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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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考核办法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文1

一、督查考核对象

云河村各人户

二、督查考核方式

由云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义务劝导员、村支两委带队采取月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考核办法

(一)督查。实行月考核每月对所有人户开展一次检查。每月督查实行十分制计分,督查人员云河村村委随机抽调。

三、奖征办法

(一)村委每月组织劝导员,督导员对各人户进行卫生评比检查、各项检查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0分,实施年评优制度,全年在全村评选10户最美家庭,每户奖金500元;设美丽农户15户每户奖金300元;设卫生清洁户20户,发放纪念品一份,评比方法:按全年累计得分从上至下进行评选·每月低于6分为不清洁农户,全年三个月评比低于6分的农户,不能享受下年度政府优待政策,村委会拒绝为其办理任何业务,包括盖章签字:全年五次许为不清洁农户的,村委向政府部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冻结其所享受各项惠农补贴,直至环境卫生整改合格由村委出具证明后予以解冻发放。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文2

分类考核办法的主要特点

在考核对象上,把乡镇(街道)分为综合发展型、工业主导型、农业生态型三大类型。富阳市按照不同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区位优势、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把全市25个乡镇(街道)分为三类,即综合发展型、工业主导型、农业生态型,分别对应中央提出的主体功能区中的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对不同类型的乡镇(街道),分别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和指标权重。这样既反映了乡镇(街道)的差异性,又明确了乡镇(街道)不同的定位和发展重点,较好地体现了分类考核、分类指导的原则。

在考核内容上,把乡镇(街道)工作重点分为经济工作、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三大部分。其中,经济工作考核设立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农业总产值、农业收入、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效益、服务业增加值、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自营出口、实际利用内外资等11个经济指标,分别按照3个乡镇(街道)类型,确定不同的经济指标权值分。常规工作考核,包括党的建设、社会建设、群团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4个大项31个小项,按完成情况实行倒扣分。专项工作则根据年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乡镇重点工作来确定,实行附加分,内容包括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要素破解、创新突破、民生保障、重大活动等。如农业生态型乡镇设置农家乐、乡村游、农村饮用水工程、土地开发整理等,突出生态保护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考核;工业主导型乡镇重点考核招商引资、质量效益、产业结构等;综合发展型乡镇重点考核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状况。通过这样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基本做到了与各类乡镇工作侧重点相一致、与各项工作的难易度相吻合,既突出了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又涵盖了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既体现考核内容的全面性,又体现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

在考核方法上,实行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目标管理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富阳市提出了“时间明确、计划倒排、过程控制、目标管理、分工落实、责任捆绑、结果验收、考核奖罚”的考核思路和方法,建立了日常考核台账制度,通过抓好日报制、承诺制、例会制、报表制、通报制等“五个制”,加大了平时考核和日常监督力度。这样可以更具体地了解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年终再将各类平时考核数据汇总,就可以得出大部分的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考核结果,改变了以往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状况,既注重抓好年终考核,又加强平时考核,既注重目标管理,又加大了日常督查力度,既注重考核结果、又加强了过程控制,使考核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准确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在考核激励上,设立了发展目标考核奖、专项工作进度奖、乡镇(街道)工作创新奖等。富阳市注重发挥考核结果运用的导向作用,设立了发展目标考核奖、专项工作进度奖,把考核实绩与乡镇(街道)干部职工的年终奖金挂钩,按考核得分确定奖金额,同时把实绩考核与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各类先进、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另外,为鼓励乡镇(街道)工作创新,专门设立创新奖,乡镇(街道)单项工作创新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级党委、政府总结推广的,予以创新奖励。

分类考核办法的重要意义

通过对富阳市一年多来实行分类考核办法有关情况的总结分析,我们认为富阳市的做(转下页)(接上页)法,有以下几点借鉴意义和启示:

实行分类考核,使乡镇(街道)定位更加清晰、重点更加明确,有利于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和发展。富阳市原有的考核办法,不论乡镇(街道)条件“一刀切”,搞单纯的GDP竞赛,一味追求数字,容易导致经济的粗放增长。而新的考核办法,强调分类考核、差异发展,明确了各类型乡镇不同的区域功能定位、生产力布局、空间结构和发展重点,乡镇(街道)定位是什么,就考核什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切实做到把乡镇街道的定位和发展重点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提出的推进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结合起来,既有利于推进乡镇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使各级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理念。

实行分类考核,有利于激发乡镇的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富阳市原有的考核办法,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各乡镇(街道)在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的差异,使得经济发展基础好的乡镇(街道)考核档次连年靠前,一些资源条件差、底子薄的乡镇工作再努力、成效再好,考核中也永远排不上好名次,严重影响了这些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实行分类考核,充分考虑了乡镇(街道)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针对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考核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权重,从而调动了不同乡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文3

[关键词]目标责任制;考评;考核指标

近年来,长武县坚持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引领,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方式,加强过程管理,注重结果运用,着力提升考核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目标责任考核引领科学发展、推动工作落实的导向和抓手作用,实现了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长武县责任考核主要做法

(一)科学设置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在目标设置上,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反复征求各方意见,以市考目标为基础,采取“分类定项、双向定标”的办法,科学设置工作目标。

(二)完善考核办法,推动规范管理。结合省、市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了《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长武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意见》,逐年修订《长武县市考指标评价办法》,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考核三项考核融为一体,一次同时进行。

(三)创新督查方式,强化平时考核。改变过去“重结果轻过程、年底算总账”的考核模式,创新督查方法,突出日常考核,制定出台了《长武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平时考核办法》,做到了过程与结果并重。

(四)严格考核程序,分类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程序,一把尺子量到底,体现了考核的公平公正。

(五)注重结果运用,激发干事热情。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上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逐年递增奖励资金;对一般单位和较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极大的激发了全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二、责任制考核几点思考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设置应该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突出导向性。科学的考核指标必须围绕中心工作,以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体现地方特点为特色,以量化考核为支助,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重点突出工作目标的导向性。二是突出可比性。统筹考虑各乡镇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部门工作性质不同等诸多因素,制定切合实际的任务指标,重点突出可比性,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平、均衡。三是突出操作性。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能量化的指标尽量量化,对部分实在难以量化的,应用定性办法从工作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二)科学确定考核对象分类标准。考核对象的合理分类是影响考核结果公正性的重要因素,鉴于县直部门考核对象工作性质和内容的复杂性,可根据他们的职能作用、任务特点、工作性质等情况进行一个相对公平的调整。对于县直部门,可根据业务性质分类。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文4

一、考核对象

全县20个乡镇所辖行政村(西屏镇、古市镇的20个城市中村除外)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其中192个为重点保洁村。另外,西屏镇的瓦厂村、西五村双坑口自然村,四都乡的元新社区,古市镇筏铺新村,新兴乡林场也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办法

1、对乡镇的考核,由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组织实施。

(1)县对乡镇的考核,共组织二次考核检查,时间安排在-月份。考核检查以192个重点保洁村为考核检点,兼顾其他行政村。每次考核检查随机抽查3-5个行政村,考核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采取实地检查、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二次考核检查分别占考核总分的40%、60%。其中,第二次考核增加乡镇生态创建有关工作的考核内容,这部分内容占考核总分的10%。

(2)乡镇的考核分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县对乡镇的考核分,占考核分权重的80%。另一部分是乡镇本级对所属行政村的考核平均分,占考核分权重的20%。两者相加后,若发生乡界垃圾和保洁责任纠纷未及时调解的、乡镇垃圾焚烧炉运转不正常的、炉灰及废弃物未及时实行无害化处理的,每项在乡镇考核得分中扣1分,从而得出乡镇的考核总得分。

2、对行政村的考核,由各乡镇为主组织实施,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结合明查暗访情况,以及群众监督情况酌情扣分。

(1)各乡镇参照本考核细则所附的《县乡村环境综合保洁考核评价表》,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的行政村环境综合保洁考核细则,并通过考核,得出乡镇本级对所属行政村的考核分,并占该行政村最终考核分权重的80%。乡镇本级的所属行政村的考核分达到考核等级优秀以上的,均要由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进行复核,并以复核分为准,占该行政村最终考核分权重的80%。

(2)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对最终考核分权重的20%(即百分制20分)予以打分,打分办法为扣分制,扣完为止。具体办法为:

①11-12月份,电视台每曝光1次,对所在村每次扣3分,对该村所在乡的其它村连带扣1分。今年12月1日起,实行农村环境重大脏乱差群众提供新闻线索制度,经查实的,所在村每次扣3分,对该村所在乡的其它村还连带扣1分。以上两项,如有重复,不重复扣分。

②11-12月份,督查推动组暗访打分达不到合格等次的,对所在村每次扣3分,对该村所在乡的其它村连带扣1分。

(3)以上两项相加,得出每个行政村的最终考核分。

三、考核评级标准

1、乡镇: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80-85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行政村: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5-90分(含85分)为良好;75-85(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奖励办法

1、乡镇奖励办法:同时符合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保洁考核为优秀、重点保洁村考核为良好以上、80%考核村为合格以上的,可对乡镇保洁工作进行奖励。奖励以所辖考核合格以上行政村人口为基数,获得乡镇年度考核合格、良好、优秀等级的分别奖励保洁工作经费为人均1元、2元、3元。

2、行政村奖励办法:年度考核评级为合格的,奖励保洁经费人均3元,良好的奖励保洁经费人均5元,优秀的奖励保洁经费人均7元。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文5

一、管委会部门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工作目标90分。按管委会与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年中根据市政府下达任务和管委会工作部署追加和调整的,按追加和调整后的目标考核。

2、共性目标10分。包括:抓工作落实、民主评议。

(二)计分办法

1、年度考核标准分为100分。

2、工作目标的计分。全部工作目标等于定量目标得分加上定性目标得分。某项定量目标得分等于该项目标权数乘以完成百分比,完成得基本分,各项目标超额完成的加分累计总额最多不超过3分,未完成的按实际进度计分。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中没有量化目标的,加(减)分得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中有量化目标的加(减)分的平均分。对某项定性目标考核做出“完成”、“未完成”两种评价。完成得该项基本分,未完成按实际进度计分。

3、共性目标的计分。

(1)抓工作落实5分,该项实行扣分制。凡被管委会有关文件和通报中被批评的事项,每项扣1分;对市长热线、市民心声、管委会领导批示件和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反馈、不按期办结的,每项扣0.5分。由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办)为各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2)民主评议5分,由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社区中心(街道)分别为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目标管理单位相互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二、社区中心(街道)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工作目标90分。按管委会与各社区中心(街道)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年中根据市政府下达任务和管委会工作部署追加和调整的,按追加和调整后的目标考核。

2、共性目标10分。包括:抓工作落实、民主评议。

(二)计分办法

1、年度考核标准分为100分。

2、工作目标的计分。工作目标中各单项目标的考核计分由管委会各主管部门负责,得分经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换算后计入总分。

3、共性目标的计分。

(1)抓工作落实5分,该项实行扣分制。凡被管委会、部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被批评的事项,每项扣1分;对市长热线、市民心声、管委会领导批示件和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反馈、不按期办结的,每项扣0.5分。由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为各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2)民主评议5分,由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管委会各部门分别为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目标管理单位相互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三、考核等次

考核设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等次评定原则上以各目标管理部门实际得分多少为主要依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总分列前三位的管委会部门和总分列前两位的社区中心(街道)可评为优秀等次;完成或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的可评为良好等次;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评为一般等次。

目标管理单位由于工作失误给全区工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产生恶劣影响的,或有关方面考核被“一票否决”的,或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受到责任追究的,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奖惩

(一)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或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目标管理单位,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对年度考核被评为良好等次的目标管理单位,管委会不进行通报表彰,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对某单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目标管理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上级表彰有明确奖励标准的除外),其他配合获奖部门(单位)工作的部门(单位),按减半标准给予奖励:

1、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管委会分别奖励分管领导800元,部门、社区中心、街道主要负责人600元,部门副职400元,其他工作人员200元。

2、获市委、市政府、市级领导小组或省直各部门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管委会分别奖励分管领导500元,部门、社区中心、街道主要负责人400元,部门副职300元,其他工作人员200元。

3、获市直各部门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管委会分别奖励分管领导400元,部门、社区中心、街道主要负责人300元,部门副职200元,其他工作人员100元。

(四)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和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部门,管委会不予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向管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范文6

一、突出统分结合,健全考核工作体系。

按照省、市关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总要求,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制定一个管总的考核办法,即对乡镇、部门考核指标体系、目标任务的制定下达、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分值评定与等次确定、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考核纪律等作原则性规定,形成指导近几年考核工作的《眉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同时,每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大的考核分类不变,对具体考核项目和指标作相应调整,突出重点,有所侧重。

**年,县委根据**年考核工作实际,对乡镇考核指标做了修订,设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班子和队伍建设六大类,26个单项考核指标,突出了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稳定等重点工作。对71个县级部门继续实行分类考核,划分为综合类、执法类、经济建设类、社会事业类、双管单位五个大类,各类目标任务分值设定有所不同。

在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时,高点定位,适当加压,保证全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乡镇的目标任务,改变过去由乡镇“报”的做法,由考核办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年工作部署直接“下”;对部门的目标任务,在部门自报的基础上,把县委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动员大会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国家投资等工作任务予以分解下达给相关部门。

二、突出主管部门的主体地位,体现考核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的内容比较多,为了使考核工作更能体现客观、公正、专业、权威,我们明确主管部门在考核中的主体地位。具体讲,有五个层面的规定:下达各乡镇的目标任务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出,考核办审核,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达;单项工作考核办法由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办审核;平时检查督促由主管部门实施考核;单项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向县考核办提供;单项工作考核责任由主管部门承担。

三、突出平时考核,规范年终考核。

在平时考核方面:建立季度自查制度。乡镇、部门每季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书面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县考核办。建立平时考核督办制度。加强对业务主管部门平时考核的规范和监督,采取全过程跟踪检查、随机抽查、督促检查的办法,既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程度,又考核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限和相互协作情况。建立目标任务验收制度。对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的,由考核办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发给验收卡,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减轻年终考核的工作量。

在年终考核方面:规范考核程序。年终考核按照动员测评大会、个别谈话、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评价的程序进行。坚持“实打实”考核。所有考核检查都以实地检查考核为主,全部深入现场检查,详细查阅有关资料。比如对乡镇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任务考核时,对新栽猕猴桃面积、套袋面积、蔬菜大棚、新增奶牛量、规模养殖户等都要按照登记册,检查到田间地头,实实在在考核。建立考核得分反馈制度。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将考核得分按类别反馈到各乡镇、部门和双管单位,使各单位明白工作的不足与缺点,明确以后的努力方向。

四、突出统一协调,发挥考核办的牵头抓总职能。

一是提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初,由考核办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侧重点提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统一下达。二是审核单项考核办法。3月份,考核办对涉及乡镇目标任务考核的26个部门制定的单项考核办法进行逐一审核,统一印发,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操作性。三是建立目标责任平时考核督办制度。平时考核督办由县考核办、督查督办室、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实施,整合平时考核力量,强化抓落实力度。四是建立目标责任考核督导复核制度。成立由县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考核办专职副主任、监察局局长、人劳局局长五人组成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导复核小组,在每年年终各项考核结束后,对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或群众有反映的工作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督导复核,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被考核单位和考核工作不实、不准的考核责任单位,当年直接确定为不授奖单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五是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避免乱检查和多头考核,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