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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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管理办法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旅游产业 经济政策 创新

引言

旅游产业作为发展迅速、市场需求旺盛、拉动性强的综合性产业,在产业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安徽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条件,但是其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所以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安徽省的旅游产业想要占有一席之地,就需要克服存在的障碍,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安徽省旅游产业发展优势

(一)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旅游市场扩大

安徽省省内旅游资源丰富,各种风景名胜区(点)262处,其中自然景观87处,人文景观175处。国家5A级风景区就有4处。我省不仅自然资源较为丰硕,而且历史文化资源也是首屈一指,别具一格。安徽省同样注重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合安、合徐高速公路,跨江大桥的建成,京福高铁的开通都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大大方便了旅客出行以及旅游产地特色产品的运输,促进了旅游产业整体的发展。而与旅游密不可分的住宿、景区、通讯的建设也在不断朝着规模化、档次化方向发展,能够充分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2016年,安徽省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98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085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显然,人们收入的增加将越来越多的消费倾向于旅游领域,使得安徽省旅游市场不断扩大。

(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

近些年来,安徽省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产业的稳定成长,颁布了一系列对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政策与条例,例如《安徽省旅游市场管理办法》、《安徽省旅游条例》等。通过政策与条例的实施,保障各地旅游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广大旅客提供了更好的旅游环境。同时通过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使得旅游产业不断获得融资机遇。安徽省临近江苏、浙江以及上海这三地金融发达地区,并且这些金融发达地区现在资金外溢现象较为突出,许多民间资本企业等待投资。安徽省政府把握这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加强与这三个地方的沟通联系,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三地的外溢资金引入到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中,有了资金的强有力支撑。

二、安徽省旅游产业发展障碍

(一)旅游资源保护滞后,旅游景点宣传力度不足。一方面,有些地方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致使地区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另一方面,有些旅游景区承受过高的旅游游客的压力导致景区资源退化,特别是旅游旺季,这些问题更加显现。环境的恶化主要表现为污染,有些观光旅游区管理不善,对生活垃圾处理随意处理或不及时处理,造成水质恶化,生物种群锐减,景区环境严重遭到毁坏。安徽省在旅游景点宣传力度上没有做好相应工作,除了几个较为著名的景点旅游产业发展较好之外,其他众多旅游景点的知名度不高,无法吸引更多游客以及资金注入,旅游产业也难以进一步发展。也恰是由于很多旅游景点推广力度不够,导致我省旅游产业整体发展不均匀,无法在未来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二)旅游规划滞后,旅游区域合作不紧密。安徽省很多景区存在很多开发问题,包括缺乏科学的发展规划与管理,对外推广宣传力度不足,对内缺乏对景区内部有机组合,旅游产业发展举步维艰。各地区在资源规划管理方面仍少有建树,总体上还是处于初始阶段,有些观光景点甚至呈现资源不合理开发、发展不符合地方实情的旅游项目,各个旅游区分散经营,相互间的联系不紧密,缺乏旅游合作,不能有效将各地区资源整合共享。

(三)特色不,市场定位不清。由于特色不强,使得安徽省竞争力强的核心旅游项目甚少,粗糙的“农家乐”模式到处泛滥,旅游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堪忧。此外,我省对省外地区乃至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市场消费偏好和倾向研究较少,无法利用好这些待开发资源并实现资源有效转化为资金,导致地区游产业很难有所突破。

三、解决安徽省旅游产业发展问题的对策

(一)充分把“创新”运用于实践。

首先,将“创新”与传统相结合,形成富有安徽特色的旅游发展模式。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有效整合安徽省各地区旅游资源,开拓建设符合地区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现代化休闲产品,改善旅游产品构造模式,提高各地区旅游产品质量。其次,运用创新的思想开发新的旅游方式和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模式,旅游信息传播宣传模式,从而实现安徽省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最后,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汲取资金,扩大产业规模,全面放开旅游市场,加速省内旅游企业的竞争,政府也要鼓励新型投资旅游资源开发,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旅游机制的形成,加强旅游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提升旅游产业在经济市场的活力度,推动我省旅游产业稳步前进。

(二)加强旅游资源保护,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

如果我省旅游产业要想保持持久发展,就必须突破以往的开发经营模式,开辟一条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重视资源保护。在这一点上,我省可以学习加拿大政府的举措,在对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也注重保护,合理分配资源,保证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安徽省政府也要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安徽省旅游企业也可以与省内高校合作,系统性建设旅游信息管理专业,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共同培养信息专业化的当代大学生,使之较好的掌握信息化相关知识,为安徽省旅游产业未来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使安徽省旅游产业在未来发展中不缺失信息化基础和人才基础,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三)政府采取经济政策,引进和培养人才。

安徽省省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根据各地方特点以及所产生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经济政策,从而改善问题,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例如加大对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旅游景点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减少部分税收,同时加强政府对旅游经济发展的指导,合理规划旅游资源,科学指导,促进产业健康成长。政府必须重视人才和技术在产业竞争中的重要性。若想跟上现代化发展模式,必须实行人才战略,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和知识,尤其是那些有着丰厚信息化知识和具有管理工作经验的人才。

(四)加强旅游区域合作

一方面安徽省省内各旅游城市要加强交流合作,相邻城市可以建成旅游城市联盟,尤其是皖南地区这些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可以建成皖南旅游区。另外安徽省以及省内各地区也可以同其它旅游大省或先进的旅游城市加强交流合作,开展旅游交流活动以及出入境旅游业务,吸取其它旅游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改革方案,促进本地旅游产业发展,如果有更好的机会接触外国旅游城市,就可以借机加强交流合作,促进本省旅游产业走向国际市场。

(五)加强市场定位

从客源市场上看,安徽省本省周围的浙江、江苏、上海三地可为最近市场,该市场客源量较多且游客资金十分丰富,安徽省可以采取相关优惠政策,更进一步吸引这些地区的居民到安徽省进行旅游消费,开拓这三个地区的旅游市场。另外对于其他的旅游市场,尤其是旅游高消费地区,安徽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让这些地区的居民更好了解安徽省,进而使安徽省旅游产业市场有层次,有目的的扩大,从而更好的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

结论:安徽省不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 还面临着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契机,因此安徽省可以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各方面优势,开拓创新, 努力提高安徽省旅游产业在国内和国际旅游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能力。着力打造旅游精品,把旅游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安徽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锐.安徽旅游产业结构演变的特征及驱动机制分析[J].安徽农科学,2014,(32).

[2]程晓丽,黄国萍.安徽省旅游空间结构演变及优化[J].人文地理,2012,(6).

[3]程晓丽,王逢春.安徽省旅游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J].经济地理,2014,(3).

[4]郑曼丽.安徽省旅游经济的发展研究[J].中国商贸,2011,(24).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

Abstract: this article on how to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eighteenth big spirit, with the help of the tourism industry of large span, with beautiful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as an opportunity to promote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penglai city tourism industry upgrade, big changes.

Key words: beautiful rural construction;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当前如何全面落实十精神,如何借助旅游产业大跨越的东风,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推动蓬莱乡村旅游大发展,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大升级、大转变,成为我们必须研究和做好的重要课题。2012年2月蓬莱市委、蓬莱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蓬莱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着力将乡村旅游打造成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新名片。 因此,当前如何全面落实十精神,如何借助旅游产业大跨越的东风,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推动蓬莱乡村旅游大发展,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大升级、大转变,成为我们必须研究和做好的重要课题。

一、蓬莱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

蓬莱共有575个行政村,自然景观秀美,历史积淀深厚,文物古迹众多,既有沿海渔村,又有山区村落;既有海鲜、苹果、樱桃、葡萄等地域特产,还有“八仙宴”、“蓬莱小面”、“鲅鱼水饺”、 “碗”等传统美食,乡村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蓬莱是山东省鱼家乐产业的发祥地,蓬莱的乡村旅游业自鱼家乐起步,在十余年的培育和发展中,我们不断破除单纯就既有旅游资源抓旅游的认识,大胆创新,既发展壮大了传统的历史文化游、渔家乐游、民俗文化游,又拓展了新兴的葡萄酒体验游、生态游、乡村特色游等。当前,木兰沟村、马家沟村、和圣生态农林业科技示范园、和易农业生态园等一大批乡村旅游景点活跃开来,并呈现出喜人的发展势头,成为蓬莱休闲旅游产业重要而又独立的特色品牌之一。木兰沟村和马家沟村凭借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富有特色的休闲活动还被评为“逍遥游―好客山东最美乡村”。截至2012年,蓬莱市发展渔家乐小院300多户, “农家乐”4200余户,培植赏花节、采摘节、民俗文化节等乡村游项目23个,年吸引游客100万人次,创造综合效益两亿多元。但是我们也看到,目前全市乡村旅游还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落后、产业体系单薄、经营规模小,持续时间短,服务水平欠缺,人才队伍短缺等问题,依然是我市大旅游框架下的短板而必须解决。

二、“美丽乡村”建设给我市乡村旅游带来的契机

(一)观念和思路的大转变,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注入合力

2012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发展城市旅游”的口号,要求做好七项工作,实现蓬莱旅游产业的“六大转变”,最终实现城市旅游的发展目标。通过前段时间的宣传、动员,全市上下解放了思想,达成了较高的发展共识,营造了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各村、各部门积极行动,对建设美丽乡村抱以巨大的热情,这种共识和热情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合力。

(二)环境的大改造,为乡村旅游的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一年多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软硬环境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市坚持分类指导,加快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功能化改造和景观化提升。二是把村风文明作为提升村居形象的软实力,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工作载体,深入扎实推进,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蓬莱美丽乡村”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实现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三)资源的大整合为乡村旅游的大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蓬莱市委、市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本地特色,邀请了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国际休闲产业协会、中国旅游报等单位的专家,统筹全市资源,编制了《蓬莱市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片区规划》。“规划”提出,以建设”蓬莱美丽乡村”为目标,依托“外土内洋”的民居文化、时尚浪漫的葡萄酒文化、独具特色的乡土饮食文化和低碳宜人的生活环境,打造中西合璧、最具洋味儿的美丽乡村。

三、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全面促进乡村旅游的大发展

(一)科学定位美丽乡村的发展方向,为乡村旅游打下基础

美丽乡村是乡村旅游的基础。美丽乡村的发展定位,关系乡村旅游的品质。在实施中,一是必须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趋势。城乡一体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全域旅游是蓬莱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因此美丽乡村建设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不能把建设美丽乡村理解为建设“世外桃源”。事实上,乡村的美,既体现在自然之美,也体现在现代之美。我们要在前几年建设农村新社区的基础上,继续以农村社区化为导向,通过农村宅基地置换和农民住房改建,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化经营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进一步向农村延伸覆盖,使乡土文明融入现代文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二是必须注重乡村良好的自然生态品质。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等为对象,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集观光、游览、娱乐、休闲、度假和购物为一体的一种旅游形式。

(二)凝聚美丽乡村建设合力,为乡村旅游提供保证

政府引导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保证。注重政府引导,避免政府包办,一是要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进乡村旅游大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性;二是要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评价和确认工作,制定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要真正落实《蓬莱市乡村旅游重点片区规划》的实施,确保我市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三是要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鼓励各类资本以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支持个人和组织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区等开发旅游项目,引导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美丽乡村的开发建设。

(三)加强引进和培训力度,为乡村旅游提供人才支持

我市可以以特聘方式组建旅游产业发展专家智囊团,加强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研究。健全职业培训机制,与旅游高等院校联合,定向输出专业人员在职培训,争取高等院校在我市设立旅游学院和培训基地。建立旅游职业学校与旅游行政部门、旅游协会、旅游企业的联席会议和联系点制度,根据旅游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旅游人才的培养和教育。要优化和配强旅游行政管理领导班子,定期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轮训。

(四)完善营销策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品牌

我市的乡村旅游要想赢得大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营销策略。一是从目标定位上看,我市的乡村旅游离不开蓬莱的大环境,因此营销中依然要强化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二是从营销模式看,要更加重视整体营销,实施差异化的目标市场战略。三是在营销手段上,要加强网络营销。四是在营销产品上,要精选品牌产品,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品牌,例如:木兰沟风情游,葡萄酒体验游,和圣生态游,抹直口渔家乐游等。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3

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平遥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省、市各级对平遥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平遥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2004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平遥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2003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平遥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平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平遥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平遥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平遥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省、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平遥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平遥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平遥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平遥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平遥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2004年,平遥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全面夯实旅游发展的基础。

平遥县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的思想,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发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依法保护。在省、市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这一条例成为平遥县保护古城的法律依据,成为制定县城建设规划、古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古城保护管理制度的大纲。根据《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平遥先后出台了《平遥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平遥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管理办法》;针对古城内消防设施失天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文物单位、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古城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方案》。特别是最近以来,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政府《平遥古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张宝顺省长亲自做出批示,梁滨副省长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案的出台,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体化,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近几年来,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方针,平遥县先后对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维修,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有效制止了乱拆乱建和破坏性建设,保护了古城完整的风貌。

二是实施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内有近5万常驻人口,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古城内,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几倍,超负荷的人口密度对保护古城、管理城市及发展旅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古城人口承载压力,平遥县把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作为有效保护古城的重要举措,做为市政建设的重点,持续予以推进。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带动8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搬出古城,累计投资2亿多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古城内2万多人口外迁,古城内人口减少到现在的2.7万人,为保护古城、发展旅游创造了宽松的条件。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旅游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平遥县县委、政府在充当旅游市场建设与发展主角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旅游,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壮大。

一是文物景点保护实施政府主导。平遥古城与其它景点、景区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内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资源为主的旅游城市。特别是古城内,既是居住区,也是旅游区,是一个社区和景区特征皆有的混合体,因而,旅游市场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胜地的特殊性。鉴于此,文物景点开发和文物保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近几年来,县政府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城墙、双林寺、日升昌、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实施了护城河、环城路、城门综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对文庙、县衙署、城隍庙实施修复,如今都开辟成为景点向游人开放,成为古城的骨干景点。

二是历史街区开发吸引社会力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内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平遥县从明清街国有房产经营权转让入手,探索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路子,通过政府出政策、定规划,利用社会力量实施了明清街修复,形成了如今的旅游产业街。以此为契机,采取经营权转让和产权拍卖两种办法,先后对古城内20余处古建筑产权和100余处古建筑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之后,按照古城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旅游发展的规划,统一制定维修方案,并严格监督其维修和利用,先后对西大街、东大街、衙门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古城区实施了修复。这样的举措,不仅弥补古城维修保护资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产业化发展。近几年全社会用于古城保护的资金达2.5亿元,建成了特色购物、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娱乐等方面的6条旅游产业街,发展了400余辆旅游车辆,建成了40余家具有传统风情的民俗宾馆、民俗客栈,开办了80余家旅游购物店铺,形成了20个景点,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万余人,在拉动居民增收、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旅游业独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设依靠市场运作。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业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平遥古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显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问题,这是制约平遥古城旅游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对此,平遥县采取练内功提高服务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场投资两种方法,发展旅游要素市场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县委、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大户,积极投资旅游接待设施,发展绿色环保产业,2003年以来,全县新建成了3家星级以上标准的宾馆,其中投资近8000万元的丽泽苑国际大酒店具备四星级标准,2004年9月份国际摄影大展前已经正式投入运营;还有在建的4家星级宾馆预计2005年投入运营。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古城内民俗宾馆接待服务水平,创出地方传统特色,经过省质量技术局审核,通过了《平遥古城民俗客栈星级评定标准》,这是我国唯一的地方传统客栈评定标准,对平遥县民俗客栈特色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栈通过了星级评定。2004年年底,平遥县聘请我国旅游界魏小安等专家和权威规划单位,开始组织编制《平遥古城旅游发展规划》,预计2005年8月份完成,该规划将为平遥县旅游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指导。

三、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加强古城保护与利用。

平遥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好这块来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发展旅游业,平遥县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对古城内3000余间公房的维修管理,2002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为了加强对古城环境卫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办,成立环卫局;同年实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实行古城门票“一票制”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三项改革,旅游运行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平遥县在全国的县城中第一个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城管监察大队,将8个单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执法局及监察大队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力量集中、处罚权集中的优势,组织拆除了2.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和不协调建筑,在古城保护、旅游市场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发挥其企业融资、项目投资的平台作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了3亿多元的古城保护、旅游开发项目贷款,开发了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星级民俗客栈;古城门票实行“一票制”以来,有效解决了部分景点私设回扣、扰乱旅游市场的问题。

2004年12月份,平遥县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彻底理顺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长兼任。目前,平遥古城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已经形成了“管委会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宣传促销等工作,旅游公司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等工作,执法局负责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运行模式。

二是创新经营城市办法。为了整合城市资源,加快古城保护和新城建设,平遥县实行了国有土地集中储备制度,创新经营国有土地、房产和广告权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模式,把国有闲置资产推向市场。先后拍卖了县人大、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机中心等10多处房产,拍卖了新城区近400亩国有土地,为政府筹集了600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仅2003年以来,利用市场运作的方式,铺开了3个上亿元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政府投入铺开了三大类40余项文物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同时,将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道路广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拍卖,城市公共服务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现了快速发展。

四、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改善古城环境。

平遥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弥足珍贵的价值而闻名,同时,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颈制约。曾经一度时期,古城内建筑破旧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电杆如林,空中线缆如网,新城区交通不畅。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平遥县从1998年开始,按照“保护古城、改造旧城、建设新城”的城市建设思路,一以贯之地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见成效。古城内共有200条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投资7000余万元,对古城内86条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部分街道进行了线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极大改善了古城内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强。1998年以前,古城内只有3个消防栓,目前已达到45个,并结合古城内道路改造,对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网也进行了改造。新购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车,解决了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古城的问题。结合城网改造,对古城内临街古建筑的电气线路进行了阻燃改造处理,不仅美化了环境,而且消除了电气线路老化带来的火灾隐患。

三是新城建设初具框架。为加快新城建设,近几年共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了贯通新城东西的柳根路、连接祁临高速公路的引线和康宁街,东城区新建了东关大街,古城绕城墙新建了环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环路,构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进一步拓展了新城发展空间,加快了新城开发。目前,东部形成了以平遥中学、人武部等单位为主的东城新区,西部有在建的天鸿家园住宅小区、行政审批大楼和即将投资开发的柳根花园住宅小区,南部形成了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为主的新城区。

四是绿化亮化取得进展。近几年投资300多万元,对古城内的主要街道安装了仿古路灯,古城内的部分民俗宾馆、饭店、商店自已投资安装了高档的宫灯和风景灯,现在整座古城夜间灯火通明。先后对高速公路引线、康宁街、柳根路、顺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实施了标准较高的亮化工程,别是高速公路引线和康宁街已经成为新城区的一大夜景。同时,积极发展城市公共绿化事业,建成了北门外广场、峰岩广场、柳根路小游园等10余处绿地,30余个单位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县城绿化面积由1998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旅游厕所建设取得突破。平遥古城旅游厕所少、标准低,是游客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04年,平遥县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了7处星级厕所,改造了500余处居民旱厕,不仅方便了广大游客,而且净化了古城空气。

多年来,平遥县在处理古城保护、管理、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保护了平遥古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弘扬了汉民族文化,促进了以旅游为龙头的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也对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动作用。但是,平遥县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压力和困难。

一是古城消防设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内多数为砖木结构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级低,而且古城内没有消防站,供水管网压力不够,电气线路老化现象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消除隐患。

二是古城内道路急需改造。尽管近几年来,古城内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经缆化,但古城内还有近120条中小街巷未实施改造,严重影响到平遥古城的旅游环境。

三是古城内企事业单位搬迁任务繁重。古城内目前仍有10余个企事业单位尚未外迁,其中柴油机厂、第二针织厂、泉永棉织集团、农机公司等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包袱过重,改制难度大,直接影响到搬迁进程。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无力新建,搬迁也面临很大困难。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建筑与古城风貌极不协调,需要尽快搬迁。

四是旅游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尽管平遥县目前已经基本能够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但多数游客反映,平遥古城缺少娱乐项目,缺少大规模、系列化的旅游购物市场,满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省政府从保护平遥古城不仅仅是平遥人民的责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角度出发,举全省之力,保护平遥古城。具体应集中研究帮助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配套政策问题。一是古城保护费征收政策。建议将古城保护费纳入古城旅游门票之内,通过适当提高古城门票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古城保护费标准。古城保护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用于古城的保护,其正体现“遗产保护,人人有责”。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对凡到平遥投资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省发改委、国土、工商、经贸、环保、金融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银行贷款等方面应给予倾斜照顾,简化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促使平遥尽快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地。三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县份,平遥在城维费提取比例上,应该享受地市级标准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级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平遥城内设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市民的教育管理。

2、综合支持问题。建议在今后三到五年内,省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部门职能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支持平遥实施一揽子工程项目。旅游部门重点加强对平遥旅游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帮助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高级管理人才;文物部门倾斜文保项目资金,帮助平遥对县境内双林寺、镇国寺、文庙、慈相寺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建设部门逐年加大对平遥县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扶持力度;省经贸委等部门对柴油机厂、棉织厂、二针等古城内企业批准执行计划内破产,享受计划内破产政策补贴;劳动部门对上述企业的职工采取失业基金补贴政策或者下岗工人出再就业中心给予补贴政策,帮助平遥完成这些企业的搬迁改造;交通部门对平遥城区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设与养护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水利部门把平遥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对平遥县柳根河综合整治工程每年给予300——5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林业部门每年倾斜支持平遥300万元的绿化项目资金,以加快平遥古城及新城绿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平遥生态环境;电力部门对平遥古城内中小街巷缆化硬化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帮助平遥在2——3年内全部对中小街巷进行硬化改造,对电力、电信、电视等三电线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实改善古城基础设施条件。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4

(一)各街道办和区有关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各街道办要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稳定主副食品市场价格水平。各街道办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调控,切实稳定主副食品的价格水平。区物价局依据各街道采集的市场肉、禽、蛋、菜、鱼等价格,测算其居民主要副食品综合平均价格涨跌幅度,每月通报,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各街道办要明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属性,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减免政策。

2.稳定价格责任部门(22个):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供销总社、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质监分局。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

(2)设立农贸市场直销摊位。按照“定菜农身份、定生产基地、定销售摊位、定食品安全责任”的“四定”要求,全区农贸市场应设立直销摊位,摊位费按政府规定予以减免。直销摊位的商品价格应相应低于市场内同品种商品价格,贯彻落实《直销摊位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降低摊位费标准。按市政府的规定,组织落实农贸市场摊位费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物价局)

(4)实行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摊位费等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由市场开办者向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5)进一步清理农贸市场收费。免收农贸市场案秤、电子案秤、电子台秤、条码秤、电子计价秤检定收费;对农贸市场从事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免收卫生知识培训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6)降低农贸市场用水价格。对农贸市场用水按照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7)规范农贸市场税费代收行为。农贸市场代收税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8)深化“绿色通道”政策。扩大鲜活农产品目录范围,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范围,区域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9)推动企业价格自律。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主副食品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开展政策提醒。积极倡导各大超市让利于民,多推大众菜、优惠菜。(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区粮食局)

(10)开展市场联合检查。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的市场联合大检查,坚决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11)加强消费维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体系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1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市场价格异动快速处置小组,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迅速介入,妥善处理。畅通价格举报通道,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认真受理举报,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13)加强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将民生商品的零售价与批发价通过报刊、电视、网站进行公示、实行适时更新,不断提高公布频次,引导居民消费,稳定价格预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14)落实调运补贴和储备资金。在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启动临时调运补贴,由区财政补贴,保障紧急情况下市场供应。蔬菜储备的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5)加强社会救助。认真做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季审、半年审和年审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即出、应调即调”,各类困难群体临时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各项保障资金和各类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

(16)强化价格调控。突出价格调控的重点,落实粮食、蔬菜、食用油、猪肉、食糖等主副产品生产、供应、储备、调控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切实把价格工作目标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17)全面倡导价格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全面推行价格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全年无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二、治乱减负总目标: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全年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一)各街道和区有关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各有关所属部门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房产价格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5)加强医药价格(收费)管理。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探索社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销售药品制度。落实惠民医院医疗收费减免政策。规范收费公示,公示率达100%。

(6)加强旅游价格监督。强化园林景点价格监管,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倡导旅游诚信经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价格明码标价行为,标价率达100%。

(7)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农业排灌水、电费等监管,无乱收费和乱加价行为。认真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保持农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中心集镇、中心村建设,农民自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执行率达100%。

(8)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工作。各街道、行政村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达到“看的清、读的懂、留的住、不破损”的要求,公示率达到100%。

(9)规范收费行为。监管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2、治乱减负责任部门(17个):区住建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

(1)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确保政府价格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工作分两个方面进行:稳定价格目标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和区发改局牵头组织。

(二)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

日常考核以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价格管理档案和检查档案为依据,日常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目标责任单位每半年对目标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分占全年总分的20%。

年终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对各稳定价格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在年底进行,年终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区发改局牵头分平时、半年、年终进行相应考核。

(三)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

1.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区域和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断档脱销,造成价格暴涨的;

2.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导游薪酬 改革 回扣 旅游业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6.082

On Our Tour Compensation System Reform Strategy

LI Yan

(Department of Tourism Management, Liaoning Forestry Vocation-Technical College, Shenyang, Liaoning 110101)

Abstract As living standards rise, as the main force of the tertiary industry, the tourism industry has been rapid development.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there have been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such as guide Remuneration issues. As a tourism card, tour guide service quality determines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currently the main guide Remuneration System in China is a rebate, a different place of work, or work content has led both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current income and unstable guides . This state of insecurity, in large part to dispel the enthusiasm of tour guid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vulnerability of existing guides pay system, and propose appropriate solutions.

Key words tour compensation; reform; rebate; tourism industry

1 我国以回扣为主体的导游酬薪制度

我国导游的酬薪制度的主体是回扣,使得导游人员一直处在一个不稳定、无保障的生存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大多数导游都有少量的基本工资,有的甚至没有基本工资,主要是凭着带团津贴、“回扣”、少量小费作为工资。一般的旅行社并不会给导游上任何保险,导游一般要自己购买劳动保障险。长此以往,逐步形成了以回扣为主体的导游薪酬制度。

就基本工资来说,大多数的导游是没有基本工资的,有的也就是300元左右。针对一些没有带购物的导游团的导游,旅行社会给导游带团津贴,一般情况下,旺季一天是100元,淡季或出全陪是50一天。按全国的平均收入情况来看,导游带团津贴并不多,所以很多导游并不喜欢带没有购物的旅游团。再说小费,在服务行业中,小费是顾客感谢服务人员的一种报酬方式。一般在国外比较盛行,不同的国家小费的多少也不确定。国内并不流行小费,所以国内的导游一般得不到小费。最后就是回扣了,回扣作为一种商业贿赂而存在,其实不是合法的行为,但是回扣收入一般会占导游总收入的70%-80%,这些回扣往往产生于游客购物、餐饮、自费景点门票等项目。当导游带这些团的时候不仅没有带团津贴,还要按游客的人数上交人头费。

2 我国当前导游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收入不稳定

就中国旅游市场来说,根本不缺导游,所以一些导游到导游服务中心带团根本得不到薪水。再加上大多数的旅行社没有基本工资,即使有也很少。大多数的导游是靠吃回扣作为主要收入,但是,带不同的旅行团可以得到回扣的多少也不一样,更何况旅游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回扣不是天天都有,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导游的收入不稳定。地陪导游的回扣并不归个人所有,一般要跟司机、全陪分享。导游业务的好坏并不会给收入带来多大的差别,都处在一种没有保障,不稳定的状态。

2.2 回扣占主体地位,灰色收入影响导游形象

回扣主要来自游客的购物提成、自费景点门票的提成以及其他消费的提成,这占导游收入的绝大部分。购物的提成一般是两到三成,同时要和司机、全陪及其他工作人员分享。导游带这种吃回扣的团是没有带团津贴的,反而要向旅行社交人头费。长此以往,导游的精力都集中在吃回扣上,并不专注于服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游客往往会在心底对导游产生抵触的心理,有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很大程度上对导游的形象是一种损害,甚至降低了整个旅游业的认知度。

2.3 相对外国导游酬薪,我国相对偏低

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导游一般有固定的收入,一般是政府或地方政府,旅游协会规定的一个大概的预备范围,一般是在每日几十美元到三百美元不等,其中日本的导游服务费最高,欧洲的一些国家相差不大,美国和英国基本持平,大多都在150美元左右一天。相比之下,中国的导游是无基本工资、无三金福利、无最低保障的状态。另外,外国的导游时不时可以收到小费,而中国的游客没有这个习惯,中国的导游也就少了这个收入。如果国内的导游不拿一些灰色收入,那么这些导游的净收入就很低了,有可能会是负值。

2.4 无任何福利保障

国内的导游虽是挂靠在各个旅行社,但并不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旅行社正式员工的各项福利导游们都享受不到,甚至公司的年会都参加不了。由此可见,国内导游并没有归属感,一直是一种置身漂泊的感觉,在社会中属于自由职业。他们没有从社会中得到多少利益,也不会去承担多少责任,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如果生病了,休息的那段时间并没有任何保障性的救助。这么看来,国内导游的生存状态令人担忧,严重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

3 当前不合理薪酬制度的成因

3.1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对导游的薪酬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保护导游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公司对导游的管理基本处在一种无作为的状态,另外旅行社也越来越弱化对导游的管理,没有基本工资,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导游成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在”的劳动力。目前我国有的与旅行社和导游有关的政策法规有:《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证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但没有一个是与导游的薪水直接挂钩的。由此导致种种对导游“压榨”的情况。

3.2 旅游购物市场管理不完善

导游吃回扣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不规范的旅游购物市场,引导游客购物从中赚取佣金本无可厚非,但是,许多景区的商店并没有什么地域特色,很多在海南岛商店出售的纪念品在漠河的商店里也可以看到,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并且,很多商店故意抬高产品的价格,或是以劣等产品冒充高质量的产品,提高产品的利润,形成旅游购物的恶性循环。

3.3 导游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

导游在旅游业中的位置就是最底层的位置,受到多方的压迫,还没有自己的保护手段,这种地位决定了现在的导游只有任人摆布的份。导游并不属于旅行社的正式工作人员,因此旅行社也没有为其设定详细的奖励制度,说白了就是靠罚钱来促进导游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将游客的投诉都归结到导游的身上,让导游承担经济损失。在产业链最低端的导游并没有申辩的权力,只能委屈的承担。

3.4 游客消费心理不成熟

大多数的游客在旅游购物时的心态是首要考虑价格问题,当他们发现是导游诱使他们去花冤枉钱的时候,会将责任归结到导游身上,但他们没有想到,这完全是出于旅行社的压迫。对于一些零团费或者负团费的旅行团来说,导游只能靠吃回扣来养活自己。有些旅行社先让导游垫付团款,等按人头上交了回扣,会返还导游所垫付的团款,如果导游不引导旅行团购物,他们就拿不到事先垫付的钱。这也充分说明导游的自我维权意识较差。

3.5 导游自身素质不高

我国的导游门槛并不高,高中学历基本可以,现在许多高职院校也开设了导游这个专业。所以,现在带团的导游大多数没有接受过很好的教育,自身素质上有一定的欠缺。另外,导游的收入和学历的高低并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导游的平均学历处在一个下滑的趋势,导游们的注意力都没有在提升自己上。知识的局限性导致大多数的导游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往往是力不从心,同时也不知道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 改善导游薪酬制度的对策

4.1 规范旅游市场

旅游业是近几年崛起的产业,它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其中必定存在不少问题,而导游位于整个旅游产业的最前沿,导游的生存情况可以反映整个旅游业的整体情况。现在的旅行社为了吸引顾客,常常削低价格,恶意竞争,降低了自己的盈利,克扣导游的薪水。所以,首先旅游部门应该制定基本的价目一览表,禁止旅行社定出过低的价格。其次,要加强旅游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一是与旅游车公司携手严查包车的价格问题,二是与工商部门联手,保证所有的纪念品商店要持证经营。

4.2 建立导游基本工资制度

针对当前国内导游工资低、无保障的状态,要给导游发放基本工资,降导游归入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一列,按照正式员工的待遇合理安排。要根据导游业务能力的不同,划分导游的工资等级,不能实施一刀切的形式,降低了导游的竞争积极性。比如鼓励导游掌握一门外语,参加语言的等级考试,每通过一个等级考试就会有相应的奖金。

4.3 提高导游的入行门槛和保证导游的服务质量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一分价钱,一分货”,同样什么样的价格游客要得到什么样的服务。首先,可以将导游证按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导游对应不同的基本工资,代表着不同质量的服务。同时要提高导游证的含金量,增加导游证的通过难度。其次,旅行团应该放长远目光,对导游进行培训和考核,增强导游的服务能力,并不应该只看导游给旅行社带来的利益。

4.4 提升自身素质,懂得运用法律武器

导游在工作之余要懂得多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做到理论和实践结合才能不断提升自我,提高服务的质量,这样才能有提高薪水的可能。另外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有维权意识,不能任由旅行社的“摆布”,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知道去哪里为自己伸张正义。

4.5 建立导游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导游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没有明确的隶属机构,缺乏严格的管理。导游没有自己的社会保障机构,鉴于这种情况,应该让社保机构和国家旅游局共同制定政策,保障导游在患病、生育、工伤等情况下,能够有最低的生活保障。

5 小结

本文主要是对国内导游薪酬问题的探讨,先是从目前以回扣为主体的薪酬制度的概括入手,深入分析了当前导游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导游的薪酬普遍偏低,收入不稳定,无保障,较其他国家相比,普遍偏低。接下来分析了形成这种制度的原因,是由社会、旅行社和导游自身共同造成的。最后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导游的权益。

参考文献

[1] 熊伯坚,张根水.建立合理导游酬薪制度管理层面的思考[G].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3.

[2] 张晓峰.当前我国导游酬薪制度改革研究[G].现代商贸工业,2008.9.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6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迅速崛起和发展,呈现出经营投资主体多元化、分类齐全、科技化趋向日趋明显等特点。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着一些非法经营活动,必须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来解决文化市场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文化市场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以商品的形式进行交换的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文化市场悄然兴起,一个个文化分市场便争先恐后地发展起来,先是文化娱乐市场以各种娱乐形式进人人们的生活;尔后,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也开始注重市场操作;随后,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演出也拿起了市场的指挥棒,全国范围内各种商业性演出层出不穷;特别令人目不暇接的是音像制品和商业美术品铺天盖地的蔓延,等等,各文化分市场以其独特的方式向国人展示着自己的风采。进入新世纪,我国文化市场的建设更跨人了一个新的阶段,从国家到地方,都把文化市场建设纳入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并给予高度重视。本文拟就我国文化市场的特点、现存问题和发展对策做一探讨。

一、我国文化市场发展的基本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市场迅速崛起和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它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各项文化事业的繁荣,调动了全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营者、竞争者跻身其中,开拓了发展文化事业的新途径。特别是新兴的文化娱乐活动进入市场以后,改变了过去那种单调、贫乏、落后的生活方式,为健康、科学、文化的现代生活方式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目前,文化市场呈现出以下基本特点。

(一)文化市场经营投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

市场竞争要求有多元的利益主体和多元的经营投资主体。文化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为推动文化市场建设,国家在文化经济政策、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系列的调整。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文化市场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例如,电影市场中的电影制作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全民所有制的各大电影制片厂的投资、地方独立制片人的投资、中外合作投资等;电影院的改建、扩建的投资,也由原来的自我投资变成社会联合投资或吸收外资投资(但不能超过49%)等;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业投资也可以多方参与,本国人、外国人、独资、合资均可;营业性演出活动中所有制资格限制的取消,也意味着演出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向,等等。以广东为例,文化市场的形成打破了原来由政府独家投资的模式,出现了政府、企业、私人、外商多方投资的新格局,如音像制品租赁业几乎全为个体经营;图书销售市场已经形成以“新华”系为主导,社会其他资金(包括其他国有资金、私有资金等)介入竞争的多元化、多层面格局。这些,都向我们昭示国家、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已呈并存态势,文化市场呈投资渠道多元化发展的特点。

(二)文化市场分类齐全

我国文化市场蓬勃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先后形成了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书报刊市场、影视音像市场、文化交流经纪市场、文化经营服务市场、文化旅游市场、文物工艺美术市场、文化教育市场等九大分市场。这九个分市场基本囊括了我国全部的进入市场交换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渗透到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这种结构框架在今天的文化市场上依然存在,而且又增加了新的成员,使其结构多元化更趋明显。例如,除了前面讲到的九个分市场外,又兴起了国人注目的网络文化市场。网络文化以迅捷的方式给文化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广大的青年朋友。还有,原来比较弱势的礼仪文化市场、花卉文化市场也异军突起,令人刮目相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人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婚丧嫁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庆典活动也越来越频繁。这种种社会需求滋养了各大礼仪文化公司,致使坐落在全国各地的礼仪公司生意兴隆火爆。与此相对应,各种大、中型花卉市场,各式各样的鲜花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人们的眼前,花卉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新朋友。可见,文化市场的结构正朝着多元化的趋势发展,门类齐全。

(三)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文化市场的科技化趋向日趋明显

现在,文化产品无论是在生产和制作方面,还是在销售与流通方面都出现了科技化势头,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例如,电影和电视剧的拍摄与制作,注意采取了高科技的手法与技巧,特别是一些高难度的镜头与场面的拍摄,大多采用电脑合成或电脑制作,其效果是单靠演员演出难以达到的。电子图书的出版,特别是文化娱乐市场中异军突起的网络文化产品,更是高新技术的产物。消费者只要一打开网页,便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各地各行业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艺术等无所不包、无奇不有,多彩的游戏软件也令人心旷神怡。此外,文化产品的销售与流通也出现了科技化的趋势。例如,传统的电影发行是通过胶片的移动传递来实现的,这种方式不仅销售成本高,而且容易产生盗版。以高科技为依托的数字院线制则能避免这一问题。它是通过网上数码来获得放映影片的内容,从而直接在电影院上映。这种院线制,不仅发行、放映快速、便捷,而且使盗版者无缝隙可钻,这就既降低了流通费用,又保护了知识产权,从而推动了电影市场的良性运转。可以说,我国文化市场经过近20年的发育、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巨大的跨越,特别是高科技的渗透越来越走进人们的生活视野,文化市场的科技化趋向日趋明显。

二、制约我国文化市场发展的瓶颈:法制问题

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是文化产业体制的基本支柱。文化市场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产物,然而它又是正在建立的市场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当前文化市场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问题并不在于市场本身,而是在于缺乏规范化管理。文化市场的非法经营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两方面。真正要绝缘,管理办法只能是法制化,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加入WTO,加强法规建设以克服文化市场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更是迫在眉睫。总的来说,当前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文化市场法规体系不健全,文化立法工作亟待加强

文化市场的管理法规还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部分项目还没有法规文件来规范。近年来,文化市场概念发展很快,新兴的项目不断出现,文化市场概念的外延在急速扩大。如:文化部于1996年了加强对新兴文化娱乐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射击、钓鱼、电脑游戏等新的娱乐项目纳入文化娱乐市场管理范畴,但至今还没有出台有关这些项目的正式规范性文件。对繁荣文化市场有着重要影响的文化经纪人的管理,目前也没有正式的法规来规范。此外,还有的项目存在交叉管理的问题,等等。这些都给管理带来了难度。第二,缺乏有力而合理的法规条文,现有的法规条文与世贸规则有较大的差距。第三,政策界限难以把握,有的法规文件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由于其内容不够具体,致使执法把握尺度不准,操作性不强。以娱乐市场的游戏机和游艺机为例,两者的本质区别在哪里,现行法规并不明确,这既给操作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更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二)执法混乱,在管理中存在着条块分割,分兵把守的弊端

当前的文化市场普遍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导致了市场上执法的混乱现象。如娱乐市场、图书市场、音像市场、演出市场等分别由政府几个部门分开管理,人为地割裂了统一的市场,造成政出多门,相互掣肘,妨碍了政府执法的力度和管理职能的实施。

(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

文化市场管理法制建设虽然比其他法制建设滞后,但中央和地方还是制定了不少法规,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突出。如中央和各省市三令五申禁止音像制品的非法制作和发行,但是.充斥文化市场的非法书刊、音像制品大都是国家出版社及地区期刊社发行的。究其原因,一是知法犯法,出于某些利益驱动,主管人员、执法人员明知故犯;二是以权代法,某些地方单位的文化活动越过文化管理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而该部门既不经中央部门审批,又不尊重地方文化部门就擅自审批同意,这种权大于法的情况还大量存在;三是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不高,私心重,怕得罪人,害怕树敌和遭受打击报复,因此不能做到执法必严;四是极个别执法人员、管理人员贪赃枉法,经不起金钱诱惑囿于人情,置法规于不顾,造成了文化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

三、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迎接加入WTO挑战的需要,也是净化社会环境,保证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为此,必须从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方面入手,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经营活动,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比较规范的文化市场。

(一)政府要对整个文化市场实行统一规范和宏观管理,加快文化市场的立法步伐,逐步完善文化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加快文化立法是实施文化市场法制化管理的基础,必须下大力气加快文化立法步伐。政府行政部门要健全各类文化市场的管理规定,逐步完善立法与执法工作。由于文化市场的特殊性(门类多、覆盖面广、易变性强等),期望在一个法规中包含所有文化市场中的经营项目是不现实的,必须高度重视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于各种新兴的文化娱乐市场的项目管理,可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入手,待实施后逐步积累经验,进而提升到法规层次。尤其要对原有的法规条文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凡与世贸规则有抵触的,要认真修改或重新制定,有些甚至要废除。要把文化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使其建立在可靠的法制基础上。

(二)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的建设,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应根据文化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的建设。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必须把好进人关,对执法人员的挑选应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要注重吸收文化领域中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文化市场执法队,适当增加参与文化市场执法的机构编制,要对执法人员实行上岗前的系统的法律培训,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实绩的考核制度,对做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或者不廉洁分子要及时、果断地将他们从执法队伍中清除出去,以保证文化执法队伍的质量。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严格管理,从各个方面堵塞漏洞,对违法者的制裁不能以罚代法。要依法打击非法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保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净化文化市场。同时,要坚决反对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禁止在文化经营上通过行政垄断形成地区封锁和不公平竞争,以保证文化产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