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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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

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文1

内涵是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也就是概念的内容。关于“舞台主持”及“舞台主持人”的概念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上文也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进行了推论。在基本了解了“舞台主持”及“舞台主持人”的概念和定义后,进一步挖掘它们的内涵尤其是“舞台主持”的内涵将有利于深入认识“舞台主持”及“舞台主持人”,有利于开展更进一步的研究。

(一)“舞台主持”的外在形态是群体传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是以群体的形式活动的,这是人的社会性的体现。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群体之中,“舞台主持”正是由个体组成了群体才具备了传播的条件和场所。所谓群体,指的是由具有特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归属感、存在着互动关系的复数个人的集合体[4]。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第一,一个群体的产生要依托于个体的数量。第二,这个群体的凝聚力主要来自于共同目标和归属感。第三,群体成员之间是有互动关系的。西方的传播学理论把传播的形态分为体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几大类。群体传播主要是指群体内部或外部的信息传播活动。这里谈到的群体传播就和“舞台主持”很相似。因为“舞台主持”是基于群体的,“舞台主持”中的主持人、受众、工作人员等一起构建起了一个临时性的群体。我们以“晚会主持”为例来做进一步的解释。首先,晚会的举行一般都是在礼堂等特殊场合,在这个场合里有这样一个独特的群体的存在,他们是由临时的集合行为所产生的聚集的人群,这样的人群被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朋称之为“乌合之众”。晚会里的“乌合之众”就是指在晚会现场的“观众和主持人”这一群体。其次,绝大部分的晚会都被称之为“主题晚会”,所以晚会的举行带着鲜明的主题、目的和意义,参与到晚会当中的观众和主持人是不可能不知道这些的。主持人早已获悉了晚会的主题,因此明确了晚会的传播目的;观众也是在清楚了晚会的主题和意义后才到达晚会的现场。因此,晚会的主题和意义使得主持人与观众拥有了共同的目标和关心事项,使得晚会拥有了凝聚力。第三,晚会的过程中的群体分工使得晚会有了主持人,灯光、音响、摄影师和观众等成员,在晚会的过程中群体与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互动可以在主持人与观众的话语互动、游戏互动等过程中体现出来。由此可见,一台晚会有人群、有目的、有分工,还产生了显著的凝聚力和互动性,所以“晚会主持”作为最具代表性的“舞台主持”形式之一,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这样一个客观事实:从外在形态来看,“舞台主持”和群体传播是基本一致的。

(二)“舞台主持”的内在本质是组织传播“舞台主持”

不仅仅是“晚会主持”,它还包含了会议、宴会、仪式、庆典等场合的主持。因此,不能光从外在形态上判断它属于群体传播就认定它只是群体传播。其实,“舞台主持”有着更丰富的内涵。上文以“晚会主持”为例解释了“舞台主持”是基于群体的,因此外在形态为群体传播。其实这里所说的晚会只是泛指一般的主题晚会。越是主题鲜明的专题晚会,主持人与受众的特征、需求、功能就越会发生变化,晚会现场由主持人、受众、工作人员构建起来的这个群体就越像是一个组织。关于组织的定义,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为实现某个共同目标而协同行动的集合体。组织的任何活动都伴随着信息传播,以至于我们很难说出一种与传播无关的组织活动。如果把“舞台主持”涉及的会议、宴会、仪式、庆典等场合的主持也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很明显的,“舞台主持”更像是组织传播。组织传播是常见的传播形态之一,指的是组织所从事的信息活动。组织传播包括组织内传播和组织外传播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都是组织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信息沟通保障。组织内传播拥有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两种途径,而组织外传播则更多采用正式的渠道。根据“舞台主持”的定义我们可以得知:会议是“舞台主持”的平台之一,同时它也是组织内传播的渠道之一;晚会、宴会、仪式也都是“舞台主持”的平台,但它们同时也属于组织外传播的公关宣传。由此可见,“舞台主持”在组织传播里发挥的作用要比在群体传播里显得高规格、高层次,所以“舞台主持”的内在本质其实更偏向于组织传播。

(三)“舞台主持”的发展趋向是大众传播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大众传播的时代。所谓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大众传播是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传者可使用的最具影响力的传播方式。“舞台主持”的发展趋向毫无疑问的要走向大众传播,这是传者与受众的选择,更是时代与媒介环境的选择。当下的传媒领域快速发展,具有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无处不在,渗透在我们的周围。当大众传播媒介强势介入,会使得“舞台主持”的传播形态发生变化。例如:一台晚会究竟是群体传播还是组织传播,主要取决于“主持人与受众”这个群体的性质;一旦这个群体的性质明显出现了组织的特征,那么它就有可能是组织传播。同样,一台晚会究竟是组织传播(或群体传播)还是大众传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是否使用了大众传播媒介辅助传播。如果使用了,参与的受众更多了,传播的辐射面更广了,影响力更大了,那么它就应该是大众传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分要素,那就是受众的身份不同。在组织传播(或群体传播)视野下的“舞台主持”,其受众的身份是可以预知、判断的;但是进入大众传播领域的“舞台主持”的受众,其身份是不得而知的,就如同一档电视节目的传播一样,你永远不知道是谁在看着这档电视节目。我们还是可以以“晚会”为例进行说明。一台学校里举行的晚会,一般情况下是属于组织传播(或群体传播),可是如果它被电视台现场直播或转播了,那么它就成了大众传播。因为直播或转播的晚会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以更开放的姿态面对更多的受众,获得了更高的关注度,提升了影响力。同时,主持人面对的受众由“有形”转为“无形”,不再是单纯的和晚会现场“可视可感”的受众进行交流,还得兼顾其他的以大众传播媒介收听收看的受众的交流。特别要提及的是,这种交流是单向的,是无法同步接收到受众的反馈的,这也是大众传播的一大特点。其实无论是晚会还是会议、宴会、和仪式,所有的参与者都已不满足于小团体成员之间的传播,大家都希望“舞台主持”更有影响力,尤其是在传播依旧具有“强效果论”的当代社会。像各种会、慈善晚宴、公益募捐等“舞台主持”的新形式,它们出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应该引起我们的观察和思考。

二、结语

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文2

——题记

当代生活世界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即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这不仅仅是某种生活态度和审美态度的变化,而是一种历史的生成,也就是生活变成美的,而美变成了生活的。这样我们所处的时代可以称为一个走向美的时代。①在这样一个走向美的时代里,一方面生活的审美化需要美、艺术走进生活,这是艺术传播的内容;另一方面,审美的生活化离不了大众媒介的参与,这又是大众传播的优势。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同时关联于美和生活,两者的关联何在?又有什么区别?做这样的追问时,我们先要理解当代生活世界的特性。

一、当代生活世界的特征

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大众文化的兴起。大众文化的兴起一方面离不了传播媒介的发达,另一方面需要文化的参与。传播媒介的发达要求信息量的无限膨胀,这是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而文化的参与媒介促使着艺术传播的普及。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当代生活世界有两大主要特征。

首先,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信息社会。所谓信息社会,指的是“信息成为与物质和能源同等重要甚至比之更加重要的资源,整个社会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以信息为核心价值而得到发展的社会”。信息社会的到来与传播媒介的进化密切相关。从最初的口语传播到文字传播到印刷传播,再到今天的电子传播,历史上传播媒介的每一次进化,都意味着信息、文化在整个人类社会的进一步普及。加拿大传播学家M.麦克卢汉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媒介即讯息。这个观点的核心思想是,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来看,真正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具体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及其开创的可能性。因此,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开创了人类交往和社会生活的新方式。②如果我们把媒介和媒介技术理解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内容,那么媒介的进步对社会变革的巨大影响是无可否认的。媒介的极大丰富和体外化信息系统的发达,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和信息传播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这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生基础。

其次,我们的时代也是一个美的时代。作为一种令人激动和使人心醉神迷的现象,美在当代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重要。在社会生活方面,人们正在倡导一种审美文化,让社会的各个方面充满审美的情趣。当然各种形态的艺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走出了象牙塔,传播到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同时大众文化的兴起使每一个人在工作之余不仅被动地享受艺术,而且主动地创造艺术。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我们的时代与美的关联越来越紧密,美走出了象牙之塔,融入了大众文化中。

一方面,伴随着传播媒介,特别是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社会信息量无限膨胀;另一方面,伴随着审美的生活化,整个社会对美的事物、美的文化,即对艺术传播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艺术传播的普及又离不开大众传播的参与。大众传播作为当代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它呢?

二、大众传播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大众传播的时代。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传播活动不仅普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现代社会里,大众传播是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实现国家和社会目标的主要手段,是社会上各利益集团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又是社会文化和娱乐的提供者。③大众传播的影响之普遍、作用之强大,使得它成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信息系统。大众传播的产生是人类传播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在大众传播媒介诞生以前,人类经过了以口语和手抄文字传播为主的漫长时代。手抄传播效率低、规模小、成本高,而且信息的传播覆盖率低。19世纪30年代,大众报刊的出现标志着大众传播的诞生。以此为起点,随着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介的兴起,大众传播真正发展起来。

那么什么是大众传播呢?关于大众传播的理解有很多种。有的学者认为,大众传播是“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方式之一,职业工作者(记者、编辑)通过机械媒介(机械媒介、电子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地、定期地传播各种信息的一种社会性信息交流活动。”④还有的学者认为,大众传播“指特定的社会集团通过文字(报纸、杂志、书籍)、电波(广播、电视)、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图像、符号等形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达和传递信息的过程。”⑤还有的国外学者认为,“大众传播即现代印刷和广播、电视等影像和音声媒介组织运用法人资金,借助高科技和产业化手段,在国家调控的范围内向未知的受众提供信息和娱乐产品的实践活动。”⑥实际上,由于大众传播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任何一个简短的定义都不可能概括它的全部特征。

简而言之,大众传播的特征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把握:1.大众传播中的传播者是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媒介组织。这些媒介组织包括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以大量发行为目的的各种音乐、影像制作公司。这个特点说明,大众传播是有组织的传播活动,是在特定的组织目标和方针指导下的传播活动。2.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的活动。大众传播的出现和发展,离不了印刷技术以及电子传播技术的进步。3.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用传播学术语来说即“受众”。受众的广泛性,意味着大众传播是以满足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信息需求为目的的大面积传播活动,也意味着它具有跨阶层、跨群体的广泛社会影响。4.大众传播的信息既具有商品属性,也具有文化属性。大众传播作为生产信息产品的产业,其产品价值是通过市场得到实现的,这说明大众传播的信息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但另一方面,信息产品又与满足人的生理需求的一般物质产品不同,人们对它的消费主要是精神内容即意义的消费。意义是一定社会文化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5.从传播过程的性质来看,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活动。大众传播的单向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播组织单方面提供信息,受众只能在提供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和接触,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二是没有灵活有效的反馈渠道,受众对媒介组织的活动缺乏直接的反作用能力。大众传播过程的单向作用性质为它赋予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这种影响,既包括正面的,也包括负面的。6.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由于大众传播是从事信息的大量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产业,由于它的内容与社会观念、价值和行为规范具有直接关系。由于传播过程的特殊性赋予它的巨大社会影响力,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会把它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⑦

从大众传播的特征来看,在现代社会里,大众传播执行着极为重要的社会功能。由于大众传播影响力的广度和深度,其功能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特别强调了现代大众传播具有的负面功能。拉氏和默顿认为,大众传播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中,人们每天在接触媒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从这个角度看,大众传播具有负面的“麻醉作用”。如何去克服这一问题,关键是要提高大众传播的传播内容的质量,加大文化、艺术传播在大众传播中的比例。那么何为艺术传播呢?

三、艺术传播

如果说大众传播是从传播的途径和传播的媒介角度来讲的,那么艺术传播则是从传播类型、内容来划分的。人类传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们在特定的传播活动中有具体的形式和意义。以传播内容的不同性质为基础,可以把传播类别划分为新闻传播、政治传播、文化传播、艺术传播、经济传播和教育传播,这种研究表明了当代传播学向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进。具体到艺术传播,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呢?艺术传播研究离不开对艺术符号和传播媒介的认识,因为艺术像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产品一样,也是一种符号形式、一种符号语言。艺术(绘画、雕塑、建筑等)主要以表象符号为载体,物化在具体的媒介(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影、电视等)上,激发和满足艺术传播受体对艺术信息的需求。⑧艺术传播活动在发展过程中,对审美的要求、对社会功用的实现都有着规定,“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帮助我们重新感受生活,就是为了使我们体会到物体,使石头具有石头性,使我们真正感受到是看到了物体而不仅仅是承认了它。”⑨

转贴于 艺术传播作为一项特殊的、重要的传播活动,它自身有哪些特征呢?首先,艺术传播的过程是创作者灵感迸发的过程,是自觉性和非自觉性、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一方面,艺术灵感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和审美认知活动,离不了客观情境,离不开外界刺激;另一方面,它又是人脑在特定条件下特别活跃的创作性思维活动和心理现象。在这种个人直觉的心理形式背后,潜伏着深厚的社会文化的理智考虑,沉淀着许多生活经验和感受。其次,艺术作品的未完成性和艺术传播中的对话。在艺术世界中,无论艺术家怎样用烈焰般的思想和感情,做全身心的投入,也无论怎样努力使其“纯然的”表达如何对应着外部世界,都需要通过对艺术的欣赏和接受的洞识去获取艺术完全实现的意义。艺术传播活动是艺术的交流,是前景的事物和背景的力量的呈现,艺术和公众的辩证对话关系,在这种呈现中真实联系起来。⑩所以,艺术交流、对话与传播的走向,并不简单地由作品流向读者、观众或听众,而是艺术家通过作品与艺术公众在不断变换整体与部分地位的关系中,相互交流,相互理解,互为回应的。最后,艺术传播对物质载体的依赖性。从远古的图腾神像、口耳相传到今天的电子传播,艺术传播除了再现历史艺术珍品的局部风貌外,如出土的陶瓷、敦煌的壁画,更多的是借助各种物质形态的传播媒体,进行现时态的大范围再现,即历史的、现实的艺术作品深入大众的实现。

从艺术传播的特征可以看出,艺术创造是审美对象化的过程,它再通过传播媒介,满足受众主体的特定需求,实现其中蕴含的潜在价值,表现出多种社会功能。1.艺术传播的社会功能以审美为中心。“美的规律”是艺术创造者和传播者遵循的基本规律,而艺术传播的其他非审美功能都需要借助于审美功能来显现,一旦受传者靠直观能力获得审美愉悦,那么蕴含在艺术形象中的种种意义就会影响艺术受众的视听,产生各种作用。2.艺术传播的认知和教育功能。艺术传播的教育功能的最高表现是激励人们积极改造社会环境,完善道德品质,以求得社会和个人的发展。艺术教育本身是使被教育者全身心获得完整、和谐的发展的艺术传播过程,艺术传播的整个过程不应过分迁就受众的兴趣、爱好、水准,而应该积极引导艺术受众的欣赏和接受,在触发了艺术受众的功能系统时,把思想、感情、功能或动机灌注于其头脑中,或者使其在积极地参与、共鸣和讨论中填充文本“召唤”结构的空白,实现艺术受众对真假、善恶、美丑的辨析和对个体行为的规范。3.艺术传播的娱乐和沟通调适功能。随着大众媒介的日益普及,艺术传播广泛渗透,其娱乐功能愈来愈突出,强烈的感染力和娱乐作用常使审美、认知、教育的功能可以更好地实现。

从艺术传播的特征与功能分析中,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在当代社会生活中,艺术传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艺术传播是实现当代生活审美化的重要途径。而生活的审美化同时需要审美的生活化。审美的生活化需要美、艺术走进生活,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就需要大众媒介参与艺术传播事业。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紧密关联,二者的关联何在呢?

四、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关联

人类的历史有多长,艺术的历史也就有多长,伴随着艺术历史的发生与发展,艺术的传播也在自觉与不自觉地发生着。在大众媒介出现之前,艺术的传播范围主要局限在上层贵族阶级及士大夫之间,普通百姓很难感受到艺术的魅力。而随着媒介技术的进化,特别是大众媒介的出现,普通大众享受到了艺术、美的光环。从此,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开始发生越来越紧密的关联,在两者发生、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趋势。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二者的关联,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方面,艺术传播的审美、教育、娱乐功能必然要求大众传播的参与其中,从而真正实现艺术、美走进大众生活。大众传播由于其传播的受众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其范围之广泛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所以其影响力超乎寻常。大众传播的电视、报纸、广播、杂志,再加上新兴的网络媒介,已经越来越普及,成为了大众生活的一部分。艺术传播只有借助于大众传播的手段,才能将艺术的传播真正实现大众化,从而实现生活的审美化。

另一方面,大众传播的发达需要以艺术的传播为其传播内容。由于大众传播是从事信息的大量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产业,由于其内容与社会观念、价值和行为规范具有直接关系,由于传播过程的特殊性赋予了它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无论在哪个国家,政府部门都会把它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澳大利亚学者苏利文认为,大众传播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内”进行的。大众传播作为一项制度化的社会传播,它有责任将生活审美化,也就要求大众媒介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要关注、重视艺术的传播,把艺术传播纳入其传播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满足大众的更高精神文化需求。

两个方面都说明了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紧密关联,而两者的结合也是当代生活的一大特征。但艺术传播在借助大众媒介作为其传播手段的过程中,其对社会的影响,对社会审美能力的提高也不总是发生着肯定的、正面的影响。(转第10页)(接第7页)因为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各有其传播的规律和要求。让美生活化,不仅仅更不只是美的普及,更在于生活的审美化,从而提高生活的质量,丰富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因为两者传播的不同规律和要求,所以不能任其两者的混淆,而要找出两者各自发展的边界。

五、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边界

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并非仅仅是提供了更多的艺术传播途径,以及产生了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质料的艺术品种如电影、电视剧艺术等,更是作为一种整合的力量,从整体上冲击、改造着艺术文化的结构、精神与形态,依存于现实社会的艺术活动,无可避免地要接受这一制约。艺术传播既不等同于大众传播,大众传播也不能取代艺术传播。两者要各自认清自己传播的边界,从而克服各自传播中的局限性,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

大众传播由于其传播的服务对象是一般大众,用传播学术语来说即“受众”。受众是一个模糊的集合概念,它并不特指社会的某个阶层或群体,而是指社会上所有的“一般人”。任何人无论其性别、年龄、社会地位、职业、文化层次如何,只要他接触大众传播的信息,便是受众的一员。受众的广泛性,同时媒介竞争的激烈性,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眼球利润和点击率,一些大众传媒有时可能会置自身传播的社会职责于不顾,放弃艺术的传播,取而代之用一些低俗的、不健康的内容来取悦部分受众,从而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但没有促进审美的生活化,反倒是将生活质量降低。

同时,大众传播还具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特别强调了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拉氏和默顿认为大众传播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中,人们每天在接触媒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他们在读、在听、在看、在思考,但是,他们却把这些活动当作行动的代替物。他们有知识、有兴趣,也有关于今后的各种打算,但是,当他们吃完晚饭、听完广播、读完报纸以后,也就到了睡觉的时间了。拉氏和默顿把这种现象称为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认为过度沉溺于媒介提供的表层和通俗娱乐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失去社会行动力,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

大众传播一方面有被市场化、利润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从而使传播的内容低俗,另一方面大众传播本身也有使受众“麻醉”,使受众过于享受信息的便捷的弊端,从而降低了受众的思考力和想象力。利用大众传媒并不是服从大众传媒,而是有效利用它。所以,艺术传播在借助大众媒介作为其传播手段、传播工具时,要充分认识到大众传播自身的边界,越过了这个边界,艺术传播也就不是艺术传播了。而艺术传播自身也不能把自己局限于传统观念的框框内,随着审美生活化时代的到来,艺术的概念和传播的手段都在发生变化,艺术传播要认识到自身历史性的生成。比如网络媒介的出现,也可以也应该成为艺术传播的工具。艺术传播要走出象牙之塔,进入寻常百姓家。这样,艺术传播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

注释:

①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②③⑦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110、112页.

④刘建明.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290页.

⑤沙莲香.传播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5页.

⑥T.O’Sullivan,Key Concepts in Communication,Methuen﹠Co.

New York ,1985,第130页.

⑧⑩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120页.

⑨罗伯特·休斯.文学结构主义.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30页.

参考文献

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文3

关键词:大众传播现场化本土化私人行为过于公开化

首先,《有请当事人》(以下简称《有请》)节目中受众直接参与节目,由单纯的受众转变为“传播者”,发挥受众的能动作用,克服大众传播负面功能:第二,采用由主持人面对事件当事人的形式在演播室对事件进行叙述,主持人在倾听同时采用“主持公道”的方式理清是非曲直,得到百姓支持;第三,栏目关注的内容多为生活当中的琐事,符合普通受众对民生新闻的需求,满足受众倾听的期望,利用“本土策略”使法制内容“民俗化”,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第四,应避免在《有请》节目中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因为当事人现场的叙述和表现使私人行为过于公开化,使当事人的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侵害。

“大众传播”的概念首次出现于1945年11月在伦敦发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中。

根据美国传播学者德福勒对大众传播的定义,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职业的传播者,“是一个传播组织(如报社、电台、电视台、杂志社等)整体或个人”。

也就是说,这些传播者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或者训练的人,而传播是他们的职业。他们向受众传播各种信息,分担着传播中的各种角色。而节目主持人正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是传播的职业传送者。

由于媒介所带来的事实只能是部分再现生活场景,大量的事实因为媒体自身的原因被弃之不用,而这些被选择了的事务经过职业传播者的传播很可能已经不能代表真正的事实或者是社会趋向。但是,人们正是通过媒介,通过职业传播者增进对社会的了解,由于人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和媒介的接触上,而且习惯并且满足于这种间接了解事件的方式,把积极参与事件变成了消极旁观,甚至逐渐产生了对事件冷漠的态度。这是职业传播者在大众传播中的负面影响。

《有请当事人》的特点之一就是“现场化”,非常符合电视传播的特点,节目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是现场调停的空间场景,而观众通过当事人现场的述说来了解事件的内容,并且根据自己的判断形成好恶,在脑海中组织出自己心中的故事,满足了人类喜欢“听故事”的天性。而此时,节目的传播者就不仅仅是主持人,而参与传播更多更直接的则是事件的当事人,不仅使事件的展现更加真实,也使受众变消极接受为积极参与,直接参与节目的制作或者是在接受传播的同时产生心理反应,消除了接受传播时的冷漠态度,克服职业传播者在大众传播中的负面影响。

心理学研究显示,比较小的结构或者相对比较封闭的空间、相近的年龄比较容易引起人们对自己的经历和所熟悉的生活习惯的联想,与对方产生“自己人”的效应。演播室作为录制访谈类节目的场所具备了以上所说的条件,因此在演播室这样的情境当中,主持人与被采访者,也就是参与节目的市民之间容易在较短的时间内缩短心理上的距离。另外,由于主持人在采访之前已经对事件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在实际录制的过程当中,对事件的熟悉程度使被采访者产生共鸣,容易使其找到共同语言,产生诉说的欲望。而此时,正是这样的诉说期待成为打开了主持人与事件当事人之间交流局面的契机。

与一般的访谈节目不同的是,从一开始,《有请》的主持人的身份就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仅仅是事件的倾听者,记录者,采访者,更承担着评判的责任,即不仅仅是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更要理清“是非曲直”。在这样的情况下,主持人除了要引导当事人继续叙说之外,还要即时的做出反应,这与中国独特的文化体系相符合,老百姓有了家庭纠纷,不愿意去衙门打官司,而是更愿意选择具有社会声望的人来主持公道。在《有请当事人》中,节目主持人就承担了这样的责任,扮演了这样社会贤者的角色。正是因为这样的节目构成,使该节目在老百姓当中有了很高的声誉,也充分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

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文4

理解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追本溯源,欲走进五彩缤纷的传播世界,同样需要了解传播的变迁历程。

技术推进传播方式演变

依据学院派的观点,人类传播活动经历了4种方式:原始传播方式、手抄传播方式、印刷传播方式、电子传播方式。在书写工具问世以前,信息的传递是通过语言手势图记、烟火等方式进行,受到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当新闻传播工具出现后,传播才成为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活动。

笔者更愿意从按目标受众面的大小与性质的角度去进行理解,传播一开始便是较为原始的人际传播,甚至可以进一步简化为口头传播。所谓的“大众传播”是随着传播工具的出现而区别于人际传播的“一对多式”的传播。依据笔者查询的资料显示,1945年11月在伦敦发表的联合国科教文中才首次出现“大众传播”这个概念。

套用一下“大众传播”的定义是,大众传播是一种信息传播方式,是特定社会集团利用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媒介向社会大多数成员传送消息、知识的过程。可以说,漫长的传播史其实际上就是指大众传播史。

但是,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逐步普及,媒体呈现出多样性。互联网这个号称“第四媒体”的兴起打破了报纸、广播、电视“三足鼎立”的态势。在网络上,受众的地位发生着变化,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传统受众只能根据传媒已经安排好的节目时间表来接收信息,而网络传播的受众能在任何时间自由调阅自己需要的东西,受众主观能动性大大提高,受众不再是被动的客体,而成了驾驭信息的主人,传受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传者中心”被“受众中心”所替代。

也就是说,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传播本身也从单向过程变成了双向过程。于是,当传播内容能够满足人们的动机和需要,并能够带来愉悦的心理和生理体验时,人们的注意力就会指向和集中到这些内容上来。由于个体的动机和需要不尽相同,于是就有了分众传播的必要。

哗众传播的兴起

笔者认为,2000年应该是传播史上一个分水岭的年份,因为从那一年开始,传播史从大众传播进入到分众传播时代。分众传播经过近5年的发展真正意义上崛起了,这点从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的不断分化就可以得出,越来越多细分市场的个性化需求被满足。

但是,近几年来的一些环境变化让分众传播也受到了挑战。一是能够满足越来越多细分市场的个性化需求的媒体在不断增加,同样一个细分市场有着不同的媒体来满足,如何抓住受众的注意力,也成为这些媒体的关注问题,媒体从一个信息传播的中间介质变成了信息的共谋者(这点以后会单独阐述)。

二是随着传媒数量的增加,人们接触的信息也剧增。有人曾经用“知识爆炸”来形容近年来知识更新的程度,与“知识爆炸”接踵而至的是人类社会的“信息爆炸”。所谓信息爆炸,一方面是大量无用信息、虚假信息湮没了有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是人们要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所花费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因此,越来越多受众会依据阅读惯性或者说行为惯性来进行甄选,并形成了一个“惯性堡垒”,如果没有新鲜内容去剌激,就意味着所传播信息的湮没。

正是面对越来越多样性的媒体,面对越来越广泛性的信息,人们的注意力被极度分散,因此,受众的选择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攻破受众的“惯性堡垒”,如何让受众信任并产生相关的行动?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分众传播难以承受之重的障碍。

为此,笔者提出,在分众传播的基础之上,一个崭新的“哗众传播时代”即将兴起!所谓“哗众传播”,就是以哗众为手段,以取宠为目的,以贴近现实、观点时尚、深度剖析为特点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话,传播就是要哗众取宠的时代已经到来。

如果说互联网的技术发展与迅速普及促使了分众传播的崛起,那么,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破坏了传统的传播模式,尤其像手机终端、博客、QQ等新型传播媒介的兴起,使得受众增强了对信息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导致在传播中的分散用力,在此情况下,“哗众传播”,一种新的传播模式正应运而生。

哗众传播更关注传播效果

那么,哗众传播与大众传播、分众传播究竟有何差异之处呢?

套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大众传播是指“消费者请注意”,一种泛指性的传播方式,典型的在卖方市场背景下的高高在上的叫卖式传播。而分众传播则是指“请消费者注意”,具有一定的专指性,语气也较为委婉,一种适应了在买方背景下的请求式传播。那么,无论是大众传播还是分众传播,其关注的重心在于目标受众,也就是说,两种传播方式的主要任务解决的都是信息的到达率或者说是覆盖率问题。显然,在信息大爆炸和受众形成的“惯性堡垒”面前,两种传播方式都难以憾动消费者的心。

延续上面的说法,哗众传播是指“请注意消费者”,是指在分众传播的基础之上,一方面要关注细分目标受众,另一方面更要注意目标受众的反应,从而作出相应的针对性行动。关注的重心在于传播效果,即“取宠”,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我们通常理解的大众传播是以模糊的受众为前提的,因为大众传播的宗旨是把信息传播给尽可能多的受众,信息面前人人平等,受众之间无差别,所以,出现的情况是,受众对传播者的认识比较清晰,而传播者对受众的了解则比较模糊。而分众传播则是对一群或几群需求相似的受众进行传播,虽然传播者对受众的了解相对清晰,但受众对传播者的认识则由于信息的干扰却比较模糊。

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文5

摘 要:乡村旅游作为社会服务业末端的一环,对于地域与地方的品牌宣传推广存在其自身的明显不足;在信息传播规模和传播手段空前飞跃的今天,利用大众传播的优势弥补现阶段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宣传和推广的不足成为推进乡村旅游进步发展的重要途径。文章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为例,研究了大众传播下乡村旅游现状与发展方向。

关键词:信息传播;大众传播;乡村旅游;旅游主体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10-0173-02

乡村旅游将具备乡村性质的自然和人文元素塑造为旅游产品,以地域环境的景观、建筑和文化等资源为依托,开发了建立在传统乡村休闲游和乡村体验游的基础上的新兴旅游方式。地处秦岭主峰太白山脚下的宝鸡眉县,依托自然优势和文化优势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将乡村旅游作为拉动经济的重要马车。然而当地在打造乡村旅游市场的过程中,对旅游产品的对外宣传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在现代信息传播规模和传播手段空前飞跃的今天,借助大众传播优势推动乡村旅游的对外宣传推广,值得我们站在乡村旅游自身和传播的角度进行思考。

一、眉县乡村旅游内容系统构建

眉县古称“眉坞”,处于“关中-天水”经济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地带。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是西周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在乡村风光旅游方面,当地猕猴桃、草莓、板粟、大樱桃等的大规模种植,结合现代田园风光建设,将农业生产销售与观光相结合,将农业生产与游客体验相结合,构成乡村观光游和乡村体验游。同时依托太白山国家级旅游产业新区的优势推广农家乐建设,将乡村特色美食与特殊环境相结合,在统一的管理模式下进行经营,打造乡村休闲游;将乡村观光游,乡村体验游和乡村休闲游三者紧密结合形成眉县乡村旅游的新形式。在乡村文化旅游方面,当地的民间艺术形式多样,种类繁多,脸谱、剪纸、皮影和泥塑等都是眉县民间艺术的精品。当地农民画以其独特的反应视角成为眉县乡村旅游的一张名片式元素,它以反映农民田园生活内容为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根据石头的形状,以鸟兽、植物、人物、山水为主要内容进行艺术创作的石头画是眉县的艺术门类精品之一。在戏曲艺术上,源于明万历年间的眉县曲子,被列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著名眉户剧《梁秋艳》的演出影响了几代中国妇女的婚姻观;当地大力打造和保护张载文化,将“横渠书院”和“张载祠”纳入文化旅游的重要部分。对于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上,《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提到,为了能够将“三农”资源充分利用发展旅游业,拓展提升农业功能和发展领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国家旅游局农业部给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按农村实际和旅游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把加强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并且要求加大乡村旅游扶持力度,积极促进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旅游调查研究,解决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性因素,做好乡村旅游市场开拓工作,探索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模式,组织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同时将乡村旅游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乡村旅游工作领导机构,实行分级、分工责任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扶持。眉县政府部门在乡村旅游的建设过程中,将地域文化与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和自然资源紧密结合,打造出具备乡村旅游特色的旅游品牌。以政策为导向,积极为眉县的县域经济发展开创了新的道路,同时也为其他地方的乡村旅游开发和推广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二、乡村旅游的主体意义

在乡村旅游的市场化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借助丰富多样的民间艺术、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特色农业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乡村旅游样式。完整意义上的旅游主体包括旅游开发、经营者以及旅游者三个方面的一个群体[1]。眉县乡村旅游内容的系统构建下,开发者,经营者,旅游者三者处在一条结构链的不同位置,因此必然有着不同的主体价值意义。

对于开发者而言,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构成的乡村旅游资源,上升为乡村旅游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和条件;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依赖着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直接影响着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在打造乡村旅游过程中,旅游目的地眉县形象从历史、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中对外体现,同时,乡村旅游资源是打造乡村旅游业最基本的生产力要素和农村经济增长的新鲜元素,又是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环。旅游资源被旅游业开发利用形成对应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生态环境效益,是打造旅游产品的基础所在。从开发者而言积极发掘乡村旅游资源并且充分利用对于乡村旅游的持续成长极为重要;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生活有着极大的调节作用,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的进步都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经营者而言,在对乡村旅游开发有了全面认识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和评价旅游资源,掌握旅游资源的形成、建设和发展演化规律,并实事求是的进行推广营销。旅游资源对旅游者“吸引功能”的最大特点和价值所在就是旅游资源能够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其所普遍具有的特定美学价值,娱乐、文化和科学价值等使其具备吸引功能的原因。经营者如何利用旅游资源的特定功能,对于价值意义的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乡村旅游的推广既是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乡村旅游的存在对于拉动农村级地方经济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

从旅游者的角度,在选择旅游目的地的时候,从自然景观、历史古迹、民俗风情、人造景观和生产场所、生态观光、文化感受以及娱乐设施等诸多的旅游资源类型中,占据主动选择权的旅游者对旅游资源的判断和选择有其自身的价值衡量标准,因此瞄准旅游者的选择目标是占据乡村旅游市场的优势地位的重要手段。然而眉县的乡村旅游在对外宣传上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

在网络宣传方面,眉县政府网站和眉县旅游网是两大主要网络平台,对眉县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城市建设等进行了简单的图文介绍,囊括吃住、出行、游览、购物、娱乐在内的部分信息;但是存在形式单一,内容简陋的缺点。在电视宣传上,眉县电视台涉及到旅游介绍推广的电视节目包含《乡村》和《旅游总动员》两大栏目;走农家路,进农家院、下农家田,说农家事,采访报道,倡导新农村文明生活理念, 以节目的参与性和趣味性打动观众,传播当地乡村旅游资源,塑造“山水眉县”品牌。但是节目的受众面过于狭窄,无法达到宣传的目的。

从市场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可以将受众定义为特定的媒体或讯息所指向的、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侧面像的,潜在的消费者集合体[2]。受众既是传播活动的参与者也是市场活动的参与者;电视宣传局限性过大,乡村旅游的宣传活动无法直接刺激到目标受众的选择。

从信息社会的知识沟或数字鸿沟的现状来看,还有许多人不能利用网络媒体。从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来观察,网民随意浏览的居多,有针对性的使用网络尚未形成。目前眉县的乡村旅游开发力度和开发速度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宣传的不足导致其旅游客源市场相对闭塞。

三、乡村旅游发展的大众传播路径

乡村旅游的发展应当充分利用大众传播的“地位赋予”功能,通过大众传媒的广泛报道使乡村旅游的旅游产品信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而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在扎尔斯菲尔德和默顿看来,“地位赋予”功能能够使大众传媒支持的事物产生一种正统化的效果。大众传播下的乡村旅游如何利用“现代性增长的推进器”,大众传播进行专业的旅游信息生产和传播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信息传播媒介多样化。旅游产品的信息推广传播需要多样化的传播媒介进行支撑。旅游产品的价值产生需要参与市场活动,作为价值产生来源主体的旅游人群需要对旅游产品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多样化传播媒介自然成为外界对旅游产品了解的直接途径。埃默里说:“电视的经济力量是惊人的”,电视以其独特的传播手段占据着庞大的受众范围和普遍的影响力。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电视以其特有的传播优势成为重要的媒介手段。同样具备大众传播功能的互联网以强大的信息容量包含了文字、图片、影像、声音等众多的信息形式,并进行文本式的组合进行信息的交互性传播;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普及和快速更新使得信息播有了更为便捷的途径,新媒体的发展衍生了各样的APP对于信息传播和交流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平台。

2.传播信息的文化属性。作为生产信息的产业,大众传播的信息具有其相应的经济属性,作为旅游产品的推广,文化属性超越经济属性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部分。旅游产品作为信息对外传播使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具有经济属性,现代消费活动在注重物质性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即精神内容意义上的消费。对此,旅游产品的信息传播在内容上应该围绕文化属性进行精致的设计,形成旅游产品的“议程设置”将信息进行选择传播,增强信息的文化属性为旅游者提供导向选择。

乡村旅游信息的推广传播应充分利用和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属性优势,乡村旅游信息的文化属性能够将地方的文化景观向外界作以展示,从而能够是受众在信息选择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倾向性和求知欲。明晰乡村旅游信息的文化属性应该借助地域文化,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将具备相似性的旅游信息进行整理,突出文化内涵。眉县乡村旅游的文化属性可分为农业、历史、地理等方面,突出文化优势从而为乡村旅游的建设助力。

3.信息传播的分类调整。大众传播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实现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乡村旅游在进行社会化的信息传播的活动中,使旅游者居于绝对被动的接受大量的信息,难以满足大众传播将受众需求用作衡量信息传播效果标志的“使用与满足”理论。所以对于旅游产品的信息传播应当进行分类调整完成旅游信息的议程设置,以最为直接、便捷的类型化处理呈献给目标受众,方便受众进行选择以达到相应的传播目的。

我国的乡村旅游发展迅速,不但拥有广泛的市场也拥有众多的旅游资源,在乡村旅游建设在需要创新和尝试,也需要经验的累积和共享。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在进行乡村旅游的市场推广时,抓住大众传播的优势将地方丰富的旅游资源向外界传播,以更好的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传播功能。

参考文献:

大众传播的定义及特点范文6

论文关键词:DV 新媒体 大众信息传播 社会价值观

电视传播学从上世纪中叶到上世纪末相继走过了“魔弹论”、“有限效果论”和“受众上帝论”。本世纪初,以诸多新媒体与大众结缘为标志,传统集约型媒体将终端用户作为传播概念上的“受众”时代已告结束。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受众”在占有一定新媒体资源后,俨然也可以成为信息传播的“信源”。这种大众信息传播从新的角度看,更富广域性、交互性、综合性和社会价值性。因此,我们将它看作媒体传播的信源论时代。

DV是网络、多媒体、手机、移动电视等一系列新媒体家族中的一员。从功能特性上说,DV与诸多新媒体一样,明显地具有个体性、广泛性和交互性,因而,它也就拥有了信息传播的信源性。

一、DV的社会化普及

DV原本只是数码视频摄像机(DigitalVideo)的英文缩写,是数字新技术的代名词。在它与大众媒体融合的过程中,因机身轻巧、操作简洁、携带方便、性价优廉而倍受人们的青睐,逐渐由专业设备变为家用产品,进而在社会发展中形成一种特殊的潮流需求。

DV的普及与DV作品的问世,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初,DV作者只是把“活动影像”用于家庭生活或小众传播,出现了信源广大、信道狭窄和信宿缺失的现象。此外,其绝大多数作品是对生活原态接近真实的记录,所以,DV从被引进到使用都与大众生活的土壤密不可分。随着DV普及率的提高,部分DV作者基于对文化的诉求、新闻的热爱以及艺术的兴趣,试探性地将创作视角延伸至一些社会问题中,以拓展DV的传播范围和发展走向。

DV的盛行与作品的草根性,使它的源发根基从一开始就未建立在某种理论或某种概念之上,导致DV的发展基本上是漫流的,取向目标是多元化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主流媒体的介入使DV的社会化普及受到了广泛关注。电视媒体开始大胆试播DV作品、增设DV专栏、引入竞赛机制,为DV的传播开辟了一个主流传播渠道。诚然,电视媒体的这种做法并非全部认可DV的低质量信号和低制作水平,其最大的契机莫过于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贴近以及DV持有人总体信源的广度。

二、DV及其作品的特性

上文中提到DV创作没有理论和形式规则在先,但任何一种传播媒体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DV也不例外。

(一)数字性

DV最为大众认可的是它所记录的数字特性。DV的数字化,彻底消除了原作与复制品的界限,方便了DV文本的修改与补充。DV与宽带网的数字结合,使它可以摆脱传统媒体的推广渠道,另辟蹊径以构筑自我话语壁垒。

(二)大众性

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影像形式,DV没有媒体单位的归属,其轻便灵活的性能使之可以进入专业媒体所无法顾及的角落,极具亲和力地深入百姓生活当中,多角度地捕捉最真实的画面。

(三)社会性

DV爱好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分属于各个行业。他们用DV记录着周遭的环境和事态,用画面语言传达着所视所悟,又因社会身份的不同,在DV创作中或多或少地体现出职业特征。

(四)个体性

DV设备私人化的特点,决定了DV创作可以不拘一格、以个人意志为转变,这一点完全有别于电视媒体从业者的集体创作。

(五)随意性

多数DV作品事先都没有创作任务和程序规划,一切内容皆是随机的或仅凭兴致获得的,这使DV作者成了摄制者与导演者的综合体。

(六)无文化界域性

DV活动对DV人不做任何条件的限制,但凡有创作欲望的群众都可以手持DV进行创作。

(七)无传播取向性

DV作品在整个创作流程中并没有专门设定传播范围和目的,许多影像绝对为个人所有,表现的也仅仅是某一时间某人的心路历程。

(八)模糊的功利性

DV使用者以普通民众居多,他们从事DV创作的活动既无社会价值诉求,也不含质效观念。

三、DV的大众传播理念

DV传播大致可划分为两条较清晰的脉络:在专业与非专业界线继续模糊的条件下,DV传播可以是个人化的人际传播,它更倾向于个人表现,更强调自我体验,更关注个人视觉中的独特发现;在得到主流媒体肯定的条件下,DV传播可以是社会化的大众传播,它不拘泥于形式,重在纪实以表现出对身边熟悉题材的普遍关注,形成节目并借助于媒体平台进行大众传播以寻求广泛的社会认同。

依传播学的逻辑来说,DV不是目标,个性化的DV作品才是真正目标。个性化让DV变得成熟,个性化DV作品的传播能够赢得大众的广泛关注,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传播意义,在传播过程中造就巨大的社会价值。

另外,得到主流媒体肯定的DV想获得发展,就必须遵循进人主流媒体传播的若干规则。

(一)选题的价值判断

选题是一部作品的立命之本,它关系到形式、内容、材料、方法的综合运用。DV作品要在多大范围传播,取决于选题服务大众、取悦大众之能力所及。其次,依托主流媒体进行传播,DV作品中所要表现的“平民视点”应尽量做到“不另类”、“不边缘”,最大程度地接近社会主流生活,最大维度地呈现时展进程,最大范围地反映广大群体的精神面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DV传播的取向是社会大众,才能凸显媒体传播的宣教功能。

(二)主题与内容的把握

主题的鲜明性和内容的向心力是一部作品的支撑,主题统帅着内容,内容服务于主题。同时,二者需要借读电视理论,担负受众的责任,这也是形成社会传播链条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因此,DV作品的创作要尽量符合大众视觉的审美要求,具备较高的叙事语言能力,熟知大众传播的普遍规律,把握好作品创作的节奏与风格。

(三)摄制技术的跟进

虚焦、晃动、偏色等一系列因拍摄技术所引起的视觉不适,以及因丢帧、跳轴、画面截取不当所造成的视听障碍,在给自己观看的DV作品中也许可以原谅,但将个人作品放置在主流媒体传播的范畴里,诸多的技术失误和拙劣的制作手法就不为大众媒体所取,更无法吸引广大受众进行欣赏。毋庸置疑,技术是一部作品成败的保障,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着作品的社会传播质效。DV作品早期根植于民间,其社会传播较少受制于专业媒体的要求,当它被定位在专业级别时,就必须主动契合主流媒体的制播特性,对原有技术指标进行革新与提高。

以上三点都与电视要求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DV发展的先锋面即电视。因为,电视可以为DV传播提供最权威的渠道,为DV传播制定最有效的方案,为DV传播吸引最广大的受众;而且,电视能够承担重任,为DV作品确立文化品味,为DV作品培养思辨能力,为DV作品构建审美意识。除此之外,在大众传播理念的支持下,电视可以和DV形成一种稳定的数字支源关系,将DV传播从单一的人际传播推向广域的大众传播。

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强势出击则为DV传播注人了新的力量。网络是面向大众的开放式信息平台,它对信息的海量需求使其包容一切信息资源,DV作品当然也是它涉猎的对象,甚至有人在网络上自建站点,打造个人的“影像家园”。这种被称为“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为DV爱好者和他们的作品提供了自由表达与交流的空间。手机作为通讯工具,也是以新媒体的身份参与大众传播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不论是手机生产量、还是手机用户拥有量都呈井喷式增长,必然带动了社会信息的交互发展,产生了与之对应的信息传递量,从而为DV大众传播赢得了无限广阔的交流空间。

但是,随着DV传播渠道的增多,一些良莠不齐的影像信息也伺机闯人大众视线。如果不加重视,任由负面信息在大众传播中滋生,那后果是不堪设象的。社会需要文明的信息,大众需要健康的信息,这表明,DV作者必须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DV的独立自由绝不能以破坏社会大环境为前提。

四、关于DV发展的谬论

DV社会化传播所带来的DV话语,权必然地使它成为一种媒体,而这种强力表达的存在直接作用于社会,左右着DV爱好者的认知,如不立即加以纠正,必然会影响DV的社会化发展。

(一)民间不等同于非专业

有舆论认为“DV是一种民间影像,DV是一种非专业的影像制作群”,这仅仅看到了DV的广度,却没有看到它的深度。的确,DV作者中包含了大量业余和非专业人士,但不能认为民间就是不专业。事实上,多数已知的优秀民间作品背后都有着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支持,民间本身就囊括了大量的专业人士,他们无可争议地成为DV制作的中坚力量。承认民间拥有大量的DV爱好者和参与者,这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但决不能说民间没有实力。

(二)DV不能被吹嘘成时尚

DV不是作秀的工具,也不是某些别有用意、沽名钓誉的人手中的时尚标志。DV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我们需要承认它是一种工具、是一种手段,是DV爱好者手中有力的武器,是向大众展示个人艺术追求的窗口。

(三)DV不是“潘多拉魔盒”

DV的确在某种意义上为怀有电影梦的人们带来了福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也的确是用DV这块敲门砖打开了通向影像艺术的大门,但并不代表拥有了DV就拥有了一切DV创作的特质,就可以制作出具有水准的影像作品。所有热衷DV创作的人都必须经过系统的学习,才能掌握这种画面语言的语法规则,并将其贯穿到DV创作中。更重要的是,DV创作必须向高雅艺术靠拢,提倡精神文明建设,为DV发展营造良性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