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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范文1
[关键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缺陷评估
[DOI]10.13939/ki.zgsc.2016.16.109
1 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的关系
1.1 概述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保证财务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完整、可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而在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其执行效果影响着企业目标的最终实现。
监督检查,是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企业通过对内控实施必要的过程监控,查找出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不利因素,并组织有效评估和采取纠正措施的过程。
1.2 内在关系
内部控制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制度缺陷、部门职责不清、内部业务或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人员理解差异等原因,都可能使内部控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常常导致这样或那样问题的出现。这就需要企业以风险为导向,有效整合监督检查资源,通过过程监控,发现其不足和问题乃至缺陷,提出纠正措施,从而提高其有效性,增强企业风险管控成效。因此,高效的监督检查是内部控制持续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是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
2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相应的监督检查也得到了长足的进展,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有效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没有完全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检查没有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只关注自己业务范围内流程执行的有效性,风险控制缺乏全局意识;二是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计划性差,没有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指导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包括时间、频次、内容和对象等,这些极大程度地影响了检查的成效;三是专项检查缺乏风险导向。专项检查不能体现与日常监督检查的区别,监督检查缺乏针对性;四是监督检查的方式单一,内控测试没有与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等形成合力,检查的深度不够,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第二,监督检查容易被以点带面,被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中的日常性工作差错的查纠所取代,缺乏对内控执行情况的全面深入了解,使得内控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因个人业务素质和内控环境的局限性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一方面是指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能满足检查需要,另一方面是指内控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影响了监督检查的效果。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工作质量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制约,监督弱化问题严重。
第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彻底,责任追究落实不力。基于监督检查而进行的缺陷认定和报告不严谨,大多用于应付上级检查,未能发挥其有效的作用。根据对近年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例外事项的归类分析,不难看出,重复性问题和重复性例外事项发生的比率较高,“有章不循、有律不依”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屡改屡犯,问题整改治标不治本。
3 提高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成效的措施
3.1 增强风险意识,强化管理者的内部控制职能
领导重视是提高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成效,发挥内部控制作用的前提和保障。首先,企业单位负责人要在认识内部控制与规范企业经营、降低风险、提高管理效益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给予极大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的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岗位,保证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确保内部控制相关要求被切实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部控制不流于形式和口头要求。其次,要建立内部控制管理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都应强化内控主体责任意识,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内控制度和要求,通过会议、培训、现场调研等方式强调内控管理的重要性,向全员传播风险管理的理念,感染和引领全员参与内控管理,落实岗位职责,让内控文化如同QHSE文化一样渗透到每一位员工的思想深处,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良好氛围,推动内部控制的水平。
3.2 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内控执行力
内部控制不是单个业务领域的事,某个业务领域内日常工作存在问题的纠错不能代替内部控专业性的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包含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覆盖流程设计与执行、制度执行、信息控制等,通过内控监督检查能保证企业内控体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其有效性,其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均大于日常工作中碎片化的差错查纠。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要在内控制度和要求下开展日常工作,通过部门内自查、互查和协调沟通,提高业务效率,防范风险。企业则要通过监督检查职能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深入了解,才能发现企业的薄弱点和风险所在,从而为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依据。
3.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首先,要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内部控制是为了对企业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要防范风险,制度必须先行。因此,提升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防控水平和质量,就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流程,明确各层次的监管职责和要求,做到制度与业务发展同步进行。
其次,应结合企业实际,努力建立两级机关部门实时自查、单位季度互查和公司年度督查“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三道防线”的作用,通过强化上下监督检查的联动力度,建立有效的自我防范与约束机制。
最后,监督检查要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区别对待,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现状,在做好监督检查前期策划的同时,力争将内控测试、纪律监察、合规管理检查和内部审计形成监督合力,根据发现的问题,针对企业高风险领域和环节,确定专项监督检查的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
3.4 加大对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的独立性
精湛的业务能力是有效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企业应对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内控专业知识培训,使之在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的基础上,充分了解监督检查的技巧和方法,比如样本抽取、沟通访谈技巧、检查结果记录与分析等,切实提高检查的质量。
企业要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相对独立的地位,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督促各项控制措施有效落实,避免将企业领导的意志强加给监督检查人员,尊重其监督检查的发言权,保证监督检查数据与记录的真实性,真正做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进而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3.5 重视缺陷评估与问题整改,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
监督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企业提升内控质量的方法和措施。无论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合规管理检查、内部审计还是效能监察,最后的落脚点都应放在缺陷认定、分析和问题整改上。企业应通过对各项监督检查的数据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通过缺陷性质分析,提出完善或修订制度、更改流程、增减关键控制点等整改方案,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按照PDCA模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的不断健全和持续有效。
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复性问题和重大缺陷,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度,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从中石油各企业单位发现的例外事项来看,不是说我们没有制度或制度不健全,主要是执行不到位。在业务能力满足需要、培训到位的前提下,责任心是导致问题产生的关键。因此,监督检查要做到边检查、边通报、边整改、边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内控制度的威慑力,变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
参考文献: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范文2
一、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全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使用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13年3月27日-2013年11月10日
三、工作分工及检查频次
(一)工作分工
1、区局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与各稽查队共同负责上述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市局对全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检查频次
1、生产环节:
以下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其他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二次,检查覆盖率100%。对列出重点品种的单位及其他特殊情况可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3)上年度国家、省产品质量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重大事件的企业;
(4)上年度信用等级被确定C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以下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其他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二次,检查覆盖率100%。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信用等级被确定为C级的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管产品的企业;
(4)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
3、使用环节
以下医疗机构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其他医疗机构每年至少检查两次,检查覆盖率100%。
(1)市级医疗机构;
(2)2012年度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四、工作内容
(一)生产环节
1、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
4、企业原材料采购规定的执行情况;
5、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国家新的强制性标准后,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的情况;
6、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7、产品检验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检验报告是否规范等情况;
8、医疗器械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9、其它需要关注的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6、有误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7、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8、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9、其它需要关注的情况。
(三)使用环节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药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的分工要求,按照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监督表的内容进行检查。
五、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质量体系考核、调研、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工作一并开展。
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并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标准、时间安排、人员组成、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市局组织重点督导检查时区局根据区域划分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并接受现场指导和培训。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评定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级别评定结论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表》(见附件3)。检查时根据工作安排,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稽查队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医疗器械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市局进行重点督导时我局要提供日常监督检查报告,市局根据现场检查行政相对人的缺陷整改情况,评价我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由药品安全监管科于6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医疗器械、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范文3
本计划适用于对县区域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指南》
监督检查对象: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根据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将按照不同监管要求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类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食品监管,小作坊实施四级监管,确定不同的年度检查频次。要求A级(高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四次、B级(中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三次、C级(低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二次。
检查人员:由县局和检查对象所在地辖区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三、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
(一)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安排
食品生产获证企业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2。
(二)临时安排检查
县局、各食药监管所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上级工作安排以及行政执法的需要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2.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5.索证索票、原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6.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建立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做好检查记录
不论是否发现违法情况,均应当场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与检查对象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注意对检查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必要时,可采取抽样检验、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三)汇总检查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检查对象回避,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检查情况,讨论确定检查意见。必要时,可将汇总情况向检查对象通报。
(四)整理归档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和跟踪检查中形成的材料,一并归入检查对象日常监督检查档案。
(五)问题处理
1.责令整改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或者监督指导的,应及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监督指导意见书。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检查对象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在整改时限届满后15日内实施跟踪检查,督促检查对象完成整改,并填写《回访记录》。
2.抽样检验
检查发现的问题可能涉及食品质量的,检查人员应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对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判定。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既往生产的产品,检查人员应充分考虑该问题对既往产品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3.情况通报
检查对象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在审项目的,检查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审查单位。
4.移交查处
涉嫌违法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及时固定有关证据,在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经检查人员所在机构负责人批准,移交稽查机构依法查处。
5.风险研判信息提供
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要求,及时提供风险研判信息。
6.其他处理
现场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在后续监管中可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检查对象加强产品自检,或者要求检查对象将产品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2)列为重点监管名单,增加监督检查(突击检查)频次或者增加抽样检验次数;
(3)要求检查对象定期汇报质量管理情况;
(4)约谈负责人;
(5)视情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建议检查对象主动召回或者责令召回相关产品。
五、检查工作纪律
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尊重检查对象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恪守法治、廉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做到监督检查“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批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不准无法定依据实施监督检查;
(三)不准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单人实施监督检查;
(四)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监督检查;
(五)不准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不准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检查计划;
(七)不准未按要求着执法服装实施监督检查;
(八)不准对检查对象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范文4
(一)坚持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油市场供应。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不断提高统管社会粮食流通水平。
(三)坚持严格联合执法,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着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建立粮食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粮食库存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二)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搀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三)监督检查粮食加工中的搀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四)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粮食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
(六)监督检查粮油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粮食、工商、物价、质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6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主任由粮食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6部门执法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法规政策及市场监管规章制度;编制粮食联合执法计划,作好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召集6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执法相关事项;组织6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梳理联合查处案件,受理涉粮案件举报,通报反馈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商定《条例》界定不明确的涉粮问题的处理意见;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粮食监管紧急任务;联系粮食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协调会议制度。联席协调会议由6部门负责同志及其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每年至少召开1至2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贯彻落实粮食法规政策,研讨粮食执法中的相关问题。重要问题可提请召开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
(二)粮食市场联合督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2至3次粮食市场联合督查执法行动。逢重大节日、收购季节、市场异常波动时期及省、市、县下达的紧急任务,随时开展专项治理和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范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管与技术支撑手段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建立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我市化妆品市场卫生质量的全面提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
1.强化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强化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生产条件、人员管理、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原料管理、仓储管理、产品备案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化妆品的原料、生产全过程、标签标识等。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并填写《2012年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表》。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加强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年度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生产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根据情况增加监督频次,检查覆盖率100%,并建立和完善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和监督检查记录档案。
2.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卫生监督所的开发区分所,应结合各区域实际情况,对照《2012年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表》(附件1),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
检查范围和数量: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企业,重点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直销)店和美容美发店销售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少于辖区总数的40%家次,各县(市)、区食药监局及市卫生监督所的开发区分所应监督检查化妆品批发企业5家以上,超市、药店等零售企业20家以上,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各50家以上。以上,区域内不足本数的要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为:1.购进验收情况。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制度;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向供应商索取国家局或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2.产品情况。经营的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3.储存情况。产品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二)深入开展化妆品的专项整治
1.开展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的专项整治
市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要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购入的原料是否存在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或使用未经批准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是否与批准(备案)的产品配方相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产品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有生产记录、记录的完整性、可追溯性。
开展化妆品质量评价抽检,重点对美白、祛痘、去皱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婴儿护肤类等产品进行抽验。
2.开展化妆品原料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产品备案情况的专项检查
市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督促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原料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完善原料档案管理、原料购进检验、原料品质证明索取以及限用原料使用管理等制度,以确保产品原料来源以及生产过程的原料使用的可追溯性。
市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督促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完成产品的备案工作。同时加大生产企业备案后的事后监督工作,对每个企业备案产品事后监管率不能低于50%。
3.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检验室专项检查
市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一次对生产企业检验室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检验设备是否齐备且运行状况正常、检验人员是否到位、检验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备微生物检验能力、是否开展理化检验等工作。检查中如发现有企业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落实整改,违规生产的企业,将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不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卫生质量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县(市)、区级监管部门要以举报投诉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化妆品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需要记录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化妆品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化妆品监督管理档案
1.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化妆品监督管理综合性业务档案,汇总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总结、专题工作资料、行政处罚和稽查资料、工作信息及报表等。
2.市级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分户档案,汇总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经常性监督检查、企业整改、行政处罚及跟踪检查等材料,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相应企业的电子监管档案。分户档案建档率应当达到100%。
3.各县(市)区级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化妆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督管理分户档案,汇总批发、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经常性监督检查、企业整改、行政处罚及跟踪检查等材料,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相应企业单位的电子监管档案。化妆品批发企业分户档案应当分别达到5家以上,零售企业分户档案应当分别达到30家以上,化妆品使用单位分户档案应当达到50家以上,不足本数的要全面建档。
(五)积极探索监督管理新模式
各级监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适合新区特点的监督管理模式,例如:在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药店推行电子监管档案,企业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特殊用途类化妆品种类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建立电子档案。监管部门通过相关平台实时查询,动态监管产品生产、采购、存储、销售情况,提高监管效率;督促产品经营企业使用《进货验收和销售台账记录本》,对产品经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以“弘扬企业诚信、提高质量意识”为理念,推进建立企业综合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完善企业的产品卫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努力建立我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
(六)材料报送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范文6
浅谈加强财政法制监督促进防腐力度
财政法制监督是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涉及财政收支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与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法制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规范财政分配秩序,防止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配套措施
加快完善各种财经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先后制订出台了工商各税、农业各税、关税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实施财政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些法规制度在执行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适应经济形势,操作性差等问题,必须尽快加以完善,如对预算资金的申请、评估、立项、拨付、监督、使用等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程序,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法规约束行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加快财政法制监督的立法工作。财政法制监督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的顺利开展和财政监督体系的完善。而且财政监督的职责和权限也无法进行科学界定。强化财政法制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监督的立法工作。如制订《财政监督法》。地方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与财政监督工作相关的规定、办法,并积极向当地人大和政府反映情况,争取支持,制订切实可行的地方财政监督法规,出台地方财政监督条例及细则,使财政监督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
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当前,违法违纪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有的甚至还相当严重,屡查屡犯、屡禁不止,成为财经秩序混乱的重要特征。这反映了经济执法体系的执法力度不够,处理偏轻,处罚不力,特别是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的处理力度不够,这种状况的存在势必产生越来越严重的后果。财政部门,尤其是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心,依法监督,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该收缴的收缴,该罚款的罚款,特别是要对违纪事项的处理与对责任人的处理结合起来,对那些违纪问题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必须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切实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权威性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要适时推进各项财政配套改革。当前,几项关键的配套改革措施一是细化预算,要改变过去预算资金分配粗放,经费切块包干和归口管理的状况,在预算编制上,应该把预算具体到项目和单位,以适应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便于监督管理。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改变过去国库分散支付,将预算资金拨付各部门各单位,由其自主支配使用,脱离财政监督,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支出过程中问题的状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很大程度抑制这种现象的产生。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健全、规范财政支出政策的核心内容。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行费改税。政府部门的乱收费,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经济根源。制度外收入、部门利益的刚化导致部门权力扩张和越位。这必然增加财政监督的难度。
建立健全财政法制监督机制
财政法制监督工作必须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理顺和规范财政分配关系为目的,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管理,拓宽财政监督检查的领域和范围。具体讲,当务之急是搞好以下几个转变:
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监督并重上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历史的影响,过去财政监督重点大多放在组织收入上,因而很多人把监督检查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一项措施。诚然,通过加强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面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等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财政监督工作要尽快实现由重收入,轻支出向收支并重转变,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由重事后监督为主转变到全过程的监督。近几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在监督模式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但是目前的监督方法仍然比较陈旧,监督范围也比较狭窄,仍然主要沿用过去的检查模式,主要是进行事后检查,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因此,财政监督要适应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通过对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库全过程的监督,实行对本级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微观监督转变到宏观监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主要以加强宏观调控为主,因而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从过去的重微观监督转变到以宏观监督为主上来,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民收入分配总枢纽的作用,通过对整个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加强管理为主,因此,财 政监督工作也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立足财政管理,着眼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由对外监督转变到内外并重的监督。过去,由于重视外部检查而对财政内部忽视监督,财政部门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现象。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对权力的一种制约,因此,必须把对外监督转变到内外并重的监督,通过对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可以促进财政政策、法规、制度正确贯彻落实,要对财政部门内部机构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以及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努力提高财政法制监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