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1
摘 要 以文献资料的方式研究发现,台湾职业棒球产业的发展与网络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职棒网络传播的突出特性为即时性、互动性、资料庞大性等。
关键词 台湾 职业棒球 运动传媒 关系
在通讯传播技术迅速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各项传播媒体都昂首阔步不断精进。随着各项体育竞技、竞赛活动的开展,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媒体都在日益更新战况、报道、评论,使更多的受众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战况分析并参与当日讨论话题。各大传播媒体在赛事尚未举办之前做赛前报道、赛中通过卫星连线使国内观众享受无时差现场转播。运动转播对现如今的竞技运动、体育竞赛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虽然有效媒介(报纸、电视、杂志等)有时并没有亲身参与竞赛,但它们通过运动传媒的传输使运动领域渐渐打入人心。许多人的生活常伴随着运动联盟、运动明星、运动节目以及运动报纸等变得多姿多彩。同时,传播科技的发展使资讯的获得变得更加便利、快速。
在台湾民众的生活中,观赏职业棒球(以下简称为职棒)比赛已经转变为民众调剂身心、舒缓压力的重压组成部分。通过大众传媒的报道,更使得职棒成为台湾民众闲暇之余谈论的话题。传媒使讯息交汇,媒体也成为了社会风气与文化的观察点。而传播媒介与体育运动竞赛相结合,无疑使大众传播领域延伸、范围更广。因此,运动传播在运动产业的发展中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一、职棒产业
产业即一群类似企业与组织的结合,是一群产业服务类似、销售对象类似或价值活动类似的企业组织结合。
(一)职棒表现部门(核心产品):以消费者观赏的产品,即职棒本身;
(二)职棒产品部门(实体产品):指用以制造或影响职棒表现的产品,即服装、装备用具、场地设施等;
(三)职业促销部门(隐身产品):用以促销职棒运动产品的工具性产品,即职棒商品、媒体、赞助、代言等。
二、运动传播媒体
大众传播是社会媒介组织通过文字、电波、电影、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大众公开传递自己用各种手段复制的信息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即有效而迅速地把讯息传送给大众的科技型沟通工具。
(一)平面媒体:报纸、杂志、书籍;
(二)电子媒体:收音机、电视机、电影。
有人称电视媒体为“强势媒体”,因为它能传送图像与声音,使受众觉得很有说服力;电视不仅能为人们提供新的讯息、扩大知识面、消磨闲暇时间等等,网络了各个年龄层面的观众。
大众传播媒体不仅能传送讯息,也有教学、娱乐、商业等功能。从大众传媒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其变化:研究的风貌从短期、表面的效果变成现在的长期、间接效果,受众也从被动接受信息变为主动、有选择性的媒介内容用户。
笔者认为大众传播业包括运动咨询传播、平面媒体、运动媒体网络;服务对象包括重大赛事、职业竞赛及其他体育相关活动。运动与媒介发展至今,它们已经相互融合并成为彼此重要的部分。
三、职业棒球与运动传媒
近年来,由于大众传播媒体的快速发展,不但促使运动成为全球化的现象,甚至使运动成为一股风潮。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体育运动赛事报道已经占据各大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的体育新闻版面。世界舞台上的大型的职棒赛,都通过电视实况转播,成为各国观众瞩目的焦点。大型的职业球赛之所以引人注意,电视实况转播功不可没,通过电视的画面,与场内球迷一起欢呼感叹,并随着球赛越来越受欢迎,电视转播的几率越来越频繁、转播金渐渐水涨船高,成为媒体与企业竞逐的目标。
纵观职棒运动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职棒随着传播媒体的发展,从早期的广播、报纸等平面报道,变为电视转播等电子媒体的转播,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探究其原因,媒体在这整个过程中担任了推波助澜的角色。在职棒产业发展过程中,大众媒体的运用相当广泛,职棒产业乃利用网路媒体的即时性、互动性、资料庞大性的优点融会贯通其中。笔者将职棒产业运用大众传播网络的特性归为以下几点:
(一)即时性:虽然网络媒体的影音效果无法和电视相比较,但网络转播使球迷在大众传播的媒介使用上又多了一项选择,随着传播科技的发展,使用网络观看比赛转播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二)互动性:通过网络,球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互动,形成小群组、有了沟通的媒介。
(三)资料庞大性:网络资料库有着超链接的功能,将运动咨询、比赛片段等保存起来供人参考。
体育运动没有媒体的参与不容易聚集焦点。大众传播媒体对职棒产业的推展具有相当大的助力。分析台湾地区职棒产业及大众传播媒介所传达消息,可以了解到职棒产业的相关讯息需透过媒体的运作来传播讯号至球迷本身,因此,媒体乃是提供球迷诸多有关职棒讯息的媒介,加强职棒的曝光率,可增强职棒的精彩性,同时,球迷也可获得最新的比赛消息。换句话说,在传播的过程当中,职棒队是发信者、媒体是媒介、球迷是受众,构成了这样一段紧密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崇旗,谢智谋.浅谈青少年闲营封活动筹办之考虑因素与策略应用:“产品属性”及“休闲阻碍”的观点[J].大专体育.2003.64:48-54.
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2
【关键词】 微传播 大众传播 人际传播
谈及“微传播”[1],不自觉会将其与广播、电视、报纸这一类大众传播媒介联系起来,甚至将其视为大众传播方式的一种拓展,“传播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亲身传播,最后终于进入了大众传播作为目前大众传播的主要形式,资本与政治控制的大众媒介的功利性商业性垄断性日益明显,传者与受者的裂缝难以弥合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传播的又一种重要形式正在慢慢形成――微传播。”[2]但当我们细细去探究这一概念的时候就会发现很多理解上的障碍,就拿微博这一公认的“微传播”形式来说,“微博”与传统大众传播方式如报纸、广播电视、电影等有着明显的不同,以下是大众传播与微博的传播过程:
一、微传播不同于大众传播
从上面两图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二者之间差异主要在于:1、作为传播主体来说,大众传播中的传播主体是职业的传播者,也就是专业的从业人员,无论是记者、编辑、还是主持人一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而对于微传播的传播主体却不是如此,微博博主绝大多数都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人,并未受过专业训练,更不是以此为业;2、信息传播的介质不同,大众传播主要是通过传统大众传媒,即是通常意义上的报纸或广播电视或电影等直接传播,而微博信息的传播直接是依靠互联网络;3、传播的信息容量不同,大众传播所传播的信息在篇幅上会较长,以此内容自然亦会比较丰富,或关于世界局势或是社会见闻或是娱乐信息等等,但微博信息一般在140字以内,内容的丰富性较之前者稍差,但其内容也大多侧重博主自己的经历、见闻等;4、受众不一样,这里的不一样主要是指受众与传播者的关系而言,大众传播的受众与职业传播者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疏远的,彼此是陌生人的关系,而微传播的受众与传播者之间可能存在某种联系,相对而言彼此对对方是有一定了解的;5、信息的反馈方面有所不同,传统大众传播与微传播在信息反馈上的差异自不待言,这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络的交互性特质所决定,这种差异自传统大众媒介进入互联网络后有所缓解,但不可能消除,这是由于大众传播的主体特性与信息制作方面差异,必然导致其信息反馈的滞后性,当然也影响到后续对反馈信息的处理;6、传播效果上有所差异,这种差异由前几个因素所决定,可以说是显而易见,传播者与受众的关系、信息反馈的机会和对待反馈信息的态度等都决定了传播效果上的差异。综上,已不能将微传播简单视为“大众传播的又一种重要形式”。
事实上,不少研究者自然而然的将“微传播”归于大众传播名下是有原因的,自传播学科创立以来,大众传播学研究成为传播学研究中的显学,这当然有学科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的功劳,“我们所谓大众媒介通常是指一种传播渠道里有中介的媒介,这样的中介可能是复制和发送信息符号的机器,也可能是报社或电台之类的传播机构。我们所谓人际传播渠道通常是指从人到人的传播渠道,没有中介。”[3]按照这样一种定义,即便是“电话”是属于哪种传播渠道这一问题很难答,但施拉姆通过在“朴素心理学”层面上总结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区别[4],还是倾向于得出“电话是属于大众传播渠道”的结论,而“微博”这样一种通过互联网络传播的方式自然也应该属于大众传播的一种了,但上文我们就比较过大众传播与微传播的传播过程,以得出与此相左的结论,那么到底是哪个结论是对的呢?如果微传播不属于大众传播,那又是什么类型的传播?
二、“微传播”就是人际传播?
1969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ARPA)出于军事考虑建立ARPANet,而现今计算机网络如此深刻的改变我们的生活,可以说,互联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这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在传播学领域内,一般也将网络视为大众传播的一种新的媒介,我们看到像BBC一样的传统大众媒体继续在网络世界拓展其疆域,也目睹了像雅虎、新浪这样的新兴媒介的崛起,这些确实大众传播渠道的一种拓展,它们改变了我们认获取信息、认识世界的方式,但必须认识到互联网络的意义并非如此,还应该意识到其对个人生活,尤其是对个体交流方式的改变。如果说麦克卢汉所言之地球村更多的是预言,那么现阶段,已然成为现实――互联网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物理距离。能过互联网络,我们可以看到遥在海外的朋友的最新动态,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可以随时与之对话,或留言或视频聊天。时至今日,施拉姆所言之“大众媒介通常是指一种传播渠道里有中介的媒介……所谓人际传播渠道通常是指从人到人的传播渠道,没有中介?”“如果信息传输通道或渠道如电话线等也作为媒介的话,那么面对面交流时声波传动所依载的空气,或更进一步,我们各种传播形式所依托的时空可否算是媒介呢?”[5]想来施拉姆也是难以回答的。或许我们应该放弃如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一书中对在讨论大众媒介时强调“中介”这一概念的做法,因为“中介”在传播过程中实在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即便是在自然环境下的人际传播行为,依然需要中介,尽管这种中介没有不是其他人工因素,不然一个人的表达的信息另一个人如何获得呢?
我们回过头简略的看下传播的历史,从传播的内容上说不同的阶段有:肢体语言、语言、文字、图片、视频,也就是说需要传播的信息蕴含在肢体行为、语言、文字、图片、视频之中;从传播的过程来说,一个信息从制作到传播再到接收越来越复杂。举例说,自然环境下的传播过程是说者将语言表达出来,通过空气传播,听者听到说者所说的语言,当我们在电话或者网络视频的时候,其中便必须经过另一道更为复杂的传输工序(物理性质上的自动编码解码),也正是因为多了这些人工的中介,一般人都认为此间的“人工中介”便是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根本区别,当然如果我们仅仅只是将眼光放在报纸、广播、电视、电影这些传统的传播形式上,那么我们必然会认同上述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区别,但我们还有电话、短信、互联网络中的微博、即时通讯软件等等,当我们用电话或QQ与另一人聊天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还能坚持认为这是一种大众传播行为?
通过微博向“粉丝”们信息的时候这种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前面我们通过对其传播过程的描述很难得出其就是大众传播的一种形式,那其是否就是人际传播的形式?是否就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口碑传播?还是根据施拉姆总结的有关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区别,施拉姆认为:人际传播渠道刺激感官方面相对较多、反馈机会较强、受众对速度控制较强、讯息代码中非语言信号所占比例较大、信息增值功能较弱、保存信息功能较弱、受传者选择能力较弱、满足特别需要能力较强。对照以上方面我们看到事实上能够全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大概只有面对面的传播方式了。我们所说的微博、电话、短信都不能满足所有以上条件,那么还能说微博、电话、短信就是人际传播的方式吗?或许有人还是会坚持说是,因为在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之间做出区分本身就是难的,只要能满足以上多数的条件就应该算是的,即便如此微博这种微传播形式仍不能算是人际传播的一种。“微博的follow产品设计,保证了普通的微博至少有了固定的‘听众’。微博中某人的‘粉丝’会一直接收他的微博,follow机制保证了一个普通的微博与他的受众是‘连接’的,这就创造出一个‘分众’”[6]这样就好比,在现实生活中不管什么时候我说的话都有那样固定的一群人听见,且我也只是对他们说的,这些听众可以立刻反馈也可以将我所表达的再转述给他的固定听众……而这样一个场景我们又可以用另一个场景来替代――一个人站在广场上对着固定的一群人发表“演说”,尽管“演说”的内容很少只有几十或一百多字,内容也不尽相同,各式各样,这样的情境到底是大众传播还是人际传播呢?施拉姆对此也不是很肯定。[7]
三、结语
至此,对于微博这样一种互联网微传播形式到底是大众传播还是人际传播我们仍没有确切的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以微博为代表的互联网微传播既不是单一的大众传播也不是单纯的人际传播,或许应该将其看成是二者的结合比较恰当,而这尚需我们进一步的探讨。
参 考 文 献
[1] “微传播”这一概念的兴起不过几年间的事情,而这几年也正是互联网产业日趋成熟的几年,微博、微信等一系列产品的出现成就了这一概念,从此也可以看出人们讨论“微传播”的初衷不过是讨论利用互联网络这一新兴的传播形式,在本文中“微传播”也限定在互联网络领域内的“微传播”。
[2] 陶艺音:微传播特征初探.[J]. 新闻世界2012年第2期。
[3] [美]施拉姆:传播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15页。
[4] 主要体现在: 1、不同传播渠道所刺激的感官各有不同;2、反馈机会各有不同;3、速度控制的差异;4、讯息代码的差异;5、增值功能的差异;6、保存信息功能的差异;7、克服受传者选择能力的差异;8、满足特别需要能力的差异。
[5] 张锦:互联网络: 一个虚拟的传播社会(上).[J]. 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3期。
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3
论文关键词:dv 新媒体 大众信息传播 社会价值观
电视传播学从上世纪中叶到上世纪末相继走过了“魔弹论”、“有限效果论”和“受众上帝论”。本世纪初,以诸多新媒体与大众结缘为标志,传统集约型媒体将终端用户作为传播概念上的“受众”时代已告结束。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受众”在占有一定新媒体资源后,俨然也可以成为信息传播的“信源”。这种大众信息传播从新的角度看,更富广域性、交互性、综合性和社会价值性。因此,我们将它看作媒体传播的信源论时代。
dv是网络、多媒体、手机、移动电视等一系列新媒体家族中的一员。从功能特性上说,dv与诸多新媒体一样,明显地具有个体性、广泛性和交互性,因而,它也就拥有了信息传播的信源性。
一、dv的社会化普及
dv原本只是数码视频摄像机(digitalvideo)的英文缩写,是数字新技术的代名词。在它与大众媒体融合的过程中,因机身轻巧、操作简洁、携带方便、性价优廉而倍受人们的青睐,逐渐由专业设备变为家用产品,进而在社会发展中形成一种特殊的潮流需求。
dv的普及与dv作品的问世,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初,dv作者只是把“活动影像”用于家庭生活或小众传播,出现了信源广大、信道狭窄和信宿缺失的现象。此外,其绝大多数作品是对生活原态接近真实的记录,所以,dv从被引进到使用都与大众生活的土壤密不可分。随着dv普及率的提高,部分dv作者基于对文化的诉求、新闻的热爱以及艺术的兴趣,试探性地将创作视角延伸至一些社会问题中,以拓展dv的传播范围和发展走向。
dv的盛行与作品的草根性,使它的源发根基从一开始就未建立在某种理论或某种概念之上,导致dv的发展基本上是漫流的,取向目标是多元化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主流媒体的介入使dv的社会化普及受到了广泛关注。电视媒体开始大胆试播dv作品、增设dv专栏、引入竞赛机制,为dv的传播开辟了一个主流传播渠道。诚然,电视媒体的这种做法并非全部认可dv的低质量信号和低制作水平,其最大的契机莫过于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贴近以及dv持有人总体信源的广度。
二、dv及其作品的特性
上文中提到dv创作没有理论和形式规则在先,但任何一种传播媒体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dv也不例外。
(一)数字性
dv最为大众认可的是它所记录的数字特性。dv的数字化,彻底消除了原作与复制品的界限,方便了dv文本的修改与补充。dv与宽带网的数字结合,使它可以摆脱传统媒体的推广渠道,另辟蹊径以构筑自我话语壁垒。
(二)大众性
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影像形式,dv没有媒体单位的归属,其轻便灵活的性能使之可以进入专业媒体所无法顾及的角落,极具亲和力地深入百姓生活当中,多角度地捕捉最真实的画面。
(三)社会性
dv爱好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分属于各个行业。他们用dv记录着周遭的环境和事态,用画面语言传达着所视所悟,又因社会身份的不同,在dv创作中或多或少地体现出职业特征。
(四)个体性
dv设备私人化的特点,决定了dv创作可以不拘一格、以个人意志为转变,这一点完全有别于电视媒体从业者的集体创作。
(五)随意性
多数dv作品事先都没有创作任务和程序规划,一切内容皆是随机的或仅凭兴致获得的,这使dv作者成了摄制者与导演者的综合体。
(六)无文化界域性
dv活动对dv人不做任何条件的限制,但凡有创作欲望的群众都可以手持dv进行创作。
(七)无传播取向性
dv作品在整个创作流程中并没有专门设定传播范围和目的,许多影像绝对为个人所有,表现的也仅仅是某一时间某人的心路历程。
(八)模糊的功利性
dv使用者以普通民众居多,他们从事dv创作的活动既无社会价值诉求,也不含质效观念。
三、dv的大众传播理念
dv传播大致可划分为两条较清晰的脉络:在专业与非专业界线继续模糊的条件下,dv传播可以是个人化的人际传播,它更倾向于个人表现,更强调自我体验,更关注个人视觉中的独特发现;在得到主流媒体肯定的条件下,dv传播可以是社会化的大众传播,它不拘泥于形式,重在纪实以表现出对身边熟悉题材的普遍关注,形成节目并借助于媒体平台进行大众传播以寻求广泛的社会认同。
依传播学的逻辑来说,dv不是目标,个性化的dv作品才是真正目标。个性化让dv变得成熟,个性化dv作品的传播能够赢得大众的广泛关注,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传播意义,在传播过程中造就巨大的社会价值。
另外,得到主流媒体肯定的dv想获得发展,就必须遵循进人主流媒体传播的若干规则。
(一)选题的价值判断
选题是一部作品的立命之本,它关系到形式、内容、材料、方法的综合运用。dv作品要在多大范围传播,取决于选题服务大众、取悦大众之能力所及。其次,依托主流媒体进行传播,dv作品中所要表现的“平民视点”应尽量做到“不另类”、“不边缘”,最大程度地接近社会主流生活,最大维度地呈现时展进程,最大范围地反映广大群体的精神面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dv传播的取向是社会大众,才能凸显媒体传播的宣教功能。
(二)主题与内容的把握
主题的鲜明性和内容的向心力是一部作品的支撑,主题统帅着内容,内容服务于主题。同时,二者需要借读电视理论,担负受众的责任,这也是形成社会传播链条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因此,dv作品的创作要尽量符合大众视觉的审美要求,具备较高的叙事语言能力,熟知大众传播的普遍规律,把握好作品创作的节奏与风格。
(三)摄制技术的跟进
虚焦、晃动、偏色等一系列因拍摄技术所引起的视觉不适,以及因丢帧、跳轴、画面截取不当所造成的视听障碍,在给自己观看的dv作品中也许可以原谅,但将个人作品放置在主流媒体传播的范畴里,诸多的技术失误和拙劣的制作手法就不为大众媒体所取,更无法吸引广大受众进行欣赏。毋庸置疑,技术是一部作品成败的保障,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着作品的社会传播质效。dv作品早期根植于民间,其社会传播较少受制于专业媒体的要求,当它被定位在专业级别时,就必须主动契合主流媒体的制播特性,对原有技术指标进行革新与提高。
以上三点都与电视要求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dv发展的先锋面即电视。因为,电视可以为dv传播提供最权威的渠道,为dv传播制定最有效的方案,为dv传播吸引最广大的受众;而且,电视能够承担重任,为dv作品确立文化品味,为dv作品培养思辨能力,为dv作品构建审美意识。除此之外,在大众传播理念的支持下,电视可以和dv形成一种稳定的数字支源关系,将dv传播从单一的人际传播推向广域的大众传播。
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强势出击则为dv传播注人了新的力量。网络是面向大众的开放式信息平台,它对信息的海量需求使其包容一切信息资源,dv作品当然也是它涉猎的对象,甚至有人在网络上自建站点,打造个人的“影像家园”。这种被称为“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为dv爱好者和他们的作品提供了自由表达与交流的空间。手机作为通讯工具,也是以新媒体的身份参与大众传播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不论是手机生产量、还是手机用户拥有量都呈井喷式增长,必然带动了社会信息的交互发展,产生了与之对应的信息传递量,从而为dv大众传播赢得了无限广阔的交流空间。
但是,随着dv传播渠道的增多,一些良莠不齐的影像信息也伺机闯人大众视线。如果不加重视,任由负面信息在大众传播中滋生,那后果是不堪设象的。社会需要文明的信息,大众需要健康的信息,这表明,dv作者必须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dv的独立自由绝不能以破坏社会大环境为前提。
四、关于dv发展的谬论
dv社会化传播所带来的dv话语,权必然地使它成为一种媒体,而这种强力表达的存在直接作用于社会,左右着dv爱好者的认知,如不立即加以纠正,必然会影响dv的社会化发展。
(一)民间不等同于非专业
有舆论认为“dv是一种民间影像,dv是一种非专业的影像制作群”,这仅仅看到了dv的广度,却没有看到它的深度。的确,dv作者中包含了大量业余和非专业人士,但不能认为民间就是不专业。事实上,多数已知的优秀民间作品背后都有着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支持,民间本身就囊括了大量的专业人士,他们无可争议地成为dv制作的中坚力量。承认民间拥有大量的dv爱好者和参与者,这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但决不能说民间没有实力。
(二)dv不能被吹嘘成时尚
dv不是作秀的工具,也不是某些别有用意、沽名钓誉的人手中的时尚标志。dv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我们需要承认它是一种工具、是一种手段,是dv爱好者手中有力的武器,是向大众展示个人艺术追求的窗口。
(三)dv不是“潘多拉魔盒”
dv的确在某种意义上为怀有电影梦的人们带来了福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也的确是用dv这块敲门砖打开了通向影像艺术的大门,但并不代表拥有了dv就拥有了一切dv创作的特质,就可以制作出具有水准的影像作品。所有热衷dv创作的人都必须经过系统的学习,才能掌握这种画面语言的语法规则,并将其贯穿到dv创作中。更重要的是,dv创作必须向高雅艺术靠拢,提倡精神文明建设,为dv发展营造良性的社会环境。
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4
社会学针对社会救助在”救急” 的分类里,灾害救助比较常见,不过大众传播媒体对”救急”的关注并不仅仅在灾害而已,还包括社会上一些迫切需要紧急援助的人与事,所以本文对包括灾害和其它社会上需要紧急救助的急难救助情形提出以下讨论,其特征是1)因为自然或人为的原因,使得个人或群体在2)短暂(指有期限或可以预期的时间段,而非无限期或无法预期的时间段)的时间里,3)处于社会上的弱势,4)需要透过社会(政府、团体、或个人)提供援助,才能5)避免生命或财产的重大损失或是避免使已经发生的损失扩大。
二、急难救助事件的传播与反馈模式
虽然每一种传播模式都可以在急难救助上发挥作用,但是作用明显的还是大众传播,所以本文着重在大众传播媒体与急难救助之间的关系。
急难救助事件的传播和反馈可以归纳出以下模式。从主体来看,分为:信息源(事件的受难者)、大众传播媒体、受众(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及受难者)。信息源又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类,主动是指受灾者遭逢灾变时,因为突然陷入困境不知所措或是忙于善后,无暇主动提供受灾信息,大众传播媒体在这种情形下主动将受灾信息传递到外界,让外界提供援助;被动是指有些受灾或受难者,自已向大众传播媒体求援,请媒体传播受灾或受难信息,这时候大众传播媒体就是被动的接受信息再加以传递。
在传播及反馈模式上,从大众传播媒体的载体性质分为:
1.传播模式
快速(短期)且受众较多;如电视和部份网络媒体(指互联网上有组织的专业传播媒体)。
快速(短期)但受众较少;如广播。
慢速(长期)但受众较多;如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
慢速(长期)但受众较少;如网络媒体(指互联网里占多数的非专业的个人或团体网站)。
2.反馈模式
信息源─传播媒体─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从大众传播媒体的报道得知急难事件,主动直接向信息源(受难者)提供救助或协助其自救,或是被动的提供信息源协助。
信息源─传播媒体─社会团体
大众传播媒体针对不特定群众传播信息,所有社会团体都可以得到信息并反馈,通常会有三种反馈模式:
直接反馈:这类反馈多半出现在突发灾难中,由于救灾行动急如星火,社会团体会直接对信息源反馈;例如台湾的慈济功德会、救难总队、各地义勇消防分队等,在发生灾难的第一时刻就立即赶往现场,依其长期参与社会救助的经验组织救灾工作,或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协助救灾。
向传播媒体反馈─再向信息源反馈:有些社会团体因其组织性质的原因(如仅以基金会模式运作),或是无法立即直接援助信息源,会先向传播媒体反馈,再单独、或与传播媒体合作向信息源提供援助。
接收未公开传播的信息─与传播媒体合作─向信息源反馈─公开传播:对有些受难者(通常规模小,也非因紧急灾害而受害,但仍属突发、短期的事故),传播媒体在公开传播前会先寻求社会团体合作,双方在援助的同时(例如卫星直播)或之后(新闻报道)公开传播信息,这种情况有时会让其它受众再产生前一种反馈行为。
信息源─传播媒体─个人
这种反馈行为和社会团体的反馈行为类似,除了没有前述第三种的情形。个人收到信息后可能直接援助信息源,也可能透过传播媒体援助信息源,通常因为个人很难投入有组织的援助行动,所以大多数个人提供的援助都是金钱;但是遇到风灾、水灾、震灾等情况,仍有极少数人会主动前往灾区参与救援工作。
信息源─媒体(互联网)─受众(政府、社会团体、个人)
尽管互联网传播的速度、广度都获得众多学者及群众肯定,但是在传递急难救助信息时,它的受众反馈行为却和其它大众传播的受众反馈行为有差异。
互联网的受众得到信息后,经常不是立即提供援助,而是再传播给其它受众(以该受众的人际关系网络为主)。
较少数的个人会直接向信息源反馈。
多数的受众会先查核,或是等其它人对此信息查核后才会进一步反馈。
信息源─传播媒体─受灾者(也是受众)
大众传播不仅提供受灾信息让一般受众对受灾者提供援助,同时也提供受灾者如何寻求协助,或是到什么地方寻求协助的信息。这时作为受众的受灾者接到信息的反馈除了少数会向传播媒体进一步查询外(可能因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是没有听(看、记)清楚),通常会根据信息直接向提供援助的单位或地方寻求援助。
三、大众传播媒体传播急难救助信息的效果
因为传播的模式、受众不同,传播急难救助信息的效果也不一样。
1.平面媒体(报纸、杂志)
平面媒体可以做大篇幅、巨细弥遗的报道,受众可以清楚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和详细内容,审慎评估是否要提供援助以及可以提供那些援助;此外,平面媒体(特别是期刊杂志)可以反复阅读,或是在较长的时间被不同的受众取阅,所以可以延续传播的效果。不过平面媒体的时效比较慢,有些急如星火的救灾信息无法立即传给受众;另外发生重大天灾事故,有些地方会因为道路中断等原因导致平面媒体无法顺利寄送,这都会影响传播的效果。
2.广播
广播可以不断反复的传递信息,穿透力比较强,受众只要有收音机就可以收听相关信息;而广播媒体和电视媒体相比,比较不容易受线路中断的影响(有线电视会因为线路遭天灾破坏或停电而无法收视、卫星电视则可能因为云层过厚等原因导致讯号不良);此外,广播对信息的采集不需要画面,速度比电视快,也可以用电话采访。但是广播不像平面媒体可以做大篇幅的详细报道,而且缺乏画面辅助,不像电视般容易让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影响传播效果;再加上广播受发射功率限制,覆盖面较小,有些偏远或地势崎岖的地方不容易收到讯号,也会影响传播效果。
3.电视
电视传递急难救助的信息及画面效果直接而强烈,尤其是灾难。以美国的911事件为例,飞机撞击美国纽约世贸大厦和世 贸大厦倒塌的镜头都比单纯的文字叙述、单帧的相片和播音员的播报更震撼人心;从许多震灾、风灾、南亚海啸等例子可以看出,信息透过电视屏幕传递通常能引起更大的回响,投入救灾的人员和物资也较以往要大量的多。科技的进步让电视可以透过卫星实时传播急难信息,让受众在事件发生的同时就收到信息,也能以较快的速度反馈;除了速度,覆盖面广是电视的另一大优势,透过卫星,电视画面可以传送到全世界;过去受众只能在固定场所看电视,让电视的传播效果打了折扣,但是随着移动电视的推广,电视的传播效果更好了。不过电视传播容易受到天候、地形和
电力供应的限制;另外,如果电视摄影人员无法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并传送画面讯号,少了画面的电视和广播媒体其实差不多,甚至还不如广播。 4.互联网
互联网传递信息的效果比较难以确认,由于互联网无远弗届的特性和穿透力,信息几乎可以到达全世界任何有电话线或是无线网络信号覆盖的地区;但是互联网传播因为欠缺把关的守门人,造成大量虚假信息在网上流传,让受众对互联网信息的信任度大为降低,也影响了互联网传播的效果。此外,互联网使用者必须透过计算机或是PDA等科技产品来传播,还必须有连网的线路或是无线上网讯号,其普及率和覆盖率低于电视及收音机,再加上互联网上的信息太多,受众无法全部接收以至于会漏掉很多急难救助的信息,在受众自身过滤及人际网络传递本来规模就不大的情况下,互联网传递急难救助信息的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大众传播参与急难救助带来的正面意义
1.加快救灾速度降低损失
透过大众传播,受众得到信息之后可以透过各种管道提供人员、物资或是金钱方面的协助,让受灾者度过难关。当前大众传播不但覆盖面比以往更广、更密,速度也更快(实时Live播出的信息已经达到与事件发生同步),在灾难发生后的极短时间里,来自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援助就会送到,受灾者也可以透过大众传播得知如何获得援助。大多数的灾难只要越快提供援助,救出受灾者的机会越高,很多灾难(如震灾、矿难、海难)有所谓黄金72小时救援时间,就是在72小时内救出受灾者的机会最高;所以掌握救援时间就能控制损害不要继续扩大。
2.减轻受灾户的心理痛苦
很多灾难或急难事件的受灾者不仅承受灾难带来的物理伤害,也遭到很大的心理伤害;当大众传播传递信息并且获得反馈,受难者除了得到物质上的援助,心理上也会因为感受到众人的关怀而减轻其痛苦。
3.创造和谐的社会
大众传播处理急难救助信息,一般不会止于传递该信息而已,还会持续追踪,并且报道社会上提供援助的信息;这样的信息能够鼓励社会发挥爱心助人,激励更多人投入社会救助行列,让社会更和谐、更有爱心。
五、大众传播参与急难救助带来的负面影响
1.排挤效应(资源分配不均)
社会上有许多人平时会捐款给社会公益团体帮助需要援助的人(也包括事故受难者);但是遇到重大灾害,原本投入社会公益团体的资源就可能改投入救灾工作,造成资源排挤,影响其它非受灾但是需要救助的人。而传播急难救助信息越频繁,这样的情形就更突显。
2.资源浪费
大众传播报道急难救助事件时会鼓励大家提供援助,但是很少在信息里明确表示需要的额度有多少、时间有多长,于是可能有大量的人力、物资和金钱同时涌入超过了受灾者所需,形成资源浪费。
3.造成不公平
有机会被媒体报道的受难者得到超过需要的援助,而没有被媒体报道的受难者却得不到一点帮助。2005年元月,台湾的媒体报道台湾一户张姓人家家中三个孩子都罹患了肾上腺脑白质失养症 (ALD),需要立即专业治疗,媒体报道后三天,张家收到新台币6400多万元的捐款顺利前往美国就医,而这笔钱在台湾可以治疗30多名同样病症的儿童;①事实上,台湾有几十名儿童罹患同样的病症,比张家更需要救助的家庭也不少,他们都因为没有受到媒体关注而得不到援助;此外,当时台湾的罕见疾病基金会有290个亟待救助的罕病家庭,但是1年总募款额只有新台币3000万元,②由此凸显出不公平性。
4.反效果
大众传播经常在急难发生时就迅速信息让受众提供援助,但是有时候媒体的大篇幅报道却导致受难者更难自救。例如台湾好几次在台风之后,以观光业为主要营生的湾山区被媒体大幅报道受灾,让民众以为灾区受创严重而不敢去观光,反而让灾区的观光产业受到影响,受灾民众无法靠自己的力量自行脱离困境。③
六、如何让大众传播媒体在急难救助中发挥更大影响力
如何让大众传播媒体犮挥更大的影响力?媒体应该要尽到以下一些责任。
1.主动
急难事件代表社会上部份群众受到了伤害,作为社会公器的大众传播当然应该主动发掘、传递信息,甚至还应该持续追踪事件发展,才能够在急难事件里发挥救助的功能。
2.迅速
救灾讲时效,速度的提升能让大众传播在急难救助中达到更重要的效果。争取透过科技发展让传播的速度更快,对急难救助将有更大的帮助。
3.扮好守门人的角色
社会上传播的信息很多,只有受群众信赖的信息才能让受众毫不犹豫的付出参与救灾。像互联网上许多虚假信息在网上流传,导致受众逐渐失去对互联网传播的信赖,很难激发他们提供救援的意愿;近年来台湾媒体竞争激烈,许多信息媒体在没有仔细查证后就贸然,也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大众传播只有扮好守门人的角色才能真正在急难事件上发挥救助的功能。
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5
【关键词】大众传播媒介;陕南民俗文化;传承;变迁;影响
陕南位于汉水流域上游,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地处西部和中部地区南北交会之处,由于其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和历史环境的独特性,以及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造就了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文化,既交叉融合,兼容了中原和西北地区的许多特点,又形成了自成体系、别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如年节习俗、婚姻习俗、民间活动、其他习俗等。
民俗是人们(包括不同民族、阶级和阶层)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创造、孕育和传承的风俗、习惯、心理、观念。[1]民俗文化即民间风俗文化,是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人们普遍认同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文化,有着浓厚的时代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征,对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认知和思维判断都有一定影响。
时代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介产生后,成为民俗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传媒以其强大的传播速度、力度和新兴的传播方式,加深了报道内容,也加大了民俗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了民俗的跨民族、跨地域和跨文化传播,给传统民俗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极大地影响了民俗文化传播。作为我国民俗文化的组成部分,陕南民俗文化日渐受到新传播环境下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随之出现变化,一些传统民俗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或被简化,而一些新的民俗文化慢慢被人们接受并融入当地传统的民俗文化中,像结婚穿西式婚纱、礼服,但仍保留了陕南当地的特有风俗,如公婆化妆等,只是其中也融入了现代时尚元素。
一、陕南民俗文化的变迁
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大众交往、信息传播的工具,其诸多的传播优势使人们越来越多地选择运用大众传播媒介这种工具来反映、记录、描述和诠释民俗文化,其对民俗文化变化产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传播环境下,传统的民俗文化正发生变迁和整合。
民俗文化传播环境的变迁。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指出,“媒介即讯息:任何技术都在逐渐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人的环境,环境并非积极的包装用品,而是积极的作用进程”。传播环境是存在于传播活动周围所特有的情况和条件的总和,如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媒介环境、教育环境等,是物质条件和非物质条件共同构筑而成的整体环境。传播环境往往以特定的时代、民族、区域等为传播背景,民俗的变迁是一种客观规律,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但民俗文化往往和特有的传播环境紧密相连,传统的相对稳定的传播环境保证了民俗文化传承的纯正性,但也带来了传播范围小的弊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步、交通的便利、地区交往的频繁、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群体范围和地域范围不断扩大,旧时的较为封闭的以言传身教为主的民俗传播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传播环境的改变相应地带来了民俗文化的变迁。
民俗文化传播媒介的变迁。传统的民俗传播,大多为口语传播、小范围的群体传播、仪式活动传播及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使得记录、反映和传播民俗文化的媒介日趋增多,如2011年汉中本土电影《迷途》就是通过电影这种媒介宣传了本土文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机等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近年来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第四媒体”和“第五媒体”已深深渗入民众中,带来了信息传播领域的全新变革和媒介空间的扩大,新的传播媒介日渐成为民俗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和传播途径,加速了不同区域、不同环境下民俗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一般而言,传统民俗文化只在特定领域流行和传承,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可打破这种时空局限,在较大范围内实现较长时间的传播,且媒体化的民俗文化更易于被反复复制、加工,不断活跃于传播领域,影像传播中,民俗文化已渐渐成为其中重要的传播元素,只是这种民俗是被加工、改造过的“民俗”。
民俗文化内容和形式的变迁。民俗在数千年的传播和传承过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会根据时代、环境、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变化而不断变迁、融合和创新。如陕南旧时兴盛的赶庙会,多设在寺庙或附近的集市,在节日或规定的时间举办,以寺庙的名称为会名,赶庙会也被称为“赶会”。这类庙会,其实就是在过去交通不方便的情况下,人们进行物资交流的一个场所。随着交通逐渐便利和物质的丰富,现在的庙会已经不是传统形式上的商品买卖场所,而是庙宇确定的会期,以进行敬神祈祷、许愿还愿等仪式性活动为主,有时还会安排一些当地的戏剧、杂耍或颇具特色的民间活动。再如过去由于条件的限制,结婚时接亲、送亲都是走路或骑自行车,如果在路上遇见另一个结婚的,叫“冲喜”,是不吉利的,新娘之间要互换腰带、手绢或提前准备好的小礼物,而现在都是坐汽车结婚,路上遇见另外的新人也不必下车互赠礼物。
当然,这种民俗文化的变迁和受众心理变化也有一定联系,受众的需要和选择心理也会促进其有意识地选择保存和传承一些和自己生活紧密相关或自己能理解、记忆的民俗,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民俗文化内容和形式的变迁。
二、大众传播媒介对陕南民俗文化变迁的影响
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传播,具有广泛性特征。民俗文化有了大众传播媒介这些新兴载体,其传播广度和速度、便利性有了极大改善,大众传播媒介和民俗文化两者的结合,极大地增加了民俗文化的传播速度,跨地域、跨媒介传播,使传统的民俗文化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构建了一种基于现代化传播环境和传播手段下的全新的民俗文化氛围,增强了民俗文化的影响力。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性、迅速性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传播,民俗文化成为大众传媒报道的一项重要内容,扩大了民俗文化的传播范围,使之具有广泛性的特征。大众传播媒介对民俗文化的传播,大多是通过对民俗内容报道、民俗文化意义的解读等方式表现出来,如媒体对于褒河栈道、汉中社火、饮食小吃等的报道。
根据钟敬文先生的观点,民俗具有四种主要的社会功能:教化功能、规范功能、维系功能、调节功能。此外,它还可以在一定时期统一群体的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外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和凝聚力。“民俗传播,就是利用大众传媒传播民俗文化,使人们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与民俗生活,同时反映其时代变迁。”[2]陕南民风淳厚,历来有着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民俗,2010年8月,陕西城固县博望镇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创以“知足知恩、知荣知耻、知法知德”为主题的“六知”农民教育活动,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引起社会、政府和媒体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新华网、网易等纷纷予以报道转载,正面且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和推广了陕南优良的民俗文化。
大众传播时代,陕南民俗文化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全新的时期,大的社会环境赋予了民俗文化传播活跃的氛围,因此陕南特有的民俗文化要得到进一步的传播与传承,应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强化并泛化其自身的传播。
大众传播媒介的技术手段和民俗文化的艺术性相融合,使民俗文化更具传承性。传统的传播环境保持了民俗文化传播的稳定和纯正,但也限制了其在大范围传播,其传承的范围往往越来越小。传承是文化的代代相传,大众传播媒介先进的技术性和良好的存储功能,使民俗文化得以形成纸质、影像资料或电子文档保存,避免了某些民俗文化在某一时期的小范围传播中遗失。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大众传播方式破坏了传统的传承氛围,对民俗文化传承并不能起到显著作用,但我们必须看到,大众传播通过技术手段很好地保存、推广、宣扬了民俗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了一些不利于口语传播的民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任何民俗文化,只有让越来越多的受众知道、了解、关注,才能激发人们去保护、传承民俗文化的欲望。另外,随着博客、播客、拍客的兴起,手机媒体和互联网的结合,使得更多的民俗文化得以被人们(更多的是青年一代)发现、挖掘并随时进行传播。
如汇聚了巴蜀文化、秦陇文化、吴楚文化,极具地域民俗文化特色,作为陕南民俗文化重要传承的汉中社火,本是由民间发展而起,起初为群众拜神祭祀的活动,后逐步演变为群众吉庆的集社活动,多为民间自发行为,汉中日报、汉中电视台等媒体相继对汉中社火进行相关报道,将这种传统的距今已有千年历史的陕南民间艺术融合了大众传播媒介,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去研究、保护,也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每年都由政府组织协调,或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3天,由乡镇轮流入县城进行社火游演,或组织参加陕南首届民歌节、汉中市文化艺术节、南郑县“两节一会”等活动,社火在传承的基础上发扬光大,越来越多的人可以通过媒介欣赏到这种独特生命力的民间艺术,深受群众青睐,增强了民众的历史文化感。
传播的片面性和选择性。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从陕西的汉中、安康等地方媒体看,对于陕南民风民俗的报道还是较为频繁,如社火、皮影戏、桄桄戏、丈头木偶等,这些都是艺术传播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也是目前地方媒体文化报道的内容之一,但遗憾的是,地方媒体的影响力不大,难以形成大范围传播,而国家级媒体对于此类报道是有限的,报道内容也更多选择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民俗文化,而且报道过程中,往往融入编导、主创等媒体从业人员对民俗文化的理解,易使民俗失去原生态的面貌,传播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和表面性,而且这样的传播内容和传播范围也会逐渐影响受众对于地方民俗文化的认知。
大众传播媒介的兴盛,一方面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传播,但在一定程度上,大众传媒在对民俗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为受众提供的是一种典型的媒体环境,传播的是一种影像化或媒体化的民俗文化,弱化了民俗文化传播中的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如过年时人们不再走亲访友拜年,甚至也不再写信、寄贺卡,而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MSN、微博、微信等方式拜年,一些传统的年节民俗文化逐渐被人们所遗忘或忽视,媒体化的年节民俗更多地被人们接受并成为一种新的民俗。而且传媒在传承民俗、创造新民俗文化的同时,民俗文化的大众传播慢慢脱离了传统民俗活动特有的氛围,未能有效发挥民俗文化独有的感染力效果,且媒体化的民俗文化传播的传受双方缺乏面对面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俗文化的现场性,难以引发受众的认同感,降低了民俗文化传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大众传播媒介时代,传播环境和传播媒介的变迁,使得大众传媒通过现代化的技术和媒介手段影响民俗文化已成为一种必然和无法更改的趋势,这是社会发展的潮流所在,民俗文化是需要传播的,只有在传播中才能焕发其新的生机。应当看到,大众传媒在民俗文化和受众间构建了沟通和传播的桥梁,我们在尽可能利用大众传媒发挥其传播、传承民俗文化的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善设议程的功能,更要注意维护陕南固有的民俗文化传播、传承的原生态环境,让更多的民众了解、认知陕南特有的民俗文化,让其在时代演进过程中,在保持陕南民俗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具有越来越丰富的表现形式和越来越旺盛的生命力。
[本文为陕西理工学院“汉水文化”省级重点学科资助课题《传播学视阙下陕南民风民俗变迁研究》(SLGH1241)]
参考文献:
[1]李乔.谈谈民俗的特点[J].道德与文明,1985(5).
[2]葛苑菲.新闻报道中的民俗传播及其功能[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7(1).
大众传播的特性范文6
电视谈话节目是将谈话搬上荧屏的节目形式。电视谈话节目包含两个要素:它的内容是主持人与嘉宾的语言交流,它的传播渠道是电视媒介。这两个维度将电视谈话节目与日常人际交往的谈话、其他电视节目区别开来。【1】不过从具体表现形式来说,电视谈话节目还可以从谈话主题大体分为人物类、新闻类、事件类、情感类、心理类等;又或者从操作模式上分为电视专访、电视交谈、电视辩论三种。不过随着电视谈话节目的发展,这些区分越来越不明显,有时甚至一个电视谈话节目中混合了多种的表现形式或操作方法。以美国最为著名《奥普拉•温弗瑞秀》为例,其基本的形态有三种:“问题讨论式、明星访谈、为了与观众互动或为了某种特殊目的制作的特别节目”。[2]问题讨论式属于电视辩论,选题往往敏感而富有争议性,容易激起节目参与者强烈的参与感,内容涉及生活、情感、社会问题等。明星访谈模式属于电视专访,更接近于采访式的对话,主持人的个人魅力使嘉宾能够敞开心扉,观众也会在观看节目的过程中获得满足。
二、电视谈话节目在荧屏前再造谈话现场
电视是一种记录媒体,同时也是一种放大媒体,它能够放大细节,制造一种虚拟的在场感。电视谈话节目之所以能够吸引观众,是因为它在第二现场营造了谈话的第一现场。无论是主持人、嘉宾还是现场观众,当所有人物和细节在电视上再现出来,荧屏前的电视观众会产生一种虚拟的在场感,他们将自己假想为荧屏上的现场观众,会期待主持人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而被放大后的嘉宾说话的表情及动作,会使得观众想象嘉宾就在跟自己面对面交谈一样。笔者就此认为,观众之所以对电视谈话节目感兴趣,是因为他们能通过电视这种媒介进行虚拟的“参与式谈话”,而这种谈话采用了一种极具人际传播特性的交流方式,给人们一定程度上“畅所欲言”的空间。由于有了“谈”这种一对一的交流方式作为节目主体形式,并且以所谈之“话”作为节目主体内容。电视谈话节目有效地整合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在荧屏前再造了虚拟的“谈话现场”,这是其魅力所在。
三、电视谈话节目再造谈话现场的成功要素
现代社会面对面的亲身互动日益被大众传播工具为媒介的间接互动所取代,电视谈话节目的出现实现了人际传播形态在大众传播媒介上的回归,下面从人际传播理论的角度对电视谈话节目的成功要素进行分析。
1.话题的设置是电视谈话节目成败的关键“人际传播发生时,我们每个人都被置于交流者主体的位置上。每个传播者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的人”。[3]由此可见,人际传播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直接面对面的沟通过程。话题是谈话的中心,话题的选择是电视谈话节目成败的关键所在。俗话说的“话不投机半句多”,谈话节目的话题关键是要让人们可以有话可谈,甚至无话不谈。《实话实说》的总策划宣明栋在接受新华网的访谈时谈到了他们策划选题的标准,“最简单的就是,如果现场观众都能对这个话题插上嘴,那么这个话题就可以了。”[4]
2.谈话嘉宾是电视谈话节目出彩的基础目前,电视谈话节目的参与主体仍以公众人物为主,普通百姓的分量日渐增加。CSM媒介研究机构对2009年1-5月在播的190档谈话节目内容、选题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从谈话嘉宾的角度看,73%的节目侧重点在演艺明星、体育明星、文化名人、专家教授、企业家和政府官员。”[5]不过,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和开放化,普通百姓在镜头前沟通、交流和表达的意愿日渐增强,一些生活和情感类谈话节目中,普通百姓也逐步成为主角。这种以普通人作为嘉宾的节目,往往能够使得观众获得一种平等交流的感觉。
3.主持人和嘉宾的良性互动是节目顺利进行的保证谈话节目的主持人和嘉宾之间的互动谈话主导着谈话节目的逻辑走向,而现场观众、嘉宾采访团和场外嘉宾、场外观众等谈话人物则是丰富和补充这一主线。一方面,主持人要有条不紊地把握着谈话的进程,逐步推进话题元素展开,将整个节目贯穿一线。另一方面,谈话节目中的嘉宾不是等待接受主持人提问和作答的回应者,而是与主持人地位相当的真正意义上的主角。此外,现场观众、场外观众作为现场谈话的一种补充,在各抒己见中,不断“制造着”节目的冲突性和讨论性,在一定范围内使节目朝某个特定的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