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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宏观环境范文1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人们意识到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已经难以持续,不断发酵的欧美日债务危机更是宣告传统的消费模式已经破产。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国于2009年提出了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来拉动经济增长。2010年10月,国务院提出计划用20年时间来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促进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新产业投资环境分析
“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是整个宏观环境,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发展方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与积极支持是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新产业选择原则
3.1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
提倡绿色消费,即低能耗、低碳排放的消费已成为主流,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转变,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因此选择需要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就要遵循这样的原则,选择那些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能源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领域,进行重点培育和拓展。
3.2市场需求大
市场需求是产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必要条件,所选产业产品应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具有较大的、长期的需求。
3.3技术先进
所选择的产业产品必须特别重视技术进步的作用,能够集中体现技术进步的主要方向和发展趋势,从而提高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3.4防范产业发展风险
目前新产业发展前景大,市场格局尚未成型,但已呈现出高投资、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应避免一哄而起,浪费资源的现象。各行业发展都有其规律和周期性,因此,在选择新产业、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时,需要系统地考虑其产能过剩、核心技术、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风险,并趋利避害地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工作。
4新材料产业投资前景分析
4.1国家政策支持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正式出台,包括新能源材料、功能膜材料、碳纤维材料、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将会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4.2市场规模
2010年全球新材料市场规模已超过8000亿美元,由新材料带动而产生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则是更大的市场。《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超过25%,到2015年达到2万亿元总规模的目标。与2010年约6500亿元的产业规模相比,新材料产业“十二五”末的产业规模将是“十一五”末的3倍。
4.3准确把握发展方向
从《决定》看出,政府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具有明显的优先次序:“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和半导体照明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当前新材料发展呈现出高性能化、高功能化、高智能化;复合化;环境化等趋向特点。因此,准备把握政府支持的发展方向重点,认清当前产业发展形势是企业选择新材料产品的重要前提。
4.4进入新材料产业的公司定位
拥有核心高新技术的公司,融资能力强的公司,能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节能环保类公司,具有独特市场渠道的公司,拥有核心人力资源保障的公司。
新能源宏观环境范文2
[关键词] 新能源 投资 技术
一、新能源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新能源是一个相对于传统化石类能源的概念,泛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核能等,涉及到生物、新材料、电子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核能、海洋能、地热能、燃料电池等。
1.投资现状分析
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多元化、立体式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体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新能源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广。目前投资新能源的,既有属于国有性质的资金,也有民间投资;既有国外风险资金,也有国内民间资本。而国有资金虽然投资项目少,但单项投资额度大,是目前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2)投资方式灵活、领域广泛。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各级政府的财政投资都以大中型风能、核能、太阳能项目为主;风险投资机构则以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主;民营资本的创业投资则以太阳能、风能等节能辅助类项目为主。
2.经营现状分析
从整体上看,目前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现状不佳,不同企业的赢利能力差异大。
(1)大型新能源项目亏损较多,少数中小型项目有高额投资回报,但整体堪忧。大中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节能减排”,其社会作用远高于经济价值,投资初期出现普遍亏损实属正常。中小型新能源项目因缺乏规模效应,使得新能源在价格上很难替代传统能源,盈利能力差。仅有采用成熟技术,针对特定细分市场开发或提供实用性强的产品或服务的新能源项目,才能获得超额利润和快速发展。
(2)不同能源类型的项目运营情况相差甚远。光热类太阳能项目的盈利状况最好。其次是中小型风能项目,尤其是提供中小型风力发电设备和工程服务类的企业盈利能力强,成长迅速。部分实用性强的光伏类项目、大型风力发电项目、生物能项目在相应的优惠政策下,具有发展潜力。而海洋能、地热能等项目还处于概念炒作阶段,能真正获得投资回报的项目少。
二、新能源经济发展存在的障碍
虽然新能源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宏观环境和资源优势,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充足的项目资金,但从新能源项目的运营现状看,却不容乐观,因为新能源发展面临着以下不足和障碍:
1.信息障碍
新能源人才的不足是制约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与其他产业发展不同的是,新能源产业人才的不足不仅是尖端科技人才的紧缺,更重要的是复合型人才不足,使得技术、资本、市场三者之间存在信息障碍。
绝大部分新能源项目的技术关键并非是重大技术创新,而是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即把成熟的技术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根据各地资源和环境特点开发出实用的新能源产品与服务。因此,项目成功的关键便是技术、资本、市场三方面的有效沟通。但新能源发展时间短,懂技术者不懂投资、懂投资者不懂市场、懂市场者不懂技术,使得原本需要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技术、资本和市场三者间的关系断裂,导致项目效率低、盲目投资多。
2.技术障碍
从长期看,新能源项目发展必须依赖于重大技术突破。目前最大的技术障碍却并非技术成果少,而是现有技术难以转化成产品,基本技术的普及程度太低。主要表现在:
(1)项目系统内存在技术匹配障碍,降低研发效率、不利于系统优化。新能源项目主要是将成熟的新能源技术转化为实用新型产品,这一转化过程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多门学科知识,只有各项技术紧密结合,才能研发高效实用的新能源产品。而新能源学科领域跨度广,技术沟通难度大,系统匹配性能差。
(2)新能源项目的基本技术普及程度低,项目的投资、推广等存在技术障碍。如前几年各地一哄而上“水变油”、“乳化柴油”等名目繁多的新能源项目骗局,都能吸引了不少风险资本盲目加盟。这些华而不实的新能源项目的失败却使得许多风险资本对新能源抱怀疑态度,甚至于敬而远之。技术障碍已经严重制约了风险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使得风险资本对新能源项目的态度走向两种极端:要么盲目迷信、要么彻底排斥。
3.资源障碍
新能源项目所利用的风能、太阳能、潮汐能和生物能资源虽然具有可再生性,但开发这些能源,却要受到相应的资源和条件限制,如自然气候条件、矿产资源条件、国土资源条件等。如风力发电项目必须选择在风力资源丰富的沿海或西部地区,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在日照时间长、晴天多的区域效率更高,潮汐能则必须建立在潮汐落差大的海湾。另外,在目前新能源利用和转化率低的情况下,规模大的新能源项目都需要大量用地。如太阳能发电需要大面积场地获得太阳光能;风力发电场的占地规模动辄千亩以上;生物能则需要有大面积适应作物生长的土地;核能的选址则更加复杂。
三、结论
从新能源经济发展现状和面临障碍不难看出,我国新能源经济发展的关键并非是项目资金的不足和存在重大技术难题,而是要提高新能源基本知识和技术的普及程度,培养新能源行业的复合型人才。政府在新能源经济发展上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在对新能源项目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进行新能源项目建设,才能真正的促进新能源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辜胜阻:新能源产业的特征和发展思路[J].经济管理,2006,(11)
新能源宏观环境范文3
摘要:闽台地缘相近,新能源资源结构相似,发展新能源的诉求一致,两地的新能源合作可带来能源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闽台新能源合作既有些有利条件也存在阻碍因素,所以要遵循一定的构建原则,使闽台在新能源合作的措施上先行先试。
关键词:闽台;新能源;合作
一、引言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血液,保证能源安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闽台两地都是常规化能源极为匮乏的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加大,两地对外的能源依存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容量的制约问题也开始显现。相反,由于闽台地缘相近,两地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的储量上都极为丰富,两地可以利用有利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等“五缘”优势和紧密的经贸关系,建立起新能源开发建设领域的区域能源合作,实现闽台地区的能源安全,以推动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二、闽台新能源开发状况
海峡西岸的福建地区是常规能源缺乏的地区,受基础储量的限制,常规能源生产增加的潜力有限,这使得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始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台湾地区能源基础储量更是匮乏,其能源供应几乎全部依赖于外部进口,20世纪70年代两次能源危机发生后,台湾地区开始实行能源发展的多元化政策,积极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一)闽台新能源资源储量分布
由于闽台地理位置相似,两地在新能源资源的储量及结构上极为相近。其中,在风能资源方面,受台湾海峡的影响,闽台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的最佳风能区,其中福建现有经济可开发量就达200万千瓦[1];太阳能资源方面,福建南部、台湾西南部是我国的资源储量中等类型地区,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2]。在未来具有开发前景的能源中,作为沿海地区,海洋能更是两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性新能源,其中福建在以探明可开发的海洋能中的潮汐能电站280万千瓦以上的就有79座,总装机容量1.033万千万瓦,开发潜力巨大[3]。
(二)福建地区新能源开发状况
在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指引下,福建的新能源产业得到了较快程度地发展。其中核能利用项目福清核电和宁德核电已经全面启动;“十五”期间的福建新能源战略重点项目——平潭长江澳风电项目一、二期已并网发电、三期已动工,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福建将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到201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0万千瓦,风电装机比例争取达到2%[4];生物质能利用方面,目前主要集中在农业废弃物利用方面如农村沼气工程、生物液体燃料等,在生物质能的发电方面也已起步,如利用城市垃圾进行发电的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取得了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三)台湾地区新能源开发状况
在台湾的现有能源结构中,除核能外的其它新能源所占比例较低。在核能发展方面,台湾的核科技实力总体不强,但在个别领域如核电安全营运与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理等方面走在了世界前沿,其中2004年台湾核能发电379.39亿千瓦时,占地区发电总量的20.93%,占能源供应总量的7.30%[5];在风能利用方面,台湾计划至2010年将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升至3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之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也已达4%,海洋能和地热能的应用技术也在积极的研发之中。根据台湾“经济部能源局”的规划,至2010年,台湾的可再生性新能源将占能源供应比例的10%[6]。
三、闽台新能源合作现状
由于闽台特殊的“五缘”关系,闽台在经济的合作方面一直较为紧密。其中福建充分发挥其对台优势,率先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这有力地推进了闽台的经贸合作。目前,福建省已成为对台工作平台和渠道最为密集的地区,吸收台资项目、利用台资金额以及与台湾的贸易额都位居大陆各省市前列,闽台农业合作更是位居大陆第一[7]。但在能源合作特别是新能源合作领域,两地的合作却并未起步。
(一)海峡两岸的新能源合作
在能源领域,海峡两岸已展开过常规能源的实质性合作。1995年,大陆中海油公司和台湾“中油公司”决定在台湾海峡中线的珠江口台南盆地与潮汕凹陷区域展开联合勘探作业;2002年,台湾“中油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合作在台湾海峡中线合作探油,揭开两岸公营企业合作的序幕;同年,台湾“中油公司”开始为大陆石油天然气公司代炼原油,代炼的产品经第三地运回大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新模式[8]。但在新能源方面,两岸目前的合作主要还是停留在交流的层次上,在开发建设方面并未展开。
(二)闽台地区的新能源合作
在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方面,虽然闽台有着共同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愿望,但闽台还未展开过任何实质性的合作。目前两地在新能源的合作模式上仅停留在交流的层面,即两地的学者和业者通过研讨的方式就能源建设、能源节约等能源相关问题展开交流,作为一种初级形态的合作机制,它对寻求能源合作问题上的突破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转变成现实的合作上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四、闽台新能源合作不利因素分析
鉴于能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海峡两岸仍存在严重的政治对立情况下,闽台的新能源合作可能会受到比其它行业合作更多的政治层面的干扰,市场经济的驱动力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同时,新能源投资开发体制的不完善也有可能会成为阻碍两地合作的因素。(一)能源领域易受政治影响
随着台湾当局“”动作的加大,海峡两岸的政治对立进一步加剧。对于影响着地区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的能源来说,能源领域的合作更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在缺乏政治基础条件下的能源合作很难形成制度性的合作,合作的稳定性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对于闽台的区域内能源合作,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宏观层面的政治环境的影响。
(二)能源投资受到台湾当局的限制
在具有应用前景的新能源中,其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发电方面,根据台湾“经济部”1991年的“禁止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基础建设项目”,电力能源的发电、输电及配电领域均列在内[9]。同时,由于新能源的开发主要在于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化的推广,新能源产业极具成为未来经济支柱的潜力,台湾当局现行的所谓“积极管理,有效开放”即一方面对台商投资大陆的规模、领域、技术层次作限制;另一方面把大陆企业拒之门外,不许入台投资对新能源的深度合作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三)新能源开发市场机制尚未建立
为了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完善的市场机制必不可少,市场的进出自由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在现有的能源市场投资主体中,目前主要是一些行业垄断性企业如大陆五大发电集团、台湾电力公司等,民营资本由于投资机制上的原因不易进入该投资领域。这在限制新能源发挥其潜力的同时,也限制了新能源投资领域合作主体的多样性,从而限制了闽台在新能源合作上的灵活性。
(四)新能源现阶段缺乏市场竞争力
按照现行的财务经济评价体系,在新能源的外部经济性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受技术水平和资源本身特点的限制,新能源的经济指标明显逊色于现有的常规能源,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力量必将使其退出市场竞争。为此,各国都制定了支持本国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其中尤以经济激励措施应用的较为频繁。而我国现行的“竞价上网”的电价制度明显不利于新能源的开发建设。
五、闽台新能源合作有利条件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的正式实施,闽台的经贸发展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战略机遇。它对于闽台实现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合作是一个历史的契机。同时,新能源本身的经济特点也有利于闽台展开该领域的合作。
(一)新能源具有供应的非刚性
对于新能源而言,其绝大部分都属于可再生性能源或资源储量极为丰富的能源,在技术开发成熟的前提下,其供应具有非刚性的特点,如核聚变能、海洋能。因此,对于新能源合作双方而言,其不存在合作的负经济性问题,即合作只会提高自身的能源安全度,至少合作不会对双方能源发展造成损害,这是闽台新能源展开合作的最有利条件。
(二)闽台新能源合作具有政策保障
在两岸的经贸交流中,大陆对台商投资一直采取鼓励、支持的态度,台商在大陆除享受外商投资的所有政策优惠外,还享受着“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区别对待政策”。其中在能源投资领域,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能够节约能源的新设备、新材料,属于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的,都列入了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台湾同胞还可以合作勘探开发大陆的自然资源。这些都为闽台的新能源合作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三)闽台新能源开发具有互补性
在现阶段,新能源未能实行有效的大规模开发主要在于其开发技术的不成熟、开发需要的资金规模过大、在开发利用的条件上存在较高的要求等多方面的限制,闽台在新能源的开发上具有优势互补性:福建可以利用大陆在新能源技术研发上的人才优势,台湾具有新能源开发上的产业化运作优势,这其中包括了资金的投入、管理水平和商业化运作等各个方面。
(四)闽台具有良好的经贸合作基础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充分发挥闽台之间这种特殊渊源关系,大力推进闽台经贸合作,形成了经济合作互补互利、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目前,台湾已成为福建的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市场,同时也是境外资金的第二大来源。截止2006年底,闽台贸易总额458.09亿美元,其中福建对台出口60.92亿美元,自台进口397.17亿美元;福建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930个,合同台资178.12亿美元,实际到资117.13亿美元[10]。
(五)闽台具有新能源合作的地缘优势
在能源的开发上,能源的输送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也是未来建立两岸能源共同市场以提高能源安全度和利用效率的内在要求。闽台地处台湾海峡两岸,台湾本岛距离福建最近距离只有162海里,两地的地缘优势为新能源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国家“十一五”规划把海峡西岸纳入到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范畴,对于发挥闽台地区特殊的地缘优势,促进新能源开发合作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六、闽台新能源合作体系的构建原则
在现有的闽台经贸关系中,由于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两地在经贸的合作上存在着一定的曲折和波动,为了实现在现有条件上最大程度的合作,闽台在新能源合作体系的构建方面可以按照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现实性与战略性相结合的原则循序渐进进行。
(一)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原则
在闽台新能源合作体系的构建上,首先应从建立微观层面的合作方面切入,即按照市场经济运行原则,以新能源市场作为基点,通过微观经济主体即能源开发企业之间的合作达到利益上“双赢”目的,这可以避免新能源合作一开始就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从而有序地推进该领域合作的深入开展;在微观合作深入以后,通过经济的力量推动宏观层面合作的建立,即管理机构的参与,以制度化实现合作的稳定性。
(二)现实性与战略性相结合原则
鉴于目前台湾当局在政治上的“”意识,海峡两岸在政治上短期内恐难有大的突破。在政治推动下的新能源合作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遵循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先搁置合作中的政治分歧因素,合作中采取政治与经济暂时分离的原则,近期通过灵活、务实的方式实现闽台在新能源开发的合作;在两岸的政治分歧减少和经济一体化程度得到提高的前提下,远期构建闽台新能源的全方位合作。
七、闽台新能源合作体系的构建措施
在闽台新能源的合作上,由于两岸目前尚未有合作的先例,两地的合作需摸索着前进。在闽台新能源合作双向开发有困难的情况下,福建可以利用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先行先试,探索闽台新能源合作平台的构建问题,以推动合作的突破与深入。
(一)先行先试,实施新能源合作特殊政策试点
随着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支持海峡西岸”提到解决的层面来考量,福建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凸显。为了发挥福建的这种独特优势,在目前两岸能源合作渠道并不畅通的情况下,福建应积极争取国家把海峡西岸经济区作为海峡两岸新能源合作的试点地区,给予两地能源合作更多的政策支持,实行新能源合作政策的先行先试,在条件成熟时,按照WTO所认同的授权原则,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政策试验的基础上,由中央政府特派或授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与台湾有关方面商谈制度性一体化下的能源合作,为两地能源合作提供更有效地制度保障[10]。同时,福建也可给予最大的地方政策扶持,以促进合作尽快进入轨道。
(二)循序渐进,建立以微观促宏观的渐进合作
在海峡两岸的经济交往中,台湾当局虽然会考虑经贸发展对台湾的政治影响问题,但大陆经贸政策也会受两岸经贸发展的客观现实制约,即每项经贸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往往是对在技术与行政上无法有效阻止既成的事实进行追认[12]。因此,在新能源的合作方面,可以先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在企业的合作全面深入以后,通过经济的力量决定政策的走向,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最终实现官方层次的合作。
(三)实行人才合作,建立新能源信息咨询平台
信息咨询的功能主要是通过提供信息和智力服务,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完善的辅助信息。为了提高闽台新能源合作上的效率,有必要最大限度的整合双方在本领域的人才优势,建立起新能源信息咨询平台。通过信息咨询平台,可以在新能源的投资方向、双方资源的整合、投资的融资等方面实现最大程度的优化,从而促进新能源合作一开始就向科学化发展,并进而降低合作双方的投资成本与风险,合作的效率与效益相应也就得到了提高。
(四)加快技术研发,建立技术开发领域的合作
在现阶段,新能源的发展较为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新能源的技术发展还不成熟,这直接导致了新能源产业经济指标的不佳,从而影响了新能源发展的市场竞争力。技术的创新需要伴随一定的人力和资金投入,福建可以通过创建海峡西岸新能源技术创新园的方式,充分利用台湾的资金和产业化优势和大陆的人才优势,通过最大程度的比较优势整合,实现新能源开发技术的创新,从而为闽台新能源的下一步合作打下基础。
(五)挖掘能源效益,建立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
在开发技术取得突破后,下一步即为开发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新能源资源。对于新能源资源的开发来说,其存在着初始投资规模大,资源出力不稳定等特点,资源开发的风险较大,为此,闽台可以通过共同参股成立新能源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下实现在新能源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近期内,优先发展现有技术水平下福建境内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新能源资源并逐步推至祖国大陆的其它地区,远期开发台湾地区及至共同进入国际新能源开发市场。
(六)深化能源合作,建立闽台能源共同市场试点区
在闽台的新能源合作中,为了最大程度利用双方的新能源发展比较优势,实现两地新能源共同发展,最终实现能源供应对经济发展要求的支撑,在合作达到一定广度和深度后,两地可以通过建立区域能源共同市场的方式,实现能源使用的最优化配置。在建立闽台能源共同市场过程中,牵涉到闽台能源资源的输送、能源价格的改革、能源政策的制定、能源合作机制的建立等多个方面,这需要在合作的过程中进行探索、建立并完善。
新能源宏观环境范文4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经济发展;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14日
一、文献综述
所谓碳排放权交易问题,其实是经济学范畴外部性问题的延伸,污染问题在经济学的逻辑框架下其实是外部性的问题,因此用市场手段来治理污染问题在理论上是可行的。Coase(1960)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在产权可以明确规定权属的前提下,外部性问题在理论上都能进行内部化处理。在科斯研究的基础上,Dales(1969)创新性地提出了污染权交易理论,该理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实现起了巨大作用。Montgomery(1972)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建立了交易许可权理论,并论证了市场化手段治污的有效性。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市场能够有效率且合理对碳排放权资源进行配置是建立合理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前提。Kijima等学者(2010)在对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归纳,建立排放权交易相关模型,并提出严密的定价公式。
在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的同时,碳排放权交易的实践也在蓬勃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最初的治理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现在碳排放权交易的意义已经外延到提升企业价值、促进经济增长等经济、金融领域。笔者简单归纳整理了近年碳排放权交易与经济、金融领域有关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层面上,碳排放权与经济发展。Azomahou et al.(2006)认为碳排放与经济之间的传导主要是基于能源的消耗,而能源消耗与影响经济发展的生产和消防两个领域息息相关。
钟世和、曾小春(2014)通过建立VAR模型研究了我国能源价格和芝加哥环境交易所碳价两者波动的动态相关关系,发现后者波动构成了前者波动的原因。
严成拧⒗钐巍⒗嘉埃2016)通过建立内生增长模型进行研究表明:金融发展与二氧化碳强度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原因是,一方面金融发展水平越高,技术水平越高,从而二氧化碳强度越低;另一方面金融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增长率越高,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越多。上述两种作用之间存在一个权衡。
(二)微观层面上,碳排放权交易与企业价值和股票收益率的关系
1、碳排放强度与企业价值的关系。Koch & Bassen(2013)发现碳排放强度越大的企业其价值越低,两者之间具有负相关关系。因为碳排放资源的稀缺性,低排放企业的富余碳配额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上增值明显;相反,碳排放强度较大的企业其购买配额的资金成本比较大,其企业价值损失也相应较大。
Chapple et al.(2013)以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的碳排放数据为基础,研究了资本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关系,发现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定价。
操群(2015)通过比较我国七大碳交易试点不同标准差异,结果发现:各试点省市碳配额及碳交易的标准差异对短期企业价值有较大影响。从碳配额看,按照湖北的标准短期企业价值最大;从碳交易一级市场看,按照广东的有偿标准短期企业价值最小;从碳交易二级市场看,按照深圳、上海的标准短期企业价值波动幅度最大。
2、碳排放权交易与企业股票收益率之间呈正向关系。刘维泉、赵净(2011)以EUA期货价格和全球主要股票市场股票现货价格为数据标的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股市收益率和碳期货收益率存在明显的动态相关关系。
张秋莉(2012)以法国Bluenext环境交易市场的碳配额现货价格和我国股票市场现货价格为数据基础,对两市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并得出两市呈正向相关关系的结论。
秦天程(2014)构建VAR模型和CAPM-GARCH模型,分析检验了2010年7月初至2013年底期间传统能源和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对国内新能源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及新能源股票收益率的波动特点,研究发现:国内煤价对新能源公司股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国际油价的影响不显著;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也是引起新能源上市公司股价变动的重要因素;新能源公司股价指数对高科技股价指数并不敏感,反映出国内新能源上市公司科技含量不足,资本市场关注更多的是新能源的概念而非技术优势;国内新能源股票整体的系统风险在1.125~1.131之间,利好消息比利空消息能引起新能源股票收益率更大的波动。
陶春华(2015)通过建立VAR模型以及脉冲响应函数的方法,检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与样本行业股票收益率之间的联动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高碳排放行业股票市场收益率与上海碳排放权市场价格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性;而对于低排放行业股票收益率,影响没有体现规律性。
朱东山、孔英(2016)通过对深圳碳排放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探讨低碳经济概念及新能源公司股价与能源价格、碳交易价格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深圳碳交易价格对低碳经济概念的股价有正向影响,但是对新能源公司股价没有显著影响。
3、碳排放权交易在短期内对企业是负向影响,长期内是正向影响。饶蕾、曾骋(2008)认为碳排放交易对企业的影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短期内,碳排放交易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会减少企业盈利,其对企业是负向影响。但是在长期内,碳排放交易促进了技术更新,企业减排成本不断下降,能通过碳交易获得额外利润,其对企业是正向影响。
二、文献评述
碳排放权交易的问题是外部性问题的延伸,碳排放权交易的研究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在治理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人类子孙后代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简单归纳、梳理了近年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研究方向,将这些研究思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即碳排放权交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微观层面即碳排放权交易与企业价值、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总结归纳以上文献,笔者发现大部分文献的研究都是基于欧、美金融体系,研究国外碳排放权交易相关问题的较多,而立足我国国情的本土研究较少。再进一步深入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定价的文献较少;大多文献研究方向集中于股票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较少文献同时研究大宗商品、股市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多个市场间的动态关系。而且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在蓬勃发展,各试点也积极对接即将建立的全国统一碳排放市场,因此也可以立足我国碳排权交易的试点积累数据研究碳排放权交易与微观企业主体之间的相关关系,还可以研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对相关产业、社会福利、我国宏观经济等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朱东山,孔英.低碳概念及新源公司股价与碳交易价格相关性研究[J].生态经济,2016.1.
[2]严成牛李涛,兰伟.金融发展、创新与二氧化碳排放[J].金融研究,2016.1.
[3]操群.碳配额、碳排放交易对短期企业价值影响分析――基于我国碳交易试点省市不同标准的比较[J].研究与创新,2015.16.
[4]陶春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股票市场联动性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5]秦天程.传统能源及碳交易价格与新能源股价――基于VAR和CAPM-GARCH模型的分析[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12.
[6]钟世和,曾小春.碳排放权价格对我国能源价格及物价波动的影响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4.6.
[7]刘维泉,赵净.ECX碳排放期货与欧美股市联动性研究――基于DCC MVGARCH模型的实证分析[J].兰州学刊,2011.5.
[8]饶蕾,曾骋.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的经济影响分析[J].环境保护,2008.6.
新能源宏观环境范文5
【关键词】宏观调控;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分析
2013年,东北地区经济重点突出发展与民生两大主题,从而保障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改善民生必须以全面振兴东北为原则,而健全就业、收入分配、社区医疗、住房等机制,以及促进基本功服务均等化,使得全民共享发展成果,这便是东北地区2013年经济发展的重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一、宏观调控下2013年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
2013年,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缓中有忧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朝国家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几项经济指标均达到了较好水平,民生问题逐渐解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奠定了基础。
1.新产业、新技术迅速发展
2013年,东北地区高度重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的建设,顺利完成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产业项目213项,总投资高达457亿元,切实促进了一些集团的大型铸锻件升级改造项目、北安天华风电设备公司的风电配套项目、哈尔滨红光锅炉总厂兆瓦级风电塔架及附件项目、哈尔滨华强电力电站设备公司的汽轮机部件制造项目等24个重点项目的。2013年,黑龙江电力公司投入资金645万元用于建设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基础平台,促进东北地区网络运行体系构建的电网建设进程。
2.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
2013年东北地区基础构建产业大集聚、开放式枢纽中心、金融中心、商贸市场和生态园林等等城市化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东北各个城市建设,促进老工业基地建设,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2013年东北地区水利投资157.5亿元,占全年中央水利投资总规模11.2%。加强农村水利建设,解决了11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了1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和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
3.东北地区财政堪忧
对于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国家发改委称,“东部地区转型升级起步早、步伐快,服务业、制造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且经济增速稳中略升,为全国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中西部地区也有许多地方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对经济企稳形成了一定支撑。”
相较而言,东北地区的成绩更让人担忧。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和财政收入等三组数据中,东北地区均不太理想。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增长22%,但增速同比大幅回落6.1个百分点。从财政收入看,东北地区增长8.6%,比西部低了近11个百分点,比东部低了近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放缓13.4个百分点。
4.工农业生产总值持续增长
根据有关权威数据统计得知,2013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万亿元,同比增长8.6%。农业再获丰收,2013年东北三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300亿斤以上,比2012年增产145亿斤。
二、东北地区2014年经济展望
1.2014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环境
2014年我国政府依然采取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将控制物价上涨列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作,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大力促进有关农产品发展,同时将坚持和加强节能减排标准列为宏观调控的关键。
我国宏观政策整体上有助于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从总体上提高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将继续加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只有在宏观经济调控下,东北地区资源消耗逐渐下降、产业结构、投资方向都会出现转变,这无疑是为东北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缩小与其他地区经济差距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2.工业发展预期良好
当前,东北地区依然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工业依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4年东北地区工业发展将会逐渐好转,考虑到2014年国家力度更大的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制约有些行业投资过热、国内外需求逐渐下降、能源资源逐渐减少等不利因素,全面分析,预测2014年东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效益将达到4.5亿元,辽、吉、黑工业增速分别为17%、23%和18%左右。
3.产业化逐渐升级
东北地区在宏观调控下产业逐渐升级,逐渐形成战略型新型产业布局,例如长春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同时促进资源型城市的转变,2014年在“资源城市”建成之后,将逐步提高金融、文化和旅游等第三产业的比例。同时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转型,培养出新的经济发展力量。
从总体上看,虽然2013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有所减缓,但是总体趋势较好,为2014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按照国际、国内和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分析并根据宏观经济计量模型计算,初步测算,2014年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65400亿元,辽、吉、黑GDP增速分别为22%、24%和28%左右。
参考文献:
新能源宏观环境范文6
在创业投资概念逐渐被大众所接受的过程中,中国创业资本规模与投资总量呈跳跃式快速增长,在募资金额上,年均复合增长达到33%。
然而,2008年的私募股权投资交易量突降至近5年来的低位,业内甚至预言,2009年的情形也不太可能有所改善,将会有一批创投机构退出市场,投资也会萎缩。
IDG全球常务高级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熊晓鸽表示,金融危机对PE/VC行业造成了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融资不利和退出之路受阻。目前,创业者和投资者心态比较好,对某一个产品或某一类服务的市场判断虽然保守,但更合理,未来创投将关注新兴产业。
爆发式增长
中国经济在过去十年经历了年均复合为10%的GDP增长,中国A股市值占GDP比重也经历了一轮飙升,流通市值曾经从1999年的9.2%跃升到2007年的36.2%。宏观经济形势的利好极大的助长了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爆发性发展,政策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经济、政策双重向好的形势下,十年间中国创业投资表现异常活跃,募资和投资活动频繁。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2001年,活跃在中国市场的创投基金可投资到中国大陆的资本存量为115亿美元,而在2008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了244亿美元。十年间,年均复合增长以11%的速度递增。
资本的趋之若鹜、势不可当,必有其逐利的理由。中国资本市场经过近些年的快速发展,从市场制度到政策环境都具备了成熟发展的基础,创投管理的资本量稳步增长,普遍反映出资本对中国未来的信心,也反映出资本对中国企业的认可。
在本土创投和外资创投募资比较上,外资创投募资在2005年井喷式增长,其后呈稳定之势;本土创投募资循序渐进,逐年攀升,但与外资募资尚有差距。随着市场转暖,融资额势必大幅跟进。
关注新兴产业
2009年在金融危机或将继续蔓延的态势下,一直备受投资者追捧的TMT行业将受到冷落,新兴产业渐渐进入风投的视线并成为首选,如生物技术、清洁技术、新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板块。
根据清科集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前11个月,VC对IT行业的投资比例已跌到36%左右,而VC对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投资金额呈上升趋势。2008年上半年,国内私募股权基金对新能源的投资高达6.39亿美元,投资额同比上涨182.9%,环比上升了236.0%,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