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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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

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范文1

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改变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把促进公平正义与增进人民福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型农村社区要求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居民自治,社区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区内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服务完善、人际关系和谐;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城乡互动良好,人民生活富裕。

对于法治的含义,在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但法治的目标是有共识的:法治要以保护自由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法治是规则与程序治理的事业;法治的核心意义是限制权力。二者的目标不谋而合。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新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的对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或体现为具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方法。

2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审视新型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良好法律秩序的建构必须以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为支撑,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与主体力量对法治的意义与功能。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也符合知、信、行的普遍认知规律。当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达到一定的深度就会从一种知识发展为内心的认同与自觉的接受,从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与生活观,依据法律进行独立的思考、判断,使法治演进为一种常态化的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使法治成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有效手段。

现阶段,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究其原因,是传统法律文化和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违背法治主体构建理念的问题造成的: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思想观念深深地渗透于中国农民的法律意识之中,缺少权利意识。老百姓认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冤死不告状,有冤情不寻求法律救济,而去找领导,找关系。其次,几千年以来我国的人治传统的影响,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命令几乎主宰了一切社会生活,使权力至上、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深深地影响和左右着广大农民。另外,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导致了人们对政党、政府、法院等的不信任,阻碍了法治主体意识的构建。

2.2新型农村社区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法治的理念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才能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立法部门制定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农业立法仍显得十分滞后,完整的农业法律体系至今尚未形成,现已颁布的涉及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有许多缺陷。一部分涉农法律法规缺乏规范性和农村的可操作性,并且得不到切实执行。

新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尚属起步阶段,没有经验可循,也没有科学完整的法律体系。因而迫切需要从制度上为农村社区建设这一新事物提供科学的法律保障,使社区管理有法可依,以法律的方法解决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比如,农户拆迁、土地流转、农保医保、拆迁小区管理、办公经费落实等等。

2.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

2.3.1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设施建设投资尽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历史上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账太多,设施陈旧老化问题严重。相比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地区还相当落后。

2.3.2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大大低于城市水平从2009年起,全国10%左右的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对我国农民的养老问题意义重大,但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

2.3.3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近年来,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环境正遭受较大程度的破坏。主要体现在空气、土地、水污染。这些污染企业正在快速的向农村地区转移。

3加强新农村社区法治建设的政策思路

3.1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增强主体民主法治意识人民在法治建设中主体力量的发挥,要以主体的法治意识为基础,因此,在新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中,要加强民主意识的宣传,使民主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通过成立高效而专业的普法机构,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教育,树立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培养正确的民主政治观念。

3.2重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推动农民权益保护

3.2.1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让新生代农民扎根农村新社区,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国家用在基础设施的投资要注意向农村倾斜。最终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人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公共服务。

3.2.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民在千百年来都处于并无所养,老无所依的状态。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无可否认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从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远远不够。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就需要建立城乡并轨的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特殊性;制约性;实现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4)-0057-0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中央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工农互动的高度对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的重大部署。根据西部地区大多数农村自然条件差、民族聚居区多、经济发展落后等自然和经济的实际情况,必须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快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开创西部地区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一、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殊性

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20世纪80年代初,又提出“小康社会”的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林毅夫在1999年提出实施“新村运动”,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以实现农村自来水化、电气化、道路网化为核心的新农村运动,加快了农村地区和生活消费有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启动了广大的农村市场,扩大了国内需求。而现阶段突出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工业反哺农业都是我国工业化中期阶段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一种概括。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工业反哺农业是有机衔接的。统筹城乡发展是战略思路,工业反哺农业是战略取向,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战略的具体化。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要形成“新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农民生活水平要实现“新提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 ;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加强农村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乡村治理要健全“新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伟大的历史任务,一方面为西部农村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对西部地区农村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新要求。

从整体上分析,西部地区农村大部分属于欠发达区,自然条件较恶劣、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展滞后,民主法制建设滞后,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阻碍了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其他地区相比较,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具有其典型的特殊性:

(一)刚性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城乡经济的严重分离。西部地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着典型的“双层刚性二元经济结构”。[1] 从总体上是城市现代经济部门与乡村传统经济部门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而每一元中又分为两层:从城市来看,是现代工业与传统工业并存,传统工业所占比重大。从农村来看,是传统农业与乡镇企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并存,而且,传统农业所占比重大,增加值小,产业链短,农民收入低。西部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殊性是由复杂原因造成的,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分工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是形成二元经济结构的主要原因,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强化了西部的二元经济结构。西部地区的城乡差异较为突出,从城乡生产率差别、城乡收入差距及城乡生活质量差异这三个角度来衡量西部地区城乡发展差异,然而每个指标都体现了西部地区城乡发展的突出不平衡性。从二元对比系数来看,2004年仅有新疆、重庆、四川、广西四省(市、自治区)高于全国平均值0.203,西部地区的二元化突出;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仅有四川、内蒙古两省区的城乡收入差距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其他省份均高于全国平均值,有的省份的农民纯收入甚至仅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从城乡恩格尔差异系数来看,除陕西、宁夏、新疆三省区的恩格尔系数低于全国平均值9.46%,其他各省都超过了10%,城乡发展差异突出(见表1)。

(二)农村工业化进程缓慢引致西部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工业异军突起,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特征,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中作用巨大。但乡镇企业在东西部地区发展极不平衡。2001年全国668786万个乡镇企业中,东部地区有317423个,占47.46%,中部地区有282263个,占42.2%,西部地区有69100个,占10.33%;在全国3328万名乡镇企业职工中,东部有1936万人,占57.4%,中部有1124万人,占33.4%,西部仅有312万人,占9.26%;全国乡镇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3514亿元,其中东部9643亿元,占71.35%,中部2936亿元,占21.72%,西部936亿元,仅占6.93%。在2001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中,东部占72.03%,中部占23.01%,西部占6.10%;在净利润总额中,东部占71.75%,中部占23.74%,西部占4.65%。[2]从上述指标看出,东、中、西部乡镇企业发展差距,不但体现在企业数量上,更多地体现在单个企业的规模上,主要与企业资产规模有关,另外还与企业经营水平与技术水平有关,加之由地理条件优劣和对外开放程度导致的对外贸易的差异。因此,西部乡镇企业投入不足、资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势必导致发展速度回落。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滞后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整体落后,导致了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迟缓,对农村、农民、农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三)城镇化进程滞后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绩效是多方面的。其一,城镇化可以从根本解决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问题。蔡等人(2002)测算,城镇化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度高达0.83,呈显著正相关。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民收入越高。其二,城镇化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可以增加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其三,城镇化可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可以看出,城镇化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可以促进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升级,使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使农业由一家一户经营,转变为规模经营,便于应用农业科技技术,实施订单农业,提高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城镇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向农村扩散,可以使农村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村容更加整洁,达到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再之,城镇的生产要素向农村转移可以带动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延长其产业链条,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从数据看出(见图1),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除重庆、内蒙古外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43%,特别是四川等人口大省城市化率低,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业人口占主导地位,农村工业化程度低。这样,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力度就小,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小,满足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沼气、用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建设资金缺乏,农民参与积极性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成为无源之水。

(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差形成了大量的贫困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贫困人口在不断减少,目前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多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的西部偏远地区,且多为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中20多个民族跨国界而居,因而西部少数民族脱贫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敏感的政治问题,处理不当将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截至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2610万人,其中,东部地区为374万人,占14.3%;中部地区为931万人,占35.7 %;西部地区为1305万人,占50%。东、中、西部地区贫困发生率分别为1.0 %、2.8 % 和5.7 %[4](如图2、图3所示)。

因此,在西部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首先解决大量的贫困人口问题,加大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培训,使农民掌握实用的技能,让他们走出大山,走向城市,不但能增加收入,而且能够带回先进的理念,回家创业能够带动家乡致富。

二、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

西部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殊性导致在建设过程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因此,需要对这些制约因素加以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探析产生的原因,这样有利于解决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其制约性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经济结构对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制约。西部地区的结构性制约是多方面的,由此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农业结构转型缓慢,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障碍。从收入结构来看,2004年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185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3.47%;同时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比最小为四川3.28 ,则为5.59 ,大多数省份大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来看,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18.7%,全国平均为15.1%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为56.0%,全国平均为46.9%。从此可以看出,西部地区的农业还占主导地位,而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增幅作用不断减弱,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成本升高,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进而影响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农村人口素质低对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制约。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与地区经济发展、文明乡风的形成呈正相关关系。据统计,西部地区大部分省区的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率高于全国水平,2004年,全国的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率为7.46 %,除广西4.15% 、内蒙古5.97% 重庆7.45 %外,而西部的大部分省区超过全国平均值,如达48.02%、青海达30.52%、甘肃达18.67%。按人均纯收入来看,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与其收入相关,西部地区的内蒙古、四川、重庆、宁夏、广西、新疆处于2000-3000元地区,其余处于2000元以下地区。同时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水平落后,以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衡量,2004年西部为78人,东部为169人,全国为103人,西部仅为东部的46.1%,全国的75.7%,而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就业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县城,回到农村为农民和农业服务的为极少数。由于近年来大学生的就业出现了暂时困难,西部地区有些贫困地方又出现了读书无用论的趋势。同时,一些家庭因供孩子上学出现了返贫现象,辍学率较高。人口素质低不仅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空间的选择,从而阻碍了文明乡风的形成、管理民主的实施。

(三)农村市场化程度低对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制约。我国长期的工业化过程中一直以牺牲农业剩余来换取工业化的发展,区域之间的差距和扩张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偏重东部地区,牺牲西部地区发展的结果,由此也导致了区域市场化程度的差异。樊纲等人(2004)专门测算2002年不同区域的市场化综合指数,结果显示,全国平均水平为5.98,东部为7.72、中部为5.38 、西部为4.68,东西部相差3.04。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中政府投入少,而且管制更多,非市场因素长期存在,使得区域经济增长缺乏效率。特别是农产品市场市场化进程十分缓慢,由于价格波动和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影响农民的收入,种粮积极性下降;在劳动力市场方面,西部地区劳动力流动已成规模,但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条件差,待遇低,缺乏医疗、保险、卫生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且为劳动力流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还相当缺乏,这一切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

(四)恶劣的自然条件对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制约。目前,西部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的71.3%,集中了全国主要的大山、高原、沙漠、戈壁、冰川以及永久性积雪地域,西北地区干旱少雨、土壤沙化严重,导致草原退化严重,沙尘暴频频发生;黄土区沟壑纵横,土质疏松、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粮食单产产量低;西南地区山多地少、土质贫瘠,耕地零碎,沙漠化严重,不利于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耕作;青藏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居民居住分散,游牧式散养放牧。这一切既是西部地区贫困的原因,也是西部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突破的自然条件制约。

三、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现途径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西部地区必须认清区域的特殊性,并从其制约因素出发,在有限的领域内抓住核心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扎实稳步推进西部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一)以结构的转型推进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有厚实的产业支撑,必须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业,通过农业生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产品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提高农业效益,不断增强西部地区农业竞争力,逐步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二元结构及社会结构的转变。(1)农业结构转化方面: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以设施化养殖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多样化的畜产品养殖业和畜产品加工业,形成产业化经营,提高其附加值,增加环境脆弱区农民的收入增加;加快发展优质棉花、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烟叶、茶叶等具有传统优势产品的生产,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化条件较好地区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围绕设施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对设施农业、工厂化生产技术、优质品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和生态农业技术,高效低成本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以及农产品保鲜储运技术等进行重点攻关,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2)二元经济结构转化方面:为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其作为乡镇企业的优势产业来培育。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业。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的第三产业,主要包括:科技服务、技术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开发农村房地产和特色旅游等新兴产业;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农村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3)社会结构方面: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建设,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即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进而实现社会结构的转变,建立一个融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为一体的新农村,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过渡。

(二)以制度创新为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创新必须服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通过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致力于经济总量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以及在新形势下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解决制约农村和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彻底改革传统经济社会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离的制度。(1)加快市场化进程。改变农村传统小农经济的封闭式经营方式,建立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体系,使农业生产的各要素和农产品进入市场,逐步建立结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初级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仍在阻碍着劳动力的畅通流动,是限制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因此,要按照公平的原则,从制度上疏通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基础上,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实现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有序转移,从机制上创造农民收入持久性增长的源泉。(3)探索新的土地制度改革途径。“土地政策的底线是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不让农民失业”[5]。在保证不变的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耕地保护政策,积极探索城市化、工业化和产业化中的土地利用和流转政策,解决土地分散与农业现代化、分户经营与产业化、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农户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将农地使用权独立化为使用者的财产权,建立并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关键是要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组织体系,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和协调机构、土地流转的法规条例及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土地金融组织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服务组织和设施系统。(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服务、房屋政策、教育政策、老女儿童的福利、社区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等。(5)加快农村产业组织的创新。“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的发展,是加快农村产业组织创新的重要途径”[6],对于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分散小农和农村中小企业,组织各类产业协会,可以节约分散闯市场的交易成本,并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塑造品牌和人才培训、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形成联合优势、获得规模经济,实现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联合自治或自律、自强、自卫,从而有利于加快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

(三)以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的主题是结构的转变,这一结构转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业产值比例的上升、农业产值比例的下降,这是工业化过程。二是农村就业人口比例的下降和城市就业比例的上升,这是城市化过程。在一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业和农村也有自身的发展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工业和城市是重点,而当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需要注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协调发展。”[7]因此,在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中要以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1)加快西部地区农村工业化进程。西部地区要通过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其作为乡镇企业的优势产业培育。且农产品加工与西部地区劳动力过剩和资本稀缺的资源禀赋条件相适应。因此,西部乡镇企业应选择劳动密集型的涉农产业,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和发展优势产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业及发展农村的第三产业。通过乡镇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农民身份的转变,实现离土不离乡。(2)加快西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城镇对乡村的带动作用。城镇化建设可以促进西部乡镇企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加快农村工业化的进程。城镇的集聚效应,将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良机。趋同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相互组合,筹集资金,组建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大、中型集团和公司,增强竞争力,占领市场;新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城镇的优势,做好市场调查与定位,赢得市场份额,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发展小城镇是西部地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一环。因此,要充分利用西部的各种现实或潜在的优势,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具有西部特色的小城镇,使之与西部的大、中城市一起构成强大的城镇体系,推动西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以政策支持导引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工农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必须要求取消城乡间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发展机会。这就需要以政策支持导引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1)公共财政政策支持西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西部地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首先要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进步的结合,切实解决好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及社会公正,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国家要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统筹城乡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交通网络建设。其次要建立多元投融资体系。在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投资应发挥主导性作用,逐步形成政府投资引导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资体系。对于西部农村基础设施中非经营性或关系国计民生、社会效益非常大的项目,仍应以政府投资为主体,除此之外的建设项目都应允许或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进入。(2)通过教育政策支持西部新农村建设中人口素质的提高。首先,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让每个农村儿童和青少年都能享受义务教育。其次,切实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满足农民发展致富、创业致富的需求。最后,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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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盖尔・约翰逊.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中译本)[M].林毅夫,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89.

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范文3

*县是一个贫困农业人口大县,现辖3镇16乡,306个行政村,4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1万人。行政区划调整前全县共有敬老院18所,五保老人1600多名,其中: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26名,占五保老人总数的7.8%。我县的农村敬老院全部建于90年代初,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在建设规模、设施配套、安居环境上,都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需要。为改变我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混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我县结合实施“星光计划”,加强对敬老院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多方筹资,建管并举”的原则,充分利用撤乡并镇后的闲置资源,对部分乡(镇)农村敬老院进行撤并调整,合并为现在的6所。扎实地推进“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建设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版权所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

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现状直接影响到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把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作为全县“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列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院改造领导小组,民政局成立了业务办公室,实行局长全面抓,分管局长具体抓,业务人员盯着抓,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五保服务网络,为开展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规划,全面提升敬老院档次和规模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统一要求,我县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乡(镇)全面调查敬老院的现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类实施、统筹规划,制定了总体建设方案,分三年时间,完成全县6所敬老院的新建、扩建和改建任务。今年已完成2所(新建1所、改扩建1所),新增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床位100张,投入资金约100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首次突破14%;计划利用2-3年时间完成剩余4所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200张,投入资金约200万元,争取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25%以上。

在规划建设中,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工作思路,严格“三个标准”和“一个目标”:即在建设档次上,立足上区一、二级院的等级;在建设规模上,要求可容纳本乡(镇)25%以上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在功能配套上,着眼形成多功能、综合型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确保敬老院建设水平10年不落后的目标要求。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要求新建敬老院的规划及设计方案,都要经过政府审定后,方可进行建设,从而保证了发展规划不变、建设标准不降。版权所有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版权所有

为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县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兴隆镇和偏城乡中心敬老院,作为全县“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试点。通过典型引路、点面结合的做法,加快全县“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建设步伐。兴隆镇敬老院严格按区一级敬老院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兴隆镇单家集工业园区征地10亩,新建房屋40间800平方米,配备了活动室、医疗室、餐厅和卫生间等辅助设施,院内实行花园式修建,达到了绿化美化环境的效果,现已投入使用。同时,还制订了一套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了敬老院的管理。偏城乡敬老院是利用撤乡并镇后,利用原乡政府驻地的闲置资源进行改扩建而成,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现有成套居住房50间,活动室、餐厅一并齐全,我县已于2004年底将五保老人搬迁新居。兴隆镇、偏城乡“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全面促进全县敬老院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目前,我县“敬老院改造工程”建设正朝着既定的计划和目标迈进,可望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多方筹资,确保敬老院改建工程顺利实施

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资金是重点,工程质量是关键。为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县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采取多渠道筹措的方式,落实敬老院建设资金。主要采取“四个一点”的做法:一是在县级财政和福利资金统筹安排一点;二是争取区级财政和福利资金配套一点;三是乡镇自筹并发动社会捐助一点;四是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一点。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2004年全县筹积资金50多万元,从而保障了“敬老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按计划实施。

为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加强督查力度,要求各乡(镇)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既要按时交付使用,更要保证建设质量;二是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同时与建设部门共同承担工程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大对敬老院的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力度,确保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五、建管齐抓,全面提高敬老院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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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梨树县 社会主义新农村 档案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心工作,本着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抓点带面、逐步规范的原则,强化农业农村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

1 创建范围、内容

创建示范县活动在全县县直涉农部门、镇机关和行政村、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进行。主要内容是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县直涉农部门、乡镇机关、行政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

1.1 县直涉农部门

(1)制定本部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安排经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考核范围。(2)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 8号令为切入点,修改完善本部门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把本部门涉农档案收集齐全,通过“一网三站”提供给农民,确保涉农政策、技术、信息到镇、村及农户,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

1.2 镇机关

(1)创建工作列入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组织机构,配备专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2)修订镇级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档案和涉及农民各方面利益的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收集齐全,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档案信息查阅利用服务。(3)在镇档案室建立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将已公开的农、林、水、土地、粮食、畜牧等方面的现行文件资料提供给农民,引导农民实现科学的种植和养殖,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4)开展培训工作,对所属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3 行政村

(1)制定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把各种门类和载体(党务、村务、民主管理、财务会计、经营承包、土地林地流转、宅基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科技、生产经营、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社会治安、项目建设、合作医疗、社会保险、特困户救助、重大活动和党员档案、村民档案、健康档案等)的档案资料收集齐全,集中统一管理。(2)具备开展档案工作 “五有”条件(即有档案室、有柜架、有档案、有制度、有人管)的村,建立档案信息和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3)不具备 “五有”条件的村,采用“村档镇管村用”模式,成立村镇联合档案室,将全镇的村级档案进行整理,全部移交镇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4)所有档案进行编目,有条件的村要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对涉及民生的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农民的档案利用。

1.4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

(1)通过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制定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重点抓好建档工作。(2)有档案室、实物档案陈列室、档案柜架和相对固定的兼职档案人员。(3)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党群、行政、产品生产、供应销售、产品开发、基本建设、设备仪器、社会保险、安全保卫、劳动人事、财务管理等)收集齐全,集中统一管理。(4)对所有档案进行编目,有条件的要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5)在开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档的同时,要开展家庭建档工作。

2 创建步骤

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国家和省、市档案部门的指导下,于 2009年6月启动,2010年10月基本结束。示范县创建活动分为创建期和示范期两个阶段进行。

(1)创建期( 2009年6月-12月底)。全县所有涉农部门、镇机关建立并完善综合档案室建设,达到国家示范点创建标准;行政村和部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达到创建标准。(2)示范期( 2010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服务体系,镇、村两级档案室通过“一网三站”网络可以查阅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实现农村信息资源共享,达到广大农民基本不出村就可查阅利用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目的。

到2010年底,力争100%的县直涉农部门和镇机关,及有条件行政村达到国家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迎接国家档案局验收,努力成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进入示范期。

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危害;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6-0064-03

一、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现状

近日,人行宁城支行通过金融统计非现场报表监测发现辖区农村信用社异地贷款有所增加,截至2009年4月末,该社异地贷款总额已达7540万元,比年初增加3590万元,增长91%。从该社异地贷款投向看,主要是建筑材料生产、商品流通、投资、水务、房地产开发等行业。贷款主要流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和二连浩特市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大中城市市区的中小企业,贷款以社团贷款方式贷出,以借款人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贷款利率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28%,贷款期限1-3年。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对一个国家、一个省、一个市来说,都是加大了贷款投放力度,执行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对于当地来说,造成了县域资金外流,农村资金“城市化”。虽然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金额不大,但对于以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来说,此现象值得我们金融工作者深思,笔者认为该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二、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好的企业和项目

2008年,内蒙古宁城县GDP66.8亿元,财政收入4.7亿元,人均财政收入仅为771.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66元,农牧民人均收入4424元,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好企业好项目较少。宁城地区企业大多发展规模小、产品市场竞争力差,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企业自身贷款条件较差。而大中城市中的中小企业无论从企业资产规模上,还是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上,与欠发达地区县域中小企业相比处于优势地位,农村信用社对大中城市中的中小企业贷前现场考查必然得以顺利通过,融通资金较为容易。在本地区没有好企业、好项目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成为了必然。

(二)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带来滞后影响

过去几年,由于不规范企业破产,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成风,多数金融部门都累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在当时的信用环境下,农村信用社也未能幸免,也形成了不少不良贷款,历史的教训让农村信用社心有余悸,放贷较为谨慎。近几年来,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有所好转,但仍不能令人满意。

(三)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

由于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量市场退出,邮政储蓄银行展业艰难,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没有及时设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严重缺位,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和活力,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造成其贷款利率定价偏高,贷款利率上浮基本上在104-128%区间,使农村地区的借款人感觉利息负担过重,不愿通过农村信用社进行融资。

(四)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社会信用环境整体欠佳,信用贷款几乎退出市场,所有贷款基本实行了抵押担保方式,社会信用担保机构又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政府注资创办的担保公司严重缺乏,商业性担保公司运作欠规范、资金实力不足,金融部门对其认可度低,对其提供的担保亦不予以认可,使担保公司大多名存实亡,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农户由于受制于农村土地、房屋无法进行抵押,缺少其他可用于抵押的物品,且农村担保人难找,中小企业同样存在担保企业难找现象,从而制约了中小企业和农户担保贷款的获取。

(五)社会中介组织收费欠规范

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中小企业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单位,且大多数企业不愿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致使保证贷款难以实施。所以,中小企业只能通过财产抵押办理贷款,这需要到相关的中介部门办理抵押担保过户手续。由于社会中介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现象。中小企业要想贷款须办理相应的土地、房屋等过户手续,不得不面对中介组织收取的评估费、工本费、登记费、查档费等名目繁多的高额费用。加之中介组织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时限较长,对于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紧迫、周转时间短的特点而言,往往延误了商机。基于此,许多中小企业不愿通过中介组织办理抵押担保过户手续,当然也就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六)农村信用社资金闲置

截止2009年4月末,宁城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23514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74603万元,存差达60539万元,农村信用社在本地区“难贷款”问题突出,资金闲置过多。为了拓宽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向异地信贷市场发展,成为农村信用社拓展市场空间的一项重要选择。

(七)大中城市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旺盛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有向大型企业集团集中的趋势,大中城市中的中小企业通过大型商业银行融通资金较为困难,只能通过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资金也无法满足大中城市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情况下,当地农村信用社就发动其他地区(异地)农村信用社联合放贷,因此,也就造就了同一省份辖区内的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业务的高速发展,社团贷款由大中城市中的农村信用社发起,由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参与其中。

三、农村信用社异地放贷的主要危害

(一)对本地区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资本跨区域流动不利于流出地经济稳定,由于大部分资金流出地均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虽然这种信贷资金流向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资金收益率,但造成的后果是导致贷款流出地区短期内的资金缺口,使本地“三农”经济有效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二)信贷资金风险隐患增加

由于异地放贷受地域、时间的限制,贷款农村信用社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时间较短,往往难以有效了解异地企业真实的经营、财务、信誉等状况,贷款投入的盲目性较大。由于信息不畅,使异地贷款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贷款投入后,银行信贷人员不能像本地放款一样,经常到企业进行贷款跟踪管理检查,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做到实时监管,从而使异地贷款管理链条变长,反应放慢,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造成银行贷款风险损失的机率增大。另外,社团贷款如果出现风险,贷款流入地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发起信用社)会出于自我保护,先行收回自己贷款,将风险转嫁给异地放贷的农村信用社。

(三)容易引发企业过度投资

异地贷款对象基本是经济效益较好、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这些企业本身一般都有相当程度的授信额度,异地贷款使企业借贷渠道多元化,信贷市场竞争加剧,极易促使资金流入地的金融部门降低授信标准、迁就贷款企业,由于资金环境的宽松,诱使企业投资欲望膨胀,产生投资盲动,不利于企业搞好规模控制,一旦市场出现风险或者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金融风险极易转嫁给投放贷款的金融部门。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鼓励现有的商业银行为农村地区提供服务,为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机构提供符合其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二是鼓励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应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社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效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使农村贷款利率定价趋于合理;三是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明确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民间金融,使其尽快浮出水面,积极造条件,引导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四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县域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切实解决县域担保难问题。完善农户和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机制,建立形式多样的农村贷款担保组织,为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五是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分散支农信贷风险。

(二)强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工商户信用和经济档案,包括小企业资信档案评定、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等,有效整合并共享信用信息资源,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氛围的形成。建立乡村、企业、农户信用惩罚机制。将恶意逃废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追究相关人员连带责任;二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当地政府应定期组织召开县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行现代企业化企业管理制度,增强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观念,通过提升企业素质,最终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三是企业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广大中小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加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树立诚信观念,努力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社会认可度,为银企间的密切合作奠定基础。

(三)地方政府要出台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地方政府要根据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实际,适时出台相应的金融激励机制。建立金融机构贷款考核奖励制度,由地方财政每年安排适度的资金对贷款增加且用于当地的金融机构进行物质奖励,激励金融部门加大对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对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或营业税减免。三是合理制定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核销办法,一是对金融机构在处置当地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时,减免其各类过户、保全等处置费用,或仅收取工本费。二是对形成的不良贷款根据一定比例给予损失补偿。四是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政策的鼓励作用。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金融机构制定更为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五是实行政府部门存款存入奖励制度。地方政府可规定县域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存款,如财政存款、社保资金、民政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只能或主要存入新增存款用于当地比例最高、贷款额度最大的金融部门。2.建立约束机制:对于新增存款在综合考虑直接与间接放贷之后,对于比例考核不达标的县域金融机构,建议将其规定存贷比下限与实际贷存比的差额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强制存入当地人民银行。3.建立配套机制:一是扩大县域金融部门的贷款权限。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立项目评级标准,并赋予其适当的信贷审批权。二是拓宽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的渠道。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与私人资本合作,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三是拓宽农村抵押品范围。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农村宅基地、住房等作为权利质押进行贷款。四是创新信贷模式。如“农业保险+担保+信贷”模式。五是引导农村信用社实施科学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四)基层央行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织职能,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

一是基层央行要积极发挥协调组织作用,牵头组织召开由县政府、各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内重点企业参加的银企对接会,搭建银企交流信息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把资金用到本地,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此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二是基层央行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把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情况和部分企业的欠贷欠息情况按季进行跟踪、反馈和通报,树立银企信用意识;三是强化征信体系建设。尽快将农村信用社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实现全部金融机构全国联网核查,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搭建资金融通信息交流平台。

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劳动力 转移 新农村建设 经济发展

黔东南州是苗族侗族聚居较集中的民族自治地方,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较好,劳动力转移积极地促进了此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全州全年生产总值迅速增加,人均生产总值在2009年突破1000美元,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本州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值,各产业增长比重迅速增加,实践证明,劳动力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农村的建设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一、劳动力转移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环境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知识素养,使农民享受更好的社会服务和公共资源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统筹城乡规划,更好地协调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逐渐改变农村发展的落后面貌。同时可以增加农村人口的就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提高劳动力利用率

劳动力成本是制约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给工业提供更多的廉价劳动力,同时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消费,发展国民经济。当农村全部劳动力都从事农业生产的时候,农业生产的效率就会降低。

(二)消极影响

1、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出现

转移到城市中的劳动力将子女或者是父母带在身旁显然是不可能的,由于各种条件受限,他们会将子女交由父母看管,而通常年岁较大,文化程度不高的老人难以让孩子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首先教育是一个重要问题,处于叛逆期的孩子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更加不受老年人的管教,容易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未来。其次年岁较小的孩子由于老年人看管不到又容易受到拐骗,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证;最后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也很凸显,生病时得不到及时的照顾和治疗。

2、农村人才流失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人才的流失,使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和妇女化更加明显,减小了农业生产的后期力量。同时外出务工的农民利用赚来的钱来建造房屋,占用了部分耕地,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耕地面积。

二、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了农村现代化进程

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想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必须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比重,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只有不断增加农业生产活动中科学技术的含量才能够使农业生产率提高,转移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给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保障。

2、促进了商品流通,紧密了城乡之间的联系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缓解了城市产业发展中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城市化的建设。以凯里市为例,在其城市物价抽样调查中,其居民消费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都有所上涨。劳动力的转移,使城乡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在农村劳动力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农村可以学习城市经济发展的方法,利用城市中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也可以使城市中的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加快商品流通,实现城乡之间的强强联合。

(二)消极影响

1、影响农业生产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吸引了许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导致剩余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素质下降,利用农业资源的效率降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了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老龄化比较严重,很大程度上是劳动生产率降低,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更新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

2、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我国的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意味着我国一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成为了农产品的消费者,这样不仅农产品的生产者成为了消费者,而且农产品的消费量迅速增加。由于我国的人口现状,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粮食等农产品供求比较紧张,若干品种需要进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这就要求我国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

三、应对劳动力转移所带来消极影响的对策

首先可以采取就近转移的办法,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农村附近的城市从事生产工作,可以在正常工作的同时又能照顾家,这样既能够从事其他产业的工作,增加收入,又能够保证正常的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其次国家应该为劳动力转移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例如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农民进城务工的事宜,为他们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奔走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子女在城市上学和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为其父母等就医提供便利条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快速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来,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黄武刚,陈国胜,高光照.林利迈.温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