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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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

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文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和《安徽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4〕1274号),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第二章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四条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

第五条以上具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简称项目核准机关。

第三章项目申请报告

第六条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淡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第七条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证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再投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市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省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第四章核准程序

第八条按核准权限属于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或审核上报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级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由县(区)级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报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在肥中央管理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同时应抄送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

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第九条项目核准机关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需要征求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应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条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项目核准机关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审核意见。如15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报送审核意见,由项目核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

第十二条项目核准机关对核准的项目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章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十三条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法规的规定;

(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项目申请人凭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企业设立(变更)、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及适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手续。

第十五条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项目申请人办理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具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

第十六条未经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土、城市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有权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第十八条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对项目申请人执行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变更及其核准

第十九条经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合肥市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文2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肉菜市场是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大于500平方米,且摊档数超过50个的单纯经营肉类、蔬菜或含有肉类蔬菜经营项目的集贸市场。

对不属前款规定的肉菜经营场所,由各镇区按统筹规划的原则严格控制。

第三条肉菜市场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中心城区的肉菜市场服务人口约10000人,服务半径约500米;

(二)各镇的肉菜市场服务人口约7000人,服务半径约1000

米。

第四条肉菜市场项目申请立项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立项申请报告(附市场所在镇区的审核意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2、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3、投资额(不含地价)及分年度投资计划;4、计划动工和竣工时间;5、筹措资金的方案;6、建设用地要求。

(二)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资金来源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投资额的30%)。

(四)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市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转让协议。

(六)平面规划图、选址意见书。

第五条肉菜市场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一)市场所在区管委会、镇政府或区办事处审核立项申请报告并加具意见;

(二)申请单位将第四条所列资料送市计委,由市计委审批立项(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肉菜市场项目,由市计委征得市财贸委的意见后予以审批立项)。

第六条建设单位凭市计委的立项批文到市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开工前手续。

肉菜市场动工前必须到市计委领取《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新办肉菜市场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消防和建筑验收手续,手续完备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证》,方可开业。

第七条符合《肉菜市场规划》,已营业但未立项的肉菜市场,必须补办立项手续。

第八条补办立项手续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补办立项申请报告(附所在镇区的审核意见),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不含地价)、动工和竣工日期、资金来源等;

(二)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

(三)土地使用证明;

(四)平面规划图、选址意见书。

第九条补办立项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平方米)的肉菜市场项目,申请单位将第八条所列资料送市计委,由市计委会同市财贸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通过后,由市计委补办立项手续;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申请单位将第八条所列资料送市计委,由市计委审批补办立项。

第十条肉菜市场补办立项手续后,投资单位应凭市计委的补办立项批文到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规范新肉菜市场建设,根据《肉菜市场规划》市场布点和需求,综合考虑周边居民的消费水平、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人口变动趋势、市场辐射面积、周边市场状况,做好新肉菜市场建设的可行性分析。各镇区应对新肉菜市场的建设严格把关,防止盲目建设,并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各项手续,不得先动工、后立项。

第十二条改造旧肉菜市场,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制定旧肉菜市场改造计划,对场地拥挤、基础设施差的市场进行改造,区域密度过大的可适当调整重组,同时必须配套相应面积的停车场。中心城区旧肉菜市场的改造调整由*公用事业集团公司作出计划,分步实施。

第十三条整顿未登记肉菜市场,对本区域内未登记的肉菜市场进行甄别,符合规划布点要求和规范经营的,各镇区应督促其尽快补办立项并完善各项手续;符合规划布点要求但不符合《肉菜市场规划》的经营管理要求的,限期整改,或逐步拆建、改建、扩建,向规模化和规范化过渡;不符合规划布点要求的,应结合城镇改造,由附近符合要求的市场取代。

第十四条稳步推进肉菜市场超市化,鼓励有条件的超市或百货商场经营肉菜;鼓励建设肉菜市场配送中心,不断提高我市市民的生活质量。

第十五条各肉菜市场必须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肉菜市场的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肉菜市场的开办单位按规范化管理市场。市场开办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对本区域肉菜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创造条件实现肉菜市场管理统一化、专业化,促进对肉菜市场的管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㈠投资额在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外资项目和公有投资项目除外),把立项审批改为登记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㈡对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建设,市规划局、建设局可委托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审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㈢除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工业厂房、库房),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工业项目外,消防局可委托消防大队审查有关消防事项;

㈣拥有员工500人以下、没有“三废”的工业项目的环保事项,市环保局可委托镇区环保所审核;如工业园区已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有集中的污水处理厂的,除重污染项目外其他工业项目只需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由镇区环保所按市环保局的委托进行审核;

㈤工业园区内企业需办理土地、房产审批或权属证明的,市国土资源局应优先给予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尽量缩短办证时间;

㈥其他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优先办理并尽量简化审批手续。

八、完善工业园区电力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内电力设施的审批和建设进度,在相关手续齐备后,电力部门要保证电力设施配套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同步。

九、全面调整和清理对工业企业的各项收费项目,属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允许继续收取的,在收费标准内按最低限收取,以减轻企业负担。

十、建立企业投资风险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减缓工业企业的融资压力,推动中小企业竞争能力迅速提升,促进工业园区的建设。

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文3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4]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是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第七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无偿资助的额度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

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第八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九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经济效益良好。

(四)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十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六)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十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十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和当年度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底稿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列顺序。

第十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于项目建成后2个月内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财政部将收回全部资金。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区中小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版权所有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在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申请时间: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企业名称:

企业

基本

情况

组织

形式

注册

地点

注册

时间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主要

产品

职工

人数

利润

总额

上缴

税金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

权益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工艺技术水平

批准或备

案文号

项目建设

起止年限

投资

构成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资金

申请

支持

方式

贷款

贴息

已贷款额或已签贷款合同额

申请贴息金额

无偿

资助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申请无偿资助金额

专家

评审

意见

签章年月日

省级

中小

企业

管理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章年月日

省级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章年月日

一、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二、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五、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申请无偿资助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复印件);

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文4

河南省郑州市的网吧业从98年开始兴起,并随着它的发展达到兴盛时期。现在回忆起那几个年头,不少网吧业主都会表现出甜美的微笑,应该肯定的说那个时候的网吧大多是赚了不少钱的。发财的行业,谁都想分一杯“羹”。眼下的网吧多了,但真正属于合法经营的却少了。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虽说施行许可制度,但并不是让其滋意横生,打乱市场规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授权的行政机关相关部门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鉴于此,一些地区都纷纷出台了开办网吧的新规定,并组织大规模的清查,坚决取缔那些没有营业资格,擅自开门揽客的“地下网吧”。经过大力整顿后,大量非法网吧被取缔。这无疑告诉我们很重要的两条信息:一、网吧生意好做了,黑网吧的取缔使客源更为集中;二是网吧具备资格后,但同时开网吧的证照审批也严格了。

自己作为网吧经营者,又担任着郑州市网吧行业协会的会长一职,不可避免的经常会有人询问:“开办网吧都需要哪些手续,具体的流程是什么?”那么开办网吧到底应该具备什么资格、办理哪些手续呢?在这里,我想根据自己的经历以及郑州市的实际审批政策,对申办网吧的具体流程作个小总结,也算是给询问者一个回答。

目前开办网吧相关部门有:工商部门,文化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通信部门等。

具体的流程是:

一、咨询受理

有许多人,是对网吧的开办整个过程一无所知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文化部门办事大厅咨询,问清政策规定以及有无可能开办,如何开办。

二、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相关的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情况下,必须达到如下条件才能得到核准审批。

1、场地安全可靠,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且配套必要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同时要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单机面积的标准备。文化部2002年《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60台,且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随着网络业的发展,郑州市也相应的有了提高,目前,郑州市规定每个新开的网吧经营场所里电脑台数必须达到150台或者以上,并规定电脑机房面积为300平方米以上,单机面积不变。

2.新开网吧应选择在一楼门头房、公建房开办。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禁止通过擅自更改原建筑空间结构扩大经营使用面积。

3.申办者应有必要的资金保证,注册资金及验资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4.从业人员要经过网络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员或网管应具备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水平。

5.具备开办“网吧”的设备,包括主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电源和联网的通信线路。通信线路的配置应满足各营业用计算机能同时上网的要求。

6.建立有完善的安全保护管理的内部责任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具备以上条件,如果总量和布局上允许开办,则需递交书面审请。文化部门受理并现场勘察、公示无异意后,发给“同意开办意见书”。在此基础上方可与房东签定租房协议,再向公安、消防、工商部门咨询,申办相关手续。

三、向各个部门需递交的材料

(一)到文化部门办理《网络文化准营证》需提交的材料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经营地址。场所面积和计算机台数等内容),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安部门签发的《安全审核合格证》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

4、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签订的《“网吧”接入意向书》;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6、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7、场所方位图;

8、网络拓扑结构图和场所平面结构图;

9、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资格证明及与经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10、电脑游戏管理制度;

11、网络安全技术措施报告;

12、设备清单。

(二)、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的材料

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表》;

2、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审核合格证》;

3,县级以上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准营证》;

4、公司预登记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签订的《“网吧”接入意向书》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到电信数据分局办理“接入服务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最初申请帐号时应向电信数据分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核发的《经营公用上网服务业安全审批表》;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6、场所方位图;

7、网络拓扑结构图和场所平面结构图;

8、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资格证明及与经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者在最后开通账号时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审核批准文件》;

2、县级以上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准营证》;

3、县级以上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

4、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5、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签订的《网络接人意向书》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四),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审核合格证》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开办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国际联网单位出具的《“网吧”接人意向书》。

(3)、与国际联网单位签定的《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

(4)、单位负责人和经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资格证 明及与经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6)、营业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7)、场所方位图。

(8)、场所平面布置图。

(9)、计算机网络配置技术文件(技术说明和网络拓扑图)。

(10)、公安消防部门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

(五),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所需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灭火及疏散预案;

(5)、文化部门开出的立项批准书(复印件)

(6)、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证书(至少2人)

消防部门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以及现场勘察,符合条的就签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四、审核合格后发放证照

1.凡经审批的业主先到公安局领取《“网吧”经营申请登记表》。

2.各区公安局在5日内根据《“网吧”初审表》的内容到现场审查,认真填写《“网吧”初审表》。

3.经分局初审合格的“网吧”,由业主携带《网吧初审表》到市局进行审核。

4.经市局审核合格的“网吧”,由业主携带《网吧初审表》到接入网单位签订《入网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5.“网吧”业主携带《初审表》,《入网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认真填写《“网吧”经营申请审批表》后到所在区公安局审批。

6.“网吧”业主携带《初审表》,《入网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区公安机关审批合格的《“网吧”经营申请审批表》到市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合格者领取《安全检查合格证》。

7.网吧经营者凭(业务协议),(信息安全责任书),(公共信息网络信息服务场所安全合格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8.在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取得《网吧安全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后,各复印一份交电信部门备案,并向电信部门申请电路、帐号。

9.并到物价局领取《网吧收费许可证》;

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文5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减轻群众负担,加快殡改步伐”为主题,以清理整顿乱埋乱葬、取缔非法公墓为突破口,坚持先规划、再建设,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依法强化殡葬管理和推进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保护生态环境。建设骨灰堂、公益性公墓要充分考虑所用场地周边环境的影响,力求对原始生态植被、自然地貌的破坏和影响最小化。要注重墓区环境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园林化、景观化,绿化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40%,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林不见墓的要求。

(二)文明安全祭祀。坚持葬法改革与葬礼改革并重,积极倡导鲜花祭祀。设立专门的祭奠区域和焚烧池,禁止在祭奠区域外焚烧祭奠物品。按照山林防火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三)突出社会效益。骨灰堂、公益性公墓是为村民无偿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非法出租骨灰寄存格位或买卖墓穴。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

1.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土地利用规划,依据人口数量、分布和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纳入各镇街(高新区)的总体规划,原则上每个社区建设一处骨灰堂或公益性公墓。鉴于建设公墓将占用大量土地,提倡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偏远山区村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可建设生态型公益性公墓。

2.骨灰堂、公益性公墓选址不得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附近或水源保护区、铁路及公路两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控制区内。

3.骨灰堂规模要根据总人口数量确定,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100—300平方米,可持续使用周期不低于30年的使用期限,骨灰存放架要采用防火材料,高度不超过2.5米。公益性公墓以社区为单位兴建,严禁私人与村(居)、社区、镇街联办。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应控制在每千人2—3亩,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测算,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面积的安葬率。严格限制墓区内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使用卧碑,墓穴间距不得超过0.3米,不准建围栏,每亩以建设300个墓穴为宜,每个墓穴造价应低于400元(含墓区道路、绿化费用)。

4.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应先规划后建设。骨灰堂院内要通水、通电、道路平整、绿化美化,外观要区别于居民住房,有明显的标志,要建有围墙和大门,设置祭奠台,骨灰存放架要摆放整齐,院内绿化面积不低于30%。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在最大限度保持和利用原有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好墓区道路、祭奠场所等配套设施。墓位间距要整齐规范,墓碑规格、式样、朝向要统一。

(二)严格审批

建设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程序如下:

1.村(居)申请。村(居)申请所需材料:建立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的申请报告;骨灰堂、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位置图;管理章程等其他相关材料。

2.镇街(高新区)审核。村(居)将申请材料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由镇街(高新区)出具审核意见。

3.部门审查。经镇街审核无异议的,村(居)将申请材料报规划、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4.民政局审批。经部门审查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连同镇街(高新区)审核意见和部门审查意见报民政局审批。

(三)精心建设

骨灰堂、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审批要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建设所需资金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公益赞助,严禁向群众乱集资,乱摊派。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社区,根据建设投资总额、标准质量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政府召开镇街(高新区)、相关社区(村)动员会,各镇街(高新区)也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规定》和《市殡葬管理规定》,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试点启动实施阶段。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作为试点,建设个数不能少于社区总数的50%。其他镇街也要选择2—3个条件较好的社区进行试点。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建设工作,包括道路修建、植树绿化、安葬维护等。市里将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达到规范要求。

(三)全面实施阶段。各镇街(高新区)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各自制定的建设规划,全面启动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工作,完成建设任务。

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意见范文6

摘要: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对单位工作的有效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2012年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并对预算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本文在《规范(试行)》基础上,结合我国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进行了初步探讨,期望为我国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提供借鉴。

关键字: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研究背景

事业单位作为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预算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通过编制预算,平衡各项收支,完成自身工作目标。预算管理是单位为了达到已经设定的目标,利用预算编制及批复、预算执行、预算决算及考核等手段进行财务管理工作。2012年五部委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对单位建立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预算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避免地仍存在预算编制粗糙、预算执行不力、预算监督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严重降低了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效果。事业单位通过编制预算,平衡各项收支,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最终提高事业单位自身的管理能力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预算管理贯穿在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及批复、执行、决算及考评的各个环节,其质量的优劣对事业单位总体目标的实现有实质影响。

本文以《规范(试行)》为依据,尝试建立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以期为我国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提供借鉴。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有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研究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定性、抽象的问题说明上。比如,当前单位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等。赵春晓、唐凤英、邢渊媛认为,由于当前预算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单位预算存在编制时间晚、项目预算编制粗糙、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透明度等问题,并提出应当提高预算编制时间及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及预算执行管理健全监督机制。

基于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相通之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设立可以借鉴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隋玉明从全面预算管理角度提出建立企业的内部控制,并提出了全员全部门参与、改进预算管理目标、加强预算执行与实施监控等制度。刘光强、李卫东从内部控制与预算管理的密切关系着手,对企业基于内部控制的预算管理关键控制点进行研究,并确定了预算管理职责控制、预算编制内容及流程控制等八个关键控制点。

三、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

(一)预算管理相关部门及职责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贯穿单位全部业务活动,需要全部门、全人员共同参与才能保证预算的有效性。所涉及的部门包括各业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和财政/上级部门等。其中上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下级单位提交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下达预算控制数,最终作为本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的一部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

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单位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单位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审核批准由单位财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审批单位预算重大调整及决算;审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预算考核报告;审批由单位各部门提出的预算外事项执行申请;批准或授权批准资金额度超过某一数值(由单位根据管理需要设定)的预算内事项执行申请。

2.财务部门

财务部是预算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是管理层与业务层的连接点。主要职责包括:受单位预算管理班子的委托进行预算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单位各部门提供编制预算所需的文档、表格参考样本;下达编制要求并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编制预算;经常与各预算编制单位进行沟通,确保预算信息上传下达渠道的畅通;审核、汇总、平衡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执行预算;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并协助各预算单位追踪差异、查明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按要求汇总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分析报告草案,并上报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接收并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审核由公司各部门提出的预算外事项执行申请,写出审核意见。

3.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某些经费,比如三公经费、资产项目等汇总统一进行处理等执行审核。

4.各业务部门

各业务部门是单位内部为完成单位工作设置的职务部门,也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按时编制预算,上交到本级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若本部门提供的数据是其它部门编制预算的依据,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相关部门;宣传并遵守预算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按预算方案开展工作,遵守预算管理的审批程序;认真配合本级预算管理部门进行预算执行差异分析,并找出差异原因。

5. 人力资源部

主要对各业务部门的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纳入单位最终绩效考核。

6.审计部

主要对各业务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且定期进行预算审计。

(二)预算编制及批复内部控制预算编制是预算活动的起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批复一般采用“二上二下,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

1.预算编制及批复流程图

2.相关内部控制(1)单位应当确定财务部门为预算的主要管理部门,对三公经费、采购事项、资产事项、工程事项等业务应明确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合理设置各业务部门预算管理岗、财务部门预算管理岗及预算审批人,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内容及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核审批、监督、绩效考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2)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时间,防止时间过短,预算编制粗糙。预算的周期为一年,每一个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每年的10-11月,单位预算委员会对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规定及单位自身的战略规划,确定预算目标。11月初,单位预算委员会召开预算工作会议,制定下一年度总体预算目标的指导意见,在11月第二周前下达财务部门,进行预算部署工作。

(3)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指导意见,制定预算编制要求,并及时向各业务部门下达预算编制通知,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及时。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预算编制的有关政策,保证预算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为提高相应的预算编制能力,保证全面预算工作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在预算编制之前,单位财务部门应对单位各业务部门预算人员进行预算编制的相关培训,明确工作程序。

(4)各业务部门在接到预算编制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一般时间为11月第三周至11月末,各个业务部门初步编制预算建议数,其中需要归口部门统筹的需要交由归口部门汇总,其他不要归口部门汇总的直接提交至单位财务部门。业务部门预算编制完成后,必须提交本业务部负责人审核,未经负责人审核签字不得上报。

业务部门预算人员应该在历史数据、标准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履行职能和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本业务部门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正确性。预算编制可采用定额预算、弹性预算和零基预算等方法,各业务部门预算可根据业务特点及目标选择采用相应的预算编制方法。其中维修费应采用零基预算或根据历史维修费资料编制;大修项目,根据维修项目计划、修理内容和维修费价格水平编制;下列预算指标可结合预算期业务发展和历史费用资料情况,采用定额预算方法编制:管理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通讯费、车辆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对新增大型基建项目需要附加可行性分析;日常经费中数目超过10%的需要附加资料说明经费增加的原因。

(5)对三公经费、资产项目、基建项目、政府采购等特殊项目需要进行归口审核。归口部门需明确项目的预算标准及限额,对各业务部门提交的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若无资料,不予通过;未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的,退回原部门重新提交审核。

(6)12月份,财务部汇总各部门提交的预算数,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拨款及自筹经费计划,编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在此过程中,要保证预算收支平衡,最终形成单位预算建议数。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单位预算建议数提交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初审、协商,通过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

(7) 上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对单位预算进行调整及分解。各业务部门根据新的预算分解情况重新编制预算草案,汇总到单位财务部门形成单位预算草案,提交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最终确定为单位预算。

(8)财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公开文本格式,草拟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方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将单位预算文件上传至单位网站,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三)预算执行与监督内部控制预算执行是预算的具体实施过程,最终预算目标实现与否主要取决于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监督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日常控制职能,包括财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定期预算审计,通过双重内部监督保证预算资金的有效运用。

1.预算执行流程图(图2、图3)2. 相关内部控制设计

(1)单位预算下达后,各业务部门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时间进度将年度预算合理分解落实成季度、半年度预算,并按预算的规定开展工作。为确保年度预算落实到实处,应按期检查、监督其完成情况。(2)单位各业务部门应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资金拨付或费用报销要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资金领用。重大的资金项目需经集体决策或实行连签制度。

(3)单位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及费用报销要严格审核其原始凭证的规范性及真实性,保证资金的有效运用。对已批准的资金支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支付,防止因资金不到位影响单位工作进展。

(4) 单位各业务部门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财务部门应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加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预算对所有业务部门都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改变,凡预算以外的业务事项,各业务部门应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分析检查,形成预算执行分析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应该对预算总体执行情况、重大预算差异(10%)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预算管理人应当汇总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单位的预算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5)单位全面预算具有刚性和约束力,各业务单位必须按预算规定开展工作,未经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预算调整一般应提前进行,可在每年的7月份编制下半年工作计划时提出预算调整。预算调整程序包括:业务部门向单位财务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申请报告需详细说明预算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案以及调整后的情况预测;单位财务部对预算调整申请报告的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初步审核后,在接到申请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预算委员会审议;预算会审核通过后提交上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批;财务部在上级部门进行预算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回复给预算调整申请单位。

(6)单位应设立监督部门或监督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履行日常检查、监督和报告的职能,单位审计部门负责对预算流程中出现的违纪和违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将其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预算审计。

(四)预算决算及考评内部控制设计1.预算决算及考评流程图(图4)

2.相关内部控制设计

预算决算是对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规范(试行)》规定,单位应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同时,单位也应当加强预算的绩效管理,保证预算的有效运行。其中相关的控制包括:

(1)单位财务部门预算管理负责下达决算编制任务,各业务部门在接到任务后,应根据当年的预算执行相关资料编制决算。在规定时间内报归口部门或财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预算与决算相互促进的机制,加强决算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编制的参照。

(2)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各业务部门提交的决算资料,并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当年的账簿记录和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单位决算,对本单位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3)单位财务部门应当进行决算分析。单位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相关人员依据决算结果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决算分析,得到预算目标与实际执行过程及结果差距,对差异较大的预算事项需分析原因并明确相关责任。

(4)单位实行严格、规范的预算考核制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预算考核指标,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各预算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的业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考评结果要提交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若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再次进行评审。经过各部门负责人的确认后提交单位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结果要及时下发到单位内部,保证单位内部信息沟通及时有效。

四、结语

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如何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社会服务效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预算作为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单位工作具有重要影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通过对预算各环节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制度控制防范,以期从根源上减少漏洞发生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预算的有效实施。本文以《规范(试行)》为依据,结合我国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初步探讨,如何更细化制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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