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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申报材料范文1
社区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 XX社区现有干部25人,其中党员11人,团员12人,大专学历以上的20人, 35岁以下青年16人,占总人数的64%,是一支充满朝气,有凝聚力的青年集体。在争创“青年文明号”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团组织为中心,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理念”为奋斗目标,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宗旨,开创了“青年文明号”活动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青年文明号争创成功以来,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创建成果巩固,尤其是把深化青年文明号的建设做为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的有效载体,纳入工作的总体布局和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社区党总支定期研究,考核青年文明号的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团支部组成人员,进一步强化了组织建设,夯实的工作基础。
二、抓思想教育,提升窗口形象
结合创先争优,开展了青年文明号“三比一争”岗位奉献活动。从团员青年的学习抓起,由青年干部轮流组织学习开始,大张旗鼓的开展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教育活动,以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增强促工作上水平,从考勤、卫生、接待群众态度等细节方面入手,每周进行点评,比谁的业务知识精,比谁的工作实绩好,比谁的群众反响好,社区全体青年干部中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创先争优氛围。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XX社区团支部积极协助党总支,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开展了岗位定责、亮牌示范活动,成立了党员工作室,构建了以社区10个服务室、19个便民服务小分队和8支志愿者服务队伍为主的三级服务网络,引导广大党员、团员发挥作用,为民服务,累计发动驻区单位、群众筹集资金3000多元,硬化居民小巷1条,维修排水渠2条、公厕3所,先后解决了辖区居民反映的热难点问题34件。使青年干部素质在创号中得到锤炼,得到提高,做到了围绕工作抓争创,抓好争创促发展。
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开展了青年文明号联村联户“四个一”工程。对辖区内低收入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残疾青少年进行调查摸底,并开展了相关关爱助困活动。青年文明号集体结对帮助1名青年农民工,辖区内“十大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青年创业带头人”结对帮扶1名经济困难学生,团干联系关爱1名留守儿童,青年干部联系1户困难户。充分调动了团干及青年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提升了工作水平。
三、抓服务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
社区建设申报材料范文2
公益创投即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者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创意设计公益服务项目或根据企业、基金会等捐赠方意愿设计公益服务项目,通过参加评审后获得政府一定额度的资助并实施项目的活动。
一、项目范围
(一)为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
(二)助残服务。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
(三)助孤服务。为孤残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的各类服务项目。
(四)其它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公益服务项目。
二、申请主体及条件
(一)申请主体
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在我市登记和备案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条件
1、社会组织依法设立或批准,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
3、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三、基本原则
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同时,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体现公益性。以社会效益为目标,体现非营利性的特点。
(二)确保有效性。从居民的现实需求出发,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居民的迫切需求。
(三)具有成长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生命力,具有推广与复制价值。
(四)立足于社区。原则上以服务于社区、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为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资金安排
市民政局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资助公益创投活动。对单个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
各社会组织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市民政局将对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严格监管。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指导。
(二)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公益创投活动实施的具体方案;做好组织和宣传动员工作;落实配套资金;负责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估。
六、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4月底前完成)
(1)公告。市民政局通过发文、新闻会、报纸、网站或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设计。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等,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形成项目申请书并上报。
(3)项目审核。市民政局组织项目的征集,对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同时申报市级公益创投资助项目。
(二)项目评估阶段(5月底前完成)
(1)组织评估。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市民政局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社会资助及社会支持等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获选项目。
(2)社会公示。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项目确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选项目。
(三)项目实施(6月份开始)
1、组织签订合同。市民政局与公益创投获选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进行资金拨付。市民政局根据签订合同,确定资助资金。资金根据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等进行拨付,一般比例为5:3:2,即启动阶段拨付50%,中期拨付30%,项目结束拨付20%。
3、督促项目实施。市民政局将督促获选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
4、公开项目信息。市民政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社区建设申报材料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方便群众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塑造廉洁高效、公开透明、服务优良的基层政权形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公开透明。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服务事项目录、办事须知、印制办事告知单等,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简化高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和上门服务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服务事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
三、服务内容
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主要是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行政审批、证照证明、行政收费、信息咨询等事项,涉及民政、人口计生、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司法、老龄工作、民族宗教、劳动保障、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等审批服务事项,包括可到街道办事处直接办理的、需到上级部门办理的和需由街道办事处审核或街道可代办的各类事项。
四、建设标准
(一)要有完善的服务功能。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要选择适当场所作为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面积要在200平方米以上,各职能站(办、所)及其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集中办理;条件相对较差的,也要确定相邻相连的办公室,集中办理;拟新建的街道办公大楼要规划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已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服务功能,规范运作。各社区要有社区服务中心(站)或代办点。有条件的街道要配置配齐办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有固定办理时间。要明确集中办公时间,并进行公示;要实行AB岗工作制,平时要有专人值班代办,也可以公布经办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
(三)要有专门办理人员。各街道办事处要从相关部门选拔业务精、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各窗口单位要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保证窗口既受理又能办理,并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
(四)要有具体服务项目。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具有审批权的项目、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涉及群众办证、办事较多的民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司法、环保、国土资源等项目;对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需由街道审核或街道可代办的项目。
(五)要有健全规章制度。中心窗口要有明显的标识牌、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胸牌、服务事项牌、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等,且必须公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考勤考核制等;要设立投诉箱、公开投诉电话。
(六)要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票制收费。能当场办理立即办结,不能当场办理要说明情况;需多个部门办理要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七)要有全面准确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事指南、操作规程,行政审批服务事权名称、审批类型(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许可依据(审批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受理窗口单位、表格填写样式等,公开受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等。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型社区建设的迫切需要。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职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从人员选拔、项目进驻、办公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区直各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形成合力。
社区建设申报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居首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的宜居社区,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社区内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要有雨污分流或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除抢修工程外,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设置规范的车辆停放场地,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烧烤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和使用无磷洗涤剂及无氟冰箱、空调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治容貌秩序
确保社区道路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无占道洗车污染环境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消防等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硬化达98%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托保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并做好记录;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室外消防栓底数清、完好率达100%,并设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及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审核后,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同时,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验,并对下拔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施
要在每个社区公示宜居社区创建标准,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将创建任务列入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各区工作目标并实行量化考核。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确保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