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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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的意义

变更管理的意义范文1

1.医保基金运行风险方面

近几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虽然规模逐步扩大,但是普遍存在着结余运用不充分的现象,并逐步显现出一种入不敷出的趋势。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在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六次年会上表示,到2012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这主要由于目前基本医保制度以缴费型为主,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过多,加之改制关闭破产企业需一次性缴费参保,结余过高说明参保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由表1可知,从2004~2010年,新农合医疗基金的累计结余422.5亿元,与城镇基本医疗相比,筹资水平不高。近5年来,基本医保基金结余率总体呈下降之势,但城镇基本医疗基金结余率除2010年外均超过20%,而2010年新农合医疗的基金结余率为9.21%,为保障医疗基金的有效运行,支付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现行支付制度的困境

我国大部分地区仍然实行着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方式,以总额预付方式的支付格局并未形成。另外,现行支付制度存在着支付标准偏低、结算办法不合理、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监管成本大等各种弊端,医疗机构难以获得足够补偿,进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采取降低入院标准、分解住院、推诿危重病人等方式来应对;加上我国支付政策缺乏适度的弹性,谈判协商机制不健全,支付的标准制定不够科学,未能充分让医院等医疗机构参与其中,这些都表明支付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二、支付制度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1.促进回归公益性,加强医院内涵建设

从国内外支付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结合当地发展情况进行支付制度改革,既能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又可约束医院不合理医疗行为,让其回归公益性,而且促使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例如,东莞市采取总额预付支付制度,实行月度支付、年终考核,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使基金结余留归社区机构。2010年,东莞市参保人住院平均费用增长率比上年下降了10%,人均门诊费用从门诊医保实施前87元/次下降到53元/次,一级医院参保结算人次增长11.4%,而三级医院比上年下降3.5%。从各地实施效果看,按病种付费实施后,医保费用支出和患者负担也明显下降。

2.推动补偿机制改革,促进激励约束机制形成

通过实行总额预付基础上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为了控制成本,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必然少开药,少做检查,尽量控制患者的医疗费用,从而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在不同组合支付方式下,以2008年为例,经估算,医疗机构至少增加净收益(未计人力成本)4235.0亿元~4547.4亿元,约占业务收入的51.8%~55.6%。在保证服务效率与医疗质量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将节省的总额费用作为自己的收入,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变目前扭曲的补偿机制;同时,支付制度改革按照“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原则,实质上有利于提高医生的积极性,约束其过度的医疗行为,促使医院建立良性的激励约束机制。

3.医院竞争加剧,使经营难度加大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卫生系统的多层面、多方利益的调整以及医疗行为模式的转变。在支付制度改革下,患者由自费医疗向参保医疗的模式改变,由于患者能自行选择定点医院,必定以医院的就医环境、医疗水平以及服务质量为考虑,使医疗市场逐渐由传统的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无形中加大了医院间的竞争。一方面,医疗市场竞争加剧,必然使医院管理者想方设法提高医院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医疗浪费;另一方面,医保基金给定点医院制定了费用控制指标,设定支付上限,医院必然要对病人的检查、治疗和用药严加限制,而控制费用又容易得罪病人而引起纠纷,进一步使医院经营难度加剧。

4.对医院部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医保机构对医院进行支付是建立在病人的数据上的,并体现在病人的病案上。对于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医保机构可以对医院进行拒付甚至罚款。这就要求医院病案部门对病案加强管理,提高病案质量。由于我国医保人数越来越多,定点医院对医保信息的管理量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医院建立起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对病人医保信息进行优化管理。再者,实行支付预付制后,医院必须对医保费用进行合理利用,才能做到自负盈亏。这就要求医院财务部门要做好医院运行的资金预算以及成本核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三、医院管理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1.提高医疗质量,积极应对政策改革

医疗机构要转变发展观念,健全经营管理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应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增强其医疗保险知识。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的原则,建立特色医疗,发展特需服务,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医院只有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态度、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才能适应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吸引更多的患者。

2.建立并实施科学合理的临床路径

临床路径是美国转变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产物,属于质量效益型医疗管理模式,其核心理念是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主要作用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无效支出。卫生部门应建立合理科学的临床路径,规范疾病分类系统,以便准确地测算各病种的标准成本,建立不同病种的诊疗规范体系。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强其对临床路径的认识;另外,还要与患者沟通交流,确保临床路径的有效实施。

3.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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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EPC项目;工程变更;签证

一、引言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的2012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实行以来,我国工程总承包市场的管理又有了更详细的规范依据。EPC项目作为工程总承包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其独特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广受建设领域的关注,其合同结构简单、便于管理及项目整体效果好这些特点对发包方来说更具吸引力,但同时这些特点对总承包方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实际上总承包方在对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确实容易遇到较一般的项目管理更多样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工程变更的管理更是缺乏系统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笔者以亲身参与某化工企业某产品生产线建设的EPC项目的经历,提出在此类项目中有关工程变更管理的几个方面问题及其改进建议,希望对今后此类项目的实施有所思考和借鉴。

二、EPC项目工程变更的特点

EPC项目就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即工程总承包企业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服务等阶段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项目的变更比一般工程项目的变更所指范围更广,种类很多,按变更种类有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及发包方指示的赶工等;按变更影响有项目工作范围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工程量的变更、质量要求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等。产生变更的原因也很多, 如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开挖地基后发现原来勘探时未查明的新地质状况、施工环境出现新的变化、由于原设计失误或者因又有了更好的设计方案而对原来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因新技术和知识而需改变的设计和实施方案或计划、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对工程项目提出新的要求等等。任何一种原因导致的对工程本身工作量、质量或工程工期进度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或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的改变,最终都可以表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几乎贯穿建设项目的自始至终,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变更都会影响工程成本。EPC项目的工程变更有如下特点:

1.EPC项目较一般工程项目更容易发生变更且变更情况更复杂。这主要是因为总包合同从招标到签合同对总包方来说大都时间非常紧迫,对潜在承包方来说能从发包人那里获得的资料可能非常少,没有任何图纸和现成的方案,只有进度和建设成果要求。直到中标签定总包合同时总承包方也只有一个简单的建设方案和粗略的实施计划,还没有完整详细的设计图,也没有较详细的工程造价计算依据。这不仅使得总包合同在签订时甲乙双方都要冒很大的风险,而且这种在前期资料缺少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可避免在日后设计施工过程中会有各种可能导致工程变更的事件发生。减少这些风险的唯一方法就是尽可能多的了解待建项目各种信息,了解市场上同类或相近项目的建设指标和造价信息等,作为总包方还应尽可能掌握设计关键工艺指标、主要设备的选型采购和主要建材的成本价及主要施工工艺的施工资源等,全面的进行风险识别和制定风险应对计划。

2.无论发包方还是总承包方都会非常慎重对待工程变更的发生。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除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和索赔款项外,签约合同价是不做调整的。发包方不希望导致调增总包价的变更出现,而总承包方在面对一个个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时也要先考虑好怎样变更才能尽量做到双赢。

3.并非所有的变更都能影响项目结算时的总包价。变更按照是否影响总包价可分为能改变总包价的变更和不改变总包价的变更,比方说如果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前面的某些设计不完善或者有了更佳的设计方案,想修改,在发包方批准变更的情况下,若产生更多成本,都由总承包方承担,不涉及总包价的改变;同样如果该变更在不影响交付工程成果质量和工期前提下能为总承包方节约成本,发包方也不因此减少总包价。但如果发包方为了提高项目的质量标准而改变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材料材质要求或者提出压缩工期等在总包合同约定外的要求,总承包方就可以要求在总包价上增加结算工程价款。

三、EPC项目中总承包方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总承包项目总包合同价款的相关条款的约定务必要精细。对于任一工程项目而言变更都是难以避免的,尤其是在大型复杂项目中,由于项目前期的调研总无法全面预测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环境变化,而发包方也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在项目较长的实施过程中提出新的要求,所以除了小规模的、比较成熟的总包项目,一般的EPC项目在双方签订合同时都应当遵照《建设施工合同条款》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专门的条款中对关于总包价的工作范围和质量标准等必须明确约定,而且对总包价的调整范围和方式也要明确约定,约定什么范围内不对总包价调整,多少范围之外可以调整总包价款,依据什么调整,怎样调整等。总之,起草一套技术要求明确、责任划分清晰、工作范围准确、条款严密完整的商务合同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书是一个EPC项目是否能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关键。

2.各分包合同在涉及变更时要注意专业交叉部分是否分工有变化,避免模糊签证甚至重复签证现象发生。一般的EPC总承包合同都包括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等,作为总包方来说这些合同对上都是一个发包方,合同管理相对不难,对下却可能面对许多不同的分包商,分包合同可能有交叉,这就使得各个分包合同之间交叉部分的管理尤为重要。比如在某化工企业某产品生产线建设的EPC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总管整个项目的控制和协调,总承包项目经理下辖设计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材料采购经理和设备采购经理等专业分管岗位,但出于总包项目商务合同的严格保密要求,这几位分管经理不能看到自己分管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商务合同,只有总承包项目经理一人能接触到总包和分包所有的商务合同,这种权限分配对总承包项目经理个人能力素质的要求特别高,对其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要求也很高。该总包项目分包队伍较多,交叉作业较多,有的专业施工分包方同时也是设备制作分包方,但由于施工和设备采购分属施工项目经理和设备采购项目经理管理,当项目中部分设备支架的制安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更时,施工项目经理对该施工分包队伍下达了变更指示并签证认可,但他不了解该设备支架的制安费用已经包含在另一份设备采购合同中。由于施工项目经理下达变更指示时该设备支架的制安尚未进行,所以按照另一份设备采购合同条款,该制安费可以从其设备采购合同中相应扣减,而设备采购经理不知道施工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临时下达的变更指示及对签证的认可,只知分包方完成了对设备采购合同所要求内容的履行并顺利交付安装现场,没有对该设备采购合同的完成出具内容调减的施工说明。于是出现该施工单位在施工分包合同结算中依据变更签证单提出对其设备制作合同中已经包括的部分设备支架的制安费的重复结算要求的现象。

3.发生变更总包方要按照变更内容是否对总包价产生影响进行区分。这就是说发生变更时总包方首先要分清楚哪些变更带来的造价变化是总包方应在总包价中承担的,哪些是发包方可以对总包价进行调增或者调减的,可以调增总包价的要尽力争取,要及时获得发包方总价调增认可并明确签证,及时提出调增价款的结算明细和计算说明,争取尽早把调增数额以双方都无异议的甲方签证或补充合同形式确定下来,避免日久生变;可能导致总包价被调减的情况要尽量避免,或权衡利弊后综合考虑。比如在上述EPC项目中的某设备钢平台制安合同明确约定钢平台外包覆不锈钢板的厚度是0.4mm,实际施工时发包方为了达到更好的包覆效果提出把不锈钢板厚度由0.4mm全部变更为1.2mm,并双方项目经理口头商定多出的0.8mm由发包方承担。结算时不锈钢材料费的分担双方没有异议,但其安装费由于不锈钢板厚度的增加按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规定可以调增,此部分费用当时发包方并未预计到,而且变更时只有双方项目经理口头约定,并无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变更或签证单,也无往来邮件、会议纪要等可供结算参考的依据,成为结算工作的争议之一。

4.总承包与发包方之间对于工作量变更的沟通要及时坦诚有效。由于EPC项目的设计工作在总承包方承包范围内,不像一般工程项目的设计方独立于施工方之外,这容易导致发包方对设计的权威性和可信任性降低,更不用说由于设计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的可信任性。而EPC项目在总包合同签订时还没有出详细设计图,也没有可供施工图预算的工作量,这就又使得发包方会格外注意日后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中的工作量变化。而总承包方在总包价已签定的情况下出于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也会想方设法在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力争在不降低总包价的基础上减少成本。为了总包项目承发包双方的互利共赢,总承包方一定要本着坦诚相待的原则,不仅施工图交底、工艺技术交底工作要细致诚恳,对由于设计或其他原因等需做的设计变更更要跟发包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从项目最优化的角度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变更后对项目工期、质量、工艺优化方面的具体影响。如果设计变更会带来总承包成本的增加,该总包方承担的总包方不能推诿;如果是出于优化设计而减少工作量的变更,总包方一定要向发包方说明此变更不能单从数量上看减少了工作量总数,而从项目本身和日后长远的使用效益上看也能为发包方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总之双方坦诚良好的沟通是彼此相互信任取得合作共赢的基础。

四、研究结论与不足

本文针对笔者在参与某EPC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几个变更管理问题提出探讨,但由于EPC项目的变更管理根据具体每个项目环境的复杂和多变,在实际的应用中都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新情况出现,制度的完善才是优化管理的根本,EPC项目的变更管理只有在一个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的前提下才能规范发展,以不变应万变,渐渐形成自己完整规范的管理操作体系。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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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规范化管理;工程造价

1.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定义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工程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等。

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签发的原则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建设单位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或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时,可以进行设计变更。

(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3)若需要变更,但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有可能超概算时,更要慎重。

(4)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当变更较大时,简要说明可已会议纪要的方式列明。

(5)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6)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施工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7)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8)工程签证单建设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3.目前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前未进行认真的图纸会审工作,做到事前控制,出现了可能因材料或设备的不配套而拆除已完的工程,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和严重的损失。所以尽量把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的前期,即施工前的图纸会审是必不可少的。

(2)发生变更的原因表述不明确。很多签证仅说明此份签证的工作内容由某施工单位来完成,没有讲明造成变更的原因是设计的问题、或发包方的问题还是责任在供货商或承包方;没有讲明造成变更的主客观原因,例如工序的交叉、作业面的限制、天气条件的约束等等,由此很难确定造成变更的直接责任承担者。

(3)签证当中涉及到的工作内容含糊。很多签证在没有变更图纸、没有标明变更位置、施工工艺和选用材料的情况下,只有一个笼统的工程量汇总,其数据缺乏可信度。

(4)变更签证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签证跟进不及时,待工程开始结算时,才想到要补签,有些签证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需要靠回忆、估计来形成,这就造成签证部分和竣工图工作范围重复叙述,有可能反复计算工程量。

(5)个别成本控制人员没有全过程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被动地接受现场反馈的签证信息,机械地计算工程量和工程费用,不熟悉合同条款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当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相关的工程资料(包括现场人、材、机的实时记录、图纸、照片等)匮乏,导致签证审核时力度不够,证据不足。由于部分签证的不规范,很多工程量数据的真实性没有详实、有力的证据,给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麻烦,甲乙双方相互扯皮直接导致结算时间拖延;工程造价无法控制。

4.几点建议

(1)设计变更应更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减少工程投资,并和原设计进行充分比较后,再进行变更。设计变更要严格报批手续,并注意变更资料的存档。

(2)在现场签证中明确变更的原因,是由哪一方提出变更请求的,为何提出变更请求。只有明确变更的原因,才能找到由此产生的质量、费用、工期的直接承担者。

(3)核定变更内容。此部分应由文字说明、图纸、施工记录或照片、录像等组成,力求详尽。用专业的工程术语详细叙述变更事件的全过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所用材料、投入的人力和机械;当时的工作环境;并配以变更前后的图纸以便对照,若图纸无法表述,则应以照片或其他形式记录在案。只有将这部分作详尽描述,才能为计算变更所发生的费用提供准确的计算依据。

(4)核定变更意见。在确定结论之前,造价控制人员应当熟悉总承包合同条款、材料供应合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当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来判定变更的直接责任承担者以及是否会有费用发生。1)没有费用发生的签证,在此项内记录所涉及到的施工图、合同等相关处的改变,为以后的工程结算做好记录;2)如果有费用发生,明确此项费用的直接承担者,并将相应的合同、施工图纸做好标注,确定此项费用的拨付、扣减日期。

(5)变更签证工程量核定单部分。这部分比较简单,就是针对前面所述的工作内容计算其工程量和费用。1)前面所述的没有工程费用,依然要在此项内记录所涉及到的施工图、合同等相关处的改变,为以后的工程结算做好记录;2)如果有费用发生,则依据合同或工程量计算规则,标明轴线或者管线编号,有序计算各部位、各系统的工程量,最终汇总。

(6)工程签证要及时。工程变更和需要签证的工程量认定之后,都应当及时签署,减轻了日后的工程结算时的工作量,提高了准确性。

一般现场签证均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工程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其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止扯皮现象的发生。

无论是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位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综上所述,只要在工程建设中各方面都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一定能搞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这项费用的管理,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

【参考文献】

[1]王其兰,苍东强.关于工程签证的几点思考[J].江苏建筑,2009,(S1).

[2]王宜卓.施工企业应加强工程签证管理[J].建筑,2010,(02).

[3]张羽,董霞,祝红煜.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施工索赔的探讨[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5,(01).

[4]王海建,刘力.浅议设计变更和签证对工程造价的意义[J].科技创新导报,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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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造价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审查控制

1 造价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工程造价管理指的是从工程招标开始到竣工整个阶段的统筹、优化管理,使得企业在花费最少的前提下,得到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工程管理的对象是单次工程项目的所有设计、实施和管理过程。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已经受到了各领域越来越多的重视,工程造价管理正在成为管理科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我国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研究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具有比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该项研究不够重视,且大多人员依靠经验或者盲目实验进行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尚未真正开展这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合作区域化的发展,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研究显得越来越迫切。在当今社会,不论任何行业,项目的资金、用地或者设备规模越来越大,仅凭经验进行造价管理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大型项目的需求,解决方法,便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甚至实施专业系统,节省人力物力,且精确度逐渐上升,对于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2 造价管理方法

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可以将工程项目分为招标、设计、实施、竣工审查四个阶段,因此,本文也将从以上四个阶段对造价管理方法进行详细阐述。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设计变更具有普遍性、阶段性、高花费性等特点,对于造价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在第三章详细研究。

招标阶段,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进度和布置、质量标准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主要投人设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经历、组织机构进行的评审,统称为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这一工作是招标评标阶段的主要工作,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保质保量的建成,同时也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投标造价管理发怒方法一般包括:

2.1 调查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公司财务状况、财务负债情况、在项目中的信誉度、银行信誉度和同行评价等。该部分需要招标单位进行调研和考察,了解实际情况。

2.2 投标人完成类似工程的情况、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包括完成情况、财务数据、客户评价等。

2.3 投标人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和有无涉及近几年履约合同等的诉讼案件资料。必要时可进行网上查问和社会调查,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验证客户对待项目的态度问题。

2.4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联合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审查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组织机构、各方投人的人力物力、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分配、各方的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各方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书,使得责任明确,不存在任何冲突[2]。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造价管理重点。众所周知设计是工程的灵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是项目建设缩短工期、节省投资、提高效益的重要环节。据有关专家通过资料测算分析,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的造价程度为 35~75%,施工图设计阶段为 5~35%,而在施工阶段仅为 5~10%。设计阶段进行造价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最优化设计方案,使工程造价达到最低。不同的设计方案之间的造价成本会相差很大,如何选取最优设计方案使得工程造价最低、花费时间最少,是设计结算造价控制的关键。在该阶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满足使用要求,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成功与否。方案优化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2)对工程项目实行预算限额以控制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就对工程实现限额设计是十分必要的,这种措施会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一定的合适范围内。

(3)将工程工作与投资进行分解。它的手段将上阶段设计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到各个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通过层层分解,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同时也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

(4)推广标准化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广泛采用标准化设计,可以改进设计质量,加快实现建筑工业化;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工程建设速度;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造价;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充分考虑施工生产、使用维修的要求,既经济又优质。并且,现阶段PDM、PLM以及ERP系统已经比较成熟,有利于企业进行标准化设计,选取最优设计方案。

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审查的主要文件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主管部门的立项报告、资金来源报告、国土部门的工程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等[2]。审查时,应重点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立项理由、项目规模、施工方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社会经济效益的预测是否合理等;审核工程资金的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到位,是否有多报、瞒报、出具假证等情况;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任务书的设计规模、方案与国家管理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条款是否一致,防止招标单位擅自扩大工程规模,增加工程造价。

过程结算审查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招标方式和招标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企业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布,议标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招投标部门审批,招标的程序要公开、公正、公平,对投标单位平等对待。

(2)审查工程项目招标标底是否合理。工程项目标底应控制在总预算范围之内,标底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并与相应市场价格水平相适应;不得单方面压低造价;且标底要保密,防止泄漏,不得偏袒任一方招标者。

(3)审查开标、评标、决标和合同制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审查施工预算。施工预算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基本因素,也是编制结算材料的主要依据,加强施工预算的审查,使其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范围以内,是企业审查部门的重要工作。

(5)审查工程结算相关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主要有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敝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实施记录、主要构件实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它是审查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6)检查招标单位是否按标准进行施工,是否有分包、转包工程的现象及其他违法情况。

3 工程变更造价管理

各种研究表明,在工程实施阶段,设计变更越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就越小,反之则越大。如在设计初始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不要修改,损失有限;而在施工阶段变更,不仅仅需要修改图纸、重新分配各项任务工作、修改各种产品数据等。基于以上原因,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初期阶段,尤其是对影响工程造价大的重大设计变更,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在造价方面对设计变更管理主要分以下几种方法:

3.1 首先考虑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如果施工人员提出的工程变更请求不合理,则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3.2 在工程变更请求合理的情况下,由管理人员评估工程变更花费与实际收益的关系。若前者大于后者,除非有特殊原因,该次变更请求不予受理。否则,受理本次变更,并实施。

3.3 工程变更会在整个工程内进行比较大范围的传播,而不同的传播途径的花费差别比较大,此时,需要工程变更管理热源选择一条合理的变更路径,使得在影响范围最小的情况下,达到减少花费、缩短工期和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

3.4 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3.5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的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不受理此变更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3.6 企业在条件允许时实施现阶段已存在的工程变更管理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力资源指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优路径,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4 结语

本文从招标管理、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程结算审查等方面进行对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企业提供了有效支持,减少了企业花费,扩大了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变更管理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变更管理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工程变更;费用控制;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11-0062-02

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任何工程承包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的变化。EPC作为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管理的总承包模式,其工程变更管理在我国实际工程中“重变更轻索赔”,因此EPC方应针对分包商提出的工程索赔进行分析,研究索赔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一定条件下也要针对分包商的索赔展开反索赔。因此系统地研究EPC工程变更管理及控制方法对于EPC模式下的项目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1 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变更原因

1.1 外部环境原因

一是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差等。二是技术环境,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加大等。三是自然环境,主要包括:无法预见的不利的现场条件,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1.2 EPC方原因

主要表现为设计图纸不完善或设计差错等引起的工程变更。EPC设计部门为了落实新规范、新标准的实施而对原设计文件进行的变更,或EPC设计部门某种专项设计资质不够,需要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该部分设计而发生的工程变更。

1.3 建设方原因

①建设单位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引起的工程变更。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为了改变工程的使用功能、调整装修标准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②工程量清单错、漏引起的工程变更。如果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错、漏等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损失,必然会提出要求对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变更。

2 加强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对策

针对EPC总承包工程变更的情况,笔者提出了下列对策措施。

2.1 工程变更的预防

2.1.1 重视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

前期准备活动不足是造成工程变更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做好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收集必要的基本资料,对工程的顺利实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工程变更的预防有着重要的意义。

2.1.2 建立工程变更的评价制度

参建各方追求目的不同,造成了提出工程变更时的出发点各不相同,这些工程变更不能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进行评价,使得一些没有意义的工程变更得以发生,或者是工程变更方案并非最优方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工期损失,甚至出现一些错误的变更。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评审制度,才能有效地把工程变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1.3 重视监理在前期工作中的参与

由于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位于整个项目的前期,而整个项目的施工依据主要为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因此如果一个项目在设计阶段监理就参与进去,一般可排除80%的错误和不必要的变更。有效的监理,可确定优化设计方案和成熟的工艺,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在施工阶段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安全隐患。

2.1.4 完善合同条款

①招标文件的完善。施工分包合同有关工程变更的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事先说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部分变更源于发包范围描述不清晰,而解决这一问题根本途径是在招标文件中准确描述工程变更的范围。

②合同专用条款的完善。工程价款的合理支付,比如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支付,对工程的顺利进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EPC方及分包商应在专用条款中做出明确规定;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发生变更后便要积极的确定变更的范围,运用变更计算方法来确定变更价款,可见变更的计算方法及变更价格对工程成本有着重大的影响,这同时也涉及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类型,EPC方及分包商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规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2.1.5 合理高效地运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EPC总承包项目中的资料、数据较多,单靠简单的信息传递及管理不能满足项目的正常建设,若系统所采用的信息技术与实际管理模式不一致,会降低项目管理的效果,而对应的EPC单位及分包商的软件应用水平却很有限。因此EPC单位及分包商应提高自身对管理软件的运用水平,灵活运用不同的管理软件,使得项目得以顺利的实施,并最终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2.2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

2.2.1 工程变更要有严格的程序

由于工程变更会增加或减少某些工程量,造成不必要的各种损失,因此EPC总承包项目的参建各方都有责任严格控制变更程序,尽量减少变更。对于其他工程变更,要有规范的文件形式和流转程序,设计变更的文件形式,可以是设计部门做出的设计变更单,其他工程变更应是根据洽商结果写成的洽商记录。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洽商记录同时应经过三方或双方签证认可方可生效。

2.2.2 加强施工阶段管理

首先,项目各方应重视工程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尽量避免在施工中发现图纸问题而增加变更追加投资;其次,为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任何参建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需由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和费用工程师加以确认并签发变更令;再次,要严格控制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条件的变更,否则会引起较大索赔发生。最后,项目建设各方应分清签证权限,加强施工变更签证的审计管理。

2.2.3 做好工程变更费用控制工作

为确保EPC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工程变更费用控制工作至关重要。首先,项目各参建方应对实施现场进行跟踪、做好相关费用测算工作;然后,结合合同条款及发生的原因确定是否给予费用变更;最后,项目EPC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做好审核确认费用工作,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变化项应协商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先按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处理,不能影响工程项目正常施工。

2.2.4 索赔管理

在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管理中,总承包方应防止各分包商不正当的利用索赔来增加自身利益,而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其中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把好关。针对索赔管理,EPC总承包项目的参建各方可以约定索赔条款及索赔争端的解决方法,也应注重索赔的程序管理,做到索赔的有理有据。

3 结 论

首先,EPC总承包项目的费用控制是关键。参建各方应结合对现实情况及合同条款确定是否给予费用变更;其次,加强管理水平、总结变更原因十分重要。EPC项目管理团队要善于总结造成失误和变更的原因,防止和避免今后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再次,加强工程变更的事前控制及变更程序的控制。加强工程变更的事前控制,可以有效的避免可能发生及将要发生的变更,而加强变更程序的控制,可以避免变更的扩大化;最后,注重项目合同环境的完善。增强参建各方的履约意识,加强合同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完善施工、监理等合同条款。

参考文献:

[1]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2] 蔡国辉.探讨工程变更的原因及对策[J].福建建筑,2009,(6):69-70.

[3] 高永红.工程变更分析与管理[J].山西建筑,2009,35(21):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