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整改措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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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整改措施方案

养老院整改措施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年1月15日至4月30日,对全市各地、各行各业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普查,摸清全市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找准制约火灾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类制定整治对策,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整治的范围

全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居民密集区。分为以下10个类别进行普查登记:

1.影剧院、演艺厅、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迪吧、茶社、台球室、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商场、超市、室内市场;

4.液化气站、加油站、油库、化工企业仓库及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礼堂、大型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

6.写字楼、住宅楼及综合性建筑;

7.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

8.医院;

9.小化工、小印染、小加工、小作坊等“四小”场所和集生产、生活、储存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10.人口集中、耐火等级低的居民区。

二、普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出口数量、宽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损坏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喷淋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安全疏散设施应安装而未安装或安装后管理、维护不善,设备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消防水源容量、压力不足,消防器材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的;

3.室内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规定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得力,放任火灾危险存在的;

5.其他比较突出的不安全隐患。

三、普查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普查登记工作。各地要在20*年1月底以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在认真做好登记的同时,依照法定程序督促整改。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处理。普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一户一表的办法,逐个单位登记,分类建档,分级管理。一级消防重点单位普查档案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保存;二级重点单位、人口集中、耐火等级低的居民区、一般单位,小化工、小印染、小加工、小作坊等“四小”场所,集生产、生活、储存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的普查档案由各地公安派出所保存。各地要在20*年2月10日前将《*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登记汇总表》(附后)报市防火办(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养老院整改措施方案范文2

全乡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部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常德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拓宽消防安全宣传渠道,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努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值勤装备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认真落实各项值勤备战措施,全面提高部队灭火作战水平;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的消防安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年11月1日起至年3月15日止。

三、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一是围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开展专题宣传。按照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集中开展以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不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为重点的消防专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火灾隐患必除,人民生命至上”的舆论导向。二是认真组织开展“119”宣传系列活动。“119”期间,各单位要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织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邀请各单位领导和企业单位负责人召开消防宣传教育座谈会。三是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四进工作。要根据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等不同群体和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宣传专栏(版)、文化橱窗、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人人重视生命、个个关注消防”的平安理

念传递到千家万户。四是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乡人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良好舆论。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各乡村、各单位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普查整治四类火灾隐患:在设施方面,要重点普查整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在建筑方面,要重点普查整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在规划方面,要重点普查整治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在区域方面,要重点普查整治“山中村”、成片毗联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于普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并报请乡政府挂牌督办。要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整治活动,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报工商部门要依法撤消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乡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进行整改。要通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实现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三降低”的目标。

(三)加强消防基础性工作,努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

一是要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积极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工作机制。二是要大力加强城市(镇)、社区和农村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以健全和完善村组消防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切实加大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力度。要借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东风,指导广大农村因地制宜地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要改造,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三是要认真学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试点经验,全面落实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年内,各单位要全面推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四)围绕“两节”消防安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对元旦、春节期间举办庆祝活动以群众公共娱乐活动、大型文体活动场所;党政机关;商场、超市、市场、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卫生院等易发生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单位;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等要害部门和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然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是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好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单位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制度是否落实等。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责成单位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部署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要把做好消防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来抓。要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门会议,扎扎实实搞好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根据全乡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内容,更要注重实效.特别是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知道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合,切实找准本地单位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养老院整改措施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