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1
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监控的目的是根据合同审核施工单位按时段实际完成的土建工程各项数量,为支付提供依据。
土建工程计量是工程投资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计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也反映监理的业务水平,甚至会影响到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因此施工阶段的土建工程计量监控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2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监控管理措施
(1)土建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较宽的知识面,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合理安排机构职能分工和制定完善的审批流程。一般来说。现场土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做好记录和收集施工中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驻地土建监理工程师提供证明材料和意见;驻地土建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送交的各种工程量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给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核定和签发土建工程计量的最终审批意见,遇到特殊或重大的项目,可将意见呈报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批示后再签发。
(3)要求做好信息收集和资料管理。有可靠而又充分的信息作依据,正确的计量才有保证;如果资料管理混乱,那么,要即时完成计量必然是很难做到的。收集质量信息。尤其是质量缺陷或事故的信息,定期做好质量评定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收集进度信息,做好合同内外各工程部位实际完成进度标注工作。即时整理好图纸和各种来往文件。
(4)加强人员管理,要求土建监理人员积极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力争取得第一手资料,以保证计量审核时有根有据;要求土建监理人员养成记录好监理日记和及时逐级汇报的习惯,日记是最好的备忘材料;及时汇报有利于各级监理人员都能熟悉某一项工程量的实际发生过程。
3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监控原则
进行土建工程计量监控工作时,通常是依照合同文件和国家及部颁规范。根据各工程部位实际完成施工图或监理、建设单位文件中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支。土建工程量是否可以另计,对于砼工程、土石方工程和建筑装修工程各有原则:
(1)钢筋砼工程。
一般来说,施工图中所列钢筋数量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补充量,但若经监理人员核实确实缺少这方面的工程量,视合同的具体规定可以考虑补计。因施工方法不当造成超挖从而引起回填砼量的增加,则不予考虑。
(2)土石方工程。
开挖料作为永久或者临时填料时,其开挖工程量不得重计,要么仅计算填筑量;要么计了开挖量之后。填筑量则按直接利用方计算。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淤泥等较差的地质基础,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铺设石碴道路之后,可以单独计算石碴量。由于地质原因,沿开挖线出现坍塌,施工单位为此进行清除和修坡,则要考虑增加计量。料场开挖完成之后,清理工程量不再计量,但是若另有要求(如设围栏或植草绿化等),可单独计量。
(3)建筑装修工程。
对于已完成的砌体,设计或者监理部门要求凿洞或者拆除,可以另计工程量。在进行室内外建筑装修时,遇到有机电设备保护要求或者因工程需要改变作业顺序或者有特殊的施工难度等,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增加相应的工程量。
4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的具体方法和基本细则
4.1具体方法
(1)如实计算。
对于要求审核的工程量,其种类(如:砼、钢筋、埋件、土石方、草皮种植等)直观,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和实测资料都齐全,可采用按图文如实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2)参照代表进行推算。
有些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或工程量涉及的资料非常多甚至不齐全,可先寻求代表,然后参照代表进行推算。例如;复核水电工程的围堰基坑抽水量时,坑内的实际渗透和降雨总量(共同构成抽水总量)很难准确计算。可以在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时段内找出实际抽水总量记录,然后再按此推算在整个时段内基坑所发生的抽水总量。
(3)先调查后分析计算。
对提供的工程量相关资料若有疑问,可以先调查相关的施工人员及其相关记录或者去现场补充查看,然后判断资料的真实性。再进行分析计算。
4.2基本细则
4.2.1设计变更
(1)理由是否充分?若否,则取消该设计变更通知。
(2)所反映的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若有出人,监理出文予以修正。
(3)对于涉及到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通知,与建设单位商榷,共同研究后决定该通知是否可生效。
4.2.2工程量月报表
(1)按照开工签证,对当月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统计结果审批。没有开工验收签证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待补齐验收手续之后再补计。
(2)来源不清项目先一律不予支付,直到弄明依据之后才补计。
(3)当某项目所报总量超过设计总量,则暂不支付,留到结算时一同考虑。
(4)对于某项工程量在当月难于计算的情况则采取预支的方式,等到该项工程量全部完成后再总体计支。
(5)注意审核工程量的性质。如:对土石方填筑要按照实际情况区分为直接利用、间接利用、料场开采等。
(6)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工程量均不计支。
(7)当图纸没有给出工程项目总量,可以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估算后提出当月应批量。待设计总量正式提交和该项目全部完工后进行修正。
(8)若某项目到某月已经全部完成,但该项目的设计总量在短期内无法统计出来,为了不至于超批工程量,可以先少批或者暂不批该月所报此项工程量,留到结算时总计。
(9)对于已发现某项工程量出现少批或者多批情况,应该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于发现当月进行调整。
(10)对于没有设计修改文件但施工单位自行修改所完成的项目,一律不计支该项目工程量。
4.2.3变更签证
(1)审核变更理由是否有设计或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文字依据?若是,就直接查阅相应文件;若否。又有无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的口头同意,如有的话,要对具体时间和当事人进行核对,否则,不予办理。
(2)要注意区分变更工程量的性质(如:土方与石方。干砌石与浆砌石、砼标号、现浇与预制砼、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与料场开挖等),以免出现曲解或者移花接木的现象。
(3)认真审核逐项工程数量。
5土建工程计量与三控制的关系
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2
关键词: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计量与支付是业主与承包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的重要措施,是对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质量进行“三大控制”的必要手段,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明确指挥部、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
1 工程计量相关规定
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量。
1.1计量原则
1.1.1 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1.1.2 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1.1.3 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1.1.4 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1.1.5 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对手续不齐全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1.1.6 工程的计量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
1.2 计量的一般规定
1.2.1 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相互吻合。
1.2.2 工程计量只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和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未进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项目和未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项目、承包人为方便施工所增加的工程及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得计量。
1.2.3 对无强度要求的已完工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且各种检测资料齐全,即可计量;对有强度要求的已完工分项工程,如浆砌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在砌筑、浇筑完成后不能立即计量,待强度实测数据达到技术规范的规定值时方可进行计量。
1.2.4 计量的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若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承包人必须无偿地进行修复。
1.2.5 工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
1.2.6 计量按批准的图纸经现场核实后进行,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长度、面积、体积都不予计量支付,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凡技术规范规定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有关支付项目中的工程和工作内容,均不单独计量。
1.2.7 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1.3 计量支付台账的要求
为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做到计量结果真实可靠,不重不漏,应建立、健全工程数量台帐,加强台帐管理。
1.3.1工程台帐建立的依据
(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
(2)施工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
(3)工程变更令。
(4)经审批的补充(完善)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
1.3.2工程台帐建立的要求
要求承包人、监理组、指挥部设专人建立和管理台帐。
(1)首先按施工设计图认真清理,统计出设计工程数量,经核对无误后建立台帐。
(2)台帐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建立,若有变更新增项目,按新增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录入。
(3)工程台帐要求采用计算机管理。
2 计量方法与计量审核
承包人应对每月达到规定计量条件、需计量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按规定进行计量。
2.1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2.1.1 对计量工程项目现场全面核实,检查和核对实地量测资料和数据与设计图纸或变更设计图纸相吻合,确认满足计量规定。
2.1.2 检查现场记录资料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各种试验、检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确认满足计量要求。
2.1.3 按设计图纸或变更设计图纸计算、复核工程量。
2.1.4 汇总有关数据,进行计量。
2.2 总监代表处在审查计量报表时,应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不合格和不真实的工程,不予计量。
2.3 项目部工程处、合同处若发现计量工程有虚假成份时,有权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3 工程计量小数位数取舍规定
3.1 以“m3”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除土石方工程(包括挖基)取整数外,其余项目均保留两位小数。
3.2 以“m2”和“kg”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取整数。
3.3 以“m”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除桥梁伸缩缝、桩基、钻取砼芯样、地质钻探、取样试验及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取两位小数外,其余项目均取整数。
3.4 以“dm3”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保留两位小数。
3.5 以“棵、次、个、块”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取整数。
3.6 “金额”一律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4 工程月支付报表的报审
工程支付报表的报审程序:
4.1 每月20日承包人和驻地高监办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21日承包人将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计量表》(一式一份)、月支付报表(一式一份)及计量有关的资料报驻地高监办审查。
4.2 驻地高监办收到承包人的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应在6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资料的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总监代表处。
4.3 总监代表处收到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正常情况下,应在10日内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签字认可后,除留存相关计量依据资料外,应将《支付月报表》原件1式1份、《中间计量表》原件1式1份上报到指挥部。
4.4 指挥部在收到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4.5 审查完毕后由合同处将审查意见返回给承包人,承包人按审查意见修改报表,然后再按以上程序逐级上报一式四份,经审核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
4.6 业主对《期中支付证书》核准后,按合同条件(下转第311页)(上接第221页)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支付。
4.7 工程支付报表报审签批结束盖章后,由合同处将原件返还承包人,由承包人复印一式四份分送指挥部合同处(原件)、总监代表处、驻地高监办各一份,承包人自存一份。
4.8 承包人在报送书面的月支付报表时,须随同报表报送数据盘一张(若本项目建立计算机网络,可在网上报送,以代替数据盘,网上报送报表的具体要求,届时另行规定)。
4.9 期中支付证书最小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承包人的期中支付证书经审核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移到下一个月,直至其批准的数额之和超过所定的最小值。
5 新增工程项目单价
新增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办理:
5.1 如果变更新增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的单价,则套用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适合的类似工程细目单价,并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批后执行。
5.2 如果变更新增工程在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工程细目单价可供套用,则由承包人按相关定额、投标时提交的报价分析资料中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单价,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报指挥部合同处审核,合同处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审批,必要时报交通厅审批。
5.3 在编报新增工程单价时,若出现投标时承包人提交的报价分析资料中没有的材料,其材料单价需由承包人提交指挥部材供部门审核确认后,送指挥部合同处审核。
5.4 若业主认为套用单价或编制单价不符合规定时,有权根据项目情况更改其单价。
6 结束语
为准确控制计量支付工程量,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支付与管理规定要求去做,控制好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3
建设单位:江西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昌市____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____建筑公司(接受交底单位)
会议组织单位:江西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__年8月16日9:00地点:业主会议室
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
内容:
一、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监理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合同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也为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是合同关系,而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四、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我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将进行下列工作,请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支持和配合。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抱审表》及其附件,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技术方案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
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检测结果不予承认;对非法定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为监理机构的考察提供方便;
6、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告表》,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送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由监理机构见证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
7、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其进行验证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8、建筑设备、机具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设备、机具进场验评表》,未经监理机构签字同意,施工设备、机具不得用于本工程;
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
10、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记录应由设计单位整理并由与会人员签字,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与会人员签字;
11、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已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两强配合比,并提交监理机构;
1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将单位的安全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给项目监理部审查和备案;
15、根据建设部建质[20__]21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②土方开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
④起重吊装工程;
⑤脚手架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7、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
作;18、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工棚必须符合《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19、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该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以及防火、防爆、电气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必须进行有安全生产部门参加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
21、当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可以开始施工。
(二)施工过程阶段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者记录签字,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字同意隐蔽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方进行见证工作;
4、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间的交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应即使纠正;
5、对应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6、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应组织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对桩基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和桩基认定机构的确认报告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当工程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原设计人员认可的正式的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8、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单位仅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未经公司授权,监理人员不得签署经济签证;
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
10、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②必须编制拆装专项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③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自检,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有签字和书面记录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④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验检测;
⑤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⑥在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对高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介绍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应设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实施;
13、施工项目部应按《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
(三)施工后阶段
1、施工单位及时保送工程的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监理机构签认;
2、当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勘察,查明原因,对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鉴定,原则上一般性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部门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本项目全部施工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提交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签认后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五、监理方法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察等方法监理每个施工操作过程,监理人员及时签认每道工序、材料的报审;
2、当施工中发现问题时,监理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口头通知:当施工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可能造成工程隐患时,监理人员立即口头通知进行纠正;
(2)书面通知:对口头通知无效或在检查中发现了质量问题或隐患时,将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现场施工受理人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为避免造成更大的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将根据监理合同下发《工程暂停通知》,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根据监理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处理到位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复工。
六、项目监理部分工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全面负责本项目监理合同内监理人的工作;
②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③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④主持重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竣工报验单等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和指令;
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项目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
⑥主持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⑦审批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⑧审核签认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⑨全面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
(二)、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②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工程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建议;
③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的计划、方案、申请、变
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④负责本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⑤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⑥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⑦负责本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⑧核查本工程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三)、现场监理员岗位职责:
①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④担任旁站工作,如实填写监理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⑤做好监理日记(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应记录当日的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和有关监理记录。
(四)、总监助理岗位职责:
①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指示,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
②处理参建各方对本监理机构职员的投诉,对监理人员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可以不通过总监直接向总公司纪检书记汇报;
③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要求和意见;
④协助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监理费支付情况的信息。
七、对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部的几点要求:
为了便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便于监理机构能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希望建设单位派代表驻现场,以便处理有关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工作;
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4
关键词:高速公路;监理工作;体会
1 建立完善的监理组织机构
祁临高速公路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三级监理机构,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由业主认可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担任,国际副总监通过国际招标由英国百布泰集团担任。业主确保总监、总监办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高驻办、驻地办由招标产生,受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直接领导。由总监办、高驻办、驻地办组成的三级监理组织体系,完成项目监督、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监理工作。
2 加强监理工作的管理,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为了加强祁临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完善施工监理制度,并通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三大目标。祁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祁临高速公路总监办共同制订了《祁临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祁临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实施办法》,详细制订了各级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以及各级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施工监理程序、监理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各级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和施工特点制定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履行岗位责任制。
业主除加强自身的管理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外,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认定,严防张冠李戴假借资格上岗,并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基本的专业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不准上岗。
各级监理机构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形成一个“团结、敬业、公正、无私”的监理班子,处理好专业分工和分工合作的关系,认真落实监理十六字方针。
3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三大控制
3.1质量控制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工程施工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在施工监理中做到: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前监督、严肃事后处理。采取:旁站、巡视、检测、审核、试验的手段达到质量优良、外观精美、资料真实。从开工前的定线放样,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到施工过程中的中间检验、隐蔽工程、重点工序的旁站、材料试验等都做到严格检查审批。
(1)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对承包人拟使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石料等进场后,必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检验或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则通知承包人清运出场。
(2)加强旁站监理,严格工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中的监理主要由监理员旁站监督完成。驻地办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旁站人员,特别是对关键工程、工序、隐蔽工程等要坚持全过程旁站,以保证工程自始至终按照技术规范的规定施工。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驻地办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高驻办及总监办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对驻地办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抽检,如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推倒重来。
(3)定期进行质量大检查。由业主单位各分指挥部、总监办、高驻办组成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省交通厅质检站每年两次对全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并分阶段进行工程质量、进度评比,评比结果通报全线,奖惩分明。对工程质量、进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4)利用软件管理。祁临公司每一合同段、监理单位配备了统一的质量、进度、试验系列应用软件,使质量管理规范化、明晰化。
3.2费用控制及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计量支付为主要手段,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到合同要求,保证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计划范围内。
(1)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条款以及计量支付部分100章至800章支付条件和计量方法,根据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报价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每月进行一次期中计量支付。
计量支付不但是控制投资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工程师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规定审查计量支付的每个环节,所有计量的项目必须有足够的计量和质检、试验资料,未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计量。
在计量支付的技术操作上,全线每一个合同段、驻地办均配备了统一的计量支付程序。有效地防止了计量支付错误的产生,杜绝了工程项目的多报和漏报,对工程变更、合同价的变更、索赔、计日工的使用等做到了动态管理。
(2)工程变更。祁临高速公路的建设中由于设计、地方、技术进步等因素发生结构物增减、地基基础处理、取弃土场位置、路面结构型式等变更,因而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的审批,特别是对重大项目变更方案的审批、变更单价的审批成为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重要工作内容,祁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变更程序特制定了《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各级监理人员本着既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又有利于工程质量,并尽可能节省投资的原则,在业主授权的一定范围内,对每一项工程变更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业务、道德素质,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坚持现场实地调查,公平求实。严格控制变更范围。
3.3进度控制
(1)根据承包人投标的合同文件,对其进场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进行资质验证,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文件中施工人员、机械数量和型号的承诺。
(2)要求承包商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和阶段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批准。驻地办在进度控制中负责考核承包商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现场监督,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3)保证资金流通,促进工程进度,考虑混凝土工程成型时间长,工程量大,资金流通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特制定混凝土工程强度成型期按比例支付,促进了工程的建设速度。
(4)坚持月工地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影响进度的有关因素,如征地拆迁、地方干扰、变更设计等问题,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促进工程顺利进展。
4 正确运用权力,认真履行职责
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5
关键词:施工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监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监理人员不能严格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没有严格按标准、规范、规程来开展各项监理工作,还有些监理人员存在着“吃、拿、卡、要”现象,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对工程安全和质量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影响。
1、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监理程序要求对工程各工序进行认真验收,只是走过场,做做形式而已,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或出现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根本不能及时发现,会使工程存在很大的安全和质量隐患。
2、一些监理人员在工程旁站监理过程和巡查中,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对工程施工中的不规范施工,不能及时纠正,而该工序完成后通过检查才能发现各种质量问题,然后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会明显影响施工的质量和进度,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有些监理人员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不能及时进行验收和按验收规范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对钢筋焊接和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也不能进行认真的现场见证取样。还有的取样送检,监理根本就不知道,还谈什么见证取样监理。
4、在工程监理市场上,目前存在着相互压价竞争承揽监理业务的现象。这样就会使监理单位为了控制监理成本,不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有不少工程的监理人员同时担任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这样就形成了监理人员经常不在工程施工现场,该巡查时不巡查、该旁监时不旁监、该验收时不验收,不管工程质量如何,随意在工程资料上签字。不能够有效正确发挥监理的工作职能。
5、目前监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差,不能满足工程监理的工作需求,不能按专业要求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对于工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提出来,让大家共同来发表各人的意见和看法,找出一个最为合理的解决办法。
二、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在我们的监理工作中,只要按监理程序、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认真、踏实、公正的处理任何事情,就能很好的发挥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四大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的主要表现,是在于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学习、理解、执行,以及为达到监理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灵活采用各种控制措施,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在工程中要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控制,才能很好地做到各方面的控制。
1.1、在安全控制方面,首先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验收规范的要求,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专项方案。按验收要求和安全方案的要求,逐项对工程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认真巡查,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防护到位了才能同意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下道工序的施工,做到事前控制,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整改,会明显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2、在质量控制方面,首先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对于影响工程质量或质量得不到保证的方案不能同意,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中要做到跟踪巡查,各项工序验收要认真对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不能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可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实物进行认真验收,如有问题可以扩大数量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的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有必要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到位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1.3、进度控制方面,对进度的控制首先要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控制,首先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调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风险进行分析,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各项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将实际施工进度和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如偏差超出了一定的范围,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
1.4、投资控制方面,要认真控制好各项计量及工程量签证,依据施工合同,对照图纸,准确核对各项工程量的数量、完成的时间、以及工程量单价,要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施工单位在报工程量时多报工程量的现象很普遍,不能随意签证。在安全、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要求,各项监理通知单没有整改回复,一定不能同意工程量完成,工程量签证应该是签证合格的工程量,这样才能使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得到充分的保障。
2、充分发挥“例会”和“专题会议” 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作用
2.1、每次例会上,要逐项检查上次例会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然后针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问题时,有必要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监理工作中的技巧和艺术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技巧和艺术很重要,如果不能巧妙地运用监理技巧和艺术,会影响监理工作的的顺利进行。主要表现在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以及为了达到规范、设计和合同要求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工程变更的处理
对于影响工程结构的变更必须要有设计部门和审图部门的意见,才能进行工程变更。不影响工程结构的变更,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变更,都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施工单位凭该书面变更通知单进行工程变更,不能单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口头通知进行变更,监理也不能随意口头要求变更,防止验收和计量时不好控制,造成监理工作的被动。
2、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计量签证
2.1、首先,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才能施工,并报工程量单价。
2.2、合同外工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三方共同进行实测和计量,现场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和计量记录,三方在验收记录上签认,作为工程量签证的重要依据。凭此进行工程量支付就会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和准确。
3、施工工期的控制
施工工期问题是建设单位最为关注的,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只注重施工工期,而忽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一味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监理人员就要充分发挥监理的工作技巧和艺术,要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
3.1、要求施工单位按各项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只能抢在计划工期的前面,如果进度滞后就很被动,就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有一支管理能力较强的施工组织队伍。
3.2、灵活运用投资控制来进行进度控制,控制好好工程量签证和工程款支付,签证时首先检查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不但是安全、质量达不到要求不予以同意签证,进度达不到要求也不予以签证,才能使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的重视,才能确保施工进度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
3.3、应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进度控制,当提出要求施工单位赶进度的同时,一定要强调要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不能盲目要求施工单位赶进度,要分析赶进度是否会影响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来进行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
3.4、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编制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报批后进行实施。监理对该调整的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分析,是否可行,是否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
4、处理好与各大主体之间的关系
4.1、首先要明确工程建设各大责任主体之间都是建筑市场独立平等的主体,各责任主体之间的人与人应该是平等的关系,要相互尊重,在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承包单位的利益,要保持公正立场处理任何事情。
4.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首先要和建设单位代表进行沟通,让建设单位对监理程序有一个基本了解,希望得到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3、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首先要进行验证和分析后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要让施工单位充分理解提出的各项问题。
4.4、在监理过程中不能有意无意的充当了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和资料员,监理只是控制、管理和协调,要引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工作,不是自己帮他们做,要发挥监理的工作职能。
4.5、对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方案,只能根据规范和合同内容,提出是否满足要求,对于不满足要求的部分提出指导性的修改意见,不能提出任何方案,以免当出现安全、质量和进度等方面问题时引来不必要的监理责任。
工程计量监理审批意见范文6
一、明确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国债资金投资、国有资产抵押的金融贷款资金投资和其他利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和道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二、规范项目概预算管理
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具体编制投资概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县政府批准。
(一)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代建中心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项目总概算进行审核确认;市政、园林绿化项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项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概算,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手续。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非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自筹资金的80%缴存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开设基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县发改委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后,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设计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组织开展设计深化,编制施工图和详细预算,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工程概算。设计文件须经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核,如确因特殊原因超过工程投资概算的,须重新报县政府批准,确定新的项目建设规模。县财政局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批表》(附件1)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
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并须经县财政局备案。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以及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招标采购确定施工(服务)单位的,财政部门拒付建设资金,监察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项目变更管理
(一)项目建设资金总额以批准确认的投资总额为准,工程造价以招投标中标价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进行项目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项目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方案须经项目监理、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依照审批权限报批。
2.建设单位应对每次变更的报批金额把关,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按程序报批。《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作为变更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
3.政府对投资项目变更实行控制审批。为规范项目变更行为,减少变更的随意性,实行项目变更预审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变更申请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5%的,建设单位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10%的,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分管县长批准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中标价10%的,须经相关部门初审,分管县长审签,报县长批准后实施。
(二)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造价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此造成的投资总额增加,亦由建设单位按上述程序报批。
(三)项目变更审批结束后,相关变更资料由建设单位报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拨付追加工程资金的依据。
(四)项目变更较大(超出批准投资规模10%),经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可单独施工的部分,必须根据项目工程量情况重新招标。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以及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管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变更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其工程价款的调整按上级有关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设计漏项等引起项目变更的,应按照设计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因招标编制的项目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动较大的,应由招标单位按照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应严格控制在批准投资额的10%以内。项目建设费用增加总额超过批准投资额10%以上的,须在项目变更实施前向县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1.经县人代会批准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及经批准年度内预算追加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进度足额划拨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2.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本县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专项用于相应的扶持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拨入建设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亦直接划缴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3.经批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自筹资金,根据项目预算的需要量,由各预算外资金专户或建设单位账户划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或政府代建项目财政专户。
4.对上级专项拨款、银行项目贷款,如要求在上级指定银行或贷款银行直接开户进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财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可在相关银行开户建账。
5.属于政府工程代建项目的,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1.县财政局为我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各类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县财政局要严把资金拨付关,在审核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的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项目资金拨付要求: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备料款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比例和抵扣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决算审计前应预留合同价20%-30%的工程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应预留审计结算价10%的工程款,在县财政局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支付余款。
(3)质保金支付时间至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以上。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项目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为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的地下部分以及装饰工程的隐蔽部分的计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签证后方可确认。凡遇项目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抽查、验证,为决算审计掌握第一手材料,并逐步实现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需分步验收的工程,应及时按项目类别分别邀请县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县住建、发改、财政(国资办)、审计、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七、严格项目结算审计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对竣工结算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竣工结算资料须附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招投标以及《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时间送县审计局审计,县审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凡未填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的变更工程量不予计量,未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不予认可,建设资金余款不予拨付。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其超出的部分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抵扣;核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除需支付上述费用外,由相应审查机构予以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八、健全项目决算审批
(一)项目结算审计确认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报县财政局审批。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县财政局要严格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批复建设单位,并按规定拨付工程余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防范项目融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公共财政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适当前瞻、量力而行的原则。凡需通过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的,必须事先将年度融资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单位每年必须编制债务预算报县财政局,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防范、控制债务风险。
十、强化部门责任考核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论证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变更调整申报和资金的计划、筹集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和财务决算工作。
凡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项目变更报批手续,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凡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或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建设单位各项申报材料的初审,抓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好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关系。凡因初审把关不严,造成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查批复;建立、管理政府投(融)资项目库;组织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来源审批、投资概算审核、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批复;负责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预算;参与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有关工程竣工验收。
4.县代建中心:负责代建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负责对代建项目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和计划使用工程资金;组织工程验收和项目决算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5.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项目审计计划,及时做好项目审计,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按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