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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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变更管理办法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文1

根据国家《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委托检验、质量受权人、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变更、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及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等情况,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备案事项监督管理,落实动态监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委托检验备案

(一)药品委托检验范围: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制剂产品动物试验等的委托检验,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检验项目的委托检验。

(二)委托检验受托方的资质:具备检验条件和仪器,经计量认证合格的省、州(地、市)药品检验所、社会检测机构。受托检验的机构均不得转手再委托。

(三)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委托检验备案表一式三份;

2、委托检验协议复印件;

3、受托方的资质证明(计量认证项目的证书复印件、委托动物实验的,应提供动物实验认定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委托检验应当在签署委托检验合同后及时向我局备案。备案后受托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二、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青加工药品备案

(一)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青加工药品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省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在青加工药品备案表一式三份;

2、境外制药厂商资质证明复印件(相应中文对照);

3、委托加工合同(相应中文对照);委托加工药品质量标准及相应处方、工艺(相应中文对照);

4、接受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及接受加工品种剂型的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本省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青加工药品的,应当在签署委托生产合同后30日内向我局备案,所加工的药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三、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变更备案

(一)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变更后的人员资质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二)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变更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

2、企业任命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及学历、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

3、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三)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我局备案。

四、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备案 (一)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等发生变化应提交的材料:

1、省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等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

2、与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改变相关的生产剂型、品种及工艺流程(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3、原车间、设施设备名称、型号及生产能力,变更后的车间、设施设备名称、型号及生产能力等情况说明;

4、原生产工艺、设备或送、回、排风平面布置图,变更后的生产工艺、设备或送、回、排风平面布置图;

5、空气净化系统及洁净区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净化测试的,需报送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室(区)性能检测报告;

6、变更后设施验证情况;

7、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文2

工程项目的结算资料是一项涉及因素广、专业性强,与经济相结合的较为复杂的工作。本文以石油

场站建设为例,分析了结算资料编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简单地总结了石油建设工程场站工艺安装专业结算资料的编制方法。

主题词竣工结算 经济效益 工艺安装 编制方法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1场站工艺安装结算资料编制的现状

目前,在石油工程的施工承包过程中,场站建设作为线路的附属工程,其工艺安装专业的建设往往是被认为是经济效益较低的工程。笔者认为,造成场站工艺安装的经济效益较低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客观因素,这主要体现在现行延用的行业施工定额编制的较早,在现今开来,其中的人工单价、许多辅材价格、设备台班价格已经远远的低于市场价格,对工程结算势必有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主要体现在施工的主观因素方面,场站的工艺安装存在着施工工序多,工艺复杂、频繁地与小专业穿插施工等影响因素,同时社会经济、环境因素的多样性也是施工的影响因素,所以容易造成工效低,施工成本高的情况[1]。

2场站工艺安装结算资料的编制方法

目前的场站的竣工结算,主要以“施工图工程量+变更资料+签证资料”以及支持性文件为依据的结算形式。结算资料归根到底也就是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量”,一个是“价”。为了更好的实现结算资料的编制,尽量避免走弯路以及重复劳动的情况,笔者结合自身经验,表述一下浅薄之见。

2.1以合同为纲,认真阅读、分析合同的内容和约定。

承包合同不能束之高阁,施工承包合同作为发包商和分包商的关系载体,是施工生产管理和工程结算最基础的参考依据。经营预算人员首先认真研读合同内容,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界面,充分了解本单位所承担的职责和施工内容。对于施工界面的掌握,一方面可以为现场施工提供划分依据,另一方面,在施工内容变更时,或者施工界面变更时,可以及时发现线索以利于掌握索赔的依据。对于物资采购界面,需要认真阅读,这是因为经营预算人员往往承担着根据施工图纸来提料的任务。而在实际施工中,上级采办部门对物资采购会做出诸多调整,如果不及时掌握这些数据变化,有可能会造成自购物资的缺料,影响施工进度;或者在编制预算书中的过程中遗漏部分自购料,对工程结算造成损失[2]。

2.2 以相关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为依据

发包商下发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结算资料编制最精准的参考依据。其中包含定额的选用、取费的相关规定,其他各种费用的计取方法、自购料价格的确认方式、甲供设备、材料运输费用的计算方法、预算编制格式等等诸多内容。只有仔细研读了造价管理办法以后,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明确哪些工程量可以直接进行预算编制,哪些还需要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在预算中如何选用子目等等。及时做好现场过程资料的收集可以避免支持性资料的遗漏,避免事后回忆签证,也就减少了工程量签字确认的难度。

2.3 仔细核对、计算工程量

图纸工程量是结算资料编制的基础,经营预算人员首先要根据安装图纸,精确计算出工程量,并与图纸料表进行核对。预算讲究有理有据,切不可以偷懒而直接将图纸料表作为预算依据。在计算工程量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参考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做到据实计算,不要漏项,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异构件或设备,根据现场到货的具体情况,适时合理的调整工程量计算方法,避免少算或多算的现象发生。之所以必须严格计算图纸工程量并与料表相比较,是因为料表中也有可能存在一些纰漏。如果直接按照图纸工程量表给物资采办部门提料,对于甲供料有可能出现部分管材、设备少领或者冒领的现象,如果缺料会影响施工进度,如果冒领退库,则会增加施工单位的成本。对于自购的辅助材料,因为现场实际消耗和料表也存在差异,需要结合施工工程量和施工经验进行计算。所以,为了避免材料的浪费或者材料缺口的现象,必须严格核对图纸,计算工程量。

2.4 及时查阅施工中的来往函件,做好支持性文件的收集

场站安装图纸可能由于设计仓促或者根据后续施工或投产需要,需要增加或者减少相应的设备、材料,或者进一步补充一些施工说明的情况。这些往往都是通过函件的形式落实。这些不光是技术部门和物资部门的问题,同时也是密切关系着结算问题。作为经营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此类支持性文件,做好工程量和施工材料、施工方式变化的纪录, 这在日后都是审核预算时的参考依据[2]。这些工作往往分散、繁琐,但务必做好,这体现了经营预算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工作责任心。

2.5 多跑施工现场、结合施工规范,掌握实际的施工方法

“为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想做好工程预算资料的编制,单靠坐在办公室里抠书本、拍脑袋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末。施工现场是施工方法、施工工程量、施工措施的集中体现的地方,脱离了施工现场,编写出来的结算资料往往会错项、漏项、在审核时也不具备说服力。由于施工地域、施工环境存在着差异,现场需要采取很多的施工措施,这些措施产生的费用往往也很大,这是完全不能忽视的部分。

“心有虎才能画出虎”,作为预算人员,只有勤去施工现场,了解具体的施工方法,才能真正的了解施工实际和施工定额在工效、材料消耗、机械使用及油料消耗方面的差距;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从而严谨、流畅的编写出结算资料。同时,在深入现场时,及时做好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作为审核结算的依据。

2.6 做好现场签证、自购料相关合同或发票的收集

在结算管理的办法中,对于甲供物资的拉运往往都要求有拉运方案和现场台班签证。作为经营管理人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方案报审,并根据物资调拨单及时做好工作量的签证。因为设备拉运的机械台班费、现场吊装和卸车的台班费在施工成本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部分工程量务必按照使用时间、设备型号及时做好统计及确认。对于现场采取的措施工程,要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和确认工作,总之,要加强索赔意识,及时发现签证线索,做好签证工程量的确认工作,维护施工方的正当利益。

自购料的结算也是结算资料编制工作中的一个难点,自购料在工程造价中也占有很大比重。作为经营预算人员要及时督促物资管理人员既要做好现场材料的控制,也要做好自购料价格信息的支持性资料的收集,为结算资料来提供价格依据。

2.7 正确选用定额子目

建筑安装工程的直接费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相乘求得的。以上几条主要介绍了工程量的收集、计算,关于定额单价的选择,必须按照定额的规定,正确地套用子目。

套用定额子目时,要注意审查工程项目内容是否与实际内容相符,有否存在漏列相关工作内容的而造成漏项的情况。对于缺少定额依据的项目,要从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充计价依据或者其他的定额里查找。对于不含主材的定额子目,不要漏掉主材费的计取。若确实存在需要换算的项目,在批注中备注换算的理由和换算的方法,因为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换算的。

对于甲方指定或认可的自购材料,实际价格高于定额价的,在按规定允许据实调差的情况下,应在预算定额扣掉该项材料单价,按照实际价格另计该项材料的主材费,这时就必须以自购料发票或签证手续作为依据。

如果造价管理办法允许一部分消耗材料、油料进行调差,那么要严格做好工料分析。将此部分材料费、台班费按照现行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最大限度的维护施工商的经济利益。

3结束语

石油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技术性强,工期长,设备材料变化快等特点,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所以,石油工程结算资料的编制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体现在涉及部门多、涉及资料复杂、专业性强、外部影响因素多等。因此,要想完成一份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和编制工作,项目经营预算人员必须全面的掌握施工过程信息和行业造价信息,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最大限度的维护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在春,石油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北京: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2008。

2、李真,黄学诚。合同违约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新增变压器500kva)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新增变压器500kva)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合理用能情况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节能评估应委托有法定资质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或有资质的其他审核机构)进行,并出具评估意见。

第四条市经贸委是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建管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相关领域工作。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关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节能要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耗指标: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综合能耗总量、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工艺)单耗等;

(二)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艺)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有条件的重点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能效指标;

(四)主要耗能设备和换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热力指标;

(五)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

(六)炉窑、热力管网系统的保温;

(七)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设置;

(八)工业锅炉的热电联产等其他单列节能工程;

(九)供、变电系统的能效指标和节电措施,泵类、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通用机械设备的能效指标;

(十)工业用水的数量和有关用水量指标,节约用水的新技术和工业废水的回收利用情况;

(十一)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结构保温隔热水平(外墙、屋顶、地板传热系数和门窗密封指标、级别)和单位面积能耗指数水平;

(十二)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和生活用热水、燃料的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总量;

(十三)节能建筑设备与产品的采用;

(十四)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能耗和节能措施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内容:确定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项目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主要工艺流程是否采用节能新技术,单项节能项目(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有无选用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内的产业序列和规模容量或行业已公布限制(或停止)的旧工艺,对节能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并上报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节能评估审核部门对节能评估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评估报告节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第十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节能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建设的项目,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节能措施完成情况作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验收程序。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项目,其节能方案发生变更时,项目单位应向节能审核部门重新报批变更修改后的节能方案。

第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凡参与某项目节能篇(章)编制工作的咨询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节能的评估机构。

第十四条节能评估机构不按时出具或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评估资格。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

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巨大的空间,如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以质量求效益,用质量争市场,打造企业知名度,成为质量管理者关心个问题。

1、质量运行体系

1.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制定了①《项目质量管理办法》②《工程(产品)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④《物资采购、进场管理办法》⑤《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规定》等。

1.2组织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完善质量施工组织、责任体系,明确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并分解质量目标,层层落实。

1)项目经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监控,为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

2)总工程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质量计划和措施的审核、批准;明确质量控制点;组织和主持工程质量检查、复查和验收工作;推广有利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工艺等。

3)技术质量部:组织隐蔽工程、专业工序交接及检验批的复查签证工作;对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规定需进行检查的工程部位及内容,需报验的材料由技术质量专职质量管理员复查符合要求后及时约请并配合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签证;监督专业项目部按要求施工严把质量关,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4)专业项目部:依据规范、标准等,进行质量技术文件的编制;负责承建工程检验和试验计划、质量控制点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自检工作。

5)工长、专项负责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提高工人质量意识。

6)全体人员:提高全民质量意识,严把每一道工序。

7)聘请专家对关键工序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近年来,我公司施工管理人员水平逐渐提高,由原来的专科生,到现在的本科生、研究生,都加入了建设团队。一些表现突出人员都已成为了部门负责人,但由于工作时间短,接触工程种类少,经验方面还仍有些不足。因此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是当务之急。要让“选择二十冶就是选择放心”的品牌意识深入人心,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2.1提高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把加强质量管理,始终把搞好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2.2公司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规范、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培训。

2.3加强公司内部及与其他兄弟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取长补短。

3、质量目标管理及控制

工程质量最基本应满足业主、合同的要求,创奖工程应满足企业内部标准要求。目前大多工程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均为国外引进,工艺先进、质量要求高,我们要达到国外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一次无负荷联动试车成功、达标投产。对有创奖工程的项目,要求开工前编制创优规划,制定和落实创奖措施,施工中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创奖标准,并及时做好报奖有关的资料的收集整理。

3.1按照合同要求将质量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到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根据工程工艺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点及监控重点,编制施工方案,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由工程总工对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进行四级分层交底,确保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

3.2质量控制点的管理:在操作人员上岗前,施工员、技术员做好交底及记录,在明确工艺要求、质量要求、操作要求的基础上方能上岗。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由有关技术人员指导后,操作人员方可继续施工。

3.3质量通病的防治:在施工前针对质量通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防治措施,施工时由技质部长对专业项目部、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点监控,降低质量通病发生概率。

3.4工程成品保护:成品部位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可能会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和拖延工期。加强成品保护,应加强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4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头脑风暴,鼓励员工组成QC活动小组,积思广益,提高工程质量,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将新技术新工艺申请专利、创新成果等。

3.5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还包括: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材料控制、机械设备控制、计量控制、特殊过程控制等。

4定期开展质量大检查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要求,每季度公司各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大检查;每周项目经理部对专业项目部进行质量大检查;专业项目部对施工队伍质量进行旁站监管;专职质量检查员要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日常巡检,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实施旁站监督,项目经理部坚持日常巡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4.1关键工序的控制:施工中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结构焊接、设备安装、电气调试。

4.2隐蔽工程的控制:隐蔽工程必须由技质部部长组织验收,填写隐蔽记录,由业主、监理方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3材料控制:选定公司认定的合格供货商,严把采购关、入库关、出库关、检验试验关和计量关。

4.4机械设备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量,选用合适的、经济的机械设备,所有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特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行业、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工业投资项目(含内外资,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建立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协调工作小组,联审协调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审办),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市联审办由与工业投资项目密切相关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联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重大项目的决策。

第四条符合审查范围内的项目,业主在申请项目报批、核准或备案时,应提交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三)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四)能耗指标主要包括年综合能耗、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工艺)单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艺)单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对比分析等;

(五)排污指标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防治措施和总量控制方案等;

(六)项目主要工艺设备的能效指标,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减排先进工艺、技术及效果分析。

第五条项目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及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用能总量、能源结构是否合理;项目能效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情况。

第六条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耗水在15万吨及以上的项目,应当对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专篇进行评估。

评估意见应对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能耗指标和排污总量控制水平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包含采用的标准和数据是否正确、主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比较等内容。

第七条各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认真甄别项目,对需要提交节能减排专篇的项目,应在受理项目的同时,将项目资料转报市联审办。市联审办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联审,出具联审意见;对需要评估的项目,市联审办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如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项目,市联审办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内;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提交市联审协调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市联审办不向项目业主收取项目评估和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各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对未按规定取得市联审办出具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审查批准意见的项目,不予报批、核准或备案。对擅自投资建设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经批准(备案)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节能技术方案、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重大内容的,项目业主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办理有关变更报批核准备案时,提交变更后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通过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审查。

第十条项目业主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理用能和污染防治及排污总量控制专篇所提出的合理用能和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专篇要求进行设计。

项目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合理用能和污染防治设计文件,降低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标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不予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合理用能和环保竣工验收等专项记录。

第十一条各级节能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对项目的节能措施、能耗指标、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等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未按节能减排标准和规范建设、设计的项目,有权责令项目业主、设计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追究项目业主或设计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承担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评估的机构,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致使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评估意见失实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在审查过程中、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国家、省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新规定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范文6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司建设项目工作的规范性,完善、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扩大企业规模,增加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

1.本办法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2.本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项目鉴定、专利申请、项目变更、移交方面的基本内容和管理细则。

第三条项目建设的内容

项目建设是指新上项目或在已有生产、辅助设备、设施基础上,对原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扩充性建设或大规模改造,因而增加产品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调性、满足环保要求的项目以及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停产(建)复建项目。

第四条条件和原则

1.建设项目以工艺、设备安全、先进、环保为基础,须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才能建设新项目。

3.加强工程管理,控制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4.对建设项目,从可研、立项、招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评价到决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单位职责

1.经办人:为项目建设的主体,负责《建设项目建议书》(附件1)的编制;负责组织拟订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进度计划表、项目采购计划表等;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以确保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全面组织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验收和正常生产所需的资料和证照等,做好项目开工前期政审批手续。

2.部门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论证、前期审批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3.公司副总经理:对项目的可研、论证、评估、规划、立项等做出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设过程进行跟踪和服务。

4.财务负责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资金预算或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准备和支付工作,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并负责将竣工验收项目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根据自身职能参与项目论证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5.总经理:参与项目建设的论证工作,对项目的审批做出批示。

6.董事长:决定项目最终是否立项。

7.生产经营部:组织各部室人员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协调或外聘。

第六条项目申报工作流程简图

经办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各副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注意事项

1.批复后,经办人负责组织成立项目建设小组,明确小组组织架构,任命项目负责人等小组成员,并拟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进度计划表、项目采购计划表等工作,项目小组成立的文件需经综合管理部备案。

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进度计划表、项目采购计划表等应及时报小组成员部门备案,以便各部门协调、配合项目的实施。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请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小组应及时报批。

4.项目建设应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表组织项目的实施,公司所属各单位有责任配合项目建设小组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5.建设项目的各类费用支出均应单独统计汇总,由财务部门按预算进行控制,在各类财务结算、项目总结中应反映实际开支。

第八条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小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当具备验收条件应及时由项目建设小组拟制《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附验收材料,报生产经营部初审。

2.生产经营部接到《项目验收申请表》后,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首先对项目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如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制定验收计划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如不符合验收条件,提出书面意见,项目建设小组改进后重新申报。

3.项目验收完成后,生产经营部按公司和项目要求形成验收文件,并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八条专利申请

1.对需要申请专利的项目,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有配合生产经营部申请专利工作的义务。

第九条项目变更

1.项目变更是指项目建设内容的增加或减少,技术、设备、工艺、材料等方面的修改,项目的终止、项目小组成员的调整等。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市场、技术、资金、人力等原因,需对项目进行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小组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项目审批OA流程重新报批。

第十条项目移交

1.建设项目竣工、试用、符合鉴定要求后应移交项目使用单位经营。

2.移交工作由生产经营部主持,参加项目审批的单位参加并会签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单位文件。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2. 渤海水产、金水源水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项目实施,总公司仅作报备管理。项目结束后相关工作文件提供复印件至综合管理部。

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建议书

附件2. 项目验收申请表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附件1

建设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建议书目录

一、项目名称、地点和单位

二、建设原因

三、市场预测

四、建设方案

五、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六、项目预算

七、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八、风险分析

九、进度安排

十、结论与建议

附件:

(一)项目相关图纸(草图)

(二)项目立项依据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公司相关会议纪要、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调研报告等),工艺装备技术调研报告,项目论证与评审会议纪要等。

附件2

项目验收申请表

验收申请单位: 年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备注

建设单位

主要协助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原预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项目建设内容

验收申请人:

项目建设总结评价

经济效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