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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论文范文1
1.1施工现场空间受限
由于市政道路建设往往处于居民生活区,人口密度大,人流集中,造成人流控制难,道路封闭难以有效实施。同时,这些地区由于生活设施配备完善,如水、煤、电、热、电信和地下排污管道等分布密集,使得施工现场空间更加狭小、拥挤,不但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增加了管理难度,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1.2工期要求严格
市政工程施工中,为了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往往对工期提出严格规定,所有工程进度只能提前完工,不得延期,这就使得施工单位必须加班加点,周密安排工程施工计划,增加了工程质量控制风险。
1.3施工现场基础设施布局复杂
在道路施工中经常会遇到诸如光缆、供热管、水管、煤气管、电线、电信线路等位置不明状况,为了避免损坏这些保障人们生活质量的基础设施,施工单位需在施工前、中、后期进行分析现场,科学安排施工,这也会对道路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产生消极影响。
1.4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影响
在道路施工中,经常会出现地下水位高,土质差等地质状况,需要施工单位采用有效措施,排除障碍,安全施工,使得工程质量的控制难度增大。
2工程建设材料质量的控制
道路工程质量控制首先要从工程建设材料抓起,这是保证质量的关键一环。工程材料性能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道路的性能质量和使用寿命。由于施工中各种建材来源变化较大,建材种类和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砂、石来源更是变化频繁,对其质量控制就会有一定困难。这就要求施工现场监管工程师严把材料检验关,对来往建材进行检查、抽样检测和复试。对施工单位独立采购的建材(砂、石料、水泥、钢铁材料),须提供“三证”,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对其抽样检验,严把质量关。监管工程师必须要把好材料检验关,加强对材料来源的验证,抽样检测工作,确保建设材料进厂时的质量和性能,为整个工程质量控制把好第一道关。
3加强施工过程的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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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结束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同时了解工程的预计使用寿命和维修周期,并且对施工适当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补救,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和改进。检测活动的主要根据是堤防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在检测当中第一步是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实施检查,并且确定检测结果,检测合格后将检测报告和设计文件以及相关合同送检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2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
2.1勘察布置问题
造成堤防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问题是在施工前期的勘查布置过程存在很多漏洞。一般来说地质勘查是要测得相关的数据材料,一般的侧屈方法是钻探、取样和试验等多种方法。地质勘探在整个工程的建筑当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它关乎整个工程的基础,勘探细致得到的数据信息准确全面,能够得出更为精确的理论基础。但是很多单位把建筑施工作为工作重点,而忽略了建筑初期的勘查工作,这就给施工工程质量不过关埋下了伏笔。所以,对勘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勘查过程不认真仔细,急于追求测绘速度,结果导致了结论失当,为工程建筑埋下安全隐患。
2.2取样和试验问题
在地质勘查工作当中取样和试验是勘查的主体过程,取样是否是目标样品决定了试验是否有意义,试验过程是否符合标准决定了数据的准确性。数据是设计参考的主要依据,所以从根源上说取样和试验决定了设计的合理性。这里涉及到的试验主要有与扰动砂砾相关的一些列试验和与原状土相关的一些试验。传统当中都把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作为整个工程的主体,对两者的重视程度非常高,所以对于初期的准备工作常常承包出去。然而,承包勘查工作的队伍不都是非常专业的,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都是参差不齐的,这就对勘测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另外,勘测队伍受雇于人,所勘测的数据并非己用,也使得勘查人员在工作当中的操作不完全符合操作规程不顾及地质勘测的相关要求。例如,取样时样品中掺有浮土,对取样封存不及时等等。此外,勘测队伍只负责勘测工作,与工作质量相比工作速度对其收入的影响更大,这也是承包相关勘查工作质量不尽人意的原因之一。
3堤防施工质量检测要点和检测评价指标
3.1质量检测要点
3.1.1堤身填筑质量检测要点。地方工程具有和其他建筑工程一样的普遍特点,即施工覆盖的土地面积比较大,施工的工期非常长,所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用到的土料的质量有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对于要对其工程中填筑的质量进行检测,主要的检测内容是检测其现场干密度的实际情况,相关检测标准参考水利工程中的对应的检测细则。
3.1.2护坡工程的质量检测要点。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贯入法检测砂浆砌筑强度,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及厚度等。
3.2检测评价指标
对于堤身断面,依据《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堤顶高程的差应>0,堤顶宽≥-5cm,戗台宽差值≥-10cm。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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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处罚部门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工程质量行政处罚主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执法部门实施,大部分质量监督机构都没有直接的行政处罚权,只有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建议和委托执法的职能。有的新设开发区虽成立了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无行政执法的授权。另外,政出多门、相互重合、多头管理的情况比较严重,一直长期存在,质量监督、招投标、图审、资质审批、房产、规划等部门未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也未与工商、环保、消防、质监、电力等其他系统形成联动,无法合力对建筑市场形成有效监管。
1.2行政处罚依据不一致,处罚标准不合理一是各地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不统一,处罚裁量尺度不一致。据统计,全省有9个地市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2个地市主要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罚;2个地市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其他地市则依据地方出台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红头文件实施行政处罚。二是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标准太高,难以执行。如未办理质监手续要处以20~50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太大,给企业造成过大负担,执法人员往往不敢轻易处罚,即使实施了处罚,企业也难以落实。
1.3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够各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办案周期过长,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取证难、程序多、处罚难等种种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只督促其整改,而真正立案进行行政处罚的偏少,执法偏弱,执法力度还有待于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于提高。
1.4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部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部分工程不遵守建设程序,不组织隐蔽验收,压缩工程合理工期。尤其是开发区、新建城区及偏远乡镇等区域和部分政府重点项目存在上述问题较多。
1.5部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到位,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职;部分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对项目部的管理弱化,投入不足,造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行;部分监理企业未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普遍不足且流动性大,监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部分监理人员未熟练掌握标准规范,总监负责制、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
2下一步对策和建议
2.1统一裁量标准,积极形成部门联动一是建立统一的工程质量裁量标准,健全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简化执法处罚程序,加强地区间执法经验交流,推进各地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加强各部门间的有效联动。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完善质监机构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等部门的联动监管措施,积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快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实行奖优惩劣机制。使责任单位在任何一个地方发生违法行为,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资质审批和扩项都要受到制约,督促责任主体单位不敢违法。
2.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处罚力度一是加强监督人员执法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持证上岗,要求执法时必须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坚持2人以上执法,杜绝单独执法处罚,防止越权执法行为。三是建议推行质量违规行为“连坐”制。凡对同一小区同一工程下发两次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责令该小区全部工程停工整改;凡对同一施工企业在省内施工的项目累计下发三次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责令该企业在省内施工的全部工程均停工整改。
2.3深入落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继续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提高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继续抓好对人员的管理,将参建各方质量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并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到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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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三制”改革以后,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目前实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四级管理网络组成,即: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就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而言,笔者以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如果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虽然有质量管理体系但各质量管理体系之间不能有机结合,形不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运行,那么质量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谈。就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前提。
就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问题,笔者以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各质量管理层次必须根据各自质量管理权限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为目的,配备足额的质量管理人员,以免造成组织虽然建立,但无相应的工作人员,致使组织机构因人员不能到位而影响正常运转。(2)人员素质的保证。所配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能够真正担负起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3)管理制度的保证。人员到位,素质到位可以说具备了质量管理机构运转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否能够确保质量管理机构能够有效运转,尚需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以此来指导和约束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工作运作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正确性。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减少和避免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二、制定完善的技术保证措施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措施是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正确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技术保证,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质量管理工作的盲目性和不系统性的技术保证,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的运作程序、质量管理重点以及确保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等。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质量管理方案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制定,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重点的确定,要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实际,切实可行。二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具有相对较强可操作性,避免大话、空话,确保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性。三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周密细致,要涉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保修期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容易忽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质量管理方案贯彻整个建设过程。四是较低质量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方案必须经较高质量管理层次的管理机构认可,以确保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质量管理方案的相互协同性。
(2)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有效性。有关质量管理措施,笔者以为,主要是要致力于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查行为。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在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引进奖惩机制,将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包括质量指标奖、优质工程奖及一些必要的处罚决定等,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3)正确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准确运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能否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和准确运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关系质量管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设计意图不能正确理解或不能准确运用和把握质量管理规范,就会失去质量管理的基础与原则,质量控制就会偏离方向,发生根本性错误。就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设计意图,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高度重视图纸会审和图纸确认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吃深吃透,为合理进行项目划分和质量管理要点的确定奠定基础。二是建设实施期间要高度重视设计变更文件的处理,根据设计变更情况随时调整质量管理措施。就质量管理规范的准确运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在工程设计中对适用的技术规范一般均有明确的说明,其在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均与所提到的技术规范相符,应该作为建设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二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合理运用规范。“三制”改革以来,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越来越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相继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门规定等应运而生,而上述规范规定从编制的原则、编制的方法、编制的深度,编制的立场、编制的时间以及对工程建设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均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国标和行标在某些方面还有相矛盾的地方,这就为工程建设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正确运用和把握带来一定难度。这也是在质量管理中遇到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在运用规范方面,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同一时段内颁布实施的规范,应首先执行高级别的规范,尤其是当行标和国标发生冲突时应执行国家标准,部门规定与行业标准发生冲突时应执行行标。二是从颁布实施的时间上看,同一级别的规范规定,颁布实施较早的要服从颁布实施较晚的。因为最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定大多是在以往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吸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修编而成的,应该对工程建设实际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适应性。三是从规范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讲,较高级别的规范一般原则性较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进行控制,相应的其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而级别较低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则相对较强,因此笔者认为:在两规范没有原则冲突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易使用级别相对较低的规范。
(4)配足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仪器设备,并要随时注意对仪器状况的控制,以确保各种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是评价施工质量的物质基础,是人们赖于检查施工质量的必不可缺少的工具,高质量的检测仪器,能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质量数据,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原因,进而提出正确的修正措施,以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相反,检测仪器不准,施工质量就无法得到控制,更谈不上质量保证。为避免因质量检测仪器缺陷而导致施工质量控制偏差,一是参建各方必须具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检测仪器,具备平行检验、检测的能力。参建各方要依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配备独立的质量检测、检验仪器,保证检测手段的独立性,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参加各方在检测工、器具上不能相互依赖。二是在质量检验、检测仪器的配备数量上必须满足质量检测的需要。同时,必须根据所检测工程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检验、检测仪器,不能以相近和类似的检测仪器代替。三是必须确保检测工、器具的完好性,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就要求参建各方在使用前必须由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效验和率定。同时施工期间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效验和率定,确保检测工、器具的保证率。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率。从检测仪器、检测手段、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等诸多方面,力求实现最大程度的现代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率。
三、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思想保证。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和各项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但确保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在整个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第一位的,是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和技术保证措施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是确保质量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思想保证。就如何保证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笔者以为有如下几点:一是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从主观意识上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并愿意为搞好质量管理而努力。二是加强现场意识教育,借助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加强质量意识的现场教育,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教育,形成“敢为人先”的质量管理氛围。
四、质量管理过程中应重点抓好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关系
现行的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有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四个质量管理层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但是由于管理层次、管理任务、管理责任的不同,决定了在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的角度及实际运作上又有所不同。因此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就必须处理好各质量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相互关联性,避免出现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丧失各管理层次之间有效的制约和约束机制。二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各管理层次之间的相对独立性。要确保各管理体系真正能够独立运行,尤其是较高的管理层次,不得随意干涉较低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行为。各质量管理体系一定要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权限,准确定位各自的管理行为,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避免造成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职责不清,运行不畅。同时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不得相互依赖和相互“替代”,包括质量检测频度、质量检测仪器的配备和使用均要确保其完全的独立性。
(2)要高度重视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
一是重视项目划分的合理性。项目划分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龙头”,是全过程质量管理的主线,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其合理性。项目划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施工组织来确定,并报经质量监督部门认可;二是注重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管理。缺陷责任期,也叫保修期,是自竣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阶段,狭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工程试运转阶段,在此阶段,有些内在的、较隐蔽的质量问题,通过试运转,有可能较明显地暴露出来,形成新的质量缺陷,因此应加强这一阶段的质量控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这一阶段的质量管理,必须引起重视。这一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①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问题,查清责任,责令其限期处理。②对各种质量缺陷的修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修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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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床低层施工
首先要清除干净路床填筑区域内部的树木、树枝、垃圾和浅地表面下的草皮、表土等杂物,再选用良好的土体进行分层建筑,并用压路机辗压密实;其次,若基床存在坡度,且坡度较小时,可以直接对其进行预压后,再进行土体的分层填筑施工,同时要对基床底部的松土先进行翻松,并用静载压路机进行压实;最后,在进行基床的填筑施工时,填筑的土体的含水量以及土体颗粒要与周围的土体相差不大,且满足路基填土施工的基本要求。
2路基压实施工
在路桥路基压实施工以前,需要考虑路基压实的以下注意事项:第一,路基压实阶段,路基的压实度要求与分层摊铺土层的厚度,这些直接决定着采取何种类型的压实机械;第二,路基土壤中含水率、土质类型;第三,路基压实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措施。在正式的路桥路基压实施工以前,可以参照公路路基压实,先进行做路基压实试验段,以取得路基压实施工相关的技术参数。其主要的技术参数有:路基预沉量值;合理选用压实机具,在选用压实机具时应根据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与压实工期等;按照路基压实度的要求,确定压实遍数;确定路基宽度内每层的虚铺厚度;根据土的类型、湿度、设备及场地条件,选择压实方式。在路桥路基压实施工时,若采用自卸式汽车运送填筑材料的,需要运送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根据现场摊铺、辗压的速度合理进行卸料,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正常进行;填筑材料摊铺在路基上后,需要对其进行整平,一般2~3次即可;在路基的分层摊铺压实时,应使一层填土覆盖全部铺设面积以后,才可以进行压实施工。在分层压实时,以每层松铺土20cm的厚度,然后进行充分的压实。并且在路基的压实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顺序:首先卸土、平土、洒水、晾晒;然后压路机碾压;最后进行路桥路基压实度检测。
二路桥施工中对软土地基处理办法
路桥路基过湿土处理施工技术的机理主要有:土的置换、改良以及补强等。土的置换是指以性能优良的填土换掉原来不满足要求的路基土,提高路基的承载能力;土的改良则是采用一系列手段,从而增加路基土的密度,或者使路基基础土的固结,增强路基的承载能力;土的补强是借助外界其他物质对路桥路基的土体进行有效的约束,以提高路基土体的抗剪性能。
(1)掺加白灰法。针对路桥路基过湿的土体可以采用掺加白灰,白灰可以吸收土体中的水分,且可以对土体起到一定程度的固结作用,以此来改善过湿土体承载性能。
(2)换填土层法。其主要是指在路桥路基处对原来承载能力较低的过湿土体体进行置换,以进行挖除路基一定深度范围的湿软土层为主要方式,然后换填成强度较大、稳定性较大的土体填料,比如颗粒均匀的砂、碎石、素土、矿渣灰土等,也可以在这些填料中添加适量稳定土,以最大限度增强路基的稳定性。
(3)重锤夯实法。主要是采用由钢筋混凝土按照一定的规格制成的圆锥体,将其提起锤击过湿路基,对路基产生明显的压实效果,增大路基的密实度,达到了路基加固的目的。
(4)机械碾压法。此方法主要利用机械辗压机对路基进行充分的辗压,直到达到道路路基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在路基基础的压实过程中,要确保填土的压实度达到规范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并且在路基的压实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顺序:首先卸土、平土、洒水、晾晒;然后辗压机碾压;最后进行压实度检测。
三路桥的软土地基处理质量控制
1选择合适
路桥的路基填料不同类项的土壤在同一压实机械作用下,压实度与压实的次数和松铺厚度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在路基填土施工时,应选用最佳类别的土壤作为填料。对于集料的选取主要有以下几点:骨料的级配以及二灰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方面。由笔者多年的施工经验可知,传统的连续级配颗粒偏小,在实际工程施工时应该增加粗骨料的配合百分比,同时应减少胶结材料的使用,减少填料的收缩。此外,进行拌合时配水量试验,确保拌合物具有最优的性能,还要注意运输时间的控制,确保能及时对拌合物进行压实。
2提高路桥路基的压实度
在路基的压实施工过程中,在分层填土时,应使一层填土覆盖全部铺设面积以后,才可以进行压实施工。在分层压实时,以每层松铺土15cm的厚度,然后进行充分的压实。并且在路堤的压实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顺序:首先卸土、平土、洒水凉晒;然后压路机碾压;最后进行压实度检测。同时,在施工时采用机械进行现场搅拌避免粗细骨料的离析窝现象,保证压实质量。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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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前质量控制
1.1核对资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与中标文件相符,核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1.2进场检测,严把工程质量关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监理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首先要认真核对其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证件不全的不准进场。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于准予进场的原材料和设备,要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检查,以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
1.3技术交底,熟悉工程质量要求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进行详细的会审,审图后现场监理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图结构特点、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重要部位及特殊工程的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对于特殊部位和隐蔽工程,交底时要重点强调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要求交底的内容简明扼要、全面规范、可操作性强。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存档。
1.4审定文件,规范现场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质量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工作,是形成水利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
2.1优化工艺,完善工序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要协助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包括设立质量控制点、三检制,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工艺过程质量。
2.2提前预控,实现全面质量控制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进行动态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2.3审查签证,规范监理质量控制
对于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证。
2.4建立日志,实行动态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和影响因素的分析,适时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有关质量动态,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3事后质量控制
3.1依据规范,审核竣工技术资料项目监理部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3.2检查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次
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评定,合格后予以签证,同时确定工程质量等次。
3.3审查报告,整编资料归档管理
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评价工程项目质量状况及水平,同时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归档。
二、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方法有:质量见证、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采用质量控制的具体方式。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的试验法。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技术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消除因技术因素造成工程质量的问题。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强化三检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提高工程质量合格率。
1旁站检查,避免质量问题
旁站检查是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的主要形式,是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施工进行的现场监督和检查,注重质量事故苗头,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根据工程施工难度、复杂性及稳定程度,可采用全过程旁站、阶段旁站两种方式。
2测量控制,满足质量指标
测量是对建筑物的几何尺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进行施工放样,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样及高程控制测量进行核查,对工程的几何尺寸、高程、坡度等质量指标,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验收,满足质量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程序。
3试验检验,提高内在品质
试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内在质量的主要依据。所有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均必须进行材料试验和设备检验,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4下发指令,反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