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论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产品质量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产品质量论文

产品质量论文范文1

关键词:通信产品;生命周期;质量检测;作用

1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测方法分析

通信产品的质量会对网络服务质量造成一定影响,而这也体现出对通信产品实施质量控制的重要性。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涉及多个环节,如通信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等,而对于通信产品的质量控制,也应从通信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考虑。网络服务的提供涉及技术研发、服务网络搭建等多个环节,而各个环节都会涉及到对通信产品的使用。因此,为了保证网络服务质量,可根据实施时间,将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控制。其中,通信产品实施的事前质量控制主要是为了预防通信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事中质量控制与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并采取适宜的措施对通信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以便更好地保障网络服务质量。从目前通信产品的质量检测来看,通信运营商对于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测主要依靠多种检测方法来实现,如报名检测、飞行检测、到货检测等。其中,报名检测是指在对通信产品进行采购的时候,应要求通信产品供应商根据招标技术方案的相关要求,对通信产品进行送样检测,以便于对通信产品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为通信产品的选购做铺垫。飞行检测属于跟踪监测的范畴,是指在通信产品供应商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到货检测又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到货快速自检与到货第三方检测。前一种方法是依靠通信运营商自有的检测设备及人员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而后一种方法则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两种方法各有优势。

2在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中实施质量检测的有效策略

2.1事前质量控制。事前质量控制是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检测的一个重要环节,属于前期的预防措施。对于通信产品的事前质量控制,报名检测方法更加适宜。在通信产品采购阶段,基于报名检测方法的使用,要求供应商对通信产品进行送样检测,排除对质量不达标通信产品的采购,以便确保所采购通信产品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提升通信运营商的服务水平。基于报名检测方法的实施,通信运营商可从检测数据、生产技术的规范性等方面对比通信产品的质量,从而了解不同厂家所生产通信产品的优势所在。通信产品供应商也可在报名检测过程中了解自家产品存在的问题,并对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进行修正,以便为通信产品生产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例如,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的质量控制。因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的生产,在螺旋筋直径、间距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不同厂家在生产该电杆时都会形成各自的技术标准,这也导致不同厂家所生产的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内部的部分元件的尺寸、性能有很大差异。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实施报名检测,可帮助通信运营商更快、更准确的选出符合通信运营所需的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有利于保障网络服务质量。2.2事中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是针对通信产品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而较常使用的质量检测方法包括到货检测与飞行检测,有利于实现对通信产品质量的有效控制。对于到货检测方法的实施,根据对通信产品的实际需求,可分别选用到货快速自检或到货第三方检测。如果通信运营商想要控制运营成本,则可采用到货快速自检,通过利用自有检测体系及相关人员、设备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这种检测方法更具经济性、便捷性。如果对通信产品质量的要求比较高,则可选用到货第三方检测,选择更具权威性且设备更加齐全、检测人员更加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比如检测某个周期内通信产品的质量波动等。2.3事后质量控制。通信产品的种类比较多,如器件类等,而部分特殊通信产品在事前控制阶段检测出质量问题的几率相对较低,导致采购人员无法及时发现这类通信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然而,当通信产品在使用后,这类产品的性能会出现大幅度降低,导致网络服务质量受到影响。针对这类通信产品,可依靠在网监测等事后检测方法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以便保证网络服务的质量。通信运营商为了更有效的降低检测成本,对于通信产品在网运行检测的实施,往往是依靠自检方式来完成,即通信运营商依靠自有的检测体系及人员、设备对通信产品的质量实施在网运行检测。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保障服务网络的运行,提升网络服务质量,通信运营商应加强对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测,对多种质量检测方法进行慎重选择,全面控制通信产品的质量,以便为服务网络的运行提供保障,从而实现对通信运营商所具备在网服务能力的提升。

作者:张文强 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产品质量论文范文2

我国电子商务自2008年以来交易规模实现大幅度增长,2014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规模12.3万亿元[1]。网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但网购商品质量问题日益凸现。开展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尤为迫切。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11月成立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并于2014年1月又成立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杭州),加大了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督的力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其中的监督抽样方案十分重要,2015年1月下旬发生的淘宝网与国家工商总局的争议起因就是监督抽样的样本问题。电子商务产品与实体店商品或仓库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目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样方法却大多依循适用于实体店商品或仓库产品的监督抽样标准,一些监督的结果也难以令人信服。因此,研究电商产品监督抽样方法及其特点十分有意义。

2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文献及标准分析

国内学术界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状况已有许多探讨,但对于电商产品的质量监督研究较少。何云福从产品质量监管模式的角度,指出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取得、样品的确认以及后续处理等环节都与日常的监督抽查工作遇到的情况不同[3],并较多探讨了电商产品监督抽查模式,但未涉及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方案。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网络购物市场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等客观原因,鲜见国外学者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领域的研究文献。产品验收抽样检验是由使用方采取的一种质量控制手段,而监督抽样检验是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第三方机构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有一系列适用于质量监督特点的抽样检验标准。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准体系。但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仅颁布实施了1项标准,即GB/T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以下简称GB/T28863-2012)。GB/T28863-2012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程序是专门为对流通领域的商品实施质量监督而制定的,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属于流通领域,具有一定的共性,因而对电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时可根据条件采用GB/T28863-2012。GB/T28863-2012对适用对象、监督总体确定、复验程序等做了规定,但对样本量大小、计量或计数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判定方式、抽样点及抽样方式等并未明确。本文就风险控制、抽样点及抽样方案、监督质量特性及其不合格判定三个方面分析了GB/T28863-2012的特点(见表1)。

3电子商务产品抽样特点分析

由于网络购物情境不同于仓库或实体店,对于电子商务产品的监督抽查必定与仓库产品或实体店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所区别。本文对淘宝、京东、亚马逊、当当、唯品会等网购平台进行研究,发现这些网购平台的物流方式有显著的区别:淘宝一般由第三方快递公司运送;京东、亚马逊和当当既有自己的产品配送服务,也有第三方的快递公司服务;唯品会完全是自己的快递配送服务。也就是说,随着经营模式的不同,有的网购平台有自己的仓储,有的则没有,即网购平台与货物仓储属于两家不同的企业。有仓储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可按现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执行,两者无本质区别。现对独立、无法确定库存的电商产品抽样特点进行分析。通常在进行产品监督抽样时,要先判断批量大小,不同大小的批量采用不同的监督抽查标准来确定抽样方案及方式,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实体店为现场抽),并且执法人员、检验人员、销售者三方必须同时在场。网购平台与实体店的监督抽查差异就在于销售者(网上商家)不在场,抽样人员面对网上商家时,只能看到商家单方面呈现的店铺信息及产品介绍,难以考证一些信息的真实性,不能直观鲜明地了解样品基本情况,因而对于没有自营商品仓库的电商平台,只能通过下单购买来抽取样本。对于电子商务产品,抽检方还难以确定样本量、批量及总体量,比如遇到部分电子商务产品库存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部分电子商务产品下单购买时必须超过一定个数才进行配送等问题,因而通过检索抽样表形成抽样方案的方法不易实施,且抽检的样本量不可能很大,样本量过大会使购买费用增加,提高检验成本。此外,下单抽样后,产品通过快递进行配送的运输过程难以监控,产品待检测性质易受系统因素干扰,容易导致产品检测结果的失真。电商平台上的商家有多种类型(见表2),有的商家销售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或不同品牌的产品,没有自营品牌,此种类型商家占多数,类似于经销商;有的商家直接销售某个厂家生产的或某品牌产品,没有自营品牌;有的商家是某个生产企业或某品牌授权的官方网店,专门销售该厂家或该品牌的产品,产品品牌就是商家自营品牌,且一个电商平台的某品牌官方商家只有一个,类似于商。因而对于不同的网上商家,还需注意不同的抽样问题。对于第一种网上商家,同种类型的产品可能是多个厂家生产的,或者是多个品牌均有同种类型的产品,比如:同一外观的0.5mm黑色签字笔芯有大品牌,也有小品牌,甚至有无法直观获知品牌或厂家信息的,这类产品可能存在信息不全、伪信息等问题,容易出现大面积假冒伪劣现象,影响抽检人员对产品是否验收合格的判断,若执行监督检验,则很难追溯产品质量问题源头,也很难将监督抽检结果告知承担主要质量责任的一方。对于后两种网上商家,监督机构可以追溯到生产方,保证产品基本信息的信度,确保监督总体验收抽样合格,排除假冒伪劣产品干扰检测结果而影响监督总体真实质量水平等问题。同有自营仓库的电商平台一样,对于第三种网上商家(如官方旗舰店),具备自有、独立的库存,监督机构可以依循传统产品监督抽样检验程序。电商产品的抽样特点总结见表3。

4建议

产品质量论文范文3

1.1生产基地概况

农产品生产基地现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2个、省级14个、市级19个;有“三品”企业141家、基地131个、产品272个;有省市级名优农产品109个。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惠州市建立起市、县和镇三级检测中心,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为技术支撑,形成全市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直接对全市规模生产基地进行定量监测;县农产品质检中心、镇农检站以快速检测为主,对速测可疑样品及时送至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进行阳性确证。具体的生产基地农产品抽样方法、监测项目和方法、判断依据见表1。

2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2.1蔬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年对大约1000个蔬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从2011年监测26种农药残留逐步增至2013年监测38种农药残留,重点增加了氟虫腈、啶虫脒等农药残留项目。2011~2013年,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对市县两级100多个生产基地的蔬果样品进行抽检,总体合格率均达95%以上,合格率总体稳定、逐步趋好。从表2可看出,3年来,惠州市生产基地的蔬菜样品未出现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限用农药残留主要是氟虫腈、甲基异柳磷,2011年、2012年、2013年两种不合格农药分别占超标限用农药的34.4%、76.0%和62.5%。2011年未监测氟虫腈,2012年和2013年氟虫腈的超标率分别为2.13%和0.11%;氟虫腈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氟虫腈常被掺混在普通农药中被售卖,基地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甲基异柳磷的超标率分别为0.11%、0.12%和0.44%,偶尔出现使用甲基异柳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甲基异柳磷的施用效果较好,基地工人习惯使用甲基异柳磷而对其限用情况未引起高度重视。生产基地蔬菜样品中的非禁限用农药残留主要是毒死蜱和啶虫脒超标,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两种超标农药残留分别占非禁限用农药残留的88.4%、88.7%和100.0%,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基地人员采摘蔬菜时未注意毒死蜱、啶虫脒的安全间隔期;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毒死蜱的超标率分别为3.08%、1.30%和1.32%,总体处于下降趋势;2011年、2012年啶虫脒的超标率分别为1.06%、0.59%,逐年降低,2013年未出现啶虫脒超标。2011年3个水果超标样品均来自于草莓中氧化乐果、敌敌畏残留超标。2012年1个水果超标样品来自于草莓中敌敌畏残留超标。其他水果样品的合格率均达到100%。生产基地的水果样品总体合格率高于蔬菜样品。

2.2生产基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3年来,通过市、县两级抽取生产基地畜禽样品,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年对200多个养殖基地的畜禽样品进行监测,取得了一定成效。表3显示,3年来养猪场中猪尿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较高,均达到99.67%以上;个别偏远的临时猪场偶尔出现了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的现象。养猪场猪尿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逐年提高。养猪场中猪肝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达到100%,养鸡场中鸡肉、鸡蛋样品的磺胺及喹诺酮药物残留合格率均达100%,奶牛场中牛奶样品的三聚氰胺合格率达100%,保持稳定。

3结论

产品质量论文范文4

关键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问题及对策

随着消防产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需求量不断地增多,作用也显得越来越突出。同时,社会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从事消防产品行业的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监控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有些地方消防产品市场混乱,质量问题比较严重。本文从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分析了当前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对策建议。

一、当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监管不到位。目前,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主要依托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和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总体而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比较严格,申请、检验、认证过程比较规范,我国大部分消防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较高,生产企业在办理产品市场准入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企业在取得国家质量合格证书后,为了减少成本投入,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方式非法生产大量不符合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以廉价的方式投入市场。有的生产企业默许甚至纵容无证企业贴牌生产,从中取利,导致部分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只针对已办证的企业,对无证贴牌生产的企业无法有效监管。另外,从每年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产品抽查计划来看,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并不是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导致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盲区。(二)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相应地带动了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展,促使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如生产企业整售、定制,小门店代售,网购等。发达的物流配送系统,给消防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同时给流通领域的产品监管带来了困难。而消防产品的经销商、商则游离于正规生产企业和贴牌生产企业之间,根据市场需要选择产品,给产品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同样,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也不是各级工商部门的监管重点,工商部门对消防产品经销商、商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三)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管不到位。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许多消防产品用户在进货时不注意核实产品的法定手续和产品来源渠道,给劣质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使用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假冒伪劣的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当前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下,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产品监管力量非常薄弱,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没有专职的消防产品监督岗位,部分从事消防产品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面对复杂的消防产品业务知识和执法流程,有畏难情绪。导致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即使发现问题,也处理不到位。(四)消防产品的分段管理导致监管难度大。按照《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分别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这种分段监管模式,使消防产品案件办理往往需要多部门、跨区域协作,程序复杂,办案周期长,调查取证难,办案成本高,致使办案部门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有效打击。

二、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对策

产品质量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文章从国民经济核算的公共产品属性入手,认为国民经济核算作为核算手段和结果都是一种公共产品,并以GDP数据为例分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产品“缺陷”,即质量问题,最后讨论了把产品质量控制(TQC)理念引入到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中。

从20世纪50年代到1981年,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采用苏联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1992年开始,中国实施了以GDP作为核心指标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国际上通行的国民经济账户体系(SNA)作为改革目标。针对中国的GDP统计数据,在国内外的研究机构和学者中,有些认为中国官方统计的GDP数据偏高,有些则认为偏低。

本文主要从国民经济核算的公共产品属性人手,以GDP数据为例分析了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问题,最后讨论把产品质量控制(TQC)的理念引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中。

一、国民经济核算的公共产品属性

相对于私人产品,公共产品是因私人不愿意生产或无法生产而由政府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包括国防、公务员、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有两个显著的特性:一是非竞争性,二是非排他性。前者是指一个人对某种产品的消费不减少或不影响其他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若增加一个人消费,该公共产品的边际社会成本等于零。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即无法排除其他人从公共产品中获得利益,意味着消费者可能做一个“免费乘车者”,免费享用公共产品。

国民经济核算具有公共产品的两大属性,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而属于公共产品。同时,从使用范围上看,国民经济核算是世界性的或国家级的;从形态上看,国民经济核算又是一种非实物性的知识型、信息型的公共产品;从使用者数量上看,国民经济核算对使用者数量没有上限-1J。以上三点构成了国民经济核算作为公共产品的特殊性。邱东(2004)提出SNA本质上属于全球通用的制度性知识,属于全球公共品。

总之,从核算的制度、方法上讲,国民经济核算是一种手段性的公共产品,它为一国或一个地区经济的核算提供了基本的核算类别、方法、规则等。从核算的结果上讲,国民经济核算向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和研究机构提供了一系列的统计信息产品,如GDP及其增长率数据等。

就现状而言,作为公共产品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供给属于“政府生产”,即通过各级统计局来核算并提供国家和地方的核算数据;从公共产品的需求来看,一部分核算数据作为“最终产品”直接提供给社会公众,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于统计信息的需求,另一部分则提供给各级政府部门,服务于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种决策需求;从统计信息产品的所有权上看,GDP核算数据是政府利用纳税人的钱生产(调查、收集、整理、计算、分析)出来的信息,属于全体公民所有,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外,政府有义务向全体公民提供;从外部性理论上分析,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具有外部经济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当核算数据被准确、及时地提供时,它能够向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产生较大的社会收益;否则,会误导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造成全社会的损失。

二、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问题——以GDP为例

从MPS到SNA,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无论是统计的口径、方法,还是统计的质量都在不断改进之中。而统计体制上的欠缺与方法上的不足是国民经济核算质量问题的两大原因l3_。以经济核心指标GDP为例,其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GDP地区核算汇总数与国家核算数之间的统计误差

1.“生产法”下国家核算GDP与地方核算GDP

汇总数之间的差异

(1)GDP总量上的差异

表1地区GDPr-总数与国家核算数的差异表

表1给出了生产法下1998~2002年地区GDP汇总数与国家核算数【J之间的绝对差异和相对差异,在这5年中,GDP的地区汇总数都超过了国家核算数,无论是绝对差异还是相对差异,都有逐年扩大的趋势,1998年的差率是5.66%,超过了一般统计上允许的5%的差异,到了2002年,差率已经扩大到12.63%,是1998年的两倍多。

(2)GDP增长率上的差异

表2国家核算GDP增长率与地方

从表2可以发现,1999年生产法下国家核算的GDP增长率高于地区汇总的GDP增长率;在以后的连续三年中,国家核算的GDP增长率都低于地区汇总的GDP增长率两个百分点左右。

(3)GDP三大产业构成上的差异

从表3中可以发现:第一、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在地区核算数与国家核算数之间的差异逐年扩大,地区核算的第一、二产业占GDP比重小于国家核算的第一、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且差异也是逐年扩大,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地区核算数一直都高于国家核算数,且差异也是逐年扩大。

2.“支出法”下国家核算GDP与地方核算GDP汇总数之间的差异

(1)GDP总量上的差异

表4给出了支出法下1998年到2002年地区GDP汇总数与国家核算数之间的绝对差异和相对差异,在这5年中,GDP的地区汇总数都超过了国家核算数,且无论是绝对差异还是相对差异,都有逐年扩大的趋势,1998年的差率是4.64%,到了2002年,绝对差异达到了10376.58亿元,差率已经扩大到9.65%,是1998年的两倍多。。

(2)GDP增长率上的差异

在1999-2002年中,2001年的GDP增长率国家核算数略大于地区汇总数,1999、2000、2002年都是国家核算的GDP增长率低于地区汇总的GDP增长率1~2个百分点(详见表5)。

(3)GDP支出构成上的差异

表6列出了各项支出占GDP的比重在地区核算数和国家核算数之间的差异。可以发现净出口比重的差异并不大,但是最终消费比重的差异和资本形成总额比重的差异比较大,其中在最终消费比重上,地区核算数小于国家核算数,而在资本形成总额比重上,地区核算数大于国家核算数,其差异的程度从1998年以来有逐年减小的趋势。

(二)国家核算GDP“生产法”与“支出法”之间的统计误差

从表7中可以发现,在国家核算GDP的前提下,2000年用生产法核算的GDP高于用支出法核算的GDP,而在其它年份则是用生产法核算的GDP低于用支出法核算的GDP。从两种方法的差异程度上看,其有逐年扩大的趋势,从1998年的相差不到1个百分点扩大到了2002年的2.53个百分点。

(三)地方核算GDP“生产法”与“支出法”之间的统计误差

从表8可以看出:将全国各省的GDP汇总的前提下,GDP数据无论是用生产法核算还是用支出法核算,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大。

(四)对于我国GDP数据真实性的讨论

国内外学者一直都关注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真实性,作为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整体指标的GDP自然成了关注的焦点L5J。罗斯基认为:中国官方公布的1997~2001年的GDP增长率被普遍高估,每年平均高估2-3个百分点[6I。国内经济学家从自己的切身感受出发,认为中国统计数字有一定的水分。例如,1998年中国遭遇了百年难遇的大洪水,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但令人费解的是除了一个省以外,所有省份的农业产值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再者,由于中国官员政绩考核与激励方面的原因,人为统计造假时有发生,也增加了人们对中国官方GDP的数字的怀疑。任若恩(2002)针对罗斯基关于中国官方GDP的置疑进行了分析与评论,认为“罗斯基采用了错误的方法,错误地推算了中国的GDP”。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一枝独秀靠的是经济发展的支撑,而不是虚假数字。”吴敬琏在《人世后的中国经济》演讲时也明确表示:“海外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这些质疑并无太大根据。”另一方面,有学者从电力消耗或投资的一致性计算,认为国家统计局的GDP数据存在低报的可能。且从我国服务业增加值的统计上看,绝对水平的低估是服务业增加值估计中的最大问题。

三、产品质量控制下的国民经济核算

虽然国家统计部门为提高和改进核算质量,已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以GDP为核心的国民经济核算在我国仍存在着明显的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外,产品质量控制(TQC)的理念早已从最初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等有形产品扩展运用到包括统计数据在内的服务领域,瑞典、芬兰、挪威等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TQM)”项目,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机构,成为加强和改进数据质量的重要组织保障。国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有:

(一)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综合管理体系

在统一的组织框架下,对整个统计机构的数据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价,如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统计机构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数据质量评价和管理机制。

(二)建立单项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机制

对某一具体统计项目如国民核算、消费价格指数等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管理,如,美国的波斯金(BOSKIN)学术委员会,专门对美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美国商务部分析局定期评估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建立专门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机构,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美国的BOSKIN委员会,专f-IxCN费者物价指数(CPI)的准确程度进行评价。英国皇家统计学会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组,每年对官方统计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对外公布评估报告。加拿大是由国家审计总长负责统计局的数据质量评审工作。

(四)应用不同的方法开展质量评估和管理

产品质量论文范文6

为了实现装备产品的全面质量管理,应尽量避免将质量问题遗留到使用阶段,降低因质量归零处理而带来的巨额质量成本,所以必须将质量控制点前移至型号研制的设计开发阶段,实行产品研制全质量特性质量管理,坚持“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提高装备产品的作战能力和保障能力为目标,做到预防为主、早期投入和全程控制。

2、设计过程质量控制

为了实现产品的优质质量,加强设计和开发的控制是头等重要的工作。设计和开发的质量控制点有许多个方面,包括控制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和输出,开展六性设计、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设计更改、试验控制等工作,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控制技术状态更改。这些主要的质量控制点还可以扩展到更多的质量控制环节,进一步细化质量管理工作。

2.1确定设计输入、输出

设计输入要求是设计的依据,而设计输出是设计和开发过程的结果,提供了产品和有关过程的特性或规范,也是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的依据,所以我们要规范设计输入、输出的要求,建立基线。完整准确地确定设计要求,理解用户的需求,还要考虑用户的潜在要求。设计输入要求通常包括:用户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设计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应该对设计输入进行评审,与用户进行沟通,并通过会签等形式固定沟通的结果。对要求的更改应进行技术状态管理。设计输出的图样、文件、规范等是制造、安装和检验的输入,最终都应通过定型得到确认。

2.2将“六性”要求设计进产品中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需确定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要求,运用优化设计和“六性”专业工程实施设计和开发。依据研制总要求(研制任务书、技术协议)规定的“六性”要求来确定满足“六性”要求的计划和措施。“六性”工作计划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再质量计划中作出规定。具体管理要求可参照GJB450A等标准结合产品实际作出规定。

2.3设计评审

装备产品研制程序要求承制单位必须建立分级、分阶段的设计质量、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评审制度以及进行试制、试验前的准备状态检查。设计评审应纳入研制计划,未按规定要求完成设计评审,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与所评审阶段有关的职能代表都应参加该阶段设计和开发的评审活动。必要时进行“六性”以及元器件、原材料和计算机软件等专题评审,也可以与其他设计评审一起进行。为求设计评审有实效不走过场,首先要明确设计评审各方的责任:评审组织单位对人员、资料准备与提供、评审意见处理及追踪管理并运用PDCA过程改进方法不断改进和提高评审的有效性负责;评审组对评审意见结论建议的正确性负责;型号总师系统对总结报告、资料正确性、对意见和建议采纳与否的后果负责;质量部门对评审后的跟踪管理负责。

2.4设计和开发验证与确认

设计和开发验证是为了证实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是否满足输入的要刘剑聂磊黄婕婷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江西南昌330001求,设计和开发验证应按设计和开发策划的安排进行,一般在形成设计输出时进行。设计验证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多方式、迭代性的特点,设计验证的方法包括试验、演示、分析、评审、检验、仿真。承制单位应保存设计和开发验证的结果及由验证而采取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对于顾客要求控制的验证项目,应在相关文件中予以明确并通知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确认的目的是证实设计和开发产品满足规定的适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要求,设计和开发确认应按设计和开发策划的安排进行,只要可行,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设计和开发确认的方式可以包括对设计和开发的产品交付顾客试用及模拟试验等。承制单位应保存设计和开发确认结果及由确认而采取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2.5设计和开发更改控制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是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出的变更,包括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设计和开发的输出的变更。引起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原因很多,可能有产品要求的变更引起,也可能由适用于产品法规的变更引发,也可能由设计评审、验证、确认活动发现的问题或生产过程发现的设计问题等引发。所有设计和开发更改在正式实施前必须得到规定的批准人员的批准才可以实施更改,重要的设计更改如影响装备战术技术性能、结构、强度、通用性、互换性重要的接口、“六性”等,应参照GJB3206A-2010《技术状态管理》、GJB5235-2004《软件配置管理》等标准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确保符合论证充分、各方认可、试验验证、审批完备、落实到位的原则。承制单位应保持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有关记录,包括更改的申请、评审、验证、确认、审批的记录和更改的实施和标识的记录,设计更改应符合技术状态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

2.6试验控制

根据设计和开发输出的要求,试验前需编制试验大纲,明确试验的项目、内容、以及试验的程序、条件、手段和记录的要求,试验前的需做好准备状态检查。试验应按试验大纲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并严格执行试验设备的操作程序,确保试验条件和试验设备处于受控状态,并按规定要求做好记录。对试验过程发生的任何问题都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问题解决后才可继续试验。对任何超越试验程序的活动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批,试验过程的变更应征得顾客同意。对试验发现的故障和缺陷要运行产品故障报告和纠正措施系统,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进行试验验证,试验过程变更时应征得顾客的同意。对按试验大纲所收集的试验数据和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分析和处理,并对试验的结果进行评价。试验过程、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2.7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控制技术状态更改

技术状态管理是运用行政和技术手段,建立各种程序,对产品技术状态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管理。承制单位应实施技术状态管理,内容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技术状态审核。建立控制技术状态更改的制度,保证更改受到系统地评价、协调、批准及实施并把更改正确地反映在技术文件及更改控制文件内,跟踪产品技术状态的全部历史。通过严格控制更改,控制偏离许可、让步,保证文文相符、文实相符,保证技术资料完整、配套、协调,可以实现以最低的费用和最短的周期研制出满足质量要求的产品。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