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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1
一、建立完善街乡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
1、按照市统计局《关于修订区县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津统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修订《区街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工作,把“统计法制工作”内容列入《街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中,将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街乡统计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继续抓好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力时机,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企业法人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继续利用《今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掀起年度普法,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好街乡(功能区)的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动员各街乡(功能区)及区直综合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对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街乡及村居委会自行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增加统计普法经费投入,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取得成效。
5、认真落实统计普法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宣传制度。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把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内召开的统计年报会议和部署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的必讲内容,扎实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按照市统计局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执法保障
7、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执法保障。全年计划检查70家企事业单位,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将严格按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处理,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8、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市统计局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
四、搞好统计执法队伍培训、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2
种植业农情统计工作是加强种植业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和指导生产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重点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种植业农情统计工作,丰富和完善农情统计内容,统一规范工作程序,稳定农情统计队伍,切实提高种植业农情统计的信息化、专业化、制度化、系统化水平,构建更为科学、更为系统的种植业农情统计体系,更好地为新形势下管理农业生产服务。近日,我厅重新修订《*种植业农情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见附件1,电子版详见“*农业信息网”),现下发各地,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种植业农情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新报表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情统计是反映农业生产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渠道。近年来,及时准确的农情数据已成为正确判断农业和粮食生产形势,落实制定惠农政策,安排产业化、救灾等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农情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队伍建设,把农情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管领导主抓,专人具体负责。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局种植业科(股)负责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严格农情统计报送质量。各级农业部门要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把好上报数据的质量关。上报的农情统计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动态数据要有可比性,同一指标数据前后要衔接,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性,上报数据必须经局领导核准把关。灾情信息要及时反映,一般灾情半月一报,重大灾情务必做到随时上报。每年农作物种植和收获进度按要求即时上报。
三、加大农情调度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农情统计工作力度,加强主要作物、重点地区、关键农时的生产调度,根据《制度》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农情数据的采集和报送工作,按时完成农情统计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农业生产形势、农民种植意向以及市场行情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积极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做到内容属实,判断准确,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要主动与统计、水利、民政等部门沟通,核对相关数据,并及时反映其他部门掌握的情况。
四、完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情统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情统计工作更有效地进行,今年底,我厅将对农情统计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并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下年度农业生产有关项目和计算机设备。各级农业部门也应按照今年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农情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促进本地区农情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农情统计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我厅拟在6月下旬举办全区种植业农情统计工作人员培训班,时间另行通知。各地农情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务必于6月24日前报农牧厅信息中心(联系人:毛勇电话:0951-5043101)。
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3
一、考核对象及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检察院办公室的信息、提(议)案、督查、统计、档案、公文办理和政务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便于操作、激励创新原则。突出重点,简便易行。
三、考核方式
实行月评、半年考核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综合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工作由分院办公室实施。除信息工作外,其它工作采取倒扣分考核办法。
四、考核标准
(一)日常政务、上传下达工作
日常上传下达、通信联络畅通,文电处理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发生错漏、失误扣1分/次。不及时反馈交办事项办理结果扣1分,不按要求上报材料扣2分。政务接待不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1分。
(二)信息工作
及时、客观、真实地上报各类信息,实行累计加分制。按照《**检察分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
(三)提、议案工作
未按时办结的每件扣2分,未办理的每件扣5分。答复质量不高,受到批评的扣1分。
(四)督查督办工作
未按时办结的每件扣2分,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每件扣5分。未按程序办理的每件扣5分。反馈办理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2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5分。
(五)公文办理
公文形式规范、内容准确、程序规范、承办及时。出现形式不规范等差错一件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扣2分。
(六)档案工作
建立文件收发、登记、保管制度。设立文件档案专柜,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文件按时间、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并保留完整,便于查阅。未及时整理扣2分,不规范扣1分,出现重要档案丢失等问题扣5分。
(七)统计工作
按照分院2005年印发《检察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八)保密工作
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加强文件保密管理工作,按时、完整清退密级文件。出现保密事故一票否决。
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立功、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的,予以加分。受县级表彰的,加2分,地区级表彰的,加5分,自治区级表彰的,加10分,国家级表彰的,加15分。
本办法**检察分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4
根据《农业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则完善,对应泰州市农委的要求。对本系统农业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进行统一扎口规范、审查、核实、提供、公布本部门范围内的统计数字,确保了统计数据的质量。对上级各部门布置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服务业、农业生产综合、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等统计月报、定报、季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都能做到全面、准确、及时、规范,保质保量,并按要求形成书面分析材料进行报送。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案可查,井井有条。局的计划统计工作获得了泰州市农委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继续在四市两区中处于先进行列。年、年被泰州农委表彰为系统计划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二、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形势分析研究和职能工作情况调查。
经常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调查研究,按照泰州市农委、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局领导的要求。认真进行生产形势分析,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全市的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及时总结研究各阶段生产中的情况和问题,今年来主要是按季度开展了农业生产和经济形势的调研、预测、分析工作。提出建议,形成专门材料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并在上级各有关部门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情况调研总结等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按照泰州市农委及市政府和局领导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观光农业、休闲渔业、现代农业发展及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等五次专项农业调查和分析,并形成了专门材料、报表等进行了报送。
将上级各部门对局和局对各单位、乡镇的考核任务专门拟文进行了分类汇总,为了确保系统全年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明确。全年分三次对系统各项职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总并报局各位领导参考。
结合职能工作的开展,另外。还进行了系统农业招商引资、乡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调查分析,累计全年共组织进行农业生产调查十四次,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农业调查等任务指标。
三、认真做好规划、计划、政策意见制定等项工作
制订了年市农业重点工作及考核办法》以市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一是组织进行了年农业重点工作目标的调研。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乡镇农村经济工作百分考核,为促进系统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及相关专门人员对十五期间我市农业发展的成效进行了总结,二是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客观分析了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国家、省、市新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完成了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农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和办公室一起研究制定了年农业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意见。根据省委2号文件精神,三是根据局领导的安排。配合农工办完善了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的政策性意见。
虽然做了一点琐碎的事情,客观分析全年的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年,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室职能的
按照“编制计划,履行和发挥。切实可行;提供信息,准确可靠;农情调研,经常深入;事务管理,系统规范;为农服务,热情周到工作要求及服务承诺,从严要求,从现在做起,进一步加强学习,开拓创新,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改进和提高。
切实提高农业调查与研究的广度和结合度,一是多到农业生产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吃透上情,熟悉下情,克服就数据、材料分析情况的现象,充分发挥本科室为农业生产指导和决策提供服务的作用。
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5
一、政策落实情况
1、2020年3月21日,召开扩大会,学习贯彻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会上作了下步统计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自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统计工作机构、加快统计站建设、强化统计工作保障。
2、出台了企业统计员考核办法,分类制定补助标准,对规上工业企业报表人员给予每月100元补贴,其他专业的企业给予每月80元补贴,同时建立相应的处罚制度,对于不按时报表或者瞒报、漏报、虚报数据者扣除相应补贴,以提高企业报表人员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3、落实企业包靠责任制,对6家规模以上企业实行领导干部专人包靠,各包靠人指导好所包靠企业的数据上报工作,帮助企业分析找准上报的数据支撑,监督企业规范上报、杜绝代填代报和漏报、瞒报、虚报等违法行为。
二、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专职统计人员有2名,分别负责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工作。同时正在筹备加入更多的人员以壮大统计队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保障办公条件,确保统计工作做精做优。
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客观实际,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单位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6
一、总体目标
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20__年全县统计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解决目前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统计服务四个方面。
1、组织领导。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定。主要领导对统计工作和主要统计数据负总责,日常统计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日常统计工作经费列入乡镇、园区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对于普查、抽样调查等阶段性工作所需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确保统计工作和各项调查的顺利开展;把统计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统计基础工作。各园区、乡镇、相关部门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必须征求县统计局意见,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名录资料,及时维护更新本区域内基本单位名录资料,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县统计局;按时开展“三上企业”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部门、园区、乡镇、村及“三上”企业统计纸介质台帐和电子台帐;按照档案建设标准化要求,对有关统计公文、业务书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收集齐全、保存完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统计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根据上级组织开展的统计法制宣传周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切实组织好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开展依法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统计单位依法统计;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保持网络安全、畅通,开通统计内网,并正常运行。
3、统计调查和报表任务。做好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各类专项调查和一次性调查任务。负责规范好所辖单位联网直报统计调查行为,坚守“四条红线”,并保证企业“一套表”的直报率和直验率。各相关主管部门在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各项统计资料时,要确保数字质量,为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监测提供必要的统计数据。
4、统计服务。密切关注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对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监测,加强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并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调研分析,认真撰写和提供具有一定份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及分析文章;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工作开展落实、措施、效果等方面以及问题性、经验性的工作动态信息资料;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印发本地区经济社会主要统计资料,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息。
四、考核方法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各乡镇、园区及有关单位对照本考核主要内容逐项进行对照评价,并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在本年度12月中旬前报县统计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评先资格。
2、部门联评。县统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日常统计报表质量、工作配合程/!/度,按年度分单位提供考核评价情况。
3、领导小组讨论。县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单位自评和部门联评情况进行审核和讨论,并作出考核评价。
(三)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列入县目标办对各乡镇、园区、相关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分值,并作为评比统计系统基层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奖惩
1、年底从高分
到低分排前6名的单位作为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彰。2、年终评选优秀统计员10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