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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市建设系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自查自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是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并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全面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方法步骤
(一)责任分工
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各职能科室按照分工(见附表)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推进专项执法检查的深入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专项执法检查分企业自查自改、执法检查、迎接省市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把边查边改、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建章立制持续改进贯穿始终。
1、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6年1月)。对全县建设系统所有企业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要求各企业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针对本企业的实际安全管理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的标准、规范等进行全面仔细的自查并登记建档。各企业将自查自改问题和隐患整改台账于1月31日前上报县城乡建设局对口科室。
2、执法检查(2016年2月至3月)。我局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县建设系统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确保做到“五个一律”,既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3、迎接省、市执法检查(2016年3月至4月)。全力做好迎接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县建设系统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4、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5月至6月)。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在省、市执法检查结束后。集中汇总好的经验做法,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督促企业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2
出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活动分3个阶段,现就自查阶段工作
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
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
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
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
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
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
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
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00份,利用《简报》宣传动
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
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
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
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
,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强化督导整改、及时查处曝光。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执
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3、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三节两会”期间餐饮安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为整治重点,通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以良好的餐饮安全环境迎接“三节两会”期间的各方来宾。
二、行动内容
(一)在餐饮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处理。
(二)采取重点监督和覆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执法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做法,在辖区监管的基础上,市局将进入部分区、县(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地方政府,督促餐饮安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指导促进各餐饮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对不能马上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日程表,明确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不合格餐饮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局将深入各区、县(市)的餐饮企业,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分析全市餐饮市场现状,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比较集中和比较突出的问题,探索建立整体推进、分类管理的餐饮监管模式,特别是辖区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餐饮监管的新突破。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口号: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努力规范餐饮市场,确保百姓餐饮安全。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集中,专题专访和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宣传,在短时间形成新闻热点,促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三)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为载体,及时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面上工作总体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餐饮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分工
(一)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负责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3.统筹规划,制定验收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4.总结专项行动并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各区、县(市)政府。
(二)一分局
1.负责市管餐饮企业的检查;
2.负责巡查部分区、县(市)重点区域餐饮企业;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媒体宣传。
(三)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各区卫生局
1.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餐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2.负责本辖区餐饮企业的检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反馈报告。
(四)市局政策法规处
1.制定新闻宣传方案;
2.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联络媒体制作专访专题。
(五)市局办公室
1.负责汇总专项行动进展等情况,以信息快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各上级部门;
2.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迅速落实、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方案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既要与市局保持行动一致,又要体现工作特点。
(二)明确标准、自律先行。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餐饮企业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对百姓负责。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4
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江安委[20*]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凯旋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指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包括: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娱乐场所;“多合一”建筑等。
二、具体实施与方法步骤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要求,我街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时间:7月1日至7月20日)
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企业和社区,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督促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自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7月21日至8月10日)
各类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自身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边整边改,直到安全隐患消除,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并将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到街道的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促阶段:(时间:8月11日至8月20日)
从8月上旬开始,街道安监站将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的制定情况;企业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发生事故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地督促检查。
(四)迎接考核阶段:(时间:8月21日至9月10日)
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整理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资料,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台帐,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上级职能部门的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要按照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委、区政府提出“打造杭州中心区,构建和谐新*”战略目标出发,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几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持续开展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20日至9月30日止。其中:6月20日至7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为整改阶段;9月1日至30日为验收阶段。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四、检查方式、方法
1、企业自查。即日起,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矿山及尾矿库的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2、县安监局检查。县安监局对照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深入生产现场和查看管理资料等方式,按照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和尾矿库100%检查检查,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县安委办。
3、乡镇人民政府检查。按照县人民政府本次大检查总体要求,对所管辖非煤矿山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
,并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治理到位;按规定向县安委办报送材料。
4、县安委会督查。县安委会对安监局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听汇报、抽查矿山企业现场。
五、检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证照有效性情况、企业投资人和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本次大检查部署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制
定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分类检点内容。
1、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生产建设,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锤二次破碎,是否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是否存在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等
违规开采行为,边坡是否稳定,台阶高度、工作台阶坡面角、采矿最终边坡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运输道路坡度、临时排土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生产建设,采掘施工图纸及时填绘情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等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现场是否安全,矿山地表开采移动范围内建(构)筑
物是否实施搬迁,专职技术负责人制度落实情况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及使用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采空区及废弃矿井专项治理及防炮烟窒息中毒专项整治等。
3、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排尾或取砂,尾矿坝及排洪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尾矿筑坝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符合规定,防洪度汛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是否按规定建立了监测
监控系统,停用尾矿库安全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落实情况等。
4、职业病。严格落实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六查”措施(用人单位未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未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未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有机溶剂),重点是检查
粉尘危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本次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确
保安全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措施,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检查整改、验收。各责任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要依据检查实施方案、深入全面开展检查、立足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效果。非煤矿山企业深入、全面开展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安排整改,对企业技术力量不足的技术性要求高的设备、场所,要聘请专家帮助检查和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和整改的效果。县安监局以非煤矿山监管重点及安全隐患为重点,做到检查程序规范、检查
内容全面、检查记录和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对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并按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和跟踪销号,对不按规定整改并经验收合格而擅
自复产复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非煤矿矿山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期延期换证、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尾矿库)
,要依法查处,并采取责令停产、限期整改等强力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区,省局将予以通报、约谈,推动“打非治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责任制,保证隐患整改到位,按要求验收,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有效。检查结束,相关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注生命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整治和消除秋季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确保秋季施工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建设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土建在建工程、装饰工程等。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监理单位秋季施工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制定及监督情况;
3.施工单位秋季施工安全方案及起重设备、深基坑工程等专业性较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制定情况;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现场五小设施、食品质量及卫生;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火、防食物中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施工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督部门定期抽查方式进行。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活动有效开展,成立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秋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办公室主任由张壮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联系电话:
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应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秋季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秋季施工作为当前安全管理的重点,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和工作措施,对秋季施工项目彻底排查,不留死角。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秋季施工单位要成立秋季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秋季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并落实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严格检查,加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整改要落实到人;加强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和接受监督的“三自一监”制度执行,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隐患,要坚决停产整顿,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法,从严查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未认真落实秋季施工安全检查要求,秋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严重,对隐患拒不整改或因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各施工单位要将联合大检查组提出的事故隐患,以书面形式写出整改报告报市建设安全监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