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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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文1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核定,我县2007年-2010年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2.608万人(其中水质不达标0.68万人,水量、用水方便程度、水源保证率不达标1.928万人)。从2007年-2010年,用4年时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解决全县2.60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门的核定,我县分年实施计划为:

2007年解决1.1万人,2008年解决0.6万人,2009年解决0.5万人,2010年解决0.408万人。

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一)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供水模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取水、供水模式。应充分考虑所处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形式。在县城周边可依托县城现有自来水厂延伸管网;在人口居住较分散的山区,可采取引小型水库水、山泉水等形式,兴建简易小型自来水工程;对单一供水水源确实不足的地方,可考虑引提结合方式。切实做好水源的勘测论证工作,选择稳定可靠的供水水源。

(二)认真做好可研报告和各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在黟县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组农户,建档立卡。县水利部门根据已经市批复同意的我县《2007年-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分年度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工程实施方案。工程的施工设计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设计由县水利部门审批,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三、多方筹措项目资金,保障建设需要

(一)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补助资金45%,省级配套资金16.5%,市县地方配套资金38.5%。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多方筹措饮水安全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并切实落实到位。

(二)继续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农村供水市场。同时,各乡镇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投劳、以资抵劳、以劳折资,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和安装费,原则上应由用水户负担,对按规定可向群众收取的费用,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一)明确落实建设、管护责任主体。县、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由县水利部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管理人的身份进行建设管理。探索不同形式的管理模式,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同时,强化行业管理,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要经过县水利部门同意。

(二)加强工程建设的工作指导,做到把好“四关”。县水利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所有工程都要组建项目法人,明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并落实建后管理主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一要把好前期工作关。各年度项目的工程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要在科学确定饮水水源的前提下,按照技术可靠,造价合理,操作简便的要求,采用适宜的技术方案,每个工程都要建档、立卡、编号,明细到村和解决人数,实行名册管理。

二要把好建设关。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帐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时,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或专业技能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必须依据审批的设计方案进行,严格项目管理。

三要把好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关。控制“关口”前移,做到事前控制,主动控制,杜绝不合格工程产品的产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要把好工程验收关。工程验收按照项目经费下达批次进行。各年度建设项目应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的建设任务,12月上旬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成立即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验收。

(三)建管并重,完善运营机制。全面落实规划建卡、社会公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管理的模式,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要有用水户代表参与,切实维护用水户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明晰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水价机制,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用,实现良性循环。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有、自用;联户工程采取民主决策,受益户自愿组建供水协会,民主讨论制定管护制度,确定管护人员;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由物价、水利部门按成本核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

五、加强领导,密切部门协作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文2

一、主要目标

在现有条件基础上,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加大保障性民生工程投入,切实提升环境性民生水平,着力抓好基础性民生工程建设,力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出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妥善安排、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工作。

(二)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实行“四个倾斜”,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始终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和公共社会事业“四个倾斜”,切实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

(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民生工程可持续实施。既要尽力而为、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又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地推进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民生工程。

三、工作原则

为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2012年我区民生工程确定原则为:

(一)上行下效原则。凡是上级明确要求当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必须不折不扣落实,扎实有效推进。

(二)因地制宜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安排,对应好上级的项目,做到上行下效、不重不漏。

(三)实用实效原则。民生工程计划安排的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即能实施,原则上要求当年实施当年见效。

(四)动态调整原则。对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必须具备或者即将具备相关条件:一是项目须有上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依据;二是项目必须依法立项、完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审查,并已明确业主、建设方、运营方等主体;三是必须落实项目投资的筹措方式及来源。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待条件成熟后,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并启动实施。

四、项目内容

按照上述项目确定原则,2012年我区共梳理民生工程11大类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就业创业工程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和创业类民生工程共计10项。

具体项目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就业人数、提高城镇就业率;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强创业培训;扩大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规模;加强就业和技能培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人事劳动局

(二)社会保障工程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类民生工程共计4项。

具体项目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并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面。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人事劳动局

(三)社会救助工程

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社会救助类民生工程共计13项。

具体项目为:提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未参保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补助;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的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行全民遗体火化免费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力实施好城乡困难对象大病救助制度;加强法律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

(四)教育助学工程

全面做好教育助学工作,不断开创教育助学工作新局面。教育助学类民生工程共计7项。

具体项目为:对城乡义务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新建孺子学校(九年一贯制)、长胜学校(九年一贯制)、山湖学校(九年一贯制);积极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少年宫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社会发展局

(五)健康城市工程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工程。医疗卫生类民生工程共计10项。

具体项目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乡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全额保障补助经费;推进市第一医院(高新分院)、麻丘镇武溪分院门诊部和滁槎卫生院的建设,麻丘镇卫生院扩建改造,抓好艾溪湖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大力推进血防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做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补助;做好城乡0-6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及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做好孕前优生检查和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家庭绿色养老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继续实行免费婚检。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

(六)文化体育工程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丰富人民群众文体业余生活。文化体育类民生工程共计3项。

具体项目为:建设农家书屋;坚持开展送戏下乡、放映电影下乡等文化下乡活动;做好基层群众体育建设场所建设工作;抓好镇(处)文化站规范管理;完善村级老年活动中心文化设施。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社会发展局

(七)安居保障工程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安居保障类民生工程共计5项。

具体项目为: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全面开展城区农房普查登记;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孺子二路城市棚户区综合改造);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大建办、市政公用事业局

(八)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夯实城市发展基础。基础设施类民生工程6项。

具体项目为:大力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改造计划;兴建若干农村客运候车亭;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防洪圩堤除险加固工程;着力实施尤滁公路、尤氨公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硬化麻丘金凤冯家进村公路。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社会发展局、大建办

(九)城市管理提升工程

推进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管理类民生工程共计5项。

具体项目为:深入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市景观照明改造工程;继续实施“节点”建筑立面综合改造工程;开展店招整治及刮胡子洗脸工程;继续实施天网工程。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市政公用事业局、社会发展局

(十)生态环境工程

推进生态环境工程,助推绿色崛起。生态环境类民生工程共计3项。

具体项目为:打造“森林城乡、花园”精品工程;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清洁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社会发展局、市政公用事业局

(十一)其他民生工程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文3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识到立足法定职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和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推进职能到位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各股室、大队工作分工明确如下:公平消保股负责组织协调全系统落实“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工商部门牵头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串通招投标案件的查处;注册股负责指导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中违反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查处,以及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工作;市场合同股负责指导全系统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财物装备股负责指导全系统基建项目在立项、招投标、监理、验收、竣工决算等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行为的查纠和建设长效机制工作;检查大队负责查办涉及范围广、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工程建设领域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二、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要在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参与专项治理,服从统一安排和部署,又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各项职责。要认真按照规定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强化督查,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任务。“自查自纠”阶段,财务装备股对本部门____年以来基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检查办案机构要开展摸排案件线索工作,自查自纠和摸排线索情况于____年_月__日前分别上报市财务装备科、公平交易科;“强化监管”阶段,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执法的职能;“健全机制”阶段,要加强和规范本部门基建的监督管理,清理、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回头看”阶段,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拾遗补缺,做好迎接县、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督查、检查;“总结”阶段,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发掘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升工作思路。专项治理的阶段性和全面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工商局汇报。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文4

一、清理依据、目标和原则

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问题处理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清理内容:1、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和承接工程;2、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3、各县(市、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工程建设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将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不良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责任和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办)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如下:

(一)市建设局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三)市无线电管理局牵头负责无线电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的清理工作(重点是矿山、冶炼、化工石油、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项目);

四、时间安排

2012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动员部署等准备工作,并将方案报送至市专项治理办备案;

6月1日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排查,纠正处理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并于9月2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市专项治理办;

10月20日前,市专项治理办完成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清理的检查、总结和向省专项治理办报送阶段性情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扰乱正常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容易诱发腐败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迎接中央、省、市的抽查、检查准备工作。各级专项治理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检查不认真以及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县(市、区)和单位,要重点督办。市专项治理办将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力量开展重点督查。

(二)要严肃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应把核查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的有关情况作为这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重点。一是核查中标单位的原始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核实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二是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并查看相关人员的资质情况,核实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等;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规问题。不仅要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问题,更要清理纠正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同时要严肃处理行政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的问题。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围绕在我市建立一个依法建设、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这一中心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下移重心、落实责任,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均衡化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推动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和包靠重点

年市直在建工程包靠工作任务概括为“12345”。即:围绕一个目标,管好两级市场,实现三个转变,做到四个统一,抓好五项重点。“一个目标”就是规范市直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在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督导考核中前三名位次;“两级市场”就是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两级市场监管;“三个转变”就是转变工作作风、转变管理体制、转变监管模式;“四个统一”就是统一执法资源、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时间安排、统一处理处罚;“五个重点”就是落实包靠责任、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法定程序、抓好资质资格、强化清防措施。包靠重点如下:

(一)整合资源,分片包靠,责任到人。市建工处全面负责市直在建工程项目的包靠管理工作,市直在建工程项目以胜利街与潍州路为界,划分为四个片区,处市场管理科、企业管理科、施工技术科、装饰市场管理科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分别包靠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个片区,片区内的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包靠责任落实到人。包靠责任人要熟悉掌握所包项目参建各方市场行为情况,动态把握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随时解决或提报存在问题和不稳定隐患。

(二)强化合同管理,重点监控资金拨付。以合同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检查。合同签定执行市建设局《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签订统一使用建设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统一使用我市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示范文本(3月份制定实施)。严格查处未进场交易的合同、未通过主管部门鉴证的合同。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督促各方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包靠责任人要根据拨款情况及时采取协调、警告、约谈、上报处理建议等措施。

(三)加强程序监管,促进依法建设。严格基本建设法定程序,今后新开工程的施工图审、招标投标、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规费征缴、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各步程序要全部纳入依法监管范围,严格控制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上道程序未进行,不准进入下道程序,对于手续不全或未办手续擅自开工、资金落实不到位、民工工资无保证的项目要限期整改、直至完善并依法作出处理。

(四)严查资质资格,规范队伍管理。加强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从清理队伍、清查项目入手,对于资质等级低、市场信誉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外地建筑队伍要限制投标资格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对于超资质施工、资质挂靠、转手倒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地建筑队伍要限制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于违反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标后不靠施工现场的执业人员,要从警告、限制投标资格、吊销资格证书等方面做出处理处罚。

(五)狠抓清防,努力减少民工集访讨薪事件。要以防欠为重点,不断强化农民工工资清防措施,制定颁布劳务用工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实行劳务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手册、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等制度。注重创新包靠检查方式,扩大抽查深度、细度,采取座谈、约谈有关人员以及随时抽查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等方式,全面掌握项目管理实情。做到按月发放、足额发放、本人领取、现场公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

三、组织协调和考核奖惩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直在建工程包靠工作领导小组,马冰同志任组长,宋贤德、孙学明、张宝忠、王学进同志任副组长,房瑞尧、房孝建、丁士刚、安晓云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丁士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维政、王伟、高炬、马克同志为成员,负责市直在建工程包靠工作的协调、调度、统计、报表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直在建工程包靠工作领导小组在抓好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包靠管理的同时,要按市建设局的分工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东南、东北片区的督导工作,抓好市直、带好县市。市直各片区包靠组要坚持好月检查、季汇总制度,每月检查情况要按照局、处统一制定的表格汇总,于每月(季度)底前将本月(季)检查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包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迅速开展工作。各包靠组2月底前要结合各自区域内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搞好调查摸底,摸实、摸细、摸清、摸透,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做到一项目一台账、一工程一表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计划方案,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各组包靠计划和项目摸底情况形成表册和台帐,于2月28日前完成并上报。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范文6

城市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过程中始终存在安全和质量等事故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国家、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能。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区域内突发建设工程事故,由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其成员由区建交委、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民防办、区卫生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应急的原则、方式、步骤和救援力量的调用、协调等进行决策;协调与上级的关系等。

2.3.2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交委。主要职责是: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组织协调、信息渠道、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等作用。

2.3.3现场指挥部

根据建设工程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各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根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开设的现场指挥部,应接受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3.4相关成员单位和职责

(略)

3应急处置

3.1处置对象

本区域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火灾等原因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质量事故(不含水上工程事故和供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城市供应方面的事故)。

3.2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条块结合,各负其责;跟踪落实,稳妥善后。

3.3事故分级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建设工程事故分为四级,具体标准如下:

(1)Ⅰ级(特别重大)建设工程事故

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Ⅱ级(重大)建设工程事故

指造成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6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Ⅲ级(较大)建设工程事故

指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6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Ⅳ级(一般)建设工程事故

指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3.4信息报告

3.4.1有关部门、单位一旦发现建设工程事故,要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相关情况报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建交委、区安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视情况报相关专业救灾部门。

3.4.2区建交委、区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街道、镇或其他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

3.5先期处置

一旦发生建设工程事故,区建交委、区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

在处置过程中,区建交委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建设工程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3.6分级响应

(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建设工程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和Ⅲ级响应。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在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的同时,应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建交委启动市级应急指挥程序。

(2)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建设工程事故,启动Ⅳ级响应,由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单位、部门及其应急力量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为指挥抢险工作提供操作方案,并实施抢险救援、做好图文现场记录等工作,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3.7事故调查

应急处置结束后,区建交委会同区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建设工程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4事故预防和管理

4.1制定和健全预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的规章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强制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2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实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3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要加强对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坍塌等事故的监控,控制、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4.4加强对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上岗教育,整体提高建筑队伍的安全、质量和技术素质。

4.5区建交委负责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减少建设工程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开展事故预防的专业培训工作,适时开展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