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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范文1
关键词:社区经济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深入发展,社会转型和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单位”的社会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城市社区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社区经济方面的问题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此情况下,深入研究社区经济发展现状,对加快我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经济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行,社区经济才慢慢从城市社会福利性的区服务中分离出来,它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后才开始出现的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所以,对社区经济的研究,目前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然而,社区经济作为一种客观的经济活动早就存在,人们几乎每天都在接触它。对于社区经济的认识,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概括起来,目前国内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社区经济就是街居经济。因为,既然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单位是街道和居委会,那么,社区经济也就是街居经济。二是认为社区经济是指区域内所有经济活动的组合,凡是街道地区范围内的经济,都可以说是社区经济。三是把社区经济作广义上的理解,认为社区经济是社区各种经济因素及其活动的总称,包括社区经济管理系统(如工商、税务、金融、物价等)、社区经济部门(如区、街和居委会经济组织、工商业、各种服务行业等)、社区经济活动的项目以及社区经济的活动。
以上三种观点主要是从经济学角度、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界定社区经济的。它不仅抛弃了社会学中有关“社区”、“社区建设”的特定内涵,而且也割裂了社区经济与社区建设的密切关系,所以它们都存在不足之处。第一种观点只对社区经济中的“社区”作空间属性上的理解,而没有把社区经济的内涵表述完整。因为社区经济不只是包括街居经济,还包括其他成分;第二种观点则把社区经济的外延给扩大了,有无所不包之势;第三种观点更是穷尽经济之涵盖因素,把社区经济的范围扩大到了极致。由于这几种偏重于经济学意义上的界定都缺乏“社区建设”所拥有的社会学内涵,导致在解释社区经济时显得十分乏力。
那么,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或者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理解社区经济的内涵呢?本文认为,要界定社区经济,必须先了解“社区建设”的内涵。因为社区经济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建设的经济基础,社区经济正是针对社区建设的发展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社区建设”在社会学上具有特定的内涵,它主要“是指基层社区在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治安、务等各项事业与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因此,要完整、准确地理解社区经济的概念,就必须从要完整、准确地理解社区经济的概念,就必须从社会学角度来把握社区经济的几个基本特征。
1.地域性。社区经济首先必须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和社区界定范围之内。社区即地域性社会,地域性是社区经济的首要特征,超出了特定区域范围的经济活动就不能成为社区经济。社区经济的地域性不仅是指其经济主体分布在一定的地理位置上,而且其劳动力构成也具有一定的社区地域性特征,社区居民必须是社区经济的基本劳动力和主要技术的构成主体。
2.社会性。社会性是社区经济诸特征中最为突出的体现。社区虽然首先是指一种地域性社会,但除了具有地域性特征外,它还带有感情、特殊主义和集体主义取向。所以,社区经济不能像其他经济类型那样,一味地只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社区经济的社会性。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区经济不仅要讲究经济效益,而且更要讲究社会效益,这种社会效益是广泛而巨大的。如文化方面的有偿服务,不仅可以增强社区建设的后劲,而且可以促进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的普遍改善和基本素质的不断提高。
3.服务性。社区经济是为了社区建设而兴办的,其宗旨是为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全面发展服务。所以,并非在社区内的一切经济都是属于社区经济的范畴,这正是社区经济区别于其他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社区经济的服务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其构成来看,社区经济一般多以商业、生活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二是从其性质来看,社区经济的性质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其发展方针是“围绕服务办经济,办好经济促服务”。近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社区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和因地制宜、拾遗补缺的方针,积极发展综合服务事业,这已构成社区经济的主要方面,成为社区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4.多样性。社区经济的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内容的多样性。社区经济的内容丰富多彩,包括房地产、旅游、商业、餐饮、医疗保险、建筑安装、文化教育等产业。二是经济成分多样性。社区经济除了集体经济这个主导经济成分以外,还包括私营、个体、合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凡是立足于社区、服务于社区的一切经济成分都可看作是社区经济的一部分。三是经营方式的多样性。社区经济一般规模不大,但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它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随时调整经营方式,适应市场竞争,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社区经济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社区经济目前正处于实践摸索和理论探讨的阶段。在实践中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理论方面也有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毕竟起步比较晚。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面临着不容回避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1.资本不充足
(1)社区的纵向联系传统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在对社区街居实行襁褓般的束缚的同时,又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在这种体制下,社区缺乏积累社会资本的条件和动机。在计划经济转轨时期,产权制度改革后,社区内的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组织,社区居委会成为自治组织,互动合作关系。但目前有的地方的社区组织,无论思想和行为上都没有摆脱传统体制的影响,滞后于形势发展,习惯于依赖政府,过着“等、靠、要”的日子。面对重要战略机遇期,有些社区组织不是紧抓机遇,而是“瘸子打围坐着喊”,不行动,依赖政府获得“首长项目”以便取得财政保证。
(2)社区的横向关联程度低
城市社区经济发展,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节约交易成本,获得最大化利润。而从目前城市社区经济的现状看,长期以来倾向于和政府之间的纵向、封闭、传统的联系,而忽视跨社区和产业之间的交往与联系,产生了经济效益低的问题。
(3)社区资金短缺
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相当的水平。但对城市社区来说,资金短缺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奖金投向社区的数量毕竟太少。另一方面,社区自有财力较弱,城区财政仅能维持一般工资支出,是“吃饭”的财政,险些之外,无力担当投资发展经济的(下转109页)
(上接107页)任务,不能成为国有资金投向对象。一个地方的发展,不能光靠政府拔款,主要要靠自身的实力来支撑发展。我国城市社区经济恰恰是在自有财力上短缺。
2.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建设、管理社区的经验和对客观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以至于我们在着力发展社区经济时出现战略决策的失误,战略重点的失衡,产生了许多结构性的新的问题。如,以往在城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中,把发展重工业放在不恰当的位置,许多城市忽视轻工业,与此相适应,势必重视积累而轻视消费。重视经济增长速度而轻视经济效益,重视生产用品而轻视生活用品。受这种发展战略的影响,我们原先的一些社区经济的结构自然地有着“畸重畸轻”的痕迹。许多城市社区超越自身条件的许可范围而贪大而求全,忽视固有的优势而追求自成体系,忽视长期发展战略而追求短期效益,以至生产结构上比较失调。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和利用,生产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消费结构上供不应求,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技术结构上不能及时更新换代向高层次发展、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极不相称,体现不出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
3.管理不完善
我国城市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袭苏联纵向的集权式管理机制,虽然也有几次变革,但主要是在调整条条块块的管理权限上做文章,没有跳出以行政部门和行政方法管理企业的圈子,仍然是矛盾重重,根本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城市社区经济的管理也不外乎如此,其主要弊端是:
(1)条块分割严重
按行政系统、行政区域管理社区经济,最突出的矛盾是条块分割。在一个城市内,社区工业企业有的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有的按行业关系划分,自成体系,条块分割,很难对其进行统筹规划,综合管理,造成生产与存储、生产与销售的脱节,影响了商品的流通,阻碍了条块之间的经济活动。特别是改革过程中城市社区所有制的改革取向更弱,无论是“大集体”、“小集体”,还是国有小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合作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而且其产权管理政府仍没有“松手”,过渡性质较为明显。
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范文2
关键词:完善 农村社区建设 问题 功能 建议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重视农村社区的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流动性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农民就业方式、经营方式和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农民渴望像城里人那样,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对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样去实现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便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就是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会议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和任务。这标志着我党已经意识到农村社区建设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的农村建设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以往的农村建设多是着眼于经济建设的某个领域,如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等等,并以此为重点寻求突破。而新农村建设则是以人为本,通过对农民生活条件、生产条件、农民生存环境和农民精神生活的改善与发展,从真正意义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新农村建设是从以往的强调农村经济建设转向现在的重视农村社会建设。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涵义和特点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是“共同的东西”的意思。1933 年, 等在翻译帕克的社会学论文集时,首次将Community 译成中文“社区”。后来它成为中国社会学的通用术语。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城镇以外,以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和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全国农村社区建设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情况》中指出: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 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型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提升农民幸福感的切入点。
农村社区的特点:(1)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实体。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都可以在农村社区内反映出来,人们能够通过农村社区发现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能够从农村社会生活中听到社区居民最真实的意愿。可以说,农村社会是由若干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所组成, 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从农村社区建设入手。(2)农村社区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是农村社区产生、存在的前提, 是农村社区的建设者, 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做为建设农村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增加农村居民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村居民满意的社会经济生活场所。(3)农村社区的基础性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但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一人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在农田种植业发展的同时,林牧副渔和二三产业大规模发展。(4)农村社区中血缘、地缘关系发挥基础性作用,血亲、姻亲以及由于世世代代血亲姻亲关系形成的复杂网路,是农村社会关系的核心和联系纽带。同时邻里关系也是农村社区中重要的人际关系。(5)(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较低,聚居规模较小。人口密度和人口聚居规模是衡量一个社区人口状况的主要指标。(6)农村社区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家庭。农村家庭不仅担负着生育、赡养、消费、文化娱乐等项功能, 而且还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和农村组织的主要构成单位。家庭的最基本特征能够比较充分的满足农业活动提出的多项要求。
三、农村社区的功能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农村社区不同于城市社区,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农村社区以亲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居民为基础,在农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农村社区的应具备如下功能:。首先是要具有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组织、协调、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提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作用。农村社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发展社区经济。如何发展农业和其他产业,增加农村社区居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水平是社区发展经济的目的所在。发展经济,在搞好一般农业生产的同时,发展当地的特色经济,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培育和发展社区特色经济,不断壮大社区经济能力。二是具有政治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各类社区组织,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三是具有文化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担负着发展教育事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为农村社区组织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管理计划生育、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等项功能农村社区文化。弘扬优秀农村传统文化,开展具有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并通过社区的道德约束和纪律约束来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文化功能的具体要求。四是提供社会保障功能。农村社区是各种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环节。一般来说,农村社区的社会保障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利用社区集体资产向社区成员提供医疗、教育、卫生等社会保障;另一方面邻里之间的互助也加强了社区的社保功能,成为农村社保的一支有力的辅助力量。
四、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
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农村社区建设概念,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进一步强调,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经历了探索、实践和逐步推进的过程。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地方政府也进行了很多边试点、边实践的积极探索。但是农村社区建设毕竟还是一个新事物。在发展农村社区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农村社区理解不透彻、对社区与政府的关系搞不清楚、对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系统认识、农村社区内部组织发展不足、农村社区人才缺乏、社区管理者后备力量不足等等。而造成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各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是三个“不到位” 即思想认识不到位、资源整合不到位、建设资金不到位。(1)思想不到位表现在一是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以及长期性认识不足。有一些部门领导热衷于进社区挂牌子、向社区下任务, 而没有从固本强基的高度来正确看待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对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部分农村社区干部的观念和工作方法还没有从原来的村委会的工作方式转换到为社区居民服务上来,仍把社区居委会视为一级单纯的政府组织进行管理;三是居民对农村社区概念的认识模糊,对农村社区没有形成认同感和归属感,未能从“单位人”真正转化成“社区人”。(2)资源整合不到位,表现在“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却未被赋予相应的权利,致使责权不一致;社区居委会只负责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不能建立经营组织,充实开支;责权的不一致使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开展受到资金的限制。(3)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缺乏庞大的政府资金和民间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普遍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所需资金主要靠村集体自筹。农村社区发展所需经费紧张,无法满足正常运转需要。资金缺乏导致社区发展内容难以拓展、水平难以提高,社区发展的服务供给滞后于居民的需求。
从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 民政部提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应当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 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提升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功能,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提升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按照以上要求,针对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视增收为核心
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全面发展农村的经济, 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打下坚固的地基。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结合本地实际,搞好搞活农村经济。将推进农村改革和调整农业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稳步发展, 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的前提下,我们才能进一步改善乡村的整体治理结构,加强公共服务。使农民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完善,使农民越来越具有幸福感。
2.统一农村社区规划与布局
做好农村社区的整体规划与布局, 既能节约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土地,既能促进生产发展,又能达到村容整洁的目的。因此要制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该体系应该对各个项目所要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做到合理布局,着重搞好生产力、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的分布规划建设。
3.多渠道保证资金供应,完善新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不足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 应该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之路。既要坚持政府引导与村民自力更生相结合,也要坚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坚持以村民为主体、社会参与、政府引导, 建立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个人、集体、社会、政府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努力完善新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统一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这一中心可以集警务室, 医务室, 学习室和娱乐室为一体。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多元化,多功能化。统筹城乡发展,让农民足不出户也能感受城市的生活。
4.以村民为主体建设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建立一批志愿者为骨干,群众广泛参与的庞大“集合体”,才有旺盛的生命力。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村民,没有村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就将成为一句空话。要从加强宣传着手,以唤醒群众的社区意识,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使广大村民认识社区,明确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要用共同利益的红线将群众与农村社区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使群众眼见为实,亲身感受到农村社区建设在他们生活中的重要位置。只有他们感到社区与自己息息相关,才会有参与的积极性。
5.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 政府依法行政与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只有让村民广泛参与村民自治,依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民利,村民自治活动才能显现出生机和活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自治。将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进行有机结合, 才能深化村民自治、推进村务公开,提升基层民主政治水平。借助这两者的结合,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村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使自治内容不断充实、自治形式更为多样。
6.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农村的村级自治组织干部会随着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得到了优化。但从农村发展特别是社区发展的趋势来看,目前农村普遍存在因缺少专业人才而使社区发展难以获得突破。针对这种情况, 迫切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发展队伍来推进农村社区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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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范文3
关键词:传统社会 现代社会 诚信 社会机制
“诚信”,顾名思义就是诚实守信,就是格守信义、信用和信誉。它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当今社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道德规范。可以说,现代社会是诚信经济的社会。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要求,也是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我们如果正视社会现实,就不难发现当今社会存在较为普遍的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笔者通过借鉴传统社会的诚信机制,设想我国当代社会诚信机制建立与完善的途径。
一、我国传统社会的诚信机制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崇尚诚信的传统,
二、我国现代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正在快步地向现代化国家迈进。但是,我们在承认改革开放带给我们的丰硕成果时,也不能回避这样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即诚信缺失问题。如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虚假信息问题、个人信用缺失问题、学术不端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那么,为什么会在当前情况下存在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呢?对应传统社会的诚信社会机制,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
第一,市场经济加速了社会流动,扩大了人际交往的范围,打破了熟人交际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社会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逐渐扩大。它打破了传统社会的熟人交际圈,越来越多的人际交往是在生人中进行的。目前我国社会流动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职业之间的流动、职位之间的流动、职业地域和生活地域等的流动,并且这些流动速度呈加速趋势。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之间的交往表现为短暂性,人们之间虽然交往的数量增加了,但熟识程度却降低了。另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大众传媒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表现出功利性和间接性,以感情维系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初级群体逐渐衰落。农村地区的村落有逐步解体的趋势,城市中的邻居成了地理位置上的概念,左邻右舍的人们之间有可能互不相识和互不交往。可见,传统社会靠熟人去维护社会诚信的机制,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已经完全行不通了。
第二,市场经济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功利性经济,它以利益为基本导向,引导人们如何去获得经济利益,强调的是商品意识和金钱观念。这样,便出现了与市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如尊重个人利益、倡导自由竞争、主张自由平等,等等。这些道德观念有益于人们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等活动,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并非仅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而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按照的理解,我们可以把市场经济看做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方式,这种独立性相对于原来的“人的依赖性”是对人性的极大解放。人虽然仍有着对物的依赖性,但终归已是独立性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个性、主体性、情感、个人利益等压抑了许久的人性被重视起来,个体摆脱了原来的束缚,追求民主、平等便成了社会的主旋律。所以,市场经济不仅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也解放了人性,考虑、追求经济利益是人性的体现,也是社会个体的权利。但是,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特别是对金钱的追逐,为金钱所左右,利欲熏心,就会导致“唯利是图”,成为金钱的奴隶。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弄虚作假、坑蒙拐骗就占据了一些人的思维空间,使社会诚信受到严重冲击。可见,市场经济对传统价值观念造成巨大冲击,传统社会的“安贫乐道”、“重义轻利”价值观已被市场经济的商品意识、利益观念所代替,用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约束现代社会中这些利欲熏心之人,显然是无能为力的。
第三,法制不健全,对失信者打击不力。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建设的保障。新 编辑
三、我国传统社会诚信机制对当代社会诚信的启示
时至今日,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不可能照搬照抄传统社会的诚信机制来消除今日社会的诚信危机,但我们可以以史为鉴,从中汲取对我们今天有用的东西,建立与完善我国当代社会的诚信机制。
第一,加强社区建设,营造类似于“熟人社会”的氛围,增强社会监督。
“社区”是指人们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共同体,用于区别局限于血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互助合作的共同体。它主要包括农村和城市两种基本类型。农村社区地域广阔、居民聚居程度低,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其基本特征是:人口规模小、密度低,人际关系密切;封闭性强,社会流动率较低;文化具有家族特征。城市社区是指在城市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委会辖区。其基本特征则是人口规模大、密度大,人际关系淡化;开放性强,社会流动率较高。可见从诚信监督方面讲,农村社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基本上属于熟人之间的交往并且具有较大的优势。城市社区相对于农村社区来讲,其邻里仅仅成了地域概念,左邻右舍大多数互不相识和互不往来,关系非常淡化,从诚信监督方面讲,则不具有农村社区的优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农村邻里和城市邻里的结构不同。农村邻里多为同质邻里,人们的职业、语言、生活方式等具有共同性,便于交往;城市邻里多为异质邻里,人们在职业、语言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而不便交往。其二是农村住宅和城市住宅不同。农村住宅多为平房,便于邻里之间走门串户;现代城市住宅多为高层或小高层单元住宅,客观上设置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屏障,阻碍了邻里间的交往。其三是农村住户和城市住户的社会流动速度不同。就整体而言,农村住户的社会流动速度较慢,人们之间较为熟悉;城市住户的社会流动或迁徙速度则较快,使得邻里之间交往不深。其四是农村生活和城市生活的节奏不同。农村生活节奏比较慢,人们的空闲时间也比较多,客观上为人们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可能;城市生活节奏比较快,除了退休(离休)人员外,人们的空余时间比较少,因而人们之间交流的机会也就较少。可以说,邻里关系淡化是现代城市社区的一种通病,它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不利于人们之间的诚信监督。因此我们要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和完善合理的邻里结构;改革住宅设计,减少交往屏障,提供邻里间交往的场所;把改善邻里关系与社区活动结合起来,使社区居民在活动中相互了解。这样,既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又有利于熟人之间的互助,还有利于熟人之间的诚信监督。
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范文4
关键词:社区教育;基本特征;社区性;教育性;人本性;适度正规性
作者简介:陈乃林(1941-),男,江苏通州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专家组成员,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赵瑶珍(1981-),浙江兰溪人,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15-0060-07
所谓特征,是指事物内在属性和外部表征的统一性状。关于社区教育的特征问题,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论述。本世纪初,就有论者概括了“三性说”、“四性说”、“五性说”和“七性说”等①。随着社区教育实践的发展,人们认识逐步深化,关于社区教育“全员”、“全面”、“全程”特征的概括,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在此基础上,有的论者,把社区教育归结为全民终身教育在社区范围内的缩影。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教育工作者仍然存在一些困惑,说到社区教育具有“三全”特征,社区教育似乎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容器、无所不能的工具,因其缺乏确定内涵和明晰边界,难以把握其本质属性,凸显其独特价值。这就需要我们直面问题与困惑,深入反思与凝炼,不能仅仅停留在或满足于对特征的一般性阐释。经过十多年的实验实践,现在社区教育已经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普及,比过去较多地具备了深入研究社区教育本质的现实可能性。本文尝试就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作进一步的反思与探索,就教于诸君。
一、社区性是社区教育的本源性特征
社区与社会,一字之差,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社会是指人类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宏观的、抽象的概念;而社区则是指某一个地域范围,是具体的、特指的概念。“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1]当然社区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区,就如上述“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这是区划的概念;广义的社区则涵盖城乡的居村、街道乡镇,这是社会学研究的范畴。
对于社区性的特征,在许多学者著文中,都已形成共识。例如,“社区教育是一种区域性的、有组织的教育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活动。”这里的“区域性”当指“社区性”[2]。又如“社区教育是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及实现社区发展的一种社区性的教育活动过程。”[3]这里的“社区”、“社区发展”所体现的“社区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社区性究竟是一种什么层面、层次上的特征呢?有的论者把社区性界定为“社区教育外延上的范围规定性”,这是对的,但仅仅是外延上的特征吗?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解读社区教育的社区性特征:
一是“社区”是社区教育的“外延”。我们赞同许多论者的观点:社区性首先是社区教育范围即外延的规定性,就是说,社区教育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一种教育活动,它有别于社会教育。这里还要注意的是,社区教育是社区范围内的教育,但不能反过来说,凡是社区范围内的教育都是社区教育。譬如说,社区范围内的学校教育、企事业的单位教育、机关及社会团体的教育等等,原则上都不是社区教育。只有当这些单位的成员回到社区,社区为其提供教育服务,或者社区范围内的单位和社区发生双向互动、参与,共同开展的教育活动,或社区提供了教育服务,才能称之为社区教育,如青少年校外教育等。
所以,还在世纪初,教育部有关领导曾经指出:社区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成人,特别是离开学校、离开单位的成人,此话寓意深刻。也就是说,社区教育重点是为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残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家庭妇女、(放学以后回到社区的)青少年提供各种教育服务。社区教育和社区内的学校教育、单位教育、机关教育虽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这和过去我们都很熟悉的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成人教育也有区别。所以,准确理解和科学把握社区教育的边界和重点对象,对搞好社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是“社区”是社区教育的“本源”。对于社区教育的社区性,不仅仅要看到在教育前面加了一个限制词而已,或者只是一种范围或外延的限定,更要看到社区是社区教育的本源,没有社区,就没有社区教育。所以,“社区”既是指它的外部特征,更是这一类或这一块教育的“根”和“源”。
社区教育是应社区所需而生。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是任何一个事物产生、发展的潜在根源。社区教育的产生,同样是为了解决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问题应运而生的。社区教育的兴起,不仅给社区居民传授并拓展知识、训练并学会技能的机会,而且还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社区教育通过种种方法,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推进社区公平,构建社区和谐,幸福惠及百姓,发挥了很重要的社会人文功能。教育有诸多类型,唯独社区教育,是专门应社区所需、应居民所需而产生而发展的一种教育类型,这就是社区性之于社区教育的独特之处。
三是“社区与居民”是社区教育的“主体”,是社区教育的“依靠力量”。社区教育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但是,社区教育究竟依靠谁?社区教育的主体又是谁?实践证明,必须依靠社区,依靠社区居民,依靠社区的骨干力量,调动社区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激发社区各个方面的社会活力。社区机构与居民是社区教育的主体,搞好社区教育,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个具体的社会实体,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问题,解决社区的问题,只能依靠本社区居民的力量,这也是社区教育的社区性独特之处。
三、人本性是社区教育的基因性特征
人本性兼有社区性和教育性两者的基因因子。中国近代著名的实业家、教育家张謇提出“父实业,母教育”的主张,意指实业教育由实业和教育有机结合的关系。同样社区教育也内在地包含着社区和教育的有机联系,社区教育也必然具有这两者的基因因子。从社区的角度,人本性的基因性特征非常明显,社区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生活起居、生生不息的地方,草根性、生活性则是社区教育题中应有之义。
关于教育,我国教育学界通常都从实证科学的角度界定教育的概念,按笔者理解,教育固然具有科学的特征,但教育的本旨更多地则表现为一种出于人类本性的爱。加拿大现象学大师马克思・范梅南在其著作《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一书中指出:教育学不能从抽象的理论论文或分析系统中去寻找,而应该在生活的世界中去寻找,在母亲第一次凝视和拥抱新生儿时,在老师向学生眨眼睛对学生的工作表示赞赏时,教育学存在于情感的亲身体验中[7]。就是说,爱是教育关系发展的先决条件,教育是一种爱,爱也是一种教育。
康德认为“人唯有凭借教育才能成为人,人决非人所创造的教育以外的产物”[8]。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社区教育着眼点、归宿点都是为了居民,为了满足居民更加多样、更加适合、更高品质、更加个性的教育学习需求,教育对象没有年龄、性别、种族和身份的区别,特别注重为社会低层的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外来务工者、服刑人员、孤寡老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这就弥补了正规化、制度化教育层层筛选、优胜劣汰所带来的弊端,落实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所以,社区教育是最能体现人本性质和人文关怀的一类教育,社区教育是一种“有教无类”(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语)、“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近代捷克民主主义教育家夸美纽斯语)的普惠教育。
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学习需求,在全民教育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全纳教育。全纳教育发端于特殊教育,却又超越特殊教育,它所指的对象除了残障学习者之外,还包括其它一些困难群体或弱势群体。全纳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它承认人的差异性,包容差异,走向全纳。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社区教育倡导个性化学习,针对不同的人群创设不同的学习平台、开发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既掌握知识技能,又提升个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生命价值。社区教育教育对象的全纳性、教育内容的包容性和教育机会的公平性、教育价值的普惠性,与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人本性来自社区,又必然回归社区,创新提升社区品质。社区居民通过社区教育,学到了知识技能,提高了主体意识,他们在政府指导下,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沟通服务,实现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这里,居民真正成了社区主人,当家作主,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创造自己的新生活。
社区发展的真正内涵是社会资本的积累和提升。社会资本以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资源为表征,传统的胡同、院落、街巷、社区等生活单位,是社会资本的制造基地,也是社会信任和社会交往的基础,是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粘合剂”。时下不少社区以公共治理理念创新管理制度,以基层民众日常生活为内容,共创共建和谐社区,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组织和谐度,促成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将“陌生人社会”变成“熟人社会”,不断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相互信任、合作、共识、集体认同和归属感[9]。
由此可以看出,人本性并不完全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很接地气、非常务实的社会实践问题。社区教育人本性特征,通过个体与群体、理论与实践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盘活社会资源,形成社会资本,不断推动社区的发展与进步,并且不断升华到更高的境界。如果说人本性深藏于内,那么,精神家园就是这种人本性显露于外的社会实践结晶。现在不少地方,居民心手相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共建自己的精神家园,涌现了一批诸如村组家园、睦邻点、新市民之家等社会组织,一方面以学习为中心,以学习为动力,以学习为纽带,另一方面又和精神文明与社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家乡建设结合起来,活动的内容和动机、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超出了教育与学习的范围,深刻地蕴含了社区教育的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以文化人,立德育人,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升社区精神和家园意识,推动着社区由社会生活共同体,经由教育学习共同体,向构建和谐共同体、建设精神家园的新境界发展提升。
实践证明,随着社区教育的深入发展,经过教育学习实践的积累和积淀,推动着知识的教育态不断地向个体生命态转化与内化,并由个体生命态向群体生命态扩展与升华,推动着精神文化层面和社会实践层面相互融合,千万个理想、梦想和心智聚焦到一点:社区居民齐心协力共同创建自己的精神家园,成为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展社区教育必然的价值选择和实然的目标追求。社区教育发展目标是多重的,但归根结底,构建和谐,教育惠民,建设精神家园,则是最核心的目标。
四、适度正规性是社区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从教育制体系的类型(形式)上,社区教育属于非正规教育范畴。所谓非正规教育,美国著名教育学家菲利普・库姆斯(Philip H. Coombs)于1973年所作的定义是:“在已建立的正规系统之外的任何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无论是独立进行的或是作为一些更大的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目的在于服务于明确的对象和学习目标”。[10]这里要纠正以往的两种误读和误导:一是为了强调社区教育的地位作用,一味到正规教育那里找定位、争地位,殊不知这是两种不同范畴、不同类型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形态,不可简单类比和攀比;二是一提到非正规教育,似乎没有规范可言,可以随心所欲,这就必须强调非正规教育,决非是教学无目的、办学无计划、质量无标准的教育,它只是和传统的普通学校教育具有相对区别。
我们认为,从制度类型上,社区教育定位于非正规教育,但非正规不等于不正规,探寻非正规教育中的正规性,也就是探索并揭示非正规教育的规律与特点,正是当今社区教育工作者必须着力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当下探讨这个深层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有研究的必要性,也有现实可能性,关系到我国社区教育的内涵发展、品质发展和按规律发展、可持续发展。我们初步研究的结论是:适度正规性是社区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一)推进治理创新,着力探索社区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新架构
经过多年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我国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社区实施,居民参与;实行规划目标导向机制、建立条件保障机制、激励制约机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建立了以县市区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镇社区学校为骨干、居村社区学习点(室)为基础,实体性教育学习与信息网络学习相结合,教育机构学习与民间社团学习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这些体制机制和服务体系成果,凝结了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部门、广大社区干群的实践创新创造的智慧,是探索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规律性的总结,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部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结合社区教育实际,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即以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为关键,以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为重点,以积极搭建社区教育平台和支持服务体系为支撑,以积极探索市场运行机制为突破,以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治理体系法制化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为新的维度,[11]逐步形成治理体系的结构框架。目前,要以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重点,形成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社团主角、居民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或承包、委托授权等方式,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效能,改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二)深化内涵建设,构建以素质标准为引领的课程建设新体系
课程是社区教育的核心领域,课程具有传承、传播、发展、创新人类文化的独特功能,是教育的基本载体,也是社区教育区别于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服务之处。社区教育作为一种带有地域色彩的教育,其课程也呈现区域特点。华东师范大学黄健教授认为,“由于社区教育是一种有着不同于普通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等功能的一种新型教育,因此,社区教育课程的内涵,应该体现社区教育的这种独特性。基于社区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面向普通民众,满足他们在学校、在职场难以获得的、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的学习需求,因此,应该以‘经验观’来诠释社区教育课程的内涵。”[12]全国各地基于当地社区教育发展需求,开发了内涵丰富、特色明显、乡土味浓的课程,满足了当地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历经十多年的实践探索,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进入本世纪以来,2006年,全国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召开了第一次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研讨会,旨在解决社区教育作为一类非正规教育,同样具有正规教育共同的质的规定性;教育活动尽管是社区教育的常项与强项,但是社区教育决不是简单的唱唱跳跳的事情,社区教育需要从表层的活动型向深层的内涵型转化提升,课程则是社区教育的核心领域与基本载体。此后进入第二阶段,全国先后开展了四次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的评审选优,旨在解决社区教育需要什么样课程的问题。社区教育所需要的课程,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为中心、具有社区教育自身特色的课程,是居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适用实用的课程,决不是简单地照搬正规学校教育的课程,不是学历教育的学科体系性课程,也不是一味追求高精尖的课程。到2013年,在总结上海、北京朝阳区、大连金州新区等地课程建设经验基础上,全国社区教育实验课程建设步入了第三阶段,开始建立分人群的素质教育标准,开始实行课程分类,开始建设课程体系,制定课程实施指导纲要。以上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历史轨迹充分说明,加强非正规教育的正规性建设,既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健全课程建设与实施体系,则是一个核心环节和关键表征。
(三)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队伍建设新安排
师资队伍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教育绩效。发展和提升教育事业,必须加强社区教育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教师队伍专业化是一个世界性、长期性的重要问题。1955年,世界教师专业组织会议第一次讨论了教师专业化的问题。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确认了教师专业化。到20世纪80年代,教师专业化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也是21世纪国际教育的核心问题。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的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从1995年起,我国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这在教师专业化道路上迈开了第一步。
如果说加强正规教育的教师专业化建设早已见诸实践,那么,在社区教育这一类非正规教育中,要不要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答案是肯定的。这不仅是按照非正规教育规律特点,推进非正规教育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也是加强非正规教育正规性建设,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当然,可能在某些方面与正规教育有所区别,以体现其特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13年3月印发关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社区教育工作者是指社区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学人员,并且分别就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加强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此后,全国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同北京市朝阳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了相对比较正规的继续教育培训试点,自此揭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序幕。其实全国各地也陆续开展了一些类似培训,表明了社区教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全国社区教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先导性经验。
目前,社区教育队伍建设中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比例失衡、管理缺失、评职不畅等问题。为了建构数量足够、素质良好、结构合理、胜任岗位职责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必须加强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一是要加深对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意义的认识。社区教育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也是一份专业,社区教育工作者既是一个工作者,也是一个学习者、研究者、专业工作者。正如华东师范大学的叶澜教授在其著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一书中的导言中说:“我们坚信,没有教师的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13]。二是建立社区教育工作者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专职工作者建设,明确目标,逐步到位。建立和规范社区教育专职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要像上海市一样,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职务晋升创设条件。同时,加强兼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逐步做到多元化、多样化、优质化,满足社区教育发展和居民学习需求。三是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规划计划,创设平台条件,坚持开展社区教育队伍培训交流活动,帮助其提高文化科学和综合素质,掌握社区教育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掌握社区教育最新发展动态和先进经验,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四是制定工作激励机制和评价制度。科学的激励和评价制度,有利于推动教师队伍良性流动、结构趋于合理。社区教育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居民学习反馈,可以通过随机访谈、调查问卷、社会反响等渠道,评价考量教育成效和社会满意度。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反思与探索,意在对认识社区教育“是什么”这个基本理论问题,提供一种视角和认识,和广大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一起切磋。而认识事物“是什么”的问题,又有两种方法:一是静态描述,二是动态观察。本文在静态描述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更多地采用了过程追踪和总结反思的方法,力求与时俱进地总结、慨括社区教育实践创新成果,以利比较完整、深刻地把握当下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为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并升华到更高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就教于诸君同仁。
注释:
①转引自吴遵民.关于对我国社区教育本质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试从国际比较的视野出发[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9)(“三性说”指的是自发性、自主性和自下而上性;“四性说”指的是全员性、终身性、综合性、地区特色性之说;“五性说”指的是地缘性、整合性、开放性、互补性及广延性;“七性说”指的是全员性、地域性、广参性、即需性、多样性、组织性和共管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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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范文5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社区整合;襄阳市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195-02
引言
对于处于城市扩张过程中的边缘区域,国外学界普遍使用的是“城市边缘区”(Stadtradzonen)、“ 城 乡 边 缘 区 ”(The Rural- Urban Fringe)、“ 乡村-城市边缘带”(Rural- Urban Fringe Belts)、城市边缘带”(Urban Fringe Belts)“、转型区”(Zonein Transition)等概念。在笔者看来,中国的城乡结合部社区首先是在整个社会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既是一个价值理想,也是一个理论范式,同时还是一个社会过程。这个社会过程在“总体性社会”和“市场社会”两种“非传统的”社会形态之间的转变,在此” 现代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当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结合部社区。
城乡结合部目前出现的问题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密不可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资源大部向城市倾斜,对农村缺乏应有的资源投入,而随市场快速发展起来的城乡结合部在政府眼中仍然属于农村地区,因此缺乏有效规划与管理,城乡结合部在相当程度上处于任由自身发展的状态,严重地制约了城市化进程,影响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亟待治理。与此同时,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社会人员管理起过相当重要作用的中国单位组织却日益受到来自市场化的压力,国家与社会的同构关系被打破;市场化造成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结构的重组,国家通过单位组织进行的单一行政性整合模式受到了挑战。越来越的管理需要下放到新兴出现的各类基层社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从基层管理入手,即强化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组织内,为了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活动。本文拟以襄阳市S社区为例,对我国城乡结合部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谨陈管见。
一、S社区的管理现状
S街道地处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近郊,是襄阳市西大门,316国道和邓城大道横贯东西,襄荆高速公路连通南北,并留有出口。全街版图面积28.6平方公里,拥有耕地面积1.4万亩、滩涂资源近8 000亩,农业主要以蔬菜为主,兼有花卉、粮食等经济作物,工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现有工业企业近70家,是一个涉农型的街道办事处。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S社区快速由传统农业区转变为现代工商业区,村民变为居民,农村变为社区,农田变为工业和商场。目前,该社区现有常住人口3 140户,总人口7 450余人。
二、S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种粮不如种房,违法建设泛滥,亟须治理
随着近年来城乡结合部地价的飙升,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开始大肆违规建房以期在拆迁时等到高额赔偿。目前,S社区存在的违法建设主要有,一是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量土地,用于建设厂房、商铺出让、出租;二是借农业结构调整、旧村改造等名义,规避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范围建设,搞小产权房开发;三是通过出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业用地进行非农建设;四是村民未经批准强占边角地、绿地、耕地等,建房出租,谋取不法利益。其中,前三类属集体违法,第四类属个人违法,说明在违法用地方面乡镇基层政权、村集体组织与村民个人具有一致性。
(二)城乡结合部管理体制不顺,从而引发许多社会矛盾
城乡结合部说到底是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往近郊农村在向城市转化过城中形成的过度阶段,这种特性造成了其城不城,村不村现象,一方面它必须接受以管理城市为主的社区的领导,但又不能实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其农村社区属性,决定了在土地所有权、户籍制度等方面只能实行农村管理体制。于是,就形成了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并存的交叉性矛盾,导致城乡结合部管理乏力和管理效率低下,最终只能是谁也管不着,谁也管不好。而管理体制交叉性矛盾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相结合,致使现行的管理体制大大落后于已经基本实现城市化,甚至高度城市化了的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发展需要,因此出现了所谓城中村现象。特别是因为体制滞后,使土地所有权、户籍管理等问题难以解决,导致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建设不能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形成了特有的户籍身份与职业身份严重不相符的特殊人群部落。
(三)人户分离,农居混杂,流动人口密集,治安形势严峻
城乡结合部的人口构成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农居混杂”,指农民与居民混聚在同一村落。主要情况,一是本地现代小区建成后,许多城镇户籍的居民随之迁来,与本地农民形成广义层面的农居混杂;二是外来流动人口中也是农居混杂,既有农民工,也有外地城镇户口的务工经商人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外来人口的快速集中和高流动性、人员构成的复杂性、素质的低层次性和较高的犯罪率,已严重影响了城乡结合部稳定发展。城乡结合部社区聚集了较多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帮派性较强的流动人口,加上地方宗族势力和恶势力的抬头,极大地削弱了当地社会稳定的控制机制。另外,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资本下降,其原有的 “熟人社会”变成了新的 “陌生人社会”,人们相互之间缺乏一定的互动网络与信任,行为容易 “失范”。在调查中,我们着重对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做了针对性的调查,结果如表1。
表1 居民对所在地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
如表1所示,有61.6%的受访者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表示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当前的社会治安较以前有所好转,总体上呈现良好的态势;而剩余36%的受访者则给出了否定的意见,即不满意当前的社会治安情况,这些人认为当前的社会治安还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亟须采取措施加以改善。综合来看,居民对当地公共安全给予了较好的评价,但仍需注意解决随时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指数。
(四)基础设施不足,环境脏乱,公共服务落后
一是社区居民娱乐健身设施较少,社区现有占地400多平米的文化活动广场,300平米的社区办公、老年活动用房,休闲小乐园。这些硬件设施能满足居住在社区办公楼附近的居民休闲娱乐需求,但不能满足社区其他角落居民的需要。二是商店较少,无固定买卖场所。例如,居民买菜是在路旁的小摊上,仅有8:00--9:00和17:00一18:00两个时间段营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三是路灯稀少,草丛浓密,建筑工地多,易造成安全隐患。
三、实现城乡结合部社会稳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一)强化城乡结合部社区居民自治意识,促进社区自治
目前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乱象主要原因在于由村级管理模式向社区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符合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组织形式没有充分发展,以及相应的组织制度建设滞后。我们应该转变政府主导型的社区管理措施,把社会资本引入到社区管理中来,引导非政府组织、公众、志愿者、私人部门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治理的新格局。
这种背景下,社区建设的方向就不应是国家化与行政化,而是通过改变政府对资源分配的绝对控制,逐步弱化政府对社区的直接控制和干预,适当从社区退出,培育社区居民自治的土壤。同时,重视中介组织的培育,把社区中的一些公益性事务转由中介组织或公益组织承担,从而使居民委员会卸下重负,淡化行政色彩,由此促进居民的自我组织与社区自治。
(二)培育社区社会资本加快社区整合
社会学将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纳入资本范畴,提出了社会资本概念。帕特南运用社会资本的概念探讨市民社会与民主行政运作的关系,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来提高社会效率,并减少群体内部的机会主义行为。社会资本理论认为,个体公民关心公共事务,并形成互惠合作的规范。网络是公民参与的前提条件与基本特征,活跃的公民参与是推进民主政治与获得良好制度绩效的有效保证。加强社会资本建设,提高居民的社区认同感,是实现社区整合的又一途径。城乡结合部社区面临着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社区成员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提高居民的社区认同度,能够弥补组织和功能整合上存在的不足。 社区社会资本是一种群体视角的社会资本,它涉及社区居民间的交往频率,社区居民的交往越频繁,对其社区的归属感越强,就越能够在整体上提升全社区的社会资本,从社区工作的角度来看,也有助于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范文6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