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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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1

Abstract: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 a significant measure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Bu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policy support; meanwhile the countryside should improve economic energy by itself. The construction of talents should be reinforced, and laws, rules and regulations on construction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improved. At last, the measures must be reasonable and adapt to circumstances.

关键词: 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制度;社区管理

Key words: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community regulations;commun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9-0293-02

1 农村社区建设的由来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人口逐渐涌入乡镇、县城、城市,农村本身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约1个百分点,数据表明,2011年中国大陆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0万人;乡村人口为65656万人,减少145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1.27%[1],因此,农村本身的社区建设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因为社区建设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一个重要体现。

2006年国家民政部在215个县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从全国范围看,“农村社区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农村社区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但是,正是这些成功的和不成功的农村社区实践,反映出很多农村社区建设的问题,也可以总结出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为未来的大规模、大范围的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 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社区建设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只能通过试点和摸索,在实践中创新,在总结中前进。从若干实验社区与自主建设社区的效果看,农村社区建设还存在包括人口居住分散、受教育水平低等客观问题和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足够的认识等主观因素。

2.1 居住分散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农村人口分布在平原、山区、沼泽、高原等诸多地形复杂的环境。即使不和北京、上海这些几千万人口的大城市相比,农村人口的平均密度也要远远低于普通中小城市的人口密度,这就造成了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点选择非常困难,村民同志要享用这些设置和服务也比较困难。

2.2 人口老龄化

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其实也是全国老龄化的一个反映。由于青壮年外出打工、考学等定居到城里或者长期滞留在城镇,导致老人和儿童留守。在农村,敬老院非常少,条件也很艰苦。靠以老人和孩子为主体,进行社区建设勉为其难。老年人有时间,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常规服务和工作,但同时有容易得病,意外伤害多发等不利因素。从年龄结构,需要有锐意改革、勇于挑战、攻坚克难的年轻人,也需要胸中有丘壑、阅历丰富的老年人,还需要成熟稳重的中年人,才能完成农村社区建设的艰巨任务。

2.3 受教育程度较低

首先,城乡差别导致农村教育资源短缺,经济相对落后也造成教育理念落后和教育程度较低,大多数农村孩子是初中毕业,少数高中毕业,山区则是小学毕业也屡见不鲜。其次,由于社会发展节奏加快,人才流动不再受到地域限制,有部分受到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大多留在了城里。对于本就人才贫乏的农村更是雪上加霜。最后,信息化建设落后无法快速获取知识和与外界沟通,也导致农村的文化气息薄弱。

2.4 设施不足

农村的基础设施严重的不足。自2000年开始修水泥路后到2004年的“村村通”工程,农村的道路和通信设施建设风生水起,从物理空间上拉近了城乡距离。然而,不能忽略的是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教学、金融邮政等日常生活基础设施还严重不足,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场所非常稀少,社区的氛围淡薄[2]。

2.5 经费有限

资金短缺是农村社区建设落后的一个关键点,上层建筑还需要建立在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

2.6 人力资源短缺

农村社区需要有更多的行政人员和专业人才,一方面要从头参与建设,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子;另一方面,要管理和维护、推广社区服务,实现社区硬件的价值。

3 解决方案

农村社区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对症下药是搞好农村社区建设的取胜之匙,下面给出几个关键措施。

3.1 政策支持

国家必须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分阶段分步骤的完成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已经实施的农村医疗合作就实现了农村医疗保险,而对于体育场馆、大型广场等投资大、大众化的资源必须实现有效共享,避免浪费。政策支持增加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持久性和活力,是成功的保证。

3.2 经济建设

解决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问题不光靠国家、政府的投入,还要让农村本身具有造血能力,这样才能持久的发展。一是吸引投资,有更多企业落户农村;二是让更多人回馈家乡,反哺各行各业,建立各种基金;三是提升农业升级,增加经济作物比重,同样土地产出更大效益。

3.3 队伍建设

建设和培训一批志愿投身农村的队伍是完成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力保证。无论多么完善的方案,最终需要有执行力的人才能确保成功。农村社区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稳定的人才队伍需要在锻炼中成长,也需要在失败中积累教训,更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勇于奉献的决心。

3.4 法制建设

指定完备的农村社区法律和法规,对社区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营造一个和谐、友好、自律的社区氛围,居民爱护设备和设施,自觉遵守和监督,把辛苦建设的社区传承下去。[3]

3.5 因地制宜,合理建设

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不可能有整齐划一的模版,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对策。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可以开发一些实际应用广泛的农村社区项目:如球场建设可以根据情况建设乒乓球馆或者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平原地区可以合并学校,优化教育资源;山区可以通过支教、支医等改善教育医疗环境;高原则可以通过旅游、经济作物、特色养殖、高端加工等实现社区经济的发展。另外,还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

4 总结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系统的研究,分阶段、分步骤的完成。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无休无尽,只有扎实稳步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不回避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系统的解决经济、文化、制度等问题,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才能确保农村社区能够建成,而且可以长期的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勇.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问题和趋势[J].经济管理与研究,2011,3:25-26.

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1]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3]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孟华.论中小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泰山学院学报,2003,1.104页

[2]徐永祥.社区发展论.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53页

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农民;农村社区;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基于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社区探究——以山东省日照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3年6月24日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城镇发展差距逐步扩大,严重阻碍了农村社会服务、文化服务、经济服务的发展。要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让广大农民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就使得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显得尤为重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经济、文化与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日照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日照农村社区建设在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成就,政府倡导的“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型农村社区逐渐被广大农民接受,庄园式的特色农村社区将带领广大农民迈向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

1、农村社区向高水平的成熟社区方向发展。目前,日照市已建成农村社区273个,覆盖行政村1,933个,总体覆盖率达到67.4%。全市91个城市社区,配备社区工作人员717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522个、志愿者队伍187支,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得到理顺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强化。在2012年覆盖率达到80%的基础上,2013年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2014年以后,随着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社区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向高水平的成熟社区方向发展,多数社区达到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标准。

2、农村社区建设产生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日照的大部分农村分布在山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按照原来的分配方式,按土地的贫瘠程度,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人,这种小规模的分散耕种模式严重阻碍了大规模机械化耕作在日照农村的推广。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将打破原来分散杂居的农村现状,也将改变农村分散耕种的劳作模式,分散的土地将集中流转到少数的承包户中,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民与承包户签订协议,按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承包户对土地进行统筹规划,大规模的统一农作物耕种将提高农村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3、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考虑到日照农村分散杂居的居住现状,农村社区建设将原来分散的住户集中到统一的农村社区中,一方面农民的搬迁,将原来的老宅基地流转出来,增加了农村耕地面积;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的统一居住将极大地方便农村公共服务的推广,社区建立统一的医疗教育机构,安设统一的通信与娱乐设施,并建设了农村图书馆,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

4、农村社区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财政投入效率。通过村庄合并,村子减少了,村干部也少了,对村干部的补贴也相应减少了,村庄更加整齐划一,初级行政费用将大大降低,这样有效地缓解了财政压力,减轻了财政负担。

二、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日照市的社区建设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巨大成就,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农村更好更快发展的“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模式。但是,在肯定日照社区建设的成就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日照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首要问题就是政府人员宣传力度不到。针对这一问题,笔者专门设计了调查问卷,在日照随机选择了若干地区,一共发放了1,000张调查问卷,收回995张,实际有效调查问卷993张,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图1)

从以上的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知之甚少,甚至有些观念落后的农民根本不知道农村社区是怎么一回事,还以为是要恢复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公社,这就给农村社区的全面覆盖带来了巨大困难,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只有让广大农民真心接受农村社区,才能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的最终目标。

2、目前日照农村社区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农民参与相对较少。目前,日照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农村社区建设也是由于目前的宣传力度不够所致的,农村社区建设的主题永远都是农民,只有有农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才可以称得上真正的农村社区,才能够真正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政府后续工作不到位,对农民以后生活没有很好的保障。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村舍合并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对农民的后续生活保障不足,出现了村舍合并后,虽然住上了楼房,但是却没有了收入来源的窘况。新型农村社区是要让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因此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农民后续生活。

4、融资渠道有限,缺少建设经费及赔偿费用。日照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缺乏支柱产业,政府财政收入来源有限,财政资金匮乏,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需求更是无法估计。尤其是在村舍合并后对农民的赔偿费用巨大,现有的财政支出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经费支出。

5、部分地区不切合当地实际情况。据调查,在日照农村社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不切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性拆迁老宅基地,更有甚者是在未建造好居住房屋的情况下,将农民强制性赶出,广大农民住在临时性的帐篷之中,引发了部分农民的强烈不满。尤其是在日照的部分贫困山区,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适合建立农村社区,部分多山的农村地区,原来的老房屋多建在贫瘠的地方,在社区改造过程中,将这部分老宅基地改造成耕地是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并且在流转这部分土地的时候,将原来老宅基地上覆盖的经济树木也铲除了,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了因地制宜的发展改造原则。针对社区建设中出现的这种错误做法,一定要坚决制止。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消除政府和农民之间的隔阂。政府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形式,按不同的方法宣传给广大农民,不光要让广大领导干部认识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更要让农村社区的最大受益人——广大农民认识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2、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社区改建后人民的正常生活。针对日照社区改造后出现的部分农民生活无法保障,被迫摆摊修自行车的现状,在以后的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保证社区改造后农民的正常生活,妥善处理后续工作,政府主导,大力发展支柱产业,扩大招商引资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解决社区改造后农民的工作问题,切实保证农民的正常生活。

3、建立城乡一体化机制,构建和谐社区。日照社区建设最主要的手段是建立城乡一体化机制,政府要加强城乡地域规划,采取城市反哺农村,城市工业化带动乡村农业化的方针政策,调整城乡产业布局,普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合理安排居住建设,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空间,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形成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4、对农村整合出来的土地进行统一种植,发展特色产业群。日照属于鲁南丘陵区,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土壤以棕壤为主,含有多种矿物质,土质肥沃,程微碱性,特别适合茶树的生长。因此,农村社区建成之后,流转出来的土地可以种植上统一的茶树。日照农村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以下两个:首先,要形成大规模的茶树庄园,由各个农村社区统一管理,形成日照特色的茶叶品牌,一个产品的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标志,更是一种地域文化,不但可以扩大产品市场,还可以提升产品内在价值。因此,日照农村社区完全可以打造自己的特色茶叶产业;其次,当日照的特色茶树庄园真正建成之后,实现特色茶树庄园的转型,发展特色庄园旅游,提升茶树庄园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实现茶树庄园的对外推广,促进农村社区的真正快速发展。

5、国家应继续鼓励在校大学生到农村自主创业,带动农村社区更好更快发展。大学生掌握的是专业的理论知识,鼓励大学生回村,普及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知识,带动其他农民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拓宽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路,也不失为一项重要举措。

农村社区建设的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不仅是思想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行动上的一次重大飞越。日照农村社区建设是日照产业布局和经济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以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着力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化管理和服务全覆盖,促进行政村管理体制向社区管理体制转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曾世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社区建设研究.2012.4.

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民生;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民在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之后,对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要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这些要求,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虽以惠及农民为本,但也是对几千年来农村存在状态和农民生活方式的颠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诸如产业支撑能力不足,基本公共基础设施缺失,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为了确保新型农村社区的长效稳定,应当把民生保障作为社区建设成效的基本衡量指标。

一、以移居村民的民生保障作为衡量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市化进程中资源空间重组的过程,发展新型农村社区,不应只关注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数量、建设规模、推进速度和土地集约面积,更要关注移居村民的生产生活改善状况、居住满意度以及权益保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体系中的一个基础层次,要实现的是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各级政府在绩效评估中应当切实把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民生保障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建设的基本目标,把迁居农民的生计保障、生活满意度纳入工作评估指标,督促引导建设主体落实农民的利益补偿和权益保障。

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城乡一体化,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现阶段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影响新型农村社区基本需求保障的根本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复杂的工程,其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来源。各级政府应坚持用城市思维谋划解决农村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够在强有力的财政保障下稳步推进。

三、多管齐下强化产业支撑,提供就业保障

产业和就业既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前提,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破了村民原生态的生活与生产环境,颠覆了几千年来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必然会使大部分村民脱离农业生产活动而寻求其它的就业保障。从社区长远发展来看,要坚持产业发展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科学的做好产业结构的配套调整,充分利用居住方式变化对生产方式形成的倒逼机制,引导农民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让社区居民搬得进、住得稳、能致富。近年来,受制于城市土地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上涨,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逐步向农村转移。新型农村社区在产业结构调整时应该把握这个机遇,围绕城镇市场需要发展服务性劳动密集型产业。

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科学有效破解资金筹措难题。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个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大工程,要想实现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社区居民、县乡企业、民间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多元供给机制。

一是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搭建资金投放平台。政府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反哺农村的高度,切实加大财政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贴息贷款、降低审批费用等各种形式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将政府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支农惠农的项目资金集中在资金投放平台里,除政策规定的必须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的补贴外,其他资金由社区平台统一进行管理,并依据社区建设状况和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进行灵活安排。

二是要积极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拓宽建设思路和探索创新机制,把社区建设中的服务型和经营型配套设施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社区超市、临街商业门面、幼儿园、敬老院等向社会推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部分企业、社会组织实行减税或减少上交利润等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社区建设;基层政府;角色定位

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基层政府角色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的概念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生活体[1]。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的过程[1]。

(二)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基层政府角色存在的问题

1.基层政府角色的“越位”

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重视基层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基层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把行政权力过多地运用到城市社区建设中。比如许多地方政府把对居委会的指导责任变成领导责任,并直接任命居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居委会的日常活动,直接组织和承办了社区内的文化活动、公益性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科普活动等。同时,政府还将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身上的附属单位和下属单位,并且直接干预他们的自利。

2.基层政府角色的“缺位”

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府对社区建设行政实践中未能扮演好自己管理者的角色。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多数的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不懂得、不习惯或不善于对居委会、志愿者协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等社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进行政策上的指导;二是城区基层政府对非政府、非盈利组织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培育还不到位,一些政府官员已习惯于“以政代社”,直接包办代替许多社会事务,而不懂得自己的重要角色之一就是培育社会及其相应的组织力量[2]。

3.基层政府角色的“错位”

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作经济建设来抓这都是基于“经济是政治和社会的基础,没有繁荣的区街经济,就谈不上正常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认识。在“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下,经济的发展包括城市区街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都不是政府的主要任务。

二.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基层政府角色定位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目标角色应定位于引导,而其参与社区建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推动社区建设的发展和向社区提供强而有力的资源和政策支持[2]。具体而言,政府在新阶段社区建设中应该扮演的角色主要可以归结为:

1.基层政府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宣传者和倡导者

受到长期以来的“大政府,小社会”关系模式的影响,社区中的民间组织还不发达,有关组织仍然缺乏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但基层政府要相信,社区普通居民存有需要合作的强烈愿望,所以明智和切实的行政管理应当利用这种愿望[3]。基层政府在新阶段应充分运用大众传媒等多种手段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创造有利于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培养和提高社区居民、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对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实现现代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2.基层政府是城市社区建设规划的指导者和引领者

社区建设需要经过一系列有计划的步骤来实施,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强调社区建设的系统性[4]。在社区建设规划中,基层政府必须高瞻远瞩,统筹安排,必须认识到,社区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居民需求也各有不同,因此社区建设规划也应该各有特色,这就要求基层政府把贴近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作为强化工作的着眼点,将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为社区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以社区居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为工作的出发点[5]。基层政府只有在深入调查研究和了解各类社区成员的不同需求状况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指导和规划,并积极引领社区建设向前坚实迈进。

3.基层政府是城市社区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

无论何时,社区建设都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尤其在进入新阶段,政府更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政策规则为社区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以有助于“大社会”的形成以及居民自治的实现。比如,基层政府应该建议上级政府通过立法确立社区各社会组织、团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各社会组织、团体的职责、地位和功能,为各社会组织、团体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加速社区服务产业化、下岗和失业职工再就业以及社区内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等,尽量满足社区本身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的制度参照需求。随着社区建设进入成型阶段,社区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开始良性运作,基层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影响会逐渐减小,不再起领导作用。而此时的政府更多的是扮演监督者的角色,为社区建设中许多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确保社区建设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

4.基层政府是城市社区建设的支持者和协调者

社区建设是一个不断延续的长期过程。在此过程中,基层政府始终应该是社区建设坚定的支持者,要坚信通过得当的方法和合理的措施,实现诸多转变,即:从少数人对社区建设的支持转变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的支持;从依靠外援转变为充分利用内部资源;从社区内部组织不太合作转变为充分合作等等。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难免会有不同个体居民之间观点和意见上的不统一和不一致。这时,基层政府就需要从绝大多数居民的意愿出发,维护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充分利用其权力的公共性以降低因意见的不一致而造成的社区居民之间达成协议时可能花费的更高成本。其协调角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基层政府是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协调者,包括协调社区内存在的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和中介组织等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基层政府还要协调各类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新时期的社区建设需要辖区内最广泛的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并使他们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因此,基层政府主要担当协调角色,理顺各行各业极其与居民的关系,使之形成合力共同建设社区。

总之,必须认识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关系模式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以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最为关键,因此,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积极因素和独特作用,保证基层政府对社区内各类组织能够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保证居民的愿望和要求能够得以表达,保证居民的正当权益能够得以维护,保证社区的各项工作能够合法合理。只有通过基层政府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促成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充分合作,才能在社区建设过程中逐渐形成合理的社区治理结构,才可能真正实现社区的有序建设,逐步推进社区从“管理”到“治理”的发展和转变。

参考文献:

[1] 曾伟、罗辉.地方政府管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 徐永祥.社区发展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3] 周运清.城市政府进工作社区与执政能力创新[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

[4] 娄成武、孙萍.社区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5] 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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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6

一、今年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创建、规范”的社区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文海英副省长等一批省市领导相继视察了我市社区建设,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社区活动房建设进展顺利。在2003年完成城东、城西、北园三个试点社区活动房建设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面完成其它6个社区活动房建设”的工作目标。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立足现有条件,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目前,除南河社区活动房建设正在积极的筹划当中外,其它五个社区活动房建设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其中,桥西社区活动房投资25万元、改造公用房面积700平方米,桥东社区活动房投资15万元、改造公用房面积750平方米,均已投入使用;城南社区活动房建设已进入实际运作阶段,拟于10月份交付使用;城中社区与九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初步达成协议,将社区活动房设在即将开发的山门中路生活小区;城北社区拟在津恒幼儿园综合楼购置一层用于社区活动房。五个在建社区活动房面积均已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标准。

(二)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通过竞争择优,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今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政局、教体局联合办公,通过考察、考核,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选调了9名年轻同志到各个社区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素质。在2003年举办社区干部培训班的基础上,今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修订编印了《社区建设工作手册》,作为各级干部推进社区建设的工具用书,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组织了学习。宣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民政局又会同有关部门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对社区干部进行了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社区干部开拓了视野,深化了认识,工作思路进一步明晰。

(三)社区服务功能逐步趋向完善。在加快社区活动房建设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注重在逐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上下功夫,下放部分社会管理权限,兴办社区服务站。民政、计生、卫生、公安、劳动、市容、司法、文化等部门,在社区服务站设立服务窗口,并按照“责权统一,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将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工作职能下放到各个社区居委会。目前,计生、民政、劳动、公安等部门进驻社区工作已全面完成,卫生、市容、司法、文化部门已全部进驻城西、城东和北园三个试点社区。此外,各个社区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功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当前社区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解决社区活动房上尽管采取了力度较大的扶持政策,但是由于社区居委会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区活动房建设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据统计,全市社区活动房建设资金“缺口”累计116元,其中桥西社区“缺口”8万元,桥东社区“缺口”5万元,城南社区“缺口”25万元,城中社区“缺口”10万元,城北社区“缺口”20万元,城东社区“缺口”10万元,城西社区“缺口”18万元,北园社区“缺口”20万元。社区建设资金紧缺,导致社区债务沉重、社区干部工资无法按时发放,有的拖欠工资达5月个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一是《宁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与社区规模相适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实施办法》尚未落实。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一定年流动性,一部分已完成工程建设的开发企业已离开宁国,再要求其提供相关资金难度较大。二是“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不够明显。在前一阶段工作中,市直部门在下放一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同时,未将有关工作经费一并转入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普遍感到是在为市直相关部门做“义务工”。

(三)社区干部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社区干部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群体,目前我市尚未制定较为完善的社区干部的考核、奖惩、“进出”和福利待遇等规定。一部分社区干部存在着“老无所养”的思想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市社区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是要全面完成今年社区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使社区建设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仍需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尽快完善《宁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与社区规模相适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根据我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规模,建议房地产企业向社区提供活动房采取以货币折算为主,分规划设计和工程竣工两个阶段兑现的方式进行。建委等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这一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