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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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宣传工作方案

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文1

1.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市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是本行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查、负总责,必须迅速建立起乡镇街、村、社(屯)三级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实行分片包保、专人负责、严防死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成立由公安派出所、农业站、林业站骨干人员组成的巡查工作组,制订巡查工作方案,开展24小时不间断现场巡查工作,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健全机制,强化督导

秸秆禁烧工作在市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广电、发改、科技、公安、财政、环保、交通、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公安、林业、环保等有关执法部门,分别成立执法检查工作组,深入村屯一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焚烧行为。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禁烧工作期间,在电视台连续播放省政府《通告》原文,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群众自觉意识,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张贴标语、印发通告、散发传单、悬挂条幅、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禁烧工作期间,所属各村社都要利用广播站点等平台,深入宣传省政府《通告》等有关精神,使秸秆禁烧的规定要求家喻户晓。

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文2

一、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

(二)普查内容:1.全部工业污染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等;2.农业污染源(主要指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3.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指生活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安排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我区普查工作分为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20**年第四季度至20**年底,为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实施细则,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以及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二时段:2008年1—12月,为全区污染源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核实有关数据,建设数据库,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调查登记工作。

第三时段:2009年,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审定汇总并形成报告,迎接市上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涪陵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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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会同区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廖华昌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涉及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四、职责分工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依据市上制定的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污染源、医疗废物普查。

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普查。

区畜牧局牵头负责规模化养殖污染普查。

区市政局牵头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普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区工商分局负责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提供等事项。

区统计局协助区环保局组织审核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数据库及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等工作。

区榨菜办牵头负责榨菜行业污染普查。

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文3

为动员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倡导绿色发展,我县紧抓“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的世界主题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主题,积极筹划2017年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精心筹划,提早准备。为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县政府提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副县长李志珍任组长的 “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是县开发区、各乡镇、各县直单位组织一次《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评法》、“两高司法解释”及其配套的法律规章专题学习,并在环境日期间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出宣传专栏。二是县广播电视台播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以案说法环保系列片、环保公益片,xx环境质量状况。三是举办“六·五”环境日大型环保舞台剧——《疯狂旅行团》xx巡演。四是县教育局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城区各学校张贴宣传挂图、出一期环保知识宣传栏。五是在车站候车大厅悬挂环保宣传标语,主要街道临街商铺、宾馆等单位利用液晶显示屏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六是利用网站、手机报宣传环保知识,出1期手机报特刊。七是6月5日开展政务咨询活动,邀请县四大家分管或联系环保工作的领导到场指导。县环保局牵头主办,县国土资源局等6个单位协办,协办单位每个单位派2名人员,准备宣传展板2块,500份宣传资料,参加政务咨询活动。

加强考核,狠抓实效。将活动开展及资料报送情况纳入2017年度环保工作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必须开展好活动并做好资料收集、总结、上报工作。

严格监管,落实行动。配合“6.5”世界环境日的到来,在全县部署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环境监管,对环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广大企业和公众环境法制意识,进一步推动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的厂群、政群关系,现就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深入推进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有利于积极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当前,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日益提高,环保法治需求也不断增强,对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六五”普法规划,并积极贯彻实施;要广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普及环保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

当前,应着重加强对广大排污单位、公众、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一是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紧密结合起来。广大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经济主体,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企业自身逐利的特性,决定了其为了经济利益会出现违反法律、钻法律空子、漠视社会责任的现象。近年来,我省发生的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大部分就是由于企业长期漠视法律、违法排污造成的。为此,当前环保法制宣传的重点要针对广大生产、经营企业,促使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二是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保障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着重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以及《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要注重运用引导的方式,促使公众自觉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真正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是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以来,我省陆续发生的路桥、德清铅酸蓄电池污染致使部分群众和职工血铅超标的事件,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亟待加强。当前,要重点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对屡罚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大、媒体曝光等案件加强监管,切实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

当前,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宣传工作应当立足于企业环保及法制意识的树立,立足于社会公众环保和法制意识的培养,立足于环保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效能的不断提高。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手册发放等手段,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地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向深入,形成大力宣传、认真贯彻、切实执行的浓厚氛围。

一是要进一步畅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途径,引导公众合法维权。依托我省自2001年以来逐步建立并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系统,借助经济奖励的正面效应,着眼于公民权益的维护,进一步畅通举报途径。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维护好、使用好“”环保举报热线,切实发挥连接环保与公众的桥梁作用、纽带功能。同时,注重引导公众积极运用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各级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工作中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合理执法。通过案卷评查、召开案例分析会、工作片会、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水平;通过环保志愿者行动、座谈会、听证会、庭审旁听以及邀请社区、学校、媒体等各方代表参与执法、见证执法,形成环保执法与公众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进一步创新环保法制宣传形式。

三是要进一步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善于抓住工作重点。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热情,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当前,要着重开展重金属等行业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编制我省重金属等行业企业法律手册和科普知识手册,分发给重金属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社会公众,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的氛围创造条件,达到企业自觉守法、公众依法维权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领导,确保环保法制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环保法制宣传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环保法制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人负责,确保环保法制宣传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成立由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负责人组成的环保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和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发挥环保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执法、综合维权优势。

(二)重视队伍建设。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激情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加大对环保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文5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辨识,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进行标识,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发[*]125号)、江西省环保局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印发我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环法字[*]4号)精神,从今年开始,在我市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黄春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洋(市长助理)

申少平(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邓炳根(*县副县长)、叶保平(新建县副县长)、吴来忠(进贤县副县长)、刘万勇(安义县副县长)、朱和平(东湖区副区长)、王强(西湖区副区长)、孙乐水(青云谱区副区长)、熊杰(青山湖区副区长)、刘珠(湾里区副区长)、郭毅(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万文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邬裕江(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宏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袁永昌(市环保局副局长)、涂建平(市发改委副主任)、詹水发(市经贸委副主任)、樊松廷(市工商局副局长)、陈以荻(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家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敬捷(*日报社副主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申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永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年在我市选择8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二)开展试点工作,*年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

三、工作原则

1、认真组织、稳步推进。要提高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对企业、公众、社区的宣传动员,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机构、培训、部门协调等各项基础工作机制,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2、轻重结合、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择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作为环境行为评价的重点对象,如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包括第三产业)和重点污染源、严重超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所选评价企业排污总量占我市排污总量的80%以上。

3、科学评价,公正、公开。制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力求评价过程公开,评价方法科学,评估结果公正。

4、不断总结、持续改进。定期对评价工作进行评估,跟踪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评价情况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引导企业不断改善环境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30日)

在这一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评价阶段(8月10日-12月1日)

1、确定评价对象(8月10日-8月30日)

*年选择84家企业(见附件二)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

2、公布评价标准(8月10日-8月30日)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中给出的评价标准B类,公布*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逻辑框图及《企业环境行为分级标准:颜色等级》分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3、收集数据(9月1日-9月30日)

在现有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工作需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和相应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使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必要时,补充监测。

4、建立管理信息系统(10月7日-11月10日)

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我市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涉及的数据进行处理和计算。

5、初步评价(11月10日-11月30日)

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生成初步评价结果。

(三)公开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公开方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每年公开二次,在每年的6月5日和12月31日。

2、试公开(12月1日-12月10日)

试公开在政府和相关企业内部进行,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通过试公开,发现和纠正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

3、正式公开(12月20日-12月25日)

通过媒体向社会正式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和评价等级等。

4、公开效果评估(*年1月)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后,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前后的评价等级进行评估,掌握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效力。同时,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或设立热线电话的方式,对公众进行调查,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四)持续改进

1、制定相关政策

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过程中,编制相应的操作技术手册,媒体宣传材料及公众参与的具体办法,促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制度化。

2、管理制度衍接

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绿色的企业,可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免除环保核查;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连续两次以上评价结果为黑色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治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重要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信息等各种监管手段,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环境监管效率,促进企业污染防治的有效手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此次工作。

环保宣传工作方案范文6

一、考核体系和我区现状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6天,与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8.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为创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职责:全面负责创模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评奖惩

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下设4个专项督导组:

(一)宣传资料督导组

职责:负责创模宣传动员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二)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三)水环境治理督导组

职责:负责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各街办要按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创模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确保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完成全区69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完成39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5.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6.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548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6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9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5.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6.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附件2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附件2、3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