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产业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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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产业政策

企业的产业政策范文1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0-0113-02

稀土被誉为“工业维生素”、“新材料之母”等,被广泛应用于高新技术产业。稀土资源虽然是国民经济中的小产业,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战略。中国虽然是“稀土大国”,但不是“稀土强国”。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推动下,稀土产业正逐步摆脱混乱的局面。2014年是稀土产业发展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我国已经形成以包钢集团、中国五矿、中铝公司、广东稀土、赣州稀土与厦门钨业这六家企业主导的产业格局,基本完成六大稀土企业集团组建工作;这一年,国务院各部委联合加强监管执法,将以严厉的惩罚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这一年,我国在稀土出口管制案中被世界贸易组织裁定败诉,这意味着稀土产品出口关税与出口配额即将取消。稀土,这只曾经广受资本市场追捧的“概念股”,再一次成为国人议论的焦点。做大做强稀土企业,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是关心我国稀土行业人士的共同心愿。

一、包钢稀土产业整合历程简介

包钢稀土是由国资委直属包钢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1997年在上交所上市,2006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开始使用“白云鄂博”注册商标,2007年经过稀土产业资产重组后,股票简称变更为“包钢稀土”。在此,之所以选择包钢稀土作为案例,是因为它具有三大优势。其最大优势在于稀土资源,它所开发利用的白云鄂博稀土矿,约占全世界稀土储量的50%,这几乎是无法比拟的优势;其次,它依托自身主导建立的稀土国际贸易公司,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稀土定价权;最后,它通过兼并重组已经逐渐形成从稀土上游选矿、冶炼、分离到下游科研、深加工与应用的完整稀土产业链。这些优势使得包钢稀土在产业整合领域牢牢占据主动位置。

包钢稀土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对稀土产业的整合。产业整合初期,它主要专注于初级稀土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随着政府对稀土产业的日益重视,作为国有稀土企业,它逐渐承担起政府行政命令。其中,关于稀土企业统一排产、统一收购、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政策,大幅提高了包钢稀土对北方稀土产业的影响力,使得冶炼分离企业从一百多家降低至三十多家,为产业整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包钢稀土不仅注重横向整合,也大力延伸稀土产业链,如通过组建国际贸易公司,进入销售领域;发起设立包钢天彩科技公司,进军发光材料行业;全资设立包钢稀土磁性材料公司,开发永磁材料;控股天骄清美稀土公司,生产稀土抛光粉材料等。此外,它还通过控股或参股的形式整合重组包头飞达稀土、金蒙稀土、红天宇稀土磁材、五原润泽稀土、新源稀土高新材料等公司。随着产业链进一步的延伸,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为顺应国家稀土产业整合战略布局,包钢稀土于2014年底正式更名为“北方稀土”,完成了又一大历史跨越。通过兼并重组以及对深加工领域投资,包钢稀土基本实现了产业链一体化的产业布局,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包钢稀土在产业整合中业绩分析

(一)经营业绩分析

包钢稀土整合步伐始于2003年,但真正掀起兼并大潮是在2007年。当年,包括包钢稀土研究院、天骄清美稀土、瑞鑫稀土、昭和稀土在内的包钢集团内部稀土资产并入包钢稀土。图1显示,包钢稀土净资产收益率在2007年时达到第一个波峰。可见,包钢稀土整合当年业绩颇佳;2008年,包钢稀土最大动作在于收购和发稀土51%的股权,这被视作北方稀土产业整合的开端,但其净资产收益率却在下滑。2010年,包钢稀土南下收购赣州信丰新利稀土48%股权、全南晶环科技49%股权,并入股持有赣州晨光稀土9.25%股权,试图在南方稀土市场“分一杯羹”。事实表明,此次整合提高了包钢稀土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上升。2011年,它完成对华美稀土100%股权的收购,同时受国家加强产业监管、稀土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净资产收益率甚至逼近90%。这两年时间,包钢稀土在产业整合推动下,逐步形成跨地区、跨所有制、产业链完整的发展格局,提升了经营业绩。

然而,2011年末至2012年,受稀土产品价格暴跌等因素拖累,包钢稀土净资产收益率回到15%左右水平,2012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57%,面临着巨大的业绩萎缩压力,公司一度陷入停产状态。然而,包钢稀土的产业整合计划仍在继续。2012年底,包钢稀土与12 家稀土上游企业签署《整合重组框架协议》,重组进行的并不顺利。更悲观的是,经营业绩依然萎靡,净资产收益率继续下滑。事实上,企业非但没能从产业整合的利好因素中提升业绩,反而带来产能过剩的压力,包钢稀土已被工信部列入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预计淘汰1.02万吨。

(二)市场业绩分析

市场业绩以股票的购买持有收益率来衡量。图2反映的是包钢稀土从2006年以来每间隔一年(按250个交易日计算)的购买持有收益率(BHAR)。BHAR从2006年开始一直呈下降趋势,2009年触底后反弹,并在2010年达到最大值,此后又迅速回落。这表明包钢稀土整体市场走势与大盘基本吻合,市场仅仅在2009年至2010年间表现出积极反应,持续上扬,此时正是稀土概念股受到追捧的开端。尽管包钢稀土兼并重组进程加速,国家也出台稀土产业扶持政策,但市场业绩仍然无法止住下滑趋势。事实上,这与当年7月份开始的稀土产品价格下跌密不可分,兼并重组的利好因素无法阻止或延缓产品价格下跌的不利,投资者的市场预期大幅降低,市场业绩不断下挫。由此推测,兼并重组并未有效整合企业资源,进而充分发挥整合效应。包钢稀土仍然面临着产业整合的挑战。

三、稀土产业整合政策评价

对包钢稀土的分析表明,产业整合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业绩,增强盈利能力与市场价值。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一方面,产业整合提升包钢稀土定价权的程度有限,它仍然面临着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另一方面,产业整合加剧了包钢稀土产能过剩的压力,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比较艰巨。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稀土产业发展的政策。2011年国务院的《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可以说是稀土产业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指出,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企业将技术改造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加快推进技术进步。2013年工信部等部门联合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把稀土列为重点行业,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组成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更好促进产业整合,2014年国务院又《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明确要取消和下放部分涉及兼并重组的审批事项,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健全重组的体制机制。

稀土产业政策已经发挥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调整的空间。首先,稀土企业的整合积极性仍有待提高,当前的稀土企业整合主要由政府推动,让企业背上“要我重组”的包袱。正如包钢稀土董秘所言,包钢稀土并购步骤是按政府安排进行的,一年之后,可能会有整合失败的,但这和市场情况没有直接的关系,市场是市场,整合是整合。企业在被动的角色下开展整合,企业放不下担子,甩不开膀子,缺少市场机制约束作用。在整合过程中,政府要当好服务者与监管者角色,解决兼并重组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同时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自愿地参与产业整合。

企业的产业政策范文2

[关键词]汽车产业 自主创新 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407.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0-0172-01

产业政策是政府对经济干预的重要宏观调控机制,是政府为实现社会和经济某种目标对产业进行科学宏观调控,发挥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使产业结构、组织、布局等有效地适应需求结构要求的政策措施。日本是较早研究产业政策的,有日本学者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为改变产业间的资源分配和各种产业中私营企业的某种经营活动而采取的政策”。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与产业政策的运用是密不可分的,其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等社会关系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由此产业政策更应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创新动力、释放增长潜力,坚定走向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1、我国汽车产业的现状

我国从1953年长春一气动工兴建到2009年1389万量的汽车销量,毋庸置疑的成为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发展速度举世瞩目。目前,奔驰、通用、丰田等跨国公司仍占据着品牌营运、整车与零部件设计与研发、关键与核心零部件制造等主要环节。

一般情况下,汽车产业是各个地方的支柱产业,牵动着地方利益,但我国汽车产业现处在全球价值链的末端,制约汽车产业由低端化向高端化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如自主品牌面临严峻挑战,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汽车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指出,中国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下降。2011年,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611.2万辆,较上年下降2.6%,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2.2%,占有率较上年下降3.4个百分点;自主品牌轿车共销售294.6万辆,较上年增长0.5%,占轿车销售总量的29.1%,较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我国汽车产业还存在严重缺乏核心技术、发挥产业集群优势不充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等诸多问题。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发挥政策对汽车产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汽车产业政策成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趋势的新课题。

2、研究汽车产业政策的意义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经济年均增速9.8%,创造出独一无二的“中国速度”。总理在与民营企业家的座谈时曾提出:“探讨如果中国将来的发展稳定在7%左右,但和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仍然是比较高的速度,从这个角度叫中高速。

当前中国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要在必要和可能之间、在转型升级和保持合理增长速度之间,找到一个黄金平衡点,

使经济发展处在合理区间,才能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近些年来,由于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我国政府已经密切关注其发展。截止目前中国最具影响力、权威性、影响广泛的汽车产业政策是1994 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和2004 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这些从总体上看,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并未解决汽车产业发展的制度、过度垄断、创新激励机制欠缺等问题,“分布散、投资乱、质量低”三大问题一直困扰着汽车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研发能力弱、核心技术依赖高的问题尚未明显解决。同时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出现了对汽车产业政策不同见解和反思的学术氛围,包括2009年3月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在内的产业政策不断增加。为兑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取消了国产化比例、外汇平衡等与世贸组织规定不一致的方面,为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导向。

当前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发达国家信用评级频频遭到考验,欧洲危机的不断演变,实体经济受挫,失业率高居不下,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

2013年12月3日,被称为“汽车城”的美国底特律市正式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破产的根本原因就是底特律的汽车产业。由于历史、政策、制度等差异,我国可能不会出现底特律破产的情况,但当前汽车产能过剩、产业单一的局面给城市发展带来的隐患不容忽视。2013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要求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资源富集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健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此背景下,研究汽车产业政策问题有着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促进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建议

积极培育国内竞争的汽车市场环境,制定开发市场政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由市场来淘汰没有竞争力的企业。现行的合资合作政策应调整,取消“超国民待遇”的政策,为民族企业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大力扶持自主品牌汽车,激励自主创新。

积极培育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明确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企业产权清晰,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如河北长城、安徽奇瑞、浙江吉利等企业能很快做成老国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的事业,究其原因在于产权结构的健全、权责的明确、政企的分开。

积极培育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研究开发投入的加大。国务院正式新“国九条”中,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完善围绕创新链需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汽车产业投入提供了新的契机,促进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当我们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在高端技术层面上竞争,高端和核心技术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因此,加强研究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才是关键。

积极培育创新网络组织,重视产学研合作的加强。首先,省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构建产、学、研共享的公共技术交流平台。通过这一平台,使产、学、研等研究主体实现优势互补,共享技术创新资源,分担创新难题,分散创新风险,进而实现创新过程的合理衔接和有序循环。其次,构建有效的技术转移机制,缩短科研成果的投入转化时间,加速其商业化的运转效率。据统计,目前全国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不足5%。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科研单位与企业分离,自成一体,导致科研成果只是单一的实验室成果,缺乏市场需求,不具备市场化的条件;另一个原因则是由于没有合适的渠道和机制,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没有架起桥梁,导致创新性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为此,应在产、学、研部门之间建立科技中介组织,把其打造成加速创新成果市场化和产业化的重要推手,以更好地实现技术成果的商业化运用。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产学研联合体,重点加强汽车专业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打造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切实提高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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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唐晓华,振兴装备制造业研究,2012,(1).

企业的产业政策范文3

[关键词]产业政策;发展阶段;外部性;不确定性;有限政府

[DOI]10.13939/ki.zgsc.2017.06.032

1 引 言

近来有关中国产业政策的争论在经济学界乃至全社会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双方围绕自己的观点都给出了精彩的论述,有人认为产业政策必将以失败告终,而有人认为只有执行产业政策才能成功。对于这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从政策建言的角度,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更加利于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 历史回声:日本通产省的产业政策成败史

要谈论产业政策,不妨看看过去实行产业政策的国家,比如中国的邻居日本,就曾经因通产省的产业政策创造了神话般的经济增长,也成为了希望实行产业政策的世界各国政府的学习目标。通产省在战后提出了“贸易立国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获得了成功;之后,又提出了“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将大量投资集中于电力、钢铁、化工、机械等行业,迅速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重工业体系,成功推动日本产业结构重心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资本密集型产业;日本还注重引进欧美的先进技术,吸收消化后进行二次开发和集成创新,使得其工业制造水平快速追赶上世界先进水平;面对油价攀升、对外贸易的摩擦增多、环境污染压力增大、发达国家严格控制高新技术的出口转让等问题,通产省提出了技术立国的发展战略,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日本成为世界一流的工业国家与一个新兴的世界技术创新中心。

至此为止,通产省似乎缔造了一个神话,然而不久,这一神话也迎来了它的终结。通产省过去的成功大大增强了通产省的自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产省为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变化,制定了重点支持知识密集型的新兴产业的产业政策,大力发展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第五代电子计算机、高清电视(HDTV)、智能机器人等尖端产业及生物产业等下一代基础产业部门。这一次,通产省并没有认准信息技术革命浪潮的方向,它所选择扶持的产业――许多在当时是原创的新技术――与国际市场主流应用和技术走向,尤其与作为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浪潮发源地美国硅谷的发展走向渐行渐远,日本电子企业、IT企业迷失了方向,错过了信息技术革命浪潮大发展的绝佳时机。再加上广场协议与日本错误的货币政策给日本经济带来的打击,日本陷入了严重的经济衰退与漫长的复苏之中。

3 观照现实:企业试错与政府试错的成本比较

为什么过去日本的产业政策如此成功,而后来遭遇了巨大的失败呢?这其实是符合逻辑的。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面临的问题是复苏和追赶,因此,日本有足够的经验去学习。它要走的道路,要么是其他l达国家在某一时期走过的,要么是从其他国家走过的道路中总结经验教训得出的更好的道路。政府可以从大量的历史经验、现存制度中,根据日本情况选择合适的制度与需要扶持的产业,规划出一条快速追赶世界先进国家的道路。然而到了20世纪末,日本的经济总量已经居于世界前列,在很多领域的技术水平已经追赶上了发达国家,自身已经迈入最先进的国家的行列,它的任务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追赶其他国家变为探索一条继续发展的道路。世界各国的发展就如同在一个无限的迷宫中探索,之前日本走的都是其他国家探索过的领域,现在则要迈入未知的迷雾之中,再用之前的政策就有着致命的缺陷。在迷雾面前,没有人能够预测正确的方向在何方,所以需要大量的试错。没有产业政策、各产业平等竞争的自由市场就会有许多私人企业家作为先锋探索发展的道路,如果他们获得了成功,自然会吸引新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新兴行业,从而推动经济继续发展。而产业政策则更像是一种赌博,集中大量资源去进行试错,一旦失败必然对经济造成巨大打击,而成功的经验不仅不能够对今后的探索有多少帮助,反而会使得整个国家更加依赖产业政策,企业家、投资者都不再需要预测市场未来,只需要听从政府的政策,政府官员决定了经济走向,那与计划经济也就没有什么分别呢。

有人的论点之一是市场外部性之上,即试错企业家的成本和收益不平衡之上,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的,但却并非想象中那么严重。企业家试错存在风险,但是即使他选择一般行业,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只要选择开办企业,风险始终是存在的。在一般行业,首先它要面对的就是行业内已经存在的企业的竞争,这些企业有自己的客户群、有更多的经营经验甚至还会联合设置进入壁垒,即使进入了行业,越是成熟的行业市场份额越是固定,从中获得的利润也就越低;而进入新行业探索,固然风险巨大,但一旦成功其回报也是巨大的,绝不会因为可以自由进入而没有多少利润。以马云和马化腾二位成功企业家的代表为例,他们并没有因为没有国家有利政策的扶持就不选择经营淘宝和腾讯,他们所获得的利润也超过了绝大多数企业,这充分说明创新并非成本与收益不均衡,而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虽然大多数人是风险厌恶者,但是企业家们往往都是对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的,也喜欢冒险的人,他们拥有比常人更加敏锐的眼光,因此担心企业家畏惧失败而不进行创新是没有必要的。事实上,尽管比例较低,但是由于企业家的基数足够大,以及创新所具有的正外部性,因此创新的速度并不会很慢。事实上,真正对世界有着重要影响的创新只是由很少的一部分人创造的。

4 四维分析:产业政策的扭曲效应

产业政策的最大危险在于它对市场的扭曲,目前对于市场干预的理论基础在于市场本身存在扭曲,而政府可以修正这种扭曲,然而真正的情况却往往是政府过高甚至错误地估计了市场外部性,使得调节政策与市场变得更糟。

在进行分析之前,我们应当先厘清市场是什么样的。人们经常有的错觉是,市场的信息是公开的、市场的反应是不需要时间的,前者是因为在经济学学习中进行了简化假设,假设市场的一切信息是给定且已知的,后者与经济学教育中强调均衡而省略达到均衡的过程的倾向有关,在均衡的状态下,一切似乎就应当是如此。但实际上,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直接采用计划经济比市场有效率得多。一方面,市场的作用之一就是将不公开化的信息用某种方式反映出来,从而调节资源配置,在现实中,需求曲线、供给曲线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价格――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因此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有能力去准确地知道到底某种产品现在的需求曲线是什么样的,更不用说将来的了,而只能从它的价格与其他产品的价格比较中得出生产它是否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本身是一个漫长的、反复的过程,常态的市场是从非均衡过渡到均衡,均衡往往转瞬即逝,因为均衡建立在基于消费者偏好的需求曲线不变之上,而人的偏好改变甚至只需要一个瞬间,而且这并不罕见。市场机制本身是一种消费者和生产者在试错的过程中相互达成一致的过程,当达到长期不变时,市场往往步入成熟期,它所能带来的经济增长就是极为有限的了,未来的发展空间也不大。所以非均衡的、充满变化的市场,才是真正有活力、有潜力的市场,在这种市场中,表面上的定价往往不能反映商品的实际价值,或者说不能反映实际上的供求关系,但这是正常的现象,是市场由非均衡向均衡过渡的一个时期。

产业政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观念层次上的问题,即常常将上述的非均衡的低价(考虑到创新给社会带来的正外部性,这种价格是偏低的)误认为常态性的均衡价格,从而对其进行干预。如果产业政策是正确的,这恰恰损害了先进入的企业的利润。原本因为低价,缺乏眼光的企业并不进入这一行业,而实行优惠政策后,必然吸引新的企业进入这一行业,增加政府支出的同时增加供o,同时进一步压低价格,有了政府补贴,企业更愿意接受这种低价格,从而真的将这种非均衡的低价常态化为均衡价格,而成本由政府、最终由所有纳税人分摊。而如果产业政策时错误的,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行业,而得到失败的结局,浪费民间资本的同时也浪费政府资源,最终也要转嫁到纳税人身上――政府本身不能凭空创造价值。这显然是比让企业家自己承担风险更为不合理的分配。

产业政策的第二个问题是制定层次的问题,即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导致的大而空、脱离实际与自下而上的地方自决导致的寻租、腐败的两难问题。有人在与有人的辩论及他的书中曾经提出过一种制定产业政策的思路――学习与中国资源禀赋相似、人均GDP为现在水平的两倍的国家保持了一定时间的产业结构。暂且不论其合理与否,在执行上就有巨大的困难。中国地域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资源、经济水平差异甚至比欧洲各国之间的差异都要巨大。举例而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自治区2014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是920.3亿元,常驻人口总数是318万人,人均生产总值约2.89万元(折合约4705美元),而北京2014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是21330.83亿元,常驻人口总数是2152万人,人均生产总值约9.91万元(折合约1.61万美元),在认为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总收入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还处于中等收入国家的收入水平,北京已经超过了高等收入国家中排名较靠后的国家。一个笼统的人均GDP如何反映这种巨大的地区差异呢?这种差异不止来源于气候、自然资源等自然决定的条件,还取决于地区的历史、文化、政策等人为因素。由于存在这种复杂的地区差异,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即使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仔细调查也很难准确把握地区情况,制定出的产业政策要么大而空泛、要么偏离实际情况,对经济发展并没有什么好处。而如果让熟悉各地区情况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产业政策,则很容易导致寻租与腐败。相对于强势的中央,地方政府更容易被强大的利益集团俘获,或者相互勾结,其原因可以用机会成本、偏好等方式进行解释,本文不再赘述。综合来看,选择一个合适的主体制定合适的产业政策是及其困难的,即使最好的情况也是在政策与实际的契合与腐败之间做一个权衡,制定一种折中的产业政策,这种次优的产业政策指导的产业结构与由市场决定的产业结构相比并不一定具有优势,并且更为僵化――如果经常进行调整将面对政策不连续性带来的不稳定预期、民众信任度下降等问题。

产业政策的第三个问题是执行层次的问题,即政府能否在执行过程中保持审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说过,“The chance of gain is by every man more or less over-valued,and the chance of loss is by most men under-valued,and by scarce any man,who is in tolerable health and spirits,valued more than it is worth.”在制定产业政策时,政府往往会高估其成功的可能,在执行过程的初期,由于大量资源的投入,在短期内往往会取得显著的效果,这又会增加政府信心,为了更快实现目标而加快步伐,释放更加强烈的信号,很容易造成企业家们的错误预期,造成投资过剩。目前政府官员政绩的评价机制更多地依赖于便于量化的、短期的数据,也就是经济指标是很重要的政绩衡量标准,再加上计算GDP时往往采用三驾马车式的计算,不能反映投资的有效性,因此官员总倾向于响应上级政策,加大投资。而新兴产业的泡沫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才会破裂,当泡沫破裂时,当执行政策、增加投资的官员可能已经不在原来的岗位,责任由接替他的官员承担,这才是真正的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人类容易迷信自己运气的本性,加上在当前政治体制下投资带来的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性,使得产业政策很容易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拾,这正是有人所强调的“不搞砸绝不罢手,搞砸了也不一定罢手”。

产业政策的第四个问题是后果的问题,政府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料,有人说适度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国家发展,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如何把握这个度?尤其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家,中国比起西方国家在文化上有着崇尚集权的传统,虽然、等对封建专制产生了巨大冲击,但是中央集权始终是大部分中国人的共同习惯。在中国,由于习惯以及政府深入各个领域的现实,政府政策的影响力往往比想象中的要强大。企业家对于政策往往过于敏感,对于一些政府释放的信号甚至会进行过度解读,有的企业家选择投资甚至只是为了迎合官员,而这些过度的投资不仅无效,甚至有害,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并与真正想要在这个领域创办企业的人争夺客户、恶性竞争。企业迎合官员的例子从反腐之前的地方企业的不相关多元化就可以看出,有的企业经营娱乐业,为官员提供“一条龙”服务,从而从官员手中获得大量资源。现在这条路被堵死,产业政策很有可能被利用成为下一个寻租场,企业加大投资,迎合了官员的喜好,又为官员增加政绩,表明对上级命令的坚决贯彻,新兴产业被人为地吹起泡沫,在泡沫破裂之前企业和官员皆大欢喜,泡沫破裂之时整个产业乃至整个社会都要承受繁华后的萧条,这恐怕是出于善意的中央政府不愿看到的。哈耶克曾说,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善意铺就的,其原因就是人们的行为往往带来无法预料到的后果。

企业的产业政策范文4

关键词:美日;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协调体制;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7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5-0098-05

一、问题的提出

政策作为政府对经济及其他问题调整作用的规划、命令、指令、决策、目标、指南等一系列调控手段,从宏观上甚至可以将法律等囊括其中,所以政策从根本上讲仍属于制度的范畴。体制是维护制度运行的总政策。在这一总政策的约束下,需要相应的政策去贯彻体制的要求。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制度框架下,按照体制的目标要求,规定其内容、形式,然后加以执行、评估等。政策在影响相关资源的分配和流向时,遵循目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使体制更新,进而促进制度变迁。贸易政策则指关税和非关税政策措施体系,直接涉及国家对外贸活动经营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和行政干预三个方面的内容。[1]下河边淳和菅家茂主编的《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中认为,“产业政策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经济和社会目的,以全产业为直接对象,通过对全产业的保护、扶植、调整和完善,积极或消极参与某个产业或企业的生产、营业、交易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干预商品、服务、金融等的市场形成的市场机制政策的总称。”[2]可见,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从根本上也是属于制度的范畴,从而也离不开中国长期以来在体制上的改革、创新以及问题。Rodrik(2000年)指出,贸易政策改革至今为止对经济发展的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它帮助了国内高质量的制度建设[3]。从WTO对中国贸易管理体制的变迁的影响方面看,中国贸易管理体制经历的是一个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自上而下的变迁为变迁强度类型、以从WTO法律体制进行制度移植为主要制度变迁方式、以渐进式(例如逐渐开放的政策)为制度变迁进度类型为特征的制度变迁过程。在WTO影响下的贸易政策对产业政策的作用并不能单纯强调制度质量的好坏,因为制度质量的判断力量仍然在于对经济和社会的作用,所以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的根本决定力量仍然在于这种协调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及其对中国在国际经济政治地位的积极意义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对于中国在WTO框架下所进行的制度变迁过程除了看到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还要看到其在实践中的负面作用,分析这一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在不断变迁的过程中解决这些问题,如此才能体现制度变迁的价值。

1.贸易主体开放后的管理缺失影响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

入世前后中国进行了对贸易主体的开放性体制改革,这一改革使中国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投入到国际贸易活动中。以浙江省为例,2004 年1 月1 日到6 月30 日,浙江省取得进出口资格的企业增加了2 594 家,而从2004年7 月1 日到年底,又猛增了4 285 家。[4]据调查,目前国内600种主要消费品和300种生产资料中,供过于求的分别占71.7%和23%。其中鞋、自行车、电风扇、灯具、打火机、彩电等产品出口全球第一。中国产业政策的出台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或合理化的过程中,遇到中国在贸易主体体制放开后的这种特殊现象,往往会导致企业疯狂带动资源涌入某一领域,造成这一产业在短时间内迅速膨胀,出现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数量众多、质量不高、缺乏自主品牌并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结果更是造成中国出口企业拥堵、出口市场集中、供过于求的产能过剩现象。西方国家认为这破坏了相对平衡的国际市场秩序,从而引发贸易摩擦。2003年中国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等国的铜版纸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并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在这一案件中并没有在产业规模、产能以及有关产业竞争力等产业政策方面进行考察,及时调整贸易政策。结果,2006年底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铜版纸产品占美国该产品进口总量由2002年的48.3%上升到2005年的55.8%,结果被美国商务部采取反倾销措施,并被征收了从23.19%到99.65%不等的反倾销税。所以,贸易主体的开放虽然是中国贸易体制进一步自由化和市场化的表现,对企业参与贸易行为不做行政性的资格限制,并不是一味地放任企业自由发展,这样不仅会造成贸易秩序混乱招致贸易摩擦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而且会减损中国各项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使原本良好的初衷在实践中出现事与愿违的后果。

2.贸易管理机构与产业管理机构难以协调

中国贸易管理机构主要集中在商务部、进出口银行、海关等机关,其中以商务部为主体。中国产业管理机构在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的产业管理机构主要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后来改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前身为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还有具体管理一些产业的机构,如高技术产业政策主要由科技部制定,环保产业政策主要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农业产业政策主要由农业部制定,其他还有技术标准局、商品检验与检疫局、专利与商标局、知识产权局等等。目前商务部在参与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介入产业领域主要是通过产业损害调查和贸易救济政策两个方面进行。真正执行产业政策协调的仍然是上述产业管理机构。这就使中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必然要面对政府机构协调的体制性问题。实践中,中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也主要是通过商务部和其他有关政府机构联合政策的方式予以进行。但是各个部门之间同属国务院领导和管辖,彼此没有任何辖制或协调机制,除非以国务院名义。所以,各部门如果以各自权力和某一部门利益出发,某一政策的出台需要多个部门之间达成妥协和一致,有时可能会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有时政策的合规性值得推敲,更不屑说政策出台的时间和效率问题了。所以,这种情况使中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举步维艰。

二、美国贸易管理体制下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

1.专门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构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是美国专门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构。贸易谈判代表是USTR的负责人。贸易政策评估团(TPRG)和贸易政策工作委员会(TPRC)是USTR的具体执行机构,由19个联邦政府机构和办公室组成,属于次内阁层次的一种协调机制,负责制定和协调美国国际贸易政策及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政策。通过TPRG和TPRC实现跨部门之间贸易政策协调。TPRG与TPRC将其他主要贸易与产业管理机构当中部分领导囊括其中,前者主要包括其他机构中的副职官员,后者包括下一级别官员。被囊括进来的其他贸易与产业机构主要包括经济咨询委员会、环境质量委员会、农业部、商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内务部、司法部、劳工部、国务院、交通部、财政部、环保署、国际发展署、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所以,贸易机构与产业机构在专门机构中使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得到强化。USTR对贸易机构与产业机构之间的矛盾起到了调解作用,

2.利益集团在协调机制中作用强大

在美国,利益集团的建立主要以产业为基础。实践中,因为企业或公司往往是产业的载体,其运作也与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所以,美国的利益集团主要表现为代表产业利益的企业组织、协会、联盟等形式。利益集团在实践中通过经济、政治和法律的双重途径影响政府政策协调问题。经济途径表现为利益集团为政府提供有关产业发展和威胁等方面的经济调查、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评估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意见。政治途径表现为通过产业游说、政治捐献和选举等方式以影响政治家或官员的政治生命方式影响其决策。法律方面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向美国有关政府提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贸易救济寻求政府采取相关法律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方式维护产业利益。在强大的企业和产业支持、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咨询能力、自我管理和保护的凝聚力、对政策协调的参与性等众多传统因素影响下,美国的各种利益集团不仅规模巨大,而且对政府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三、日本贸易管理体制下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

1.通产省将贸易政策制定权与产业政策制定权“集于一身”

通产省是制定产业政策的最主要的部门,通产省也是制定贸易政策的最主要的部门,同时负责协调国内产业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之间的关系,把对外贸易管理作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实现产业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产省中负责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部门主要是通产省内部主管具体产业的“纵向职能”机构,称为“局”,有基础产业局、机械情报局、生活产业局、重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纤维杂货局、煤炭矿山局等,主要负责特定产业和物质的管理。在通产省所属的“纵向职能”机构中,因为局所管辖的产业范围太广,这些局又被细分为“课”,具体掌管某一行业。通产省中负责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的部门主要是通产省内部具有综合业务性质的“横向职能”机构,具体有通商政策局和通商振兴局。通商政策局负责贸易政策的制定,通商振兴局则负责政策的实施,根据已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制定出具体的对策、方案与措施,同时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贸易项下的外汇、出口检疫检查等。这些综合协调部门在通产省内部的主管产业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按行业对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通产省中,产业政策的纵向管理解决了产业的总体分类与具体分类的矛盾,将资源利用与分配问题解决于具体部门内部,降低了产业之间政策的矛盾与冲突。贸易政策的横向特征考虑到贸易手段管理的兼容性和与贸易政策的协调性。正是贸易管理的横向特征与产业管理的纵向特征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交叉特征体现于通产省一身,既考虑到产业需要,又考虑到贸易现实,是一种较为彻底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模式。

2.政府主导型“官民协调”体制

官民协调体制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通过委员会制度和恳谈会等机构就产业发展状况及应对策略直接进行协商和沟通。日本的官民协调体制仍是政府主导为特征、以通产省为中心的协调体制。日本的官民协调体制当中离不开政府的行政性影响,但是这一体制却是产业、企业组织和学术科学性考证并存的综合性体制。表现为通产省经常利用委员会制度,将政府部门、商人、学者和退休政府官员组成的私人部门委员会,向政府机构就不同的具体主题进行报告。最著名的私人部门委员会要算产业结构委员会,该委员会通过感兴趣的人士和协调人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的方式,协助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就政策与现实情况的相互作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见,“日本的产业政策使日本这个国家同时具有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优势……其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企业领导和政府官员在大多数问题上能达成一致意见。”[5]

政府主导型的“官民协调”体制中行业协会的作用功不可没,其帮助日本政府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政策产生过程,这是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协商与制衡并存的合作关系。行业协会拟定本行业的政策后交由专业公务人员审查,再由通产省通过委员会制度或恳谈会等形式与私人企业协商后由通产省以法规或法律的形式公布,在这一过程中虽然行业协会与通产省是相互独立的组织和机构,但是实际的运作中往往通产省出台的政策却是二者协商后的政策。

四、美日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的体制比较及其启示

1.美日贸易管理体制下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体制比较

日本和美国的贸易管理体制都强调将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协调起来,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将贸易手段与产业手段共同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配合使用,以发挥整体性作用。在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体制中,美国和日本利益集团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巨大,而且行业协会作为利益集团主要类型和代表参与政策制定的程度都比较深,这是保持这两个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产业国际竞争力、并以此作为国家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努力方向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是二者在体制上的差异也是比较明显的。首先,美国设立专门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机构,位于其他贸易管理机构和产业管理机构之上,但是其成员却囊括贸易机构和产业机构管理人员,通过在专门协调机构中进行组成人员意见协调的方式进行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所以,美国在处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矛盾与冲突时更强调机构分歧的协调性。日本没有专门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机构,而是从根本上将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制定机构“合二为一”,集中于通产省内部。因为两种政策产生机构本身隶属于同一个行政机关,彼此的协调性产生于政策出台的前期,从起源上减少了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矛盾与冲突。其次,美国协调体制中利益集团的力量强大,而日本政府在协调体制中的主导地位明显。美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过程中政府受利益集团影响程度较深,在政策协调实践中各利益集团的经济及政治博弈结果往往就是政府政策的决策结果。日本的政策协调体制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协调中政府机构的“亲民”色彩与美国的“民主”色彩形成政府干预方向上的差别。日本的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体制更强调产业整体利益和国家及公共利益的影响。所以,日本在政府主导型的“官民协调”体制中,不仅政府对贸易的干预力度较大,而且不排除政府的行政指导介入,增加了主动性。相比之下,信奉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在实行政策协调时特别注意通过市场来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其表现出更多的被动性特征。

2.启示

(1)建立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构

中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分属同级别不同国家机关享有,彼此并没有法律上固定且有效的政策协调体制。因此,要考虑建立彼此协调的机构体制,可考虑两种途径:第一,在国务院内部建立政策协调办公室,其职位适当高于各部级单位,但为防止其权利过分夸大影响各部门作用,可只赋予其政策协调权利和责任,并享有对其他部门在政策协调过程中是否配合和成绩考核的投票权,至于经济利益和各部门利益、产业利益则不能享有。第二,提升商务部的政策协调功能。理由是商务部在贸易政策的作用强大而中国实际上没有赋予和发挥商务部的应有职能,而且从美国商务部、贸易代表办公室等机构的作用、日本通产省的作用看,贸易管理机构的作用不仅体现国内经济贸易管理中的主要地位,而且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下处于突出地位,并成为推动本国产业发展、减少国际产业摩擦和提升国际经济地位的重要机构。所以,中国有必要强化商务部的职能,改革商务部内部机构设置,减少行政性机构设置特征,增强经济性机构设置特征,例如将以国际区域管理的司局进行合并并精简,增加贸易职能和产业职能的机构设置等等。

以上两个途径既可以作为共同努力的长远目标,也可以分阶段选择阻力较小、成本较低的方法先施行。总而言之,中国必须强化贸易政策的重要地位,同时增强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从贸易机构的国家层面建立起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体制。正如萧红所言,“商务部成立后,与其他部门如何相处,将有一个较长的磨合过程。机构改革不会一劳永逸,尤其是在经济转型期,待其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问题,或许其职能与权限还要调整,应该说这都属于正常现象”[6]。

(2)培育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政策协调体制

在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形成的过程中,中国有关政策协调的通常做法是在某个部门或机构起草一个法律、规章或具体政策时,该部门或机构只是向相关的部门或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受影响的一些公司企业咨询或发送草案征询意见。这种做法中,使被征询对象的选择受制于政府选择,而且他们的征询意见在何种程度上影响政策的出台都没有法定、严格的程序保证。这种情况下政府的主导地位远甚于日本,甚至是一种不透明情况下的政府运作。结果只是造成政府与产业界以及其他机构之间的隔阂日甚,损害政策之间的协调性、政策与实践的协调性,并最终影响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履行。因此,中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的体制性问题突出表现在中国以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诱致性制度变迁缺乏,而政府在信息、利益反馈和协调能力上的不足导致即便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也存在与实践的脱节。所以,中国需要大力培育诱致性制度变迁能力,培育代表个人、企业和产业等多元化利益主体,增强其对政策协调的“自下而上”的参与性。鉴于这些主体存在分散和“搭便车”的现象,可以培育各种非政府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环保协会等代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业协会等代表企业和产业利益。培育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政策协调机制,可以弥补政府在政策协调机制中制度供给与需求主体不均衡的问题,改善政府因行政权力分割而以非市场手段控制制度变迁力量造成制度不协调性的发生。

(3)处理好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的关系

中国入世后的贸易管理体制是以制度移植为主要特征的,具体包括贸易主体开放、贸易管理机构开始与国际接轨、贸易自由度增强等方面的移植为主要内容。但是,中国的制度移植仍以形式上和框架上的移植为表现,以向WTO进行法律移植和向西方主要国家进行制度移植为主要途径,因此,中国并没有深入分析研究并处理好制度移植与制度创新的关系。[7]例如,西方国家对WTO贸易自由化的推动是以国内建立了强大的企业、产业乃至国家的安全保障体系、企业具有强有力的应付竞争挑战并遵循一定竞争规则、国家和行业协会建立起有效的维护竞争秩序的规则和体系等等后续和保障机制为前提条件和基础条件的,所有这些恰恰是中国所缺乏的。虽然中国以入世为标志建立起外因引致的制度变迁和国内改革开放的内因引致的制度变迁为一体的制度变迁体制,但是从目前中国有关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的体制性问题观察,中国的制度移植仍然存在生硬、矛盾和诸多不协调之处。例如培育行业协会等参与政策制定的时候如何处理好其可能对国家或公共利益损害的问题等等。因此,中国在处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的体制性问题时,在考虑制度移植的同时,更要考虑制度创新的问题,作好体制性改革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契合性,建立起国内贸易和产业的实质监督和激励、权利和义务并存、自律与监管并存、开放与竞争并存、进取与救济并存等均衡、协调的体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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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戴伯勋,沈宏达.现代产业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3] Rodrik.让开放发挥作用――新的全球经济与发展中国家[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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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yril E.Black et al.The Modernization of Japan and Russia[M].New York,Free Press,1975.288;287.

[6] 萧红.商务部主政新贸易时期解读[J].国际经贸探索,2003,(4).

[7] 郭界秀,朱廷.试论新贸易理论之新[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5).

[8] Rothgeb,John M.J r.U.S.Trade Policy:Balancing.Economic Dreams and Political Realities[M].22,Washington,D.C:CQ Press,2001.

[9] Deardorff,Alan V.and Stern,Robert M.(eds.).Constituent Interests and U.S.Trade Policies[M].69,Ann.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8.

企业的产业政策范文5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浙江旅游产业整合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的基拙上,提出了一些比较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一、浙江省旅游产业整合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产业外部环境整合方面

1.旅游产业运行环境缺乏系统支持。

(1)以交通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浙江省许多地区交通建设落后于旅游景点的建设,尤其是景区内部、景点之间交通还存在较多问题:交通不畅、景区道路状况差、景区不通班车或班次少、车况差。

(2)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从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来看,2000年浙江省三次产业占GDP的水平,低于国内部分经济发达省市,导致旅游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与国内其他旅游发达省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据2000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报告显示,2000年浙江省国内旅游者的人均消费为732.5元,同期广东省为1253.1元,上海市为987.5元,江苏省为816.2元)。

(3)缺乏对“旅游者是上帝”的认同。游客是旅游业的“衣食父母”,但我们还没有确立这样的理念,在不少方面往往只考虑自己管理上的方便,而不是以游客为中心,在旅游形象、人境手续、语言环境、标识指南、执法管理、好客度等方面还没有让游客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2.体制环境方面的问题。旅游业管理体制不顺:旅游资源开发体制不顺,风景与旅游条块分割,相互牵制,决策分散;旅游行业管理体制不顺,旅游主管部门难以协调旅游生产要素的均衡发展,行业管理与协调力度弱化。

3.法制环境方面的问题。旅游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治理,旅游市场主体恶性削价竞争势头尚未得到控制;旅游景区内外无证设摊、无证经营、无证导游现象屡禁不止;死缠硬磨、围追兜售、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坑害游客事件屡有发生,严重败坏了浙江省的旅游形象。

4.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各级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尚未转化成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使得旅游企业的经营成本明显高于工业企业。

(二)旅游产业内部整合方面

1.旅游产业结构方面的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整合度较低。旅游六要素之间的整合缺乏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其中,购物、娱乐的收人份额长期偏低,导致总体消费水平难以提高。

2.旅游产品结构方面的问题。产品结构不够合理,旅游产品开发长期停留在观光旅游产品,休闲度假产品等满足新的市场需求的特种旅游产品偏少。同时旅游投资侧重于设施投资,旅游资源开发投人偏少,全省缺乏重大的、有吸引力的精品旅游项目。

3.旅游发展区域布局的问题。浙江省区域旅游发展不平衡,旅游网络不健全。区域旅游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全省旅游长期倚重杭州,宁波、温州的旅游集散功能一直得不到发挥,三城市间的间距较大,扩散效应小于极化效应。此外,浙江省的旅游辐射网络化程度低,整体形象不突出,资源共享和客源共享度差,区域旅游的分工协作体系不健全。

4.旅游资源开发方面的问题。旅游开发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规划意识不强,实施规划力度不够;旅游规划和项目策划总体水平不高,旅游产品市场化程度低,产品雷同,有的甚至是低水平重复,不少产品创意缺乏深度、对目标市场的把握、技术含量的追求和文化主题的塑造均不到位,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高。

5.旅游产业组织方面的问题。浙江省旅游产业组织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品牌意识差、市场竞争力低的现象。

6,旅游信息资源整合方面的问题。浙江省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企业经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资源的封闭性、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旅游者对旅游供应商的产品、服务、价格、区位不了解,导致旅游产品购买的机会缺失;旅游企业市场定位不准,不清楚自己的客人在哪里,导致产品无法适销对路;投资者不知道同一区域内在建的同类项目有多少个,导致近距离的重复建设;研究机构拿不到翔实的基础统计资料,导致科学研究缺乏定量分析。

7.旅游宜传整合度较低。从全省范围看,目前还缺乏总体策划,许多地方在具体旅游促销行为操作上缺少联合促销的意识,旅游宣传和促销形不成整体合力,不利于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建立。

二、浙江省旅游产业整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社会各界对旅游业的认知存在偏差。社会各界对旅游及旅游业的认知存在偏差,对旅游业目前激烈竞争态势下表现出“投资不小、见效不快、风险较大”的问题估计不足,对旅游业的良性运作需要上游产业的密切支持和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的运行环境估计不足。还有一些人对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和经济作用认识不足,对旅游业的经济拉动性、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导性、社会就业的带动性、文化与环境的促进性的认识不足。

2.旅游人才资源的缺乏。各级政府风景与旅游有关管理部门缺懂行的管理者,因此,无法对低层次的开发项目严格把关,应对风景资源与旅游管理问题的制度创新能力较弱;旅游企业缺在行的经营者,因此,粗制滥造的旅游项目盛行,企业效益普遍低下;旅游项目开发缺内行的规划者,因此,市场定位不准、资源定性不明,导致项目实施失误;旅游教育部门旅游人才培养的质量有待提高、针对性有待加强。

3.旅游法规建设滞后。目前,全国旅游法尚未出台,浙江虽在2000年12月颁布了《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但实施细则尚未配套制订,与旅游产业发展相关的其他管理条例、办法还没有出台,导致旅游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在某些情况下缺乏法律依据

4.旅游企业改制进程滞后。旅游企业的体制转换改革已经开展多年,但旅游企业转制的速度滞后于旅游市场竞争趋势的进程,某些地方二部分领域甚至还保留了事业单位的性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旅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到位,使得旅游市场竞争主体占据不同的体制性资源优势,在不同的预算约束起点下参与相同的市场竞争,这是导致旅游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

三、浙江省旅游产业实施有效整合的对策

(一)整合外部因素,优化旅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1.开展旅游业认知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旅游业的认知水平,形成社会各界对加快发展浙江省旅游业的共识,提高支持力度。

2.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措施上,可以通过政府倡导与优惠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了

3.加快旅游地方法规建设,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近期,要加快制定并公布实施《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并以此整顿旅游市场,营造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旅游市场竞争秩序。

4.建立健全浙江省旅游管理新体制。(1)省级旅游管理体制模式可参照政府引导型方式,主要发挥市县级政府的积极性。(2)市县级政府旅游行业管理模式在近期可按照政府主导型、中长期向政府引导型模式转变。(3)加快政企分开的改革步伐,根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旅游行业管理体系。(4)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同业自律作用。(5)建立开放式的产业政策机制。

5.构筑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提高游客的可进入性。要按照大旅游的思路,重点完善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旅游交通网络,解除交通对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制约。

在旅游交通服务方面,要加快各类交通方式的资源整合,完善各类交通方式之间的配套接口;改进票务服务方式,提高票务服务质量,尤其要完善面向国际国内散客需求的区内交通服务体系。

6.整合投资环境。浙江省应从单纯的提供优惠政策及时转向适度的优惠政策与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相整合的阶段,为旅游投资商投资立项、项目建设营造一个便利、高效、廉洁、亲和的服务环境,做到投资引得进、项目留的住。同时大力改革旅游投融资体系,鼓励各种经济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旅游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7.整合经营环境,为旅游企业营造公平的经营环境。要做好旅游企业的清费减负工作,坚决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取缔不合理摊派,对旅游企业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转贴于

8.整合浙江省旅游形象与综合环境,提高浙江省旅游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形象是品牌的象征,综合环境是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要提高浙江省旅游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应在全社会营造合力兴旅的环境氛围,加快旅游城市与旅游景区的综合环境治理,提高净化、绿化、美化度;提高居民素质,优化窗口行业的语言环境与服务质量,提高浙江省国际游客(尤其是散客)的可进人性;各有关部门要从一切为了方便旅游者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为旅游者提供便利。

(三)整合内部环境

1.加强旅游开发规划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实行不同的开发方针:对于稀缺脆弱的资源,应由政府垄断开发,严格保护;对于较宝贵的资源,可采取竟标与议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一般性可再生资源,应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完全实行市场化竞标,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

2.建立以核心地区为吸引极的全省旅游区划组团,提高旅游资源的整合水平。在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加大资源开发与整合力度,创建若干规模大、品位高、特色突出、配套完善的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景区(点),以此作为浙江省旅游的核心吸引极,带动相应旅游区划内的其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竟合组团。

3.整合区域布局,实施区域联合发展战略。在跨省区旅游资源的整合上,要实施串珠成链战略,整合浙江与周边省市旅游资源,在区域内旅游资源的整合中,要实施以点带面战略,杭、甫、温、婆的旅游网络建设应突破现有行政区划的格局,全省旅游资源整合要以杭州为核心,加快推进杭州建设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步伐,发挥杭州在全省旅游发展的发动机作用。

4.整合旅游产业与产品结构。(l)在旅游娱乐项目开发上,走差异化开发的思路。一方面,要根据国际、国内游客不同的文化背景,开发和营造在文化上具有差异度的娱乐项目;另一方面,要针对旅游者不同的兴趣爱好,分层次开发面向和满足精英文化需求与面向和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娱乐项目。(2)以旅游商品为突破口,提升旅游经济综合效益。加大特色旅游购物品的开发力度,对经评审确定具有创新意义的特色旅游品开发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要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与社会各项资源,突破旅游商品开发的现有机制。(3)加快旅游产品结构调整,提升旅游的核心吸引力。以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充分挖掘、整合旅游资源的优势,实现旅游产品从传统的自然观光型向观光与休闲度假、观光与民俗风情、观光与文化、健康疗养等紧密结合的现代综合性旅游的转变。

5.整合营销资源,创新营销方式,扩大市场份额。应精心设计浙江省的整体旅游形象,确立旅游营销的目标,制定具体的联合营销行动计划,整合各类营销资源,加大整体联合促销的力度。

6.建立并完善旅游公共信息传递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的随时,旅游公共信息主要包括:旅游资源信息;旅游服务接待设施信息;旅游交通信息;旅游服务机构信息;旅游管理机构信息;娱乐休闲信息;自然社会信息;图形信息,上述各类信息的专题标示图、景观示意图等,如旅游地图、交通地图、政区图、商业网点图、导游图、饭店餐馆游娱场所分布图等。

7.加快旅游企业改制步伐。加快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争取若干家旅游企业独立、联合或借壳上市,形成若干个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在世界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8.整合产业组织结构,实施集团化战略,构造企业群落,提升浙江省旅游产业整体竞争力。在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同时,要重视培育一批强而优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大企业集团在地区、行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高。在企业组织结构再造上,应引人构建企业群落的思路,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效益。

参考文献:

[1]魏小安等.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发展大趋势。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

[2]陈仙波等.浙江省旅游业“十五”计划与至2020年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专题研究报告

企业的产业政策范文6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关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今年各地上报我会复审的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应按照以下产业政策原则掌握:

    一、鼓励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企业;

    二、暂不受理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