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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报告范文1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城镇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垃圾简单堆放、填埋,破坏了城镇生态环境,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加剧了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严重影响我市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治污项目只有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思茅区垃圾处理场,其余9个县城未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市委市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2)》要求,决定从年开始,举全市之力建设10个污水处理厂和9个垃圾处理场,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所有县(区)均拥有较为完善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计划到2012年,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年的8.64%提高到80%,日处理能力由2万吨提高到12.5万吨。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年的6.64%提高到80%,日处理能力由120吨提高到685吨。
19个治污项目总投资86879万元,已到位298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9300万元,统贷资金655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781.12万元。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2349.26万元,占总投资的25.7%。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年开工建设的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分主城区排水管网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两个项目实施。主城区排水管网工程总投资8084万元,已完成投资4483.5万元,完成55.5%。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7973万元,完成投资6700万元,完成84%,已于年9月30日投入试运行。
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项目于年6月9日进行了招标,管网施工图正在调整完善中,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及供电供水正在组织实施,备料工作抓紧推进,总投资8051.82万元,(污水处理厂1997.24万元,配套管网6054.58万元)完成投资642.57万元,完成8%;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项目于年7月15日开工建设,总投资5607.75万元(污水处理厂1747万元,配套管网3860.75万元),完成投资376万元,完成7%。
计划年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年9月25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50万元;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项目于年6月15进行了招标,厂区正在进行三通一平,总投资6670万元,完成投资300万元;县、县、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进入招标阶段;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批复,项目进入初设阶段;西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通过初设评审待批复。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年开工建设的县、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分别完成投资2650万元、2400万元,工程于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营。
年开工建设的5个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12716万元,完成投资5050.23万元,完成40%。其中: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2985万元,现已完成投资903.30万元,完成30%。完成了库区土方清理工程、库区土方开挖工程、进场道路土方开挖工程、库区土方回填工程、项目部驻地建设工程、锚固沟工程等;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2766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105万元,完成40%,完成场地平整、库区的清理及各挡水坝的坐标定位。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综合楼、地磅房、边坡挡墙、调节池、截洪沟、2号涵洞等工程建设;墨江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3202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800万元,完成56.2%。完成锚固平台、道路路基、库区边坡、管理房主体工程、垃圾大坝和调节池建设。防渗工程正在进行边坡和调节池防渗膜的铺设、地下水管网的安装。垃圾中转站及压缩设备、垃圾压缩车和洒水车已投入使用;孟连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227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096万元,完成48%。已完成垃圾库区填土平整、截洪渠和垃圾坝的浇筑;西盟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1493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45.93万元9.7%,该项目由于涉及基本农田,前期工作滞后,进展稍显迟缓,目前正在开展库区三通一平工作。
年开工的县垃圾处理场于3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3616万元,完成投资1360.08万元,完成37.6%;江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6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2049万元,完成投资303.76万元,完成15%。
(三)建成项目运营情况
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2万吨/日,工程总投资5695万元,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4月进入试运行阶段,年9月投入运营。该项目由市自来水总厂运营管理,运营初期,由于污水处理费偏低,企业出现亏损,难以维持正常运营,后经市发改委及时调整了污水处理价格(由原来的0.6元/吨调整为现在的1.2元/吨,与自来水费同时收取),扭转了企业亏损的局面,污水处理得以正常进行。目前,该工程已实现满负荷运行,各种设备运行良好,污水处理规模基本达到设计要求(1.9万吨/日),各项出水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有效地减轻了对思茅河水体的污染。
思茅区垃圾处理场于2004年投入运营,有13个工作人员,70个垃圾收运人员。垃圾场投入使用后,按80元/吨、每户8元/月、每桶8元/次收取垃圾处理费(全年收费280万元左右)。城区日产垃圾130吨,做到了日产日清日处理,垃圾处理采用三轮车定时定点巡回收集、中转站、密闭运输、垃圾场、分层压实、覆盖土壤的方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沥液集中收集进入污水调节池。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目前运行正常。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市、县政府于年成立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级抓规划协调、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形成了相互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与各县(区)签订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为项目规划建设和营运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目标,坚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
(三)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深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以BOT和BCT等方式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目前,我市与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原则确立了我市与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投融资平台合作关系。县、县、墨江县已与省水务投资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合作协议,其他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正积极与相关投资公司洽谈中。
(四)逐步建立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县(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以及收费对象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能够补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县、县、县、西盟县、墨江县污水和垃圾处理及思茅区污水处理,县、县垃圾处理共13项新调整的收费标准已组织听证并获得了批准,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完成听证待批,孟连县、县、江城县污水处理和江城县、孟连县垃圾处理共5项收费标准即将开展听证工作。
(五)强化项目监管。各级党委政府把治污项目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全市治污项目建设推进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进行督查、指导。市治污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政府、省治污办对治污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对全市治污项目的报建、可研、初设招投标、可研及初设评审、项目建设及设备、材料等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县(区)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点多面广,历史欠账较多,多数供水企业处于负债经营,难以有效支撑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加之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对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的投入资金有限,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全市19个项目总投资86879万元,应配套项目资金17375.8万元,而目前配套资金仅到位3781.12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21.76%。
(二)建设用地审批难度大,工程建设进度受影响。治污工程对建设用地的地形和标高有着严格要求,县、县、县4个污水处理项目选址涉及基本农田,县、县、、县、县5个垃圾处理项目需占用国有林地,受国家当前严格的土地、林业政策影响,建设用地报批征用难度大、耗时长,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在6月30前完成前期工作,致使2107万元的省级统贷资金暂缓拨付,13371.5万元不具备省级统贷资金下达条件。省级统贷资金不能及时下达,严重影响了全市治污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垃圾处理场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配套项目还未完善,思茅区二期污水处理厂虽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但未能按要求在今年9月30日按期投入使用;县、西盟县垃圾处理场和县污水处理厂年底完工有较大困难;西盟县、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年内难以开工。
(三)项目投融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我市大部分城镇建设发展相对滞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相对较小,难以达到投资企业所期望的盈亏平衡点,难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治污项目建设。虽然市政府已经与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与省级投融资平台的合作关系,但仍有6个县(区)的具体合作洽谈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价格机制建立难度大。各县(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较低,要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8元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15元以上的标准有一定的难度。城镇生活用水、城镇污水、城镇生活垃圾三费合一的收费机制尚未建立,收费成本高,收费难度大。
(五)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程度的深化,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将大量增加,而我市还没有规划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不容忽视。
四、建议
(一)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抓住国家拉动内需、新增投资支持治污项目建设的大好机遇,各县(区)要把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通过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任务、时限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按照“绿色通道”的要求,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监管。治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断优化设计,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档案的管理。同时,加大项目督查力度,采取目标任务倒逼制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力争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加快投融资平台搭建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搭建治污项目建设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的要求,切实推进各县(区)与省水务投资公司的合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四)尽快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督促各县(区)尽快完善价格机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使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达到保本微利的标准。加快建立生活用水、污水、生活垃圾三费捆绑的收费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治污处理项目收费改革,为项目运营打下基础。
污水处理报告范文2
市座落在省朝鲜族自治州东南部,辖区总面积1142.65平方公里,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为8178公顷。所辖4个乡镇分别为月晴镇、长安镇、石岘镇、凉水镇,共计49个村、9294户。全市总人口13.09万人,乡村人口为2.79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1%,2008年农业总产值11,297万元。
市地处长白山余脉低山丘陵盆谷区,全市地貌大致可划分为低山地、丘陵地和川地三种,海拔高度均小于1000m。气候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7.0℃,年降水量508.4毫米。
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情况
1、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农村垃圾主要来自农村家庭、商业等,产生的垃圾都统一倒在村里的垃圾箱处,最后统一处理。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农村家庭、学习、商业等,包括厕所冲洗水、洗衣服排水、厨房洗涤水、淋浴排水及其他排水等。生活污水含纤维素、淀粉、脂肪、油类、蛋白质等有机类物质,还含有硫、磷等无机盐类,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50~70公斤,生活污水量,可按用水量的60~70%计算。按此计算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41670吨,基本上是通过排水沟无序排放。
三、采取措施
(一)垃圾无害化处理
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为契机,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市申报的省2013年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于今年3月成功获批。项目总投资1620.6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拨付1215.4875万元,地方配套405.1625万元,共涉及四个镇35个行政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70%,约2万村民受益。主要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防护围栏2520米、警示牌21个;新增垃圾箱547个、垃圾收集车56辆、垃圾运输车35辆、铲车35辆、新建垃圾分类站35座;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堆肥场9座,建设面积达6300平方米。
建设内容及标准:1、垃圾箱(池)。农户的垃圾箱(池)根据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垃圾箱或垃圾池可选;10户配置一个垃圾箱或30户配置一个垃圾池。不设置垃圾箱(池)可每户配置一辆独轮手推车。2、垃圾收运车辆。户分类垃圾至村垃圾分类间的运输,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清运车辆,每个自然屯或每100户左右配置一台垃圾收集车或人力清运车。山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投资标准内选配适用的垃圾收集车。村垃圾分类间至垃圾处理场的转运,根据转运距离及垃圾产生量配置相应数量的车辆、装载设备,普通行政村每个村配置一台垃圾运输车、一台铲车。中心村配置一台垃圾转运车、一台铲车。3、每个行政村建设一处垃圾分类间(面积50平方米)。全部工程完工后,农村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往日垃圾成堆的现象也将得到明显改变,村民们亦将开始告别脏、乱、差的日子,走进清新明亮的环保美丽乡村,实现好日子村民梦。
(二)污水处理
由于地方财力不够,上级部门暂时没有专项治理资金,所以农村污水暂时无法处理。
四、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
1、布局不合理,使农业生产与乡镇工业混杂一起,工业优先增长,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出现了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却越来越突出的局面。
2、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缺少相关政策及扶持措施。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1、加快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健全监测网络,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问题调查各地应结合自己的特点和生态环境现状,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3、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建立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
4、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强化环境监管能力。
污水处理报告范文3
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污水站于2004年4月开始建设施工,2005年1月竣工,2月1日开始调试试运行。占地面积为3588m2,其中构筑物面积为2385m2,地面建筑面积为270m2。南湖校区远期规划在校生人数为25000人,校区内总人数约为30000人。根据校区规模设计污水处理量为8000m3/d,该校区分期建设,第一期污水处理量约为2000m3/d,第二期约达4000m3/d,第三期约达6000m3/d,第四期达到8000m3/d。校园生活污水主要于学生生活区、教学区、行政办公楼、食堂、及医院排水。该校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按地形将校区分成东区、西区两路进水。完工后东区污水进入1#污水加压泵房,水量预计2000m3/d;西区污水进入2#泵房,水量预计4600m3/d。经处理合格排放的中水回用水量(含绿化用水,校区内水体需要的补充水量,冲厕所需要的水量,观光用水量)大约6700m3/d,其他水量排入校园人工湖。
一、实习目的
1、提高给水污染控制工程,水环境化学基础的感性认识。
2、扩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范围,加深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3、了解和掌握污水处理厂的设计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计参数,各构筑物选型依据极其优缺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了解和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方面的技能。
5、参加生产劳动,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作为未来的一名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劳动锻炼,更能体会到在实践中发挥自己所长、服务社会的重要意义。
6、加深对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的认识,树立环保意识。
二、时间安排
2007年7月23日2007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三、实习内容
1.请污水处理厂技术人员就该厂的设计思想,工艺流程,调试运行和操作管理等方面作报告。
2.了解各个子系统的运行管理情况,操作规程,自动化控制技术及有关指标;
3.跟班参加生产劳动,学会基本的操作技能。
污水处理报告范文4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建设情况
1998年以来,我市通过争取国债投资,在6个县、区(市)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7814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3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目前,竣工3个(中心城区的高桥、颜村污水处理厂、*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在建8个(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县龙坑污水处理厂,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县龙坑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高桥污水处理厂,地处中心城区湘江河上游,位于汇川区观音阁旁,项目投资7053万元,2000年6月正式投产。该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万吨,实际日处理污水2.88万吨,设备利用率96%。污水处理工艺采用SAR法,经处理后水质达国标一级。服务面积1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8万人。
——颜村污水处理厂,地处中心城区下游,位于红花岗区颜村,项目投资5367万元,2001年底建成试运行。该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5万吨,实际日处理污水1.28万吨,设备利用率25.6%。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B法,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国标二级。服务面积35平方公里。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位于汇川区高桥十字铺,总投资14197万元,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设计处理垃圾能力为600吨/8小时,实际日处理垃圾620吨,设备运转正常。2002年8月卫生填埋场投入试运行,2004年全部竣工。服务人口60万人。
(二)经营管理情况
从运行看,高桥污水处理厂基本满负荷运转;颜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设备利用率较低;垃圾处理厂基本满负荷运转。
-----两污水处理厂已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吨,其中:高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3万吨,颜村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目前,中心城区日产生污水量为12万吨(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水厂及自备水源日均供水量的80%估算)。理论日处理率67%,达到了50万人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60%的要求。从两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起,累计实际处理污水7421万吨,综合年平均处理污水量825万吨,日处理2.26万吨,实际日处理率18.8%,比50万人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的要求低41.2个百分点。设备利用率28.3%,比理论设备利用率100%低71.7个百分点。其中:高桥污水处理厂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止,实际处理污水5775万吨,年平均处理污水量1050万吨,日处理2.88万吨,设备利用率96%,基本满负荷运转。颜村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行经费不到位,实际处于半运行状态,从2002年6月—2005年12月止,实际处理污水1646万吨,年平均处理污水量470万吨,日处理1.28万吨,设备利用率25.6%,比理论设备利用率100%低74.4个百分点。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现有设备理论处理能力600吨/8小时,目前,中心城区日产垃圾630吨,实际日处理垃圾620吨,实际日处理率98%,垃圾全部处理,设备满负荷运转。
从效益看,由于体制原因,高桥、颜村污水处理厂和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发挥的社会效益较为明显,但经济效益较差,企业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根据黔价工农字[1998]78号文件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从1998年7月起,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3元/吨,截止2005年12月底,累计征收污水处理费4114万元,年均征收污水处理费549万元,在上缴市财政后,按收支两条线执行,50%用于还贷,50%返还给市供排水公司,实际投入两厂的资金每年仅有224万元。另据测算,高桥和颜村两污水处理厂直接运行成本为452万元/年,综合运行成本为1073万元/年,实际每年缺口资金达849万元,由于长期入不敷出,颜村污水处理厂已经处于半运行状态。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运营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黔价经[2000]408号文件规定,我市垃圾处理费从2000年1月开征,收费标准按1.5元—200元不等划分,中心城区每年应征收垃圾处理费882万元,实际征收630万元,在上缴市财政后,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用于企业运行。而据测算,市垃圾处理厂综合成本为69元/吨,每年运行成本约在950万元左右,两相比较,缺口资金达460万元,企业运行困难。
从管理看,两污水处理厂行政业务主管隶属*市城管局,为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部门,国有独资,均下设办公室、化验室、机修工段、运行工段、脱泥工段5个室(段),形式上按企业化管理。目前高桥污水处理厂定编39人,实际在岗39人;颜村污水处理厂定编48人,实际在岗39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行政业务主管隶属*市城管局,由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国有独资,形式上按企业化管理。公司共有14个部门,员工119人,其中:生产人员77人,占65%,行政人员42人,占35%。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经营管理体制落后
由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政府都处于转型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仍不完善,事业化运作管理模式已经初露弊端。一是管理体制落后,政府对企业长期大包大揽,客观上造成政企不分、企事不分、权责不明、职能不清;二是竞争机制不活,由于企业没有经营自,不能自负盈亏,因而企业内部缺乏激励机制,运营效率低下;三是人事制度不规范,由于没有科学合理的定员定编,企业冗员过多,人力成本较大。如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员占员工总数的35%。
(二)收取的费用不能满足企业正常运行
目前,中心城区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收费制度缺乏弹性,价格不能反映市场需求,导致收费标准定得过低,再加之应征的污水、垃圾处理费不能全额征收,实际收取的污水、垃圾处理费满足不了企业正常运营。以污水处理为例,中心城区从1998年7月1日起开征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为0.3元/吨,每年应征收污水费1642万元。截至2005年12月底,高桥、颜村两污水处理厂累计实收污水费4114万元,年均实收548万元,每年欠收1094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在全部上缴市财政,按收支两条线支付,50%用于还贷,50%用作两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实际每年返还给企业资金为224万元,实际投入运行的单位费用为0.15元/吨。而据市城管局测算,两污水处理厂单位成本为0.29元/吨,完全运行成本为0.69元/吨,与两污水厂实际投入相比,缺口资金较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三)收费制度设计不科学,收费较困难
一是收费标准过低。根据黔价工农字[1998]79号文件规定,目前,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3元/吨,考虑物价上涨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等因素,现有收费标准明显过低,与重庆市相比,收费标准要低0.3元,与贵阳市相比,收费标准要低0.1元;二是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支撑,收费无行政强制力作保障,居民和企业逃费、欠费、拒缴等现象普遍存在;三是一些招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事实上在不同程度地享受着减免收费,但决策减免单位并没有采取相应的补偿机制来等额补偿,形成了新的“欠费”;四是垃圾处理收费采取分级征收,居民部分由两城区政府负责,市财政每年抵扣两城区财政约470万元,但由于对居民收费难度大,两城区在实行财政抵扣过程中也是有苦难言,收费积极性受到打击,反过来又影响了垃圾处理费征收;
(四)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未落实
根据国家发改委已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精神,规定对投资建设的污水、垃圾处理行业用水、用电等享受政策性补贴,并享受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运行当中,由于一些体制性原因,直接导致以上政策性补贴及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如:应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生产用水、用电予以优惠。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没有享受生产用水、用电优惠。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如税收优惠等没有得到落实。
(五)企业运行产生的效果影响
企业收费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但应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不能足额到位,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实际征收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即要用于企业运营,又要还贷,其总量不能有效支撑企业运营和还贷,导致企业运转不正常,投资效益较差,有损国家投入我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形象,将影响争取国家资金的投入力度。
两污水处理厂主要是污水处理排放,没有对污泥深加工开发,只有社会效益,无任何经济效益,加上管理体制、原材料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无法与其它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生活垃圾未实行分类袋装,垃圾在进入处理前,已被拾荒者多次挑捡,可回收利用物已所剩不多,资源回收部分无法实现盈利。只能将垃圾中可腐有机质进行发酵后制成堆肥,其肥效较低,产生经济效益不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改革步伐
目前,我市由政府主导的污水垃圾处理建设运营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必须要加快市场化改革,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建设运营格局。一是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社会公用事业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二是加快企业改制,积极探索BOT、承包经营、拍卖经营权等多种运营方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民营资金,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加快运营管理方式的转变,政府要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重点抓好行业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四是抓好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要抓好企业人事管理,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科学定员的原则,做好企业定编定员工作。五是抓好再生资源的合理运用。尽快制定我市水循环系统规划,加快污水处理水的合理运用步伐。制定相对稳定的供水、污水、自备水源水等面向社会的各种用水价格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并以供水价格的科学制定为基数,确定其他污水、自备性水源水的用水价格。加大污泥深加工开发力度。垃圾处理要注重综合开发利用,对发酵后制成的堆肥,可以采取配制烤烟、花卉等专用复混肥等增加经济效益。对填埋场产生的甲烷气体,应加快回收利用研究,尽快体现其经济价值。
(二)认真测算生产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文件精神,按照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科学核定我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议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决策咨询机构,由该机构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并通过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加以确定,既要考虑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要考虑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
(三)在科学核算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收费体系
按照合法、便民、有效、易操作的原则,逐步完善我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体系。一是实行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三费统一征收,实施“一费制”,执行统一收费标准;二是合理设置收费渠道,目前,可委托两城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公司等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并给其一定的管理费。条件成熟后,可考虑设立公用事业收费联合服务机构,负责城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垃圾处理费等公用事业的收费业务,方便用户缴费,并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实行收费、结算联网,逐步实现公用事业收费“一卡通”;三是完善计价方式,要着力研究政府、居民、团体分摊垃圾处理收费的比例关系,实行垃圾处理过磅计量,按实际产生量计价。四是要制定具体办法对困难群体实行明确补贴,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继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各地要抓住国家加快社会公用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尽快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搞好规划的向上衔接,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国家及省规划。各地要安排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对在建的8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加强资金调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发挥投资效益。
(五)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计委等三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积极争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二是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可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拥有划拨土地规定用途的使用权;三是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污水、垃圾处理产业运营补偿方案,可考虑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给予补偿。
污水处理报告范文5
[ 关键词 ] 军队后勤保障 经费管理 实物管理 风险控制
后勤保障的根本目标是为其保障主体提供充分、必要、及时的恢复、补充和其他支持活动,保证将现实经济力转化为被保障对象的行动力,以支持被保障对象的行动达到既定目标,取得更好效果,实现更高的效率创造更大的效益。而后勤系统能够运用的经济力是有限的,如何有效利用有限的经济资源在保障一般后勤保障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防范保障风险,更是重中之重。经费与实物是后勤经济资源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他们之间具有替代关系;作为经济资源的不同存在形式,他们自身的存在特点决定了其在保障过程中的适应范围、保障速度、保障效益、支持力度等各方面不尽不同。笔者试图从风险控制角度,找到后勤保障中经费与实物管理的突破口,为提高后勤保障效益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一、实物与经费管理在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后勤经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意识淡薄,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
1.在后勤经费与实物管理过程主要存在两类风险因素
(1)损失浪费的风险
一方面,由于实物资源具体一定的储存保管期限及使用寿命,因此,如果不考虑现实任务需要,技术水平限制及经济能力而盲目提高实物供给数量和质量水平,会因物品的积压、过期、失效等原因造成资源损失浪费。这种情况发生时,后勤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和消耗,会遭受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损失浪费风险不会影响事业任务的完成和保障力的实现,只是保障力过剩。但是后勤系统掌握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如果过剩实物资源大量侵占后勤其他方面资源时,有可能会导致后勤系统的运转失去应有资源支持,从而导致后勤保障活动局部或整体停滞。
(2)后勤保障失败的风险
由于后勤管理者过份相信经费的一般等价物特征,从而分配过少的实物资源,当保障力在短时间内增大,而经费向实物的转化不畅时,就可能会由于实物资源的不足导致后勤保障活动失败。这类风险是后勤管理活动极力避免和不可接受的。
2.后勤管理过程中风险控制缺失
后勤管理过程中,并未真正将风险控制列入议事日程。
(1)在后勤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对资源的配置标准是单一的,僵化的。绝大部分标准只考虑正常任务条件下个别保障单位的人天数因素,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特殊任务,或大规模任务未加考虑,这样的配置标准很容易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发生保障失败的风险。如在汶川地震中,短途的空中运输保障力量明显不足,不能不说是后勤保障中部分失败。
(2)缺乏相关的风险评价指标和依据。在后勤保障中,为避免损失浪费风险和保障失败风险,达到“精确保障”的目的应分析什么因素,计算什么指标,目前在后勤管理中还是一个空白。由此导致后勤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动态调节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勤部门在日复一日的损失浪费和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是一个恶性的循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合理配置经费与实物资源,达到正确处理经费与实物管理目的。
二、建立经费及实物的风险管理机制
要在经费及实物管理过程中引入风险评价机制,通过风险评价杜绝保障失败风险,减少损失浪费风险,从而提高经费与实物的管理力度,更好的协调经费与实物资源的配置。
1.后勤部门要建立风险管理机构
由对经费及实物资产具有分配、调节权的部门或者领导小组成立风险管理机构,该机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办法,制定风险管理指标,而后对本单位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和调整。
2.评估风险因素
风险管理机构应针对风险形成的特征,结合本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找出影响风险的主要因素。结合两种风险类型来说,影响风险水平的主要因素有:被保障对象的任务性质,所处区域的自然及社会环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后勤保障手段,后勤保障的组织结构,实物资源组织筹措、储备及运输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这些因素在不同方面对后勤系统的实物资产存量比例产生影响,只有充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更好地确定经济与实物资源的比例,更好的规避风险。
3.建立多方合作的信息交流渠道
影响后勤保障风险的诸多因素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后勤部门应想方设法建立与公共安全、气象服务、地震预报等公共管理机构的信息交流平台和沟通机制。尽可能的在风险因素加大时,有充足的时间调整经费与实物资源比重。
4.建立风险应对预案
首先,设定紧急情况下的经费与实物转换方式,拓宽经费与实物转换渠道,做到自我保障,上级供应和就地、远程采购相结合,并针对各转换渠道供应实物的可靠性,运输的便捷性及可能性等因素分配自备物资、请领物资及采购物资的比重。争取做到多渠道、多方式的实物资源补充,提高经费向实物的转化效率。
其次,要考虑突发风险状况下实物运输分配的途径与手段,充分考虑可能的水、陆、空运输方式的可靠性和可能性,在不同地理特征的区间提前合理分配经费与实物资源。
污水处理报告范文6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及各县市(含夷陵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监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必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并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选择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
第五条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同时进行,确保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
第六条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制度。
第七条本市及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特许经营的,可以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定污水处理厂委托经营协议及服务合同。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及服务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对进出水量和主要水质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与当地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运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九条污水处理厂必须按规定落实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配套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设施。新建(包括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批复意见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第十条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污水处理厂方可正式投产。
对试运行三个月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运行的三个月内向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运营单位应当在正式运营前根据本办法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排污企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其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合同。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向污水处理厂或其污水收集管网排放污水。
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企业及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
第十三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定期(按月、季、年)向当地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运营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污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第十四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按月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污水处理量和出水水质报告,经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作为财政部门核拨污水处理费的依据。
第十五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超出污水处理厂设计参数,可能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或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重要设备或配套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当地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污水处理厂因进行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运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或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运营单位必须提前15天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活动。
因突发事件造成关键设备停运的,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谎报、伪造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或擅自停运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终止特许经营权或委托经营权。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