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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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气污染防治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文1

一、基本情况

我镇幅员面积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余万,镇辖17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开展“秸秆禁烧行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道路扬尘管控行动、散乱污综合整治、散煤禁烧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楼顶清尘行动”等,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数据得到有效改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秸秆禁烧。一是我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由镇班子成员、联村干部、村社区常干开展网格化禁烧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配备2部高倍望远镜,聘请2名专职禁烧瞭望员;秸秆禁烧得到了有效防控。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对我镇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租用1台宣传车每天在主要村道开展4个小时流动宣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发放禁烧宣传资料3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牌2块,横幅80余张,每天播放广播村村响禁烧宣传2小时以上;班子成员分别到辖区内8所学校开展禁烧宣讲,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2万余份。三是强化巡查督导,投入1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巡查、整治工作;成立2个分片督查组,分2条线路每日开展巡查,涉及农户3000余户;每村落实2-3名巡查员对重点区域开展8小时以上巡查。四是强化综合利用,在八一、火花、羊湾等6个村开展试点,为5000亩土地1300余户农户发放堆腐物资:腐熟剂1万公斤、尿素1.25万公斤、薄膜2000公斤。五是强化教育处罚,通过公示栏、微信群、广播等每天通报禁烧情况;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对焚烧秸秆农户实行公开曝光,对两名焚烧秸秆村民分别处罚500元;约谈2个秸秆禁烧组织不力的两个村,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我镇在前期摸排出2条土路,分别位于革坪西延线和公兴村。目前革坪村合江组100米长土路已硬化、公兴村五组主道270米长土路已硬化。

(三)建筑楼顶清尘行动。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的金江、岷江2个社区共计17个小区的楼顶积尘摸排,建立责任人、责任物业单位进行楼顶清尘。对区二中核心管控区域100米范围的教学楼及食堂楼顶每周协调区教体局进行楼顶冲洗清尘。

(四)“散乱污”综合整治。5月份对位于我镇长沙村的宜宾国杰商贸公司和北新公馆旁的杨从青水泥砂石销售点2家“散乱污”进行了整治。在6月底进行了“散乱污”小微企业即铝合金、广告、石材加工制作点摸排出91家,下一步将协同区经科局等部门进行整治。

(五)散煤禁烧行动。一是位于我镇辖区的4个蜂窝煤生产加工点已整治完成。二是开展摸排建成区内店铺经营性用煤143家、居民生活用煤121户,目前已协同区住建局对有产权的居民进行煤改气76家。

(六)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我镇建成区内经摸排无家具厂使用喷漆作业。

(七)餐饮油烟整治。对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位重点区域餐饮进行摸排整治,有159家商铺存在油烟问题,目前已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治。

(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一是6月4日我镇在金沙江广场集中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二是我镇村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喇叭、端午节院坝会等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

三、存在问题

村民传统农耕意识还有待转变,我镇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个别村重视程度不够,村级主体意识不强。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文2

8月22日,安新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实施“冬病夏治”,在采暖期来临前完成好各项工作。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体领导,各乡镇和城区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政法委书记王景权主持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发改、农业、执法、住建、质检、环保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大气办主任、副县长谢鹏分析了当前形势,部署了燃煤削减等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十二项重点工作,并强化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督导;二是强化协调;三是强化调度;四是强化问责。

最后,领导小组组长、县长杨宝昌强调三个关键词,一是重视,二是重点,三是落实,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大气污染防治热潮。(安新县)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文3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文4

关键词:大气污染;环保工作;措施

一、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我国大气污染状况十分严重,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根治大气污染势在必行,为此,必须认真分析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基本原因。

(一)在注重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保投资比例不足

我国工业发展起点低,基础工业整体水平提高较慢,技术改造难度大,污染欠帐多。工业技术和装备许多是世纪50~60年代水平的,资源、能源消耗高。但由于工业的整体改造受到资金的限制,迟迟不能进行整体改造和污染治理,相当一批技术装备落后的工业企业长期在生产中排放大量的污染物,造成污染严重。国家在推行清洁煤炭政策、改善能源结构的措施如煤炭洗选加工、型煤、燃煤脱硫、使用清洁能源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太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排污收费标准太低,使得污染企业宁可交排污费,也不愿意花钱治理。例如,“两笤九市”的二氧化硫收费标准过低,一般都在每公斤二氧化硫0.20元以内,远远低于每公斤1元左右的脱硫成本。

(二)经济建设浪费严重,能源利用不合理

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75%,而用于发电的煤量仅占总煤量的35%,其它煤炭则用于工业及民用,有84%的煤炭直接燃烧,这种煤炭消费构成是最不合理的。我国煤炭生产过分注重产量的增加.对控制高硫煤问题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煤炭的洗选率低和高硫煤地区的煤炭产量增长过快。同时,由于洗煤厂建设资金的限制、洗煤价格的不合理以及受铁路运力和流向的制约到本世纪初。我国煤炭入洗率为22%,发达国家一般多在60%~ 80%。动力煤洗选厂的洗选设备利用率仅为69%。各类燃烧设备技术及制造水平较低,能源利用率不高,使用能耗高、排污量大和超期服役的燃烧设备的现象相当普遍。全国工业锅炉50万台,平均热效率仅有60%左右;工业窑炉平均热效率约为40%;城镇居民生活燃煤热效率平均仅为22%左右。

(三)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执法不严

尽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建设取得很大进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①地方电厂、水泥厂和乡镇企业执法不严,超标现象比较普遍。②由于各地监测机构受到经费的限制,不能普遍开展对污染源的经常性监督监测,从而削弱了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环保设施操作管理比较差,实际运行率低。许多项目尽管开工验收时可达标,但实际运行中却超标排放。据估算,全国目前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超标率平均为30%,工业窑炉平均为50%,地方水泥行业的粉尘排放超标率为40%。③是一些地方政府干预环保部门执法,批准建设短期经济效益好但能源资源消耗量大、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不执行国家“先评价,后建设”的规定,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合理布局和污染超标的建设项目;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旅的投资经常留有缺口或将资金挪作他用。④机动车污染防治起步晚,排气监督管理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各监督执法部门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尤其对汽车制造、销售、使用、报废全过程的污染监督不够,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瞀监测还未纳入国家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常规监测体系中,从而缺乏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有效监督。

(四)有关部门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环境意识薄弱

大气环境资源的破坏是一种不可逆的过程,恢复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比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防治大气污染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但一些部门和地区只考虑近期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制订一些综合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缺乏对保护大气环境的考虑,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乱铺摊子、重复建设、技术装备水平低、能源资源浪费大、乡镇企业无序发展、劣质煤炭流通失控等状况。因此说缺乏对环境保护考虑的地方政策的出台,本身就是造成和加重大气污染的诱因,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和损失是难以挽回的。

二、如前所述,由于种种原因,到上世纪末,我国的大气污染已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仅酸雨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到1165亿元,约占当时国民生产总值2%。大气污染物防治的重点为:“两控区”二氧化硫;城市烟尘、粉尘;机动车排气污染。主要控制目标是:工业污染源和机动车限期达标排放,实现国家规定的烟尘、粉尘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全面推动机动车车用汽油无铅化。为达到上述目标,从本世纪初我国政府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采取关停并转,果断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国家已第一批限期淘汰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名录,提出可替代的先进工艺和设备;规定普通立窑生产水泥、化铁炼钢、平炉炼钢、横罐炼铸、部分铁合金电炉和部分水泥机械化立窑等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淘汰期限;禁止在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中使用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超过限期的,要坚决取缔。要继续取缔、关停小造纸、土法炼铅铸、土法炼焦、土法炼钵、炼硫磺等污染严重的15个行业,认真采取这项措施可减排放烟尘6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0万吨。改组、改造地方中小水泥厂,用静电除尘或袋式除尘器取代旋风除尘器,关停小立窑,使水泥企业工业粉尘除尘效率达到80%。用静电除尘取代原有电厂的水膜、旋风低效除尘,这些措施是解决当前烟尘污染的重要技术。

(二)加大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对实用技术的推广应从国情出发,尽快开发推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配套设备过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重点领域包括煤炭洗选脱除有机硫、工业型煤、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的气化和液化、烟气脱硫、转炉炼钢收尘、焦炉烟气治理、陶瓷砖瓦窑黑烟治理等。

(三)改善能源湍费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

逐步减少直接消费煤炭,提高使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逐步提高车用燃油质量和标号,加速淘汰含铅汽油,使我国的汽油尽快向无铅化、高标号方向发展。2000年已完成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积极开发各种低污染汽车,如天然气汽车、液化气汽车、甲醇汽车等。

推行煤炭洗选加工,控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污染。严格控制高硫高灰份煤炭的开采和推行煤炭洗选是减排二氧化硫的重要措施。②是不再批准开采硫份大于3%的煤 矿,对现在硫份大于3%的煤矿实行限产、配采或予以关停;①是大力提高原煤入洗率,对新建硫份大于1.5%的煤 矿要求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③是对于煤炭洗选后没有 回收硫铁矿的煤研石,不能作为燃料用于发电。

(四)全面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①建立对工业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求各部门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行业“十二五”环保计划。②加强城市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烟控区的标准和监测频率,配备烟尘总量计量装置。加强对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淘汰各种低效除尘器和原始排放浓度高的落后锅炉。充分发挥城市已有集中供热设施的作用,城市热网范围内不允许新建分散供热锅炉,已有分散供热锅炉应要求限期拆除。③提高大气环境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督监测的技术水平,改善监测装备条件,建立酸雨监测网络,掌握“两控区”酸雨变化动态。④所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实现达标排放,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分阶段完成限期治理任务。⑤各地将排污总量指标分配到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排污单位明确各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污染源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排污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质量要求核定的允许排放量组织生产。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文5

督查期间,黄润秋一行深入到襄汾县和尧都区,先后前往襄汾县星源集团水泥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和尧都区贾得中学、海姿供热公司、段店乡赵下村,实地督查了企业减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洁净焦发放及使用等工作.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汇报了我市基本情况、近年来环保工作情况、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情况、环保部约谈整改和控硫治污攻坚进展情况.

郭长青强调,山西省环保厅将坚决贯彻环保部专项督查组的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临汾环保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临汾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把握好环保工作和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系,努力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要在当前抓住燃煤污染治理的同时,统筹把握“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切实抓好土小企业、工地扬尘以及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要道重点区域的治理.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控污降硫各项工作,在空气质量改善领域为全省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临汾市委书记岳普煜在主持汇报会时表示,临汾市将按照环保部督察组的要求,在原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减量化的要求,细化、深化、量化各项工作,做到底数清、措施实、方案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将努力抓好原料厂、施工工地、交通运输、物流搬运等重点环节扬尘治理工作,着力做好pm10和pm2.5的防治工作,并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其他方面工作.将全力配合好督查工作,向督查组全方位开放,通过督查发现暴露问题、完善工作方案.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提升工作水平,扭转临汾大气污染被动局面,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范文6

(一)主要目标。2013年较2012年,城区PM10年均浓度下降6.5%、NO2年均浓度下降5%、SO2年均浓度零增长、降尘年均强度下降4.2%。我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不少于325天。

(二)基本原则。以集中治理工业企业粉尘污染为突破口,带动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以关停淘汰、提升改造为重点,以点带面,以治促建,加大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燃煤烟尘污染、非煤矿山扬尘污染以及其他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以旧车淘汰、油品改善为重点,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以拆小改大,清洁替代为重点,加大清洁能源普及力度;以强化监测、严格考核、责任追究为保障,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

二、主要行动任务

(一)集中治理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问题

1.以药王山大景区周边及210国道沿线企业监管为重点,继续深化水泥企业“一标三化”提档升级工作。(区环保局、惠塬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2.2013年底前,拆除药王山周边华腾建材、将军山水泥、白水泥厂、水泥、长城建材、药王山建材和华强试验厂等7家水泥、建材生产企业。

3.完成水泥有限公司和建材2家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建设和除尘设施改造。(区工信局负责)

4.按照“一标三化”的要求,对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年底前全面完成收尘设施改造提升和无组织扬尘污染治理,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直至淘汰退出。

(1)改造提升现有企业环保设施,确保连续、稳定、达标运行。

(2)建设健全物料堆棚,禁止露天倒运、堆存物料。

(3)每天对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不少于2次,确保全天保洁;冬季每日洒水1-2次,其他季节早、中、晚各1次,防止扬尘产生。

(区工信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二)加大城市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1.淘汰燃煤锅炉,深化煤烟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淘汰等,进一步扩大城区改煤区范围,禁止散烧烟

煤,继续向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3年内拆除城区36台燃煤锅炉,2013年底完成拆除12台。(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2.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促使施工企业绿色施工;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场地覆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对“六要”、“四禁止”(“六要”:1.要在工地出入口设置环保公告栏;2.要在工地周围设置高度2.5米以上硬质围栏;3.要对工地易引起扬尘的物料、堆土实施全覆盖,工地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4.要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保洁;5.要对出入工地的车载货物实施遮盖和密闭;6.要在拆迁或其他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水防尘措施。“四禁止”:1.禁止未经冲洗和加盖蓬布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2.禁止在工地内焚烧各类建筑、生活垃圾;3.禁止在工地内燃用烟煤;4.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按最高限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减少露天装卸作业,严查渣土车沿途抛洒,在建筑工地集中路段设置拉土保洁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流程进行拉土作业;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监控。雾霾橙色以上等级预警或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日标准且无改善趋势,暂停建筑工地出土、拆迁、倒土等所有土石方作业。(区住建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3.治理道路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分工:国、省道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和辖区其他道路分别由区城管办及所在乡镇、街道办负责。

(1)对所有道路全年全天保洁。210国道西铜高速过境段及城市主干道每日带水清扫3次,其他道路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城市主干道机扫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保道路不起尘。禁止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见附件4)

(2)加强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

(3)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从严治理车辆超速、超载、抛洒等违规行为,对超限装载、沿途抛洒的拉土车从重从严查处。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1)采取激励和约束手段,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及国Ⅱ以下(含国Ⅱ)排放标准老旧汽车,重点淘汰重型载货黄标车。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公安分局负责,区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2)2013年底前,全区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硫含量不大于50ppm);7月1日前,将普通柴油含硫量降低至350ppm以下,推广使用柴油净化设备,改善柴油品质。(区安监局负责,区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3)加强车辆环保管理,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2013年底前,全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要达到85%以上。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公安分局负责,区环保局负责)

5.抓好城市规划区内石渣厂、白灰窑、砖厂等企业限期淘汰关闭工作,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和擅自建设的石渣厂、白灰窑、砖厂等一律停止建设和关闭拆除。(区安监局、国土分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6.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全区所有规模以上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小规模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油烟收集排放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对燃油、燃气、燃煤、炉具及燃煤制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区药监局、住建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7.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开展PM10、PM2.5、CO、O3等监测工作。(区环保局负责)

8.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禁止焚烧秸秆。制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资源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区农业局配合)

9.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制定全区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计划,到2015年,城区集中供热达到60%以上。采取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微排放燃煤技术锅炉,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区住建局负责,区发改局配合)

10.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推进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建设治黄绿化林带,开展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加大人工湿地建设与天然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增加城市环境容量。(区住建局负责,林业局配合)

11.完成区内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减少油烟、油气等污染物的排放。开展石化、煤化工、涂料、喷涂、印刷、干洗、胶粘剂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区安监局负责,工商分局、区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街道办及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污降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治污降霾工作。区治污降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环境质量考绩问效结果。每年进行1次考核奖惩,对没有完成治理任务或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主要负责人问责追究。

(二)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石渣厂、白灰厂、砖瓦窑、燃煤锅炉、餐饮门店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制定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明确时间表。对已建重污染企业通过实施搬迁改造进行产业升级,推动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区发改局负责,区工信局、环保局配合)

(三)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到2015年,城区气化率提高到60%,乡镇提高到40%。制订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大幅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把煤炭消费总量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办,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区住建局负责,区发改局配合)

(四)城市布局和建设,严格控制楼层高度和建筑密度,不断扩展城市环境承载力。(区住建局负责)

(五)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对于超出规定期限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制订区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构建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建立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体系,实行区域空气质量橙色、红色、紫色、褐红色四级预警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水平,指导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活动。(区环保局负责,区气象局配合)

(七)坚持“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

为。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工作,以对大气污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均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区环保局负责,区工信局、安监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电力局配合)

(八)从2013年起,区财政设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资金,对清洁能源示范工程、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以及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关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负责)

(九)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建立对锅炉、机动车冒黑烟、施工工地扬尘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奖监督举报机制,发动社区、街道办等管理人员和群众力量,形成全民共同防治大气污染的氛围,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各乡镇、街道办、区文广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