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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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文1

一、学习文件精神

会上,工会主席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县长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的实施方案》都发[2013]9号文件、《创建文明生态集镇活动实施方案》都办字[2013]47号文件、《县创建省卫生县城片区包干责任表》都办字[2013]48号文件、《县创建省卫生县城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都创卫[2013]1号文件和县创建省卫生县城检查评分标准及目标责任分解表》都创卫[2013]2号文件,刘秋金主任最后提了几点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成立组织机构

经委班子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经委创建文明卫生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卫具体工作。

三、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县创建省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委实际情况,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而后集中研究,制定出了《县工经委创建卫生城活动实施方案》。

四、部署工作

会上,县工经委负责人同志对县工经委“创卫”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创卫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精神,改善民生、改善形象、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完成“创卫”活动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文2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规范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门诊统筹补偿办法,适当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

2、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医疗信息公示、通报和警示制度;积极探索单病种定额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降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逐步推行参合农民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出院即时结报的办法,方便农民报销。

3、强化和规范基金监管,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监管措施,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落实县、乡、村补偿报销定期公示制度,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4、加强管理经办能力建设。加强经办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人员考核工作,继续加强人员培训,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省级平台与各县(市、区)的联网运行,不断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5、认真落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新农合投诉、举报查处登记制度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二、农村卫生工作

1、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基层队伍”和“标准化、规范化”为重点的“三基两化”建设,开展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活动,年底45%的县(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要求,组织完成对申报县(市)的考核评估和复核抽查评估工作。

2、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要求,制定*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县卫生局局长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完成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健全培训人员登记、考核制度,开展对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质量。

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县乡卫生机构纵向合作,切实发挥农村卫生机构整体功能。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指导各地做好乡村医生考核、换证等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设置规划》,合理调整机构布局,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中央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09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准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根据《*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和《*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的考核评价工作。

3、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强化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病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功能。推动城市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整合与衔接,建立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技术指导、诊疗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定点对口协作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继续推进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标准化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对各市申报的省级候选示范区和示范机构,根据《*省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及《创建标准》,组织完成对示范区和示范机构的考核评估工作。截止2009年底,完成100所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的创建工作。

5、进一步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试点。指导各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及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首诊负责制等方面的试点。

四、健康教育工作

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美丽”的总目标,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统一行动与群众动手相结合,扎实完成我局具体承担的任务目标,全力做好我县“省级卫生城”的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4年9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创建目标,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城的考核验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成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省级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任务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各股室按照分解部署的工作任务,积极抓好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日至6月30目):全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逐项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辖区责任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筹备初检阶段(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搞好自查自纠,汇总整理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7月31日前,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创卫办报送工作资料。迎接9月中旬县创卫指挥部的初检。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迎接正式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巩固取得成果,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城顺利通过验收。

四、责任分工

1、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规范行业行为,杜绝无证经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参照目标责任中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筑工地、学校食堂、食品餐饮服务管理、病媒生物防治、以及社区单位卫生等重点项,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由局长赵顺江为组长,副局长王建兵、王国英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卫生区划分,负责组织人员每周分两次到所分包路段彻底清理杂草、垃圾、污物等。

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文4

窗口单位卫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区创建国卫生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全区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窗口单位专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创国家卫生城区动员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创卫责任,强化保证措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改善窗口单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单位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加快我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步伐,确保创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工作范围

各类交通运输的站点,各类公共场所的院、馆、厅,各类服业服务的商场、超市、集市,各类公共服务的厅疗、室、网点,医疗服务的院、所,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

三、工作目标

各窗口单位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12 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区验收。

(一)美化单位环境。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三年规划》要求,窗口单位必须成立创卫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使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个窗口单位要有禁烟标

示,有防蝇、防鼠设施;室内通风良好,窗明几净;垃圾桶(箱)封闭无味,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达到国家标准;消灭卫生死角,使垃圾处理、公厕卫生、空气质量、“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二)规范窗口服务。以提高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为目标,内抓管理强素质,外拓服务树形象,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窗口卫生文明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在窗口单位全面展开。通过加强监督、优化管理、优质服务,实现高效业绩。通过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展现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树立文明、和谐、绿色的良好形象。

四、保证措施

(一)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提高窗口单位的文明素质。要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办好公交车站、供电供水营业厅、医院、电信、公用电话亭、火车站、客运站、银行、商场、超市等窗口单位的创卫知识培训,掌握卫生宣传知识和健康知识。要进一步发挥舆论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工作方式,改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制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管理制度,对少数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肆意损坏公共设施等不良行为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单位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在全区广泛建立群众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街办、社区要尽快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责任划定区域,赋

予权利,形成制度,尽快开展工作,使义务监督覆盖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社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纠正创卫工作中窗口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依法创卫,依法管理,推进全区创卫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窗口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创卫工作不断深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区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窗口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妥善解决、处理区民与窗口单位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区民办事满意率,使我区的创卫工作沿着法制管理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窗口单位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创卫,人人受益的新局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一切为民的服务意识,打造创卫新环境;争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文明周全、市民满意的创卫氛围。各窗口单位要经常开展卫生自查和评比工作,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整改,限期达标,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文5

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共历经“百日清洁行动”、“百日提升行动”及“百日治乱行动”三个阶段。阜桥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引领全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并分别在“百日清洁行动”和“百日提升行动”阶段中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成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表彰。城管办在街道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领导下承担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

1、整治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按照区城管委的要求,各社区划分责任区,制定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逐一进行彻底整治,重点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各社区积极推行物业化管理,引进物业公司。指导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管理工作模式。同时城管办不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逐一对各社区检查督导并进行月点评,实行奖惩制度,通过城管办、各社区及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辖区环境得到明显提高。

针对辖区居民小区内井盖丢失、损坏严重的问题,街道从居民群众的安全利益着想,联系施工维修队,按照自南向北的顺序,出资为辖区所有自管居民小区修补缺失、损坏的井盖、井篦。目前已将肖家园小区内缺失的14块井盖修补完毕,剩余工程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2、积极开展示范道路建设。按照区城管委创建示范道路的要求,街道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积极联系辖区赞助商投资,相继对海关路、供销路、半截阁街、浣笔泉路、土门子街进行美化提升,对沿街墙壁进行粉刷、悬挂公益广告牌、制作文化墙,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提高了道路环境档次,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赞扬。

3、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按照集中动员与联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街道联合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力量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规范整治,清理清除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违规建筑,并对占道经营较为严重的小街巷商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保障了道路畅通、居民出行方便。对红星路、建设路、琵琶山路及车站东路的沿街门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发放宣传单,清理乱贴乱画,签订《市中区“门前三包”责任书》,共签订XX余份,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

4、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号召,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济宁市市中区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开展“宜居杯”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城乡环境百日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的模式。街道统一印制《社区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情况一览表》,按照各社区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摸底,由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包保。以社区为单位,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与辖区所有单位签订创城夺杯《责任书》。

5、不断完善健全考核机制。街道自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体制,强化考核标准,目前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

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创建卫生社区实施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蚌政[2007]3号)的要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26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健全,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社区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三、实施计划

(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3名社区护士的要求,全县今后5年将培训全科医师36人,社区护士36人,社区公卫医师及管理人员38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完成26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工作。2008年重点建设:

1、站下、黄桥北路、大营路、谷阳、孟庄、西圩六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2、城关镇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新设东菜市和老街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基础设备建设。根据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在中央财政自2007年起对中部地区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3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县财政分别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2元、3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二)经费使用原则。中央财政补助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6)61号)执行,主要用于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拨付。

省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开展相关试点以及考核奖励等补助。根据各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每年任务完成及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情况确定经费补助数额;按照各县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机构数量兑现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定额补助;对有条件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社区首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地区给予专项补助。

市、县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按成本收费补贴、特困病人的基本医疗费用减免,以及以奖代补等。

(三)经费管理。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编制2007—2011年分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房屋维修、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实施计划,报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核批准。每年年初,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一定标准安排补助经费,通过追加预算指标下达到县财政部门。省级补助资金分两期下拨,批复下达后拨付60%,剩余40%根据年底考核的实际情况拨付。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中央实施方案执行。市级补助资金在年终按社区卫生机构服务人口实绩核拨。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用房,并加大投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总责,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

(二)依据规划,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按照县政府民生工程的要求,制订或修订县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新建机构主要由一级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转型、二级医院转型或延伸到社区主办,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由政府主办。

(三)采取措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列入社会基本建设规划,建设资金由市、县政府筹措解决。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的业务用房,政府通过购买、分期以租代购等多种形式,五年内逐步实现政府无偿提供;对暂时无法由政府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其房屋租金政府要予以补偿。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与社区卫生服务紧密协作。凡经评审合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须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就医,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个人负担的比例、起付标准等,要比等级医院适当降低,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中编办等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3—5年内财政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逐渐过渡为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