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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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

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文1

2019年8月15日,XX委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工作意见反馈会,指出了我校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校高度重视,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研究、专题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党支部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带头谋划整改方案

XX委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巡察意见后,支部书记XXX同志明确表态,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部署安排,虚心接受整改建议,举一反三,全面整改。8月24日,我校召开我校意识形态专题会。在会上,支部班子成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1个问题,逐条逐人发表了看法,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反复修改最终制定了《XX镇小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组织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带头实施整改措施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梳理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范围、明确整改时限。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的工作,各部门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我校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印发十三届XX委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和有关整改工作事宜的通知》,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立即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开展整改落实。

三、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迅速成立了XX镇小学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李志强任组长,校委会、党支部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针对反馈的五个大方面11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领导小组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四、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

我校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旗委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最终形成《XX镇小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下发执行。

五、坚持全面整改,注重统筹结合

在XX委意识形态工作巡察组巡察之后,我校不等不靠,针对巡察中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考核不严、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不高5个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我校制定了18项整改任务措施,基本整改到位,取得明显成效。

六、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求还有一定差距,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还有差距。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呼唤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党的思想建设。

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文2

第二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

(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 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电话催办、函询;

(二)召开会议;

(三)个别谈话、约谈;

(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六)实地调研、暗访;

(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

(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 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

(五)报告监督结果。监督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监督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监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

第八条 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

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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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 年6月1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9日,向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班子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强,为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标明了路线。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钉钉子的精神、 担当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院党组坚定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 巡察整改的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第三巡 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9月10日党组会讨论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顾亚军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建文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细化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33个问题,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建立了院党组负全责、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支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改体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院党组做到 先学一步、先改一步,学深一层、改实一点,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督导。院党组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制定《中共阳原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 台账,细化制定10条整改措施。实行“周汇总、周汇报、周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导,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对账销号工作方法,对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

(四)注重点面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 久立相结合,在对症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建章立制。反馈以来,建立 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加强源头防控。

(五)抓好工作结合,深化成果运用。采取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促成效,不断深化巡察成果。

二、聚焦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

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10 个问题33条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30个,未完成3个。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有欠缺。

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学之求深、信之求诚、用之求效,打牢理论功底,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整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自觉根据全院学习计划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创新中心组学习形式,通过邀请教授、资深法官来院授课,进一步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开拓视野,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定政治信念,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更好地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2、在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有差距。

整改情况: 加强纪律修养,将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意识和纪律自觉。充分利用一乡(镇)一法庭平台,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下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加强基层调解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案后释法力度,确保案件案结事了。

3、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配齐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制定新的考核管理办法,把个人考勤、业绩、作风等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对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狠刹在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慵懒散松的风气,提振干警精气神。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案件质量和效率监管措施,不断完善案件质量和效率规范化管理,注重均衡结案,及时召开案件质询会,有针对性查找症结,切实通过有效手段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院内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扎实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4、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执行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制定学习任务,定时抽查,督促学习,增强学习效果。严格日常管理,全面落实考勤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着装等问题,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纪录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学习各项廉洁自律法律法规等,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

5、在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 充分利用一乡(镇)一法庭平台,组织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下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同时加强基层调解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案后释法力度,确保案件案结事了。

6、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欠缺。

整改情况:加强纪律修养,将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意识和纪律自觉。加强作风修养,增强忧患意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驰而不息的劲头紧抓严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各项“禁令”,自觉抵制“四风”,同时不懈加强“从严治警”,引领全院干警树立了积极向上的党风正气。

7、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廉洁程度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健全了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履行职责。建立考核工作机制,量化日常工作、学习、考勤考纪等工作指标进行打分,年终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处理或免职。推进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办案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公开办案流程,设立举报箱等,所有审判工作全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全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招待费开支。

8、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支部手册记录和党费收缴,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制定具体措施开展党务工作,丰富党建活动形式,提升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置党员示范岗、先锋岗。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经常深入干警中沟通思想,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动态化。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和测评,对问题多的党员实行谈话制度,限期整改。

9、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入额法官的培养教育,规范中层干部职务和实际岗位,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后的人员配备,规范选人用人标准。

10、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和院级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监察室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管党治党工作。

三、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整改

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院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差距。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建设,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担负巡察整改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进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继续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派驻优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 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

二是坚持长期整改,做到件件落实到位。继续紧盯问题 整改清单,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 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久久为功,持续改、深入改、 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 不懈,确保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问题“回潮”, 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文4

按照省局党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X月X日至X日,在汤XXX组长的带领下,省局党组第X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今天专题反馈意见,标志着巡察工作正式进入全面整改阶段。

巡察组所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非常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局下一步如何抓好整改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完全认同、全部认领、诚恳接受。

会后,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根据XX局长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作为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过程,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我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更好把国家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下面,我代表XX局党组做以下表态发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助于我们更加扎实的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助于我们更加及时的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够很好的促进我局领导班子建设和行业监管工作。我们一定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我们一定会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服从巡察组的指导意见,坚决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积极推进巡察整改

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负总责,本人将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主导整改工作、亲自跟踪整改落实,确保责任分解到每个科室和每个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党组成员要按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今天反馈会议后,我们将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科学谋划部署,聚焦重点问题,制定务实举措,注重标本兼治,明确整改目标、内容、责任和时限等,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推动XX管理工作的新动力。

三、注重结合,一体推进,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文5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巡察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范文6

【文章摘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紧密相连,相辅相成。进一步加强,既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也有利于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本文在“国家治本安全观”的大背景下,深入阐述当前历史时期推进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狱巡回检察的内在价值及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

【关键词】国家治本安全观 监狱巡回检察 价值属性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国家和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对依法治国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司法部党组提出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张军同志从司法部到高检院工作后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监督刑事执行情况的专门机关, 必须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政治思想,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蕴含着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维护监管安全稳定进行探讨。

一、认识“治本安全观”理念

治本安全观作为司法部首次提出的全新概念,是基于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科学决策,是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理念引领、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治本安全观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监狱工作指导的新实践,治本安全观是对监狱治理的新发展,治本安全观是对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二、加快推进“治本安全观”视角下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刑事法律政策的调整,监狱押犯结构的变化趋势明显,罪犯改造需求更趋势多元。在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我们落实“治本安全观”进一步维护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推进监狱安全稳定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要求

政治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石。习近平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是政法机关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对于监狱而言,安全稳定始终是监狱“生命线”,是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治本安全观的提出,就要把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变成“起跑线”。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创新改造内容和改造方式方法,统筹推进惩罚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逐步减少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

(二)推进监狱安全稳定是贯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具体体现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监狱机关切实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治本安全观要求,将以往“不跑人”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不断创新改造工作理念和方法,提高教育改造工作专业化水平。通过教育转化、攻心治本,进一步提升狱内安全系数;要搭建监狱与社会互通共建平台,运用社会力量帮助罪犯改造自新,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为促进社会稳定增加和谐因素。

(三)推进监狱安全稳定是不断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新部署

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近年来形势政策调整变化,押犯结构日趋复杂,使狱情趋于复杂化,监管安全压力增大,有的罪犯对管理产生对抗,甚至铤而走险,发生脱逃、自杀、袭警、闹监或暴狱等重大恶性案件的概率将大大增加,对监狱的冲击是空前的。治本安全观要求,监狱工作重点应该而且必须由罪犯跑不了或不能跑向罪犯不敢跑、不想跑的目标迈进。

三、监狱巡回检察是刑事执行检察机关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新举措

(一)监狱巡回检察的内涵。2018年5月31日,最高检决定启动监狱检察重大改革,选择8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后扩大到12个省);2018年10月26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通过,“派驻+巡回”监狱检察二元结合模式在立法层面得以确认;2018年11月30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监狱巡回检察操作性规范;2019年7月1日起,最高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监狱检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监狱巡回检察应定义为:人民检察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采取检察官办案组的形式,在派驻检察基础上,灵活运用常规、专门、机动、交叉巡回检察等方式,对监狱执行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等情况全方位进行检察的一种创新工作方式。

(二)监狱巡回检察的价值属性

1.政治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监狱实现政治目的,体现了监狱巡回检察讲政治、顾大局,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如果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只注意监督具体法律条文的实施,而忘记了贯穿在法律条文中的政策精神,或者只记住了法律而忘记了政策尤其是忘记了总政策,那就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法律监督工作者,就不能有效地保障法律的实施。二是坚持中国特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进行的改革,既是检察方式的创新,也是检察理念的创新,体现了检察机关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制度自信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道路自信。三是顺应人民需求。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安全等价值的更高需求,通过完善监督,促进实现刑罚执行目的,提升罪犯改造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法定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蕴含了宪法属性。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的具体体现,所以监狱巡回检察也是落实《宪法》的具体体现。二是蕴含了实体法属性。《刑法》第七十八条和第七十九条是关于罪犯减刑的立法规定,《监狱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监狱巡回检察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蕴含了程序法属性。《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监狱执行刑罚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其工作应依法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故监狱巡回检察蕴含了程序法属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相关内容也表明监狱巡回检察带有明显的程序法属性。四是蕴含了组织法属性。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之规定,监狱巡回检察也是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具体体现。五是蕴含了司法解释属性。《规定》和《目录》是经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具有和司法解释一样的法律效力,所以监狱巡回检察也蕴含了司法解释的法定属性。

3.监督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法律监督。如前文所述,监狱巡回检察是监狱检察监督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生动实践,所以监狱巡回检察具有天然法律监督属性。二是社会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社会代表和第三方人士参加监狱巡回检察以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巡回检察开展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监狱巡回检察监督,不断改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三是专业监督。通过邀请安监、食药监、检验检疫、审计、消防等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监狱巡回检察,补齐巡回检察人员专业受限短板,将法律专业之外的专业问题交给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监督,形成法律监督合力,提高监督专业水平。四是行政监督。上级院对下级院辖区监狱巡回检察的同时,对受检地检察机关的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及派驻检察工作情况也要同步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有行政特点的行政监督整改命令、意见和建议。

4.案件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巡回检察也是办案。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巡回检察,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某个或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这个过程就是在办案。二是实现“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巡回检察应顺应和应对检察工作发展变化带来的要求和挑战,树立起办案思维,实现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三是办案责任制落实。根据《规定》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巡回检察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以及第六条关于巡回检察办案主体的规定,监狱巡回检察性质和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工作一样,都是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四是巡回检察实践。巡回检察中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活动都具有鲜明的办案特征,每一关键节点和环节都要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业务应用系统”),接受案件管理部门对办案流程的监控和管理,所以巡回检察实践也充分反映出这项工作的办案属性。

5.效能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政治效能。监狱巡回检察的狱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落实好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目标和价值使命决定了检察机关通过监狱巡回检察必将释放出一定的政治效能,向社会乃至世界传递国家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进步、自信、文明和昌盛。二是人权效能。通过监狱巡回检察,把人权保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依法维护罪犯获得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通过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通过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开展罪犯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保障罪犯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等等。三是公平效能。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确保监狱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制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检察效能。监狱巡回检察可以激活和挖掘以往监狱检察中存在的活力不足、动力不足、嗅觉不足、本事不足、威慑不足的因子和潜力,通过案件办理和问题解决,最大化产出检察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双赢多赢共赢效能。监狱巡回检察不是零和游戏,并不是为了突显你错我对的“优越感”,其实质是要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共同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到位,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开展巡回检察中,基于“从维护司法公正角度看,监督也是积极的配合和支持”的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监狱、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确保罪犯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实现法律监督、刑罚执行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双赢多赢共赢,实现监狱巡回检察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