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区卫生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区卫生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范文1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自评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创建
全市及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府办发〔XX〕7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局《关于成立沙坪坝区创建全市及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组题通知》(沙卫创建办发〔XX〕1号)以及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从实际出发,按照《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地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要求,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沙坪坝区井口医院座落在歌乐山下,212国道旁,沙区
井口场镇上,负责井口镇3.5万人常住人口,3万余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盈利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沙坪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技术指导医院。医院现在职工60余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8人,占总人数80%,医生23名,中医医师6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占医师总人,数26%,中药药剂士1人,占药剂人员数14%护理人员15人,其它卫生专业人员10人,50%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医院由沙区井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南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天枰医疗工作站组成。开设科室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性病科、五官科、中医针灸理疗科、妇幼保健科、特检科、检验科、住院部、老年康复托老科。能开展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常见病,多发病手术。初步形成了体系健全、网络完善,在临床服务中广泛运用传统中医中药技术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格局。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院经过积极筹备,成立了创建小组,制定了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细化后,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
二、自评情况概述
经过近几个月的积极创建,我中心已基本形成了独具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创建任务细化落实到相关科室,并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医馆。中心要求党员干部作表率,带头了解学习中医药常识,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带头下社区宣传,带头学太极拳,以便宣传达到全民普及,起到全民健身作用。
三、工作分析
1.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
井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站点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非盈利性国家医疗机构,其相应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均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7分)。主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对象以社区居民为主,有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充分体现疗公益性。(15分)中心根据走访调研,形成了井口地区社区诊断报告,根据报告显示,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在临床一线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10分)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心对人员及开展项目的准入严格把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按照登记科目执业,执行各项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10分)
2.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
为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我中心积极创建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特色,在中心一楼规范打造中医药馆,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5分)中心下属三个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但处方量未达标准要求,在30%左右,(4分);为提高诊治水平及效果,我中心与重庆市嘉陵医院,沙区中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并签订了转诊协议。(3分)
3.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中医药水平
为突出中医药特色,我中心积极引进人才,中医师总编制占中心医师编制的26%,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的2名,各站点均有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师。(5分)随着中心“三基”学习的深入开展,中医药人员基本知识、技能水平测设,正确率还需进一步提高。(8分)
4.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体现中医药的特点
自井口医院成立以来,中医药均积极参与传染病与慢性病的防治,并形成了中医社区诊断报告。制定了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对亚健康人群制定了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普及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疗法、体质调养的中医特色保健方法。(8分)
5.建设标准
我中心及站点均将中西医结合康复纳入社区康复体系,结合现疗手段,运用中医疗法开展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的康复训练治疗。通过义诊、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巡诊、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10分)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和指导,参与孕产妇保健;(1.5分)充分发挥中医药辨证论治和独特的治疗方式(针灸、火罐等)的优势,对社区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通过在门诊、病房、家庭病床以及出诊等方式进行治疗。大大提高了中医门诊量,提高了中医药治疗率。并根据中医科的需求,增加了中成药及中草药额品种数。满足了辖区居民的需求。(10分)
6.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医药监督管理
我中心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示范区的创建活动,通过义诊、巡诊、健康教育讲座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方式,大量宣传,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提高中心中医药特色服务的知晓率和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4分)
四、工作成效
通过积极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活动,我中心及站点充分发挥了中医药的优势,给居民普及了中医药知识,部分掌握了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参与了医院“六位一体”的医疗服务,推出了中心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提高了居民对中医药特色服务的知晓率和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社区卫生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范文2
镇行政区域面积23平方公里,下辖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本地人口2.5万人,外来人口达3万余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计生、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镇观附公路1514号,占地面积4306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2007平方米,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综合办公室、预防保健部、医疗康复部和后勤保障部(无住院部),现有职工41人,其中卫技人员33人,中级以上职称6名,大专以上学历22人。自2009年12月份开始创建“宁波市规范孕妇学校”起,我们医院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列入2010年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头戏,妇保科积极筹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对促进本辖区孕产妇的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育龄妇女的欢迎,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创建做法
(一)组织学习,统一思想
在“一切为育龄妇女健康”的工作理念指导下,十分重视思想认识的转变,将创建孕妇学校作为提升我镇妇幼保健工作一项举措。为了形成共识,我们以集中培训为基本途径,致力打造一支热爱妇幼保健教育事业,观念领先和超前的教师,我们在学校计划中列入绩效目标管理,同时通过学习有关法规,增强教职工意识,通过举办讲座,让教职工了解环境知识,通过校刊、竞赛让教职工重视环境教育。通过学习及创建活动使我们认识到:创建孕妇学校不仅能推动我镇卫生教育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深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组织保障,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搞好创建工作,我们卫生院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个科室为组员的孕妇学校创建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妇保科,并形成妇保科牵头完成,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部门合力。同时,我院还注重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各项制度,规范和实施方案,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责任明确,职责落实。
(三)培训师资,提高素质
孕妇学校是培育新生命的摇篮,孕妇学校的讲师们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准妈妈的重要任务。正确的营养理念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增进母子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增进孕妇骨健康知识的普及,有效提高孕妇学校讲师讲课水平,组织参加市妇保院举办的师资培训。给讲师们提供一个展示、交流的大舞台,观摩交流,推动孕妇学校的孕妇营养教育水平。师资培训。
内容主要涉及:孕期保健,分析孕期检查的内容、胎教的意义与方法;营养与监测,孕期合理饮食与化验检查的监测;孕妇体操;分娩三产程与减痛,教孕妇怎样呼气、吸气并运用于分娩过程;分娩方式选择与指导,分析剖宫产与自然分娩的区别以及利弊;婴儿沐浴与抚触等等。
妇保科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充实自己,逐渐提高职业修养和业务技能,为进一步开展孕妇学校工作打好基础。
(四)狠抓教学,确保质量
我们孕妇学校的课程内容根据孕产妇需求设计,同一门课程在一定时间内重复安排若干次,便于孕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授课的同时,孕妇学校还定期举办专题座谈会及示范会,讲师与孕妇及家属之间开展多角度交流,共同分享经验。其讲课形式多样,知识性、趣味性强,使孕妇在生理、心理及情感上得到支持,感到安全和欣慰。
可以说,孕妇学校的讲课内容不仅涉及从怀孕到喂养孩子的整个过程,孕期保健的基本内容,还包括胎教、婴幼儿潜能开发、婴幼儿营养、产后体形训练、产后计划生育、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内容,帮助年轻的准妈妈们减轻临产前的心理恐惧和负担,对准妈妈及其家属起很好的指导作用。根据孕妇所在地妊娠阶段的不同,在孕妇学校进行了分班教育、常规课和专题课知识讲座,使孕妇们能随时学到知识并加以应用,共制作上课课件9套。截止2010年7月底孕妇学校已开设门诊健康教育课30期,受教人数123人次,受教育率大于90%。
(四)增加投入,改善环境
医院十分重视环境孕妇学校的环境和办学条件,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余万元,使新的健康教育室环境整洁、舒适,同时配备了宣教用具,有电视、录像机、教学光盘、投影仪等,讲师们充分利用这些模型和设备,进行现代教学手段的讲课,使讲课更加生动、形象,家长更易接受。
(六)强化宣传,普及知识
为了营造一种广大群众关心和支持孕妇学校的创建氛围,进一步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我们开展丰富多彩的科学妇幼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结合各种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各种宣传日,在孕妇学校中开展宣传教育,如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日活动,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日,甲型H1N1流感常见知识问答等等,累计今年制作版面49块,更换宣传窗12期,宣传横幅2条。科室人员分别向社区办、院办、市妇保院、卫生局踊跃投稿,总累计稿件9篇左右。通过向社会免费发放各类疾病的健康教育知识资料3000余份,使孕妇们能更加全面的了解健康知识。同时,我们开展了义诊咨询活动。在各种活动日积极入村为群众提供免费义诊和咨询,共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次。如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流动人口服务日活动等,进行咨询活动和知识讲座的宣传,受教育人数达到数百人。
三、存在问题
我们虽然在创建孕妇学校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当与兄弟医院先进孕妇学校相比还有距离,特别是进一步提高全体讲师素质的基础上,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和拓展学校功能等方面还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客观回顾总结,不少方面依然存在不手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比如目前我们主要的教学方法是播放录像,定时、定期、定内容,只是“依法办事”而已。教学的方法却是“填鸭”式,我讲你听,孕妇们被动地学习,加之临床医生、护士缺乏教学经验,一定程度影响了准妈妈们的学习积极性。此外,医院的临床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重心并没有完完全全放在孕妇学校建设、运作上。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新一代的准妈妈们不仅需要了解妊娠、分娩、产褥期相关的医疗、卫生保健知识,而且有了更高层次的精神上的追求,成功地完成从孕妇、产妇到母亲角色的转变,需要幸福地感受女人生育过程中的灿烂、喜悦等等那些前所未有的人生体验。
四、创建体会
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1、通过孕妇学校的创建,既能规范医院产科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又能通过“孕妇学校”的桥梁纽带作用,很好地与孕产妇进行交流沟通,同时还可以起到面向广大群众健康教育宣传的目的。2、优生优育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办好孕妇学校是各级医院创建爱婴医院的重要的基础环节。我们孕妇学校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努力为孕妇传授围产期保健知识,真正为“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患病率,提高母儿生活质量”发挥出它积极的作用。
五、今后打算
(一)在硬件实施建设上继续改进
随着医学专科学校办学规模及办学格局的日新月异,学校的教学设备、教学资料、实验设备需要补充和添置,要向种类齐全、数量繁多方向发展。比如多媒体教室,可集体学习、休闲、娱乐为一体;建图书馆应从一般文学、生活等书籍,到卫生保健知识书籍,到妇产科、儿科专科书籍应有尽有,更能满足新一代准妈妈的文化、精神需求,而专业的实验设备能够保证到校的孕妇不仅只是能听、能看,更能亲身体验、动手实践。
(二)努力使孕妇学校办学具有较好的亲和力
社区卫生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范文3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市卫生监督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