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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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行政单位 权责发生制

进入21世纪以来,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已成为许多国家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面对这种新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将权责发生制在我国行政单位会计的应用作为重要研究对象。

一、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提高管理效率和绩效考核评估

收付实现制不能满足将成本与业绩紧密相连的需要,也就不利于行政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不利于政府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能真实客观的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情况;不利于行政单位的债务管理;不能准确的进行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二)不利于行政单位防范和化解风险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确认支出的条件是用现金清偿负债,而行政单位员工的养老金及其他的社会保障等未用现金支付的隐形负债却不能够体现出来。这样以来,此类隐形负债信息得不到真实完整的披露,给相关的行政单位带来了财务风险,也制约到了国家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二、行政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优势

(一)准确反映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

权责发生制的确认是以收入和支出是否发生为依据,这样就可以保证当期应付未付职工薪酬、采购材料等业务能及时入账。所以,行政单位所拥有的财政资源就能在收入支出报表中客观地反映出来,进而促进行政单位有效地管理,明确行政单位的受托责任,真实、全面地体现了国家的综合财政经济状况,而且将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准确地反映出来,便于行政单位及时了解各种财政风险,提高了行政单位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风险

收付实现制不能将因未来的承诺、担保和其他原因形成的隐形负债提前揭示出来,而部分已经发生但在以后期间需要支付的现时义务(如政府发行国债时,应属本期承担而在未来期间支付的债务及利息;地方政府承诺给扶持企业的贷款贴息等)却并没有被确认为负债。这样不仅给后任管理人增加了财务负担,而且掩盖了政府的潜在财务风险,自然就会影响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行,同时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隐患。

与之相反,权责发生制就考虑到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存在,当期发生的债务行为对以后年度财务的影响就能在财务报表上显示出来,正是因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这些风险,才为政府防范风险提供了更有力的决策依据,也能够合理地对政府累计形成的负债制定偿还计划,对未来的各种或有风险可以做到防忠于未然。

(三)加强对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行政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能够直接、有效地解决当年预算已经安排但未及时开支的情况,而且权责发生制强调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即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服务而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不论是否收到,都应作为行政单位的收入登记入账;同样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消耗或损失,不论是否支付,都应作为行政单位的支出登记入账。这样使得期末结余真实而完整,可以如实地反映行政单位各会计期间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行政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具体措施

(一)采购业务核算账务处理的调整

对于存在跨年度的采购业务,如果属于本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此时运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可以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收支状况,我们可以根据合同、发票等附件在当期列支,借记“经费支出”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而如果属于政府采购资金,则应贷记“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二)债权债务核算结转方式的变化

1.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

行政单位财务活动中管理资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运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固定资产的成本和费用。我国应依据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按规定标准购置或报批固定资产,应将对资产的权益变动情况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进行确认和计量,对于行政单位运行过程中消耗的固定资产要分期提取折旧。具体调整是:可设“累计折旧”科目,每年按应计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

2.债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调整

行政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以后,就可以将职工的养老金、保险等社会保障作为债务来处理。具体调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本期应分担的未来社会保障资金应在年度支出总预算列报,并在社会保障资金发放时,列报为当年的财政支出。

(三)收入支出核算结转方式的变化

行政单位属于非营利组织,主要涉及预算资金的收支,业务核算比较简单。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行政单位的职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全面地反映行政单位的收支情况,因此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下,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依据是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并且增加一些如应收、应付等科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能够真实的反映出跨期费用。而收付实现制却不会设置应收、应付等项目。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街道 财务管理 现金 预算 内审

近年来,上海市随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网络模式日趋成熟,街道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职能,预算的经费也逐年递增,已经迈入亿元预算层次。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的要求,迫切需要街道转变思想,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执行的有效性,加强资金的管控,从而达到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 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

由于街道的办公场所比较分散,街道下辖的科室、居委会较多,各种职能各异,需要不同的管理模式,财务核算困难。加之由于历史原因,街道下辖的各类单位比较多,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非正规就业单位、工会单位、企业单位。各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各异,核算方式各异,如行政、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民办非企业、小企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民办非企业、小企业计提折旧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加大了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 街道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如何规范的做好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是对全体人员的要求。目前的情况是,尽管经费逐年增加,但街道的各级工作人员并没有转变思维模式,没有树立预算意识,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处于粗放、无序的状态,缺乏合理性、有效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现金管理失控

由于原来支付手段比较有限,街道大量的业务采用现金结算,甚至5万元以上的业务支出也用现金支付,严重违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失控,带来的直接后果,有可能虚列支出,违法套现。

现金管理失控产生的根源是多种多样的,如:支付方式比较少,只有支票和银行转账两种选择,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现金管理的意识淡薄,部分职工认为通过现金结算和报销更为方便,忽视了银行转账对财务风险的控制作用;企图通过现金报销套现等。

(二)假发票泛滥

街道已经成为假发票的重灾区。经自查,部分街道一年的假发票超过1千张,假发票占全部有效发票的7%。分析假发票产生的原因包括:业务是真实的,但是部分不法商家为了偷税漏税,提供虚假发票,使街道被动的成为受害者;财务核查发票的手段落后,无法有效分辨虚假发票。税务局以前没有提供专门的服务,无法从专业角度得到结论,出纳人员都是凭经验,通过手摸、眼睛观察,凭发票水印和质感判断,往往无法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与报销人员发生争执;报销人员为了特殊目的,故意购买使用假发票等。

(三)部门预算流于形式

街道近些年实行全口径预算,部分人员部门利益严重,预算观念淡薄,故意做大预算,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经费使用和变更极为随意。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是:思维模式僵化,没有预算概念。觉得做预算是缚住自己的手脚、难为自己,对预算工作有抵触心理;各自为政,没有集体观念,尽量多的争取资金,在使用上千方百计使预算执行到位;对资金的使用没有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长此以往,也使严格按工作需求申报资金,如实使用资金的科室慢慢学会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影响社会风气,败坏机关形象。

(四)内审缺失

作为街道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往往由纪监室、财务科、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在重要的资金流转环节,比如固定资产的采购环节、各类工程开工到验收环节、财务报销环节、预算的执行环节等都缺乏监督。产生此种现象的根源有:领导层面不重视,认为街道已经运行很好,不需要内部控制;相关科室不重视,觉得设立专职内审人员,是监督自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能得心应手的工作。

(五)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轻报废

街道原来的管理模式在购置环节,财务科严格把关,各类手续齐全。日常管理环节,凭着财务科账面记载数量,定期组织盘点,这种模式在街道资产量少的时候,可以简单易行,随着街道的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和价值的增长,这种手工盘点和核对的模式,远远无法有效开展工作,时间一长甚至无法进行有效盘点。因为无法做好有效日常管理,报废环节无法实施。迫切需要街道转变管理模式,采用新的方式核算和盘点。

三、 完善街道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进行财务管理的改革是非常困难的,街道点多面广,业务复杂繁多,客观上核算困难。新的制度与职工的固有观念发生冲突。部分职工对新的管理模式不适应,牢骚满腹,仅靠财务人员的力量难以有效推动,需要在街道各个层面反复宣传、教育,树立新的财务观念,采取新的对策。

(一)加强现金管理,控制超限额现金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超限额现金的使用,强制超限额的现金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支票、公务卡等方式结算。

(二)严格核查发票,堵塞虚假发票漏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强化各科室对虚假发票的识别,报销前先自行上网核查发票的真假,严禁使用虚假发票。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凭证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开展预算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严格审定部门预算,要求各科室对次年的工作安排和需要的资金,提出详细的书面说明。由街道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审核,经过多次反复陈述和讨论,最后确定项目的资金需求。次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在此基础上,针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评估,对科室资金使用效率考核。

(四)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

事后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参与街道的固定资产采购、各类工程验收、财务报销、预算的执行等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中,并对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理性监督,建立良好的质疑和反馈制度。

事前监督和同步监督。在事后监督的基础上,内部审计工作前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固定资产管理需分四个阶段实施:

静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重点针对房屋、车辆、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清点。完善资产管理的流程,确定各职能科室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规范资产购置、使用、调拨、处置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对报废、调拨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报批手续进行处理和核销,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完全完整、保值增值,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解决了资产管理混沌不清的状态。

动态管理。引进一套网络版的固定资产系统,建立固定资产数据库,该系统结合条形码技术,赋予每个实物唯一的二维条码标签,形成责任追究机制。同时,明确资产进入常态化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化。解决了资产管理滞后的状况。

实时管理。从固定资产购入到报废的生命周期中,对固定资产跟踪管理,分析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处置报废、报损的资产。并可以实时查询资产的状况,为资产管理提供全方位的决策依据。解决资产管理中闲置浪费和资产流失问题。

精细管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随时了解闲置资产的状况,对于闲置资产能有效的调配使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为预算管理的绩效考核打下基础。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即是对纳税人负责,是预算公开的要求;又能反映单位内部管理的状况和水平,是内部控制不可回避的问题。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资金,需要全体职工提高认识,树立守土有则、节约资金的意识,进而为街道开展绩效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宗信.浅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务与管理,2010,(9):47-48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创业投资 引导基金 对策建议

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1。从国外创业投资发展路径上看,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于创业投资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和以色列。作为全世界最早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美国小企业投资计划以融资担保方式扶持创业投资的发展,其有效地扩大了引资倍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色列政府的YOZMA基金的成功运作极大地促进了以色列创业投资的发展,YOZMA基金作为政府通过参股投资方式引导创业投资发展的典范,对缺乏资金、市场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2001年年底,为了推动中关村地区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立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这是我国政府出资设立的首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随着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各地近年来掀起了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热潮。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各地由政府出资设立、已进入实质性运行的引导基金总数达58只,基金总规模达到452亿元。其中,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21家,基金总规模为154.7亿元,涉及京、沪、苏、浙、鄂、晋等17个省区市,已设立省级引导基金的省份占我国省级行政单位的50%;地市级及以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35家,总规模为225.8亿元,分布在16个省、直辖市的26个城市2。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引导基金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扶持商业性创投企业、促进地方完善创投体系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宁波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现状

相比国外和国内其他地区,宁波市创业投资起步较晚。2005年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宁波首家创司正式成立,开启了宁波创业投资的先河,宁波创业投资发展得到了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一系列相关扶持宁波创业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的出台,宁波创业投资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截至 2011 年末,全市备案创业投资企业14家,承诺注册资本79.39 亿元,其中不乏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新自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创业投资机构。

随着宁波创业投资的深入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日显必要。在2006年由宁波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鼓励民资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但此时并未提出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在2007年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中则明确提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便更好地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同时还提出要“积极探索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化的投资参与、退出、核销、收益补充等制度”。应该说,《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成为政府一项重要政策。在同年发文的《关于促进宁波创业投资发展的意见》中则进一步提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提供融资担保和补偿机制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的具体运作要求。

2011年10月18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甬政办发[2011]308号文印发了《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设立。同年12月,作为引导基金的领导决策机构,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次年2月,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该公司由宁波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是宁波创投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投资运作事务。与此同时,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启动2.5亿元,存续期10年,以后将根据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实际成效,逐步扩大引导基金规模。引导基金将采取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投资形式,重点投向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新一代通信技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符合国家和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领域的企业,为宁波产业转型升级服务3。

截至目前,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7个合作项目已正式签约,其中3个为阶段参股项目,4个是跟进投资项目。3个阶段参股项目总募资5.8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1.1亿元,此次募资引导基金实现了5.3倍的放大效应。宁波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引导了社会资金进入创投领域,增加了宁波创业投资资金的供给,促进了宁波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宁波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存在的问题分析

1.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治理机制欠完善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选择受托管理机构时未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而由市属国有公司出资成立管理机构以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其中管理委员会为引导基金的领导决策机构,掌握着引导基金各事项决定权,其组成成员为宁波市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宁波工业投资集团董事长。咨询评审委员会作为独立于管委会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对引导基金拟投资合作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明确意见、对投资退出方案提供咨询和建议等,其成员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创业投资行业专家学者共7人组成(其中政府机构2名、引导基金1名、创业投资企业2名、投资相关领域学者1名、中介机构1名)。管委会掌握决策权,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项目评审,从表面上看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但事实上,一方面,由于政府引导基金自身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要求管理决策人员具有非常专业的运作能力,而显然,管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并非是专业从业人员,就难以保证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管委会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就容易造成决策权的行政化,导致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另一方面,由于评审和决策相互分离,加之缺乏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决策出现差错,就容易出现权责不明,相关人员责任难以追究的情况。

2.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宁波市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引导基金的考核评价按照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要求进行,建立对受托管理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但目前我国公共财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尚不够完善,又因为引导基金与传统的公共财政有着很大区别,所以现有的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并不完全适合宁波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必须根据引导基金的实际特殊情况,设计一个完整科学适合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引导基金全面、科学、有效考核。

3.引导基金政策性目标与子基金商业性目标差异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其目的重在引导民间创业投资投向种子期、起步期等初早期项目,以及促进社会资金流向宁波本地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基于这两者考虑,《办法》规定,引导基金阶段参股中创业投资企业(基金)投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企业的资金不低于50%,投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15%,跟进投资中创投企业必须全部投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社会资金和创投机构更倾向于投资扩张期、成熟期等中后期项目及更具盈利潜质的产业,同时希望投资区域性的概念越小越好,以便能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优质创业企业进行投资。由于两者利益目标先天差异的存在,因此,如何协调好两者利益目标成为了引导基金运行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4.多重委托关系增加投资风险和成本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着多重委托关系,如下图所示:

相比一般创业投资中投资者与投资经理人、经理人与企业家之间存在的双层委托关系,引导基金存在的多重委托关系更为复杂,这大大增加了投资风险和运作成本。在创业企业家、创业投资经理人、投资者的三方动态博弈中,创业企业家是信息的强势群体,创业投资经理人次之,投资者是信息的弱势群体,因此在三方博弈的委托中,创业企业家易受益,创业投资经理人其次,投资者易受损4。创业投资经理人处于三方博弈的中心位置,在信息不完全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容易与创业企业家合谋政府资金,引发寻租行为的发生,从而增加引导基金运作风险;另外,较之一般的创业投资运行成本,由于多重委托关系的存在,引导基金自身运行所需成本更高,又为了降低投资经理人合谋可能性,必须投入额外成本加强监管,以致引导基金运作成本过大。

三、促进宁波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体制建设

为切实提高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水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存在的不足。首先,公开招聘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必须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科技、经济、法律以及预测和处理各种风险等综合性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要求其既能够作为专业投资者,又能成为优秀管理者,提高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5。其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薪酬奖惩制度。要明确评审、决策者的权力和相应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薪酬奖惩制度,防止出现偏差时责任难以追究的情况发生,同时,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奖惩考核,改善其工作态度,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再者,完善内外部监管体系。要建立一套由政府部门、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公司等构成的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内部审计,实现对引导基金各操作主体的有效监管,同时要积极接受社会团体,如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的监督管理。

2.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既要符合公共财政的考核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引导基金的政策效应。李洪江(2010)建立了考核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界定了政策产业导向指标、政策支持方向指标、杠杆效应指标、基金价值指标及风险控制指标等5项指标的含义和计算方法,为定量考核引导基金绩效提供了理论支持。此外,还指出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如何确定各项指标权重和衡量尺度这两个问题后,完整适用的评价方法方可确立并应用6。宁波市政府可以参照该指标体系,结合宁波引导基金自身特点,建立符合宁波引导基金发展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无论是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性目标,还是创投机构经济利益追求,都必须通过具体的投资项目来实现。为平衡双方利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投入比例予以规定,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二要适当降低子基金对宁波本地企业投资的比例,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三要划分不同投资项目,将投资项目划分为政策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两类。政策性项目主要是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以及高科技、高风险的种子期项目;经营性项目,立足于市场机制运作和经济效益考核,投资决策时主要以经济效益为主,适当降低政府政策目标的要求7。四要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利益分配,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五要促进更多投资项目实施。为此,宁波市政府应积极做好以下两点:一、建设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宁波市政府应当尽快出台政策,着手建设为创业投资全过程提供所需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平台,将该平台打造成集聚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担保公司、银行、中介机构等于一体,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与创业投资资本有效对接的综合性投融资服务平台,为引导基金进行项目投资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提供创业企业投资备选目录。宁波市政府部门应及早出备的宁波市初创期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目录,以便为引导基金投资提供优质的项目资源选择。

4.降低多重委托风险和成本

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存在无法规避的委托关系导致运作风险和成本增加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加以解决。一、提高监管执行力。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基础上,管理机构和创投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基金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操作,各监管部门要提高自身监管执行力,保证监督落实到位,有效发挥监督体系作用。二、提高基金信息透明度。良好的信息透明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力量,减小政府官员、创业投资经理人、创业企业家各层的寻租可能,同时信息的及时公布又能够缩减引导基金运行成本。因此,政府应敦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引导基金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信息透明度。三、降低创业投资经理合谋可能性。何建洪和马凌(2008)认为,在存在合谋的可能时,投资经理人持股是比绩效工资制更优的选择,在制度设计中只需要投资经理人持有一个相对较低的股份份额就可以满足不合谋的条件;建立有效的创业投资经理市场,使声誉机制发挥作用,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投资经理人合谋的动机8。四、建立阶段融资与阶段评估相结合的操作制度。具体而言,对已投资项目及时进行跟踪评估,对于符合规定操作的,给予后续相应的投资,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的,延后投资期限或停止后续投资,以实现对引导基金的实时监控效用,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2008.

[2]科技部发展计划司.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协会. 中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报告2010[R],2011.

[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

[4]郭建鸾.创业投资基金双层委托机制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04,(1)

[5]赵振宇.中小企业融资与创业投资问题研究J.企业家信息,2012,(5):

[6]李洪江.政府导向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5)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全民所有,在经营管理中主要的目的是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所有者的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是确保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与生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概述

(一)国有资产的含义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它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或是经授权的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分别代表国家以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经营性国有企业,主要通过经营生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使用,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公益性国有企业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行下,部分资产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服务,部分资产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用于回馈社会。如国有保安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典型的公益性企业,它的社会效益往往要大于经济效益。

(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资产的管理就是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整合优化,提高企业的资产利用率,减少企业资产的闲置、流失。资产是企业经营运作的前提,管理是使用企业资产的重要环节。

1.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的必要保证

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优化整合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的保证。

2.规范管理的需要

随着法规制度的不断更新、企业的不断发展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现有的管理制度没有进行更新,存在不规范与管理上的漏洞,已不适应当下的管理需要。加强与规范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促使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与切合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者的重视程度不

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往往只重视经营业绩,与流动资产方面的管理,而不够重视企业的固定资产方面的管理。经常出现固定资产重复的采购现象,资产日常也缺乏维护与保养,后续管理未落实责任到人,在使用过程中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划分不清,难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从而导致资产因闲置、保管不善等而流失,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二)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固有的相关国有企业的法规制度已不能有效地结合市场发展需求

国有企业有别于一般企业,它既要遵守一般企业适用的相关规范性的规定,又要遵守国有企业所特有的相关法规,从发现问题到制定政策法规,其过程相对漫长。新的政策法规出台后,新的问题已又出现,周而复始,使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不健全。而一般企业可以在《公司法》、《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对策,并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在国有企业里,由于高层管理者绝大多数是委派的,并不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薪酬考核在原行政单位,对资产的经营管理观念不足,仍停留在行政单位管理观念上。受委派的管理者在职期间与离任后,未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者在任期间不重视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在固有不健全、不完善的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加上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执行力不如一般企业的执行力,企业文化也不及一般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存在着一些人为的因素。

(三)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管

制度的不健全、体制的不完善,出资人职责与监管的不明确,使得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上先天不足。在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着不同的监管要求,具有不同特点的监管重点、要点。国有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往往都是“政出多门”,这一状况必然导致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各个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权、责、利的行使、承担的混乱。职责与责任的不明确,以致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理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四)资产的闲置与流失

1.资产的闲置

制度不健全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是存在缺陷、漏洞的。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国有企业在资产与物资的采购上是造成资产闲置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国有企业缺乏预算管理,采购存在临时性采购、突发性采购,采购的手续、程序不完善。如国有保安服务企业按受政治任务的临时性大型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往往是突发性的,物资是根据现场安保需求购置。采购后的后续管理跟不上,企业内部信息的传递、协调不畅,资产的在跨部门调动存在责任归属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难度大,以致造成资产的闲置。

2.资产的流失

制度的不健全给资产的闲置提供了温床,管理上的不力出现管理上的漏洞。资产的保全缺乏监管,维护、保管的不力,造成资产遭受不同程度、原因不明的流失。如上文所述,突发性、临时性采购的物资,往往是使用率不高的,甚至是只有该次任务特定使用的物资、设备、器械。使用收回后,由于企业的保管不善、管理疏忽、管理漏洞,以致该批资产的流失,给国有企业资产造成损失。

(五)考核机制不健全

企业管理者的考核指标往往是业绩指标,资产管理的考核指标往往是被忽略的,或是没有制定资产管理的考核追责制度。在管理者对企业的资产管理不重视的情况下,企业内部的考核机制也相对不健全,没有将资产管理的职责与员工的绩效挂钩进行考核,也没有形成相应的追责制度,从而无法促使企业管理者与企业员工对资产管理的责任心,也无法促使管理者与企业员工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经常出现资产的重复采购,导致资产的闲置。由于资产管理不善,疏于监管,最终造成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管理者资产管理的意识

企业管理者应当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不能偏向地进行管理,特别是实物资产的完全与完整,是出资者对管理者最直接、最显而易见的考评指标。在实物资产较多的企业里,实物资产过多闲置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绊脚石,过多的闲置不能提高资产的使用率,也是直接影响企业盈利的一个因素。管理者应当全盘考虑企业资产的分配,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合理地进行购置,避免造成铺张浪费。

(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虽然在大层面上的制度对国有企业有所影响,但企业内部应当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制定适应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首先,制定国有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清晰各岗位的职责,也包括受委派管理企业的管理者的职责。其次,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再次,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企业应当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设立资产管理台账,完善资产的报废手续与审批程序,完善资产定期盘点的监督机制,明确资产使用人的保管责任,责任部门的责任划分界定。

(三)加强资产监督力度

针对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管、资产的闲置、流失,国有企业除了应当遵守、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管理监督要求外,企业内部还需要结合法律法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实际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采购环节、领用的手续,做好领出、调拨、借出、回收、处理的登记工作。其次,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加资产实物管理的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与盘点。对检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闲置的资产进行重点管理。再次,加强建立企业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强化企业各部门的相互监督机制。

(四)加强资产的管理

通过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一切问题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采购环节,避免重复采购造成的资产闲置。实物管理人员做好资产的登记,集中统筹管理,统一调配,提高资产的使用率,减少资产的闲置。对资产使用频率较少,或是大宗大额单次使用的资产,通过对项目的评估,可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解决。加强资产的后续管理与维护,资产的使用人对资产的保管、使用与其绩效挂钩,避免责任不到人所造成的资产流失的损失。

(五)建立健全考核体制

1.建立管理者的考核体系

委派单位应明确派出人员在企业任职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制定管理者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经营和资产管理的责任状,杜绝管理者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业绩、业绩平庸与效益不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与资产管理的好坏与其关系不大,没有责任意识。剥离派出人员的行政职务,管理者作为企业的CEO,薪酬按照企业的考核体系,使其在企业中的责、权、利清晰明确,与业绩挂钩,激励、调动管理者在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跳出行政管理的思维与管理理念。

2.建立企业内部员工的考核体制

没有考核,再健全的制度久而久之都会流于形式。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沟通不通畅、不协调、相互推诿的普遍现象。企业应建立连带责任的考核体制,如资产实物的管理在盘点中发现流失的,追究其保管不善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负管理监督不力的连带责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与业绩直接挂钩进行考核,不能做好做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

四、总结

综上所述,健全资产管理的制度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条件,建立考核体制是资产管理责任落实的推动剂。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脱离不了健全的制度与有效的考核体制。

参考文献:

[1]徐传谌,翟绪权.国有企业分类视角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理论学刊,2016,(5):46-53.

[2]林少芬.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6,(20):70-71.

[3]樊云丹.浅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7):152-153.

[4]王东.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应对办法研究[J].中国商贸,2014,(2):30-31.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交通 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交通国有企业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规模也不断膨胀。如何加强交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交通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交通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交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1、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交通国有资产包括两块主要内容,一是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二是交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交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的资金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除日常必须的办公设施和设备管理以外,还包括闲置的办公用房管理,这些主要通过交通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招租,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日常维护由资产公司统一操作,经费由资产公司承担。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共对161处资产对外进行了公开招租,年租金收入620万元,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交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重大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处置以及企业闲置资产和设备的盘活等内容。目前我局共有国有或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各类企业20个,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管理性公司,主要包括交通资产管理公司;第二类是为交通建设服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交通建设集团,路通监理公司、路通设计院、质量检测中心以及公路和航道养护公司;第三类是交通运输服务企业,主要包括公路客运公司,通联出租公司,交通职校驾校,宏达汽车性能检测中心等。截止2012年末,交通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0.7亿元,负债总额7.2亿元,净资产3.5亿元。

多年来,我局在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中紧紧围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主线,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在交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目前,交通国有资产效用明显,各资产经营主体呈良性发展态势。

1.1、服务功能发挥明显

我局下属的20家企业,共有职工3000多名,2011和2012年合计对上贡献近8千万元,其中上缴流转税4千多万元,企业所得税3千多万元。这些企业分别承担着全市公路、航道施工和养护、旅客运输、车辆技术服务、交通技术人才培养等相关职能,所有企业基本上都是为大交通建设和发展所配套服务的,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各项服务职能的发挥。我市交通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这些企业作用的发挥。

1.2、盈利能力普遍较强

2012年20家企业经营收入达8亿元,净利润4千多万元。除公路宾馆等少数企业经营亏损外,绝大部份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自主发展能力较强。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主动适应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开拓新的客运线路,优化内部经营管理模式,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全年实现盈利近2千万元。又如交通驾校,通过狠抓内部管理,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全年盈利达700多万元。

1.3、资产管理规范有效

近年来,交通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2012年末与2006年末相比,净资产增加了52120万元,年平均增长25%。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制订和完善了5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资产流失或不按规定出租和处置事件。

2、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全系统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开创了一条适合交通实际的资产管理新路子。

2.1、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多年来,我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宜兴市交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宜兴市交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宜兴市交通系统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宜兴市交通国有资产出租操作办法》和《企业经营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基本构建起了健全的国有资产投资、处置、监管、考核规范,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

2.2、不断强化资产管理责任

我局从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出发,努力构建管理体系,明晰主体责任。一是理顺了投资主体。以宜兴市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通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全系统所有经营性资产全部划归其所有,改变了以往投资主体散而多的局面,由交通资产管理公司全面承担投资主体责任,履行投资主体监管职责。截止2012年底,交通资产公司投资企业20家,总投资额21.9亿元。二是理清了资产管理责任。初步构建起了由局资产管理委员会、交通资产管理公司、各经营主体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为加强资产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局属单位重大设备购置和经营性资产的购置、招租和处置的审核审批和实施过程的监督。资产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重大设施设备的采购、招租和处置。各单位具体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各种设施设备,并做好各类资产类收入的处置工作。三是强化主体管理责任。由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交通整个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局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资产公司的资产管理实施监督,局财务审计和监察相关责任科室,牵头对各单位相关资产管理每年进行检查和考核,局专门制定了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

2.3、不断规范资产运作流程

一是规范采购行为。我局专门制定了《宜兴市交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对50万元以下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根据“依法采购、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今年以来,共组织实施公开采购招标10起,节约资金25万元。二是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效用角度出发,对非主流资产和部分闲置资产实施公开招租和经营权竞拍。今年以来共组织公开招租26起,组织竞拍1次,全系统对外招租闲置用房计56041.47。候车亭广告位对外招租共85只,其中城区候车亭51只,农村候车亭(宜金线、川善线)34只。取得租金收入130万元,使每一份资产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3、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下阶段工作打算

交通国有资产管理是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立足长效管理,从健全资产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出发,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3.1、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全面构建资产管理规范

一是全面落实《宜兴市交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宜兴市交通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宜兴市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见》,强化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宜兴市交通运输局采购管理规定》和《宜兴市交通系统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具体的操作办法;三是健全管理规定,要拟定“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办法”、“交通国有资产处置办法”。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交通国有资产的管理行为。

3.2、努力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国有资产投资审核机制。明确投资企业、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局资产管理委员会在资产投资中的责任,建立资产投资审批审核流程;二是建立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审计机制。建立财务报表报送制度和定期审计制度。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国有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财务审计;三是建立资产审核制度。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对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对资产使用、出租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四是建立经营性资产出租、合作报备制度。涉及经营性资产出租或对外合作的,由相关企业向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备出租合约或合作协议,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合约或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审核;五是建立资产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和折旧与总资产的比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纳入企业的年度考核,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考核。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6

1.预算执行偏差大、约束力差。有些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脱钩明显,存在“项目先上马,预算再申报”的问题,部分项目的预算日后得到追加,也有部分项目无预算而长期挂账,预算失去了严肃性和可控性。实践中,一些单位由于缺乏节约意识和制度意识,存在购置超标设备及消费性设备、滥发津补贴、招待费失控等现象,消费性支出超标。挤占正常办公支出,导致正常办公支出不足;挤占项目支出,影响了项目效益和效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些预算单位为今后争取更多的预算利益,不惜通过“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突击预付”等方式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目标,账面数据虽已完成,但相关任务目标却依然停留在纸面,上演预算“空城计”,更有甚者以此转移资金,另立“小金库”,为私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严重践踏预算的严肃性;由于缺乏季度或月度考核,预算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甚至12月份的开支占到总支出的八成,这不仅降低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也严重加剧了预算执行的不均衡性,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和调控性。

2.预算考核不到位。目前我国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中,预算指标普遍缺位,预算管理缺乏激励约束的关键环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后,行政事业单位很少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后期的分析和评估,不论是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其超支与否,投向是否合理,绩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都没有一个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有些单位即使有预算考评环节,但存在重财务数据轻支出绩效考核、重合规审查轻浪费问责、重统筹平衡轻求真务实等情况。加上调整预算的随意性及考核目标抽象等原因,预算考核走过场现象比较普遍,预算执行结果未实现与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的经济责任相挂钩。

二、问题原因探究

1.对财务预算重视不够,预算管理意识不足。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预算缺乏足够的重视,这从财务部门普遍存在机构设置简单、人员配备不足可见一斑,实践中,很多财务部门隶属于办公室,会计岗位也是照顾性质的工作岗位,一些会计人员不具备会计上岗证。此外,预算管理意识不足的问题表现在:一是经费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机关型管理模式阶段,费用控制机制仅限于对经费归集、统计后与预算进行简单的对比;二是部门负责人对预算的关注仅集中在有预算额度可用及防止出现大额资金腐败问题,至于资金效益、项目绩效、科学管理方面大都不予重视;三是大多数预算单位认为预算仅仅是资金的问题,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所以预算大都由财务人员在短时间内闭门造车而成,普遍存在缺乏科学论证,缺少可行性研究,预算间衔接不畅,不符合实际等诸多问题。

2.会计核算体系不合理,核算方式粗放。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不管经济业务是否发生,只根据资金的收付确认收入和支出,这给预算单位人为调节经费收支提供了可能和现实路径。有的预算单位通过年底“压票不付”虚减财政支出,隐匿预算赤字,有的预算单位为完成预算支出指标,采取年底集中拨付没有实际业务的预付款来增加财政支出,以便日后获得更多的预算批复,特别在工程项目领域,预算单位普遍采用“以拨代支”方式确认支出,拨付的工程款滞留在项目牵头部门账上,造成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信息的严重失真。因为会计报表等资料不需要严格的内外部审计,加上未采用成本核算等精细化的财务管理,使得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较为粗放,内控制度也比较薄弱,比如出纳兼任收付款凭证的填制、兼任会计档案保管等现象比较普遍。

3.缺乏有效的监督。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监督分三个层面,第一是人大依法对预算的表决监督,但由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由此在支出管理上与监督考核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控制与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人大对预算的审查效果不理想;第二是公众对预算的监督,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公开尚处于初步阶段,全国仅有部分地区的行政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有关报表,公开的内容大都是按照“类、款、项”进行功能分类的支出大数,这种笼统数据堆积的预算表格,对普通民众而言没有实质意义;第三是目前我国除了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审计外,并未要求每年对所有预算单位实施预算执行结果审计,这使得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也不利于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对策

1.真正推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下达的科学化水平。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制度改革中,要完善预算编制机制,推进“零基预算”实施步伐,将当年工作需要作为预算编制及下达的重要决定性依据,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水平为预算编制下达的重要目标。为此,在预算“二上二下”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根据预算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准确地编制人员、公共及项目经费预算,要做到“一个不变、两个改变”:“一个不变”是指预算编制基础一律为0,各单位一视同仁,每年不变,改变过去以历年预算为基础的做法;“两个改变”是指预算项目不能一成不变,标准单价也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情况核定当年预算。要真正落实“零基预算”,首先要准确掌握预算单位职能、工作任务、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资料,要将重点工作或计划项目作为项目经费下达的基本依据;其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及时更新定额和标准,使定额真正具有可行性和参考性;最后要转变预算观念,破除“增量预算”和“越花钱,钱越多”等思想,财政部门要敢于和善于做预算减法,不管是历年批复或新增项目,对当年不能提供有效申请依据的要做到坚决不批。

2.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通过财政信息公开晒出预算单位账本,供公众查阅和监督,实现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有利于反腐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倒逼预算制度改革。虽然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缺乏对政府财政收支信息公开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但财政部2010年3月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2011年1月的《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都对预算单位公开财政预算信息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执行情况看,我国各地方政府普遍公开了预算总表以及按功能分类的预算明细表,迈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第一步。但从目前公开的范围和力度上看,离预算体制改革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应在三个方面有所突破:首先,在横向层面进行扩展。公开的范围不仅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更要涵盖专项支出,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专项支出;公开的内容不仅是预算,还应包括决算,以及部门职能、编制、资产等基础信息,以便有利于公众对预决算的理解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公开的项目要不断细化,不仅要公开按功能分类的预决算支出表,也要公开按经济用途分类的预决算支出表,尽量公开到最后一级科目,让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以不同的角度、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全方位呈现在公众面前。其次,在纵向层面扩展。既然省(市)一级的预算能做到公开,那么县、乡、村的预算更应该公开,这样可以有利于做到财政资金公开的全覆盖,防止有些单位为规避预算公开而将资金转移到免于公开的部门。最后,要引入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公开的财政信息进行审计,保证公开信息的公允性。

3.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管。要强化预算管理,就必然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是,加强用款计划的管理。用款计划是控制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的“牛鼻子”,各级财政部分要严格按照预算确定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并根据实际需要分期分摊,要实行用款计划审批责任制,加强对用款计划审批和复核的管理。二是,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按照不同的支出类型,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并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要方式,特别要加强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的力度。三是,推广使用公务卡制度。目前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办公费、车辆燃油保险费、招待费等方面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从实行效果来看,公务卡制度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助于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也可以规避现金支付的诸多风险,值得大力推广。四是,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管,预算单位除开立符合规定的零余额账户及专用账户外,不得擅自开立其他账户,财政部门要定期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情况进行检查,避免账户游离在监管之外或违规运行。

4.整章建制,严格执行,提高预算实施效率。一是,要建立严格的经费审批制度,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无预算、无审批的经费支出,强化预算支出的事前监督;二是,建立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细化各单项经费管理办法,如招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要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事,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费支出中“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预算岗位责任制,将预算执行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除明确单位负责人是财务预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全面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四是,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注重经费开支进度及合规性解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动态监控体系的运用,促进预算执行效率的提高。

5.引入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结果考核。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责任和效率,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有机统一,有必要在预算单位中推进预算支出绩效管理。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实践中,可以项目支出为重点,实施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首先,根据项目性质确定绩效目标,明确在一定期限内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及服务对象满意等方面的目标;其次,建立由财政、主管部门、审计组成的预算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支出过程进行跟踪,重点检查支出目标的实现情况,形成过程监督报告;再次,评价小组运用成本效益、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定;最后,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单位领导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还应建立有效的预算节约的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应改变过去一些结余资金管理的惯例,比如一些财政部门通过安排刚性增支来消化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基本支出结余,这种做法对于收缴结余,无疑极大地挫伤了预算单位节约的积极性,因此,应允许预算单位在以后年度按原用途自由使用结余资金,方能促进预算单位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支出,此外,还可以根据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结果来调整预算单位的工资额度,以此激励单位增强成本意识,变争相花钱为主动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