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共建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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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共建方案

社区共建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城乡一体化”和“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减少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将我区大部分镇、街道建设成为“全国安全社区”,并申报“国际安全社区”。以实现“两个确保”(确保社区稳定、确保社会和谐)、“三个减少”(减少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害)、“四个提高”(提高社区全体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健康促进的水平、提高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质量)为目标,高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和谐”持续发展。计划在2011年7月31日前,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蠡湖街道、河埒街道在全区第一批启动“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1年11月30前,雪浪街道、胡埭镇、太湖街道、华庄街道、荣巷街道启动“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力争2012年底,全区50%的镇、街道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20%以上镇、街道建成省级“安全社区”标准。到2013年9月30日前,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蠡湖街道、河埒街道要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并力争通过省验收,在2013年底前力争有2—4个单位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标准,并力争在2014年底通过“全国安全社区”验收。其他单位达到省级验收标准,到2015年底,力争全区所有镇、街道完成“全国安全社区”申报工作。

三、工作标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安全社区评定指标(试行)》等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工作标准为:

(一)区本级及各镇、街道都要成立一个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创建(试点)单位要制定一套目标任务明确、计划和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的创建实施方案,方案要结合本区域特点,突出特色、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三)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要建立一整套创建工作台帐。台帐包括人口综合信息、社会单位综合数据、环境和公共设施数据、伤害预防计划、预防项目开展情况、伤害记录情况、日常检查评估情况等,并建立通报分析制度。

(四)各镇、街道要根据创建工作的进展,保证资金的投入,以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五)积极参与各级“安全社区”有关活动。

四、时段步骤

创建每一阶段时间从2011年6月至2012年底,共分五个阶段:

一是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6月):制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举行启动仪式。

二是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7月-9月):召开“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大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教育培训和组织参观学习,聘请技术顾问,指导和策划创建工作;向省、市申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和“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建设氛围。

三是培训指导阶段(2011年9月-11月):区和各镇、街道建设负责人参加组织的专业培训,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辖区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创建知识讲座。

四是整改推进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9月):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全面进行整改。

五是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0月-12月):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完善薄弱环节,巩固建设成果。在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的基础上,对照“全国安全社区”标准,持续有效地深化安全促进工作。

从2013年开始,全区所有镇、街道按照创建工作的部署与计划,对照标准进行有序的整改和提升与申报验收。

在成功创建“全国安全社区”的基础上,对照国际安全社区标准,持续有效地深化安全促进工作,为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创造条件。

五、职责分工

为保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推进,区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区综治办、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司法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效能督查组设在区监察局。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社会稳定、交通安全等9个专项工作指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安全社区”建设推进落实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负责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审定,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相关投入费用的申请与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协调,收集创建工作信息,做好对创建指标的分析和梳理,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专项工作指导组的关系,确保不漏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探讨,制定解决措施,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季度例会,定期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全面反映创建情况。

(三)效能督查组

组长单位:区监察局

组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区安委会办公室,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

主要内容:负责创建工作的效能督查,督促和推动创建项目的实施。

(四)专项工作指导组

1、宣传教育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

组员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区综治办、司法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编制安全促进教育培训材料,开展各类工商贸企业、学校、家庭等场所与不同层次的全员安全促进培训、教育和宣传,广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安全、健康、文化”的理念,动员辖区居民全民参与。

2、社会稳定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综治办

组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妇联、关工委、残联、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负责解决各类治安问题、社会矛盾纠纷、犯罪预防、反暴力伤害预防,家庭防盗预防,妇女、儿童、老人安全,关爱社会残疾人,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工作等。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社会治安促进项目的实施。

3、交通安全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交通局

组员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建设局、教育局、城管局,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负责实施公共和社区道路“安全畅通”,包括各类车辆驾驶员安全,乘车安全,行人安全,道口安全,交通安全标志、标识、警示等,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宣传,打击违法违章行为,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条件。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交通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4、消防安全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组员单位:区建设局、农林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安监局、工商局,各公安派出所,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负责防火知识普及,各类场所火灾预防、高层楼火灾预防、家庭火灾预防、森林火灾预防,火灾抢险救援与逃生、易燃物品使用与管理、消防器材、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等,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消防、公共场所的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5、工作场所和食品药品安全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安监局、食药监局

组员单位:区总工会、经信局、建设局、农林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文体局、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为工作中心,强化和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治安全、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燃气安全,旅游景点、设施安全,安全救护、安全技能、家庭用药安全等。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工作场所和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6、居家安全和老年人安全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民政局

组员单位:区残联、司法局、建设局、卫生局、房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食药监局,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负责指导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用气安全、反家庭暴力、老年人安全等。以安全救护、安全技能培训、家庭用药安全、对空巢老人实行定人帮扶等。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居家安全、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7、学校安全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教育局

组员单位:区建设局、卫生局、房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食药监局,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负责学校宿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教室安全、实验室安全、体育运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校车安全、网络交友安全,预防校园暴力,心理健康等。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学校安全、儿童安安全等促进项目的实施。

8、环境安全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城管局

组员单位:区民政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分局、工商局、各镇、街道。

主要内容:负责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防治,涉水安全、饮用水安全、地质灾害预防,环境保护、卫生整洁。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防灾减灾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9、统计分析指导组

组长单位:区安监局

组员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主要内容:收集、统计全区各类事故伤害,归纳、分析原因,通过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评价计划实施效果,持续不断地找出改进方向。督促各创建单位和创建专项指导小组推进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各组长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指导方案(细则),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考核标准

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是建设“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有效平台,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区“安全社区”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标准进行组织考评。

评定分数达到90分的,为区级安全社区建设合格社区。

评定分数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区级安全社区建设优秀社区,由区政府在全区通报表彰,并择优向市、省建设小组推荐,争创省级或国家级安全社区。

评定分数未达到区级标准,整改后次年需重新申报评定,经评定仍达不到区级标准的,有关镇、开发区、街道当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七、工作保障

此项工作采取“以块为主实施,条线指导配合,共同推动促进”方式进行。计划每季召开一次推进协调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负责,并建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安全社区推进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由村或社区主任牵头,组织建立村、社区自治工作机构,协调村、社区内部创建工作的开展,积极发动企业、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各单位和区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报请对应的区专项工作组研究解决办法,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镇、街道推进小组的成员要树立大局意识,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三)深入宣传发动。借助社会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调动各方面参与共建积极性。

社区共建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安排,以社区和家庭为单位,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产品推广、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节能降耗,积极实践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通过创建充分调动社区基层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实现参加低碳社区创建的居民人均用电下降6%以上节能目标。

二、创建内容与重点

1、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节能工作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副组长,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低碳社区领导小组。创建社区设立节能管理员、组织员、宣传员等岗位,层层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建立宣传阵地

社区节能宣传员负责社区节能宣传工作,通过建立社区节能宣传专栏、低碳生活园地等阵地,不间断地宣传节能知识,定期公布居民用电情况(社区总用电、家庭平均用电、用电等级评定等内容),形成深厚的节能氛围。

3、组织低碳活动

向每户居民分发《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告知书》、《低碳生活50准则》等宣传资料,通过张贴节能标识,召开低碳社区创建动员会、座谈会,开展低碳墙门(楼道)、低碳家庭评比,组织节能知识培训班等引导居民逐步形成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习惯和理念。

4、加强制度建设

将低碳社区创建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社区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居民用电档案、家庭用电分级标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考核评比制度,并于次年年初综合推荐5户低碳家庭(人均电耗下降20%以上)报区节能办予以表彰奖励。

5、推广节能产品

加强对社区技术节能改造宣传和引导,组织重点能耗家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通过开通居民节能专家热线,家庭节能技术成果展等来鼓励和引导居民淘汰高耗能家用设备,自愿参与家庭节能技术改造,培养居民良好的用电、用能习惯,减少高能耗家庭数量。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低碳社区创建时间安排为2013年5月—12月。

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准备阶段(2013年6月20日前)

街道成立创建低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试点社区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节能目标,结合低碳社区评比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制度建设,设立社区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2、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21日—2013年7月中旬)

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社区报等载体营造低碳社区创建氛围;通过召开社区物业党建联谊会,墙门组长会等对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社区宣传窗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在社区楼道及电梯等公共区域张贴节能标识。将节能宣传活动与社区暑期活动相结合,培育社区小朋友的低碳理念,以此推动低碳社区创建工作。

3、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7月下旬至2013年11月底)

根据低碳社区评比内容及标准,全面深入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节能考评制度,深入开展社区低碳墙门(楼道)、低碳家庭评比活动。经常性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活动,对社区试点家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12月)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对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低碳社区创建长效机制。做好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年度总结,及时报送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低碳社区创建是全民节能降耗,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为此,创建社区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低碳社区创建评比表的内容逐项落实。(区节能减排办于次年1月对低碳社区创建社区进行评比,根据低碳社区评比表对各试点社区进行评分,对获评“低碳社区”的社区给予表彰并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低碳社区各自评选5户“低碳家庭”,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

社区共建方案范文3

一、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的目的和意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化服务管理的迫切要求。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是以提升政府效能监管为主线,以法规宣传、食品安全管理、消费维权、促进就业、代办证照等进社区为主要内容,以宣传、调解、检查、服务为手段,做到服务社区群众“零距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无缝隙”,实施监管“无死角”的目标。

二、工商社区服务站的设置范围工商社区服务站设置的范围是在区内的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工商社区服务站,地点设在社区办公大厅,按照各职责在辖区内开展工作。

三、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内容

(一)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在社区明显位置设立工商工作服务站政务公开栏,公示工商服务站的职责范围、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工商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社区工作人员、经营者、社区居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及其它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区居民的维权保护意识。

(二)食品安全进社区。工商工作人员在建立辖区内经营者台帐的同时,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重热点行业的监管台帐,实行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过期变质食品退市、亮照亮证经营、定期公布食品检测和查处信息等制度,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消费维权进社区。要将12315申诉举报站及消费者投诉站的工作纳入工商服务站的工作之中,实行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制度,工商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并定期公布投诉信息的调处结果和查处结果。

(四)促进就业进社区。加强工商工作人员、社区、求工者信息交流,工商工作人员要广泛征集辖区内用工信息,定期将辖区内企业的用工信息在社区信息栏进行公布,社区要定期公布辖区内求工登记信息,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对接。

(五)代办证照进社区。各工商所要委托社区工作人员对办理证照的经营者进行直接受理代办,工商工作人员要提供一站式、便捷式优质服务,并送照上门。

(六)工商监管进社区。工商部门、社区要对辖区内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建立系统的监管台帐;要加强宣传监管力度,在辖区内营造一个全民监督无照经营的氛围;要实行电话24小时举报,及时有效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并按照《工商分局对网格员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步骤及时间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是工商职能在社区的延伸,是实现工商职能全面到位的有益探索。建立工商社区服务

站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制定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的实施方案,明确目的意义、工作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职责。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在各街办、乡选择2-3个社区、村作试点,探索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进展和效果。服务站要注意收集工作信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每周向区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推广阶段(8月21日至10月30日)。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面开展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的各项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全面总结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经验,上报区领导小组。

五、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

(一)区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

长任组长;工商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工商分局副局长,乡人民政府乡长,大公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万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宝塔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组成。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商分局副局长田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情况的协调、督察、考核。

(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的工商社区服务站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属地工商所长和分管经济工作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干部和工商所副所长组成。街道办事处设立检查协调办公室,对辖区建立工商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

(三)各社区负责本社区工商服务站工作,社区主任任服务站站长,工商工作人员任副站长,社区工作人员为协管工作人员。服务站责任范围为辖区每一个网格责任区。服务站站长全面负责服务站的工作,工商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社区开展日常工作,落实各项制度,收集和整理社区提供的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辖区存在的问题。工商工作人员要于每周一、三、五上午在服务站工作,按照方案的工作进程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市局和分局政务督察队的考核。社区要协助工商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好服务站的各项登记制度,要积极配合工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既要当好执法监督员,又要做好执法

见证人。

社区共建方案范文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服务于我区“南太湖幸福社区”和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根据区政府、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开展“南太湖幸福社区”信用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区政府积极服务于我区“南太湖幸福社区”和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支农方式,加大信贷投入,把支持新农村建设与打造诚信八里店、构建和谐发展环境、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寻求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多策并举采取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措施,凝心聚力探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办法。要明确目标,落实举措,敢于创新,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创优争先,扎实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深化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按照“深化推进、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和提升形象”的原则深化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在历年“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年末在继续保持信用乡镇的基础上,全镇信用村占行政村的总数达40%以上,评定信用户5000户以上,年末农户贷款覆盖面达到10%以上。

2、以信用工程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大信贷有效投入,确保当年新增存款全部用于贷款发放,城东支行存贷比例高于全行平均水平。

3、加强合作,加快创新。围绕建设新农村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银政合作、银企合作,发挥“纽带”作用,促进信贷资金向农村回流。

三、扎实做好调查、授信

从即日起到8月底,在全镇开展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与复评工作。合作银行城东支行、各行政村,要集中时间和人力开展对农户的贷款需求调查,调查人员由合作银行城东支行信贷业务员、村两委会人员、部分村民组长、信用联络员等组成,除孤寡户、信用不良户之外,全面建立一户一档,摸清农户家庭人员,从业现状,家庭资产、贷款需求等情况,要做到面对面的了解,一对一的宣传,掌握第一手资料。

调查结束后,按村按组逐户建立农户信息档案,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要将全面调查信息资料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库,建立电子档,作为农户贷款发放的第一手资料,简化小额贷款贷前调查的重要环节。按照“先评定—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调查后,根据农户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指标的综合测评,由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进行综合授信,对信用农户最高可授信信用贷款10万元,对于有资产抵押或能提供有效担保的农户,也及时进行授信,一般最高额度掌握在30万元以内。

信用农户的综合授信要与下一步的农户丰收小额贷款卡发放工作相结合,对已走访农户的资料作细致分析,作为今后发放农户丰收小额贷款卡的对象。

四、实施步骤

1、做好各项准备(2013年6月20日前)。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建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建设新农村创建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建设新农村创建信用镇工作氛围。镇新农办要全力配合抓好“南太湖幸福社区”信用工程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日—2013年8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城东支行信贷业务员、村两委会人员、部分村民组长、信用联络员等组成信用评定小组,逐户开展调查,摸清农户家庭人员,从业现状,家庭资产、贷款需求等情况,逐户建立信用档案,开展对农户的信用评定、贷款授信。农村合作银行侧重于信贷资金倾斜、金融产品创新、利率优惠等。

社区共建方案范文5

学生社区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交流的重要场所,是深入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自2010年学校提出党建工作进本科生社区的要求以来,我校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得到了明显增强。2010年,学生工作部在开展“党旗领航工程”活动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党建工作进本科生社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在本科生社区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学生公寓区建设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院系应从本社区和本院系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的工作长效机制。针对本社区的特点和居住学生群体的具体情况,逐步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如信息反馈和预警制度、学生党员联系同学制度(着重建立和完善学生党员“一帮一”、“学生党员责任田”、“党员示范点”等制度)等,以密切关注社区同学的思想动向,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

1、实行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制,以更好的加强学生党员的自我监督和管理,调动其在社区生活中的示范作用。

2、大力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学生党支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树立一批优秀的学生党员寝室典型,为社区同学营造整洁、美观、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

3、依托学生社区完善考评机制。各院系应针对自身情况,结合“党旗在我心中”——学生党支部和党员的管理考评活动,依托所在社区,不断完善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党员发展和转正结果在社区内公示,更好的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三)加强学生党员理论学习

1、建立楼栋党员活动室。有条件的院系在各个楼栋至少设立1间公用房,专门作为学生党支部活动室或图书室,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以此作为院系学生党建工作的阵地。

2、开设党建理论知识专栏。各院系可利用楼栋宣传栏等途径,开设党建理论知识专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生党员的学习心得等内容进行刊载,以营造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

3、利用“党报进学生宿舍”的契机,结合《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党报党刊活动的方案》,在社区内广泛开展读报学报活动,增强理论学习力度,提升学生党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四)开展学生党员实践活动

1、开展特色党日活动。结合“我为党旗添光彩”——特色党日活动,各院系可依托所在的学生社区,以“服务同学”、“服务社区”、“建设社区”为主题,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特色党日活动。

社区共建方案范文6

1、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拆迁工作实施主体(拆迁人),具体由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建设局和镇负责组织协调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确保新区建设工程顺利开展并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2、对被拆迁的村民住宅及合法地上附属物,由具备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采取相应的评估办法给予评估,确定补偿价格。由拆迁人组织实施房屋产权调换和安置;被拆迁人不接受产权调换的,按照市场价统一评估并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3、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5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进行评估,也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4、新建住宅和配套设施优先保障被拆迁人的安置需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5、拆迁安置用房地点在新区角,6层楼,2、3、4、5层为安置用房,一律按照成本价向被拆迁人(按市场价领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除外)出售,安置房屋均价元/m2,二层价格元/m2,三层元/m2,四层元/m2,五层/m2,六层为元/m2,地下室元/m2。

6、搬迁及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元。临时安置补助费以户计算,三人以内每户每月补助元,超过三人的每户每月补助元,临时安置期为6个月,房屋安置的安置期初定为10个月,如安置期满不能按时交钥匙,补助费用顺延至交钥匙为止。

7、拆迁方式。一是被拆迁人自行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负责清理现场,拆迁所得旧料归被拆迁人所有;二是被拆迁人同意由政府统一组织拆迁,并放弃拆迁范围内所有旧料。

8、被拆迁人(宅基地基础除外)在规定日期之前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开始实施拆迁的,按评估报告给予评估总额%的拆迁奖励金;自行拆迁者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的(以拆迁验收合格为准),根据拆迁提前完成时间,每提前一天增加1%的拆迁奖励金(最多不超过3%),每逾期一日拆迁的扣除1%的拆迁奖励金;由政府统一组织拆迁的,增加3%的拆迁奖励金。

9、拆迁工作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拆迁人必须依法足额给予被拆迁人安置或补偿;被拆迁人必须依照拆迁时限要求进行拆迁,超过规定期限仍拒绝签订拆迁协议,或签订协议后5日内仍未搬迁的,依法申请有关部门裁决并实施强制拆迁。

10、签订拆迁协议的时间。月上旬为公布评估复估时间,月日至月日为签订拆迁协议时间。

二、土地征用及开发建设

新安置土地由县政府在新区无偿划拨,免征一切税、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安置楼房建筑面积为100m2、120m2左右两种户型,供拆迁户根据个人需要及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三、新建住房的分配

采取抓阄排序,按顺序排列挑选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