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控制投资

Abstract: Metro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and completion of settlement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contract disputes and other issues emerge in endlessly, how to ensure that projects meet deadlines established schedule, quality, safety, investment objectives, maximize the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to control government investment on both sides is an urgent need to solve the problem.

Key words: the sub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nvestmen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建设史上最大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全局和发展模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建设生态城市,应把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改变为伸开的手掌形模式,而手掌状城市发展的骨架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可以带动城市沿轨道交通廓道的发展,促进城市繁荣,形成郊区卫星城和多个副部中心,从而缓解城市中心人口密集、住房紧张、绿化面积小、空气污染严重等城市通病。

轨道交通项目在我国许多城市陆续开展,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分支,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交织在一起,在建设管理机构中所占的权重越来越大。为此,各轨道交通管理公司均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逐步完善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一、目前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 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 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3. 制度建设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由于地铁施工涉及多家单位,多个部门,由于职责权限划分不明确,导致工期延误、工程变更索赔增加。

4. 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工程变更管理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地下未知因素影响大,发生的工程变更是非常多。由于过程控制不严谨,导致变更后超概算现象普遍。

5. 业主未加强重要材料、设备价格的控制

材料价格占施工总造价的60%-80%,由于业主对重要材料设备未加强指导价控制,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二、针对以上问题,施工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 严格合同条款,降低法律风险。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发生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影响了竣工结算,同时也为业主方的管理带来了众多困扰。设置完善、严谨的合同条款是预防和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合同顺利履约的前提。地铁施工合同中应严格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工程量的确认,变更范围和不可抗力范围,降低投资风险。合同通用条款中各方职责范围划分要清晰,防止施工中因职责权限划分不清引起的经济索赔。

2.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把好过程关。

合同履约管理要做到过程规范化,必须以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业主方为满足实际管理需求,相应的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造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设置合理、清晰的管理流程,保障在合同履约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通过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权限,使各部门、各单位在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度建设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不符合实际工作的条款摒弃,对于权责不明的应逐步修订完善,以进一步规范过程管理,有效降低存在的各种风险。

3. 严格计量支付程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计量支付。首先轨道公司合约部按照合同及清单计价规则审核施工单位送审施工图工程量,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作为计量支付控制工程量。施工中由监理单位负责对当期计量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业主现场代表复核。对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计量支付不予通过,从源头严把支付关。轨道公司合约部审核价格,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支付条款实时监控支付进度。

4. 合理审批工程变更价款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由于地铁施工的周期长、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价款在竣工结算中所占比例比较大。合理审核工程变更价款是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重点。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虚假上报的变更内容,比如,为了赶工期,需改变施工方案,或者采取超常规的施工方法,有时需要增加投资,趁增加投资之际高估冒算,有时不需要、不应当增加投资,但趁改变施工方案之际高估冒算。 变更单价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出现新工艺时,应及时测算、编制补充定额,确保综合单价的真实性。

5.实行业主定价、业主控价

设备材料是施工过程中资金投放量最大的部分,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应将重要材料设备分别按甲供材料、甲控材料、业主定价材料分类。对于甲控材料业主单位在搜集多方信息价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材料单价,防止施工单位因无价可依,恶意抬高材料价。由甲供的材料业主应按合同管理办法严格选用供应商。

地铁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资金多由政府投资,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成为有效控制投资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张帆 谢前波.浅论地铁工程建设施工综合成本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3)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费用监理监理工程师控制

中图分类号:U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c)-0000-00

1985年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正式起步,历经二十几年的发展,公路工程监理从单纯的质量监理发展成为涵盖“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监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全面施工监理制度,众多监理企业积极参与,成千上万的监理人员努力工作,为祖国的公路工程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推动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逐步向全面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从单一质量监理到全面施工监理是监理工作认识上的重要进步,近二十几年工程监理实践经验证明:全面施工监理制度有利于监督业主、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不断提高我国的建设管理水平。在全面施工监理制度中,费用监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在工程实施工过程中,费用是业主和承包人关注的焦点,也是最容易引起双方争议的。俗话说,“买卖两条心”,因工程变更金额、新增项目单价、计量工程量、索赔费用、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等导致承发包双方产生分歧的例子不胜枚举,甚至因费用纠纷通过谈判得不到解决而诉诸仲裁或诉讼。基于此,当双方因费用出现分歧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的作用就显的非常重要。在费用监理工作中,监理要贯彻“秉公办事”的原则,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损害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有利于解决分歧,化解矛盾,推进工程建设。笔者从事多年的费用监理工作,就如何做好工程施工阶段费用监理工作总结了几点经验。

一、熟悉施工合同文件。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比较多,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众多文件,虽然约定了各组成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但经常出现因某些关于材料、质量、进度、价格的条款叙述不详或不明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发生纠纷的现象。施工合同文件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了明确,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进场后,要先熟悉合同文件,对于一些约定不明或含糊不清的合同条款,要尽早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沟通,进行明确。比如:南京南站综合枢纽快速环线项目双龙街立交工程招标文件材料调差专用条款规定:对水泥、柴油、碎石、钢材进行调价,调价办法参照“材料价格调整管理办法”执行的原则处理(发包人依据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调差及价格风险控制指导意见》(苏交质〔2008〕38号)文为基础制定的材差调整管理办法为准)。工程开工后,双龙街立交工程四个标段的承包人对此提出了异议,因为《指导意见》中规定可以调价的材料还包括沥青、中粗砂、生石灰,而招标文件中这三种材料是不调差前后不一致。为此,监理工程师及时与业主沟通,向业主建议:

应该执行《指导意见》的基本规定,将沥青、中粗砂、生石灰纳入调差材料范围。业主考虑到施工期材料价格波动大、工期可能延长,采纳了监理工程师的意见,下发了《南京南站综合枢纽快速环线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管理办法》,材料调差范围与《指导意见》规定的相一致,承包人对此比较满意,监理工程师的费用监理工作也开了个好头。

二、掌握好预付款的支付。公路工程的预付款主要有两种: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开工预付款也称为动员预付款,是一项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作开办费的提前付款[1],付款的比例一般为中标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了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条件:〈1〉提交了履约担保,〈2〉签订了合同协议书,〈3〉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完成了上述内容后,承包人即可上报开工预付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在审批申请表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规模和范围,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若工程受外部条件限制只能先施工一部分,或者合同包含分期修建的工程,就应该分期支付预付款,以少占用业主资金。材料预付款是业主先支付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材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支付材料预付款时,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承包人所附的票据,如费用凭证、发票复印件,核算上报的金额是否与票据相符,避免承包人超报材料预付款,多占用资金。支付预付款时,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要积极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沟通,商量,掌握实际情况,尽量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早付。

三、做好隐蔽工程的计量工作。笔者2007年在苏州吴江市南北快速干线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上任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南北快速干线工程位于江南水网地区,且填方较高,土质差,有大量隐蔽工程,有清淤、水泥搅拌桩、管桩等多种形式。这类隐蔽工程,由于施工不便,加上工期较紧,给承包人虚报工程量带来了可乘之机。为做好这些隐蔽工程的计量工作,笔者与其他专业工程师集思广益,编制了隐蔽工程费用计量办法,加强计量管理。〈1〉河塘清淤:清淤前,由业主、设计代表、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一同进行河塘调查,确定河塘清淤范围和宽度,由承包人绘制清淤平面草图。淤顶淤底测量,测量员和现场监理员一起参加,测量员读数,现场监理员检查测点的位置,皮尺的读数,测量完成后,及时汇总数据;清淤过程中,现场监理员旁站,发现有超清超挖的现象,立即制止并采取监理措施。清淤结束后,督促承包人及时绘制横断面图,计算出清淤和回填的工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2〉水泥搅拌桩和管桩:先由承包人绘制出布桩图,标出搅拌桩或管桩施工的长度和宽度,对暂时不能施工的桩,在图中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布桩图上签字确认。桩施工前,每个段落至少选五个点(段落中心点和四个角点)进行“试桩”,确定合理的桩长,避免承包人“随意加深”和“以短充长”的情况发生。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全过程旁站,每施工一根桩,就在布桩图上进行标示,按实记录数量。隐蔽工程计量一直是费用监理的工作难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科学测量和重视资料相结合,现场监理和严格抽查相结合,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四、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中标靠低价,赚钱靠变更”有一段时间成为公路建设系统内部的一句流行语,可见工程变更对于承包人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这其中既有施工图设计与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吻合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及经济发展需求变化的原因,前者是最常见的。大部分工程变更都会导致工程建设费用增加,作为投资方,业主方不希望工程变更过多,而作为承包人,工程变更可能意味者用单价高的材料代替单价低的材料,用技术难度低的方案代替技术难度高的方案,自然会增加利润。工程变更不可避免,但为降低投资,应尽量减少,尤其要说服业主不要临时增加功能,提高标准。对于承包人因利益驱动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核[2]。笔者2006年在无锡市一个一级公路项目上,某标段施工一道4m×3m的箱涵,箱涵基底处理设计图纸上是回填40cm碎石,项目部提出基底土质差,承载力不足,需用水泥搅拌桩处理,提出了工程变更。专业工程师到现场查看后,做了承载力试验,试验数据表明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差值不大,就向业主提出加深碎石换填深度的建议,业主委托设计代表进行验算,验算后将碎石回填深度改为1.0m。按照清单价格计算,项目部提出的水泥搅拌桩处理方案比换填碎石方案多32万元,监理工程师处理此类工程变更,不可不慎。

五、加强索赔控制。审核索赔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加强对索赔的控制是公路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一些大型或施工条件复杂工程,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市区道路,由于工期长、技术复杂,或者管线多、不可预见因素多、外部干扰因素多,常发生费用索赔。针对索赔,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的正当性、时效性、完备性,妥善处理承发包双方的争议。发生索赔事件,必然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增加费用,监理工程师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承包人及时调整阶段进度计划,尽量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并争取到所涉及的当事方的代表签字,做到处理索赔时有据可依。审核索赔时,一定要坚持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注意索赔提出的时效,核对索赔报告中列出的人、料、机的数量,检查费用计算方法,剔除承包人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做到公正合理、实事求是。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规定:监理工程师在计量和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这是对费用监理的基本要求。公路工程造价高、施工期长、计量细目繁多,每个项目的费用监理工作都各有特点,难度各异。从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要明确各自职责,相互之间密切配合,科学公正、坚持原则,才能做好费用监理工作,才能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参考文献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施工合同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design changes, negotiations, site visa cost control

jing chang-jun1,jiang chun-bo2

(1.plymouth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jinan shandong 250101;

2.thousand buddha mountain in shandong province hospital jinan shandong 250000)

【abstract】six steps to contractor claims conducive contractor timely and accurate reporting to the owners make a claim effectively increase revenue, reduce losses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and promoting social development.

【key words】contractor;claims;construction contract

1. 概况

有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医院病房楼项目分a、b、c、d四个区,建筑面积 6138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9137平方米;配套公建约3409平方米。合计约7.39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5000万元。 本工程工程体量大,工程要求工期短,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洽商、现场造价管理进行规范,清理条款,即每月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无论委托人是否已签字认可,

图1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均于次月规定日期前附费用变更申请报送至造价管理部门,对已确认之变更、洽商、签证予以审核,未确认之项目于每月组织内部会议对变更、洽商、签证事实予以 协商并备案,已便于结算时复查;加强对变更、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之资料管理;通过月报内所附相关表格等形式定期预估成本,并进行分析,对于超投资项目予以及时调整,收到良好效果。

2. 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施工方面积累了完整的变更、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流程,有项目负责人将变更、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同公司的各部门有机的联系起来,月报能全面、准确、及时的反映本工程投资成本控制状态,让造价咨询方快速判断投资风险同时节省了造价咨询方各部门之间的交圈、配合工作,并且推动委托方系统化管理

2.1 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造价月报做到“五统一”即:

(1)做到每一大项及每个分项采用统一编码,此编码对应委托方每个部门的管理台帐编码是完全统一的。

(2)月报中的成本控制目标与委托方总体控制计划统一。(3)招标计划与经营计划统一。

2.2 变更洽商文件分为三大类: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见表2):

2.3 工程洽商(见表3)。

2.4 现场签证(见表4)。

2.5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见图1),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申请流程见图2,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见图3。

参考文献

[1] 李永福 主编 《建设工程法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11月.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实施阶段;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逐渐增多。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高、易受自然环境和地质环境的影响,这些是水利工程最显著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了不少。因此,基于水利工程的特点,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就要对造价管理进行动态的、全过程的管理,把每笔发生额控制在一定的限额以内,限额与发生额实时比较分析,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做到发生额与限额一致,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

1 项目前期的造价管理及具体措施

项目前期一般自决策阶段(规划、项目建议书)开始,至招标阶段。据统计分析,项目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超过70%~80%,是投资控制最为关键的阶段。

1.1 项目建议书阶段

设计单位需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根据可利用的水资源、流域规划(或河流规划)、市场需要及发展前景等因素,经过经济效益分析,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规模。编制投资估算时,要充分考虑建设条件、工程建设地点可供利用的资源等,投资要适度充裕,才能发挥其控制作用。

1.2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建设条件、环境、资源,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施可行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选定适宜的方案,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这一阶段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科学性,需对工程选址、结构设计、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保证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显著。

1.3 项目决策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1)设计单位投资控制

项目决策阶段设计单位投资控制的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进行充分的勘测工作,保证基础工作扎实。地质勘探资料,对工程选址起着决定性作用,测量工作精度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形体尺寸和工程量。

(2)发挥咨询、审查的作用

一是审查前期工作是否满足要求,二是审查方案是否合理,三是审查造价是否准确。

1.4 招标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是项目前期投资管理控制的最后一环,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完善招标设计,减少因招标设计不完善而导致实施阶段过多的设计变更或增项。二是规范招标过程。

2 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及具体措施

严格合同管理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管理与控制的主要手段。

2.1 严格设计变更程序和审查

设计变更不得扩大建设规模、不得提高设计标准、不得增加建设内容。

设计变更控制一是审查设计变更的缘由,二是设计变更是否履行了规定程序,三是审查变更投资。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减少设计变更。必须发生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规定程序,重大设计变更须由原初步设计审查单位审批。设计变更投资确定要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投标合同的约定。

设计变更一般可能由设计单位、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一般是由于建设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其原因或是前期工作精度不够或是地下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根据设计合同(如限额设计)进行管理,增加投资的要扣罚设计费,减少投资的要给予优化提成。

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一般是为了方便施工,增加投资的由承包人自己负担,减少投资的要给予优化提成。

2.2 严格现场签证和施工预算审查

监理人的现场签证和对承包人预算审查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管理和控制的经常性工作,也是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工作。监理签证对工程价款结算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理人必须根据规程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抽检;进行必要的实测、实量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证、计量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以保证质量、控制投资。同时要对承包人的预算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和施工方案一致,是否存在多算、重复计算,切实发挥监理人的投资控制作用。监理人签证要分级,监理工程师、副总监、总监根据各自权限进行签证,以分清各自责任,规范管理。

监理人应根据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进行签证,不得越权签证,以便分清发包人、监理人的责任,更好地发挥双方各自的管理作用。

2.3 严格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也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管理和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会出现与招标文件、原设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必定出现索赔问题。监理人必须按照严格索赔管理,按合同条款中索赔处理程序、方法,认真审核索赔事实、索赔时限,分清责任,审查索赔费用。随着招标投标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承包人把索赔作为获利的手段之一。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实,要确定索赔事项事实是否存在、准确,责任是否明确,依据是否充分,属于承包人原因不予支持,超过索赔时限的不予支持。对于索赔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计算,不能超标准高算,充分发挥监理人的投资控制作用。监理人将签证的索赔资料提交发包人审批。

2.4 严格结算、决算审核

结算、决算审核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管理和控制的最后环节。做好结算、决算审核首先要求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建立好相关台账,保证工程建设资料的齐全、完整,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增减、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索赔、签证、验收资料等有完整的建设资料,对发生的费用进行梳理、分析、归类,根据这些资料,根据合同对承包人编制的结算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价款。

发包人根据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有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后,确定项目最终造价。

3 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3.1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经费缺乏

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8 年作废,目前还没有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使得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造价管理工作职能定位、工作的方向、意义等方面产生了迷茫。2009 年起国家又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造价管理机构性质调整为全额预算管理,财政解决了基本支出(人员工资),但只给了极少量的办公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3.2 对竣工结算审查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开展的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工作,与审计部门开展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交叉和重复,有些基层水利部门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建设项目最终要经过审计部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可以省去竣工结算审查这道环节,使得地州市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没有进行竣工结算审查就直接进入了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没有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5

(一)工程投资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构成。其中直接费由统一定额基价乘以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而得,再以直接费为基础乘以费用定额的综合费率加上材料价差等,最终确定工程投资。工程结算时,再根据有关规定计算材料价差和有关费用调整,得出实际工程投资。(二)工程投资控制是依据签定的工程有关合同、设计图纸、工作量清单等有关文件。运用审核文件、运用指令文件、运用计量支付等控制手段,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二、工程管理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

(一)工程投资潜在风险控制1.投资控制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注意收集可能会引起投资调整的各类相关信息资料,审核工程现场实际工程量的准确性、完整性。找出工程投资最容易被突破的可能及潜在因素,例如:施工合同有关条款不明确而造成突破投资的漏洞、设计方案不合理或施工图存在问题而造成工程变更、材料和设备价格不确定等。2.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工程,由于施工工期较长,一般合同规定可按物价指数进行价格调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找出容易造成费用索赔的可能及潜在因素,例如: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施工图纸不到位、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到位等。根据风险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不断充实工程投资控制内容,完善管理方法,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服务,从而得到更大的经济效益。(二)工程投资计量支付控制1.熟悉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应取费用项目和标准,结合现场调查、做好核对工程量的基础上,正确提取工程量,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了解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中的内容,复核及审核工程量。经实践证明按照通常的施工顺序提取工程量,,使工作程序系统化,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漏项或重复。2.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索赔程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公正、合理审核费用索赔。

三、工程投资变更签证控制

1.控制工程投资变更,建立并执行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建设工程应建立变更签证的常规审批程序,对投资影响超过一定数额的重大变更签证应设置主要负责人审批程序,突出投资的事前控制、是指要避免设计院出变更,施工单位实施,实施完再报价的习惯模式。工程变更都必需经审核批准后,才可以实施的程序。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严格管理程序,合理控制变更签证总量。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的管理办法,2.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相应的变更价款,按合同约定方式核定变更签证价款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执行。从而使决策时对投资价款心中有数,避免投资价款失控。

四、结束语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造价控制

一、把好计量支付关

1.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

在进场之初,就应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在贵州高速公路项目称为确立0#变更。0#变更是施工设计图相对于招标图纸的变更,要以合同文件中计量规则来建立。0#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的差异一是工程量的增减,二是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新增项目的审核要把好两个关,一是防止施工单位将某一细目中的多个工程量作为新增项目。二是新增项目的单价,单价的确定原则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进行单价分析。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

2.做好工程各项款额的审核,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1)开工预付款是施工单位进场后开展前期工作的资金保障,要及时进行支付,其支付与扣回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5、60.66条之规定。要注意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将开工预付款用于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滥用开工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其支付与扣回要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7、60.8条之规定。要注意到现场核实材料是否进场、存储良好,并且材料抽检要合格,材料发票要真实。

(3)总则的计量(100章),临建设施、驻地建设是按总额分期进行计量,计量的条件是现场已经实际完成。保险费的计量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保险单副本和保险费交费发票。安全生产费的计量,按2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来控制,按照分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现场安全投入的票据或计价证明材料来进行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4)实物工程量(200-700章)的计量,是计量支付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施工单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的有效保障。在施工单位每月申报实物工程量计量时,监理工程师要现场对进行核实,以批准的0#变更和其他设计变更确定的工程量为限额,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量,能计量的项目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工程,并且内业资料要齐全,数据要准确、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计量程序,及时做好各期计量支付台帐,避免重计、超计或者漏计,为竣工决算做好基础。

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公路工程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造成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严格进行控制,否则就会使合同价失控,甚至突破概算。

1.工程变更的内容

公路工程变更一般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工程中的结构、质量等级、数量及与工程费用相关的一切工程变更。

2.工程设计变更的总体要求

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技术法规规定,应以优化、修改、完善设计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兼顾合同各方和工程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工程设计变更的处理

(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由业主、设计、施工单位、监理或上级单位现场会审并同意。说明工程变更项目、部位、变更理由、依据,变更设计的初步评估,并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论证比较。(2)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未按报批手续上报或未按批准权限批准的变更设计,擅自开工的工程,不得验收结算。工程设计变更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分为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审批。每个项目具体设计变更审核程序不相同,但必须遵守交通部的报批规定。(3)重点控制好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约请监理、设计代表、业主进行现场调查,以现场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书面意见。

三、及时处理好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施工阶段,主要抓好施工单位向业主的索赔,是由于施工单位非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的费用补偿。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合同双方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全面理会合同内容。(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处理不及时,对施工单位和业主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施工单位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将会导致资金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的影响。(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4)索赔的依据要充分、证据要充足。索赔的依据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其他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及各种会议纪要等。

2.索赔费用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