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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1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变化和创新 优点
1998年1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并施行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明显跟不上时代变革的步伐。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12年12月修订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的必要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必须进行变革来适应财政改革之需要。对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的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
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
2012年2月,财政部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遵循的原则
(一)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对会计实务核算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二)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原则
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
(三)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
本次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计提折旧、基建游离大账、捐赠划拨资产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办法,从而大大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变化和创新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七方面的变化和创新。
(一)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二)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该种情况下资产的计量原则,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促进取得的资产及时入账,通过资产的账实核对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新制度按照此次改革要求,对现行制度下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提供了更为科学、全面的依据。
(四)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的支撑作用。
(五)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六)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系统地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
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例如,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资金类别列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这些改进提高了财务报告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上述重大改革举措兼顾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Z
参考文献:
1.侯晔玲.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若干问题比较分析[J].华章,2013,(3).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2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引言
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的社会公共组织,其与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目是为增进社会福利,促使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得到一系列满足。我国在1997年颁布实施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实现。进入新时期后,我国深入改革了公共财政,需要进一步变革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且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也要求不断完善会计制度。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出台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于2013年起新制度开始执行,对事业单位发展起到有效的积极作用。
二、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革及其对事业单位产生的积极影响分析
1.按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产生的会计报告在实用性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在资产、净资产、费用、负债、收入等诸多类会计科目中,将实用性较强的会计账户进行增设,且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将比较复杂的会计账户、会计科目撤销,以便获取到更加详细和实用的会计报告。通过设置实用性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能够更加科学系统的开展会计业务工作。此外,根据新的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加入了在建工程的内容,主要是为了对事业单位建造、改造等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使事业单位更加有效的管理资产,财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2.其要求计提折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以便将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消耗情况反映出来,从而对报告时点下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如实表达,促进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良好开展。且改进与完善了无形资产的摊销,将一次摊销法发展为分期摊销法,具有较大的优势。
3.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旧制度模式下,采用的为收付实现制,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事业单位会计中。在新会计制度下,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大部分情况实施收付实现制,而将权责发生制实施于部分经济业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中。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帮助单位更好的开展成本管理工作,将财务状况给真实全面反映出来,开展绩效管理,对其经营治理状况科学评价,提升事业单位的综合效益。
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制度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表这一项,形成了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支表三个表配套体系。使财务报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满足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同时与国际通行的会计制度接轨。
三、执行新会计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和相关措施
改革事业单位的现行会计制度,可以促使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的需求得到不断满足。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容易有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出现于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发展中,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
1.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了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我国会计标准改革原则,将行业制度逐步取消掉,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统一制定,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概念基础等科学规定,促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断完善等。在改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大力建设和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机强化,深入改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促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顺利开展。此外,在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将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有机借鉴过来,结合具体情况和差异,对其科学完善,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将合理的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提供给事业单位,通过这些努力,可以促使我国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信息提供得到逐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也可以更加有序的开展实际工作,从而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良性发展。
2.对事业单位记账基础有机转变。新会计制度颁布之后,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定位、市场地位等重新审视,将责权发生制有序、分步骤的逐渐引入到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中,以便促使事业单位会计记账基础逐步转变为权责发生制。通过实施权责发生制,可以将一定时期内事业单位在商品提供或者服务消耗中产生的成本给更加全面的反映出来,将国家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单位运行效率等如实体现出来,提升成本核算的质量和水平。因为资产质量、投资回报率是责权发生制的重要关注内容,可以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管理人员的运营效率更加全面的评价,且权责发生制能够对会计主体的负债全面揭示,隐性负债导致的问题得到了避免,与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发展趋势所适应。
3.对国际会计改革成功经验积极借鉴。进入新时期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和转型日趋深入,需要积极借鉴国际上成功的会计改革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消化吸收,有机引导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实施。新会计制度背景下,我国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际会计改革成功经验,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相关的部门及人员需要充分认识到,会计改革是时展的必然趋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要结合实际,从长远出发,综合采取交流、学习等方式,对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机改善,不断完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的不足,逐步与国际会计制度趋同,充分发挥会计制度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社会发展趋势所适应,新时期下,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不断深化和完善。同时,因为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实施新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推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进程。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3
一、与行政单位会计分离,形成独立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改革前,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执行财政部1988年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区别越来越明显。从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看,事业单位主要用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行政单位主要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国家管理。由于二者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造成它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收入对市场的依赖性不同。事业单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要参与市场竞争,行政单位是市场经济的组织指挥者,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从市场中取得发展事业所需的收入,行政单位则不能依靠权力从市场中谋取收入,只能依靠财政拨款来满足支出需要。由于事业单位收入的相当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市场,也引起会计核算的许多方面与行政单位不同。所以,就不能像过去计划经济那样,以经费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为标志,将它们划归一种类型,统一执行一个《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应该分别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采用“准则”加“制度”,并用“准则”和“通用制度”规范、指导特殊行业制度的法规模式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会计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可直接据以进行会计操作,而准则比较概括、抽象和原则,具体操作还必须依照准则要求制定的会计制度。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由于计划性、统一性很强,由财政部直接制定会计制度即可,勿须制定会计准则。而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经济业务的规模、方式、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和核算的要求等方面都差别较大,需要依据“准则”制定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是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它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供非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并对制定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起示范性作用。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通用制度”示范“特殊行业制度”的模式,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一项创新,它适应事业单位行业多、差别大的实际情况。
三、会计记帐方法改资金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事业单位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其他经济单位之间相互投资,创办经济实体。这些投资参股业务要求会计核算增强主体观念,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并且要求事业性收支与经营性收支相对分开,对经营性业务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以便分别考核盈亏。上述这些是资金收付记帐法难以作到的。而借贷记帐法是国际上通用的、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融合的一种记帐方法,能够利用其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去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业务的各种要求,并克服了资金收付记帐法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缺陷。
四、取消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制定一套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一套通用会计科目,取消原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是因为1997年1月1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原事业单位实行的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改为一种预算管理形式:即对所有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种预算管理形式。作为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科目,必然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的这一要求,用一套会计科目来核算一般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
五、改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为统一核算改革前,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分为“预算资金部分”和“其他资金部分”,分设两套帐务组织,各自平衡。预算外资金的核算是“其他资金部分”内容之一。预算外资金分设“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支出”等科目核算其收支和结余情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作为“事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入帐,支出按照性质划分,不再单独设帐反映。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财政,事业单位留用预算外资金是财政对其注入资金的一种渠道,注入多少,注入的方式如何,要由财政部门来决定。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财政部门对其实行“全额上缴”、“结余上缴”和“按比例上缴”三种管理办法。凡留归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作增加“事业收入”处理,财政从预算内注入的资金,作增加“财政补助收入”处理。年终都汇转至“事业结余”科目的贷方。另外,预算外资金的定义与原来也不同。原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不纳入预算的资金。国发(1996)29号文件对预算外资金重新作了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具体项目由各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有一点需强调,预算外资金是事业单位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的,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收缴权归事业单位。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4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将近20年,自1998到现在,对于加强各类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工作、服务收付实现制的预算管理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这么多年以来,很多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我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各类事业单位体制,对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提出了新时代的要求,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急需要与时俱进的进行改革,适应目前新的情况和要求。
1.与公共财政预算相适应。2000年以来,不断建设公共财政体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等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深化,原来的制度应该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修订,为了实现会计目标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新的财政改革政策的实施到位,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2012年2月,财政部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规范各类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的预算管理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准确核算收入、支出或者成本费用、各类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亟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适应事业单位新的财务管理规范要求。
3.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提供更加精细、科学的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随着近年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实施,由此而带来事业单位各方面环境有了很大变化,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很多的方面出不适应和不协调,比如基建和大账不能很好的进行衔接、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造成固定资产虚列账表、资产列报不是太准确、各类事业单位核算财政补助不是很明晰,会计报表架构不能全面反映等,都直接和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因此亟需进行修订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另外,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的打击“假发票”、治理各单位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求修订原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全面性。
二、修订原来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1.修订原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必须保持步调一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经在2012年1 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的形式正式颁布,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会计四大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包括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6大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一般会计核算计量的主要原则,这是制定所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全部的事业单位中起到统驭作用。新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也要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
2.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既保持了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和财务管理框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专门针对各类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各类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现代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改。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思路和定位与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保持高度的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对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
3.适应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科学化、精细化的原则。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或者成本、各类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会计报告当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这将提供更为精细、科学的会计信息,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作用。
4.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这次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是解决各类事业单位会计实际核算中的新问题,特别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无形资产不摊销、基建账与大账不一致、财政补助资金核算不明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不规范、会计报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做了相关改革,从而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的主要变化
1.会计制度制定的目的更加明确。
2.规范了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强调对会计报告的审计。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5
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出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文首先分析新会计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然后阐述这些变化具有的深远意义,最后提出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的建议。
【关键词】
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发展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推进,不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使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针对这一状况,为了使事业单位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满足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财政部对旧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出台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但对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加以规范,而且还从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改进,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更加完善,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新会计制度与旧制度相比,内容更加合理,还伴有创新,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并行的原则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并行的会计计量原则,有利于为事业单位科学、全面地进行会计核算。以前事业单位的会计计量基础,只采用收付实现制,有一些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无法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来进行,改革以后,就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1.2 改进并新增了相应的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更加完善系统,对原有会计科目的使用范围做了重新说明,新增了与财政体制改革相配套的会计核算内容,使新的会计科目更适应财政制度改革和发展。
1.3 改变了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不摊销的观念
针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不摊销的观念进行彻底地改变,要求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业务,必须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确定计提折旧和摊销,在计提时不计入事业支出等支出科目,并相应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通过这种处理方法有利于反映资产价值发生的变化,并随着时间和使用情况的改变而变化,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理念,为事业单位的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了真实的财务数据。
1.4 新增财政补助结转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会计核算
在净资产科目下,新增财政补助结转和非财政补助结转净资产科目,改变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在“事业支出”会计科目中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对财政补助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为加强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基础性作用。
1.5 将游离于账外的基建账与事业单位“大账” 定期合并
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不改变原基建投资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的基础上,将游离于账外的基建账与事业单位会计“大账” 定期合并。这一合并有利于形成全面、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会计信息,为加强资产管理,可有效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充分发挥会计信息作用。
1.6 改进财务报表的内容、结构
在新会计制度中,对财务报表的内容、结构加以改进,在原有报表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报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还对报表的项目、结构做了改进,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又反映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能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财务需求。
2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几点建议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符合了不断深入的财政体制改革需要,满足日益发展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需要。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生的系列变化,事业单位面临新旧会计制度的有机衔接的问题,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如何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制度能顺利过渡,成为事业单位近期工作的重点。事业单位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衔接工作:
2.1 事业单位在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下保障实施
各级事业单位在对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加强新会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这需要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制定详尽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督促各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新制度,落实工作相关责任,积极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指导工作,并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效果调研和评估工作,根据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保障新会计制度落实到位。
2.2 在年末做好衔接前的准备工作
由于在下年初执行新制度,进行新旧制度衔接,各事业单位要提前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会计实务工作。
2.2.1 加强资产清理是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基础
资产清理主要对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情况,还有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资产清理的重点是做好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以及对外担保等清查。针对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要进行全面资产清查,以做到账实相符。
2.2.2 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和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会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时,事业单位要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运用合理的方法确定使用寿命,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同样,事业单位要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合理确定,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月进行摊销。
2.2.3 基建账要定期并入事业单位“大账”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外,还应至少按月将基建账并入单位“大账”,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单位“大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下进行账务处理,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
2.2.4 注重对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的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运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进行核算,支出时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单独核算,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和“ 财政补助支出”进行结转,结转到“财政补助结转”。
2.2.5 重视对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的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年末要进行结转,分析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按规定对符合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性质的金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历年滚存的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核算。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到了年末,对符合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性质的金额,要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在年末结账以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3 会计核算软件及时进行配套更新和调试
在年初建新账时,事业单位需要及时更新会计核算软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将原有的会计核算软件及时进行配套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尽快做好财务软件的配套升级,以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财务信息,确保做好新旧科目衔接,为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提供数据支持。
2.4 事业单位在下年初做好基础工作
下年初,要求各事业单位做好相应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根据原账认真编制年末的科目余额表;二是按照新会计制度建立下一年的新账;三是将原账的科目余额表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四是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年初资产负债表。
2.5 将原账科目转入新账相应的会计科目
根据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按照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及支出类五大类逐项进行结转。在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各类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在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尤其需注意对应会计科目的含义,保证结转正确。
2.6 在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新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首先应当在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新账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编制年初资产负债表,然后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年末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年度报表时,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不用填列上年比较数,只编制当年数。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6
1.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2012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制定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依据。国家对一般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应该全部体现在公路养护财务会计制度中,公路养护事业单位通过执行行业办法即可以达到实施国家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2.符合财政改革的基本要求。政府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有重要的影响。按其要求,财政拨款资金需要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分类管理,并进一步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与管理。此外,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等财政管理规定也应该体现在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中。3.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单位拥有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对此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的取得、使用和处置等,都需要执行财政部和陕西省财政厅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4.符合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公路养护划分为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还承担一些普通干线公路的扩建改造任务。不同的公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因此,有关公路养护工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必须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相衔接。5.符合陕西国省干线公路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公路养护财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应当符合陕西省国省干线公路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现行体制下,省公路局属于省财政厅的二级预算单位,市公路管理局属于市财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县公路管理段属于市公路管理局下设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省公路局和市公路管理局之间不存在预算关系。省公路局拨付市公路管理局的公路养护、建设项目和公路信息化、养护设备购置、道班房建设等专项资金应直接列入省公路局的支出;市公路管理局对取得的省公路局的补助,应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事业收入。
二、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突出强调了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预算管理一般要求的基础上,特别明确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应严格遵循的规定,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划分原则,编制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和事业支出预算的规则,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具体项目的界定,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强调基本支出预算需要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定额标准编制;详细规范了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干线公路改扩建、对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补助、偿还贷款本息等特殊支出项目的预算管理。2.明确了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是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应在财务制度中规定,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明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事项。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在施行《公路养护会计制度》过程中一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且计入养护成本。实施新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后,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不再计入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失去了意义,因此,明确了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鉴于公路养护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收入较少,计提修购基金意义不大,也明确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不计提修购基金。3.细化了收入支出的管理。一是按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将财政补助收入细化为“养路补助收入”、“车购税补助收入”和“其他财政补助收入”三个财政补助收入类项目,将这些分类项目增设为明细科目。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从其他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等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拨款,依据财政部国库司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解释将其确认为事业收入。二是明确了行业特色的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区别。规定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对外提供公路养护服务等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对于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收入计入经营收入。三是按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将事业支出细化为“养路补助支出”“、车购税补助支出”和“其他财政补助支出”和“其他事业支出”四个事业支出类项目,并将其增设为一级科目,以体现公路养护单位的行业特点;对公路改扩建支出、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公路小修保养支出、公路大中修支出、绿化支出、渡口支出、安保工程支出、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支出、偿还公路建设本金支出和利息支出等归类的规定,也与公路工程预算管理保持一致。4.规范了公路债务管理的要求。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负债管理要求相比,一是明确了借入款项包括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取得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以及特有的建设单位移交的公路建设投资借款。二是按照财务预算管理的规定,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借款不列入预算,用借款安排的公路工程支出不计入当期支出,以满足“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管理规定。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用债务资金安排的支出,本办法采取单独核算的方法,未列入当期支出。
三、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保留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现的主要变化:新增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思路;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大账”;规范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系统改进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等。为了满足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特殊需要,本办法较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做出了如下方面的变化:1.适当调整了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鉴于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财政性资金,本办法规定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采取收付实现制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为了适应管理的需要日常核算可采取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支出,但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需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2.增加了公路在建工程的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范的在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现行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并没有将公路基础设施确认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陕西省公路事业单位从事的与公路基础设施有关的在建工程,包括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与改建工程等,不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因此,本办法根据公路在建工程核算的需要新设置了“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公路抢修”、“公路改扩建”、“公路绿化”五个一级科目。3.增加了待核销借款工程支出的核算。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公路债务部分来自于公路建设单位将已建成公路移交给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同时一并移交的公路建设借款本息余额;部分来自于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为从事公路大中修与扩建改造工程负担的债务。用债务资金发生的支出,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不能计入当期支出,因此,本办法专门设置一级科目“待核销借款工程支出”用以归集利用债务完成的待核销公路工程支出。待预算安排了偿债资金后,在偿还债务的当期冲销“待核销借款工程支出”。4.细化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财政资金中,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和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都具有专项核算、专项管理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本办法在“财政补助收入”一级科目下,专门设置了“养护补助收入”、“车购税补助收入”和“其他补助收入”三个明细科目,以适应分类核算各种财政补助资金的需要。5.细化了事业支出的核算。为了更清晰反映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的结构,满足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专项核算交通专项资金支出的需要,本办法将“事业支出”科目拆分为“养路补助支出”、“车购税补助支出”、“其他财政补助支出”和“事业支出”四个一级会计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和反映。细化事业支出一级科目后,会计核算办法中设置的“事业支出”一级科目只核算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事业支出。6.增设了具有行业管理特点的财务报表。增设了养路支出预算执行表、公路小修保养表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本办法设置的报表主要反映养路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公路小修保养的实际成本、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体现了陕西省公路行业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养护预算管理提供依据。
四、改革陕西省公路养护财务会计制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