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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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理念,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确保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三条线”标准(保持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条线”,保持散裸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保持自制销售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规范,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两个100%”。即: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货帐对应,可追溯性强;食品经营单位持照率达到100%,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并按照统一标准悬挂。

1、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一户多档制。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件、购销双方保障合同)和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并保留进货凭证和销货凭证;监督食品零售业户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明、购销双方保障合同),保留好进货查验记录(“一票通”凭证),做到货、档、帐对应。

2、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严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凭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身份实名登记,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1)实名登记的范围。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人员身体健康(未患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销售人员穿戴整洁。(2)健康证明的取得。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3)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查体证明从事食品销售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调离工作岗位;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3、对集贸市场熟食制品摊位实行证明登记制。对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销售熟食制品的业户,按照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的要求每天进行一次证明登记。

4、落实标牌公示制。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销售的散装食品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加强指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指导督促食品经营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引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引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纠纷。对经营户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2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氛围。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创建试点阶段(年10月21日—年11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社区)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2—3个乡镇(社区),开展创建试点工作。

(三)规范提高阶段(年11月16日—年11月30日)。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分环节、分阶段实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的标准和规范制度,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50%以上的乡镇(社区)。

(四)初评迎查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评标准,并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以良好的成效迎接市的考核检查。

(五)深入推进阶段(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

1、加大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对证照不齐全、超期的,责令限期办理证照;对拒不改正、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取缔。

2、加大对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督查力度,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强化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做到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职责“四到位”,确保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合法,经销的食品质量合格。

(三)依法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

2、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销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和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3、开展围绕学校、车站周边及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稳定,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形成市、镇(街区)两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进一步指导乡镇(社区)内的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加强规范建设与运转,适时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建立并不断完善群众、联络站、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申诉举报联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防控互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推进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现就2014年安全社区“安全港湾”建设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典型引路,开展安全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全面建设“四区四高地”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单位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安全社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工作目标

1.根据市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2014年,至少有一个街道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至少有两个街道申报完成市级安全社区。

三、工作分工

(一)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1.拟定完成《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规划》。规划今后3年区安全社区建设,提出3年内至少有一个街道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并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水平,全区所有街道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社区建设水平的总目标。同时,在国家安全社区创建标准的框架范围内,对安全社区建设体制机制、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品牌等任务提出子目标。

2.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中小企业安全促进项目的指导。安全文化宣传及安全品牌建设,按照市安委办要求拟定居民社区安全展示馆建设标准。建立居民安全社区认知程度及安全意识调查机制。

3.安全文化展示馆实事工程建设。一是按照市安监局的要求,以沧浪街道桂花社区安全文化展示馆建设为标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完成市居民社区安全展示馆建设标准。二是落实区内安全文化展示馆的建设。选定好安全文化展示馆地址,联系有关公司,制定预算方案,选定灭火模拟操作设备、火灾逃生模拟设备、个人急救模拟操作设备,并落实设备的安装维护、使用教学等工作。力争在今年完成3个安全文化展示馆的建设。在展示馆建设完成后,要做好广泛宣传,落实启动仪式,定期组织企业、学校、居民参与到安全展示馆内各栏目的活动中。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文化展示馆安全主题活动,以4月份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月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月“11.9”消防日等为载体,开展主题活动。

4.根据市安监局的安排,组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社区建设培训。在今年6月之前,编制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汇编,购买安全社区创建指南等书籍下发至街道,组织创建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对国家、省、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作详细的解读,提升创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基本能力。

5.邀请国家、省安全社区创建专家对我区安全社区建设进行长期指导,举办1-2次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培训,参与培训人员要涵盖街道分管领导、安全员等,进一步增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化程度。

6.组织一支安全文化宣传队伍,进街道、进企业、进社区,就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进行宣讲。由安监局牵头,每个处室各派一名年轻同志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宣传、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管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综合处负责居民安全防火、火灾安全教育等综合性安全知识、监察大队负责中小企业安全、安全标准化,每个季度,每个处室开展宣讲活动1-2次。

(二)各有关部门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特点,在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指导街道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促进项目。2014年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在今后每年逐步推广至全区各个部门。

拟将住建和市容市政局、平江、沧浪、金阊消防大队作为2014年部门安全促进项目试点。

1.住建和市容市政局

按照自身职能,在区内建筑工地开展建筑安全促进项目,梳理全区在建工地名称、数量、地址、承建公司、转分包状况等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区管建筑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开展安全检查、广泛宣传建筑安全,督促工地组织安全培训、建筑事故警示教育,积极联系市住建局开展燃气安全促进项目,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平江、沧浪、金阊消防大队

按照自身消防宣传工作要求,分别开展消防安全促进项目。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居民消防安全服务、应急自救逃生技能演练等活动。协同街道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居民消防安全服务、应急自救逃生技能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德合小商品市场、钱万里桥小商品市场、机电五金城等市场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促进项目,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其他各部门

(1)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条线单位参与街道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工作项目、品牌,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现联动、对接和资源共享。

(2)结合自身职能,将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相互结合。保障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三)各街道

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区域特色,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市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充分整合各条线工作,完善安全社区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有关制度,实施安全促进示范项目。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配齐专职安全员。其中,各街道应充实安全社区建设人员队伍,做到街道层面至少选定1-2人从事安全社区建设,每个社区至少选定1人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结合属地网格化网络,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

3.已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街道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为目标,继续落实建设工作。抓特色项目建设。结合辖区安全特点,在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老年人、青少年等多个领域开展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安全文化展示馆建设,促进安全文化广泛传播。

四、方法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道应对照《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各街道根据自评结果,按照标准要求,拟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将自评结果、实施方案于4月16日之前报区安委办备案。

2.开展宣传动员。各街道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安全社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并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好一次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3.建立组织机构。各街道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卫生、公安(消防、交巡警、治安)、民政、住建等条线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部门不少于3个。建立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备,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4.健全各项制度。各街道应在原有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社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制度、辖区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居民安全公约、事故与伤害预防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切实开展工作,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5.开展调查摸底。各街道应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安全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摸清控保建筑、古旧民宅、群租房等火灾隐患易发地点以及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6.优化活动载体。各街道应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7.整合各类资源。区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积极联动,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特别是要利用好当前各条线工作中的各种品牌,融合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领域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与教育,开展至少6个安全促进项目,全面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良好文化氛围。

8.强化隐患排查。各街道应当积极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计划,全面、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检查要落实带队领导、检查人员、被检查场所人员“三签字”要求,留有台账资料。

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文3

一、目的意义

安全社区是指由街道组织各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区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100%的街道通过区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50%的街道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市政府确定的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街道通过“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区各街道都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100%街道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力争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区水平(详见《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序时进度表(2012年-2016年》。

三、创建标准

区级安全社区:区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其辖区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到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区安办颁发“区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均达到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分别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现场考评验收,评定标准将邀请省安科院专家负责指导。

四、创建方法

(一)各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分别报区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主导型社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

(三)除街道直接向省安科院申报“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外;其他7个街道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先向区安办申请区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区级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由区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创建单位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单位,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6月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氛围。通过紧密筹备,于6月底前各街道要完成“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整体推进(2012年6月—2013年10月底)。市政府已确定我区的街道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其他街道也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市级、区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各创建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区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持续改进(2012年6月-2016年12月)。区安委会每年将结合季度、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对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安委会按照目标任务及标准,逐个检查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对应的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工作,因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街道部门、辖区社区、学校等企事单位、家庭开展创建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街道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区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协调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安全社区创建的支持和奖励,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纳入全区财政预算,并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安全社区”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安全社区”给予2万元奖励,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区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区交通局要主动协调、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区经贸局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区卫生局要加强医疗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区内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的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区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区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林水、环保、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场所)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街道实施、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支持、配合街道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创建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创建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街道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市安全街镇”和争创“全国安全社区”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安全建设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推进安全街道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安全、全员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辖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及其评定管理办法,从2011年7月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全区所有街道全部达到《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见附件1)合格要求,其中60%以上街道要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并推荐1个创建工作突出的街道申报“全国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区安委会主任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房产局)、区民政局、质监分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交警六大队、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创建安全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创建安全街道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日常工作由区安委办负责。各街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安全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向基层社区延伸的创建安全街道领导组织网络,发动辖区内的各类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创建安全街道活动。

四、实施步骤

创建安全街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1年7月—9月)。区安委办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区街道安全基本情况,制定下发创建安全街道工作的实施方案。挑选安全硬件基础较好,软件台账基本健全的街道作为全区试点单位,适时召开区相关部门、街道、基层社区和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安全街道工作动员会议,对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街道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按照《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实施推广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3月)。各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创建目标任务的分解方案,建立健全逐级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各街道要重点组织全员参与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估及其预防、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完善各类创建档案,落实建设资金,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等标准项目。区安委办将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安全街道座谈会、外出学习考察及交叉互学活动,努力推动和促进安全街道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完成提高阶段(2012年4月—7月)。在认真小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固强补弱。针对安全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的街道,区安委办进行重点帮扶和攻坚克难。相关街道要加强创建组织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改善街道安全基础设施,适当调配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街道安全工作战线,保证创建工作合格。全区要力争4个街道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同时,组织已经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道,进一步完善工作,进行优化提高。

(四)评定挂牌阶段(2012年8月—12月)。安全街道创建工作由区安委办进行初评,由市安委办按照《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组织复查评定,并发放“市合格安全街镇”和“市优秀安全街镇”牌匾。同时,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推荐申报“国家安全社区”。2012年12月全市将对安全街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安全街道建设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街道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街道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及公安“社区六进”等活动,充分认识创建安全街道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街道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这一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基础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底前)。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防大火。

1.全面摸排火灾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合用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组织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容易发生大火的区域和场所全部排查出来,掌握上述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督促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公布;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合用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明确乡街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属于“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等火灾高危单位,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火灾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合用场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组织电力、城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

5.做好重要节点安保。各乡、街道要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周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严格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切实加强消防安保工作,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严格落实消防部队执勤战备等级要求。

(二)夯实基础,防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继续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广网格化管理手机应用软件,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街道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2018年2月底前,90%的乡、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组织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18年2月底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消防知识业务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2月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三)强化宣传,早预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培训。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经常开展公益宣传提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扎实有效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巩固安保经验。各乡街、部门要总结巩固党的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分析评估,跟踪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群防群治,全面发动各方参与,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坚持单位主责,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切实严密防控措施。要通过推动落实行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各行业、各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以落实监管责任这个“点”,抓住整个行业系统“线”上的火灾防控工作。

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范文6

2011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两个主体”,实现抓领导创新、抓双基创新、抓治本创新“三个创新”,突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重大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四个重点”,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各项指标比去年有所下降、力争完成省、市下达的各类控制指标。

二、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政府政绩业绩考核。按照《市安全生产问责制暂行办法》、《市安全生产暗访制度》、《市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失治责任调查制度》规定,加强目标运行监控和日常监管,对超出平均控制率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和行政问责,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促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2.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力争年底前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3.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安全科技、安全保障、隐患治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全市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

4.加强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5.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充分发挥事故在推进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实施安全创建示范行动。开展安全保障型城区创建、安全监管局机构标准化建设、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及安全校园、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增强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一是开展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巩义、登封、新密、新郑、荥阳、金水、中原、二七、管城、惠济安监局及执法机构要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二是开展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示范活动。新郑市、金水区、巩义市、管城区要对照省、市创建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按期完成创建任务,达到“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标准”。三是开展安全和谐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实现20%的村镇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标准”。四是开展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实现15%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

2.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乡镇、街道开展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领导机构和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津(补)贴,建立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3.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安全创建和“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本着“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提高安全社区、安全村达标率,把创建安全社区(村)与推进“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切实加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努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深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机制,严格企业负责人、重点管理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履行监督检查,切实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关于企业班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促使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安全条件,引导企业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道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大型企业推行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在中小型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健全企业安全标准化激励机制,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认证。2011年力争使60%以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五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严格安全许可制度,提高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存风险抵押金和实施安全责任保险等安全生产的“三大经济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全年组织开展6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和安全状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切实提高检查质量和检查效果。

2.以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实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投入机制,协调本级政府筹集或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整改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监督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4.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联席会议、隐患挂牌督办、隐患双向验收、隐患举报奖励、重大隐患公示、隐患排查宣教、督查考核等十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活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旅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地铁及其他地下工程等行业和领域,实现辖区企业全覆盖。“大督查”的重点是: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及整改治理情况,煤矿落实领导包矿、干部驻矿情况,煤矿、非煤矿山落实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制度情况,冬季恶劣气象条件下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牵头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开展煤矿、道路和交通运输、旅游、建筑、公共聚集场所、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高危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做到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相结合、相促进,切实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工作

1.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达标建设。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装备达标建设,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

2.严格执法,对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专项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3.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制定执法计划是我们安监部门保护自己的有效方式,按照执法计划执法就是尽职,所以执法计划一定要制定好。

4.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强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

5.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作用,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民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案件,拓宽安全生产案件来源渠道。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完善事故防范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好事故超前防范工作。要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搭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整合优化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充实队伍,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指挥调度,密切联系各部门、各地区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快速反应能力。

2.根据《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预案管理,全面修订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实战能力。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应急救援指挥车辆,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八)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

1.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积极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加大对作业场所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情况、工作条件设备设施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情况、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整改与消除情况、职业危害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情况、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告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情况、职业安全健康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努力提升宣传教育培训水平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办好电视台《安全总动员》、日报《安全就在你身边》等栏目,向公众广泛宣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文化,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在各大商场、沿街门店、公交车、建筑工地、乡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时时讲安全、处处有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氛围。

2.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继续加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力度,利用党校培训平台,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培训长效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忧患意识。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使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实现持证上岗。继续加强岗前培训,强化企业培训基础工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加大对农民工安全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发展企业安全文化,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督促职工群众遵章守纪,推动安全生产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

(十)强化安监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建设。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为重点,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培训,用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绩效考核,贯彻连书记就解决政府工作效率、作风问题提出的“提高三个效率、建立七个机制、落实十个不允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