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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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农村社区;治理;协商民主

在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是补短板、促协调、实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关键之举。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型农村社区成为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创新社区治理,构建全体农民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增强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农民幸福安康、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协商民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农村社区建设中公民参与、议政决策、依法治理的重要形式。

一、协商民主的内涵

协商民主理论起源于西方学者对美国设计的反思与剖析, 2002国内学术界开始了解协商民主,2003年俞可平在《当代西方政治的热点问题》中提出:“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林尚立、景跃进、陈家刚、陈剩勇等学者都积极推动协商民主的研究。我们认为,中国的协商民主就是在我国基本制度的框架下,所有受到决策影响的行为主体,围绕着政治社会生活中的议题,通过咨询、商议、讨论和交流乃至妥协的方式达成共识的一种民主形式。它既强调协商程序的合理性,更强调结果的共识性。

二、协商民主在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意义与实践模式

在农村社区的日常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公共议题激励着也要求着社区成员的参与。要想真正使得农村社区形成生活共同体,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公民的有序参与不可或缺,协商民主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意义重大。

(一)协商民主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意义

协商民主的意义在于能够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沟通、协商的作用,积极促进共识、化解冲突、推动发展。

第一,协商民主能够提升成员的社区主体意识。协商民主鼓励全体成员参与,发表观点,倾听声音,增进了解和信任。在协商中,通过交流、辩论甚至妥协,不仅了解公共问题,而且对集体利益有了更深的认识, 从而凝聚人心,使村民更倾向于站在社区整体或者他人的立场看问题,提升共同体成员的社区主体意识。

第二,协商民主能促进决策科学合理。协商民主能使不同的观点相互碰撞交流,可以展现出不同的立场和价值取向,可以对各种决策的利弊得失进行分析。这样,全体成员都成为决策者的外脑,就能对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科学的决策。

(二)协商民主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实践模式

在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根据参与方式及功能不同,可大体分为决策式协商和沟通式协商两种模式。

第一、决策式的协商民主,以形成决策为目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对社区公共事务经过充分的讨论、协商、从而达成共识,最后形成决策。比如江苏淮安市的“党群议事会”、河南邓州的“4+2”工作法等。这些模式使得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村民能够广泛的参与政治, 最大程度吸纳了民意,为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决策提供了合法性来源,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效接轨。

第二、沟通式的协商民主,以公共参与价值为主。在这一天,全村的党员干部与群众代表聚在一起,集体学习、共同讨论村里的大小事务。沟通式协商,主要是将信息公开,将不同的意见进行整合、归纳,从而消除矛盾和冲突,实现共识,注重的是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三、提升协商民主效果的途径

(一)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模式,规范协商民主程序

公共决策必须依照规范的程序操作才会合法有效。所以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顶层设计,总结各地创新经验,注重治理模式的规范化、法治化,建立协商民主的核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在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时根据本地实际进行选择,将协商民主制度很好地与农村社区制度框架契合,为社区居民参政议政理顺渠道,构建适合当地发展的新型农村社区协商民主模式。

(二)拓展农村社区治理的协商民主载体,扩大协商民主范围

村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是协商民主的基础。要创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就社区发展的公共问题协商,让村民能够参与评论,反映意见建议和诉求,畅通村民利益诉求渠道,拓展协商民主载体与路径。要本着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思路,把村民能干、想干、该干的事放手给村民协商解决,扩大协商民主范围。

(三)加强f商民主文化培育,提升村民积极参与意识

协商民主的效果与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互为因果。积极的参与可以提升村民的个人参与能力,增强集体责任感,推动农村社区治理中协商民主的发展。通过宣传引导村民参与社区治理,通过社区自治组织培育和村民的自我服务,又能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培育协商民主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析

立足治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论我国省际人口流动的主导动因

新常态下的财政政策规则与目标

积极稳妥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构建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研究

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税制特点及其启示

廉政的制度约束效应国际比较研究

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几点认识

财政支出的政治周期与激励机制

中国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责任研究

转移支付、政府偏好与公共产品供给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关系

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中国城镇居民代际收入流动性的变化趋势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消费实证研究

合作博弈视角的农村基础设施最优投资结构研究

社区银行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机制研究

“营改增”背景下的山东现代服务业发展分析

加快构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政体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事权划分研究

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的操作路径解析

大道至简:我国现代税收制度建设的“黄金法则”

浙江省推广PPP的实践与财政思考

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经验及其启示

新常态下促进创业就业与完善分税制改革的思考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法治化”取向下的历史潮流与经济社会转轨

西方现代财政制度:理论渊源、制度变迁及启示

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基础和支柱地位的理论分析

现代公共治理、现代财政制度与法治财政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与分担研究

人口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山东为例

双重双轨制再分配模式运行缺陷及改革思路

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调研与思考

分权视角下的中国环境税收体系设计研究

推进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的障碍与破解对策研究

澳大利亚中期预算和绩效预算管理的启示

基于成本视角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预算法修订背景下开展政府决算审计的思考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县级财政保障压力与缓解对策

分税制改革、城镇化进程与地方税体系完善研究

财政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概念界定与实践现状

关于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的几点思考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财政的两难困境与代偿机制研究

转型升级背景下我国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政府政策性担保支农政策有效性及风险研究

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 土地整治 新常态

农村土地整治是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抓手。然而,因土地整治理念导致的项目难以确立、关系难以协调等因素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成效,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动实施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以德州市陵城区为例,详细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推进新常态下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陵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陵城区自2011年开始启动了以土地整治助推新农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陵城区实际,通过实施一系列增减挂钩、工矿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实现了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地区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陵城区现代农业强势推进,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实现“十三连增”。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全面改善,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全部完成,建成规模连片的“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路成网”的高标准农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治理念难转变

近年来,陵城区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的认识有所增强,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但土地整治理念相对滞后。在农村土地规划、村庄建设上,思路不够清晰,统筹协调城乡发展观念不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缺乏整体、系统意识,尤其在新农村产业协调推进与基础建设上,超前预测能力较弱。“十二五”以来陵城区新建农村社区24个,同时结合社区建设,新建、扩建49个产业园区,但园区发展粗放,缺乏规划以及园区类型过于单一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难选择

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程中,客观存在着项目整治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确定等问题。陵城区“十二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主要依靠的是增减挂钩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由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现场勘察不到位,以及对土地综合整治内涵理解不透,致使项目设计宏观性强,微观针对性、可操作性弱,新农村建设中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及农村规划建设结合不紧密,使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大打折扣,农村建设用地压力有增无减。“十二五”期间陵城区建设24个农村社区,将全区原来989个行政村合并为404个

社区(村),建立了以农村社区为管理单元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但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结构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截止到2014年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两者面积比重仍为18.4∶81.6。

(三)土地整治各项保障难到位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既需要持久深入的推动,来增强土地综合整治的后劲与活力。从当前陵城区运行情况看,各项保障整体推进意识不强、相关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目前,社区建设筹资渠道较窄,市场化手段应用不够,土地指标交易平台迟迟不能开通等原因制约着两区同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新建社区设施建设标准普遍较低,部分社区配套基础设施缺乏,导致农民缺乏入住积极性。部分安置区农民在入住社区后,无法适应新型的发展环境。

(四)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是通过土地空间结构的调整、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打造城乡一体化格局,使土地布局更加合理,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陵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耕地增幅明显低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任务较重,加之田、水、路、林、村建设系统性较强,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等要素缺一不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给土地流转和土地综合开发带来了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当前陵城区土地、建设部门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形势认识不清,在项目投资渠道、建设目标上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农民对工程不认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部分新建的农村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三、推进土地综合治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着眼长远,树立土地综合整治新理念

针对当前一些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意识不强等问题,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对农村环保产业的调整,土地的综合整治与优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要树立创新协调理念。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利用少规划、不规划、盲目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要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契机,将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融为一体,根据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实际,优化设计项目,重点对耕作半径、农村产业、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各项建设统筹发展、协调发展。

(二)精准确权,适应土地整治改革新形势

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赋予了新农村建设一些新的任务,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针对当前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突出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增强土地整治平台的支撑力,切实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要在适应稳增长形势中,增强分项治理的针对性。当前,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政策的实施,为耕地占补平衡赋予了新的任务,明确了较高的标准。比如,在农村耕地整治中,要加强宅基地与集体用地的治理,科学规划,重点提升耕地保护的数量与质量。

(三)加大保障,夯实土地综合治理新基础

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在对耕地、村落整治,以及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中,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的程序与操作步骤,加大对整治过程中土地质量的监督,尤其要关注工程的管护,确保跟踪督导不断线,监管制度不空缺。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加强农业、循环农业土地整治中,要将公共服务建设融入基础建设进程,共谋划,同推进。同时,针对土地流转的特点,改变当前依赖地方政府垫付的现状,探讨由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单位融资的路径,从而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同时,要关注农民住房拆迁补偿问题,着力做好惠民生相关工作。

(四)注重协调,提升土地综合整治新活力

针对当前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的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明晰社会经济新常态、美丽宜居乡村新目标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的新标准,以解决助力发展与保护土地矛盾、推进管理方式改革、提升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维度,认清形势,提升站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扩大受众面。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法治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队伍素质精良。

(陈军伟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曾亮单位为山东省平邑县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1] 张艳彬.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状分析[J].浙江国土资源,2016(3).

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4

法治乃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民知法、尊法、守法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原因。而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未来的栋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的义务与责任。高校在科普法制教育,建设校园法治文化过程中,可以通过从茶学思想入手来进行,茶学思想作为我国的一种传统思想,其不仅具有喝茶之道,还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文化。将茶学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与高校的法制教育合二为一让传统与现代互相结合,以此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

茶学思想;高校法制教育;校园法治文化

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支柱,同样是社会最需要提升法律意识的群体。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在每一个校园都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制教育风气,只有在学生时期就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将来在走上社会之后才能够明白孰可为、孰不可为。因此,每一所高校都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教育思路与健全的法治文化体系。茶学思想是一种集以和为贵、互帮互助、成熟稳重为一体的传统理念,在这样的茶学思想下进行法制教育,能够减少高校学生冲动的个性,让学生变得更加成熟,具有责任心,对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1茶学思想融入到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意义

1.1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必然性

高校学生是即将踏入社会的群体,培养其法律素养中一方面可以锻炼自身能力、增长社会见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对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对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帮助社会上许多有着难处的人群。高校在法制教育中融入茶学思想,让学生通过学习茶学思想中平和、沉稳的理念以此来更加深入地对法律知识、法制教育进行钻研,深刻认识法律的重要性。高校学生的年龄段十分适合茶文化与法制教育互相融合,因为高校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素养,一方面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多个角度看待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也有着成年人的执行力,有钻研、刻苦的精神,因此,在高校中推广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1.2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校学生是国家最重要的储备力量,培养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社会应该尽到的义务。近年来,校园学生的犯罪数量有着逐渐增长的趋势,犯罪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如何保证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健康成长,减少高校学生犯罪事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茶学思想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处于非常独特的地位,其凝聚了中国数千年的道德品性传承,其中平和淡然的思想对于抑制犯罪几率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茶学思想下的法制平台是一个十分方便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也能够将茶学、与学校、社会、司法这些领域结合起来,高校学生在通过茶学思想来提升法律素养的同时也可以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茶学法制平台为高校学生提供机遇,高校学生则将更多地回报社会,依靠这样的关系,高校学生就可以凭借准法律人的身份在学校、社区宣传法制活动,帮助青年学生争取合法权利,深入了解青年学生的司法保护工作,在实践与探索中找出一条能够切实有效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途径。

1.3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从目前国内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来讲,无论是法律服务还是志愿服务都有了许多的媒介,有着各式各样的活动帮助高校学生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中,其中通过茶学思想法制平台来开展实践是一种崭新的手段,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我国的高校学生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建立完善的校园法治文化,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公益心、责任感培养的一部分,同时也有着法律的支持,我国现在的《刑法》中对于青年学生犯罪缺乏有效的保护,对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应当拟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年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方面的遗缺,让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并不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进展缓慢,难以实现突破,高校学生以茶学思想为辅助,积极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当中,深入研究高校法制教育途径,探索青年学生权益维护方式,在提高法律意识、知识的同时也提高社会责任心。

2以茶学思想为视角的高校法制教育途径研究

2.1走入校园进行法治宣传

传统的法律教学过于死板,学生只能够死记硬背相关的法律条文却不能够熟练的运用到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件中,这样的教育效率十分低下。而茶学思想的法律教育通过让高校学生走入社会实践去学习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考意识。教学特点鲜明具有很高的实际意义,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特点是“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借助茶学以和为贵为理念,以法律援助为手段,影响范围能延伸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校园等地。茶学思想进入高校学生中,帮助在校学生能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茶学思想讲究心平气和,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学生才能更客观地去看待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高校教师通过生动的授课方式向学生宣传基本的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让茶学思想走入校园法制中并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例如开展法律相关的游戏、模拟法庭、模拟事件等方式能够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吸收茶学法律知识,在茶文化实践活动之后及时的收集评估意见,找出不足、不当之处,对活动整体或者高校学生自身进行改进,记录下活动的体会、心得,争取在下一次的宣传活动中做得更好。茶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应该是一个双向的活动,而不是单方面的传输,是一种知识的交流,互动性的茶学法律宣传可以更好地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也让其父母、老师明白高校学生茶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茶学法制教育活动并不仅仅依靠现场宣传,在网络发达的现在,高校不仅可以通过茶学法制平台对茶学思想与法制教育进行宣传,还可以让学生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之后,通过互相添加QQ、微信、微博等方式持续的保持沟通交流,将这样的茶学法制教育延伸到课堂之外,事实证明通过网络信息、邮件等方式来帮助高校学生十分有效,长期的沟通交流比现场偶尔一次的活动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具更有意义,是一个崭新的法制教育途径。

2.2高校司法保护实践

高校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是以成年学生犯罪防控为核心进行法治宣传,当成年学生涉案之后保护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具有极高的法制教育意义。借助青年法律诊所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认识到茶学法制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涉案成年学生犯罪事件作为案例,以茶学思想来引导,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律。此外,依靠团队的力量,保护犯罪学生权益是一种对高校学生与犯罪学生都具有好处的援助方式。高校可以组织成立法律咨询援助社团,对犯罪学生进行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对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茶学思想是一种服务大众的思想,茶学思想下的法律援助是一种独特的司法救济制度与青年法制教育结合在一起的援助模式。

2.3问卷调查实践活动

在每次高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结束之后都应当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一方面的详细的了解法治宣传起到的具体作用与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研究茶学知识的学生更好地准备接下来的实践活动。因此,这些问卷调查内容需要具有针对性,一般的问卷调查内容都会涉及到高校学生成长环境或者与父母沟通之间的问题,在法制宣传后的问卷调查还应当加入一些法律宣传知识,让高校学生更好的记住这些法律知识,在即使没有外人帮助的情况下,也能通过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对于家长的问卷调查主要是询问孩子教育、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以及家长的一些建议,以茶学思想下淡然、平和、无斗争的理念来寻找更好的法制教育途径。

3结束语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许多的难点、疑点,我们可以借助茶学思想来引导学生解决,通过实践来对这些难点、疑点进行解答,大部分高校学生的犯罪都是被冲动的情绪所控制,因此,运用茶学思想让冲动的情绪得到淡化,减少高校学生犯罪几率具有极高可行性。高校学生在深入的研究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将这些知识带给社会群众,增强社会整体的实践能力、社会责任心、公益心,也使得法律知识更加普及。现在我国的高校学生涉案频率越来越高,通过学习茶学思想让高校学生的心态得到转变,在成熟、平和的传统思维下让高校法制教育具备更高的社会意义。

作者:布音克西克 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正关.推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7):119-120+122.

[2]李希聪,吴文平.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高校法治文化建设[J].民族论坛,2015(1):48-51.

[3]苗会.独立学院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分析———基于对《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思考[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9):164+163.

[4]陈毓.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新思路[J].法制与社会,2009(7):299-300.

[5]刘霖.关于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6(3):114-115.

[6]丁建芬.和谐校园建设中高校管理法治化的问题及对策[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07(3):308-311.

[7]李万斌.高校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方略初探[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61-68.

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5

一、全县村级干部队伍现状

现在,全县有85个村级组织(其中村委会83个,社区2个),选配村干部(三职)255人。在这支队伍中,党员181人,占71%,党外人士74人,占29%;少数民族118人,占46.3%;妇女26人,占10.2%;大专文化5人,占2%;中专(高中)文化60人,占23.5%;初中文化151人,占59.2%;小学文化39人,占15.3%。平均年龄36岁,最大的52岁,最小的21岁。从总体上看,与村改委以前相比,年龄下降,文化上升,少数民族和妇女比例提高,结构渐趋合理,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村委会是群众性的基层自治组织,可以这样说是新生事物,运行三年来,有成绩有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干部的思维观念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一是村民“自治”意识不强。通过村级体制改革,村民委员会已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村干部普遍都没有树立“自治”意识,没有很好履行“自治”职能,依然按照计划经济的基层行政体制运作,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不敢管不去管,或者带管不管,存在村干部依赖思想突出,乡镇包揽干预过多的现象。二是法治观念淡保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实施,村民自治、治村需要由人到法的转变,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现存在的问题是:有的村委会组织选择村民小组领导班子,限制有选择权的村民参加选举;有的开展公益事业活动,不找群众商量解决;有的村务不公正,财务管理混乱;有的以权谋私,严重违法违纪等。群众意见大,影响很坏。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拿不出新办法,找不到新门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形不成规模,上不了档次;农产品销售市场领域中出现的问题,只会用行政手段去干预,不会用经济手段去解决。遇到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难题,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村干部的管理水平不适应党政职务一肩挑

全县在85个村级领导班子中,实现村支书、村主任两职一肩挑的68人,占80%。经对8个乡镇党委调查,能适应或基本适应一肩挑工作的33人,占48.5%,不适应一肩挑工作的35人,占51.5%。不适应的表现:一是文化偏低,初中文化的占88%;年龄偏大,平均年龄高出村干部8岁。二是工作能力和精力有限,一部分村支书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放松了党建工作,使村党支部出现了支部活动难开展、党员教员难集中、青年党员难发展、党的政策难宣传到群众中的“四难”现象。三是在经济发展方面,过去在“村建”工作中制定并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等、靠、要”思想突出,经济发展缓慢。

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6

回顾去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年”活动。

20*年,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基础年”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组织要完善、队伍要充实、保障要有力、管理要规范、形象要提升”的总体目标。

1、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巩固上一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基础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化综治司法联动机制。通过树立名所名长先进典型,司法所长每季例会、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典型。积极争取各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所创评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20*年*镇司法所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3个所申报省级示范所。各镇司法所、各级调委会共有六家单位受到市政府的表彰,一名司法所长荣立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

2、努力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进一步健全镇、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借助“综治进企业”平台,使调解组织向县“五好”企业延伸。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通过调解主任例会,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调解案卷质量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6月份,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了二期全县村级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每月“社情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除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外,还开展“两会、两节”等重大节庆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明确排点为征地拆迁、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7件,成功78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7.9%。

3、深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帮教成效。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于年初制订了20*年度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每个镇均落实专人负责,实现县局和镇司法所联网,运用现有的各类接茬登记管理措施,对全县归正人员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和完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同时,配合部分监所开展归正人员跟踪调查,将跟踪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监所。积极探索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于10月份在*京海表面技术处理有限公司设立我县首个安置帮教工作基地,拓宽了归正人员就业安置渠道。

此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青春导航”工作,在企业新设立了10个“青春导航”基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二)以“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为契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五”普法期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之年,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五五”普法启动工作顺利开展。

在总结“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二五”依法治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加大调研力度,科学拟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初及时起草了我县“五五”规划,9月份隆重召开我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表彰暨“五五”启动大会,全面部署全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后,及时指导各镇、各部门出台规划,适时启动。12月份,又在全县开展了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依托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人大常委会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法制学校、网络等载体,采取讲座、座谈讨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等活动和每月向各村、社区发放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月刊,着力抓好我县法律进乡村活动。同时,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9月份,选编《企业职工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一千册,并编制竞赛题,发放到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全面启动我县的“法律进企业”活动。制作并下发了《预防未成年犯罪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挂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以强化阵地建设为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县农村远程教育平台、镇成校、法制学校、市民学校、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多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继续依托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法治在线》电视专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受群众欢迎。

此外,我局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的宣传,以各种形式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新制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6月份,举办了一期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班。

3、不断探索,创新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基层依法治理。20*年,我县104个村和13个社区已全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创建活动开展率达100%,有62个村、5个社区被授予“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村、2个社区被授予“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镇雪水港村成为我县首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有关部门到百步镇农丰村、武原镇河滨社区、*镇雪水港村等“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回头看,查找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成果。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部门、镇政府的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上半年,指导各镇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职能、权限、责任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原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年底,还对全县各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成绩,发现不足,还表彰了秦山镇、于城镇人民政府为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报了20*年度镇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情况。

(三)以实事工程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20*年度,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突出抓好办案质量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县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听来电268个,接待来访528批1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31件,民事129件(其中非诉讼33件),比上年增长68%。

1、以法律援助质量年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

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监督工作,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使非诉讼法律援助逐步规范化,并真正服务于弱势群体。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估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执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要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办结的案件卷宗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查。对每起案件经监督、回访、卷宗审查后,再进行综合评分。三是将援助案件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经审查合格的,按标准发放,对案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限期改正,并减少补贴费用。

2、强化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在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各窗口设立了统一的标识,做到制度上墙,实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加强“12348”专线建设,除由中心工作人员专人接听外,实行全局人员轮流接待制度。9月1日,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在全县各镇同时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面。通过对低保家庭制作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弱势群体及时就近享受到法律服务。

3、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络,广泛开展涉农非诉讼法律援助。

20*年,我们在原有镇工作站、各职能部门维权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在各行政村、社区及部分企业中设立了117个法律援助接待点,以此形成一个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居、企)法律援助接待点为补充,覆盖全县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10月份,举办了全县非诉讼法律援助研讨会,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就前期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探讨,进一步提升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同时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涉农案件办理的力度。将农民、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将建筑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措施差、工伤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作为法律援助重点领域。针对农民及农民工案件,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等受理条件,做到从实际出发,应援尽援。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农村矛盾纠纷,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保障,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

为确保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年,我们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力量,统一部署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1、法律服务稳步发展。

通过“听十庭,查百卷、询千人”活动,加大专项评查力度,促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规范执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改善外部环境。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县党政领导接待日、法律援助维权站来访接待工作,参与打黑除恶斗争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实习律师、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认真查处“*情利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越权交通赔偿案件。20*年度,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19家,受理刑事案件242起,民事734起,经济464起,行政诉讼22起,共挽回经济损失5583万余元,业务收费576万余元,解答法律咨询1982人次,参与接待28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9家,办理诉讼334件,非讼52件,调解纠纷41件,协办公证70件,见证228件,代书56份,解答法律咨询195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70万元。

2、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

深入贯彻实施《公证法》,广泛开展《公证法》的宣传,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岗位训练。认真开展了公证“建信息平台,查卷宗质量”活动。加强对公证处的质量检查,探索建立了公证质量“三检查”制度。县公证处各项业务进一步拓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647件,其中民事公证1548件,经济公证698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401件。

(五)以“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服务新农村建设。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工作规则》,并于5月份召开了“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我们以此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工作渠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健全综治、司法、三级联动的调解网络,积极探索和办理人民调解过程中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确保小矛盾不出村,不出现群访、越级上访。通过向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村民委组织法、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去年底,我县104个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到村里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为依法治村、依法办事,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去年,村法律顾问共为各村开展法制宣传56场,解答咨询2512人,审查修改法律文书6份,参与村务决策21次,协助联系法律事务84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借款、房屋租赁,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不同方面。

(六)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履行职责要有新成效,队伍形象要有新面貌”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结合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五机关干部学习日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基层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实施《*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市局及县纪委举办的廉政建设读书会、廉政征文、廉政书画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开展了对公证处的内部财务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和参与政法“四长”接访工作,有力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

3、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