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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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个主要环节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后续设计管理。项目法人在委托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并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

(2)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提交的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工程量、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3)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的内容之中。

(4)验收。验收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运行管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移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拆除、毁坏。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看作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审批,自始至终基本上没有实施。

如某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该省水利厅办理了审批手续,但未落实后续设计,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没有建设,据了解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计划,取料场、施工道路等土地没有恢复整治,输水管线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随意倾倒,施工支洞的弃渣没有采取任何拦挡防护措施,明管段的弃渣虽在下部设置了挡墙,但远远达不到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和标准。

(2)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作重大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不作修正变更,从而无法实施。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以后,主体工程变更设计,未考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后果。由于该路段是路堑与桥梁交错连接带所增加的开挖土石方都不能利用,因而废弃土石方量也大大增加,开挖土石基本上随挖随弃,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多达50余处,除水土保持方案中进行防护设计的以外,全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虽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但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脱节。某电站上游隧道口施工场地、备用石料和废弃土石均堆置在河道范围内,既不利于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也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从而导致下游河道淤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大都没有起用,取料场的位置也没有遵从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变更。

(4)后续设计没有相应跟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般都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或初步设计深度,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设计,但大部分都未做该项工作。在工程初步设计中没有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的专门章节,仅有少量的文字图表,有关内容及设计深度甚至不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取土场地和废弃土石存放场地的防护措施设计往往都是缺项。

(5)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虽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但普遍存在滞后的问题。如废弃土石存放场地应当先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再堆置废弃土石,在实施过程中正好相反,往往先堆置废弃土石,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甚至一直拖到主体工程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即便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中也常常存在类似问题。

(6)一些项目临时用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实施。临时用地往往都是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乡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时,将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和其他政策处理费用一起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而土地所有者则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无法实施。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验收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工作。

3.1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其提交给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并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初步设计,作为初步设计报告的一个专门章节,并将所需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应与项目初步设计一并办理审批手续,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时应有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其他技术文件应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分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3)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对于大型项目,也可单独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的监测成果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开始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3.2.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宜分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3个阶段进行

(1)开工建设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②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③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④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⑥是否按规定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内容。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作调整后,是否重新进行设计并备案;②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实行有效控制;④是否有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实施计划、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⑥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需要;⑦水土保持监测情况;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

(3)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③资料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④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时如有遗留问题,是否制定了有关计划并予以落实。

3.2.2监督检查宜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该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国家和省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3.2.3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检查,也可以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2.4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存在问题的,要将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四条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第七条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

(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二。

(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

(四)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可以承担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业务。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

第八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附件一)规定的资质条件。

监理单位资质一般按照专业逐级申请。

申请人可以申请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资质。

第九条监理单位资质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受理时间由水利部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监理单位分立后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以及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延续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是,水利部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水利部提交申请材料;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该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第十一条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造价工作人员资格或者职称证书,以及上述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的聘用合同。

申请晋升、重新认定、延续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

(三)近三年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以及已完工程的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予认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水利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水利部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评审和公示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第十五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监理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水利部提交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变更申请并附工商注册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水利部自收到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以及分立决议和监理业绩分割协议,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第十七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监理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向水利部提出延续资质等级的申请。水利部在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八条水利部应当将资质等级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等情况及时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并定期在水利部网站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水利部建立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水利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发现监理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向水利部报告,水利部按照本办法核定其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其他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受理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文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本办法施行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本办法施行后申请晋升、变更、延续和重新认定资质等级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63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三)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含正在承担,下同)2项Ⅱ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1项Ⅱ等水利枢纽工程、2项Ⅱ等(堤防2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

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挡、泄、导流、发电工程之一的,可视为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2项Ⅱ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50万元。

3、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中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乙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3项Ⅲ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2项Ⅲ等水利枢纽工程、2项Ⅲ等(堤防3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首次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只需满足第(一)、(二)、(四)、(五)项;申请重新认定、延续或者核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还须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年均监理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三、丙级和不定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3

水利水电前期设计工作科学合理对工程施工至关重要。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中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变更的审批、修改概算的编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了初步解决思路,为水利水电前期实际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

水利水电;前期设计;问题思考;解决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是其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鉴于水利水电基本建设较其他部门的基本建设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工程失事的严重危害性,其基本建设程序也有其特殊的复杂性。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区域规划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除险加固工程而言的安全鉴定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前期工作阶段一般指区域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安全鉴定及初步设计阶段。这几个阶段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效益发挥,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可行性研究阶段过程环评及水保问题与解决对策

1.1环评与水保政策依据。对于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的水利水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要办理一系列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有关审批手续,以及其他如取水许可、林业、矿产、地质灾害评估等手续文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两个环节的审批。

1.2环评与水保寓于工程前期的整个过程,根据设计进展进行适当调整。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要先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而根据目前的一般做法,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方案是直接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的工程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和研究的,这时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未审批,其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方案尚未最后确定,实际上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是针对主体工程中尚未定案的技术方案进行的。一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或审批时,对工程方案进行了优化,则原来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方案又不具有很好的针对性,有时甚至影响到整个评价的结论。另外,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的有关规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主要任务中,包括基本选定工程规模,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初选主要机电设备,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问题。这说明,本阶段对工程规模、工程总体布置、机电设备选型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只是初步拟定的,在下一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仍需进一步复核论证,本阶段初定的方案在下一阶段仍有很大可能进行比较大的改动,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得原来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与工程实际有出入,甚至结论相互矛盾。例如某工程初选地方材料坝型,经过环评和水保方案审批后,原定的料场设置不合理,不允许开采,而采用其他料场则成本增加太多,已超过砼坝型,经过优选可能放弃原选定的坝型。如果方案改变后又要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这又将费工费时,不利于项目的推进,也不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

1.3环评与水保对设计人员的工作要求。为了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对可行性研究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还要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必要时可请有关环境和水保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咨询,这样在可行性研究中对工程方案的确定才能既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又符合环保和水保要求。其次,在可行性研究中要进行多方案比选,将项目可能的工程方案都提出来,同时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时,对这些可能的工程技术方案都进行评价和论证,从环保和水保的角度看其是否可行,哪些项目布置需要优化。最后,编制人员根据环保和水保的批复意见,优化工程方案,即可上报审查和审批,这样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设计周期。

2前期设计与报批过程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

2.1设计变更存在必然性。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的问题,不少项目批复后因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要进行一些设计变更,这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设计变更,便一律行文上报要求审批,不仅增加了审批部门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工程的进度,这是不太合适的。具体工作中要准确区分重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范畴,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2.2变更过程中政策建议。为了规范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建议出台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后的报批问题,可参照有关省的作法,如浙江省规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备案,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2.3除险加固工程前期的安全鉴定费用。目前水利部还没有明文规定将安全鉴定费列入工程概算,以及如何计算该项费,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要求采用部颁定额计算,这就给实际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和麻烦。安全鉴定阶段发生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包括现场检查、检测、地勘、试验、核查、报告编制等各项费用,由于没有统一规定,该项费用的计取和审批随意性大,实际工作中,有的工程概算单独计列了该项费用,而有的不计列,有的工程该项费用多,有的工程少,造成苦乐不均,使得安全鉴定的质量也参差不一。本阶段如果经费得不到保证,则工作深度难以达到要求,使得工程存在的问题找得不准、不全,将直接影响下一阶段乃至整个工程的加固工作。

2.4费用落实到位的政策建议。建议尽快出台有关落实安全鉴定费用的文件,明确其计取方法并将其列入工程总概算,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划出专项前期经费用于水库安全鉴定工作,这既有利于工程安全,也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另外,在进行工程安全鉴定时,应找全存在的问题,不管问题大小,不要遗漏,以利下一步的加固设计,并经得起核查。

3概算变更过程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

3.1概算变更的必然性。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工程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超出初步设计范围的的重大设计变动,国家对主要材料、设备所作的政策性调价超出价差预备费所考虑的幅度,国家和地区政策变化,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等种种原因,造成概算在执行过程中突破原批复的投资额,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进行概算调整。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4

(一)防御洪涝旱灾害扎实有效

我县降雨较常略偏少,期间受“莫拉克”风和“8.15”暴雨影响,局部地方发生灾情,及时启动防汛预案,应急处置有力,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总的来讲,今年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宣传动员、责任制、预案、安全检查、应急抢险准备常规防御工作的同时,重点完善基层防汛体系,提高基层防汛能力。

1、重点防御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全县防汛工作紧紧抓主四方面重点:一是抓住山塘水库、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防御对象,重点布置防范措施,重点监督落实。二是抓住省、市防指重点督办问题,重点抓好整改完善。三是抓住安全检查这一重要工作措施,将防汛安全检查贯穿始终,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理清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防汛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因地制宜自防能力。

2、“百乡和汛”工程全面完成。在去年重点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百乡和汛”工程建设统一安排,县防汛办精心组织,精心指导,强化督查,组织完成了18个乡镇(街道)的“百乡和汛”工程建设,基层防汛能力显著提高,受到了茅临生副省长的批示肯定。今年的8月15日,雨引发了乡、村2处大面积坡面泥石流,造成10间房屋被压垮,由于基层防汛体系的完善,暴雨预警及时,预案启动及时,监测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村民事先得到安全转移,未造成人员伤亡。

3、人员转移扎实到位。坚持把人员转移工作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按照清楚避灾转移对象、清楚避灾转移安置点和清楚避灾转移责任人的“三个清楚”要求,在去年已建立的人员转移帐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人员转移对象的核实工作,对每一个转移对象做到安置点和转移安置责任人明确,切实把人员转移工作落到实处。

4、预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在已建69个村小流域山洪预警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建了21处地质灾害泥石流沟隐患点预测预警设施。二是开展了洪水预报体系建设,计划在沿线横溪、、、下各四座水位站,目前下各、2处洪水监测断面土建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提高流域的洪水预报和科学调度水平。三是加强水雨情采集系统建设,新建4座小(2)型水库遥测站,改造2座小(1)型水库遥测站,完成里林水库遥测系统的2个雨量站、1个水库水位站和1个中心站建设,并在前几年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14座国家基本站点的观测场标准化改造任务。

(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有力推进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对县“两个社会”考核任务为解决37个村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目前实际已完成41个村1.57万人。

2、“强塘工程”。度市对县考核水库除险加固4座。目前,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扫尾。面上安排的15座山塘除险加固,已完成6座,正在施工9座。

3、河道疏浚整治。市省里考核清水河道建设47.6公里,目前已全部完成。市里考核河道疏浚整治12公里,目前已完成12公里,争取完成13公里。

4、节水灌溉工程。一方面抓好里林水库灌区改造二期、括苍水库灌区一期2个“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改造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小农水资金补助,加快小型灌区改造,完成了溪头堰、童渠堰、朱砂堰等3个中央小农水项目和省级小农水项目东岭水库灌区改造,全年新增防渗渠道29.8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100亩,改善灌溉面积7100亩。

5、农村水电建设。一是加强在建电站监督管理,完成、一级等8座电站主体工程建设,投入试运行。二是组织完成了全省水电安全年检试点工作。三是组织力量,重点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一级电站和河埠电站扩容工程建设,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资金报帐工作。四是合理调度,正确处理发电、灌溉与防洪安全的关系,1-11月份全县水力发电1.05亿千瓦时,为基准年份同期的75%左右。

(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

国家新增投资项目里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顺利,计划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太湖流域管理局审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通过预审并报省环保厅审批,按原审批条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后,可以进行可研报告审批。但由于国务院出了《第471号令》,新增移民安置为可研报告审批前置条件。而移民安置审批工作要求高、程序多、审批周期长,目前虽已完成了移民实物调查大纲审批,但还有移民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设计报告审批,年内难以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工作。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配合市里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委托的中国咨询公司评估。

(四)依法治水工作得到加强

1、加强河道水域监管。一是加强巡查监督,巩固去年河道采砂关停整治工作成果,29只关停砂场没有一处反弹。二是针对砂场关停后遗留的沙坑安全隐患和废渣堆积问题,先后两次组织人员进行全线调查,摸清情况,组织整平溪滩500余亩,并在危险水域设置了100块警示牌,有效恢复了河道水环境。三是组织开展轧碎制砂布点及政策调研,制定了河道轧碎制砂规范管理办法,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四是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开采、逐步减少的原则,及时收回到期采砂许可证7本。

2、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成1处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现状调查和全县取水计量设施及实时监控终端安装普查。三是严格取水审批许可,变更取水许可1份,新批取水许可证1份。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份,落实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6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5平方公里。二是重点抓好诸永高速公路段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存在的14处水土保持隐患点下发了整改通知,现已完成整改6处。

4、加强水利规划工作。完成了《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县水域保护规划》和《蓄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强对的保护治理,已委托华东勘测设计院做好《流域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五)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以“办大事、破难题、促发展”为载体,水利系统扎实开展了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落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无一人违纪违法,无集体上访事件和无人为责任安全事故。

二、工作打算

我县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现实的水利问题;加快“强塘”工程建设,提高防汛防整体保障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能力;加快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筹建,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以防汛保平安为中心,继续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以“防汛保平安”统领全局工作,重点做到“四个到位,一个提升”:一是抓防汛安全检查到位,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抓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到位,确保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随时处于临战状态;三是抓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流域山洪等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确保重点部位不出事;四是抓人员转移对象普查工作到位,确保人员转移工作不流死角;五是完成流域洪水预报体系建设,提升流域预警预报能力。

(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强塘工程”:完成千库保安工程2座,中央小农水项目万方以上山塘除险加固3座。启动城北截洪排涝工程。完成里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2、农村饮水工程: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万人。

3、河道整治工程:完成河道疏浚整治10公里,清水河道建设20公里。完成河道蓄水一期工程建设。

4、节水灌溉工程:抓好里林水库灌区节水灌溉二期工程、括苍水库灌区节水灌溉等2个“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续建。完成张怀湖堰、下怀堰和永丰堰2个中央小农水项目建设。完成3处600亩喷滴灌工程建设。

5、小水电开发:完成8座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和2个世界银行贷款小水电项目竣工验收,新增装机容量12530千瓦,增加年发电量3180万千瓦时。完成“”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启动“十二五”电气化建设。

6、骨干水利工程筹建:继续配合做好北水南调工程(水库)前期工作。水库工程按照筹建工作计划,做好工程初步设计、林地、土地审批、移民征地工作及施工准备工作。

(三)以依法治水为保障,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

1、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河道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河道水域占用审批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报、审批、监测制度,严肃执法、严格管理。

2、继续深化和巩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规范制砂行业管理,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保护。

3、规范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平方公里。

(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水利行业管理

1、加强水利重大问题的研究,抓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5

蓄水前阶段验收作为一个中间验收,建设项目在蓄水前阶段验收其间,尚有未完成工程内容,但其主要的设计工作、开工所需的行政手续均已全部完成,为了明晰整个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该蓄水前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和重点与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近。综合上述法律法规和工作中的经验,竣工验收调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在项目枢纽下闸前完成包括调查单位的现场调查和编制调查报告工作,并获得环保部门的下闸允许(即阶段验收批复)。其中为获得环保部门的下闸许可批复文件,递交调查报告书后的工作还包括现场检查、专家评审、调查报告审查、等待项目批准四个主要环节。技术上,由于导则中缺乏行业指引文件,调查工作中基本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对项目蓄水阶段所要求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一一对应的落实情况调查。如有发现未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工作,则需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充或整改意见,引导建设单位完成环保措施,以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并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达到环评阶段预期效果后,方能向审批部门递交调查报告,申请蓄水前阶段验收。以下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水利水电项目验收的重点和内容进行介绍: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中4.6小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中4.7小节,在总体上对验收重点进行描述,而项目具体、细化的调查内容,就必须依靠调查人员对项目的熟悉和对审批要求的把握。1.2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对验收内容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虽说竣工验收工作中,重点是对着环评及批复要求“照单捉药”,但由于分项工程建设的阶段性,某些环保措施不一定达到其建设阶段,比如施工营地仍在用不能进行拆除等,这种情况下,应参考“三同时”原则,对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内容,必须进行相应配套的环保措施,并评判其运行效果是否达标。总结实际工作,蓄水阶段验收调查时,重点调查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点:(1)实际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地理位置,取土石料场、弃渣场的实际情况及与环评方案相比的变化情况。(2)规划的符合性规划方面主要是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流域发展规划,附有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开展建设工作的意见作为附件即可。(3)占地由于蓄水前阶段调查并非竣工调查,现阶段未有准确的征占地情况汇总,在后期工作中,也会有部分规划外新征地或者临时征地归还的,因此现阶段验收主要为整体征地占地的合法性,需要出具的文件包括有土地使用证、取弃土场使用合同、施工营地租赁合同等。(4)生态调查、保护和补偿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对所在地的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水利水电项目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有:下泄低温水的减缓措施、鱼类保护措施和方案、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生态流量的下泄设施和计划、珍稀植物移栽、珍稀动物人工培育和放养等。当以货币形式作为生态补偿时,需要调查补偿资金的落实情况。(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6)移民安置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关注点在于当采用建设安置区形式集中安置移民时,安置区的水土保持、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因此工作中,除需要调查移民情况、安置方式外,还需要针对移民安置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污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当以货币形式补偿时,需调查赔偿资金的落实情况。(7)库底清理1.3其他需调查的工作内容除1.2节中环评及其批复中常见的环保措施要求外,为满足阶段验收调查报告要求,针对水利水电类项目,还需要进行以下内容的调查和汇报:(1)建设过程的环境监测落实情况及其结果汇编(2)监理制度的落实情况(3)风险管理调查(4)环境保护设计(5)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施工生活营地、作业面、仓库、机修)(6)征地赔偿、林木、青苗赔偿情况(7)文物迁移的方案及其落实情况(8)施工期水土流失监测结果(9)施工对下游的影响(包括下游水文情势变化及其生态影响,下游用水户受影响情况及其处理措施)(10)施工期间,周边居民的投诉反映情况及其处理方案。

2可获得的材料及信息

调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整体验收时,必须了解整个水库工程的施工建设内容、过程、步骤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管理文件,以便获得相关的信息。整体验收其间,可参考(HJ464-2009)中5.1章节内容出列的资料清单进行资料调查,但蓄水阶段的调查中,以上资料清单中的内容可能是未编制(或收集)的,甚至需要调查单位代为提醒建设单位补充部分资料。由于水利水电项目为大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参与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安全、质量监管等参建单位多,涉及的大小事项均有记录,文件众多,格式不一,不可能一一研读,加上建设过程文件不一定能及时归档,作为调查单位,并不能只单靠与建设单位接触解决所有文件和材料的获取问题。下文就某水电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概述项目在下闸蓄水时的工程进度,对下闸蓄水时已有材料进行汇总,为以后同类型项目材料收集工作提供参考。2.1该水电工程项目蓄水前阶段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中需要关注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有:(1)工程的筹建(水文、地质、文物、矿产勘查,可行性研究及专项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等)(2)工程施工准备(“三通一平”工作、施工工厂设施、生活及办公房屋、场内公路)(3)部分主体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主坝和副坝填筑及库周防渗、导流泄洪洞的建设、生态放水管的敷设、电气及金属结构、水道及厂房工程土建工程)(4)厂企拆迁、移民安置(5)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6)库底清理(7)库内地形的测量其余工程内容和进度要求可参见《水电站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水电规计[2007]0009号)。2.2对应上述工程进展,调查单位可采用材料有:(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附图、附件)及其批复;(2)当地环保部门关于项目采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资料;(3)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附图)及批复;(4)初步设计及批复(如有,含附图),其他设计文件(包括六大专项报告:水资源、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总布置规划、移民安置规划);(5)征用土地批文及附件;(6)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协议;(7)下游用水户补偿合同;(8)环保措施建设、管理合同,垃圾收运合同;(9)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测、监理合同;(10)主要材料采购合同;(11)生态补偿协议、合同;(12)(蓄水阶段)工程建设报告(或蓄水阶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13)水土保持监测(月/季/年)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月/季/年)报告;(14)环境监测(月/季/年)报告、环境监理(月/季/年)报告;(15)已完成工程的施工总结(主要为公路系统、库底清理);(16)库底清理专项验收意见;(17)征地移民专项阶段验收报告;(18)当地环保部门收集到的居民投诉、意见;(19)应急预案及环境管理体系说明;(20)施工期间施工、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视频、照片影像资料。需要说明的是,配合工程下闸蓄水进度需要,下闸蓄水前,应当取得环保部门的阶段验收批复。因此,计算现场调查、报告编制、开展评审会及等待批复的工作时间,按照经验,最晚在下闸计划时间的6个月前,调查单位就必须进入工程现场。因此,调查单位初次进驻时工程施工进度和相关文件材料的编制进度都未达到下闸蓄水要求。同时,蓄水阶段也未编制工程变更总结,调查单位需要就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建设方案进行一一比对,认真校核。

3验收常见的存在问题及建议

3.1建设单位施工过程无专人负责环保方面的监管

现时,工程建设过程,建设单位更为注重工程建设进度,一般建设单位的环保工作安排安质环部门监管,实际上建设单位更为重视安全与质量,对于环保工作,大都没有设置专业的专责管理人员,难以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建设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该情况,建议建设单位应设置环境保护专责人员,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管,并定期编制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3.2施工过程打包施工

由于现时工程大多采用分包方式,对单项施工工程内容进行总承包。而现时监理工作中,基本以工程进度为唯一进度评判,对环保工作的落实及效果未有实际监督,即使施工方未有落实环保要求,也不影响其进度款项的收取。最终到了验收阶段,建设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造成的环境污染背负责任。建议:将环保水保工程内容及施工期间管理落实状况一并纳入施工承包合同,监理签发工程进度款项时也必须同时监管环保水保工程落实情况,并把环保水保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纳入施工的阶段费用签发中去,对于管理不到位,以至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单项工程,需待整改完善后才发放相应工程款项,做到真正落实“三同时”。

3.3重要生物物种保护的移栽、收集放养和增殖放养问题

对于珍稀濒危陆生植物,首选的保护措施是通过优化设计,避开该植物生境。实在无法将工程线路或施工面转移需要进行移栽时,由为保证成活率,应邀请专业的林木公司或植物研究机构,对植物移植选点、移植办法和后期种植维护要点进行指导。移植后,也应邀请当地林业部门对移植效果进行验收,并对移栽现场及过程拍摄记录。对于珍贵野生动物,一般要求在施工前将野生动物进行驱赶,部分行动缓慢的动物,例如龟类、蛙类等,需要进行收集后放养。调查实际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能做到施工前驱赶动物,施工期间对部分误入工区的动物进行救治放养,但环评提及的珍稀动物难以搜集到。对于某些环评文件中建议增殖放养的珍贵鱼类,也存在增殖成本太大、未有稳定的人工增殖技术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验收工作难以完成。为解决以上的动物、鱼类保护措施存在问题,建议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文件时,对同一保护目标提出多个生态保护措施,不至于过于限制建设单位的生态保护工作,同时注重措施的可行性;建设单位在落实生态保护工作时,应多采用视频、照片保留影像记录,加强工作落实程度的说服性。

3.4征地移民工作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试验区;生态环境建设;存在问题;制约因素;对策;贵州毕节

中图分类号X1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1-0314-02

毕节试验区是一个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山区,由于岩溶地质成土慢、易淋失等特点,加之人口增长、陡坡耕种等原因,水土大量流失、环境污染严重,严重阻碍了山区经济发展,影响了山区人们未来的生存和发展。严峻的现实使人们认识到,必须努力地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对后代人的需求造成威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切实致力于把开发扶贫和改善环境结合起来,把综合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寓生态环境建设于经济开发之中,确保以经济开发支持生态环境建设,以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开发,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及生态的良性循环,促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1试验区基本概况

毕节试验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总面积26 853 km2。最高海拔2 900.3 m,最低海拔457 m,高原山地占总面积的93.3%。境内山高坡陡,峰峦重叠,沟壑纵横,河谷深切,土地破碎。全区辖7县1市1管委会,250个乡、镇(办事处)。2007年末总人口759万人,农业人口704.49万人,占总人口的92.8%,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8%。2007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5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44.76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263.27万t,农民人均纯收入2 458元,人均占有粮食346.9 kg,全区现有贫困人口55.91万人。

据国土部门2007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全区国土总面积268.53万hm2,其中:农用地236.74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88.16%。其中:25°以上的坡耕地15.69万hm2,占坡耕地面积的17.55%。《毕节试验区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显示,全区有林地面积562 264.88 hm2,疏林地7 036.89 hm2,灌木林地438 317.22 hm2。森林覆盖率37.26%,林木绿化率37.68%,活立木总蓄积18 589 688.47 m3。

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20多年来,试验区牢牢把握生态建设这一主题,结合全区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严重的严峻现实,以改善生态、发展经济为目标,寓生态建设于经济发展之中,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2.1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取得成效,水土流失明显降低

全区共完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7 913.37 km2,在全区水土流失面积16 830 km2中所占比例为47%。土壤侵蚀模数从5 446 t/(年・km2)下降到3 389 t/(年・km2),每年水土流失减少量可超过2 000万t。

2.2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试验区始终把保障饮用水质安全、解决水污染防治等问题作为该区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开展了三岔河流域毕节试验区段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区进行了划定,标定了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的实地,设立了界碑及界桩,并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保证了试验区饮用水的质量。

2.3林业生态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资源实现3个同步增长

试验内森林总面积从1987年的40.12万hm2,增加到100万hm2,年均增加3万hm2;林木蓄积量从1987年的872万m3增长到1 859万m3,年均增加47万m3;森林覆盖率从1987年的14.94%增加到37.26%,年均增加1.1个百分点。

2.4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将生态、扶贫、移民等相关项目进行有效整合,经营模式可推行合股经营、产业化综合协调、能人带动、引资经营、部门扶持等多种形式,以探索出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兴林与富民的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路子。如赫章县充分利用该县品质优良的核桃乡土品种,目前核桃年产量已突破5 000 t,产值达1亿元以上,被国家有关部门评定为“中国核桃之乡”、“全国核桃林业标准示范区”,同时该县核桃产品被推荐为“奥运推荐果品”。

2.5源头污染得到控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审批关应严格控制,以在源头上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控制。若治污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量达不到控制要求、布局不合理、不成熟可靠,应坚决否定,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成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及宏观经济管理的“调节器”。

2.6农村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

以沼气为纽带,上联养殖,下接种植,将改圈、改厕、改厨等进行结合,发展畜、草、沼、粮(林、果、药、菜)四位一体的农村循环经济。截至2008年底,建成沼气池11.5万口,配套改圈5.5万间,改厕6.4万间,改厨5.3万间。建立猪―沼―粮、猪―沼―果、猪―沼―菜等模式的生态示范村100个。

2.7节能减排初见成效

对落后的产能企业进行淘汰,对土法炼锌、小炼焦及小炼铁的生产厂家依法进行取缔,定点监控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定量考核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情况。通过努力,试验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已达5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33.92%。2007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及排放实现了同比双下降,是全省2项主要污染物均比2006年下降的地区之一。

3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毕节试验区人口密集、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通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虽然取得了巨大的阶段性成就,但仍处在生态建设的相持阶段,局部地方破坏与治理同时存在,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

3.1水土流失状况依然严重

试验区自成立以来,全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共7 015 km2,但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危害仍十分严重,全区尚未有效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超过1.2万km2。严重的水土流失给全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其不仅导致极其珍贵的土壤大量流失,还造成水库、河道等的淤塞;另外,在遇暴雨时还易导致泥石流的发生,冲毁农田及房屋,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甚至导致人畜伤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2土地石漠化趋势加剧

根据国家林业局《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结果》,毕节试验区有石漠化土地面积65.40万hm2,潜在石漠化面积43.47万hm2,石漠化面积增加的速度为平均每年1 333.33~2 000.00 hm2,“山上石化,山下沙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该区一些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农民种粮的土壤只能从石头缝里抠土获得,且营养贫瘠,导致“种一坡,收一萝”等现象出现,人们长期生活处于贫困线上,有的地方甚至失去了人类生存的条件。

3.3旱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在频繁的人类活动影响下,气候异常,再加之生态环境恶化,降低了大自然对灾害的抗御能力,导致自然灾害发生逐年加重和频繁。20世纪60年代以前,平均5年发生1次重灾,平均3年发生1次轻灾;70年代,平均4年发生1次重灾,平均3年发生1次轻灾;到了80年代,平均2年发生1次重灾,每年发生1.5次轻灾;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期,连续的干旱造成了大范围的旱情,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90年代,灾害更是频繁发生,有的地方遇雨则涝、遇晴则旱,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存。

4生态环境建设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

4.1有利条件

目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一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农村改革发展,给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加大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的机遇;三是国家林业局明确毕节试验区为“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区”;四是省委、省政府在毕节地区建立“毕节生态文明示范区”。

4.2制约因素

4.2.1地方财力薄弱,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投入困难。近几年来,由于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生态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只有指望上级投入,但有的县由于财政资金周转困难,连上级投入资金都难以到位,生态建设步伐难以加快。

4.2.2生态环境建设成本越来越高。20世纪90年代,实施的国家“长防”工程,国家投资不到150元/hm2,加上地方配套资金,也不足300元/hm2,工程的大量建设工作要靠农民无偿投工投劳来完成。1998年开始启动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造林投资达到了600元/hm2,如果地方配套资金能够足额到位,投资可达到750元/hm2。2000年开始试点的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投入种苗费750元/hm2,退耕地造林除投入750元/hm2的种苗费外,国家还按每年2 250 kg/hm2粮食、300元/hm2现金的标准给农民予以补助,营造生态林的补助8年,营造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还林的投资标准达到了1.5万元/hm2以上。

4.2.3生态环境建设体制僵化。生态建设涉及林业、水保、环保、农业等许多部门,但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部门改革滞后,体制不活、机制不灵的问题正在日益凸显。目前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生态建设的特点,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落后的林业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也严重地影响了生态建设的进程。

4.2.4人口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试验区是一个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区,岩溶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79.3%。据相关资料,喀斯特地区人口容量以150人/km2较为合理,但目前全区人口密度已达272人/km2,高于全国137人/km2、全省224人/km2的人口密度。人口基数大、人口密度高、人均受教育年限不高的状况将对该区资源和环境的发展造成直接影响。

5对策

以工程带动建设,把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大力开展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治理、特色经果林、城镇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和草海湿地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切实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1-2];另外,完备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构建应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大力发展林特产品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及林下种养殖业,进一步将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大力加强对森林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以对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和革命纪念林进行有效保护,充分挖掘森林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