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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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论文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与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在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上积极思考、与时俱进。

一、什么是真正的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绝对公平、完全划一的吗?均衡教育不能有优质教育吗?实现教育公平就得削峰填谷或限峰填谷吗?自提出公平教育以来,人们都在讨论这些话题,争论的实质就是什么样的教育才是真正公平、均衡的教育。由于社会的发展,不同阶层对教育有着不同的需求,教育公平就是要满足不同阶层人的需要,让所有人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权。但教育公平绝对不是平均教育,均衡教育也是指受教育的机会和基本条件的均衡。绝对的平均教育不是科学的教育公平,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笔者认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教育公平(均衡教育)绝对不是平均教育,更不是整齐划一的教育,也不可能是所有学生都享受绝对完全一样的教育。绝对平均或绝对公平、削峰填谷或限峰填谷本身就是违背唯物主义、不实事求是的,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要义。科学发展观下的教育公平或均衡教育是指真正能满足各阶层学生的教育需求,着力扶植和提升农村或弱势群体的教育,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机会,保证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人人都能受到自己所需要的教育。

经过多年的努力,沙区教育已经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职教与普教共同发展的完备体系,拥有各级各类各种层次的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在重庆乃至全国都居于前列。我们只有在现有的基础上着力扶植、提升农村和相对落后的学校,以“双高普九”为契机从最落后的学校入手建设标准化学校,提高相对落后学校的档次的同时鼓励七中、凤中、青中、树人小学、实验一小、莲光小学等优质教育自主继续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才是以人为本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公平或均衡教育。

二、怎样实现教育公平

实现教育公平首先要求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正确的教育观应该是人人学有所教,人人都能受到自己所需要的教育,人人都能得到全面的可持续的发展,人人都能在不同的阶段接受到以满足自身和社会需要的教育。

实现教育公平政府部门就要力争办好每所学校。政府要不断改善每个学校的办学条件,主要是增加对薄弱学校的各种硬件投入和经费支持,关键是配齐配好每所学校的教师、校长队伍,保障学校在软硬件的大体均衡,为每个孩子能享受基本均衡的教育提供各种条件。

实现教育公平学校应积极有所为。(1)学校要为每个孩子提供相等的教育机会,让所有学龄儿童都有书可读、有学可上,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不能因交不起学费或智力差点拒绝孩子入学,保证入学机会公平。(2)学校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让每个学生能享受大体均衡的教师资源。只有实现师资的均衡,教育公平才能真正实现,均衡教育才有其真实的意义。(3)学校要千方百计提高办学质量。十七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也提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如果每所学校都能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革新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让所有人民满意了,也就达到了教育公平的目标。(4)学校要关注弱势群体学生的教育。学校对弱势群体学生应该倾注更多的关注和关爱,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规范行为、填补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缺少的家庭温情,增长知识。根据“水桶理论”,弱势群体学生发展了、进步了,教育公平也就基本实现了。(5)注意教育结果的公平。“我常常想一位山区的孩子和一位城市的孩子同时考取重庆南开中学,能说明他们的教育结果是公平的吗?”重庆市人民小学校长的话引起我的沉思。是啊,农村的孩子仅仅就学习语文和数学、外语考上南开,而城市的孩子不仅学习语文、数学、外语,还学习美术、音乐、体育等其他的。从对人一生的影响看,能说教育结果是公平的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所以教育结果的公平应该从对孩子一生的发展的影响来看。

三、实现城乡教育统筹

第一,干部、教师队伍工程应该是实现统筹沙区城乡教育的关键。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对薄弱学校干部教师培训的扶植力度,在培训经费和机会上给予倾斜,让薄弱学校学生享受优质的人力资源。除了采取集中培训之外,还可以让名校长、名师、市区骨干干部教师与薄弱学校干部教师结对子,给双方提出相应的职责进行考核。这既能充分发挥的这些市区骨干的作用以强带弱,提高全区干部教师的水平,还能整体提升沙区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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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进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

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

三、对策: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策

为了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实现素质教育的良性运作,有必要在基础教育阶段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维护公平原则和公平目标的手段和重要保障。目前应试教育之所以仍然是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优质教育不均衡。由于重点学校制度和选拔精英的教育主导,就必然会有应试教育和择校高收费,就必然会有学校与学校间进一步的差距。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需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取消重点小学、重点初级中学;将原来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师资进行重组,调配到原薄弱中小学去,加强薄弱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以强带弱,实现义务教育水平均衡发展。在各校资源均衡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就近免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才能够真正实现,水平相当的基础上的竞争才是有效和合理的。没有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各校均衡水平发展,老百姓也就不需要为子女避免进入差学校而四处择校,学生也不需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为考上一所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奔忙于各种辅导班而失去了本应快乐轻松的童年。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取代应试教育,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如此中国的教育才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地解放我们的孩子。为保证义务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就有必要加强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均衡投入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上。因为教育的相当部分,提供的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特别是义务教育,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政府为保证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合理享用到公共教育资源,需要承担经费投入和监管调控的职责,以此保证教育公益性。

【参考文献】

[1]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2]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中国的实践[J].东方文化,2000,(6).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3

调查显示,城乡小学间体育的周课时没有显著差异,平均是一周排课三节左右。但是这个调查结果只是根据各城乡学校提供的课程表统计的,事实情况与此并不相符。对城乡小学学生进行的随机问卷调查显示,乡镇的体育课程在完成课时方面表现得较差,体育课程的完成率不到30%。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一是体育课被占用,二是体育教师的空缺,三是体育资源的缺乏。

二、城乡小学体育教育失衡的原因

1.忽视体育教育的作用

造成小学体育被忽视的最关键原因,是应试教育大背景,所以不仅在小学体育教育中会出现这种现象,包括高等教育,都存在对体育教育的忽视。与城市的体育教育相比,乡镇对体育的忽视度更高,一方面是由于乡镇学生家长与城市家长相比,在教育观念上的差距,一方面是因为乡镇客观经济条件不允许。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将体育教育放在边缘位置,不给予应有的重视,其不仅对乡镇小学的教育发展造成危害,更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小学生还出于长身体的关键期,经常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是整个人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

2.体育教育资源匮乏

(1)体育设施。

城乡小学体育资源不均衡的主要因素是体育经费,城市对于体育的经费投入较多,而农村的经费投入却几乎为零,这个差距大家可想而知。体育设施是进行体育教育的物质条件,必不可少,如果一个学校连体育设施都匮乏的话,又何谈体育教育的发展?体育设施又可分为体育场地、体育器材。不难发现,教学楼越来越多,体育场地却越来越小了。

(2)体育师资。

体育教育师资,包括教师的量与质。与城市学校相比,乡镇学校在这两方面相都十分薄弱。影响“量”的原因主要是乡镇教育的工作坏境与生活环境较为艰苦,与城市相比相距甚远,这就导致大量师范毕业生选择去城市工作,优秀的乡镇教师选择去城市上班。影响“质”的主要原因和影响“量”的原因如出一辙。“质”好的教师都流失了,那么“量”自然就少了。教育公平在包括教育资源,教育资源又包括了师资,教育资源不公平,就自然无法使得教育公平。

三、城乡小学体育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

1.提升对体育教育的重视度

体育教育促进学生的身体、心理健康,还担负着培养优秀接班人的重担。虽然不少人已经意识到其重要性,但相关政府并没有起到督导、发扬的作用。要想提升对体育教育的重视度,要让领导、教育工作者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2.提升乡镇体育教育的师资水平

提高乡镇体育教育的生活条件、福利待遇等,避免在校教师的流失,吸引优秀的师范毕业生到乡镇学校工作。加强城镇体育教师的交流,定期举行交流会、培训会,不断提高乡镇教师的职业素质。

3.提高乡镇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是社会活动进行和发展的前提,这点马克思就详细论述过。城镇体育教育失衡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两者经济发展水平的失衡,随之就导致了教育经费的失衡。政府要加大对乡镇体育教育事业的扶持,增加教育投入,提高乡镇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

四、结语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4

[关键词]教育 课程 公平

[中图分类号]G40-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7-0005-01

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的理想状态。理想状态是否能够实现?发展到一个什么程度才能称之为实现?笔者认为,首先应该从课程公平出发,课程公平应该是教育公平的核心问题。

一、教育公平述评

教育公平是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统一。单纯考虑教育平等,忽视个体发展的特质,是不能称之为公平的;反过来,只注重效率,以个人之间的差异为标准进行分配,很容易产生两极分化,这就对实现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论及教育平等,人们最先考虑的一般是教育权利、教育机会、教育资源等。笔者认为,这些都是表面化的教育平等。学校教育的核心是课程与教学,其中,教学是人为可控的,是可以操作的。课程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对学生的影响是无声的和渗透式的,而且课程的设置本身就蕴含了特定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国家统治阶级出于政治经济等需要,必须对课程知识的选择以及学科设置方面进行控制,课程渗透着国家或优势阶级的意识形态。因此,课程的公平是教育公平中的核心问题,探讨课程公平对于我国当代课程改革及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是有意义的。

二、课程公平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课程研究出现了新的研究方向,即课程的社会性质方面,这一研究方向开创了课程公平问题研究的新视角。

伊格莱斯顿认为,课程是由目的、内容、方法论、次序和评价等因素构成的,这些因素来自社会规范的、权利的制度。他特别强调了课程知识与社会权利制度的关系。麦克•阿普尔提出“把某些群体的知识界定为最合法的知识,界定为官方知识,而其他群体的知识则很难见到天日,这一决定说明了某种极其重要的东西:谁在社会中拥有权利”。

公平含有公正、平等的意思,它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公平和结果公平等含义。泰勒在1949年对课程编制进行了分析,分为确定目标、选择经验、组织经验、进行评价等四个方面,在今天的课程编制中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因此,讨论课程的公平应该从这四个方面展开。

第一,课程目标的设计。主要需要三方面的因素:第一,对学习者的研究;第二,对当代生活的研究;第三,学科专家的意见。其中,对当代生活的研究和学科专家的意见都会不可避免地代表优势阶级的利益,因为任何社会的统治阶级都会运用其拥有的政治权利对课程进行控制,这些控制就决定了课程中蕴含的主导价值取向。所以,在课程目标的设计上,应该从社会发展情况出发,兼顾考虑全体社会成员的状况,为全部的学习者提供适当的设施,注重教育目标的层次性。

第二,课程内容的设计。课程内容实质上可以说是对社会成员进行控制的一种媒介。课程是学生直接接触的权威性的教育内容,社会期待学生掌握的知识及价值观都蕴含于课程内容之中。知识的合法化或者说官方知识由此产生。在编制课程内容时,综合考虑城市和农村、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等双方面的内容,符合社会发展现实,与学生的社会背景和知识背景相联系,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最有希望实现一种有意义的平等。

第三,课程的组织。在课程内容的组织与实施方面,社会、学校、家长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即便是学习完全相同的课程内容,对不同的学习者来说,也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首先学习者的起点不同,其次不同的家庭会提供不同程度的学习支持。知识的日益分化使优势阶级将“他们的知识”赋予更高的地位,并将其加以合法化,以保证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在组织课程时,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首先应该提高弱势群体的经济收入与文化氛围。另外,知识整合与潜在课程也是课程组织方面应关注的问题。

第四,课程评价。由于学习者的知识背景、社会地位等存在着不同,对课程的要求及适应程度也就相应的不同。因此,在对课程的理解与应用上也会体现出不同的水平。创造多元化的课程知识环境,尊重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有利于学生实现在自己水平上的发展,是实现课程评价公平的关键。另外,课程评价的社会特征、课程评价的具体操作过程方面的公平因素也应予以考虑。

密尔顿•费里德曼认为“谁也不主张不问年龄、性别或身体素质,人人都分得同样份额的食品或衣服等等”的“平等”。在探讨课程公平问题时,效率和平等问题仍然需要被考虑进来,从社会层面进行分析,力求缩小教育不公平,促使平等与效率相互促进,更有利于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和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施良方著.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8.

[2]郝文武著.教育哲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7.

[3]奈尔・诺丁斯(著),许立新(译).教育哲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

[4]吴永军著.课程社会学[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10.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5

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出台,是和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密切相关的。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后,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人都应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等教育对象的集中性将被打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趋向也日趋多元化,传统的统一招考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变化客观上要求招生制度作出相应地改变。同时,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出台也与当前传统高考的招生政策弊端密不可分。现行的高等教育主要以智力的高低作为选拔标准,由于难以有效而准确地度量智力,而个体的智力水平也受到其所处环境的影响,所以以智力作为选拔标准,这显然是有损公平原则的。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趋向,再加上现行高考“大一统”的种种弊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被提上了日程。

二.自主招生的涵义

自主招生是指高校在教育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下,遵循公平、公正、负责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结合高校自身教育教学资源及办学理念,本着以培养独立自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拟定招生计划和组织选拔录取的一项招生制度。它是对现行高考制度的一种有益补充,有利于打破“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制度怪圈,使得那些文化整体成绩并不突出,但在某一学科或领域有特殊才能和开发潜力的学生获得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最终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自主招生以公平作为基点,初衷是在于破除过多的限制,使越来越多的学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公平及高等教育公平的涵义

1.公平的内涵

公平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之一。所谓公平是指公正和平等,指以一定的价值规范对人们的权利或财产在性质上和数量上平等状况的推断。戴文礼先生认为:“公平是个历史范畴,不同历史时期的公平有着不同的含义,就适应于一切时代的一般概念而言,所谓公平,就是表示人与人利益关系及关于人与人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合理之义。”从本质上看,公平是调节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财产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它作为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规范性概念”,比平等、均等更抽象、更具道德意味、伦理性和历史性。

2.教育公平的内涵

作为公平的子概念的教育公平,是对教育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基本认识和主观价值评价,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扩展,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们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理念。

在教育领域,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层面。教育权利平等的理念是政治、经济领域的平等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在超越了身份制、等级制等将教育视为少数人特权的历史阶段之后,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人权,成为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核心,它作为现代社会教育公平的基本理念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一般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包括三个方面: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种不同层次的公平。

3.高等教育公平的内涵

学术界对于高等教育公平涵义的界定,一直以来大多都是以对教育公平概念的认识作为基础的。目前为止,中外学者们分别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内涵作出了许多不同的理解和界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高等教育公平即高等教育权利平等或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詹姆斯・科尔曼(JamesS.Coleman)教授和瑞典教育家胡森教授(TorstenHusen),以及我国学者杨德广与杨东平等。

(2)高等教育公平是教育利益(或高等教育机会与教育资源)分配的合理公正。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学者斯蒂芬・海纳曼(stephenP.Heyneman)和我国学者刘复兴、陈玉琨等。

(3)高等教育公平是对高等教育现象的评价或价值判断。持有这种观点的有我国学者张应强、李润洲等。

以上学者的概括基本上是从法律、经济或伦理等角度分别作出的考察和界定,都具有各自的独特视角和合理成分。高等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延伸,基本含义指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包括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高等教育过程的机会均等和高等教育学业成功机会均等。

四.高校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教育不公平表现及其原因

1.名额投放的不公平

自主招生仅仅限定在少数重点中学和发达省市,一些非重点中学和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的考生根本没有机会享受到高校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这就使得自主招生在人才选拔的起始阶段就产生了不公平性。重点院校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具备良好的生源条件,高校选择这种投放名额的方式可以节约成本。除此之外,由于获得自主招生权的高等学校收费标准都很高,学费收入已经成为高校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生源属地的经济状况也必然会影响到高校招生名额的投放,由于我国的财政拨款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不够,加上高校的奖学金、助学贷款制度也不健全,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无力上学或自动流失的现象加剧,因而也使得城市学生录取比例明显提高。这一系列原因都最终造成一些高校加大了对重点院校、经济发达地区招生指标的投放力度,出现了名额投放不公现象。

2.录取过程的不公平

缺乏有关自的限制及相关规定。由于招生自力的下放,缺乏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及法律约束,导致腐败现象日益猖獗,在录取过程中某些学校的一些领导可能会滥用自,进行暗箱操作,人为地造成不公平,如自主招生的高校可以自主决定预留少量的机动指标,来调整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但教育主管部门对机动指标的具体比例并未作相关的规定,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和法律规约,一旦招生单位缺乏职业操守,就会,不公平操作招生程序,使得有些很优秀的学生无法公平地进入到理想的高校学习。

3.高等教育资源布局的差异

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东部、中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之间,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严重不均。2004年全国1683所普通高校中,北京76所、辽宁71所、江苏103所、上海57所、山东87所、广东93所;而西部的广西49所、贵州35所、云南37所、甘肃3l所、4所、青海12所、宁夏13所、新疆28所。东部沿海地区六省市平均81所,是西部地区八省区平均26所的3倍多,高等教育资源地区分布显失均衡。

4.自主招生导致的考试成本的增加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在一月举行,报考的考生需要到高校亲自参加考试,而往返的食宿、交通费用,不一定是每个学生都能承受得起的。过高的费用在实际上抑制了低收入阶层子女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可能性,结果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6

[关键词] 教育公平 贫困生 发展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高校规模普遍扩张,高校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学生的数量急剧上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中对贫困生的界定“高校贫困生群体是一个相对于学生正常群体的概念,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导致难以交付学杂费以及购置必要的学习用品,并且日常生活缺乏经济保障的学生”。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普通高校中贫困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特别困难学生约占8%,据中国扶贫基金会对4省区20所高校的调查,农、林、师范类学校贫困生比例超过30%,特困生比例超过15%。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教育公平的不断推进,高校中的贫困学生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对象,尽管我国实行的是一种国家承担高等教育成本为主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但由于高等教育成本不断上升而导致的高校收费额度居高不下,教育收费标准过高与家庭收入的普遍偏低,使得高校中贫困生的出现成为必然,这些学生往往由于经济上的弱势导致自己在教育资源分配以及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这种尖锐的矛盾影响到了高校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和贫困生的进一步发展。研究高校贫困生群体,保障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直接影响到教育资源的配置,解决好高校贫困生的教育问题,有利于体现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

教育公平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教育公平应包含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而且是三者的统一体。目前,下述方面的机会不均等,影响了贫困生的发展。

1.贫困大学生入学机会不均等

虽然高等教育日益扩展,但上大学需要承担高昂的费用。当人们无力承担教育费用,甚至无法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时候,上大学只能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即使是免费教育或只需付少量的费用,甚至社会给予一定的援助,也未消除经济不平等的根源,因为这只考虑了教育的直接成本,还有机会成本问题,即因上学而不再劳动所失去的隐性收入。世界各地对升入高等学校学生的研究,都证实了高等教育制度上存在着社会地位的差异,往往有一个好的父母或出生于一个好的地方,比能力和成绩重要得多,贫困子女上大学的机会比特权阶层的子弟少得多。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的分布更加倾向于社会经济背景处于优势的阶层。

2.贫困大学生教育条件及效果的不均等

由于与贫困文化以及贫困处境相关,贫困学生通常有着强烈的现实取向,缺乏向上的动力与较高的成就动机,学习动力不足。与都市以及富裕学生相比,贫困学生的知识面、视野存在局限,接受新事物较慢,一些学习技能,如英语口语、计算机操作技能相对不足。加之受经济状况与学习时间的限制,贫困学生无法购置更多的学习资料,无法参与更多的社会交流与培训。在信息化、学习化的社会中,这对贫困学生成才构成巨大障碍。

3.贫困大学生成功机会不均等

调查表明,贫困学生经济压力及心理压力较大学习成绩比一般同学,对生活处境满意程度很低,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被推荐入党人数较少,毕业后工资收入普遍较一般同学偏低。另外,学校的文化偏见影响学业成功的机会。由于高等学校支配性文化是精英文化,因此对富裕精英阶层子女而言,其家庭文化与学校文化通常有连续性;而对贫困劳动阶级的子女而言,两者则没有连续性。文化体验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导致了学生对学校生活的适应程度不同,从而影响学业成就。这些现象都说明贫困大学生成才过程中存在诸多现实障碍。“成功机会均等”概念的提出,反映出在现代教育条件下,人们对“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解已不仅仅限于入学机会均等,而强调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学生在校学习的整个期间内,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这不仅需要整个社会进一步在政治上、经济上以至法律上的努力,也需要学校及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积极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除此以外,许多研究还表明,由于教育以外的不平等因素与教育内部不平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从而加剧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尤其是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等。胡森长期研究学生成就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关系,他报道说,成就与家庭背景的相关系数为0.2~0.4。如果加上家庭对子女的文化、心理影响,相关系数高达0.8。从总体上讲,收入与财产分配不平等与高等教育的公平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一是财产的差别对个人发展的影响大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个人的前途主要是由拥有财富的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财产差别很大程度上与非能力因素有关。二是个人能力的差别。某些能力可能来自遗传,但个人能力更重要的还与环境的影响有关。如出身富有家庭并经双亲精心照料的孩子,幼年时期在经济和事业地位的竞争中已经略占上风;到了上小学时,城市近郊的小孩比农村同龄儿童具有更大的领先地位;及至上中学和上大学时,已经领先的人越来越走在前面。

二、促进高校贫困生发展的对策

促进教育公平是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面对上述一系列高校贫困生教育不均等的现象,如何解决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促进贫困生的发展,笔者尝试提出以下对策:

1.将教育公平思想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理念

国家应在教育发展的总体战略中,把教育工程放在实现教育公平的框架中去实施,为高校贫困生问题的解决提供思想平台。在教育行政中,把教育公平的理念贯穿于教育决策的全过程,将实现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决策的重要理论和依据,推动教育决策由对教育公平的被动适应到主动的思考转变,从而使教育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需要,进而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民主化的历史进程。

2.优化配置国家高等教育资源确保高校贫困生

要使贫困生能够享受到公平的高等教育权益,首先,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让市场成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基础性机制的同时,国家应对高等教育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发挥其调节教育公平的职能,对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确保各阶层教育群体和个体能够享受到公平的高等教育利益。其次,要依据特殊需要,实行政策倾斜,从制度上保障高校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教育权益。

3.加强和完善教育立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法律性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立法,以法律来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要在修订、完善《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完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还应考虑制定《农村教育法》,《教育投入法》、《学前教育法》、《高中教育法》,《终身教育法》等,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教,以法律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坚强保障,办让人民真正满意的教育。

4.加快制度创新,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制度性保障

要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大力改革现行不合理的教育制度,以制度创新促成教育公平。如改革高考招生制度;逐步实行学历与能力并重的用人制度;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制度;尽早建立教师流动制度;建立结对帮扶制度;要改变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封闭型教育制度,通过学习化社会建立富有弹性、灵活多样的开放式教育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

5.构建“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

切实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学习与生活问题,实行“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需要学生、银行、学校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其中,贷即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实行贷款方式,品种的多样化,还应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实行还款方式多样化;助即明确勤工俭学方向,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提高其质量层次;补即学校应完善改革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制度,各高校要动员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筹措资金,设立贫困生专项奖学金,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同时,在助学政策上应对贫困生适当倾斜,提高贫困生的获奖比例,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6.建立关爱贫困生群体精神生活的资助体系

对贫困大学生,社会和学校应从物质上扶贫,精神上扶志,保护贫困生的隐私权,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积极有效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咨询体系,从思想上化解贫困生的心理矛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其自信、自立、自强观念,远离心理危机,实现经济和心理上的双脱贫。

参考文献:

[1]赵海信.教育平等视野下的贫困大学生成才问题研究.科技进步管理,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