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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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控制投资

Abstract: Metro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and completion of settlement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contract disputes and other issues emerge in endlessly, how to ensure that projects meet deadlines established schedule, quality, safety, investment objectives, maximize the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to control government investment on both sides is an urgent need to solve the problem.

Key words: the sub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nvestmen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建设史上最大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全局和发展模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建设生态城市,应把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改变为伸开的手掌形模式,而手掌状城市发展的骨架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可以带动城市沿轨道交通廓道的发展,促进城市繁荣,形成郊区卫星城和多个副部中心,从而缓解城市中心人口密集、住房紧张、绿化面积小、空气污染严重等城市通病。

轨道交通项目在我国许多城市陆续开展,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分支,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交织在一起,在建设管理机构中所占的权重越来越大。为此,各轨道交通管理公司均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逐步完善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一、目前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 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 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3. 制度建设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由于地铁施工涉及多家单位,多个部门,由于职责权限划分不明确,导致工期延误、工程变更索赔增加。

4. 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工程变更管理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地下未知因素影响大,发生的工程变更是非常多。由于过程控制不严谨,导致变更后超概算现象普遍。

5. 业主未加强重要材料、设备价格的控制

材料价格占施工总造价的60%-80%,由于业主对重要材料设备未加强指导价控制,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二、针对以上问题,施工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 严格合同条款,降低法律风险。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发生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影响了竣工结算,同时也为业主方的管理带来了众多困扰。设置完善、严谨的合同条款是预防和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合同顺利履约的前提。地铁施工合同中应严格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工程量的确认,变更范围和不可抗力范围,降低投资风险。合同通用条款中各方职责范围划分要清晰,防止施工中因职责权限划分不清引起的经济索赔。

2.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把好过程关。

合同履约管理要做到过程规范化,必须以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业主方为满足实际管理需求,相应的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造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设置合理、清晰的管理流程,保障在合同履约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通过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权限,使各部门、各单位在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度建设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不符合实际工作的条款摒弃,对于权责不明的应逐步修订完善,以进一步规范过程管理,有效降低存在的各种风险。

3. 严格计量支付程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计量支付。首先轨道公司合约部按照合同及清单计价规则审核施工单位送审施工图工程量,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作为计量支付控制工程量。施工中由监理单位负责对当期计量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业主现场代表复核。对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计量支付不予通过,从源头严把支付关。轨道公司合约部审核价格,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支付条款实时监控支付进度。

4. 合理审批工程变更价款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由于地铁施工的周期长、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价款在竣工结算中所占比例比较大。合理审核工程变更价款是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重点。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虚假上报的变更内容,比如,为了赶工期,需改变施工方案,或者采取超常规的施工方法,有时需要增加投资,趁增加投资之际高估冒算,有时不需要、不应当增加投资,但趁改变施工方案之际高估冒算。 变更单价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出现新工艺时,应及时测算、编制补充定额,确保综合单价的真实性。

5.实行业主定价、业主控价

设备材料是施工过程中资金投放量最大的部分,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应将重要材料设备分别按甲供材料、甲控材料、业主定价材料分类。对于甲控材料业主单位在搜集多方信息价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材料单价,防止施工单位因无价可依,恶意抬高材料价。由甲供的材料业主应按合同管理办法严格选用供应商。

地铁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资金多由政府投资,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成为有效控制投资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张帆 谢前波.浅论地铁工程建设施工综合成本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3)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水电站土建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M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本文通过某水电站工程招标、合同变更、索赔、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及竣工结算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既节省工程投资,同时也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提供了保障,同时通过FIDIC条款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一、概述

某水电站由于工期长,参建单位多,因此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合同体系。在整个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单位遵循业主“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定合同,并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下面就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应用FIDIC条款进行合同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1、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某水电站主体土建工程划分成地下厂房及开关站工程、引水隧洞工程、拦河坝及进水口工程四个标段。业主单位将在招标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进行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核讨论,同时专家组对招标文件中工程进度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计量及支付方法、工程量清单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在充分考虑工程规模、建设工期、市场因素、设计概算及竞争态势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标底,作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一个衡量标准,为工程造价控制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规范招标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某水电站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明确了招标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通过招标达到了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节省工程投资、优化配置资源和引进先进技术的目的。合同谈判是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合同谈判明确了招、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事项,如新增项目价格处理原则等。

2、合同变更处理

施工阶段工程的变更较为频繁,如增减工作内容、增减项目工程量、改变工作标准或性质等,根据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变更或监理单位作出变更批示或设计变更。为了避免各单位随意提出变更,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单位在工程开始就制定了关于工程变更处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监理、设计、承包单位的变更权限及工程变更的审核流程,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作出重大变更前应事先与业主沟通,征得业主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变更往往会引起工期或费用的变化,为了避免施工单位随意要求延长工期,按照“变更未引起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化则不延长工期”的原则,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对施工单位要求延长工期的条件作了相应的限制。出现“合同中从来未出现的追加项目”和“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规定比例的项目”的价格调整,由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为了避免合同实施过程出现项目价格调整纠纷,合同谈判形成的协议备忘录对该类项目价格调整原则上都加以明确。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如某水电站土建主体工程2001年底开工建设后, 国内钢材价格大幅攀升,每吨由2000多元一直升到5000多元,而各标段施工单位钢材投标报价仅在2000~3000元之间,合同规定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面对这一情况,业主单位多方寻求解决途径,最后根据当地《关于妥善处理钢材价格上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意见》并征得工程审计单位的同意,与各标段施工单位签订了《钢材补差协议》。这样,缓解了各施工单位的经济压力,保证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又如,某水电站开工后,业主单位董事会决定将发电日期提前三个月。施工单位立即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专题研究工程提前发电的可行性,并在确定工程提前发电可行的前提下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与大坝标、厂房标中标施工单位分别补充签订了《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承包人的赶工措施、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及赶工费用和奖金。引水隧洞两个标段由于施工组织较为简单,则仍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提前完工奖励办法执行。经过努力,土建各个标段均提前三个月具备发电条件。

3、工程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一般是当事人违约或由不可抗力事件、合同缺陷、合同变更等原因引起。由于水电工程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建筑物结构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且影响因素多,索赔很难避免。施工单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索赔管理工作:

首先是完善合同文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谈判中尽量把潜在的争议事项或条款说清楚,对索赔事件发生起到预防作用。

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按时支付工程价款等,树立履约典范形象,以带动其他各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

第三是加强主动控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以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四是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应查清索赔的合同依据,按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最后要注意到索赔是双向的,必要时可以利用反索赔这一工具进行反调节。

4、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

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审核与及时支付也能起到预防和避免索赔的作用。某水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立即组织监理、各承包单位合同管理对口部门就进度款审核支付与变更项目调价的程序、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业主单位组织编制《某水电站合同管理办法》及《某水电站工程价款审核支付程序的规定》等相关制度,并下发给各有关施工单位执行。上述制度在合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变更价格及费用调整的原则及工程价款审核支付的程序等。如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程序为: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工程部(审核项目及工程量)监理合同部(审核单价及合价)业主工程部( 复核项目及工程量)业主合同部(复核单价与合价、办理付款手续、通知承包单位开具并提供与审核后进度款等额的税务发票)业主财务部(付款)。在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方面,上述制度的执行理顺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关系,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提高了办事效率,保障了承包单位的资金周转,从而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5、工程竣工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它是核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竣工决算编制和核定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应重视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工作,做到“提前规范,过程管理,最终把关”。

由于各施工单位承建过不同的工程,对结算工作的认识各不相同,采用的方式也各有差异。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在工程开工后,业主单位组织审计、设计、监理、各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竣工结算管理工作的方式进行交流,借鉴好的作法,最后由业主单位按照工程审计的要求及会议达成的共识,形成竣工结算工作管理办法,下发给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FIDIC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从理论上讲,FIDIC对施工方、业主、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因此,作为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选用FIDIC,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施工合同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design changes, negotiations, site visa cost control

jing chang-jun1,jiang chun-bo2

(1.plymouth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jinan shandong 250101;

2.thousand buddha mountain in shandong province hospital jinan shandong 250000)

【abstract】six steps to contractor claims conducive contractor timely and accurate reporting to the owners make a claim effectively increase revenue, reduce losses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and promoting social development.

【key words】contractor;claims;construction contract

1. 概况

有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医院病房楼项目分a、b、c、d四个区,建筑面积 6138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9137平方米;配套公建约3409平方米。合计约7.39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5000万元。 本工程工程体量大,工程要求工期短,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洽商、现场造价管理进行规范,清理条款,即每月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无论委托人是否已签字认可,

图1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均于次月规定日期前附费用变更申请报送至造价管理部门,对已确认之变更、洽商、签证予以审核,未确认之项目于每月组织内部会议对变更、洽商、签证事实予以 协商并备案,已便于结算时复查;加强对变更、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之资料管理;通过月报内所附相关表格等形式定期预估成本,并进行分析,对于超投资项目予以及时调整,收到良好效果。

2. 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施工方面积累了完整的变更、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流程,有项目负责人将变更、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同公司的各部门有机的联系起来,月报能全面、准确、及时的反映本工程投资成本控制状态,让造价咨询方快速判断投资风险同时节省了造价咨询方各部门之间的交圈、配合工作,并且推动委托方系统化管理

2.1 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造价月报做到“五统一”即:

(1)做到每一大项及每个分项采用统一编码,此编码对应委托方每个部门的管理台帐编码是完全统一的。

(2)月报中的成本控制目标与委托方总体控制计划统一。(3)招标计划与经营计划统一。

2.2 变更洽商文件分为三大类: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见表2):

2.3 工程洽商(见表3)。

2.4 现场签证(见表4)。

2.5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见图1),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申请流程见图2,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见图3。

参考文献

[1] 李永福 主编 《建设工程法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11月.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施工索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一、索赔的基础

(一)工程建设项目中,索赔主要是由于非己方原因而造成工程的停工、误工、工期延误等及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费用的增加,故索赔的依据主要有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承包协议及与相关单位的往来文件等。

(二)作为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熟悉合同约定的索赔范围、条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的管理,并及时搜集相关证据。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全面的综合素质,充分了解自身的条件和招投标文件,通过对往来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深入了解,寻找索赔的机会。

二、索赔的原则

(一)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不同角度,采取不同的索赔办法进行索赔。

(二)证据要确凿,方向要明确并积极实施。施工过程中,要结合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施工事实及时提出索赔,防止对方拖延,否则拖到最后将不能有效的实施索赔。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根据往来文件和合同中的规定提出详细的索赔意向,并报告监理工程师批复。

(四)主管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要将最终索赔报告及有效证据和数据报送相关单位。

三、索赔的依据

(一)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定额等。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

《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施工单位会因此遭受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施工单位就可以依法要求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合同法》中对双方违约亦有相似的规定。

(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会谈纪要、工程照片、声像资料、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经建设单位或建立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四、施工中索赔的主要种类

(一)变更索赔

在工程建设中,变更是在所难免的,经常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书面变更指令,即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另一种是建设单位通过口头或暗示的方式下达的,对第一种变更指令相对较简单,只需要在变更通知单上有建设单位的签章即可,那么对第二种变更方式就需要施工单迅速抓住索赔点,及时地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书面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口头或暗示的指令给予确认,当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时,应及时提出索赔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确认索赔的具体数量或金额,这样可以保证施工单位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上符合要求,一旦出现争议,可使施工单位处于有利地位,以便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二)施工索赔

建筑施工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个小的疏乎就可能造成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中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处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在具体施工项目中,常见的施工索赔有:地基的处理,地下及地上障碍物的清除,由于建设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的暂停,业主供应材料的二次搬运、装卸车、保管等费用,建设方为赶进度而要求施工企业加快施工而造成施工企业的赶工费等。总之,在施工过程,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精通施工工艺,熟悉合同内容,切实找出施工中的索赔申请,避免在施工中给企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三)合同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付出高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经济损失,承包单位要求建设单位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求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建设单位的责任使施工承包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建筑施工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要使合同的索赔工作能顺利实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精通«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价格的结算办法»及«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只能这样,施工企业才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找出与所签订施工合同的不同之处,并做出及时的索赔要求。

五、索赔事件的具体操作

(一)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要求递送给相关单位,索赔时限一般为28天,超过28天则认为索赔失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要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索赔事件一旦发生,要求要有索赔证据,在这期间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的签字手续,当索赔事件造成施工现场损失时,还要有索赔的工程照片或录像资料等,否则在赔付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扯皮现象。

(三)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项目,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有关证明文件,索赔金额的具体计算及索赔的日期等。

六、索赔的时限

(一)工程变更的索赔:索赔时限应为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变更指令或变更文件的日期,结束日为变更工程完成之日。

(二)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索赔:索赔的计算日为这一因素引起的第一天起到影响结束为止,工期相应顺延。

(三)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的手续等导致工程的无法进行,其索赔起算日为影响的第一天起到影响结束为止。

(四)监理工程师引起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当天为起算日,结束日为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该项任务的日期。

七、索赔的管理

(一)因索赔牵涉到工期和费用的增加,故索赔要及时上报主管单位进行复查,并且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工程的索赔台账。

(二)索赔应反应出索赔的原因、时间,申请的工期和金额,主管监理的审核结果和建设单位的批复结果。

(三)对工期内的每一次索赔要及时登记,并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八、索赔的时效

索赔时效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一般为28天。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方如不严格遵守索赔实效的规定,逾期提出索赔要求,则其胜诉权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对施工单位来讲,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对于主张自身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九、索赔的误区

(一)有些建筑施工企业,考虑与业主、监理等方面的关系,而没把索赔工作认真对待,最终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管理人员对有关技术性文件及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索赔事件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三)只提出索赔的意向,不注重索赔的时限及相关索赔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索赔无效。

(四)项目管理人员对索赔的理解不到位,造成索赔无法进行。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5

1、招投标报价风险:垫资风险,非善意手段风险,例如:工程量已经乙方复核,其中的任何错误皆为乙方之风险;除设计变更下工程量不做调整,漏项及未报价项目视为对业主的优惠。

2、工期风险:合同规定了工期的奖罚,但在实际施工中,因勘探、甲方报建手续、变更设计图纸;资金甲供材料进场、分包项目施工而影响工期。

3、质量风险:为中标而承诺的质量等级过高,根本无法实现。如群体工程都同时承诺为鲁班奖。

4、资金时间价值风险:房地产开发商或部分业主由于资金不到位而工程上马,商品房卖不出去后,占用大量资金,又要负担银行贷款利息,因此不堪重负,这种负担必然部分转嫁到施工企业,造成大量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项目因融资垫资无法及时回笼而产生的利息成为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

成本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项目和企业分别是企业的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2008年12月1日起建筑业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投标工作开始在国有投资项目中实施,项目获利的空间越来越小。不能简单地认为把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内容和方法下移至工程项目中,项目成本管理就可以自然而然在形成,并发挥预期作用,事实上,项目成本管理是对项目成本活动的管理,这个过程充满着不确定因素,因此就不是仅仅局限在会计核算的范畴内。

2、成本管理是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岗位管理层共同的职责。

质量、安全、工期、资金时间价值、承包人责任心、企业文化、供应客商、工程收尾等都与项目成本都有密切的关系。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数中小施工单位采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公司是决策机构,分公司是监督机构,项目部是执行机构。人们往往对成本管理控制重视不够,项目经理一提到成本管理就认为是财务部门的事,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归于项目成本管理主管或财务人员,出现项目执行经理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质量员只要求质量,材料员只负责材料采购和验收、领用发放,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实际上工程施工成本管理控制的实质内容已经落空。

3、项目成本管理是动态反映项目一切活动的最终水准,是公正的准尺。造价是由成本和利润两部分组成,控制成本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唯一途径。项目经理部成立的最初目的是运用项目管理原理和各种科学的方法来降低工程成本,创造经济效益。项目部人员缺乏责任感和危机感,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钣现象,工作能动性差,极易造成项目利润流失,一些在建工程的失控,项目管理混乱,不仅效益流失,成为资金流失的黑洞,而且败坏风气,人才堕落,更严重的使企业失去信誉,丢掉市场,甚至会使企业陷入灭顶之灾。

4 、任何管理活动,都应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而现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制,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三者结合起来。保证质量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但不能因此把质量与成本对立起来。企业资本积累不足;项目经理部却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质量,可能会增加因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付出的额外质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对企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忽视工程项目"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都会造成工程成本的额外增加。

建立受控状态下精细化成本管理制度

1、成本控制要从项目运作体制与机制上加以保证。业主是企业的上帝,他们的投资需要得到应有的回报,必须让业主在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方面满意,帮助业主取得政绩。施工单位目的是为了效益,质量管理是为了社会效益,成本管理是为了经济效益。供应商是企业生产的合作伙伴,外来劳务是企业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他们绝不会干赔本的买卖。

在工程管理中,质量管得好可以获得市优、省优、国优奖;安全管得好可以获得安全文明工地奖;技术管得好可以获得技术进步奖。这些都是社会效益,同样社会给予了回报;而成本管理是做给自己企业的,是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保证,所以必须有一定的激励措施。

项目承包不等于项目管理,挂靠经营不等于项目承包,项目承包不可放松管理,不可以包代管,否则沦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经营,这与内部承包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承包是企业激励项目经理积极性的一项措施,不是企业管理方式,承包人承包工程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承包人家族式管理,比如挂靠项目,追求利润最大化,无社会效益,质量管理跟不上,最终企业路越走越窄;一种是真正的项目法运作,质量技术相应较高,但如果下属员工有成本管理与自身利益不大的思想,可能会表现出对成本管理控制工作不太热心,对降低工程成本漠不关心,成本管理控制在具体实践中受阻。一个环节出现问题相关环节可能出现连锁反应而带来损失。

2、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必须建立项目全面成本管理体系:

(1)首先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成本管理的有效运行,其次有明晰的运行程序,内容包括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实施手册、管理流程、信息载体及传递方式等。第三对企业的各部门和工程项目的各管理岗位制定明确的成本目标和岗位职责。第四有严格的考核制度。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包括项目成本考核和成本管理体系及运行质量考核。

(2)建立目标和制度文件,具体包括成本计划文件和成本控制文件:

分公司对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责任成本的确定及核算办法、物资管理或控制办法、成本核算办法、成本目标的落实措施、成本的过程控制及审计、成本管理业绩的确定及奖罚办法。

项目部对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包括:成本目标的确定办法、材料及机具的管理办法、成本指标的分解办法及控制措施、各岗位人员的成本职责、成本记录的整理及报表程序。

(3)实施目标成本控制。根据中标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计划,根据成本控制计划分解为月度成本计划,按月度成本计划确定月目标成本,控制目标成本耗费包括:

1)、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后首先进行技术方案优化,根据基础、结构的不同特点,分别对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垂直运输、钢筋现场加工等做到方案优化,措施合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2)、开工前制定工期网络计划,对机械使用时间、模板周转次数做到合理安排,并作为施工部门实施施工安排的可靠依据。

3)、人工费方面,实行承包范围内人工费按合同彻底包干锁定。另外对工程的质量、文明施工、工期等奖罚制度反映于分包合同中,将有力的保证总包合同中指标的完成,也转嫁了一部分风险。一般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应按定额工日单价或平方米包干方式一次包死,尽量不留活口,以便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核定劳务分包费用,严格控制支出,并每月预结一次,发现超支现象应及时分析原因

4)、材料费用的控制,对材料费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和材料进场价格来进行的。

5)、外租周转设备材料进出时间应精打细算,同时尽力减少赔偿费用。

6)、加强成本核算工作,预算、财务相互之间及时沟通,发掘变更索赔事项,实践证明:凡是项目取得较好效益的,无一不是变更索赔工作抓的好,干活养队伍,变更索赔争效益,这是许多项目取得成功的经验。变更索赔是承包商确保工程质量,对业主负责并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7)、积极催讨工程款,是降低施工成本的又一有效措施,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始终要把资金回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8)、修旧利废,利用工程项目管理部其他竣工项目退下来的设备材料,经整修后继续利用。

9)完整的资料。施工企业的产值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工资的核定是依据完成工作量(即产值)结算的。产值在没有形成债权前,不构成企业的应收账款,不是企业成本耗费的回报。而工资一旦结算,必然形成债务,形成企业风险。要转移风险必须做到将产值转化成债权,构成产值的额因素有:形象部位的截算工作量,变更、签证价差的收入,利息索赔,工期索赔等,其他资金流出成本耗费的补偿收入(比如配合费、分包管理费),只有以上四种收入证据完整,资料齐全,才有可能形成形象部位的债权。

3、按成本控制计划进行成本分析和考核,随着项目施工的进展而进行的成本分析包括:

(1) 月(季)度成本分析,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年度成本分析,竣工成本分析。

(2)按成本项目进行的成本分析:人工费分析、材料费分析、机具使用费分析、综合费用分析

(3)针对特定问题和与成本有关事项的分析:成本盈亏异常分析、工期成本分析、资金成本分析、质量成本分析、技术组织措施、节约效果分析、其他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对成本影响的分析

项目资金和成本的监控和过程审计

根据公司对项目的管理需要,必须委派两类人: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强化对施工项目的财务及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审计”,以保证施工项目的建设资金流和成本核算始终在企业的有效监控之下。按月考核项目的成本支出情况,按基础、主体、装修三个阶段上报项目承包成本的支出,让公司随时掌握项目的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终止承包人资格,冻结项目资金支出,掌握承包合同内部追偿的主动权。

从会计的角度考虑,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项目的核算工作,按照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控制:

(1)财务资金收支。严格执行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工程资金是企业资金周转的结果,属企业法人收入,非个人私有资金,因此,财务人员有权监督项目资金流向,该款项的进出必须无条件接受企业上级管理层的监管,同时所有工程款及押金的收入必须收入到企业账户,不允许坐收坐支。

(2)项目成本核算。项目截算的准确性来源于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每月生产部门准确划定形象进度,交预算部门按现场核定后的准确进度进行截算,划分项目承包收入,交核算员进行盈亏分析,劳资科、生产科及时通知各项目经理进行当月人工费的结算,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3)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开支均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支付,并依据合同的收款单位转帐支付。

(4)实行材料按月报耗制度,项目部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劳务公司劳务费执行按月进行结算,不允许推迟和累积任务单长期不结算。

(5)工程竣工后成本开支,已进行承包结算的项目:发生成本开支,有予提的在予提的范围内开支,无予提的不予开支。未结算的项目,限定日期通知材料供应商及工人进行核对挂账予提,核对账目,进行成本估算并由核算员作出项目的成本概算。

(6)成本反馈。月末及时进行分配费用、成本结转,上报以下简要报表:

资金占用矩阵分布表;资金使用节超表;项目截算盈亏表;主要材料明细表;

应付帐款明细表;综合费用明细表;

从审计对象的角度来考虑,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会计资料,而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劳务合同等经济合同

2、全套施工图样、设计变更图样、设计变更签证单、施工进度图表

3、主要材料分析表、调价部分材料消耗计算表,主要材料耗用明细表

4、工程项目部自行采购材料的原始凭证

5、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事项的批示文件

6、内部控制制度的文件。

从审计的工作范围角度来考虑,除对上述资料进行审计外,还应对项目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及有效性,以及对履行职责的工作质量做出评价,具体包括:

1、检查财务和业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确定、核实、衡量、分类和报告这些信息的方法是否恰当检查保护资产的方法

2、核实资产是否真实存在,保证资产不受损失、检查遵守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条例的情况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造价控制

一、把好计量支付关

1.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

在进场之初,就应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在贵州高速公路项目称为确立0#变更。0#变更是施工设计图相对于招标图纸的变更,要以合同文件中计量规则来建立。0#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的差异一是工程量的增减,二是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新增项目的审核要把好两个关,一是防止施工单位将某一细目中的多个工程量作为新增项目。二是新增项目的单价,单价的确定原则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进行单价分析。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

2.做好工程各项款额的审核,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1)开工预付款是施工单位进场后开展前期工作的资金保障,要及时进行支付,其支付与扣回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5、60.66条之规定。要注意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将开工预付款用于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滥用开工预款。

(2)材料预付款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其支付与扣回要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7、60.8条之规定。要注意到现场核实材料是否进场、存储良好,并且材料抽检要合格,材料发票要真实。

(3)总则的计量(100章),临建设施、驻地建设是按总额分期进行计量,计量的条件是现场已经实际完成。保险费的计量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保险单副本和保险费交费发票。安全生产费的计量,按2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来控制,按照分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现场安全投入的票据或计价证明材料来进行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4)实物工程量(200-700章)的计量,是计量支付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施工单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的有效保障。在施工单位每月申报实物工程量计量时,监理工程师要现场对进行核实,以批准的0#变更和其他设计变更确定的工程量为限额,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量,能计量的项目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工程,并且内业资料要齐全,数据要准确、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计量程序,及时做好各期计量支付台帐,避免重计、超计或者漏计,为竣工决算做好基础。

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公路工程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造成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严格进行控制,否则就会使合同价失控,甚至突破概算。

1.工程变更的内容

公路工程变更一般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工程中的结构、质量等级、数量及与工程费用相关的一切工程变更。

2.工程设计变更的总体要求

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技术法规规定,应以优化、修改、完善设计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兼顾合同各方和工程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工程设计变更的处理

(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由业主、设计、施工单位、监理或上级单位现场会审并同意。说明工程变更项目、部位、变更理由、依据,变更设计的初步评估,并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论证比较。(2)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未按报批手续上报或未按批准权限批准的变更设计,擅自开工的工程,不得验收结算。工程设计变更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分为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审批。每个项目具体设计变更审核程序不相同,但必须遵守交通部的报批规定。(3)重点控制好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约请监理、设计代表、业主进行现场调查,以现场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书面意见。

三、及时处理好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施工阶段,主要抓好施工单位向业主的索赔,是由于施工单位非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的费用补偿。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合同双方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全面理会合同内容。(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处理不及时,对施工单位和业主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施工单位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将会导致资金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的影响。(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4)索赔的依据要充分、证据要充足。索赔的依据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其他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及各种会议纪要等。

2.索赔费用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