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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1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成本会计运用职业判断
一、引言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二、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一)重要
性的判定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也是重要的。
(二)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从会计是企业适应生产发展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又需要支付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那些对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对其决策更为重要。
3.运用重要性原则需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以原则为导向的制定基础,需要大量运用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于重要性原则定义是模糊的,如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但对重要性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重要性水平,从而正确披露会计信息,只能通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作出的主观判断加以确定。
三、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再如,若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使得直接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低,则可不单设“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只设置“直接材料”和“加工成本”两个成本项目。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直接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但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因此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顺序分配法,是指个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是按照受益多少的顺序依次排列,受益少的排在前面,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在后面,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里的排序就考虑了重要性原则,本质就是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时只计算影响大的费用,不计算影响小的费用,受益少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多的)在前面,向所有受益对象分配费用,包括分配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少的)在后序分配,不向前序分配费用,因其提供给前序的费用少显得不重要,所以只需将该辅助生产车间原来的费用加上前序分来的费用向后序及外部的受益对象分配费用。这种方法适宜在各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品或劳务有明显差距时采用,此时充分体现出了重要性原则的思想。
(三)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价值低,在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否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很小,就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而把本月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
2.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3.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4.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下,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该方法下每月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在产品不负担,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在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和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条件下,由于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本就小,在产品分不分脱离定额的差异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不必计算分配在产品应分的差异而直接按年初在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四)联产品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其销售价格较高。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对联合生产成本进行分配以计算出各种联产品成本时,应采用比较准确、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而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价值比较低,对企业的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通常是将副产品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即可计算出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副产品不负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价法等,都属于简化处理的方法,计算较粗略。
(五)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装修支出以及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不再采用预提或是待摊的办法。费用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管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都是直接做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点不同于以往的会计处理。以前是按照费用发生地点进行费用核算,如发生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发生在生产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即因为这种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尤其是当这种后续支出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按照原来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更是显得麻烦,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就简化得多。
四、结束语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成本核算运用重要性原则需要注意防止滥用重要性原则进行盈余管理。重要性标准离不开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要,离不开每个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另外,在成本核算中运用重要性原则毕竟会使得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费伦苏.对重要性原则内涵的思考〔J〕.财会月刊(综合),2006(9).
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2
[关键词] 无形资产 商誉 会计处理 质量分析
据《中华工商时报》《无形资产担保获贷5000万元》消息:私营企业福建金得利集团董事长林永霖用自己长期建立的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及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作担保,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贷款5000万元。
按照我国的有关制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无实物形态的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特许经营权。
一、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有以下难点
1.自创无形资产的成本难以确定
(1)自创无形资产的时间可能跨越多个会计期间,这样同一支出可能与多项无形资产有关,从而使得自创无形资产支出难以追溯到某一特定项目中去,因而也就难以进行无形资产核算。
(2)自创无形资产支出的规模与无形资产自创的成功之间没有比例关系。很多情况下,一定规模的无形资产自创支出,并不能产生任何成果。因而,迫使自创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必须采用与常规资产购建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不同的方法。
2.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难以确定
(1)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竞争对手的行动影响较大。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在很多情况下与自身的质量相关性较小,更多地受竞争对手行动的影响。
(2)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法律保护的影响较大。在企业由于知识产权纠纷而求助于法律保护时,法律保护倾向就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受益时间至关重要。
(3)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偶发性因素的影响较大。是指那些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难以控制,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受益期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3.商誉难以离开特定企业而独立存在
商誉实际上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盈利水平的企业获得能力所形成的价值。
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有惯例
1.研究和开发活动支出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研究和开发费用在各会计期的分配,取决于它们与将来产生的收益之间的联系。我国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规定集中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该准则规定,研究和开发费用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2.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确定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决定了无形资产价值在资产中消失(转移)的速度。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在其第17号意见书《无形资产》中,规定商誉应在40年以内按直线法摊销完毕。我国有关制度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原则是: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其摊销年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3.商誉的会计处理
按照一般会计惯例,企业通常不确认自己内部形成的商誉,只确认购入的商誉。只有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才有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此时,商誉是指买方企业的收购价与被收购企业对应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Fair Value)之间的差额。
(1)商誉的会计确认只在企业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时出现,此时商誉的价值为投资方取得股权的代价与所获取的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对应份额之差。
(2)被购买企业的商誉在购买企业所确认的仅是与其所获得股权相对应的商誉。
(3)当商誉的计算结果大于零时,被购买企业有正商誉,当商誉小于零时,被购买企业有负商誉。
三、无形资产的质量分析
1.报表上作为“无形资产”列示的基本上是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
2.企业可能存在由于会计处理原因而导致的账外无形资产
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难以在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只能“游离”在资产负债表外,作为无形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力资源也未在资产负债表得到体现。
3.账外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方式可有多种选择
从前面所述文章来看,银行敢于接受企业无形资产的担保,对企业发放贷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即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银行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考察包括:(1)企业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网络、发展速度、发展目标、纳税记录等方面的企业诚信内容;(2)董事长个人的诚信记录;(3)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
无形资产必须具备在贷款期内自身保值和增值的特征。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只有此类无形资产才适宜作为抵押物。
参考文献:
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3
[关键词]成本会计 目标 原则
一、成本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石,确立成本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发展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首要问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3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会计的目标是“有助于企业的运行,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成本会计作为一种记录、计量和报告有关成本信息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在这具体表现形式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特性。据此,我们可将成本会计目标区分为三个层次:基本目标、具体目标和终极目标。
1.基本目标。就是让一定的成本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即提高经济效益。成本会计正是从成本费用的计量、记录、计算及监督等方面着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以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
2.具体目标。就是指成本会计实践中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怎样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
3.终极目标。就是进行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成本会计的最重要特征,是把注意力放在企业资源的详细计划和有效的控制方面。企业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资源,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来计划资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
二、成本会计假设
成本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会计工作的制约因素或前提条件,是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主要有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计算分期、多重计量、公正分配等假设。
1.成本会计主体。按照现代成本会计的观点,企业或其他组织等独立的经济主体是成本开支的真正主体,其成本是指为最终实现目标而耗费或放弃的各种物质资料、劳务和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或者说是为争取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应排除一切与其经济活动无关的强加或强行摊派的成本,包括所有者及经营者的一切个人开支;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机构的不合理摊派;其他单位的成本耗费等。
2.持续经营。是指成本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为前提。这样才能使成本会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各项资产以持续经营价值计价,资产的耗费以实际成本计价,各项费用成本体现已耗资产价值的货币反映,从而保持成本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成本计算分期。持续经营确定了目前及将来的预期状态,为了提供一定时期的成本会计信息,与会计报表的周期相一致,会计分期的运用,使得成本会计在成本费用的计量方法和内容上具有了鲜明的特色,正确划分各个时期的成本费用界限。这样,才能有利于费用、收入、利润的确认和计量,保证成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免误导使用者。
4.多重计量。成本一般表现为经济活动付出的代价,这些代价中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耗费,而且包括人力资源体力和脑力等精神成本的耗费。货币计量的优点是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但由于受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要将人力资源精神成本等非货币计量属性完全转化为货币计量,是难以做到的或其准确性不能保证。所以,成本会计的计量可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既采用货币单位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成本和效益,又采用实物指标,甚至用文字来说明职工对所做出的贡献和造成的损失。
5.公正分配。费用分配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正,主要是指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根据因果关系,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最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当然,公正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既是主观假设,也是成本会计陈报信息的一项基本前提。
三、成本会计对象
成本会计是以费用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分类、计量和分配,为成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与考核提供客观依据的一门分支会计。从本质上看,同一般会计对象一样,成本会计对象仍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所不同的只是限于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更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就性质上来说,成本会计是合理利用内部资源的控制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提供决策制订和业绩评价所需信息。为此,“费用”这一成本会计对象可以细化为营运成本、期间费用、损益、现金流量等具体要素。
四、成本会计原则
成本会计原则是规范成本会计行为的指南,是成本会计工作中应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提供信息使用者所需的高质量成本信息。成本会计在坚持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同时,又要符合其独特的要求,拓展或改变部分原则的内涵。
1.合法性原则。它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同时,也不能人为地混淆成本和期间费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期间成本等的划分界限,这些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违法违规行为。
2.受益性原则。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遵循受益性原则进行选择,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思想。在具体选择分配方法时,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从而体现分配费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4
一、成本会计目标
1.基本目标
就是让一定的成本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即提高经济效益。成本会计正是从成本费用的计量、记录、计算及监督等方面着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以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
2.具体目标
就是指成本会计实践中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怎样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
3.终极目标
就是进行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成本会计的最重要特征,是把注意力放在企业资源的详细计划和有效的控制方面。企业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资源,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来计划资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
二、成本会计假设
成本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会计工作的制约因素或前提条件,是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主要有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计算分期、多重计量、公正分配等假设。
1.成本会计主体
按照现代成本会计的观点,企业或其他组织等独立的经济主体是成本开支的真正主体,其成本是指为最终实现目标而耗费或放弃的各种物质资料、劳务和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或者说是为争取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应排除一切与其经济活动无关的强加或强行摊派的成本,包括所有者及经营者的一切个人开支;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机构的不合理摊派;其他单位的成本耗费等。
2.持续经营
是指成本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为前提。这样才能使成本会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各项资产以持续经营价值计价,资产的耗费以实际成本计价,各项费用成本体现已耗资产价值的货币反映,从而保持成本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成本计算分期
持续经营确定了目前及将来的预期状态,为了提供一定时期的成本会计信息,与会计报表的周期相一致,会计分期的运用,使得成本会计在成本费用的计量方法和内容上具有了鲜明的特色,正确划分各个时期的成本费用界限。这样,才能有利于费用、收入、利润的确认和计量,保证成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免误导使用者。
4.多重计量
成本一般表现为经济活动付出的代价,这些代价中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耗费,而且包括人力资源体力和脑力等精神成本的耗费。货币计量的优点是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但由于受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要将人力资源精神成本等非货币计量属性完全转化为货币计量,是难以做到的或其准确性不能保证。所以,成本会计的计量可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既采用货币单位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成本和效益,又采用实物指标,甚至用文字来说明职工对所做出的贡献和造成的损失。
5.公正分配
费用分配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正,主要是指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根据因果关系,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最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当然,公正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既是主观假设,也是成本会计陈报信息的一项基本前提。
三、成本会计原则
成本会计原则是规范成本会计行为的指南,是成本会计工作中应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提供信息使用者所需的高质量成本信息。成本会计在坚持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同时,又要符合其独特的要求,拓展或改变部分原则的内涵。
1.合法性原则
它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同时,也不能人为地混淆成本和期间费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期间成本等的划分界限,这些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违法违规行为。
2.受益性原则
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遵循受益性原则进行选择,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思想。在具体选择分配方法时,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从而体现分配费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目标性原则
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必然具有明确的目标,期望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带来尽可能大的效益,即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成本会计提供的信息要有针对性,及时地为成本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满足决策需要。
4.可理解性原则
既然成本会计的现实主要目的是向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那么可理解性便是重要的一个质量特征。所谓可理解性,指既要保证所有重要事项都能得到充分披露,又要避免提供过分琐碎的信息而使使用者不得要领。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来说,应当在保证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使成本会计信息通俗易懂,便于使用者分析和利用看得懂的信息资源。
四、结论
目前国内外均缺乏一套完整的成本会计理论体系,加强成本会计理论的有关研究,完善成本会计理论体系,不但对于完善会计学科有重大意义,且有利于加强成本会计实践的理论指导。
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5
关键词:养老金;养老金计划;养老金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7-0206-02
1 关于养老金和养老金计划
1.1 养老金的性质
养老金是政府或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的货币额。从发展过程来看,对养老金的认识经历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社会福利观”认为养老金不同于职工服务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入。职工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所赚取的工资是劳动报酬,体现的是按劳分配关系;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劳动报酬观”则把养老金看做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认为其实际上是递延的劳动报酬。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第二种观点。
1.2 养老金计划
养老金计划是企业和职工之间关于退休后养老金给付的一项协议,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按协议规定的方法计算给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根据给付的确定方法和风险承担主体的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养老金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Definedcontributionplans)和设定受益计划(Definedbenefitplans)。
2 养老金会计核算的原则
(1)在当期确认费用符合养老金的基本属性,也是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养老金就其属性而言,是“递延工资”,它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它与工资相比,相同之处都是职工必要劳动时间所创造的,是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形式;不同之处在于,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即付部分,而养老金是职工劳动报酬分期支付中的延期支付部分。既然养老金是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那么职工对这部分附加价值就有请求权和追索权,企业也不能无偿占有职工的这部分权利。所以,企业的养老金费用必须在相关的权利义务发生当期进行确认和计量,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费用。养老金费用的分期计入,是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相一致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内在要求的体现。
(2)养老金费用的当期确认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养老金费用的发生是以职工提供劳动为依据,是其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而职工付出劳动的同时给企业创造了价值,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企业在核算费用时理应将发生时的养老金费用计入当期经营费用。职工退休后企业发生的养老金实际支付,由于职工已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收益,此时显然不应确认任何费用。
综上所述,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确认养老金费用,既反映了养老金的基本属性,也是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的要求。
3 养老金会计处理方法:专设“应付养老金”科目
以前我国基本养老金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以在职职工的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出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而企业年金基金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福利费”。由于我国养老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在计提养老金时,借方科目发生了变化。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以下列情况处理:
①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②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上述①和②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我认为计提养老金时的养老金负债,作为一项经常性的短期负债不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一项递延工资,不应计入“应付福利费”,而是应该专设“应付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和“应付养老金―企业年金”科目,专门分别核算基本养老金负债和企业年金义务的计提和支付情况。
4 对我国养老金制度及会计处理的思考
(1)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规定受益制与规定缴费制的结合,从制度设计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看,应按照规定受益制来进行会计处理。但目前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按规定受益制加以确认的条件尚不成熟,同国际惯例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目前养老金费用的确认,还是应按规定缴费制来进行。这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从我国现在的养老金制度来看,企业养老金费用的构成模糊,按规定受益制的要求加以确认比较困难。
第二,从养老金计划的类型来看:①规定缴费制实施较容易,管理成本较低,会计处理比较简单;而规定受益制的实施难度大,管理成本较高,会计处理复杂;②规定缴费制计划下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对劳动力流动的障碍相对于规定受益制而言较小,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对于企业而言,不承担将来确定金额养老金的义务,只需按预先确定的养老金额或比例缴纳,至于以后养老基金的投资风险等则由职工个人承担;③规定缴费制下养老金的安全性比规定受益制下要高。
第三,从国际趋势和我国实情看,尽管规定受益制在国外许多大企业中采用,但规定缴费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中仍很受欢迎。
(2)在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应重视发展类似国外职业养老金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积极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我国目前虽已建立了三个层次的养老金制度模式,但现阶段养老保险改革的重点仍停留在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而类似于国外职业养老金计划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目前只处于一种零星发展的状态。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大力发展类似西方职业养老金计划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也应担当重要角色,而不仅仅是一种辅地位。
(3)规范养老金会计处理。养老金制度实施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劳动报酬现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原则对养老金费用进行会计核算,在企业会计报表中正确反映各期养老金费用以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过去基于社会福利观,养老金的支付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并不确认养老金费用,只是在职工退休后实际支付养老金时列为“营业外支出”,而不作为生产经营费用的必要支出;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后,对养老金的认识逐渐转为劳动报酬观,会计处理不再作为一项“营业外支出”,而是作为一项生产经营费用,列人“管理费用”;近年来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人们逐渐以权责发生制取代了收付实现制,在职工任职期间就缴纳养老保险费,确认为养老金费用,在职工退休后直接从养老基金中支付。这正是养老金劳动报酬观和权责发生制的体现,是养老金会计发展的一大进步。
上述方法,各有道理。对于补充养老金费用的会计处理,应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目前生产力水平较低,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可能很高,而建立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可以从总体上提高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因此国家应大力提倡和鼓励,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但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应通过测算,规定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比如已完成向国家上缴利税),每年可以从税前列支一定比例(如工资总额的5%),超过这一比例的部分不允许计入成本,在税后利润中计提。
参考文献
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6
【关键词】成本会计理论框架目标要素假设原则
一、我国成本会计的内容界定
要构建一个合理的成本会计理论框架体系,首先必须对成本会计的内容进行界定。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成本会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笔者认为,将与成本有关的价值问题全部包括在成本会计的内容之中,造成了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学科大量内容的交叉重复,既不利于会计与财务学科的建设,又不能突出成本会计的中心,达不到成本会计的目的,甚至无法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控制应该是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也只能是财会人员与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利用成本信息所开展的工作,将其归入财务管理学科更为合适。
基于以上分析,成本会计的中心内容是成本核算,具体地说,成本会计所要研究的就是向谁提供成本信息、提供什么成本信息及如何提供成本信息的问题。因此,成本会计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①成本会计的基础理论;②成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记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③成本信息的报告模式。
二、我国成本会计理论框架体系的构建
成本会计的理论框架体系应该是以成本会计目标为基石,围绕成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成本会计假设、成本会计原则等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一)成本会计目标成本会计作为一种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和报告有关成本信息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关于成本会计目标问题,在理沦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有经济效益观和成本信息观两种观点,其中:经济效益观认为,成本会计的目标就是让企业或其他组织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而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成本信息观认为,成本会计的目标就是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需要的成本信息。
笔者认为,成本会计目标可以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经济效益观和成本信息观恰好体现了成本会计目标的两个不同层次:
1.提高经济效益是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成本会计的长期性、根本性、终极性的最高目标。成本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正是基于对成本费用的反映与监督,基于对经济效益的关注和追求,与经济效益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成本会计就是从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和报告等方面入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
2.提供成本信息是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是在成本会计的实践中,成本会计应该向准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如何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有关成本信息使用者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具体而言:
(1)成本会计向谁提供信息。成本会计是一种对内报告会计,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所决定的。众所周知,成本费用是企业员工素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器设备的先进程度、企业地理位置及交通通讯状况等诸多因素的集中反映,所有这些都是企业内部的事,有的属于企业合法的商业秘密,企业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对外报告。因此,成本会计主要是向企业内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生产管理部门、企业基层生产单位、企业内部员工等)提供信息。
(2)成本会计提供什么信息。成本信息的使用者不同,所需的成本信息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成本信息使用者的层次越高,所需的成本信息就越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反之,所需的成本信息就越具有具体性、局部性。另外,在企业内部管理的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可能随时要求成本会计提供特定的成本信息,其内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成本会计所提供的日常成本信息从不同角度进行组合、分类后,可以形成不同的成本信息,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3)成本会计如何提供信息。成本会计提供成本信息的方式灵活多样,这是由成本会计的对内服务特性所决定的。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供:一是通过凭证、账簿、报表提供定期、定向的成本信息;二是通过专题报告形式向特定对象提供特定的成本信息;三是通过口头汇报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供成本信息。
(二)成本会计要素成本会计要素是成本会计对象内容的具体化,是成本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一般而言,成本会计对象与财务会计对象一样,都是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所不同的是成本会计的对象仅限于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又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因此,成本会计是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报告,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的一个会计分支。
而企业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分为正常的耗费和非正常的耗费,前者就是费用。后者就是损失。因此,可以把成本会计对象的内容具体化为费用和损失,即构成了成本会计的要素。此外,根据成本会计核算的要求,又可以将费用和损失这两个成本会计要素进一步细化为:可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损失,即生产成本;不可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损失,即期间费用。
(三)成本会计假设成本会计假设,是指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决定成本会计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它是人们在长期的会计实践中,逐步认识总结而形成的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在财务会计中,会计假设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这在理论上已经达成共识。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工作在于费用与损失的归集与分配,在费用与损失归集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建立在上述四项假设的基础上。由于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分期计算、货币计量这四个假设的内涵与财务会计的四项假设是相似的,这里不再复述。
除此之外,根据成本会计中关于费用分配的特点,还应建立合理分配假设。所谓合理分配假设,主要强调的是企业费用与损失分配的合理性问题。合理性是指在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大小关系最密切的分配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正是在这一假设下,才会产生和存在一系列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如外购材料、外购燃料费用分配的实际消耗量比例法、定额消耗量比例法等;制造费用分配的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直接成本比例法等。此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等,都隐含着合理分配的假设。费用与损失分配的合理性直接关系着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四)成本会计原则为了规范成本会计工作,为成本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成本信息,必须建立成本会计的一般原则。构建成本会计一般原则的总体思路是:在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成口06财会月刊(会计)2008.7本会计核算的特点,对这些原则进行调整,既要坚持与成本会计核算有关的原则,又要对一些与成本会计核算无关的原则予以剔除,并且要适当增加一些体现成本会计核算特点的原则。
1.成本会计中应遵循的与财务会计核算相同的一些会计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对以上这些原则的理解及运用,与财务会计核算原则是相同的。
2.根据成本会计核算的特,点,在成本会计中可以不遵循财务会计核算的一些会计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①可比性原则。因为成本会计是以对内服务财务为主的会计分支,不存在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因而不需要遵循一般财务会计核算中的可比性原则。②配比性原则。由于成本会计的核心在于成本费用的计量,不在于损益的确认,因而也不需要遵循一般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配比性原则。
3.在成本会计中应适当增加的体现成本会计核算特点和要求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①合法性原则。由于成本会计中成本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应建立合法性原则,即成本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划分计入本期损益与非本期损益、计入产品成本与非产品成本等界限,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理性原则。在合理分配假设下,应建立合理性原则,即各种间接费用的分配应力求合理。③受益性原则。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遵循受益性原则进行选择,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思想。在具体选择分配方法时,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分配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从而体现费用分配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成本会计目标是成本会计理论的最高层次,对成本会计假设、成本会计原则等具有方向性、根本性的影响,构成成本会计理论的基石;成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和报告,体现了成本会计目标的具体要求;成本会计假设规定了成本会计运行的前提和制约条件;成本会计原则作为成本会计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实务处理的具体规范,是保证成本会计目标得以实现的强有力的手段。因此、成本会计目标、要素、假设和原则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成本会计理论框架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邱吉福.论管理会计与成本会计的融合.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