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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范文1
1. 宏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全球竞争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国际化、规范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的实施使作为预算会计体系一部分的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 科研事业单位的使命发生了深刻变化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创新战略,科研事业单位是科技工业创新的主体。创新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还需要管理和制度创新,这些都需要适当的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目前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支持创新战略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甚至还有诸多限制,需要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支持创新战略的实现。
3.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巨大变化
2014年初,财政部了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全面修订准则,要求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一个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作为构成会计准则体系另一部分的事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规范化提上了日程。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事业会计准则的一个分支,其改革和完善亦迫在眉睫。
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 新《制度》适应了我国财政改革的新要求
首先,按照我国财政改革对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对科研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作了规范和完善;其次,对于收支管理进行了“大收大支”管理改革,新《制度》完善健全了科研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调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票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再次,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比较好的满足了结转与结余,以及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等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资金管理需求。
2. 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在改革的新《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科研事业单位是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对于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中应科学、合理,并且真实有效率,并遵照国家对于科研项目的规定或合同契约要求进行管理,严禁科研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截留,不得挪用和违反规定转拨资金、虚列支出和谋取私利。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管理。
3. 新《制度》加强了资产管理
新《制度》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特别强调了对外投资的规定,一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并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对外投资不允许用财政拨款和结余资金;三是不允许从事股票、基金、期货以及企业债券投资。
4. 新《制度》加强了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
新《制度》中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运行实施监督做出了规定,在这个规定中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构建财务监督机制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并且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1. 补充新《制度》的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
新《制度》中对于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没有作出规定可以理解,但是也存在着与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求存在着偏差,因而,就使得科研事业单位在实施的过程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了新《制度》的实施效果。
2. 财务科研成本信息公开仍有不足
新《制度》中第六十七条规定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公开的范围确定在单位内,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新《制度》应当明确作出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规定。如果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另外,新《制度》信息向社会公开更有利于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可以鼓励公众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发表意见和看法,吸引公众参与讨论,让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中发挥作用。
3. 应该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执行的评价机制
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范文2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8号。
生效日期:2012年4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管理(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结转和结余管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专用基金管理(专用主要包括修购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资产管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负债管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监督(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附则(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废止文件: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996〕8号)。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72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内容概览:总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资产(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净资产(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收入(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或者费用(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附则(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准则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废止文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发文文号:财会〔2012〕22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内容概览:总说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48个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按月度和年度编报,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按年度编报)、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废止文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
四、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488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概览: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80号)。
五、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489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概览: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81号)。
六、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第502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内部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第25号)。
七、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3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1号)。
八、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4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553号)。
九、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5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3号)。
十、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6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文物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2号)。
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教〔2012〕507号。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与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废止文件: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74号)。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发文文号:财会〔2012〕21号。
生效日期:2014年1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范文3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模式;模式
财务决策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财务决策工作的质量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有密切联系。我国自2013年颁布新会计制度以来,明确了会计行为相关规范,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更新和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主要探讨了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的探索工作。
一、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
(一)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理念的影响
财务管理工作在新会计制度下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财务工作价值的最大化,而且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也是我国财务管理理念的体现。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列表、中期财务报告以及财务分期报告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且还从多个角度进行了会计信息的分析工作,通过新会计制度的落实能够协调职工薪金福利、政府补贴等多种财务信息,为企业、政府等主体的正当利益提供保障。新会计制度促使企业、政府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理念改革,在提高企业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保证。
(二)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从理论角度来讲,进行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财务工作价值最大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企业数量日益增加,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能够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价值,对研发费用资本等多种财务信息进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
(三)新会计制度对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计提及可转换债券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提高了新会计制度下的风险防范质量。实施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还包含了债务重组、房地产投资以及衍生工具等具体财务工作的公允价值的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国会计制度正在向着国际化的趋势发展。当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使用公允价值时,就需要确认企业、政府的实际收益和损失,明确不产生实际收益和损失的哪部分没有现金流作为支持,继而会增加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账面利润增加,超分配的情况发生频率会较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二、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方法
(一)确定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形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直接的影响。近几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企事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知识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不断上升,对事业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提高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质量
在新会计制度下,会计账务和财务报表结构的调整能够对财务信息系统功能的发挥产生影响,同时,需要有大规模的财务数据、财务信息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减值准备,也可以通过自主完善的方式进行财务功能的转换和升级。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技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提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统一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了企业、政府的资金公开化程度,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财务工作人员应该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化财务管理系统,并且在实际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和更新企业、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
三、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改变
(一)会计主体发生了改变
从前的会计制度并没有明确区分会计主体,而是将会计主体作为简单的资金预算行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不够重视财务制度管理工作,其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淡薄。但是新会计制度下会计主体被明确划分,明确规定了会计核算工作应该从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业务入手,准确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多项经济活动,将事业单位看做一个会计主体。确定了事业单位的主体地位后,就会促使事业单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当中树立起自己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观念,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二)记账方式发生了变化
在传统的会计制度当中,事业单位的记账有纪录账目、计算账目、上报账目等多个环节,但是记账内容仅仅是在事后进行账目管理,并不是事前就进行资金使用安排,没有真正将财务管理的事前控制作用发挥出来。但是在新会计制度实施之后,事业单位的记账功能不仅仅在传统的记账内容上有所体现,而且在事业单位资金的调用方面也有所体现。事业单位是国家上级拨款单位,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的流动资金数量较大,其财务会计需要在账户上登记规划使用资金,明确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方法
(一)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财务管理体制正在不断发生变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时代的要求。事业单位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就要加快企业内部各个机构的财务管理模式变革,将资金配置使用管理转变为资金费用和使用效果共同管理,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和自己企业的收入联系起来,并且实现与宏观经济的连接。事业单位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应该采取措施协调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内部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机制,并且采取措施将该机制落实到工作当中,实现规范、科学地管理事业单位内部的跨级工作,强化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财务管理意识,保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促使事业单位改变财务管理观念
事业单位要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就应该从财务管理人员入手,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国的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事业单位往往包含多个工作部门,因此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会涉及到多个工作部门的收支状况管理,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才能够实现高质量的财务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应该定期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这些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实现资源的配置最优化,指导单位的发展。不仅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有管理意识,其他员工也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意识。管理单位员工应该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更新自己的财务管理观念,保证自己的财务管理意识能够适合时代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科学技术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而且当今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在当今时代中事业单位要想取得发展就必须改进自己的财务管理观念和财务管理意识,不能用以往落后的财务管理观念来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应该积极进行创新,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观念,并且在实际工作当中应用学习到的知识和观念,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加快事业单位财会职能的转变
要想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就需要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从报账型转变为经营管理型,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记账、算账和保障工作,还应该采取措施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资金预算和资金配置计划,在事业单位中做好财务管理的事前控制工作,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重点放在参与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上来,从而实现控制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作用和效果。
(四)会计等式和记账方法发生了改变
会计等式是由会计要素构成的,施行新会计制度后会计要素发生了变化,导致会计等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会计要素规定了会计对象构成部分,是将会计核算对象更加具体化。会计要素能够将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关系清晰反映出来。新会计制度下的记账方法从单式记账方法演变为复式记账方法。在旧会计制度当中事业单位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就是资金寄存的总额就是资金来源的总额减去运用的资金。此种会计等式记账方法具有多样性,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等多个种类。在过去事业单位当中资金来源通道单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大大限制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施行了新会计制度之后,形成了新型负债、资产构成的会计等式,随着会计制度的更新,旧会计制度也进行了更新,改变为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方法和会计记账等式能够适应当今时代下的事业单位采购的需求,不断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新会计制度为我国的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工作依据,并且新会计制度能够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理念、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风险管理,能够促进会计质量信息的提升,从而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变革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质量,财务部门必须采取措施进行财务管理模式探索,保证会计工作能够符合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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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范文4
2012年是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关键的一年。伴随着2012年2月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2012年12月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陆续与施行,标志着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体现财政改革要求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现了许多亮点,对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的成绩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依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不打算对修订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系的亮点和特点逐一论述,这方面财政部的解读很具有权威性;撰写本文的初衷是想提出这些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依然存在的相关问题,以便为会计学术界的进一步讨论以及财政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的选择
关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上规定意味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部分业务或事项的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究竟哪些业务或事项的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准则》和《制度》中似乎都没有明确。但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来看,财政资金收付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能够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业务和事项应当是非财政资金收支业务。这一点在2010年12月31H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但针对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这一点可达成共识,建议在相关制度中予以明确。
除了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或事项的核算是采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有必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二)会计基础选择对会计科目设置的影响
可以认为,《制度》中设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适应的都是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需要。如果会计核算采用严格意义上的收付实现制,这些科目的设置就没有必要。例如,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购买存货支付的价款,本应计入支出类科目,而不是计人“存货”科目,同理,事业单位领用存货不涉及资金收付,本不应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资金收付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在《制度》中“存货”科目涉及购买存货的账务处理说明中,采用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的表述。由于“财政补助收入”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的是财政资金收支业务,这就容易造成理解上的误区:财政资金收支业务核算也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还是“存货”科目核算也可以体现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就第一个问题来看,如果财政资金收支也能采用收付实现制,则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对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形成和管理的规定;就第二个问题来看,如果希望“存货”科目也能体现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则有必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结转相关支出科目,而不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列报。但《制度》中显然没有对此作出要求。
1997年7月17日印发的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中实际上已经存在这一表述的局限性。由于一般事业单位的存货较少,加上具有一些负债项目予以提供资金来源上的支撑,使得这一问题并没有被凸现出来。如果事业单位具有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比重的期末存货(例如从事工程业务和生产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加上负债资金无法满足存货占用资金的需要,这一问题的凸显便无法避免。很遗憾,这一问题在修订《制度》过程中似乎没有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核算也具有类似的特征。以“应收账款”科目为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账务处理是典型的权责发生制的产物。采用严格意义的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在没有收到价款时本不应确认收入。
正因为如此,不仅是经营收入,如果事业单位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面向市场提品和劳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同样也会涉及“应收账款”科目的核算。这一问题似乎也有必要予以明确。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的内容同样应当是权责发生制的产物。采用严格意义的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只要付款,就应当确认为支出,而不是根据“权责”的判断来决定是否确认为“预付”。对此,用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事业单位有理由按照《制度》的规定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将预付的款项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但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财政资金收支也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则让人感到迷惑不解。《制度》有关“发生预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表述,容易导致理解上的误区。
(三)会计基础选择对相关业务会计核算的影响
《制度》创新性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账务处理方法,确实是《制度》的一大亮点。但相应引发的问题是:要求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支出,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实质体现的是收付实现制的核算要求。
如果事业单位选择权责发生制核算经营业务,则用经营收入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不应计入支出而是直接确认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则需要计入支出,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这类似于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一般要求。购买取得无形资产以及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等账务处理也具有相同的特征。这个问题不解决,就很难说真正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核算经营业务。
在建工程核算是另一个由会计基础引发的凸显问题。按照《制度》的解释,“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存在的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账单,也许即刻支付工程价款,也有可能拖延一段时间支付。在办理了工程竣工结算时,事业单位还需要按照《建设工程价款计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保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意味着“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而不是确认的工程成本;如果按照确认的工程结算账单核算,则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需要通过“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科目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由于尚未支付的价款不能计入支出,对此这部分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不再体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而是“应付账款”。但这似乎又不符合《制度》中有关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规定。
(四)长期债务核算引发的相关问题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台原《准则》和原《制度》时,除了公路事业单位等极少数事业单位以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负债较少,且一般属于由于结算关系形成的短期负债,利用银行借款等债务资金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凤毛麟角,故原《制度》中仅设置了“借入款项”一级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由于借入款项相对较少,产生的影响较小,借款引发的相关问题并未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
《制度》将原来的“借入款项”科目调整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一级科目,反映了事业单位利用借款开展业务的事项在不断增加,对此有必要将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部分,以利于为事业单位开展偿债能力分析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伴随着借款资金的增加,借款引发的核算问题已不容忽视。与企业的债务资金属于经营周转资金不同,事业单位取得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支付的需要。但如果将借款资金的支付金额计入支出,则会导致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此规定,借款不能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收入;但将借款安排的支付金额计入支出,则意味着支出将超预算,并形成负结余,这不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2.如果借款形成的支付不计入支出,则意味着用借款从事工程项目、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占用的资金不能体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其账务处理应当是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原《制度》和《制度》中都明确了事业单位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属于“长期应付款”,而不是“固定基金”或“非流动资产基金”;但同样是用负债形成的固定资产,用借款取得固定资产的特殊要求却被忽略了。
3.如果借款资金形成的支付不计入支出,则意味着用借款发生的支付需要通过设置专门科目进行归集;待偿还借款时进行核销。遗憾的是,《制度》中并没有体现这方面核算的特殊要求。
(五)基建业务并账引发的相关问题
明确规定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要求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具有完整性,可以认为是《制度》的另一亮点。但是,事业性收支业务核算和基本建设业务核算毕竟分别归属于不同的核算体系,其核算受制于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对此,“并账”需要有新的、明确的账务处理思路。显然,目前该思路仍不够明确。
笔者认为,对“并账”的含义可有以下两方面的理解:
1.“并账”主要体现为“并表”,即主要通过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事业核算的资产负债表和基建业务核算的资金平衡表)和其他合并财务报表来体现“并账”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是需要编制哪些合并报表以及如何编制合并报表。
2.“并账”的要求包括“入账”和“并表”,即需要将基本建设发生的相关业务计人事业核算的相关账目,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事业单位财务报表。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并账,以及并账后如何解决编制基建专用报表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
(一)明确会计基础选择的初步思路
尽管《制度》中也许无法具体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相关业务和事项,但有必要规定“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业务或事项,应当在附注中予以披露”。
(二)明确会计基础选择对会计科目设置影响的初步思路
《制度》中设置的会计科目总体上可划分为两类:(1)与会计基础选择无关的会计科目;(2)为适应权责发生制核算需要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为了有利于事业单位分别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要求组织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也许有必要在《制度》中明确专门适用于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科目,以及使用这些科目的专门要求。笔者认为,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可考虑在以下两种思路中做出选择:
1.明确规定财政资金收支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明确规定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不通过为采用权责发生制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相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
2.明确规定财政资金收支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政资金收支业务和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或事项根据需要也可通过为权责发生制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在明细科目中进行日常核算,但该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结转有关支出科目,不得保留余额并在资产负债表列报。
笔者认为,第二种选择也许相对合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
(三)解决会计基础选择对业务核算影响的初步思路
针对在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前提下,有必要在《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表述中,分别作出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不同账务处理的规定。
在原《制度》和《制度》中有关这些科目有关账务处理的规定,是针对收付实现制的核算要求作出的。由于收付实现制下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金额需要计入支出,故原《制度》要求将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通过“固定基金”项目予以体现;无形资产占用的资金没有明确,实际上是分散在“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或负债类项目上。由于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较少,这一问题也并不凸显。
《制度》采取了新的核算思路,不仅要求用基金来体现无形资产占用的资金,而且要求核算在建工程,故“非流动资产基金”替代了“固定基金”,体现了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
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具有不同于收付实现制的特定要求。这些要求与企业这些资产的核算是一致的,即取得这些资产时,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借记“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和“经营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这意味着,权责发生制下的核算,“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失去了作用。
实行生产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由于《制度》规定了在“存货”一级科目下设置的“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来归集发生的生产成本,故应计人生产成本的折旧和摊销,借记“存货(生产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
(四)解决借款安排支付核算的初步思路
笔者认为,有必要区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的会计处理方式。
1.采用收付实现制,可参照公路事业单位在核算实务中采取的作法,通过设置“待核销借款支出”一级科目,归集用借款安排的相关支出。初步思路是:
(1)用借款资金购买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借款资金支付工程价款或者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用借款资金安排开展日常业务发生的开支时,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各支出类科目中归集的用借款安排的支出,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
(2)会计期末,将“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增设的“待核销借款支出”项目列报,或在资产类增设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3)按照预算的安排偿还借款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
2.采用权责发生制,可借鉴企业的做法。其初步思路是:
(1)用借款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或者支付工程价款,直接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体现在借款上,无需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
(2)按照预算的安排偿还借款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科目。
(五)解决基建业务并账的初步思路
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范文5
虽然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以来,在管理,运作及秩序构建等环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目前而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着巨大的危害性,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据统计及审计机关的相关调研表明,当前我国众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那么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财务会计信息的失真
大量会计犯罪行为表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无视国家相关法制规章制度,在私人利益的驱使下,采取虚假做账,虚假报表等手段,致使原本严格而严密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其次由于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低下,未能按照国家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与流程进行会计统计,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核算,随意设账,进一步加剧了财务会计收入不实、支出不实和结余不实的危险性,星儿加重了会计信息的失真性。这些行为的出现,既不利于党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信息的合理设置和使用,又对外部相关机构的监督评测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
(二)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既是国家行政机关之一,又是市场经济参与的主体之一,其在内外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会依据市场与职能需求建立一套完善而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但由于其自身双面性的特征,财务会计管理体制的建立存在滞后性,甚至有些单位从未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其会计决策仍然由领导拍板,加上从业人员岗位兼岗现象的严重,更加剧了财会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固定资产管理利用的不合理
由于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未建设有效合理的固定资产分类账目,也未能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这就导致其从业人员在进行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过程中,往往只会列出支出项,而未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录入项,这就大大影响了其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对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加上从业人员由于私人利益的驱动,监管工作的不完善,进一步加剧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对固定资产管理利用的难度。
(四)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
据官方数据统计,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从业人员为参加过国家组织或规定必须参与的统一岗前培训,有些从业人员从事本工作前对财务会计根本不了解,没有明确的财务会计观念,未能达到相关的从业水平,这些原因导致其工作业务水平能力不足,从业后单位对其进行再教育再培训的投入较少,很难获得相应的提升自身能力,完善自我的机会,加上本人工作意识的薄弱,业务掌握的不足,更加剧了其素质的差异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体制构建的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国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以规避与解决,建立合理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进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法制法规制度的完善
政府应该针对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中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加强立法工作,构建合理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完善《会计法》、《会计人员从业法》等专项法律制度,进行相关的监督与指导,才能发挥会计审计监督工作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指导作用,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
会计兴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依赖于专业知识的培训,依赖于单位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只有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水平才能更好的让会计工作步入正轨。国家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在进入财务会计领域前,要进行相应的入岗培训,加强整体技能的培养,从业后也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相关技能的再培训再学习,这样才能优化从业人员团队,达到合理构建人才队伍的目的。
(三)发挥审计监督机关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外部的监督,而审计机关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大多数违法违纪现象的出现都可以被审查被避免,只有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审查,将其工作置于相关机关的监督之下,这样就能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防止财务会计浑水摸鱼不务正业,进一度避免违法违纪现象,提高其工作效率,构建合理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针对违法违纪现象的屡禁不止,必须要从提高有关从业人员的认识,加强教育健全法制体系,强化监督体制入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监督体系,从而构建起一套以法制廉政为基础前提,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为核心,监督惩戒体制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惩前毖后防患未然。
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范文6
一、从财务报表分析角度对新旧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体系进行分析
(一)从资产与负债的构成角度对新旧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对比
不管是旧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的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的在资产与负债结构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各项资产的构成情况以及使用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就这点而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加强调资产计量的合理性,如固定资产就基于资产的市场性引入了“累计折旧”的科目,这基于资产真实的价值。第二是货币资金的持有情况有所区别。在旧制度下,事业单位货币的资金来源主要在于政府拨款,而新制度为适应单位多元化的资金渠道而设立了更为合理的财务报表。第三是,在衡量国有资产的保值以及增值方面,新制度更加强调单位的负债来源以及其构成成分,要求事业单位能够保持较好的资产负债结构。
(二)基于收入与支出的角度对新旧会计制度下的财务报表分析
新事业单位要求各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收入与支出情况表,而新旧会计制度在这张表里的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新制度特别的强调了事业单位收入分析情况。并详细划分了财务补助收入与事业收入的界限,以区别与事业单位中有关经营收入部分。二是,在关于支出方面变化则是以用途标准的来对支出功能进行控制。即按照事业单位资金的用途对支出的跨科目使用以及超支情况分别填列,同时强调事业单位关于经常性支出控制。
(三)预算执行视角下的新旧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对比
预算执行是体现新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科学性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通过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分析,准确的得出预算执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在旧会计制度的财务较为少见的特征。新的会计制度注意到了预算执行的重要性,因此强调了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通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则能够较为直观和准确的判断出单位的财务活动是否健康的运行,从而得出整个单位的管理效率是否能与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相匹配。
二、我国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事业单财务报表体系中资产负债表存在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不同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其采用的财务恒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实际上并不符合国际上资产负债表的定义,而仅仅只能对事业单位财务情况作出静态、事后的反应。实际上,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的灵魂依旧是以资金为核心。同时,收入支出表对此却是做出了实质性补充,即收入支出表实际上反应的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上某两个不同时点、时期上的财务动态变化情况。在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下,事业单位左方列示资产与支出,右方则列示负债和净资产、收入这三项,如此就使得左右方都恒等。而问题就随着而来,如此不分明细的列示,其实际上就把事业单位的静态和动态混淆了,使得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原则得不到保证,信息也因此而出现了模糊性,同时也使得资产负债的不能体现会计信息明晰性要求。此外,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还存在一个较为重要的缺陷,即不能反映如实的披露单位的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对等关系。这就使得事业单位受到监督的可能性减少,从而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化等问题的发现。
(二)事业单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相关的报表存在的问题
关于事业单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相关的报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表存在的问题。收入支出表在新旧会计制度都十分重要的一份财务报表,实际上是对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以及结余的动态分析表,也是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息息相关的一种财务报表。在我国事业单位中收支恒等式为“收入-支出=结余”,可在实务报表中,事业单位往往使得该等式出现不平衡现象:如“拨入专款”、“专款支出”、“拨出专款”三个项目中,第一个作为收入列示,第二、第三个则是支出项目,如此相减,实际上就不会出现结余这一项。这就使得事业的预算数与实际数不对称,预算执行情况得不到如实反映,资金的管理存在缺陷。另一个方面,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中,并没有详细的编写现金流量表,如此就无法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时期的资金变化情况。管理层也无法了解自身真实的资金周转情况,必然对资金缺乏有效的管理。虽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引进了权责发生制,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现金流量表编写依据,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关于缺失现金流量表的问题依旧存在。
(三)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的其他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的其他问题实际上就是等同于企业财务报表体系里面的附注不明确。对于单位的会计管理核算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专用解析的财务报表都无法提供较为详细的会计信息。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逐渐重视,这二者在事业单位的会计活动中地位逐渐上升。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并没有相应反应预算执行的情况说明,这就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的使用以 及信息反映。
三、完善我国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若干对策
(一)完善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对策
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就必须正视其恒等式的不合理性,所以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应该逐步的向企业财务报表体系的恒等式靠拢。而“资产=负责+净资产”是事业单位资产负责表改进的一种方向,但并不唯一。总之,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应该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逐步完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加入了累计折旧与累计摊销就是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逐步完善的体现。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借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关于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式,直接将收入与支出从资产负债表中独立出来,从而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成为反应资产与负债的真实财务报表。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还有增加对负债进行说明的明细表,使得单位的中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能够得到匹配反应,从而体现会计信息的对等性。
(二)完善事业单位关于资金相关报表的建议
报表应该注重收入与支出的勾稽关系的绝对对称,事业单位可以创造性在报表编制工作底稿中增设“预算款项”栏,以解决预算与实际结余的会计勾稽关系。同时,事业单位应该按照企业的标准,适当的结合本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报表体系外编写事业的现金流量表,以便管理层能够实时的掌握单位的资金动向,提高管理效益。
(三)解决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的其他问题的对策
事业单位在按照新会计制度编制合法合规的财务报表体现的同时,应该在编制工作底稿中,详细而全面的披露事业单位的一些财务会计信息,以此满足更为大众的报表使用者,增加事业单的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同时事业单位内部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不对外公开的一些辅报表,如月报表以及月预算执行表等,并在年末将这样的表格作为参考依据,修正存在重大缺陷的财务报表体系,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的客观公允性,提高财务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效率,促进“阳光政务”,转变事业单位职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