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文1

[作者简介]王跃堂(1963― ),男,江苏丹阳人,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从事会计学、审计学研究;李侠(1988― ),女, 江苏徐州人,南京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会计学研究。

[摘 要]会计准则国际化是各国经济发展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我国财政部已于2010年4月2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会计准则已实现国际趋同的前提下,应密切跟踪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的重大修改和制定工作,并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坚持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的改革方向和渐进式的改革策略,以此来推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

[关键词]财务报表列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833(2012)01004812

一、 财务报表列报改革的背景及内容

(一) 制定背景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及其计量问题成为全球激烈争论的焦点,也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对会计使命的深层思考。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着力提升会计信息透明度,将会计准则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各方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则提供了机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FASB)这两个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准则制定机构在2007―2009年加快了财务会计诸多领域的改革,财务报表列报改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

2001年,IASB与FASB同时将修订业绩报告的问题提上日程,并各自启动了相关项目。2004年,双方达成共识,决定联合推进该项目,并于该年4月公布了日程表,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IAS1)的修订分为三个阶段,预计于2011年完成这一项目。第一阶段:修订的IAS1;第二阶段:取代IAS1和《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IAS7);第三阶段:修订中期财务报告准则(IAS34)[1]。

2006年3月,IASBIAS1修订稿的征求意见,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评论进行充分考虑后,IASB于2007年9月修订的IAS1,该修订影响了权益变化和综合收益的列报,这使得IAS1在很大程度上与FASB的第130号财务会计准则――综合收益报告(SFAS NO.130)一致。 2008年10月16日,IASB与FASB联合《财务报表列报初步意见》(以下简称“讨论稿”),这是IAS1项目修订第二阶段的要求,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2009年4月14日。

(二) 主要内容

讨论稿对现行的IAS1进行了实质性改革,这标志着财务报表列报的新方向和新思路,因而了解讨论稿的主要内容对于理解此次改革并积极参与改革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 现行财务报表存在的问题

根据IASB和FASB的归纳,长期以来,使用者对于现行财务报表列报存在很多批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已确认的交易或事项在不同报表中的分类不同。如现金流量表要求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而综合收益表和财务状况表中没有单独提供经营活动的信息,使用者很难通过比较“经营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来评估实体盈利质量,因此使用者很难理解某一张报表和其他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2) 根据现行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存在可供选择的不同列报方式,这会影响不同实体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如现金流量表可以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编制。随着资本市场和投资机会日益全球化,列报方式的差异给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将日益严重。

(3) 某些情况下,报表信息没有充分分解。如某些实体只列示产品成本和管理费用总额,这让使用者很难计算实体主要活动的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关系,也很难对同行业的公司进行竞争力分析。因此,现行报表将某些性质不同的项目汇总成一个数字列示掩盖了一些重要的差异性信息。

2. 财务报表列报的目标

针对现行财务报表存在的以上问题,讨论稿中提出了此次改革的三大目标。

(1) 描述一个实体业务活动内在一致的财务状况。该目标要求各报表各项目之间关系清楚,且报表之间尽可能相互补充。理想情况下,财务报表的每一个项目都应是内在一致的,以帮助使用者在不同报表的相同或相似位置找到某一资产、负债以及它们的变化带来的影响,分析不同报表之间相互关联的信息。但这在实务中可能不可行,如某一会计期间引起现金流入或收入增加的某项资产在该会计期末尚不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这项资产就不应列示在财务状况表中。因此,实体只需遵循“内在一致”这一列报原则即可。

(2) 分解信息以有助于预测实体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如果各项目的经济意义不同,

就要采用相似方式对各报表中的信息进行合理分解。

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外,实体应将价值创造的信息(业务活动信息)与融资活动信息分开列示,并将业务活动信息进一步划分为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将非持续经营与持续经营分开列示,将所得税信息在财务状况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3) 帮助使用者评价实体的流动性和财务弹性。流动性信息有助于评价实体在金融合约到期时的履约能力,财务弹性信息有助于评价实体投资和临时融资的能力。

3. 财务报表分类列报的方法

为实现以上目标,讨论稿提出把财务报表信息按不同于现行报表的方式分类列报,即把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所有项目都划分为业务、融资、所得税、非持续经营和权益五大类,实现各项目在不同报表间的相互对应。这种列报方式不仅是对现行报表列报格式的彻底变革,也对信息列报的原则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实体应依据何种原则对报表信息分类呢?讨论稿中引入了“管理法”的概念,即按资产、负债在实体内部的使用方式来分类,分类依据要作为会计政策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讨论稿认为,“管理法”能反映管理层如何管理经营实体及其资源,帮助使用者获悉不同实体各项活动的独特信息。

在使用“管理法”时,应以财务状况表为核心,以满足“内在一致”这一目标,即先确定各项资产、负债在财务状况表中如何分类,以此决定这些资产、负债的变化引起的收入、费用、现金流等在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分类。报表中应合理列示各小计、总计金额,实体可自行选择是否在财务状况表中列示资产、负债的总额,综合收益表中应列示利润、损失或净收益的小计及综合收益合计数。这一要求符合“内在一致”的目标,可以帮助使用者比较不同报表之间的小计、合计数。例如,使用者可以很容易计算引起经营收入、经营现金流入的经营资产和负债的金额。

虽然提倡使用“管理法”,但实体在将资产、负债、权益分类到所得税、非持续经营和权益类时,应参考现行准则的要求。

4. 重要术语的定义

讨论稿对此次改革中提出的重要术语定义如下:

(1) 业务类包括管理层视为持续业务活动组成部分的资产、负债以及他们的变动。业务活动是旨在创造价值的活动,包括经营和投资两部分。

经营部分包括管理层视为与实体业务活动核心目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的任何变动都应列示于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经营部分。

投资部分包括管理层认为与实体业务活动核心目的无关的资产和负债。实体可能利用投资资产和投资负债取得回报,如实体通过利息、股利等方式取得回报,但是这些资产、负债与业务活动核心目的无关。投资资产和投资负债的任何变动都应列示于综合收益表的投资类别和现金流量表的投资部分。

讨论稿特别指出,如果实体不能清晰地识别某项资产、负债是与经营、投资还是融资活动相关,那么应认为该资产、负债与经营活动相关。

(2) 融资类包括融资资产和融资负债,是管理层为实体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筹资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由于提倡使用“管理法”,所以生产企业和金融企业“融资”类包含的具体项目可能不同。融资资产和融资负债的任何变动都应列示于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相应融资类别。

(3) 权益类包括所有符合现行准则“权益”定义的项目,如普通股、留存收益等。权益类引起的现金流应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权益类别,与所有者有关的权益变化应列示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变化应列示于综合收益表的权益类别。

(4) 非持续经营类包括所有与非持续经营有关的资产和负债。此类资产、负债的变化应列示于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非持续经营类别。

(5) 所得税类包括所有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所得税引起的现金流应全部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所得税类。为了与现行准则一致,实体可以把部分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列示于综合收益表的“非持续经营”或“其他综合收益”类。

5.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此次改革提出的分类列报方式不适用于权益变动表,该表的列报要求与现行IAS1没有差异。其他报表的列报格式与现行IAS1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分类,

现金等价物应以类似“其他短期投资”的方式列示,不得把任何证券作为现金的组成部分。计量属性不同的资产、负债应分别列示。实体可选择在财务状况表或附注中列示资产、负债合计数,短期和长期资产、负债的小计数。

(2) 综合收益表:取消“利润表”和“综合收益表”分两表列示的方法,实体应提供单一的综合收益表,并在其中单列“其他综合收益”。实体应列示利润、损失或净收益的小计数及综合收益的总计数,应说明“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各个项目是否与经营、投资或融资活动相关。如果现行准则中有规定,实体可以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的项目重新分类至该表的其他类别中,并和产生这项收入或费用的资产、负债在财务状况表中的位置一致。

实体应按“功能法”把收入、费用划分至经营、投资或融资活动,并按“性质法”在每一类别中进一步分解,除非这种分类方法无法提高财务信息对预测实体未来现金流的有用性。当某一项目的分解列示能增强其对预测未来现金流的有用性时应分解列示。

实体应按现行准则的规定列示所得税,不得把所得税分配至“业务”和“融资”类。

(3) 现金流量表:取消“间接法”,实体应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有助于使用者将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经营收入和费用与经营现金流入和流出联系起来。实体应改变现行准则中将现金

权益权益

和现金等价物同等对待的做法,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分开列示。现金流量表中只列示现金的期初余额、本期变化额和期末余额。

(4) 财务报表附注:实体应披露资产、负债的分类会计政策及变化;经营周期超过一年的实体应披露其经营周期;实体应披露所有重大的非现金活动,除非该信息已经提供;实体应列报将现金流量调节为综合收益的明细表,并将综合收益分解为现金基础收益、重新计量收益、除重新计量以外的应计制基础收益。

基于以上要求,讨论稿给出了改革后财务报表分类列报的基本格式,如表1所示。

二、 西方学者对财务报表列报改革的观点综述

截至2009年4月14日,IASB在其网站上共公布了来自各个国家和地区的229封评论信。根据只建克、高建华的统计分析,总体评价中以不同意者居多,占有效意见的83.4%[2]。其中,公司、行业联合会、金融机构、银行、准则制定方、政府机构等大部分持反对意见,评级机构更是全面反对,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多地出于实务层面和执行成本的考虑。与之相对应,学者和咨询公司大部分持同意意见,这可能与他们更多地出于理论层面的考虑有关。

截至2010年11月,《会计望》上共发表了两篇对该讨论稿的评论论文[34],本文以此为代表,将西方学者对此次改革的观点进行总结。

(一) 财务报表列报改革的可取之处

1. 财务报表列报目标明确

对于财务报表列报的目标,现行IAS1中的表述为:提供对广大使用者制定经济决策有用的有关实体财务、盈利和现金流状况的信息,财务报表也反映管理层对受托资源的经营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这是一种较为宽泛的表述,属于把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并提。正在修订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初步意见》缩小了“使用者”的范围,认为财务报表无法同时满足投资者、客户、员工、政府等所有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把“使用者”直接定义为“资本提供者”,不仅概念上更加明晰,也使得财务报表列报的目标应当有所改变。

与之相对应,讨论稿取消了“受托责任观”,将财务报表列报的目标直接界定为“决策有用”,指出该联合改革项目的目标是: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有用性,帮助“资本提供者”提高决策能力,并把这一总体目标分解为“内在一致、信息分解、流动性和财务弹性的评价”三个具体目标,表述更加明确。

学者们普遍同意讨论稿中提出的三大目标,但也有学者建议,应单独增加第四个目标:帮助使用者评估实体财务杠杆。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很多公司因过度使用财务杠杆而导致破产,因此单独列示这一目标对使用者评估某一实体的未来表现具有重要作用。

2. 分类列报模式和信息分解

分类列报是此次改革的核心,讨论稿要求把业务活动和融资活动分开列示,业务类再划分为“经营”和“投资”两部分。由于目前最常用的定价方法是“自由现金流(非现金部分调整后的税后经营利润+折旧-资本性支出)-净金融负债=权益价值”,因此分类列报有利于使用者计算相关指标,从而对实体进行更准确定价。Nissim和 Penman的研究中根据“经营”和“融资”活动重新构造财务报表,并推导出财务报表分析的一种程序化方法。研究结论表明,这种重新构造可以帮助使用者更有效地识别出在预测未来收益时需要计算的结构性比率[5]。目前有100多篇已在不同程度上验证了Nissim和Penman提出的框架,且大部分研究结果表明,把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表中的项目区分为经营活动和融资活动可以提高盈利预测的准确性。

对于信息分解能否提高信息有用性,目前已有大量的研究文献。总结这些文献,对信息分解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表明:经过分解的财务报表项目,尤其是会计盈利项目,比总括性的数据更能说明市场定价的差异,且会计期间越短,这种优势越明显。但是这种优势取决于管理层是否完全按准则的要求披露信息,讨论稿中对各财务报表应披露的项目要求太宽泛,这可能会降低信息分解的有用性。

3. “管理法”的引入

“管理法”对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至少体现在两方面:管理层决定某一交易或事项属于五大类别中的哪一类披露(业务、融资、所得税、非持续经营、权益);管理层决定每一类别中各项目披露的详细程度。在对交易或事项进行分类时,是使用“管理法”还是使用“标准法”,属于“会计选择”的问题,大量研究文献表明,会计选择能否提高信息有用性取决于特定条件。若管理层和股东的目标一致,则“管理法”可以提高信息价值;反之,“管理法”也可能造成“机会主义分类”和盈余操纵。在现有环境下,还很难量化分析这一风险的成本。

目前专门针对“管理法”的研究只涉及美国会计准则第131号――分部报告准则(SFAS NO.131),该准则在1997年修订后要求管理层以内部业绩评估时划分的不同部门为分部进行信息披露。已有研究表明,131号准则后提高了分部报告信息的有用性,但是这些研究结论对讨论稿提出的“管理法”不一定适用,因为管理层应用131号准则时不会遇到不确定性,而且如何划分分部不会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然而,实体在分类列报中使用“管理法”时,对如何划分交易(或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如某些交易可能与多个类别有关,某些交易所属类别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而且交易或事项的分类不同很可能会影响实体的利润或经营现金流。管理层有为追求短期利益而操纵分类的动机,能否持续提供公允信息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学者们建议,不能过度依赖“管理法”,如果确实采用“管理法”,那么对各类财务报表,尤其是“综合收益表”中各类别下必须披露的项目应有更详细的规定,以降低采用“管理法”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 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讨论稿提出的改革,学者们并没有全盘接受,而是纷纷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观点集中于以下五个方面。

1. 准则的时机不合适

研究财务列报通常涉及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财务列报原则和依据;第二层次是财务列报形式和内容。显然,讨论稿强调的是第二层次的改革,而第一层次的改革则涉及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问题。

最早对概念框架给出定义的是FASB。1976年12月2日,FASB了“概念框架项目的范围和含义”的征求意见稿,指出“概念框架是一部章程”。1980年5月,FASB《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SFAC No.2),把概念框架重新定义为“由目标和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连贯的理论体系”。

IASB的前身IASC也于1989年了《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框架》并被IASB采用。该框架指出,高质量的财务会计框架能评估并据以修订既有的会计准则,指导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发展新的会计准则,在缺乏会计准则的领域内起到基本的规范作用。

鉴于概念框架的重要作用,IASB和FASB决定联合制定一份完整的、内在一致的趋同概念框架,并取代各自目前的框架。该项目将分八个阶段完成,目前仅在2006年7月6日了初步意见,财务报表列报改革也应符合概念框架联合趋同项目的要求,因而,现在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改革可能为时过早。学者们认为,应首先完成概念框架的修订,以确保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与概念框架的一致性。

2. 使用者学习成本巨大

此次改革后,使用者需投入一定的初始学习成本来适应新的列报形式。对使用者来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等式已经深入人心,而根据新的列报形式,要评估这个等式是否成立都很困难,而且信息报告技术也在不断更新之中(如XBRL的发展),因此,必须考虑财务报表列报的改变对使用者数据处理的影响。

此外,改革后的财务报表可能使信息复杂化了。既有研究表明,信息复杂化至少有两方面的影响:对复杂信息,分析师倾向于用简化的方式处理;信息越复杂,分析错误的可能性越大。因此,需要展开进一步研究,从使用者的角度来判断新的列报方式是否能够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3. 取消间接法缺乏依据

讨论稿取消了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而现在大部分实体都是使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该变化的执行成本可能很高,而且并没有经验数据表明直接法更有利于未来现金流的预测。

此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相对现金流量信息,会计盈余信息与企业价值更相关,因此,此次改革过分强调现金流量信息的重要性可能并不恰当。

4. “业务”活动的定义不恰当

有学者认为,把实体活动分为“业务”和“融资”两大类并不恰当,应该用“经营”代替“业务”,理由包括以下三点。

(1) 现行财务理论中最常使用的二分法是把企业活动分为“经营”和“融资”活动,即增加企业价值的活动和不增加企业净现值的活动,若把企业活动分成“业务”和“融资”则会引起误解。

(2) “业务”应和“非业务”相对,而不是和“融资”相对。讨论稿中区分“经营”和“投资”活动的标准为是不是实体的核心活动,那么将“业务”进一步划分为“核心”、“非核心”活动比划分为“经营”、“投资”活动更直观,更容易理解。

(3) 虽然讨论稿中提议的现金流量表依然有“经营、投资、融资”三类活动,但各具体项目所属类别变化很大。例如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由“投资”部分改到“经营”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买卖由“投资”部分改到“融资”类。因此,继续使用“投资”和“经营”这两个术语可能会引起误解。

5. 所得税和现金列报不符合信息分解的目标

讨论稿中要求不得把所得税分配至“业务”和“融资”类,但是使用者经常要计算一些税后指标,例如在定价时,使用者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如何确定经营活动和融资活动各自的税负,缺乏这一信息,使用者只能自行主观分配。

财务学主流观点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层作为内部人拥有更多关于企业经营的内部信息。学者们普遍认为,将所得税单独列报而不分配不符合“管理法”的要求,也不符合“信息分解”的目标。虽然对所得税的任何分配方法都是主观的,但是如果管理层掌握更多的信息,那么由管理层在报表中提供所得税分类列报的信息就更有利于提高信息有用性。目前的文献中尚没有相关研究,需要日后进一步探讨。

同理,讨论稿要求将现金列示于“经营”或“融资”类,但不能同时列示于这两类中,也遭到了学者的批评,因为投资者需要区分经营资产和融资资产,经营性现金可认为是为了持续经营所必须持有的现金,融资性现金可认为是因其他原因而持有的剩余现金。既然此次改革引入了“管理法”,认为管理层能够把交易或事项划分为五大类,那么管理层也应能够把现金在这两类中分配,即使分配的不完美,也能提供更有用的信息。

三、 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一) 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对我国的挑战

此次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趋同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我国现行准则与讨论稿提出的改革后的列报准则存在较大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根植于我国特殊国情与西方国家制度环境的差异,这进一步加大了改革的难度,也对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我国现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与讨论稿的差异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但是我国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与现行的IAS1依然存在形式上、内容上的诸多差异,而此次改革又是对现行IAS1进行的实质性变革,这进一步扩大了与我国准则的差异。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6](以下简称CAS30)和讨论稿的比较,可以发现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的差异

讨论稿指出“此准则不适用于非盈利组织、非上市公司、IAS26和SFAS35规范的退休金、养老金计划的报告”;而CAS30只是说明“该准则不涉及其他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列报要求”,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指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且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所以非上市公司也应适用于CAS30,其适用范围更广。

讨论稿提出了财务报表列报的三大目的,强调帮助资本提供者提高决策能力;而CAS30中没有相关规定,只是在基本准则中指出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把“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并提。

(2)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差异

现行的IAS1已经将“资产负债表”更名为“财务状况表”,而我国依然采用“资产负债表”这一命名。讨论稿主张使用“管理法”,把各交易或事项分为业务、融资、所得税、非持续经营和权益五大类;而按CAS30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按会计要素分类列示,并在报表中直观体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讨论稿要求实体提供单一的综合收益表,在其中单列“其他综合收益”。而我国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中依然使用“利润表”,只是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指出企业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讨论稿提出的列报格式是费用性质法和费用功能法并存,且更倾向于按费用性质法分类。而CAS30明确指出利润表应按费用功能法分类,把费用按其功能划分为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部分。就利润表内的具体项目而言,CAS30的规定更加详细,而讨论稿主张使用“管理法”,这给予管理层更大的选择空间。

现金流量表的差异主要在于经营性资产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分类问题,按讨论稿的观点,这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而CAS30则与现行的IAS1一致,要求归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另外,讨论稿要求把现金等价物从“现金”中分离,如果采纳这个意见,则需对现行现金流量表的期初和期末余额进行调整。

(3) 财务报表附注的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讨论稿对于财务报表附注的要求总体一致,但是CAS30在具体内容的表述上不够详尽,虽然要求对已在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进一步说明,但缺乏相应的应用指南,而且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如缺乏表外项目的披露和关于企业增值的会计信息等。

2. 制度环境差异

准则的差异实际上根植于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制度环境的差异,这些差异增加了此次改革对我国是否适用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我国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

(1) 此次改革能反映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吗

此次改革由IASB和FASB联合推进,那么讨论稿提出的列报改革的代表性如何?能否综合权衡以考虑世界各国的基本情况?还是主要反映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需要?这些问题值得探讨。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资本市场以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财务会计也是以美国的发展最为完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数量和详细程度也远远多于其他国家或组织。因此,IASB在推广国际会计准则的过程中积极寻求美国的支持与合作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个过分重视发达国家甚至是某一个发达国家的国际组织,其代表全球各国利益的能力自然会引起人们怀疑。事实上,截至2010年底,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15名成员中,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仅有来自巴西、印度、中国的三名。一方是强势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制定机构FASB,一方是西方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国际会计制定组织IASB,它们联合制定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能否很好地反映发展中国家的需要,这确实令人怀疑。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市场国家兼转型经济国家,资本市场尚不发达,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如《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在首次时就没有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由于我国的特殊经济制度背景,国有企业依然占有很大比例,我国的关联方准则规定:国家控制的企业不作为关联方,只有具备投资关系、控制关系的企业才是关联方,这与国际准则存在实质性差异。如果一味遵循国际准则而不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就会大大增加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和披露风险。

作为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下较少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经济大国之一,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也存在值得借鉴的地方。曲晓辉、肖红认为,中国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国际趋同举措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备受全球关注[7]。美欧等发达国家关于公允价值的修订毕竟更多只是考虑了美欧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环境,因此,如果不考虑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是很发达这一实际情况,简单套用发达国家的价值计量模型,不仅操作困难,而且会产生不利影响。

葛家澍、张金若认为,完全由IASB自己修订准则以寻求各国的接受或者由IASB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修订准则,比同一个超级大国联合修订,似乎更为恰当[8]。因此,如何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修订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维护我国的长远经济利益,这是我们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2) 取消“受托责任观”是否合适

讨论稿取消了“反映管理层的受托责任”这一列报目标。狭义的“受托责任观”要求存在明确的委托关系,委托人根据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对是否继续聘任管理层进行决策,但是葛家澍、张金若指出,决策有用观下投资者通过股票市场持有或抛售特定公司股票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广义的受托责任决策,它意味着投资者是否继续选择公司目前的管理层作为受托人,可以看作为间接行使委托人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只有当资本市场发展到股权高度分散时才能有效行使,此时强调决策有用观也才更有实际意义[8]。

决策有用观更加注重相关性,而受托责任观更加注重如实反映,两者虽不冲突,但是侧重点明显不同。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高,企业的股权分散程度依然较低,存在明显的“一股独大”现象,且小股东只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换手率很高,财务信息对于小股东的决策有用性十分有限。

而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依然具有重要作用,管理层对国有资产的受托经管责任的履行情况依然是相关部门考核的重点,其信息需求更多的是关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其结果能否导致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不仅仅是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现金流量。

因此,在财务报表列报目标中,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并存对于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或许更加合理。

(3) 应该引入“管理法”吗

讨论稿要求使用“管理法”对各交易或事项分类,但是“管理法”在我国却不一定适用。“管理法”赋予管理层决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容和方式的权力,用契约理论解释,即管理层的剩余权力增加,这不符合会计稳健性的要求,而且“管理法”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首先,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会有不同的运营模式,如果完全按各自管理方式来列示财务报表项目,就会将财务报告推向相关性与可比性相矛盾的境地。其次,企业会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经营战略,从而引起资产性质的变化,且各类活动所占用的净资产与其带来的相关损益挂钩,可能导致管理层人为调整资产性质,使报表项目分类的主观性增强,这不仅可能削弱不同企业在同一时期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可能削弱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可比性。

葛家澍、张金若认为,准则制定时要优先考虑相关性,准则执行时应优先考虑可靠性[8]。讨论稿对“管理法”的引入可能主要是从理论角度出发,但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有关审计的制度安排没有形成对高审计质量的自发需求,同时也没有制度激励提供高审计质量,惩罚审计市场上的机会行为[9],“管理法”可能会增大管理层操纵的风险,导致在执行中出现各种问题。因此,现阶段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引入“管理法”可能并不合适。

(4) 分类列报符合现行会计理念吗

首先,资产、负债、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改革后的财务状况表中反映不明显,已经无法直观体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这是对已经使用了500多年的复式记账法的严重挑战。

其次,张金若、宋颖认为,讨论稿中提议的报表格式与概念框架中所坚持的“会计目标―信息质量特征―要素确认与计量―财务列报与披露”的财务报告逻辑关系不符[10]。概念框架中指出,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属于第一步确认,而报表的分类与列报属于第二步确认。如果采纳讨论稿的意见,那么会计要素是否需要修改?是否需要增加“业务”、“融资”等要素?传统的“资产”、“负债”等要素与这些新要素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都可能对现行的已经运作良好的财务会计系统产生深刻影响。

(5) 分类列报改革对会计研究的影响难以预计

自现代会计产生以来,一直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为会计核算对象,并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凭证―账簿―报表”实务体系。随着会计理论界的深入研究,基本形成了以会计目标为导向、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为保障体系、以符合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条件为列报内容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

改革后的分类列报直接将会计要素界定在决策有用的角度,会计信息流程与企业具体运营流程对应,这显然有别于现行的基于账户体系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张天西认为,财务报告披露模式的改变最终会波及账簿系统和交易事项系统[11]。因此,如果采用讨论稿意见,则必须重新研究账簿和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财务会计理论架构。

目前的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研究、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研究、基于会计信息的价值评估模型研究、盈余管理和信息披露质量研究等无不是以财务报告信息含量为载体而展开的。因此,一旦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及其含量发生变化,尤其是一些重要财务指标计算的变化,这将会影响资本市场财务会计的实证研究结果。

另外,王仲兵认为,改革后财务报表信息含量的增量程度、因增量信息而带来的增量收益与信息转换成本间的比较以及分类列报是否会带来更具不确定性的会计职业判断与更专业化的知识等也是需要深入研究的[12]。同时,这种变化对其他直接相关的领域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设计的影响也需要考虑。

(二) 我国应对财务报表列报改革的策略

如何应对财务报表列报改革提出的挑战,本文认为应在坚持持续趋同的总体要求下,对我国的财务报表列报进行渐进式改革。

1. 改革方向:坚持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

每一次重大经济危机和经济事件的爆发都推动着会计尤其是会计规范的完善和发展。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萧条”导致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出现;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和“滞胀”催生了现值会计计量方法;21世纪初的美国“安然事件”强化了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则使得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成为大势所趋。

2010年4月2日,中国财政部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明确提出“中国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积极推进中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的要求[13]。

针对财务报表列报改革,我国也应坚持“持续趋同”这一总体要求。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密切跟踪国际准则的最新变化,深入研究国际准则对我国企业及经济的影响,及时向IASB反馈有关意见,争取在此次新一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改革中抓住机遇、占据主动权、增强话语权,以维护中国的长远经济利益。

2. 改革策略:坚持渐进式改革

葛家澍、杜兴强认为,现行财务会计与报告模式的改进方式有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1415]。“激进式”改进一度是而且现在仍然是会计学术界相当多数人支持的观点,而葛家澍、杜兴强认为,赞成“激进式”改进主要是想一劳永逸地实现会计信息最大程度的相关性,但这可能大大损害可靠性,而且没有考虑现实可操作性。相反,会计实务界往往支持并采用“渐进式”改进[1415]。葛家澍、杜兴强根据假设的投票模型,考虑改进过程中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从使用者的需求出发,提出了支持“渐进式”改进的观点[1415]。

本文认为,“渐进式”改革模式也适用于此次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如上所述,可以认为讨论稿实际上是对现行财务报表列报的“激进式”变革,其中蕴含的利用财务报表之间的内在联系来提供“内在一致”财务信息的思路在理论上具有一定优势,但这种“激进式”变革对现阶段我国会计准则的适用性却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1) 分类列报的有用性有待检验

直观上看,改革后的报表格式有助于辨认企业的经营业务,也有助于分别评价三类活动,为价值预测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温青山运用基于分类列报的新分析体系,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并与基于现行财务报表的杜邦分析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新的分类列报方式下财务报表的信息含量显著增加,决策有用性增强[16]。然而朱莲美认为,讨论稿中的财务状况表已不能清晰体现评价企业财务弹性的重要指标――资产负债率,也未能系统地体现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影响使用者对企业流动性的评价[17]。

因此,在新的分类列报方式得以应用并具备资本市场经验数据之前,能否达到“提高信用决策有用性”这一目标有待检验。

(2)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

2009年10月,世界银行就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有效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明确指出:“中国改进会计准则和实务质量的战略已成为良好典范,并可供其他国家仿效。”而经验研究表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提高盈余质量、提高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16]。

在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前提下,又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对现行准则进行“激进式”改革的紧迫性,因此对“激进式”改革的采纳应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

(3) 改革成本不容忽视

现行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金融企业和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实施,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目前已扩大到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2008年5月,IASB对中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进一步确认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若采纳讨论稿观点,对财务报表进行“激进式”改革,这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较大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耗费大量的学习、培训和研究成本。同时,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改变,各利益相关集团因彼此的利益分歧而进行博弈也会带来巨大的资源耗费。

因此,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尚没有充分理由直接采纳讨论稿建议的财务报表,我国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应采取“渐进式”模式。

3. 改革的具体措施

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渐进式改革的具体措施,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1) 强化资产负债表观

借鉴讨论稿的提议,在资产负债表保持传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式结构的基础上,把资产、负债按经营、投资、融资项目分类,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也应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所列示的项目尽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一致,以提高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和内在一致性,便于使用者通过不同报表理解某一活动不同方面的信息,同时也使一些关键财务指标的计算更加容易,以便更客观、更准确的判断实体价值。

(2) 逐步引入综合收益表

在利润表中先分别增加“经营利润”、“已实现利润”和“未实现利润”等中间指标,“经营利润”代表了实体主要的利润来源,有助于评价管理层的经营责任及企业未来前景;“已实现利润”是需要按税法纳税的所得,也是可以用来分配的所得,可用于直接评价管理层业绩;“未实现利润”则有助于使用者理解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及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数额之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投资利润”、“融资利润”等项目,并逐步引入“其他综合收益”,最终实现全面反映企业的综合收益、帮助投资者更好的理解企业利润来源的目的。

(3) 加强对新报表分类模式的理论研究

首先,可以采用实验研究法对分类列报模式的改革效果提供一定参考,实验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有赖于实验设计水平。虽然我国会计和审计领域在应用实验研究上已有一定成果,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其次,需要研究如何改进估值技术与财务分析方法。同时,与之配套的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也应相应变化,否则准则改革最终服务于投资决策的价值可能会降低。因此,在准则修订的同时,对于改进估值技术和财务报表分析方法的研究也应同步进行。

综上所述,此次财务报表列报改革较多地考虑了发达国家的需要而未充分考虑新兴市场国家的特殊情况,使得一些处理方法在新兴市场国家可能并不可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市场国家兼转型经济国家,中国应及时向IASB反映本国的特殊会计问题,以趋同与互动并举来推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争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话语权,以维护中国经济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IASB,FASB. Preliminary views on financial statement presentation[R].Discussion Paper,2008.

[2]只建克,高建华. IASB/FASB《财务报表列报初步意见》讨论稿的反馈意见分析[J].财会月刊,2010(8):83-84.

[3]Mark B, Carolyn C, Jack C, et al. The 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s financial reporting policy committees response to the preliminary views on financial statement presentation[J]. Accounting Horizons,2010,24(2):279296.

[4]Stephen M, Thomas S, Karim J, et al. Response to the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 and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s joint discussion paper entitled preliminary views on financial statement presentation[J].Accounting Horizons, 2010,24(1): 149158.

[5]Nissim D, Penman S H. Ratio analysis and equity valuation: from research to practice[J].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2001,6(1):109154.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7]曲晓辉,肖虹.公允价值反思与财务报表列报改进展望[J].会计研究,2010(5):9094.

[8]葛家澍,张金若.FASB与IASB联合趋同框架(初步意见)的评价[J].会计研究,2007(2):310.

[9]刘峰.WTO、透明度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协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3):111.

[10]张金若,宋颖.关于企业财务报表分类列报的探讨[J].会计研究, 2009(9): 2935.

[11]张天西.网络财务报告:XBRL标准的理论基础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5):112.

[12]王仲兵.论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革:动因、挑战与趋同路径[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0(1):4853.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S]. 2010.

[14]葛家澍,杜兴强.现行财务会计与报告的缺陷与改进(上)[J].财会通讯,2004(5):1719.

[15]葛家澍,杜兴强.现行财务会计与报告的缺陷与改进(下)[J].财会通讯,2004(6):1517.

[16]温青山.基于财务分析视角的改进财务报表列报效果研究―― 来自中石油、中石化的实例检验[J].会计研究,2009(10):1017.

[17]朱莲美. IASB/FASB“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初步观点”讨论稿之评价[J].财会月刊,2010(7):1617.

Reform of Financial Statement Presentation and Its Implications

WANG Yuetang, LI Xia

(School of Management,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China)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文2

关键词:企业衍生金融工具 会计列表 信息披露

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是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37号具体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对当前企业金融工具的嘻嘻披露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让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信息,从而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内涵及常见的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又可以称之为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在建立在基础产品之上的,其价格随着基础产品的价格变动而发生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这里所说的基础产品就是包括股票、证券等现货金融产品,同时也还涵盖了金融衍生产品。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基础的变量则包括利率、汇率、各类价格指数甚至天气(温度)指数等。

现阶段在企业中常见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是指在期货交易的过程中,统一对业务发生的时间和交货地点以及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的标准化的合约;期权合约,就是指在买方付给卖方一定的货款后能拥有自己的一些关于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等方面的权利合同。远期合同,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在某个日起以某种价格买方卖给一定数量的货物给买方的合同; 付款时间合同,就是约定买卖双方在某个时间点买方付款给卖方的合同。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列报和披露的必要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各大企业在为了预防汇率与利率的急剧变化,为了建设金融活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而开始使用推行的。但是衍生金融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的不够合理就会给企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严重的会导致企业破产。美国加州奥南治县地区的财政基金就是由于参与了杠杆率较高的衍生债券投资而损失了将近十七亿美元,最终在1994年12月破产。特别是在2007年受到过度金融创新的影响,开发衍生链条过长的信用衍生品而导致的席卷美国、日本等世界主要国家的经融市场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这使得人全世界开始对会计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反思和重视。但是衍生工具可以用较少的投资来获得较高的利润,它的高回报又是其最吸引投资者的地方,同时还能够一定程度上防范投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着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企业在操作的过程中不能够简单的对企业信息进行会计处理了,应该制定规范性的操作流程来操作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会计的合理化处理,因此如果能够及时正确的为企业提供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风险信息以及对企业营运的影响,这对报表使用者来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对金融工具的类别、期限、条款、会计政策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我国这一方面的信息披露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在实际中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也不搞,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加充分的证明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列报和披露对企业运营的影响作用。因此加强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列报和披露的影响以及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发追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列报和披露的现状分析

面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都是通过年报来进行披露的。笔者对本市的5家大型企业在2012年企业会计报表及披露的有关金融工具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并对披露的有关信息的氛围、计量方法、会计政策、风险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以此来对披露的质量进行权衡。据统计,这5家企业在企业财务制度上都对衍生金融工具有了一个较为详细的定义,其中只有2家企业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只有1家企业企业财务报表的初始计量标准进行了披露;但是这5家企业都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后续计量、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披露,但是披露的程度都各不相同。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列报和披露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会计列表及附属在会计列表下面的披露来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积极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应收应付等方面的财务信息,从而以此来方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有关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来的金额、交货时间、付款时间和金额等方面进行合理的评估,为企业领导者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数据支持。根据我国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列报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首先要对金融工具的概念进行了概述,然后再概念的基础上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其次,企业在其主要会计政策中应当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其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信息披露应该做到详细、充分。然而在我市的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上漏洞百出,无论是在质量还是在程度上都没能够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从披露的质量上来看,调查的这5家企业中仅仅有一家在会计列报中有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披露同时还有量化的数据作为依据;有1家企业从文字上比较详细的进行了披露但是缺乏数据说明;有2家企业仅仅是对概念进行了表述,而有1家仅仅是对披露的氛围进行了划分,根本没有作出具体的信息。这些企业披露的信息,都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充分披露,缺乏对具体风险信息定性、量化说明。

此外,我国企业披露的信息从时间上来看还存在着披露不及时的现象。我国虽然要求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并且如果企业有特大事件发生的时候也应该进行披露,但是在实际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多的企业为了方便省事,不及时的进行披露,没有做到在时间上规范所要求的,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规范我国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列报和披露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体系

要求各企业在保持会计基本准则的前提条件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丰富,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会计制度。但是新准则在实施和应用之前,要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规范制度,建立一套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披露的有关信息进行明确的分类,注意披露信息的表露信息的准确度等,从而来规范会计信息准确度,将风险度降到最低,提高财务报表的实用性。

(二)充分、全面、深入的披露金融衍生工具

要想保证企业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信息对称性,并不是要以控制控股制权实体利益最为根本出发点的,对披露的内容要进行合理的取舍,这使的投资者在没能够全面的对风险进行识别的基础上出现诸多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工具本企业自身的特点,对财务报告的模式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企业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的信息进行全面充分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财务报表使用者准确的了解到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情况,然后做出准确的判断,这对企业的发展企业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政府和相关的监管部门要做好充足的监管工作,制定出较为完善的制度法规。而同时投资者也要主动的进行配合,对于存在疑问的有关信息及时的提出疑问,相关的部门要对投资者提出的这些疑问进行合理的解答,而对于披露者,可以学习国外相关成熟的披露体制,配合自身特色,完善披露质量。

五、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会计列报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在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最终目的进行考虑。公允价值会计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认为受到我国各项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对我国企业衍生金融工具在报表内外进行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的披露是可行的。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的实现公允价值会计。

参考文献: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文3

一、IFRS特点

(一)从规则主义向原则主义转变 IFRS最大的特征在于运用了有别于各国具体会计准则的会计原则主义(principle based)。IFRS是从EU的率先采纳开始走向世界的。众所周知EU是由文化、习惯及经济环境等均存在众多差异的多个国家组成的经济共同体,客观上需要统一的会计准则。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是IASB考虑美国公认会计标准FASB-GAAP及欧盟各国的状况制定的。而要使不同国家都能接受只能是从大方向制定基本原则,具体问题由企业自主判断作出相应会计处理,可以说是求大同存小异,也因此IFRS才可能容易被其他国家认可接纳,进而成为国际化通用准则。在规则主义下,会计处理方法事先规定,对可能发生的所有事项准备一个标准模式并加以对应。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足够多的知识便显得至关重要。而原则主义则只是制定会计处理的原理原则,具体详细的操作处理交由各企业的自主判断。对同样的交易不同企业的具体判断当然会有差异,但是只要属于原则下的差异范围即可。为此要求企业必须考虑到交易的每一个细节对会计原则应用的影响,对交易的来龙去脉、合约条款等要非常清楚,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以收入确认为例,国内实务多以发票开立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但若采用IFRS后就必须先考虑上述交易细节及合约内容,因此必须建立相关的流程及内部控制,以确保收入确认的适当性。同时IFRS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等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对企业负责人的思考能力、说明能力等提出考验。这样一旦采用IFRS后,必须由企业依据实际情形对会计原则加以运用,因此需要很多专业的判断,并就其依据进行披露,这会对企业造成相当程度的冲击,甚至连整个会计界的教育方式都必须适度调整。以美国为例,其公布与IFRS的接轨时间仍长达5年以上,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美国的会计实务是非常彻底的自成体系的以详细规定为主的架构,因此不但难度高所需时间也长。原则主义的运用归根到底可以说是会计方法的根本转变。

(二)由归纳法向演绎法转变 纵观各国的会计原则,前文基本上是这样表述的: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是指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作出规定,是对财务会计核算实务中被普遍认可为公正妥当的惯例中发展起来的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这是典型的归纳法的体现。IFRS重视财务报表的比较可能性,所考虑的不是各国的实务惯例,而是制定应有的原理原则并按照该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出现不合理的状况时,再进一步修正。IASB为保证IFRS的纯粹性和一致性,要求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尽量避免对IFRS做出独自解释,在运用IFRS时不宜将其本土化,在IFRS出现问题时,应依照IASB适当的设定手续进行修正不得擅自修改。这样在运用IFRS时,如何使其与本国实际状况真正融合接轨便成为一个需要进行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由收益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 收益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的转变具体表现为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及综合收益的列报乃至整个报表体系的变革。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应正确反映企业市场价值,为此一方面应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一方面反映企业的综合收益。IFRS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增容了的利润表即综合收益表中通过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单独列示。财务报告列报格式也出现重大变化。现金流量表方面, 将企业活动划分为营业活动和筹资活动两大类, 营业活动再细分为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综合收益表方面, 与现金流量表对应, 把利润划分为经营活动形成的利润、投资活动形成的利润和筹资活动形成的利润。 另外, 还划分经营终止部分的利润、所得税影响部分的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 将以上几项利润加总就得出综合收益。资产负债表方面, 也将相应地做调整, 按照业务活动和筹资活动对资产、负债项目进行分类, 然后再考虑终止经营和所得税影响相关资产或负债。这种列报格式改变, 虽然把传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颠覆性变更为“业务资产净额+终止经营净额+所得税影响净额=筹资活动总额”, 把所有者权益变成筹资活动中的一个小项, 但是从三大报表可以了解哪些资产产生哪些利润哪些所有者权益, 从而彻底打通三大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公允价值是IFRS的主要的衡量基础,目前国内公布的修订虽然也依此精神要求以公允价值衡量部分科目,但在公允价值的认定上却有与国际实务诸多差异。比如没有活跃市场的股权投资、几乎没有什么流动所占比例又很大的国有股的大量存在。而有活跃市场的国内企业在衡量金融商品公允价值时,多数仅参考公开市场或交易对手报价,内部通常并无独立验证的机制与能力,这些机制在采用IFRS后必须建立,同时评价人才的培养也应加快步伐。

二、IFRS运用给企业带来的机遇及影响

(一)IFRS运用给企业带来的机遇 首先,全球范围采取一套规则一套程序的话,跨国企业可以用同样的会计准则来比较分布于不同国家地区机构,更好地促进经营的效率化。由于会计处理是考虑公司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行的,可以借此重新定位反思经营的本质。另外,根据IFRS编制财务报表,不仅对跨国公司有利,按世界通用的标准编制财务报表,国内企业亦可顺畅地筹措资金。比如立足于国内的电力公司和铁路运输公司可能圆滑地从海外得到资金援助,这无疑会为不断缩小的国内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使其保持青春活力。在全球化国际化发展进程中,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商业语言即国际化的统一的会计准则是保证企业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这已是一个无争的事实。企业单纯依靠本国市场已很难生存发展下去,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对于防范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而且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是加快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越多的国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就意味着更多国家财务报告可比性和透明度的增强,以及跨国投资和融资成本的降低。从采用IFRS的效果来看,IFRS的采用普遍认为是卓有成效的,IFRS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采用IFRS给企业带来利好。主动采用IFRS的国家与非主动的国家相比,可以获得更多可资利用的信息。主动采用IFRS可以进一步增强分析信息的质量。IFRS的采用可以使公共和私人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提高。具有较低会计信息质量的各国企业能够从IFRS采用中受益匪浅。强制采用IFRS能给法律执行力度薄弱国家的公司带来好处,而这些受益的公司也具有实现更高合规水平的经济能力。拥有IFRS高合规率的公司无疑更易赢得对企业的信任,上市公司比非上市公司的IFRS合规水平更高,而具有IFRS预期得分较高的公司一定能够赢得市场的青睐,进而能吸引更多外国投资。早期主动采用IFRS第39号对盈余管理也产生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另一方面,当人们陶醉憧憬于采用IFRS所带来的种种利好时,其所带来的冲击波也绝不容小觑。

(二)IFRS运用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企业必须考虑现场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如何在报表中表示,为此需要庞大的工作量。为了能恰当地在报表中反映企业的经营方针,将会计处理的依据向客户等有关各方进行详细说明的“附注”将会激增。会计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企业内部调整、会计体系的重新构建等工作最初也许会应接不暇。而为此付出的教育培训、引进人才、会计信息系统重建等支出也所费不虚。由此可见,IFRS采用不是简单的会计准则变更,企业所面临的负担超乎想象,面临的问题也将堆积如山。企业对外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的主要载体是企业的财务报表。而采用IFRS编制的财务报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报表名称除了现金流量表无变化外,其他都有很大不同。资产负债表成了财务状况表,利润表变成了综合收益表。格式内容上也有极大的反差。三大报表列示的都是经营Buziness(包括营业Operating和投资)和筹资Financing、所得税、终止经营等陌生的项目。综合收益表中虽然尚有净利润的一席之地,但是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项目已销声匿迹。对这样的财务报表保持排斥心理的也许为数不少。至于为何要采取该种全新的形式,究其原因,是因为坚持原则主义的IFRS重视企业综合收益的结果。综合收益可以表示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在从期初到期末这一会计期间到底增加了多少,更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即企业的综合实力。而各个营业单位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也将变得更加严格。当然日常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比如说采购、营业、销售部门的“盈利”观念将不得不改变。商业流通业可能被视为不承担库存风险、信用风险的人,其购销金额将不能作为采购成本、销售收入列示,而只有交易手续费可以作为收入加以列示。对制造业来讲,产品发出即可确认收入的发货标准多数将变成买家确认收货后才可确认收入的到货标准。另外有关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会计处理的变更都无可避免。商誉不再摊销,但要每年进行减值评估,固定资产取得之际即需估价将来的资产处置债务,投资不动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损益列示。考虑如此种种,IFRS对应策略实施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但由于IFRS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IFRS采用的应对策略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为解决燃眉之急的,单纯地应对合并报表;第二为应对合并报表的同时,实现集团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会计信息系统的转换;第三为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同时,实现整个集团会计信息系统的升级转换。IFRS采用时受最大影响的恐怕是金融企业保险公司等拥有大量金融工具的企业,制造业似乎受到的冲击不大。其实对生产多品种产品的制造企业而言,同样涉及要花费大量的实施成本和时间的问题。首先经营者必须有积极主动的应对意识,不能得过且过随波逐流。IFRS的采用不只是会计部门要面对的,不是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建立紧密联系即可解决的问题,而是会涉及到企业整体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一项大工程。企业的最高经营责任者CEO和最高信息责任者CIO需要密切配合,建立紧密联系要网罗任用专门的优秀人才,同时抓内部员工的教育培训。

因此,IFRS采用时首先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报表问题。财务报告列报体系架构的重建, 虽然设计理念很好, 和企业日常管理的要求也比较接近, 但是落实起来可能会比较困难。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中, 每个指标涵盖的内容越多, 企业之间的可比性越小, 划分得越细出现差异的可能性越大。二是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并购和对其他企业投资都会遇到估值问题, 实务中往往很难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合理估计。不同的人对同一家企业的价值估计往往也不一样, 有的估值30多亿元,有的估值60多亿元甚至90多亿元, 而过一段时间后, 估值降至50多亿元甚至20多亿元, 尽管每次估值都结合着交易进行, 但是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估值变化起伏仍然非常大。而且我国资本市场不是很发达, 衍生产品也比较少, 相关的对估值能提供支撑的产品也很少, 这样的估值机构也比较少, 这大大限制了我国公允价值的使用效果。此外, 传统产业、通用性资产估值相对要容易一些, 而高新技术、专用性资产的估值却是个很大的难题。三是实施成本问题和准则稳定问题。执行变革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企业需要发生员工继续教育培训、对财务软件系统升级等系列成本, 因而准则变革的实施成本不菲。另外, 企业的经营是持续不断的, 因此企业财务信息要求具有连续性、可比性, 这样才能向投资者等提供有益于其更好地分析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如果国际会计准则变革太快太大,这会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因此企业希望准则保持相对稳定。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文4

关键字:新准则;会计信息质量;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随着我国国际化市场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加入WTO后,会计准则对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化战略的束缚日趋明显起来。对此,我国会计准则建设也进入了实质性的突破阶段,财政部在2005年6月以来连续了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及22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连同已经颁布并经过修订的l6项具体会计准则,共同构成了有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而后几经修订,终于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会予以公布,并规定新会计准则体系在2007年首先将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并鼓励其他企业实体进行新会计准则的过渡。

由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构成可知,该体系共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会计准则;二是具体会计准则。而具体会计准则可以分为三类: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其中,一般业务准则主要包括:存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建造合同、所得税、固定资产、租赁、收入、职工薪酬、股票期权、捐赠与补助、外币折算、借款费用、投资企业年金、每股收益、无形资产、非货币易、债务重组、资产减值、或有事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等;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报告准则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

二、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特征

所谓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按照决策有用性的基本目的而提出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应该充分考虑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和特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使用者可理解性、决策有用性和决策有效性的基本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选择或评价可供取舍会计准则、程序和方法的标准,是对财务报告目标的具体化,它比目标更直接地指导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和信息传递。而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说法。其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主要是在成本一收益的约束下,应当考虑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决策有用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重要性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SAB)则认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使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对使用者有用的那些性质。其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定义为: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重要性、如实反映、中立性、审慎性、完整性、实质重于形式。我国在最近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概括为以下几点: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综上,虽然各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定义及其内容描述有所不同,但是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各准则共同关注的重点。

三、新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作为财务信息的编报依据,会计准则是编报高质量财务信息的先决条件,而财务报告作为传递会计信息的载体,将反映出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鉴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多元性,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的积极影响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但限于篇幅,同时基于会计信息的关键质量特征是可靠性和相关性对会计信息影重大,因此,本文仅就新会计准则对这两方面的积极影响进行探讨。

(一)新准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是指会计信息的内容与其反映的客观经济对象或事物之间的一致性。新准则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积极影响在多项具体准则中都有体现,下面就举例予以一一介绍。

1.资产减值准则

一直以来,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冲回是某些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制度屏障,严重影响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新资产减值准则对不同的资产减值进行了规范,其中,针对部分非流动资产所确认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虽然可以冲回,但增加了一系列的限制条件。可见,新资产减值准则将大大减少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控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产价值和盈余的真实,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存货准则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加之产能过剩,使得许多行业现在已经进入了微利经济时代,产品售价不断下跌,这在电子产品行业显得尤为明显。在原有准则体系下,对企业存货采用“后进先出法”进行核算过程中,由于购入存货的价格前高后低,不仅虚增企业资产,同时也虚增了利润,美化了企业当期的经营业绩,尤其是企业处于财务困境或者是处于发行新股要求达到一定的利润指标时粉饰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成为企业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利润调控的重要工具,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此,新准则对其进行废止,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企业账面反映的存货资产更加真实,企业的经营业绩更加准确,进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日益凸显出来。很多企业通过对房地产进行投资获取利益相关者的认同,但原会计准则并未对该种经济业务进行规范,只是参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进行处理,这无疑使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大打折扣。新准则通过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重分类,不仅影响了企业资产分布的格局,还对折旧、摊销的计提都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损益,对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新准则更加重视会计信息相关性

新准则在《基本准则》中明确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不难看出,新准则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具体准则层面,有关新准则对于会计信息的关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允价值在各具体准则中的广泛应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等投资品种日益普遍,而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旧会计准则体系显然不能适应这些新的经济现象。加之通货膨胀以及因技术进步或政府政策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使得历史成本会计下资产信息的相关性有所降低。鉴于此,新准则不再将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只将其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新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各种具体准则中的广泛应用是新准则的一大亮点,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具体准则中均采用了公允价值的相关确认方式。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此外,国际经验表明,计量属性的多样化,本身对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的提高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

2.新准则确立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

资产负债表观是指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显然,与会计旧准则体系中强调的“利润表观”相比,资产负债表观更加强调和侧重资产的准确计量。例如,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进行处理。企业在内部研究阶段所投入的资金与费用,因其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研究费用予以费用化处理。而当进入开发阶段后,随着研究成果的转化,开发阶段实际上有了具体受益对象(即特定的商品)作为载体,企业的有关研究开发活动,其本质上一种商业活动行为,且依据有关数据信息可预测或计量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因此,企业在开发阶段所产生的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这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过去企业会计准则过分侧重于利润表,以收入、利润的合理配比为先,在费用的计量和摊销上优先考虑利润表,严格遵守配比原则的一贯做法,有利于企业管理当局制定长期研发计划,也利于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状况作出更为客观的预测。

综上,新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着显著的作用。但是,就可靠性和相关性而言,本身是一个相互矛盾的特征,按照经典财务理论的解读,一旦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其相关性必然降低。例如,在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由于我国一些资产的市场机制必不完善,资产公允价值并不一定公允,这便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此,笔者认为,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结合市场实际,切不可盲目与国际趋同,应当有序开展,平稳过渡。只有坚持这一原则,会计准则的制度效果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才能得到提高。

四、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会计准则形成机制已从以计划经济为导向转向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便是在这种基础上产生的。本文以新准则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在充分肯定新准则积极影响的基础上,揭示了准则制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

[2] 黄世忠,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分析,财会通讯,2007年第1期

[3] 林钟高、杨娟,会计准则与会计信息质量研究,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l期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范文5

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概念,一直都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和界定。在区域经济、全球经济不断发展融合的趋势下,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成为一项必须解决的客观问题。它最早出现在1996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所的“核心准则”上,其中有一项是“高质量”,具体解释为“可比性”、“透明性”和“充分披露”。从此,透明度作为一个重要的核心概念开始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使用。“透明度”是“高质量”的组成部分。透明的财务报告信息需要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相关性等信息质量要求。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将透明度定义为:“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准确评价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经营活动、风险分布及风险管理实务。”报告强调了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并对其作用作出了解释,即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从而使信息使用者能够对企业作出准确的评价。虽然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是从具体范畴来考虑,会计信息透明度强调了两个问题:一是可靠的、相关的会计信息是透明度存在的基础,也是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前提;二是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和恰当披露。可靠恰当的披露更能使信息使用者通过会计信息获得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运行、经营成果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等信息。

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反腐价值

会计信息透明度与反腐败存在正比例关系。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反腐败越彻底;反之,腐败问题的解决能促进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与充分性的披露障碍也将有所减少。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

(一)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会计作为公共性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在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信息透明度不高,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在经济发展中,企业的发展影响着经济的进步,而经济腐败问题则是经济发展中不可忽略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增加企业内部压力和外部监督,能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反腐败工作取得效果,才能保持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是预防腐败的必要手段

会计是计量和记录经济活动的工具,利用这一特殊的经济工具来监督腐败行为,可以提高反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为经济腐败问题都会直接或间接与会计相关,大多数腐败都会体现到经济上,是金钱和权力的交织。只有会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是治理腐败的根源。所以,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进行财务公开,是反腐败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方法

会计既是一种计量工具也是一种管理活动。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利用会计这一计量工具,根据经济腐败中必然发生的非正常资金运动,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从中准确地分析出企业资金的运行状态,对易于发生腐败的环节认真探究,对不正常的资金运动进行监督管理,从而探索出一套会计反腐监督机制,为反腐败实践提供一种新的方法。

三、会计信息透明度现状及产生的腐败问题

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机遇时期,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高低,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了解会计信息透明度不高的具体表现及会计信息透明度问题带来的腐败滋生现象,可为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和腐败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有调查表明,针对当前披露的财务信息,没有一家机构投资者认为财务数据“完全可信”,认为基本可信的不到二分之一。会计信息不真实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一大问题。会计信息失真主要体现在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账簿真实填写财务报表,不遵循会计准则基本要求,夸大收入或支出,不能规范地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伪造或者夸大相关大型交易事项,甚至有些企业会编制两套报表,一套虚假的拿来应付信息使用者和监督者,一套真实的拿来作为内部文件,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真实地了解信息,给国家和信息使用者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违规的会计信息操纵使企业经济秩序混乱,扰乱了正常的经营活动,阻碍了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严重的可能导致企业亏损破产,损害了企业整体的利益。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为腐败者提供了挡箭牌,损害了国家和他人的利益。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很多企业对融资款项的使用、资金预算、利润构成和变化等信息披露不详细,对于未决诉讼、关联方交易、企业合并、提供担保等重要性事项的报告不充分,避重就轻,使投资者产生误解。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在细节上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不够明确,使得企业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有主观选择性,造成了企业经营状况的披露不明确、亏损的原因解释不详细,以及对重大信息避而不谈等问题。某些企业利用这种制度上的漏洞,获得舞弊的机会,逃避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使财务反腐难度递增。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及时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要求。一些企业内部重大变动、上市公司有关高管的调任、重大重组等重要信息,都在股票价格大幅上升之后才给予披露。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也为企业进行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创造了条件。延迟披露的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将大大降低,同时也使获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更加隐蔽化和多样化。

四、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预防腐败

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从宏观来说,依赖于国家的宏观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从微观来说,依赖于企业本身对准则规范的遵循程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一)规范信息披露,完善会计法规从财政部2014年关于重大会计改革的文件中,可以看到财政部加快会计改革的步伐。其中为了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和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个新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实施,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从会计信息披露的现实出发,从我国反腐败的要求出发,现行会计准则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需进一步关注会计质量的真实性,增强强制性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在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关联方交易、不同类型财务核算方法的运用条件等细节上继续补充与完善现行的会计准则。

(二)健全内部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有效减少腐败的产生。鼓励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高中小股东对决策的影响力,通过中小股东对自身利益的需求,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形成压力,促进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健全和完善董事会制度,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对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者起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推行科学和规范的考核制度;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正确的绩效评价,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重视管理者的个人实际能力,建立将管理者的报酬与企业经营成果相对应的薪酬及奖励制度等。以上这些措施对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杜绝腐败的产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提高执法力度外部监督的作用在于保证会计信息披露有其良好的社会环境,适度的监管是保证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是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保障,也是预防腐败的一大举措。对于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于腐败人员,不仅要追究行政责任,也要追究其民事责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也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中介机构在会计信息的传递中起着桥梁的作用。企业披露会计信息通常需要经过中介机构的处理,如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的估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等。在许多腐败案例中,正是由于企业人员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虚假的财务信息,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虚假信息操纵投资者行为,获得经济利益。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保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才能为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加强道德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在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预防经济腐败问题上,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优化到发挥作用可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不会像法律制度那样立竿见影。但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内心的准则,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具有财经法规和各种约束制度所起不到的作用,它会使人们从被动遵守转为主动遵守,从形式遵守转为实质遵守,增强法律法规、政策的生成和实施效果。但是,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难以在每个会计从业人员身上自发形成,需要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系统教育和培养,要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观念更新、环节创新、内容延展、方法拓新、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完整的、渐进的培育与提升。会计人员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可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有利条件和保证。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