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1

【关键词】事业单位 法人治理 政策 监督机制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事业单位监督机制缺陷

(一)上位政府对下位组织监督的制度缺陷

在我国传统的政府治理理论中,政府将事业单位作为社会治理的派出机构,和其他行政机构一样,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一种从上而下的管理职能,公共事业单位的法人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派和任命,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他们充其量只是庞大而又复杂的官僚体制下的政策执行者。他们开展活动和经营管理等许多方面既得到政府的种种特殊照顾,又得到来自政府的支配和控制,换言之,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我们的事业单位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

在缺乏相互独立性的利益主体之间建立起来的监督机制会趋于疲软,因为中央或地方政府会利用自己在财富、信息、权威等方面的优势,对公共事业组织的行为形成支配,使对方做出符合自己而不一定就完全符合公众利益的举动,最终会导致“双重俘获”的现象的发生。而“双重俘获”的必然结果是,在政府和公共事业机构的“博弈”过程中,占有更多行政资源的政府机构获得更多的利益,使公共事业组织部分地偏离其服务公众的宗旨。

公共事业组织和生产私人产品的企业一样,都是生产公众所需物品的社会组织,所不同的是前者生产的是公共产品而已。其实,无论是生产私人产品的企业还是生产公共产品的公共事业组织,其经营管理都有共同的规律,如果说,在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将公共事业组织纳入行政管理的范畴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静态的管理体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在新的形式下,将公共事业组织从行政体制中“剥离”出来是必然的选择。

(二)下位民众对上位组织监督手段的缺失

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下位监督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缺乏有力的机制。现行的各级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一律都由上级单位任命,他们主要是对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普通民众对他们根本没有很强的约束力。虽然各级事业单位都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规,但在现行缺乏高透明监督机制的条件下,他们也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投机取巧,一旦出现明显的违规操作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现象时,由于更换领导的权力不掌握在普通的民众的手中,他们会转而向上“寻求支撑”,这种的现象的发生也极其容易导致权力的腐败,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法人治理下公共事业监督机制的目标体系

(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定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统一决定了国家利益的一元化,而国家利益的一元化决定了监督主体的一元化。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的正式确立之后,多种利益主体和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开始出现。所以利益的多元化决定了监督主体的多元化。

(二)权力如何平衡的问题

坦率地讲,西方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容易做到权力相互制约,我们在目前的体制下,要在上层构建相互制衡的权力机构似乎有相当的难度。汉弥尔顿认为“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防止把某些权利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的法定手段和个人主动。这种手段在我们国家唯一的实施办法就是让人民来监督和制约相关的权力机构或官员。

(三)用制度来阻止公共事业组织法人谋求私利

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一元化社会所奉行的是“道德假设”,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和社会的多元化,传统道德失去其存在的社会基础,但新的社会伦理规范却未能形成。改革开放之后公共事业组织内部出现了许多腐败现象与公共事业组织法人的自利性密不可分,最早提出“经济人”假设的亚当·斯密认为:“每个人都只盘算自己的安全,他所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所以,阻止他们谋求私利的有效手段是在体制内外都建立完备的行政问责、依法上岗、信息披露、媒体公开等制度。 转贴于

三、法人治理下公共事业监督机制的框架构建

(一)民主选举公共事业组织领导

目前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法人主要是由上级单位委任,这是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产生制度,它的产生与达到控制事业组织的目的有关,也是满足国家在特殊时期统合国民的政治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但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入人心,这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从理论上说,如果建立了民众选举公共事业组织法人机制的话,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考量,他们只有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才可能长久地在相应的位置上呆下去,从而得到更好的升迁的机会,他们就不会也不可能做出只有利于上级官员而损害普通民众的事情来。

(二)建立公共事业组织的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知情权是公众参与公共事业管理与监督的前提条件,没有知情权,民主管理就只是留于形式和空谈,也无法对公共事业组织的领导者进行有效的制约,因此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建设“透明政府”让公众对政府和公共事业组织拥有公共信息的知情权。

而要建立完善的公共事业组织的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新闻媒体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新闻媒体是行政监督的有力的工具,也是监督公共事业组织运行的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在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建立了公共事业组织的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就能够在制度的源头上杜绝公共事业组织的腐败和违规行为。

(三)加大对公共事业组织法人的责任追究

我国目前的行政法规虽然也有相关的条款,但条款过于抽象,特别是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事业组织的法律责任未作明确的规定,因此急需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和制度建设。

明确的分工是事业组织问责机制的关键。我国事业组织要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管理部门的双重的管理,最高管理机构的设置受行政和业务两级部门双重控制,而且分工并不明确。这种体制就为事业组织法人推卸责任提供了便利,因为决策往往是领导集团做出的,很难追究个别领导的相关责任。

(四)建立民众和学者能够参与的上的公共事业组织评估制度

在公共事业的监督机制中,普通民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在工业、商业和社会服务性组织中建立了这种监督和评估机制,从广义上讲,我们的公共事业单位也是为普通民众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公共事业单位是为普通民众提供纯公共或准公共产品而非私人产品而已。

民间组织监督就是让民间的学术团体参与公共事业组织的评估,可以考虑实行会员制或委员制等方式,主要由该行业内的知名学者组成一个专门性的评估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公共事业组织的运作信息,运用收集的信息和建立的评估体系对本系统内的公共职业组织的运作绩效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参考文献

[1]娄成武,郑文范.公共事业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63.66.

[2]刘继同.由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中国社会管理模式的战略转变[J].管理参考,2002,(10).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2

关键词:高校;部门;决算报表

部门决算报表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情况的总结性材料。它不仅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收支科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决算报表要在各部门预算管理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但是现行部门决算报表还不是十分完善。

一、高校部门决算报表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考虑高校经济业务的特殊性

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范围较广,包括列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 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上报决算的其他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等。但是,具体的报表中所列的项目大都是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行政单位具有的一些费用项目,没有考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集团等单位的具体情况,也没有考虑到高校的特殊情况,例如,高等学校每五年进行一次教学水平评估,要对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等四项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和生均费用增长比率等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但是决算报表中支出明细表却没有哪个项目能直观反映这方面的情况。还有就业评估等等,对于学校来说这部分支出数额并不小,而且日常账目必须单独体现,但是决算报表却没有项目可以体现,只能归到其它项目中反映,并需要进行文字说明。

(二)反映不全面、不完整、不真实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规定,编报单位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但是现行决算报表体系却存在反映不全面、完整的现象。长期以来,凡有基本建设任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基本建设业务(结转自筹基建除外)与行政事业职能业务分别采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两项制度各自独立,都只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运动的一部分,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从任意一套报表中都难以了解一个单位资金运动的全貌,以致会计信息使用者必须将两套报表进行加工才能了解该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收支情况。从2004年度开始,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把基本建设收入和支出纳入了编制的范畴,并对其重复填报的虚增部分进行了剔除,应该说全面反映了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与“大收大支”的大预算编制原则是相符的,体现了一种进步。但是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还是没有反映高校完整的资产负债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方面:高等学校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转存基建户的这部分资金,特别是借款部分在划转时全部列为支出,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则将拨入后的经费按实际消耗列支,并没有全部形成支出,也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即使全部形成支出,实际上除“应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外,最后均应形成高校的资产,而现在的做法是即便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没有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仍然不构成高校的固定资产。因此,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国有资产是不完整的,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情况。

2.负债方面:根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全国高校扩招近5倍,而财政预算拨款却增加不到2倍,高等学校为适应扩招需要,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而这些资金的投入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取得的,而现在对基本建设贷款现在一般有两种做法:借款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借款利息在“事业支出”列支;另一种是通过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借款利息最后通过待摊投资进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对于第一种核算方式来说,决算报表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完整的负债状况,但是大量的借款利息在“事业支出”列支,这种借款利息费用化处理的方法不符合借款利息“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通过第二种方式进行核算,那么借款利息可以资本化,但是在合并报表时,决算报表中收入支出表反映的只是非偿还性资金,借款仍不能体现在表中。因此其提供的财务信息是不完整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容易被误导。

3.净资产方面:按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净资产是学校拥有的资产净值及出资者拥有的产权。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单位用借款购建的资产,在增加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同时也增加固定基金。但因不允许编报赤字决算,银行借款购建支出被剔除,负债没有同时增加,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资产转入事业会计主体,而负债仍留在建设会计主体核算,形成资产交使用单位而债务留给建设单位现象,导致净资产虚增。

4.没有反映现金流量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将现金流量表纳入高校决算报表是国际通行惯例,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高等学校经费来源渠道呈多元化格局,因此有越来越多政府以外的主体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这些信息需求者需要了解高校的资金情况,但是,部门决算报表没有设置现金流量表,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三)对编制报表的有些要求和规定不够合理

决算报表编报说明硬性规定年末收支结余不得为负不切合实际。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遇到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要发展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而高校自身又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向银行借贷成为必然的选择。通过银行借入的资金用于学校各项支出。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支出类科目借方期末余额在年终时应转入“事业结余”,于是出现支出大于收入,收支结余出现红字,但决算报表编报说明硬性规定部门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年末收支结余不得为负。不允许编制赤字决算。只好把借款以及用借入资金形成的支出予以剔除,这种一味追求收支预算平衡的做法导致财务信息失真。 (四)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不清。按规定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项目、专项业务项目和其他项目,但对于具体如何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样一项支出可以列项目支出,也可以列基本支出。使得不同的单位在填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和项目支出明细表由于理解不同,出现口径上的不一致。

(五)对部门决算报表质量监督审核力度不够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一般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但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却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对高校部门决算报表均没有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由于现在高校筹资渠道的多元化,财务制度又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够健全,而财政监督有时又流于形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决算报表的审计停留在技术性审核层面,只是进行一些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核,对决算报表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则监督力度不够。以致有些单位的决算报表出现虚报、瞒报等弄需作假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完善高校部门决算报表的建议

针对高校部门决算报表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适当增加反映高校特色的项目

在事业单位决算支出明细表中适当增加反映高校特色的一些科目,如在基本支出明细表增加教学业务费、体育维持费、实验实习费、教科研费、毕业生就业费等反映高校特色的一些项目。

(二)改进资产负债表设置

在事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没有合并之前,将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中资金平衡表引入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在建工程”科目,用以反映未决算的工程款。这样建设单位会计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负债、结余资金都可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决算报表就能完整反映高等学校真实的财务状况,当然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应把事业账与基建账之间的往来帐款予以冲销。

(三)对一些规定和要求进行修改

1.允许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收支不平衡,这是客观实际,财政部门应修改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要求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不应相违背,一味地追求收支预算平衡只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明确界定,使高校之间具有横向可比性。

(四)增设现金流量表

目前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采用直接编制法,将教育科研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予以全面反映。

(五)加强对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查力度,完善决算报表外部监督机制

应该建立高校外部监督机制,对高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制度,只有经过内部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决算报表,才可以对外报送。这样可以为高校树立一道防火墙,有效制止和防范对会计报表弄虚作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高校部门决算报表主要是高等学校财务收支、经费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的集中体现,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为财政部门审查批复决算和编制后续年度财政预算提供基本依据,并满足国家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同时也为政府以外的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它必须做到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否则财务报表使用者就无法全面了解该单位的财务信息,因而也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决策。财务报告也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完善报表表页及相关项目的设置。使它能够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单位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5)

2.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课题组 《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整合的研究 》[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9(1)

3.《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95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3

关键词: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111-02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补充规定,存在着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的参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以及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等问题。

一、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计划经济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是建设单位按计划供料,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的管理体制,会计工作主要是沿袭几十年的记账、报账工作,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与材料部门以及计划部门等进行有效的配合,起到了有效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在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招标投标体制逐渐得到完善,并被大多数基本建设单位所采用,新的基建管理体制建立后,在运用财务手段控制支出标准和支出项目,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以及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等方面,以记账、报账为主的传统基建会计工作不能有效的发挥其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作用,只能简单被动地接受计划和拨付工程款项,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二)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财会人员的参与

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中,主要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基建财会人员往往只局限算账、报账,由于财会人员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概算构成以及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储备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和概算分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盲点。由于基建时人们对会计工作并不是很重视,会计人员也仅局限于单纯的会计业务,在预算编制时致使一些必需的财务费用项目没有被考虑到,造成了工程预算的编制漏、缺项及有些费用预算不足等问题,如果严重则会导致项目无法按原来的投资完成,打乱了国家或地方对整个投资的安排,也不利于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

我国基建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但是,一些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中有些项目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并不一致,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基本建设项目是公益性的,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对于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只能保工资保运转,并没用多余的资金来进行基本建设。在进行必要的基本建设时,这些财政困难的地方往往以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或农民投工投劳以及投物的方式来进行资金配套,目前还没有制度规定如何对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或农民投工投劳以及投物的方式进行折价,因为这样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这部分资金不再进行会计核算,不利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的反映。

(四)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

基本建设投资应以独立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但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过程中将基建会计核算与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混淆,致使科目设置不健全,核算不规范。一些基建单位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只进行到二级核算,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待摊投资的明晰核算不准确,如应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予以冲回的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本,却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应在“待摊投资―借款利息”科目中进行核算的存款利息,却在“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中进行核算。有的单位把基建支出列入行政事业性支出或经营性支出,掩盖了建设成本的完整性和投资规模的真实性,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由于基本建设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缺乏,致使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与制度,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预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会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二、解决对策

(一)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建设

为完善和规范建设程序,不仅需要计划、建委以及建设单位的协调合作,还需要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一些带有基建性质的修缮、装饰装璜等工程支出,由于财务支出内部的分块管理,经常脱离基建程序的监管,不利于规范管理建设程序,致使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财务支出。为使会计基建支出管理更加完善,节省财务支出,基建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应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投资管理,探索基建项目集中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减少采购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环节,紧抓基本建设资金的归口管理,使基建会计工作与新基建管理体制相协调。

(二)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

基建单位应在源头上做起,选择那些素质高的、真正适合基建会计的的财会人员;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因为建设项目及内容对专业知识技术的要求较为复杂,专业素质高并不一定适合基建财会工作,还应了解一些建筑学、工程造价学、工程预算学等与建设内容相关的知识。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有利于有效的解决一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财会问题。除此之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学懂制度办法,提高对政策的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进一步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

随着投资体制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基建单位财会管理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为加强基建会计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等,使基建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为进行基建会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也使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得到了保障。基建会计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会计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内部规范制度,实现会计工作制度的规范化。

(四)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基建会计核算首先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当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其次,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再次,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最后,应在工程竣工时及时办理结算,使会计核算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是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以及有效使用,为保障资金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约束,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建设资金监督及使用负责,按职责分工落实建设资金的监管。财务部门应主动地向计划部门了解项目申报计划,积极参与项目的验标、开标和投标工作,严把资金拨付关,根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拨付。应经常到工程或项目现场查看进度,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资金。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三、小结

为改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强化监督职能以外,基本建设单位还应总结评价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吸取经验教训,并预测未来前景,作为影响和指导未来的决策活动的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工作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基建单位必须正视本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

参考文献:

[1]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J].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2]吴腊春,周斌.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7,(4).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4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监督

1引言

我国公路项目的建设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普遍出现短缺,但与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铺张浪费、对项目成本高估冒算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这不仅大大增加了项目成本,还给工程质量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是公路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有:对于建设资金多渠道融资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尽量降低资金使用费;加强对工程计量支付的管理,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确保不超概。由此可见,重视和加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将会对低成本、高质量的完成公路项目的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现阶段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不到位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并没有按照此项规定执行,而是随意预付工程款和材料费,最终导致预付款占项目成本的比例过高,影响项目资金效能的正常发挥。还有一些建设单位因无法收回前期多支付的工程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这样容易导致罢工等情况的发生,给施工计划的执行带来不利影响。

2.2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

会计核算是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准确无误的会计核算工作的支持下,建设单位才能对交付使用的资产进行正确的计价。但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单位正在从以往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方向转变,虽然从整体上看是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具体体现为现阶段的监管体制不能满足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3、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乏力

现阶段我国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处于转轨时期,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制度》的掌握和理解还并不全面深入,还有的工作人员虽然了解中的相关内容,但是在日常的账务管理和账务设置工作,以及报送会计报表上面做得还不够,这不仅难以保障财务信息的的准确性,不能为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还会给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带来困难。

3如何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3.1强化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资金使用效能的发挥,因此,要将其放在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资金运行机制,以便加强对其的管理和控制。

首先就是要落实监管责任,确定责任人,使建设单位的各职能部门明确自身的责权范围。其次是要保证建设资金真正用于所批准的建设项目当中,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对其进行挪用和挤占。最后就是要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对建设资金进行统一的筹集和调度,同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从而降低工程成本。

3.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

建设单位要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便使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要本着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对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使管理人员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管理深度以及管理工作所应实现的目标,从而使他们的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另外,还要建立相应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便提高财务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3做好工程预付款的监督和结算

建设单位在预付工程款时必须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并在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拨款、按预算拨款按工程进度拨款和按计划拨款的“四按”原则的同时采取按月预拨、按季度结算的方式。建设单位要注意保留合同总包价的3%-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再将其退还给施工单位。总的来说,对于工程预付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要对各种文件和凭证的真实性进行确认,避免虚报冒领和高估冒算等情况的发生。二是要对工程预付款的结算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程序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审核,以免给结算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在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想要做好对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就必须在狠抓项目建设准备阶段的预付款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等问题的同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来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邓焕斌.朱建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实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1.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5

一、高校部门决算报表存在的问题

1、没有考虑高校的特殊情况

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范围较广,包括列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上报决算的其他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行业会计制度,因此,其没有考虑到高校的特殊情况,例如,高等学校每四年进行一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四项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和生均增长比率等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但是决算报表中支出明细表却没有哪个项目能直观反映这方面的情况。

2、反映不全面、完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规定,编报单位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但是现行决算报表体系却存在反映不全面、完整的现象。从2004年度开始,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把基本建设收入和支出纳入了收入和支出的范畴,并对其重复填报的虚增部分进行了剔除,应该说全面反映了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与“大收大支”的大预算编制原则是相符的,体现了一种进步。按照高校财务制度规定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又称财务状况表。它反映高等学校在一定时点上占用和使用的经济资源和负担的债务状况以及学校的偿债能力和基金结存情况,可以反映高等学校未来的财务趋势。但是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却没有反映高校完整的资产负债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方面:高等学校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转存建设银行的这部分资金,并没有全部形成支出,即使全部形成支出,但实际上除“应核销投资”和“转出投资”外,最后均形成高校的资产,而现在的做法是即便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没有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仍然不构成高校的固定资产,自扩招以来,高校为满足扩招需要,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有大量的在建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因此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国有资产是不完整的;另外虽然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事业单位部分设置了累计折旧这个科目,但是高校会计制度却明确规定不计提折旧,只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这样核算的话,既满足不了教育成本的核算,另一方面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甚远,而且有些固定资产因为已经不能使用,但是只要未做核销或变卖处理,仍然挂在固定资产账上,固定资产原值恒等于固定资产净值;还有部分高校对已经出售给教职工的公有住房和一些按高校会计制度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固定资产未做下账处理,还有在无形资产是高校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对高校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简表却没有单列。(2)负债方面:目前高等学校为适应扩招,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而这些资金的投入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进行融资取得的,对基本建设贷款现在一般有两种做法:借款通过事业高校会计制度核算;另一种是通过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借款利息最后通过待摊投资进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对于第一种核算方式来说,决算报表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完整的负债状况,但是大量的借款利息费用化处理不符合借款利息“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通过第二种方式进行核算,那么借款利息可以资本化,但是由于决算报表不反映这部分负债,因此其提供的财务状况信息是不完整的,特别是高校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基本建设,而这些资金大部分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取得,如果资产负债表不反映这部分资产负债,那么其反映的资产负债情况是不完整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容易被误导;高等学校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及暂存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代管款项”科目,但是资产负债简表负债类只有应付(预收)款项、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其他负债几栏,这样的话“借入款项”、“应交税金”、“代管款项”的余额全部反映在其他负债中,不利于财务信息需求者特别是对高校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学校的财务状况有全面的了解。(3)净资产方面:高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净资产是学校拥有的资产净值及出资者拥有的产权。但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要不存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固定基金恒等于固定资产,导致净资产虚高。

3、有些项目设置不够合理

决算报表中有些项目设置不够合理。主要包括:(1)在财决01表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和财决01-1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总表中均反映了基本建设类资金结余,很多单位将其与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主要指标表结余资金混为一谈。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中年末结余资金包括是“基建拨款”余额(不包括“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数)加“联营拨款”、“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投资借款”、“待冲基建支出”各科目的余额的和减去“交付使用资产”、“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在建工程”各余额的差计算所得,而部门决算报表的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严格来说,应该为基本建设收入减去基本建设支出形成的差额,不包括借款形成的结余资金。(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不清。按照规定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项目、专项业务项目和其他项目,但对于具体如何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不同的学校在填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和项目支出明细表由于理解不同,出现口径上的不一致。(3)财决附07表人员和机构情况表其中12行单位在职人员仅包括在职干部,却把工人单列,笔者这不是十分合理,因为工人编制也属于高校在职职工,也占用了事业编制。(4)财决附05表固定资产情况表补充指标房屋建筑物日常开支费用实际上由于无法在账面上反映,因此大多数单位采取统计方法填列,因此缺乏实际意义。

4、反映过于烦琐,有的指标交叉、重复多

高校年末财务部门一般要编制三套会计报表,包括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这三套报表存在指标交叉重复现象,无形中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按照老的编报口径填列,也就是说高校在编制完决算报表后,还要将决算报表按老口径还原为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此外,按照照事业单位准则,事业单位实行“大收大支”的预算管理体系,在这种管理体系下,高等学校把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不仅可以反映高等学校收支全貌,而且有利于掌握和控制学校收支总体规模,但是在决算报表仍然要求编制行政事业类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由于在实际编制报表时,往往依据会计人员的实际经验进行,造成口径不一致。

5、没有反映现金流量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将现金流量表纳入高校决算报表是国际通行惯例,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高等学校经费来源渠道基本形成“财、税、费、产、社、基、科、贷、息”多元化格局,因此有越来越多国家以外的主体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这些信息需求者需要了解高校的资金情况,而决算报表却不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6、财务监督制度不健全

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但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却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对高校决算报表均没有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由于高校筹资渠道的多元化,财务制度却没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失控,导致高等学校已经成腐败的高发地带,而财政监督又流于形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决算报表的审计停留在技术性审核层面,对决算报表的反映出来的一些是否合规、合法却无从下手。比如:一些高等学校套取资金,将零余额账户的资金转入基本户,但是实际并没有形成支出,,有的高校为了达到与财政对账的目的,将非本级财政拨款专入代管款项或者冲减支出处理,这些都是与会计制度不相符的。

二、完善高校决算报表的思考

笔者针对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经验,认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高校决算报表进行改进和完善。

1、适当增加反映高校特色的项目

在事业单位决算支出明细表中适当增加反映高校特色的一些科目,如在公用支出明细表增加本专科业务费、体育维持费、学生活动费等反映高校特色的一些项目。

2、改进资产负债表设置

(1)在事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没有合并之前,将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中资金平衡表引入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可以在建设单位会计增设基本建设支出-在建工程科目,在发生建安投资时借:“基本建设支出”,贷:“银行存款”等,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这样的话建设单位会计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负债、结余资金都可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决算报表就能完整反映高等学校真实的财务状况,当然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应把事业账与基建账之间的往来予以冲销;(2)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同时增设无形资产项目栏,对无形资产予以全面放映;(3)负债类将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基本建设借款分开反映。

3、对一些报表项目进行修改

(1)改革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主要指标中结余资金,严格说来,借款并不能形成算是结余,应该将其剔除,这样的话,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就能与建设单位会计报表就能衔接起来;(2)取消固定资产情况表中补充指标房屋建筑物开支费用的填列;(3)对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进行明确界定,使高校之间具有横向可比性;(4)对基本数字表进行完善。

4、简化报表体系

取消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编制,将三套报表合为一套决算报表,取消一些重复交叉指标的填列,对现行部门决算报表进行完善,使之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5、增设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可以说明高校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据以分析和评价学校偿债能力、支付利息的能力和资产的流动性;据以据以分析和评价高校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据以分析高校在发生财务困难时的适应能力、筹资能力及变现能力,有利于学校全面调度使用资金,因此有必要在高校决算报表增设现金流量表,目前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采用直接编制法,将教育科研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予以全面反映。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范文6

各级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投入不断增加,因此各单位投资购建形成的资产也越来越大,对其加强会计核算和资产转出方和资产受让方的财务管理则显得十分重要。

一,基建投资购建中资产的概念

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外。事业单位以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规程进行会计核算。在基建会计制度里,有两个资产科目,一是“交付使用资产”,二是“固定资产”。

基本建设项目建成移交给使用单位,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以“交付使用财产”科目来办理移交。使用单位在验收后,应将移交的固定资产部分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这里要谈的就是“交付使用资产”。

1,“交付使用资产”是核算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或转给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也通过这个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

2,“固定资产”是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原价。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建设单位,可以自由支配使用的。它包括用基本建设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用留成收入购建完成的的固定资产;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盘盈的固定资产等。

二,基建投资购建中资产形成的会计处理

“交付使用资产”

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成本;(4)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已经办理交接手续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交付使用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还应同时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交付使用资产:根据实际情况,还应设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明细科目。

三,基建投资购建中形成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的账务处理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工作以前,必须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记录,计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竣工决算附件,经交接双方签证后,其中一份由使用单位作为资产入账依据,另一份由建设单位作为本科目的记账依据。

1,使用基建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基建拨款”,贷记“交付使用资产”。

2,使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联营拨款”,贷记“交付使用资产。

3,使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待冲基建支出”,贷记“交付使用资产”。

4,使用多种投资的建设单位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能分清投资来源的,分别按上述方法进行结转;分不清来源的,按实际投资比例计算结转。

四,行政事业单位目前基建投资的分析及基建拨款和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一般为自筹基建、拨入专款基建和借入款项基建,且大多采用发包的形式。这里着重谈的是自筹基建。行政事业单位在安排自筹基建时,要统筹考虑自身的各项收入情况,以量入为出的原则,在保证行政事业正常发展的资金需要和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来安排自筹基本建设,一般不应负债基建。但如果确需借人款项基建,也应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核算,年终转账后,可能会出现负结余,就留待以后年度组织收入补亏。

所谓自筹基建,就是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以外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建项目。为了核算自筹资金转存财政基建专户的情况,单位预算会计要求设置“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拨出基建款项时,借“结转自筹基建”贷“银行存款”。年终账务处理,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基本建设工程引起的实际成本支出,不作单位支出核算,只在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才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如有结余的基建款项则转回单位账户,借“银行存款”,贷“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借“结转自筹基建”,贷“事业结余”。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资产会计处理的一点建议

用基建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只有通过比较严格和比较科学的会计核算,才能保证国有固定资产的完整性。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外,致使基本建设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支出,无论是来自预算内拨款,还是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均无法列作单位资金支出,会计报表也无法予以反映。只有对于发生的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外购需要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支出,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有关资产账户;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才能最终为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真实科学的会计资料。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