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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象论文范文1
一般都认为,想自杀的人共同的心理特征是孤独,认为谁也理解不了自己,谁也帮不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有自己最不幸、最痛苦,因此绝望,想以死来解脱困境。具体的讲自杀者的心理状态表现为:在自杀前都会有意或无意地表现出明显的异常行为,如独处,沉默寡言,生活规律紊乱,情绪极度低落等等。美国心理学家格罗布等人的有关研究,确认了青年期个体潜在自杀征兆的30条线索,其中70%的人表现出抑郁现象,包括绝望、悲哀和冷漠,还表现出某些行为上的迹象,包括进食和睡眠等。格罗布认为,青年期自杀的最大预兆是“严重的、长期的心理能力丧失",这种心理能力的丧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表露于外部行为中。美国自杀协会主席希尼亚﹒帕佛认为,行为和习惯的突然改变常常是青年精神崩溃的信号,这种行为的异变表现为容易感情冲动,爱发脾气,不合群,情绪低落,甚至于饮食和睡眠也受到影响。
二、自杀的心理过程
2.1自杀动机的形成
个别学生在遇到挫折或打击时,为逃避现实,将自杀作为寻求解脱的手段。例如,有位大学生因生活自理能力差,对大学生活难以适应,成绩因此一落千丈,自感生活毫无意义,便决定以自杀来寻求解脱。有的案例反映:自杀者将自杀作为对自己因做错了事的惩罚,作为自罪自责心理的补偿。如一位大学生在中学时,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进入大学后,学习方法不正确,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自感对不起父母和乡亲,在强烈的自罪自责心理驱使下便采取了自杀行为。此外,有的把自杀作为报复手段,从而使有关的人感到内疚、后悔和不安。如一位大学生的父母离异,对他的学习、生活不闻不问,给他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创伤,在学习上、生活上几经挫折后,他万念俱灰,想到了以自杀来报复其父母。
2.2心理矛盾冲突
自杀动机产生后,求生的本能可能使自杀者陷入一种生与死的矛盾冲突之中,难以最终做出自杀决定。此时,自杀者会经常谈论与自杀有关的话题,预言、暗示自杀,或以自杀来威胁别人,从而表现出直接或间接的自杀意图。实际上,我们可以看作是自杀者发出的寻求帮助或引起别人注意的信号。此时,如能及时得到他人的关注,或在他人的帮助下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自杀者很可能会减轻或打消自杀的企图,这也是自杀行为可以预防和救助的心理基础。但周围的人往往认为常喊着要自杀的人其实不会自杀,因而不太关注欲自杀者发出的信号,以致痛失救助良机。
2.1自杀者平静阶段
自杀者似乎已从困扰中解脱出来,不再谈论或暗示自杀,情绪好转,抑郁减轻,显得平静。这样周围的人真以为他的心理状态好转了,从而放松警惕。但这往往是自杀态度已经坚定不移的一种表现,当然也不完全排除是自杀者心理状态好转的表现。因为发展到这个阶段,自杀者认为自己已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再为生与死的选择而苦恼,他们不再谈论或暗示自杀,甚至表现出各方面的平静,目的可能是为了摆脱旁人对其自杀行为的阻碍和干预。三、自杀的原因
3.1自杀的心理因素
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可能面临的心理问题同样具有青年期的特点。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看,青年期个体所面临的最大心理问题可归结为两点,即人格顺应和情绪控制。在青年期,一方面,社会化的要求和自我意识的发展促使个体与社会不断发生冲撞,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如学习、工作与恋爱之间的矛盾,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矛盾等等。能否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决定了个体能否顺利地实现人格的良好发展。另一方面,性成熟需要的日益强烈使青年期个体处于“疾风怒涛”的状态。日本心理学家依田新指出:“青年处于儿童和成人之间的中间世界,所以内心动摇大,情绪的紧张程度一般较高,对很小的刺激也容易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一时陷入被打败似的悲痛里,一时由于有希望而昂首挺胸,一时又由于失意而俯首顿足,情绪如此不稳定,是青年期心理的一个特征。”能否调控这种具有两极性的情绪也是个体能否顺利度过青年期的条件之一。在很多的大学生自杀案例中,几乎每位自杀者都有程度不等的人格障碍和情绪失调,这两个因素在导致他们自杀的原因中起着首要的作用。要指出的是,与一般个体青年相比,大学生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富有理想和抱负,憧憬未来,心理上的需求也相对较多,包括实现自身价值、受人尊重、爱情和审美等等。除生理上的发育成熟与文化知识技能的提高以外,大学生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完成的是个体角色的定位以及独立性的形成,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把自己目前的状况与将来的角色协调起来。同时,当今的大学生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是社会变革及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学生的自我期望也不时地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加上自身生理和心理不成熟,使得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面临巨大的挑战。这些心理特点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容易产生各种心理上的反差,导致各种心理挫折,因而更易于形成自杀机制。
3.2自杀的文化因素
除了心理上的因素以外,还有一些文化的因素对自杀也有很重要的影响。因为大学生本身就是处在时尚潮流中的一个特别的群体,他们不仅常常是时尚的先锋,还是这个知识经济时代中知识的拥有者,然而他们也是自杀的高危群体。他们拥有无限美好的明天,但他们却选择结束自己年青的生命。他们拥有爱自己的亲人,但却选择了让自己的家人尝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为什么呢?玛格丽特•米德在《萨摩亚人的成年》中曾说:青少年青春期的不安不是生理原因,而是文化的原因。那么大学生由抑郁、不安而导致的自杀现象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文化原因呢?
教育现象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道德教育道德灌输伦理认证
近来要求加强道德教育的呼声,尤其是高等院校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些呼吁充满了对社会现实的关注。笔者却想对道德教育的方法作点抽象的探讨。这并非不关心现实,恰恰相反,中国的道德现实最迫切需要的是从学理上的逻辑分析。因为逻辑不清,则问题必然不明。
一、我国高等学校道德教育的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高等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越来越显著的成就。具体表现为: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是积极健康的,他们关心国家大事,积极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并且有积极参与改革的意识,有价值观的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逐步扩大,在学生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较好的导向作用。道德价值取向是健康的,他们既重精神,重成就,也注重现实的自我。竞争意识、拼搏进取、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和发挥,他们渴求知识,成才目标明确,学习目的更加明朗化,“读书热”再度兴起。参与意识增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明状况明显好转。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西文化交流碰撞,“德育为首”的原则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尤其是实现的方式,即道德教育,还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倾向和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德育内容单调、陈旧,与社会现实脱钩或错位;集体观念的淡化,价值取向的偏差,生活情趣的趋庸,在部分大学生中时有表现。这些问题如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就不能有效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严重影响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进而对社会主义事业造成危害。高等学校的道德教育是应该只给学生讲道德理想,还是在讲道德理想的同时,也让学生尝试应对相对复杂的现实呢?
二、高等学校教育的道德教育模式
道德教育有两种重要模式,一是道德灌输,二是伦理论证。这两种模式的优劣一直是各国教育家激烈争论的话题。灌输模式的突出代表是亚里士多德。他认为孩子没有认识能力,所以不必跟他们详细论证伦理原则,而应该向他们灌输各种美德。等他们到20来岁,懂得进行推理,原来灌输的美德就会成为他们分析伦理问题的良好基础。另一种道德教育模式,即伦理论证是一种充分说理的做法。由于多数判断都会因为反例的存在而不能成立,进行伦理论证就要尽可能排除一切同正面观点不相容的反例。教育者要证明自己的主张,就应该同时介绍不同观点,通过推理证误解除它们对自己主张的威胁;还应该鼓励被教育者说出不同意见,然后对它们进行分析。如果教育者不能指出相反意见的破绽,就得承认自己主张的失误。这样,被教育者的尊严得到肯定,他们具有参与道德教育的积极性。教育者也因为表现出诚实、勇敢和思辨能力而赢得尊重。
这两种模式都存在于高等院校的道德教育之中,但我国高等学校得道德教育主要以道德灌输为主。我国高校道德教育普遍以开设课程教育的方式,如《中国革命史》、《社会主义建设》、《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法》,通过课程考试由老师对学生实施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灌输。甚至在硕士生入学考试也需要进行考核。内容几乎没有变化,而且是从上至下的灌输,学生必须通过强记死背,考试过关获得道德教育合格的认可。这既使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混为一体,很多学生视教育为德育的替代品,也使学生所学的道德知识皆为理想境界,是最高道德,与他们的现实生活有着不小的差距,而容易造成学生思想的混乱。
至于伦理论证则是自然生长状态,以学校的各类学生社团自由开展的各种活动和讨论为主。学生们通过对社会现象和问题的困惑与反思,展开讨论和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行讲座,由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师把关联系,而这种模式又使得这些老师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把握活动标准,即高等学校的道德教育,是只让学生明确价值判断,还是让学生尝试价值选择,使学生在走出校门之后较能与社会兼容,不致与社会过早对立而被排异。
三、高等院校的道德教育的发展走向
这个标准反映了我国现今高等院校的道德教育的困惑与争论。一种观点坚持认为,高等教育之为高等教育,就在于它坚持道德的纯粹性,就在于用这种纯粹的道德来培养纯粹的人,高贵的人,培养精神贵族。必须以这样的精神贵族来引领社会,我们的社会才有净化之日,才有希望。如果不这样,那就不叫高等教育,就培养不出精神贵族,我们的社会就要断绝道德的活水源泉,就要永陷黑暗之中。从这种观点出发,现在的高等院校的道德教育不是多了,而是力度不够,还需要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纯洁他们的心灵,强化他们心中的道德概念。等他们走向社会,原来灌输的美德就会成为他们分析伦理问题的良好基础。
现实中我们对这种做法可以进行检验。道德灌输的前提是认为大学生没有认识能力,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结论必然是他们对灌输的内容不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是否应该实践教育者灌输的“诚实”的美德,坦率地向老师提出尖锐问题?要是他们提出问题,教育者马上就陷入两难境地:教育者一开口讲理论证,那就说明灌输和道德教育不相容。
让我们放过这个逻辑矛盾,假设教育者可以对大学生讲理论证。由于前提是大学生没有认识能力,后果自然是怎么论证他们也不明白。那么他们应不应该实践教育者灌输的“勇敢”的美德,执着地、不断地提出问题,以至进行争辩?要是情况如此,结果就是没完没了而又毫无成效的纠缠,道德教育无法继续。
逻辑上固然针尖麦芒,涉及个案更是各不相让。比如谈到红包现象,一般坚持认为对医生收红包不可一味指责,医生收红包从道德理想的角度看无疑是可耻的,是应该绝对禁止的。但医生收红包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因素,因此对医生收红包既要从原则的角度坚决反对,但对特定个案又要作具体分析。
比如最近在报纸上看见的一个报道,某省一位从美国留学归来的著名医学专家,就因为拒收红包和其他灰色收入而与同行对立,遭到排挤,被迫下岗而且四处求职无果,只好再次远离祖国。这位医生固然可敬,但不值得效法,因为如果效法他,结果往往是成为“烈士”。高等学校不能是“烈士”的摇篮,道德教育不能是教人做“烈士”的教育,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仅要有道德理想和道德激情,还要有生存智慧。比较道德代价也比较小的选择,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收红包,但随后把红包捐给希望工程,笔者认为这样处理最妥当。高等学校的道德教育不能仅仅以告诉学生收红包可耻为满足,还应该把拒收红包、拒绝无耻的风险告诉学生;不能仅仅以教导学生道德高尚为满足,还应该把道德高尚的后果、道德高尚的代价告诉学生,把各种选择告诉学生,把各种选择的成本和收益告诉学生,让学生明白什么是最坏的选择,绝对不能做的;再明白什么是次坏的选择。要学生一方面守住道德底线,另一方面又保留现实回旋空间。而这又是伦理论证的方式了。
高等学校的道德教育,到底应该追求至纯至美,还是应该兼顾现实,高等学校到底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无疑是一个公共话题。从受教育者一方来说,随着大学扩招,跨进大学校门的大多是常人。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变成了常人教育,切实可循之途惟在培养常人。
教育现象论文范文3
佛教伦理思想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但其基本的原则或可涵盖大部分内容的纲要则不多。在笔者看来,可主要概括为三条,即:平等观念、克己观念和慈悲利他的观念。
(一)平等观念
佛教在印度不是产生最早的宗教,而且在印度历史上通常也不是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在印度历史上产生较早(早于佛教)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及后来由其演变而成的印度教是印度历史上通常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婆罗门教反映了印度社会里四种姓中的婆罗门种姓阶层的意识形态。这种宗教主张:吠陀是天启的,祭祀是万能的,婆罗门种姓是至上的。在佛教产生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印度的思想界一直为婆罗门教所主宰。印度社会中流行的伦理思想是婆罗门教的伦理思想,它在总体上要维护种姓制度,坚持在诸种姓中婆罗门第一,下等种姓要服从上等种姓。这种状况一直到了佛教产生后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佛教在产生时主要代表了印度四种姓中属刹帝利和吠舍种姓的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政经利益和主张。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反对婆罗门教的种姓观念。认为人的高低贵贱并不是由于人的出身,而是由于人的行为。出身卑贱的人一样能成为贤人。如《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中说:“不应问生处,宜问其所行,微木能生火,卑贱生贤达。”《长阿含经·小缘经》中说:“汝今当知,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问:汝谁种姓,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子也。”佛教在这里明显是主张一种平等的观念。即反对婆罗门教的四种姓不平等理论。不过,客观地说,佛教反对种姓间的不平等是有一定限度的,它主要强调无论种姓高低都毫无例外地有权利加入佛教组织,修习佛法。它的种姓平等理论的出发点是为了把佛教的影响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中去。佛教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种姓制,它不可能真正开展一场消除种姓制度的社会改革运动。尽管如此,佛教的这种在一定范围内反对种姓不平等的观点在历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对印度正统婆罗门教视为神圣的种姓制度有所触动。
早期佛教的这种在一定范围内的平等观念确定后,对佛教总的理论体系的形成和该教在后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佛教的许多基本理论及教规与其在伦理思想上的平等观念是一致的。
例如,在基本理论方面,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反对在事物中有一最高的实体或主宰体。这和婆罗门教是完全不同的。婆罗门教认为在一切事物中有一最高的本体或主宰体——梵,认为万物以梵为根本,梵是不变的,永恒存在的。而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则认为,不存在一个万有的主宰体,事物是缘起的,是互为因果的,互为条件的。不仅一般的事物中没有这种主宰体,而且在人或人生现象中也没有这种主宰体。如佛教把人分析为“五蕴”,即色、受、想、行、识。这五种要素在佛教(小乘佛教)中无高低主次之分。佛教的这种无主体或“无我”的理论与其在伦理思想上的平等观念显然是相呼应的:既然万有中没有主宰体或一切的主体,又怎么可能会在社会中存在一个永远高于其他种姓的最高种姓呢?
再如,在佛教的教规方面,也体现了其在伦理思想中的平等精神。佛教教规中规定了不杀生、不偷盗、不邪等。无论是杀生还是偷盗或邪都是对他人的侵犯,其行为都是建立在一种别人与自己不平等观念的基础之上的。如婆罗门教中的一些派别虽然也讲不杀生和不任意拿走别人的东西等,但这主要是适用于相同种姓之间,而在上等种姓对待下等种姓时,则不受此限;上等种姓在许多场合可以任意处置下等种姓或其物品,包括伤害下等种姓的生命。佛教对于这种不平等的观念是坚决反对的。
(二)克己观念
这里所谓“克己”即克制自己,特别是克制自己的欲望、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意识。“克己”是我们在此处对佛教这方面伦理观念的概括。佛教学说中与克己观念直接相联系(或作为克己观念的直接表现形态)的理论有不少。例如佛教有关“三毒”的理论、有关“三学”的理论等都包含着克己的观念。
佛教认为,人之所以陷入生死轮回的痛苦之中,与人总是为“烦恼”所缠绕有关。烦恼有多种,但其中主要的有三种,即所谓“三毒”。三毒具体指“贪”、“瞋”、“痴”。解释三毒的佛典很多。如《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一中说:“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结使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根本。”不难看出,三毒的产生都与对“我”的执著有关。按照佛教的一般看法(特别是早期佛教),人生现象中是没有“我”的,但人由于无知或无明而认为“有我”。这样,对自认为世俗世界中有益于“我”的事情就贪恋并追求,对自认为世俗世界中不利于“我”或不合自己心意的事情(包括与之相关的他人)就憎恨,贪和瞋的基础则是无知或无明,这也就是所谓“痴”。
三毒是一切烦恼的根本,消除三毒也就是消除烦恼。这也就是要“克己”。在三毒之中,灭除“贪”就是典型的克制自己。佛教要求信徒克制自己对外物的贪欲,克服自己对财富、权利、地位、名声等的贪欲。佛教的根本教义四谛中也涉及了“贪”的问题。如“集谛”是指认识到造成痛苦的原因是或贪欲,“灭谛”是指认识到应当消除这或贪欲。三毒之中的“瞋”与“贪”相关。自己的贪欲不能满足,自然就生愤恨之心,对阻碍实现自己欲望的人或事不满或憎恨。在佛教看来,必须克制或消除这种“瞋”。否则是不能摆脱轮回达到解脱的。三毒之中又以“痴”为根本。佛教的不少根本教义中都涉及到“痴”。如在“十二因缘”中,最初的环节是“无明”,无明引生其他十一个环节,如果消除了这无明,则人的生死轮转(轮回)也就消灭了。因而消除“痴”对“克己”具有重要的或根本性的意义。
在佛教理论中,关于如何克己的具体方法,直接论及较多的是所谓“三学”。三学即戒、定、慧。“戒”就是佛教的戒律或戒条,是信徒必须遵守的规则,佛教以此来约束信奉者的行为。凡是虔诚的佛教徒都把戒律作为克制自己贪欲、戒除不良行为的准则。佛教的戒有多种或不同阶段,如可以分为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佛教的戒一般收在各种“律藏”之中。如较重要的《四分律》中规定了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定”也可以说是一种克己的方法,主要是抑制自己的心作用,使身心安定,止息种种意念或思虑,将精神集中于事物的实相之上。“慧”实际也包含着克己的内容,即克制自己的错误的或无知的观念,学习并达到佛教的特殊智慧。由于佛教中有不同的分支或流派,因而戒、定、慧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派别中会有所区别。大乘佛教中的“六度”或“十度”中有不少成分涵盖了小乘的“三学”,但具体解释或含义有很大区别。克制自己的方式有不同。
(三)慈悲利他观念
佛教讲“平等”,讲“克己”,就自然也要讲“慈悲利他”。在“慈悲利他”中,“慈悲”是佛教一直讲的,而“利他”则主要是在大乘佛教形成后才大力强调的。
慈悲也可分开讲,“慈”指使众生快乐,给他们幸福,“悲”指去除众生的苦恼,使之摆脱痛苦。《大智度论》卷第二十七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慈悲在一些佛教典籍中被分为三种:一是众生缘慈悲心,以一慈悲心视十方五道众生,如父、如母、如兄弟姊妹子侄,常思与乐拔苦之心。这种慈悲心多在凡夫或有学人未断烦恼之时产生。二是法缘慈悲心,已断烦恼之三乘圣人,达于法空,破吾我之相、一异之相等,但怜众生不知是法空,一心欲拔苦得乐,随其意而拔苦与乐。三是无缘慈悲心,这种慈悲只在诸佛之中,诸佛之心不住于有为无为性之中,不住于过去、现在、未来世之中,知诸缘不实,颠倒虚妄,故心无所缘,但佛以众生不知诸法实相,往来五道,心住诸法,取舍分别,故心无众生缘,使一切众生自然获得拔苦与乐之益。(参见《大智度论》卷第二十等;参见丁福保编:《佛学大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4-1165页)
佛教的慈悲不仅指要对自己之外的他人慈悲,而且有时也指要对一切有生命之物慈悲佛教的不杀生等戒规就具有这方面的含义。
慈悲在佛教教义中也常被包摄在所谓“四无量心”之中。四无量心中除了慈和悲之外,还包括喜和舍。“喜”指看见他人快乐而随之欢喜。“舍”指内心保持不偏执的平衡,平等无差别(舍弃亲疏差别)地利益众生。
无论是慈悲,还是四无量中的喜舍,都包含“利他”的思想。但佛教的利他思想主要是在大乘佛教中才突出起来的。这需要联系原始和小乘佛教的有关学说或观念来论述。
小乘佛教在总体上说是重视所谓“自利”的,即主要追求自身的解脱。小乘修行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是证得“阿罗汉果”。阿罗汉果就是求取个人解脱,即所谓“自利”。修习的具体内容就是小乘的“三学”和“三十七道品”。而大乘佛教则一般修以“六度”(布施、持戒、忍、精进、定、智慧)为主要内容的菩萨戒,把成佛、普度众生(利他)作为最高目的。在小乘佛教看来,解脱境界(涅槃)与“世间”是两个不同的、有分别的境界,自己注重自身的修炼,摆脱外界的烦恼,就能达到一种脱离“世间”的解脱境界,至于别人的解脱或“世间”的苦难等,则与个人解脱没有多大关系。大乘佛教在这方面有很大变化,不仅讲“自利”,更强调“利他”。在大多数大乘佛教派别或信徒看来,解脱境界(涅槃)与“世间”不是绝对分离的,它们是“无分别”的。如中观派的主要典籍《中论》中就明确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达到解脱并不是离开“世间”而去追求另一不同的境界。大乘佛教徒要“即世间即涅槃”。作为菩萨或成佛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利他”,菩萨或佛不是存在于“世间”之外,而是在“世间”救度众生。为了救度众生,菩萨或佛什么都能舍弃。也就是说,大乘佛教徒要真正成佛,就一定要慈悲利他。仅仅“自利”不是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并不能真正达到涅槃。
佛教中的这种转变(由重自利到重利他)对佛教后来的发展极为重要。因为如果佛教仅仅是一个教个人如何修炼,达到个人解脱的宗教,他就没有后来佛教所具有的那种感召力,就不会产生后来那么大的社会影响。只有强调慈悲利他,只有把个人的真正解脱与“世间”的改变(别人的脱苦)联系起来,才能激发大量的佛教徒自觉地在世间利乐有情,造福众生。而这样做的结果则是佛教影响的扩大。因此,慈悲利他的观念后来成为佛教伦理思想的一个最基本的观念。
二、佛教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或作用
客观地说,佛教的伦理思想的基本观念在其主要经典中已经形成。随着佛教在中国及亚洲其他国家等地的传播,这种伦理思想也逐渐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传统文化相结合,继续发挥着影响。这种影响在现代社会中没有消失,而且在某些地区还有所发展。佛教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或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抑制现代社会中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
包括伦理思想在内的佛教各种理论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亚洲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在古代是如此,在现代,从总体上看仍是如此。佛教虽在不少亚洲外的国家或地区也有流传,但影响大的区域仍是在亚洲。亚洲受佛教影响较大的国家在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或是印度教(婆罗门教)文化系统(如印度等一些南亚国家和部分东南亚国家),或是儒家文化系统(如中国、朝鲜或韩国、日本等国家)。但发展到近现代,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巨大影响。而现代西方文化中确实存在着某种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成分。如果说这样讲不大准确或不大符合事实的话,至少可以说不少东方国家(上述国家或地区)的人对西方国家的文化这样看或这样理解。从总体上说,西方文化在欧洲文艺复兴后,特别重视个人的利益,强调实现个人价值,维护个人尊严,追求个人幸福。但在这种强调或追求的过程中,确实有某些走入极端的情况。近代西方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应当说为这种极端倾向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受西方这种文化的影响或受对这种文化理解的影响,现代的一些东方国家中流行着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的思想或行为。如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只要对自己有利,哪怕损害他人利益,也毫无顾忌;一味追求当前的享乐,不考虑别人的利益,甚至也不考虑自己的长远利益。
在有这种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思想或行为的人中,一部分是文化层次较高的人,他们的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的行为或表现是较为隐秘的或通常不易被发现的。而大多数人是文化层次不太高的人,这部分人的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的行为或表现则较为明显。对于这两部分人来说,儒家文化对他们所起的约束作用不是很大,因为这种文化显得对他们没有多少惩戒威力。而佛教的情况则不同。如上所述,佛教讲克己,特别强调抑制自己的贪欲;佛教还讲利他。即便是小乘佛教的“自利”,与现代社会中的利己主义也有很大不同。现代社会中的享乐主义与佛教的种种戒律或戒规也是完全对立的。对于现代社会中那些文化层次不高的人来说,佛教的教义对其思想和行为有较大的约束力,因为佛教特别强调因果报应,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人在极端化地追求自身利益或享乐时,时常会顾忌到佛教教义中所说的个人行为所招致的结果。
在东方一些国家中,印度教(婆罗门教)的影响在古代根深蒂固(佛教也有一定影响)。但到了近现代,随着西方势力(政治和经济力量)的进入,在民众中,特别是在年轻人之中,西方文化的影响逐步扩大,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也开始流行。佛教的教义在这些国家中对抑制这种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那些印度教曾有重要影响,而后来佛教起主导作用的国家中更是如此。在这些国家中,严格来讲,是佛教的影响和印度教的影响交织在一起,对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起着抑制作用。因为印度教发展到后来吸收了不少佛教的学说,而佛教的许多思想,包括伦理思想,也是在吸收和改造古代婆罗门教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二者(佛教和婆罗门教)在其传统的宗教教义中,对于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都是反对的,而且都主张轮回业报或因果报应的思想。这种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说,对部分人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倾向能起到其他一些类型的伦理观念所不能起到的抑制作用。
总之,佛教的伦理思想在现代东方国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它促使人们自律,反对损人利己,反对奢华。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现象,儒家等文化传统虽然也起着抑制作用,但佛教的独特作用是其他文化形态所不能取代的。
(二)鼓励人们扶危济困,造福社会
佛教的许多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较好的作用。如上述佛教的慈悲利他观念就是如此。首先要指出的是,近现代的不少佛教著名僧侣或居士,自身就严格要求自己,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如中国近代著名的圆瑛(1873-1953)法师在1917年左右就曾创办了“宁波佛教孤儿院”,收容无依无靠的孤儿。在20年代初,他还组织成立了佛教赈灾会,救济因华北五省大旱而陷入苦难的灾民。在中国近代,许多佛教组织或佛教僧侣都能较好地借鉴历史上佛教思想家或流派所提出的涅槃与世间关系观念。他们一般不采取印度小乘佛教中存在的那种把涅槃与世间绝对化地对立起来的态度,而是吸取了印度佛教中中观派和中国佛教中禅宗(南宗系统)的思想。认识到个人的解脱(涅槃)是离不开世间的,而且应该把个人的解脱与众生的解脱联系起来,不仅要“自利”,而且要“利他”。不再一味追求那种离群索居式的远离尘世的修持方式,而是强调以佛教的慈悲精神为怀,积极投身于有益于民众的各种慈善活动。努力利乐有情,造福社会。把作各种这类善事看成修成正果,趋向涅槃的重要途径。
随着佛教影响在民间的深入和扩大,不少人虽然没有出家,甚至居士也不是,但对佛教的这种慈悲利他的精神十分赞赏,自觉或不自觉地按这种精神行事。在这类人中,有一些是知识分子,甚至是高级知识分子。但大多数人是民间文化水准不高的普通百姓。这些百姓谈不上对佛教的深奥教义有多少领悟,甚至连一些佛教的基本常识也不甚了了,但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却深入到了他们的心灵之中,但凡遇到自己可能服务于他人,或能给他人带来好处的事情,即便是损害自己的利益也要努力去做。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在做这些好事时,确实觉得应该去做,觉得做了这种好事对自己是一种享受,或心灵安慰。也有一些人是深信佛教的轮回解脱或因果报应的学说,认为善行一定有善报,恶行一定有恶报。总之,在现代社会中,有相当多的人能依照佛教教义积极从事许多利国利民的“善事”。
佛教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这种影响不仅在中国有,在不少亚洲国家或一些受佛教影响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中也存在。如在日本和韩国等国的一些民众中,自觉按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行事的人的数量不少,他们中有许多人已把按佛教的这种精神行事看成理所当然,许多人在作这些“善事”时已不再掺杂多少为自己谋求此世或来世好处的私人利益动机。因此可以说,佛教在现代社会中的这种鼓励人们扶危济困,造福社会民众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三)鼓励人们追求理想中的至善境界,维持社会安宁
佛教的伦理思想在古代起着规范教徒行为的作用。在规范他们行为的同时,佛教也向教徒许诺,如果按照这种行为规范去做,将达到一种至善的境界。而在这些教徒从事信教活动的过程中,他们也确实感到有所遵循,并相信遵循这些规范必定能达到一种至善的境界,即起着一种鼓励教徒对宗教理想努力追求的作用。在近代和现代,佛教的伦理思想不仅依然对教徒起着这种作用,而且对不少一般的群众也起一种类似的作用。也就是说,佛教的伦理思想的影响远远不是限于佛教教团的内部,而是对许多民众有影响。这些人的情况不尽相同;有些人虽未出家,但非常信仰佛教(是居士或介于居士和出家人之间)。还有一些人既没有出家,也算不上居士,但对佛教的一些理论,特别是伦理观念十分赞赏。再有一些人,对佛教不明确表示信奉或赞赏,但在潜意识里却多少受一些佛教观念的影响。在上述不同类型的人中,佛教的伦理思想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人在从事一些活动或处理某些事情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按佛教的伦理观念行事。他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常常掺有佛教伦理思想的标准。在相当多的人的潜意识中,按照佛教的行为规范行事,是必定会有一种好的或理想的结果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佛教的伦理思想也确实起着一种激励人们去追求一种理想中的至善境界的作用。
在当今一些国家中,不少传统意识形态的原有模式被打破。一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意义被重新估价,人们的价值取向有了很大变化。在这一转变时期,有不少人茫然不知所措;有相当一部分人失去了对理想的追求,而佛教的伦理思想则对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这些人那里,佛教的理想被作为他们的人生理想,佛教的伦理观念成了他们的行为准则。这种情况当然不是也不应是政府部门或教育部门所希望出现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它却就是这样客观地存在着。然而,从另一角度看,民众中有人按佛教的行为规范去行事,有时却也能起到某种有利于安定团结的社会作用。这比那种没有任何理想、无道德、无纪律、肆意破坏社会安宁的状况要好得多。
三、佛教伦理思想对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
人类的精神文明是不断发展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现代的精神文明建设应当是在古代精神文明的基础之上进行的。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吸收古代精神文明中有价值或有意义的成分。这样的成分有多种多样。佛教的一些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它对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至少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在提倡为人民服务,提倡奉献精神时,佛教的伦理思想有借鉴意义
在20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同时,精神文明也有相当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在各个地区是不平衡的。而且在一些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很快的地区,却存在精神文明滑坡的现象。如上述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甚至损人利己等丑恶现象在不少地区抬头。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比较复杂,但其中较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伦理方面。究竟如何看待人生,用什么样的行为准则来规范自己,在许多人那里是不明确的。在中国,在对十年“”中“左”的说教批判的同时,不少人却把为人民服务的好传统也当成“左”的东西抛弃了。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只想别人对自己奉献,不想自己对别人奉献,实际上奉行着一种自私自利、一切以我为中心、一心为自己谋利的伦理思想。这使精神文明建设受到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加强正面的思想教育当然是政府或社会教育部门主要的应对之策。但也应当辅以其他的手法。如佛教的一些伦理思想就能起到一些正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所起不到的作用。有不少人对正面的思想教育有逆反心理,但对佛教的教理却很感兴趣,对佛教的伦理观念也很认同,并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如许多信佛教之人或受佛教影响较大的人能自觉用佛教的克己精神待人,在遇到自己利益与他人利益或民众利益相矛盾时,能本着佛教的“利他”精神先人后己,为他人或为社会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的一些伦理观念所引发的一些人的行为对社会是有正面作用的,所收到的社会效果有些是政府或社会教育部门的正面教育想收到但在现实中难以收到的。这一方面说明佛教的伦理思想确有其独到之处,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吸收借鉴一些佛教伦理思想中的有益成分。
(二)在提倡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时,佛教的伦理思想有借鉴意义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存在人的个人欲望或需要与社会秩序或他人利益相冲突的情况。要想社会的秩序不被破坏,人们(包括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每一个人都应该对于自己的欲望有所克制。要受一定的社会法纪管束,也要受一定的伦理观念制约。
在当代,尽管人们的文明程度有很大提高,遵纪守法的观念普遍加强,但在这方面的问题仍然很多。扰乱民众安宁、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依旧不少。因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在这方面,佛教的伦理思想也可起一些好的作用,有一定借鉴意义。
与上述情况类似,有些人对政府或一些社会机构的法规制度并不以为然。但却对佛教的教义十分看重,对佛教的教规非常赞赏。虽然并未出家甚至居士也算不上,但在许多场合却能自觉地遵守佛教的一些教规,用佛教的伦理思想约束自己。这些人从灭除佛教说的“三毒”的立场出发,从克己的观念出发,能够对自己严格要求。而这样做所起的社会作用,应当说有好的方面。它在客观上对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起了积极的作用。另外,佛教伦理思想中的一些成分(如利他观念、克己观念等)即便在理论上也确实有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值得吸收的成分和借鉴之处。
(三)在反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腐败现象时,佛教的伦理思想有借鉴意义
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都确立了公民的平等地位。人们有分工或职务的不同,但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人人都平等地享有作为人的尊严,在这方面没有等级的划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财产、职业、职务、种族等方面具有的差异,因而在社会上所具有的影响力或社会地位是不同的。在社会中实际存在着富人歧视穷人、职位高者歧视或虐待职位低者、一些种族歧视另外一些种族的情况。许多富人凭借财产胡作非为,有些当权者凭借权利鱼肉百姓、横行霸道,有些种族优越感较强的人鄙视其他种族。这些富人、职位高者、种族优越感强者一般都认为自己有一种“特权”。这种特权思想在当今世界是阻碍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重要障碍,也常常是产生社会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消除这种特权思想,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佛教的伦理思想在这方面能起一些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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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初中生的年龄特点、思维特征以及认知结构,他们的抽象思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下面结合义务教育教科书内容谈谈这方面的认识。
1.依赖具体的材料初中生对数学概念的理解,对一些抽象结论的接受,往往需要从具体的实例出发,表现对具体材料的依赖性。
数学尽管抽象,但有广泛的具体性。在教学中,教师完全可以凭借十分具体的素材作为模型,列举足够数量的实例,或者让学生自己通过观察、试验,动手量量、画画、做做,再总结得到结论或者猜想。
义务教育教科书很重视实例的教学作用。例如,通过列举温度、海拔高度、水库水位、物体运动、商品的重量和大小等多个实例,在学生对“相反意义的量”有了感知的基础上,才引入正、负数的概念。这样做,学生是乐于接受,也易于接受的,再如通过与分数运算相对比,让学生理解和掌握分式运算。皮亚杰认为:“传统数学的缺点,在于往往口头上讲解,而不是从实际操作开始数学教学。”让学生实践操作是针对学生“对具体素材的依赖”这一思维的局限性提出的。有经验的教师都会要学生自己亲手将三角形纸片的两个角剪下拼在第三个角的顶点处,从而抽象出三角形内角和的定理。即使是对一些没有确定结论要我们进行探索的抽象问题,只要能“动手操作”,就不妨一试,问题可能会变得具体、简单。义务教育初中几何第二册中有一道“想一想”的问题:以3根火柴为边,可以组成一个三角形,用6根火柴能组成4个三角形吗?由“火柴”很容易激发学生动手操作,经过在桌面上和在空间中的操作实验,学生有了实感,也就不难得到实验结果。
在教学中,我们会碰到有些概念、规律并不一定都是从具体实例引出的,而是现有的知识经过运算、推演的结果,纵然如此,教师还要恰当选择实例,作为理解抽象概念和规律的补充。
由此可见,从具体实例出发,是学生思维特点的需要,也符合抽象性和具体性的基本关系,有利于学生理解抽象结论。从具体出发,并不是迁就学生思维的局限性,而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2.具体和抽象割裂不少学生对数学抽象结论只是形式地掌握,带有片面性、局限性,记住的只是结论的条文,而不是掌握其实质。例如,学生往往对“绝对值”这一概念形式上认识。由于训练了一定数量的求具体数的绝对值的练习题,就把绝对值看成是“将数前面符号去掉就是该数的绝对值”,致使以后遇到|-a|就认为|-a|=a。义务教育初中代数讲绝对值,是采用几何意义———距离而定义的,如果只是停留在对“距离”的理解(不进行再抽象),那么抽象的式的绝对值应该表示什么就难以解决了。
具体和抽象的割裂还表现在学生局限于教师列举过的具体内容或者类型十分相近的内容,不会作出简单的推广。
要防止具体和抽象的割裂,教师一方面要善于从具体素材出发,引出概念,揭示规律,选择具体素材要有典型性、全面性。在感知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分析,通过分析、比较、概括,使具体向抽象转化。另一方面,更要引导学生运用抽象理论去认识、检验具体素材,使抽象理论具体化。例如,义务教育初中代数教材,将具体的2、3、-7、32、π等数写成小数的形式,让学生观察这些小数的特点,抽象出这一类“无限不循环小数”为无理数,从而我们可以根据无理数的本质特征(即概念的内涵)去检验23、4+2也是无理数,而形式上相同的4、-327就不是无理数。
由此说来,在教学中,我们要从具体内容出发,再上升到抽象理论,再一次上升到更丰富、更广泛的具体内容。
3.抽象能力较弱初中生独立抽象问题的能力较弱,不会从具体的问题中抽象出有关的数量关系。有的学生知道32-1、52-1、72-1,都能被8整除,却抽象不出当n是奇数时n2-1能被8整除。四边形被一条对角线分成两个三角形,五边形被由同一顶点出发的对角线分成三个三角形,却抽象不出n边形的情形,从而推导n边形的内角和公式也会感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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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现代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
从20世纪中期起,后现代主义逐渐成为一种西方社会流行的哲学、文化思潮。后现代教育思想作为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一部分,为了使教育顺应“后工业社会”的发展,对现代教育的一种反思。现代教育也可称为“精英教育”,而后现代教育则为“全民教育”、“通识教育”、“主体教育”、“终身教育”。后现代教育思想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五种:
1.人性化的教育观追求完美、丰富人性、关注人性化是教育的最基本的追求,也是教育的永恒话题。使人看清自己和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并有意识的改变自己、改善自己所处的环境,使自己能够更好的生活,是教育的真正目的。
2.对话式的教育观在传统的教育中,老师只是传授书本知识,而后现代的对话式教育观要求学生能够主动思考,用对话的方式激发学生思维。
3.提问式的教育观提问是开发大脑思考能力的最佳方式,找出问题,并沿着问题一个个的去寻求答案,在不断的提问、解答、再提问、再解答中,不断加深对问题的认识。
4.民主式的教育观后现代教育思想是一种追求民主的教育理念,提倡学校要采取民主参与制的管理模式,努力营造畅所欲言、组织协调、团结合作的民主校园氛围。
5.创新型的教育观创新是科技发展的动力,有创新,就会有发展。后现代教育思想认为,教育必须注重对学生创造性的培养。后现代教育思想观就是要培养学生怀疑、批判的意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
二、汉语言文学独特的文学优势
到目前为止,汉语言文学的发展和世界其他各种语言文学相比,汉语言文学不仅有文字所共有的文学形式,如论文、散文、小说、传记等,还有其特有的格律,如诗、词、赋、曲的形式。汉语言文字独特的文学优势在于这些汉语言文学所特有的格律,它为汉语言文学增添了比世界其他任何语言都要绚丽丰富的内涵。独特的文字能够产生独特的文学样式,文字的特性也就决定了文学的形式。汉语言文学的一字一音、一字一义的特性,孕育出了声调优美、意境丰富的格律诗、词,使文学的思想美和韵律美相融在一起,达到了和谐的统一。
三、后现代教育思想下如何进行汉语言文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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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代大学教育 传统文化教育 儒家教育
随着孔子学院在世界各地兴起,世界各国对古老的中国文明充满好奇,特别如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政府出资,涌现专门研究儒学思想的研究人员。几乎所有顶级的世界名校都有东方文化和哲学研究所,最代表东方哲学的当然是儒家文化,由此可见,儒家思想在西方有着深远影响。亚洲以日韩为代表的国家更对儒家思想有着深入研究,韩国和日本的小学都设有儒学课程,学习四书五经。自古以来,日韩两国就深受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历史上有名的日韩两国的儒家学者举不胜举,深深影响那个时代的思想和教育体系。直到现代,我们依然可以从两国社会制度、日常礼仪、人际关系等方面看到儒家思想的痕迹。
为了使教学工作更有效地展开,对教育理论的研究不可或缺,根据高校教师工作经验的总结,我认为教育思想研究有助于大学老师的工作。在中国,最行之有效的教育理论普遍认为是儒家教育思想,这得到了中国近千年问题来教育实践证明。儒家教育的典型代表是孔孟,对孔子和孟子思想的研究,对现代教育有很重大的作用。现在学校存在教育失衡和道德缺失现象,尤其近段时间,出现了一些引发全国议论的事件,人们对教授失德、富二代现象、大学生学习目的进行了大范围探讨,纵观了古代中国传统教子之方,以及对个人品德修养和社会道德的严格要求。通过女子传统教育的研究,分析现如今女大学生中出现的种种不合乎传统价值和道德标准的社会观念形成的原因。传统文化教育应用于现代大学中的研究,对反思教育问题、反思教师职责问题有很深远的意义。
中国如今掀起一股复古风、怀旧风,有些人对现代社会道德感到失望,尤其对人情冷漠、诚信缺失、女性独立自主等问题提出质疑,社会和教育界应反思是否丢弃了最基本的东西。人们重新对儒学产生兴趣,是因为在寻找思想寄托,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传统道德理念对失望的人和寻找社会正能量的人来说,是一个绝好的有意补充。如今随着中国崛起和国力强盛,特别与邻国的一些领土争端,引发一些国家的担忧,遏制中国论由此甚嚣尘上,作为亚洲传统文明古国的中国,我们应该让邻国认识和回忆中国大国崛起历史,古代中国并非靠武力,而靠仁义、礼仪和文化成为亚洲中心、汉文化圈的中心,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国都受到中国这个文明古国的熏陶。现代中国不仅应在经济方面超越其他国家,更应该是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中国社会制度和教育息息相关,有教无类。“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应研究教育问题,向学生传授道义,教育学生“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信义”为先,遏止社会道德腐败堕落之风,重振华夏文明。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国力迅速增强,国富民强,与日本重视国民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反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中国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文明却与之不相匹配地出现倒退现象。尤其中国教育并未随着经济发展得到更全面、更完善地发展,造成国进民退、国人素质不高的问题。这表现在中国人在国外进行文化交流、旅游、移民时,出现文明、公德心和遵守社会秩序方面的冲突和摩擦,因此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势在必行。中国现在的教育以大学教育为最高等教育,自中国近代化以来,大学教育都是培养中国知识分子的主要途径,知识分子一直是国家建设的栋梁和精英。但是也出现了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有许多方面,学术腐败,大学教育功利化、职业化,缺少人文精神和学术信念。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自古就将受教育看做修养身心、提高道德素养的过程,学习儒学经典,明志明德,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抱负。古人以道德为教育之本,古今对照,读书人应有的德行我们是否有所传承?从教育角度分析社会道德问题,思考提高国民素质的问题,讨论社会文明是否依靠重振中国人传统道德保持,已经是当务之急。
传统道德书籍,如《四书》、《五经》等,蕴含着中国传统儒家教育思想,是古代有关中华教育的典型代表。儒家教育思想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传统主流,以道德修养、品格完善为要著,使人在修身养性、拥有良好道德品质的基础上学习知识,至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今社会由于种种因素,在现代教育中出现了许多错误观念和误区,因此儒家经典中体现出的儒家教育精华思想,对现代教育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儒家思想在整个思想史上是伟大的,是值得中国人传承和弘扬的宝贵思想,是中华文明最引以为傲的瑰宝。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教育工作者在高校教育中肩负着传播传统文化、教书育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郑星季.论语精读.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07.5.
[2]张凤娟主编.论语.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1.
[3]任俊华主编.大学孟子.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