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1

一、2019年度工作总结

按照福州市统一部署,我区着重围绕信用联合奖惩、“信易+”等工作进行2019年度信用工作,现将信用联合奖惩、“信易+”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落实社会信用建设规划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联动。促进信用建设在各领域不断推进,呈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继续发挥“信易+”落地的信用激励示范效应,建立完善全部“信易贷”及试点主体信用档案,对试点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大数据监测,并初步形成“信易贷”试点主体信用信息库。目前完成信用建档企业500家,建立健全综合信用档案,并出具企业综合信用报告。依托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大数据库为行政中心办事和审批窗口自动调取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实时出具综合信用等级,结合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享受“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便捷服务,为守信、优信主体享受更便捷窗口服务;在永辉超市设定“信易租”等活动,对守信主体进行鼓励。

3、开展各种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区委、教育局、诚促会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和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基层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开展各类诚信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引导公众自觉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努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1、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成员单位审批、处罚、归集等方面配合不够默契,存量数据归集偏慢。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失信行为风险加大。3、联动部门还未全面展开,联合奖惩方面有待加强。4、信易贷方面,银行产品对小微企业优势不明显。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新增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信用数据采集、审核、报送流程,确保归集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收集数据的质量。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2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成食安办〔20*〕17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公众满意度,着力提升全区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积极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区、街道、社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各食品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100%。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三)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应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巩固压点成果。

(四)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设立检测检验室或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100%的街道、90%的社区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落实酒类流通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辖区内各类餐饮企业重点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

(六)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在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中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按照《*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锦食安委〔20*〕1号)要求,适时信息,并将的内容报送区食安办。

(八)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真实可信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促进企业自觉守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示范效应,全区至少在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准备、应急反应、应急组织协调能力的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培训、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协管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全年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

(十一)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创建步骤

从20*年10月至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年10月)。部署全区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8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食安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20*年9月25日前,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食安办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应急办、区外宣办、区教育局、区统筹委、区服务委、区卫生局、*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兼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3

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正式成立,并对外营业。同时,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整建制地全部改制为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将全区426个农牧区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业银行基层营业所,农业银行分行承担着“三农”金融服务的职能。邮政储蓄银行分行于2008年1月成立,通过委托农牧区邮政网点开展邮政储蓄业务。2010年4月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面向农牧区开展的业务量小。工商银行分行、中国银行分行、建设银行分行没有在农牧区设立机构,无“三农”金融服务。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对“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分行,其机构遍及城乡。长期以来,农业银行分行不断改进和完善农牧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农牧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和促进农牧民增收。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达56.15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22.10亿元,增长了64.90%。

(一)推进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工作

为了满足农牧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2000年农业银行分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对部分农牧区试行了“金、银、铜”三卡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对持金卡、银卡和铜卡的农牧户分别授信10000元、6000元和3000元。通过多年来的不断实践、总结、完善和推广,2005年末全区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13.93亿元。为满足农牧民对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展多种经营等资金需求,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银行分行分别于2005年和2010年对“三卡”的信用额度做出适度调整,对金、银、铜卡授信额度分别由最初的10000元、6000元和3000元调整为目前的3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同时,对评定为信用乡(镇)、村的农牧户所取得的贷款证,按金、银、铜卡授信额度分别由最初的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调整为目前的40000元、30000元和20000元。为满足农牧户大额资金需求,2005年4月农业银行分行推出了《农牧户贷款证“钻石卡”》制度,根据农牧户的信用状况、致富能力,向符合条件的农牧户授予三星钻石卡、二星钻石卡和一星钻石卡,分别授信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以“金、银、铜、钻石”四卡为载体,采用“评级授信、动态调整、随用随贷、逐笔立据、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操作方法,无需提供第三方担保,自推出以来,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小额信用贷款贷款政策的不断完善解决了农牧户“贷款难”、群众增收渠道单一等制约农牧区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农牧户生产发展、改善生活,成为农行分行服务“三农”的品牌金融产品。截至2010年12月末,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40.30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89倍,共发放钻石、金、银、铜卡39.31万张,较2005年末增长20.41%。值得一提的是,农业银行分行推广和使用的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产品于2010年11月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2010年服务中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

(二)扎实做好信用乡(镇)、村的评定工作

为配合贷款卡的管理、实施,不断地满足农牧民的信贷需求,2003年5月,农业银行分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信用乡(镇)、村管理办法》,对评定为信用乡(镇)、村的农牧民持卡贷款,适当扩大授信额度。农业银行分行于2010年再次修订完善了《信贷信用乡(镇)、村评定管理办法》,积极营造农牧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以推动农牧区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农牧户为道德评定对象,提升其信用水平。信用乡(镇)、村的评定按照“成熟一个,评定一个,一年一定,定期公布”的原则,各地都成立了由营业所、乡(村)干部和有威望的农牧民群众组成的资信评定组,资信评定组对参评乡(镇)、村的申请审核后向县支行评定组申报,信用村由县支行审查批准,信用乡(镇)由中心支行评定组批准。对信用乡(镇)、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信用乡(镇)、村资格。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区共评定出信用乡(镇)181个、信用村1592个,建立农牧户个人信用档案39.31万户。

(三)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

长期以来中央赋予了更为宽松、更为优惠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扶持范围面向全区农牧区。执行比全国其他省市更加优惠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首先,贷款利率更优惠。根据中央赋予“十一·五”期间的特殊优惠货币政策,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1.08%的年利率,比全国执行3%的年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其次,贷款主体扩大至农牧民个体。自2002年以来将全国实行的以实施扶贫项目的经济实体为主要发放对象的贷款发放方式,扩至农牧民个体,并以到户贷款为主。第三,贷款发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十一五”期间,扶贫贴息贷款发放范围在“十五”期间的基础上,又将安居工程中的游牧民定居和地方病病区群众搬迁贷款、能够通过合同或协议带动一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富裕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资金需求、通过订单或合同收购农牧民的原材料或民族手工业产品并能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自产出口创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2010年又将农房改造贷款新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发放范围。第四,理顺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贷款行由农行一家放宽至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扶贫贴息贷款标准,2008年将扶贫贴息贷款标准由过去的人均纯收入1300元提高到1700元,政策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在优惠政策支撑下,扶贫贴息贷款发放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区扶贫贴息贷款余额19.64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9.78亿元,增长99.22%。

(四)重点做好农牧民安居工程工作

2006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基本解决农牧民安居工程问题,决定在“十一·五”时期整合财政资金、民间资金、资金和信贷资金,加快实施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贫建设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全区80%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住房。“十一·五”期间的特殊优惠货币政策已明确,将安居工程中的游牧民定居和地方病病区群众搬迁两项贷款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切实减轻了参与安居工程建设农户的利息负担。农业银行分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成立了信贷支持农牧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安居工程贷款的管理;出台了《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发放程序、额度、期限和贷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截至2010年6月末,农业银行分行发放的安居工程贷款余额9.46亿元,比2006年末增加3.31亿元,增长53.82%。

(五)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自2003年推行农牧业产业化以来,农业银行分行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通过“公司+农户+基地+科技+信贷”的方式,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并以此带动农牧民增收。截至2010年6月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贷款余额2.62亿元,农牧业信贷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了农牧区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农业银行分行重点扶持了示范县区域内的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如米林县的藏猪、藏鸡养殖;林周、达孜的种草养畜;贡嘎、乃东的优质油菜籽和藏鸡养殖;江孜的种草、养牛;当雄、那曲的城郊畜牧业等,促进了示范点区域内优势产业发展,推动了农牧业结构调整。几年来,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据统计,2006~2010年末,因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向农牧区、农牧民让利约6.70亿元,平均向每户农牧民让利约1455元,也就是说增加了每户农牧民收入1300元。第一产业增加值由2000年的36.39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63.88亿元,增长75.5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331元提高到2009年的3532元,增长1.65倍;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79.3%下降到2009年的47.9%,下降了31.4个百分点。

二、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农牧区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金融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农牧区金融体系建设的因素,对金融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一)农牧区经济社会环境特殊

发展水平较低长期以来,农牧区金融业务发展滞后,农牧民的现代金融知识十分缺乏。农牧区网点覆盖率偏低。目前,农业银行分行共有378个农牧区基层营业所,平均每个基层营业所承担的金融服务面积达3174平方公里。与全国相比,商业化程度较低,农牧区商业化程度更低,还存在“自然经济”甚至“物物交换”的现象。农牧区金融业务成本较高。农牧区地域广阔,人口密度低,农牧民通常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单笔存贷款规模小、额度低、次数频繁,金融业务开展成本相对较高。

(二)农牧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缺陷

由于农牧区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以及特殊的小农经济模式,农牧区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滞后于城市金融改革进程,导致了以市场为主导的城市金融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农牧区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结构。由于小农经济对资金需求的细小化以及小农经济本身所蕴含的风险性与金融机构经营目标所追求的资金运营规模化和安全性之间存在着巨大落差,不可避免造成了农牧区金融网点的收缩和农牧区金融业务的萎缩。目前,在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是农业银行,该行根据其总行的统一部署,成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专门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但受到人员素质低、结构老化、电子化水平低等因素的制约,还存在农牧区金融服务盲点。其他银行机构很少涉及农牧区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仅有1家,涉及农牧区的业务量小,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功能有限。农牧业保险也仅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在试点县开展,其他在藏保险机构未涉足。竞争性的农牧区金融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影响了农牧区金融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三)农牧区金融供给相对不足

属于我国欠发达省区,目前提供“三农”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分行一家,由于缺乏必要的竞争,其内在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农业银行分行“三农”金融服务的作用仍然有限,其县支行及基层营业所虽然具有点多、面广的优势,但也存在管理半径长、管理难度大、经营成本高的劣势。此外,基层营业所普遍存在人员少,素质低,加之人员老化,学历层次低,难以满足现代金融业要求。目前,农牧区金融业务仍以传统存、贷、汇为主,服务水平较低,信贷产品多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为主,对较大型的农业再生产项目支持有限。农牧区金融供给不能满足金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

(四)农牧区金融体系建设制度配套不到位

农牧区金融体系建设滞后于农牧区金融服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农牧业保险发展滞后,风险分担作用有限。保险业是农牧区金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虽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于2007年开始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农业保险的承保程度、保险强度都还处于低层次。农牧业保险业务由于受到手续烦琐、保费收入低、难以管理、农牧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等因素的制约,影响了农牧业保险的规模化发展,保险的风险分担功能发挥不充分。第二,农牧区担保机制不完善,中介服务薄弱。长期以来,涉农金融机构仅能通过小额信贷、惠农卡综合授信等方式发放贷款,对于其他大额农牧业资金需求,由于农牧户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加之农牧区担保、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发展滞后,农牧民的金融需求特别是有效信贷需求仍然得不到满足。第三,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在农牧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市场价格双重约束的情况下,尚未建立起对农牧区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这必然抑制农贷资金的持续增长。第四,农牧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当前,由于农牧区金融科技投入不足,金融电子网络建设不完善,尤其是乡镇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难以与现代化支付系统相连接,单一的手工传递,导致结算在途时间较长,资金周转缓慢。

三、新形势下完善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为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牧区金融体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农牧区金融改革,提升服务功能,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加强政策扶持,形成以政策性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为主、新型农农村金融机构及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农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推进农牧区金融改革,完善多层次农牧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培育竞争适度、开放有序、多元化、多层次的农牧区金融市场体系,形成金融对农牧区服务供给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以农业银行县域基层分支机构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机构、保险机构为辅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配合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牧区金融组织体系。第一,强化农业银行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作用。农业银行作为农牧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其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应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巩固和稳定县域分支机构建设,给予县级机构更大的经营自,扩大基层机构授信权限,增强服务功能。第二,探索邮储银行支持“三农”的生力军作用。作为一支新生力量,邮储银行要充分利用其资金、网络、信息和汇兑优势,探索支农新途径,有效实现资金回流。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应重视对“三农”的投入,加快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贷款零售业务体系建设,逐步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金融力量。第三,保险机构和其他银行机构要逐步开拓农牧区金融业务。保险机构应大力开展农牧业保险业务,增强农牧业抗风险能力。工、中、建等银行机构在做好城市业务的同时,要根据农牧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逐步拓展业务范围,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第四,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

(二)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第五次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鼓励增加信贷投放,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三农”金融服务,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农牧区的有效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农牧区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拓宽“三农”信贷资金来源,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农牧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系统内调剂资金加大农牧区的信贷投入。要继续做好以钻石、金、银、铜等“四卡”为载体的农牧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帮助农牧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积极推行和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公司+基地+农户贷款等贷款品种,稳步扩大小额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执行好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对人均纯收入在1700元(含)以下的农牧户、游牧民定居、病区搬迁、农房改造、通过合同或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富裕户、通过订单或合同收购农牧民的原材料或民族手工业产品,并能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自产出口创汇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市场流通企业的流动资金,以及农牧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发放,帮助农牧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发适合农牧民消费水平的消费信贷产品,逐步发展农牧区汽车、教育、大宗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加大对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现代农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

(三)提升农牧区金融服务功能,满足“三农”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新形势下“三农”金融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三农”金融服务。建立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三农”信贷考评办法,促进“三农”信贷投放的稳定增长,最大限度地满足“三农”信贷资金需求。进一步健全农牧区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培育建立竞争适度、开放有序、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加强信用乡(镇)、村评定和信用县建设工作,增加贷款证(卡)量,扩大覆盖范围。继续发扬“背包下乡、走村串户”的优良传统,深入农牧区、了解掌握农牧信贷需求,积极创新涉农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牧户联保贷款,扩大贷款覆盖范围;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开发农牧区城镇化改造、农牧业产业化、农牧民专业化培养、科技支持“三农”等适合农牧区发展的信贷新品种,创新“信贷+保险”的金融服务产品,实行农牧业贷款与农牧业保险配套发放;完善农牧区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扩大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在农牧区的覆盖面;加强对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银行卡在农牧区的应用,加快推进“农民工”银行卡、金穗惠农卡业务,切实做好金融支农支牧工作,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大力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进一步充实“三农”力量。对农牧区金融机构实行非常规的人员进退机制,加大对年龄大、素质低的人员退出力度,招聘合同工充实到基层,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三农”金融服务队伍。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4

银行征信工作总结与下年计划

200#年,围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某某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对资信评级市场的监管,广泛开展征信知识宣传。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年征信管理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管理,促进了银行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债权,同时强化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引导企业诚信立业。截至今年12月末,某某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录入xx余万户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及信贷信息,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月均查询xx余万次。商业银行普遍将查询该系统作为贷前审批的固定程序,有效地防范了信贷风险。根据对全辖区23个系统用户所在金融机构问卷调查汇总显示,至200#年12月末,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共拒绝信贷申请1122笔,约占金融机构信贷受理笔数的1.82%,否定了有潜在风险的贷款302万元,约占金融机构受理信贷金额的4.6%。

(二)积极做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成功运行,为推进个人信用管理建立了平台,初步形成了鼓励守信、制约失信的个人信用监督机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以来,我省商业银行对数据库查询量不断上升,通过查询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不断增加,系统作用初步显现。据对全省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调查的15家金融机构在7、8月份共受理个人贷款1394笔、金额2.1亿元,受理信用卡345笔。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167笔、金额0.9亿,占受理的笔数和金额的12%、7.9%;拒绝信用卡81笔,占受理笔数的4.6%。

(三)在市场调研基础上探索开展征信市场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商业银行对外部信用评级需求的调查,研究如何结合商业银行需求开展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通过推动商业银行与评级机构在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方面的合作,为解决中小、民营、个体企业贷款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规范资信评级收费标准入手推动资信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成本费用构成的调查和测算,与省物价部门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按资产总额收费的调整办法,规范资信评级收费标准,防范长期以来信用评级按等级收费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督促省内四家评级机构完成对资信评级指标体系的修订和软件开发工作,推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工作质量和评级产品公信力。

(四)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积极开展征信宣传工作,推动“诚信某某”建设。今年以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征信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0-11月,与某某联合在某某高校中开展了“某某”专题宣传活动。各地通过设立咨询台、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个人征信、助学贷款、信用卡及相关金融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并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取得良好效果。

二、2006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对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促进作用,为推动“诚信某某”建设服务。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玩玩”为你整理了这篇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出台《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试行)》(淮分类办〔2020〕1号)、《淮南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淮公节办〔2020〕3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工作原则、和分类方法等,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试点区域不断增加。自今年5月1日在全市首批3座小区试点生活垃圾分类以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目前,大通区大通街道(瀚城小区一、二期)、田家庵区洞山街道(南山村、文明村)、谢家集区平山街道(5个居民小区)、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潘集区田集街道(嘉和名城、泰府名邸)示范片,寿县南关社区、凤台县福海园社区、经开区洛西社区、高新区安理社区、毛集实验区夏丽社区等试点工作已开展,布设了分类投放设施,配备了桶边督导员,明确了基层管理责任单位或招标了专业运营企业,广泛开展了宣传引导活动。全市市级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地方性立法。将垃圾分类协调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完成前期立法调研并初步形成草稿。

四是加强借鉴和调鉴。市政府、市政协先后带队赴河南和省内试点城市考察学习,撰写专题调研报告2篇,提出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思路和路径。

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6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