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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范文1
今年10月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全行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将给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重大变化,促使保险公司的经营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更加透明。
促进保险业规范经营控制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分类统计一直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保监会要求全行业同时、统一执行新会计准则,便于数据统计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目前,中国在保费收入统计时采用的是两套会计准则。已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中国平安等披露中报依照的是已和国际标准一致的香港会计准则,而其他保险公司执行的则是1998年12月财政部颁发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即使是在华的外资保险公司,也在执行这一会计制度。在明年年初采用新会计准则后,两种的标准将基本一致,统计数据也将更加具有可比性。
毕竟,在行业内部,各家保险公司依据不同的规定对保费收入、承保、偿付能力等进行计算,其实是无法进行准确的横向比较的。各公司加总的数据也无法充分反映行业实际状况。这对于投资者的决策以及监管者的调控,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宏认为:新会计准则在要求保险公司规范经营上有多方面的体现,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通过实现可比性来促进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
这种可比性直接的作用有两个:第一,对希望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通过将其财务指标与国际市场同类公司进行对比,可以更容易地判断该公司的经营水平和财务状况,便于监管机构审核,同时还可降低该企业的上市成本;第二,对于拟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也解决了大部分准则适用性的问题,有利于国际市场解读和理解国内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内含价值法。这种方法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全面反映其经营的各个方面,准确衡量和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而我国保险公司则一向注重保费收入。就连目前最具权威的保监会排名,也是按照各公司的保费收入排定。
因此,保险公司往往盲目追求保费进账,这大大加剧了保险业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销售时,只管当下收益,不管未来支付,不计承保成本,这导致了产品设计的失误,大量高利率产品被设计出来。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投资理财型产品,尤其是寿险企业。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曾对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进行分析,发现3011亿元的人身保险收入中,分红保险业务收入为1670亿元,占到了55.48%。理财型业务收入的比例一直很高。他认为,在销售环节上,保险公司给予业务员过度的激励,业务员往往向投保人做出超额承诺,以增大提成的基数。产品设计与销售两个环节的扭曲,导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的畸形现状。
在郝演苏看来,新会计准则弥补了中国保险业利润不实的现状。他认为,保险业应注重创造了多少价值,而非实现了多少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会计准则更注重保险业的稳健经营。
具体来说,新会计准则更强调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而不是仅仅简单关注企业损益情况。因此,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和会计秩序,维护投资者利益。
强化信息披露机制
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要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这将使保险会计信息越来越透明。
德勤审计技术合伙人袁文辉表示,“新准则满足了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能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的财务信息。”
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是中国保险业与生俱来的缺陷。由于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保险公司缺乏足够的信息披露动机、保险信用评价体系缺失、投保人缺乏相关的保险信息等原因,盲目消费、误导消费的现象不断出现,这对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和发展前景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保险信息透明、规范披露是保护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重要措施。
信息披露有助于投保人实现自我保护。投保人每年将保费缴至保险公司,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依次判断保费的风险。在保险公司信息处于屏蔽的状况下,投保人无法了解风险的大小,他们往往只能通过保险业务员来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而根据披露的信息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人的自我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
信息披露对上市保险公司还具有特别的意义。信息披露既是上市的必要条件,又是吸引投资者、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只有规范的信息披露,保险公司才有资格上市。只有通过公开的信息,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通过保险公司充分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了解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作出投资决策,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对于上市保险公司来说,只有承担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将经营者的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才能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对于证券市场来说,只有通过信息的充分披露,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展现在投资者面前,才能使有限的资源流向效益高、前景好的公司,从而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新会计准则对保险业的影响
新的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共计39项。在这39项准则中,有35项与保险业的会计核算有关。其对保险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入保险风险概念作为判断和确定原保险合同的依据。对于既有保险风险又有其他风险的合同,要求分拆处理,除非两者无法区分或单独计量。
二、改变了保费收入确认标准。我国现行保险企业会计实务中,除少数非寿险品种分拆处理外,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所有合同均作为保险合同处理。按照新会计准则,投资连结险、分红险等投资性保单的收入将从原有的保费收入统计口径中剔除。
三、引入了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概念。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要求在会计期末对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并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
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范文2
[关键词] 会计准则 特点 保险业 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体系”),同时要求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各项专业核算办法。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着眼于提高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新企业会计准则初步做到了与国际核算准则趋同,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一次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 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得到正式建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新准则作为较为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成为今后财务报告编制的主要基础
新准则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吸取了发达国家对于复杂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经验,但并不是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单复制,而是充分考虑了中国转型经济的特点。新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的全面系统规定,使企业财务报告的内涵与外延大大延伸,从而可以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体现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理念,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2.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资产和交易的反映更为公允、更为相关
会计信息质量的取向,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要求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标准体系,除继续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应当确保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外,还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应当遵循公允列报的要求,使财务报表反映企业所有重大的交易或者事项。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价值相关的信息,更大程度地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据了解,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3.凸现了更明显的国际化趋势
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各会计准则的实质内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很明显的国际趋同性。如,关于金融资产的四项分类与相应计量,源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变以往表外披露为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可以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但必须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当然,会计国际趋同不等于相同,而应当考虑各国特殊的国情,做到、趋同化异,其结果是减少分歧并对一些明显的差异有更清晰的理解。
4.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中国特色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如:关联交易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原来对国有企业即政府所有的企业是豁免披露的,不作为关联方,但是后来把豁免取消了。在中国,我们不可能按照国际做法去做。如果把国有企业都作为关联方,它们之间的交易都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既不现实也没有意义。这样处理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和工作量,重要的是,掩盖了真正关联交易的事实。再如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关于已经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我国现行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都允许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商誉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但是从我国实际运行情况看,该规定已经成为一些企业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此,新准则针对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规定对于已经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与国际准则形成了实质性差异。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保险业会计行为,提高了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保险业走向国际奠定了基础。但新会计准则体系也同时对保险业提出了挑战,对保险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增加了风险管理难度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随着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保险业的风险管理难度也逐步增加。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保险会计核算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保险市场环境变化都将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这对保险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严格了保费收入确认条件
新会计准则要求保费收入确认条件之一为: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这对于保险公司确认保费收入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只有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双方签订的合同才是保险合同;如果保险人没有承担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而是承担的其他风险或者是没有风险,则双方签订的合同则不是保险合同。
3.对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首先,新会计准则体系对资产减值准备正确计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规定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回收金额,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对于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除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情况下,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对保险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基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谨慎性,并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保险人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以掌握的有关资料为依据,选择恰当的方法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如果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确认的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
5.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所带来的影响
随着目前我国保险业集团化运作的进一步推进,合并财务报表要保险业财务报告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 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进行判断,如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使是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保险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对于以上影响,保险公司应通过加强公司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把握和理解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实质;加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对公司各项会计信息的披露做到及时的监控,使之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风险的一把利器;更新、系统级新的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具有较强信息查询和数据分析能力的信息技术系统,并在对数据分析汇总的基础上,随时把握公司经营管理的总体状况,使会计工作做到信息化、快捷化、高效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政府会计研究报告.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刘谊廖莹毅: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改革:OECD国家的经验及启示.会计研究,2004
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范文3
单看近两个月,就有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阳光人寿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中国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款产品集中推出。
如今在各大银行的银保销售柜台上,保险公司分红险的宣传资料占据了主导地位,投连险、万能险的销售资料则难觅踪影。业内人士认为,新会计准则对于保费计算方式的改变,明显提高了保险公司销售分红险的积极性,加之持续低迷的股市令投资型险种的市场空间日益萎缩,分红险成为各公司2010年的新产品主力已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下半年,投资型保险还是分红险当家吗?
分红险产品的快速发展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很大关系。财政部去年年底印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旨在消除保险公司的A股和H股会计政策差异。新会计准则将保费重新划分为保费收入和保费存款两部分。
这样,投连险和万能险的合同就要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风险保障保费,称为“确认保费”或“保费收入”,而投资部分的保费则分拆进“保费存款”。显然,投连险、万能险的保费确认率要远远低于分红险。
相比较新会计准则的新要求,投资型险种可谓“屋漏偏逢连阴雨”。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的“寒冬”令投连险、万能险连带“遇冷”,去年火爆一时的万能险结算利率频频下调,甚至多款产品惨遭停售。这也为分红险产品的迅速扩张提供了良机。
此外,今年央行先后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市场对于加息和通胀的预期逐渐强烈。理财专家表示,分红险既能提供长期保障,又能享有分红收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带来的损失,自然成为消费者稳健理财的较好选择。
由此看来,未来半年,仍然将是分红险的天下。
但分红险产品热销的背后也需要“冷思考”。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一季度监管工作会议上曾指出“保险业结构调整要防止反弹”,称当前保险业结构调整基础仍不牢固,表现之一就是以“今年以来分红保险快速发展,普通寿险产品占比下降较大”为代表的“产品过于集中”。
当下,为了促进分红险的热销,特别红利已经成为销售的特别诱饵,与曾经不断攀升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不能不说是异曲同工。
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范文4
万能险为何出现退市潮?
不可否认,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保险公司主推什么产品,消费者便只能选择什么产品。曾经为保险公司立下汗马功劳的新型投资型万能险为何被各家保险机构遗弃呢?
笔者以为,原因与即将实施的新版会计准则有很大关系。按照相关规定,投连险和万能险的合同会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风险保障保费,称为“确认保费”或“保费收入”,其他保费则分拆进“保费存款”,即投资部分的保费不计入保费收入而计人存款负债。也就是说,新会计准则下,分红险基本上百分之百算作保费,而万能险和投连险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计入保费,保费计算方式上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进而关系到市场份额的变化。
举例来说,按照新会计准则计算,2009年中国人寿规模保费(保费收入+保费存款及其他)2950亿元,分拆后寿险保费收入2760亿元,下降6.5%;中国平安寿险规模保费1345亿元,分拆后寿险保费收入734亿元,下降45%;中国太保寿险规模保费676亿元,寿险保费收入620亿元,下降8.2%。从市场份额看,中国平安在寿险市场份额出现大幅下降,从16%下降至11%,中国人寿受惠新准则,市场占比从36%上升至40%,换言之,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在前几年万能险销售占比较高的平安等寿险市场占比将会处于被动地位。
可见,万能险之所以会被各家寿险公司冷落,退市潮涌动,并非市场的自然选择,而是在政策影响下的公司主导行为。换言之,新版会计准则的实施,各家寿险公司基于自身市场份额等因素的考虑,为了市场份额的一种竞争策略而已。保费收入的计算方式变了,并不影响公司利润等指标,更不牵涉客户利益。
加息之后万能险有投资价值吗?
万能险投资方向通常偏重于短期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拆借市场、国债、企业债、大额存单等。
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类投资通常采取“大额协议存款”的形式,期限经常是61个月(即5年多1个月),这类存款的利率一般不低于央行规定的5年定期存款利率,并经常在此基础上上浮。也就是说,央行10月20日加息后,大额协议存款利率也将同步至少上升60个基点。
很多公司将大额协议存款确定为浮息,即实际利率随央行利率的调整而自动同步调整,也就带来了很多保险公司手中已有的大额协议存款也将因加息而提高利率。但作为保险资金重要投资渠道的债券投资,利率长期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导致债券收益率不理想,使手握大量长期资金的保险公司面临较大资产配置压力。
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范文5
【关键词】递延保单获取成本,会计处理,GAAP准则,美国国际集团
一、保单获取成本的相关背景介绍
保单获取成本是保险公司在取得新保险合同初期发生的相关支出,例如佣金费用,保单发放和核保费用等。由于保单获取成本较高,极大影响着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和利润衡量,保单获取成本的定义,内容,尤其是会计处理方式对保险公司特别是以长险合同为主的寿险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对保单获取成本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师准则均将保单获取成本在保单取得初期费用化,而美国会计准则采用资本化处理,将保险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资产,即递延保单获取成本,并在保单生效的期限内进行与收入配比的摊销,直至保单终止。
二、递延保单获取成本的计提
FASB在2010年10月26日最新会计准则—议题944(topic 944),对递延保单获取成本的类型和定义做了精确的解释并明确了取得成本的范围。,FASB将保单获取成本(Deferred Acquisition Cost,简称DAC)定义为因成功获取新保险合同而产生的直接相关费用。
议题944实际上是明确缩小了递延保单获取成本的范围,在2011年12月15日议题生效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追溯的方式调整年度内的递延保单获取成本。以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简称AIG)公司为例,2011年AIG公司的保费收入为389.9亿美元,递延保单获取成本为80.19亿美元。在采用新的会计准则后,AIG公司预计税前的递延保单获取成本将会减少49亿美元,税后的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会减少33亿美元。由此可以看到递延保单获取成本在保险公司的重要地位以及其明确定义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递延保单获取成本的摊销
递延保单获取成本作为因新保单的生成而产生的费用,其首要影响因素是新保单合同的获得。当利率上涨和消费者信心不足时,消费者会选择其他有更高的回报率和稳定性的产品,保单贷款、人寿和年金保险都会减少,因不成功的保单带来的费用将会增加,这就会加速DAC的摊销。此外,增加的退保也会加速DAC的摊销。
其次,递延保单获取成本的摊销与保单类型相关,在不同的保单下摊销各有不同。针对短期险,保单获取成本在保单的有效期也就是一年时间内递延和摊销。对于长期险而言,保单获取成本会在保费支付期内递延和摊销,摊销的额度会与保单有效期内的预期毛利润配比。
同样以AIG公司为例,以下是AIG公司公布的2011年影响DAC摊销与其依据的假设的敏感度关系。
由上图可知,AIG公司投资回报上涨1%,DAC将会增加9100万美元,投资收益下降1%,DAC将会下降9800万美;市场波幅上涨1%,DAC将下降100万美元,市场波幅下降1%,DAC相反上升100万美元;利率上涨1%,DAC上涨700万美元,利率下降1%,DAC下降700万美元;死亡率上涨1%,DAC下降100万美元,死亡率下降1%,DAC上涨100万美元。
总的来说,DAC摊销的多少取决于对有效保单未来盈利能力的估计。此外,保单获取成本的递延不能导致下一年度的亏损。如果未来的盈利能力远低于预期则DAC会加速折旧,当然也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不小的副作用。
四、对我国保单获取成本会计处理的建议
在AIG例中,AIG公司在2011年的财务报告中估计,由于新的GAAP减少了对递延保单获取成本的计提,未来年度的收益也会因为资本化的DAC的减少而被抵减。这种保单获取成本大幅抵减利润的状况在中国则更加明显。我国对保单获取成本采用的是费用化的会计处理。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使得收入的增加,但同时,大笔不能递延的保单获取成本将使得展业初期保险公司的利润大幅减少甚至出现亏损。这既不利于保险公司利润的稳定以减小风险,也不利于我国的保险公司资本规模的扩张。
综上,GAAP下的递延保单获取成本是一种相对进步且符合会计原则的会计处理方式,对尚处在初期阶段的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由良多借鉴意义,若一方面保险公司能更多的借鉴国外优秀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经验,另一方面会计准则不断完善,给予更正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的中国保险业以方向性的引导,相信我国的保险行业突破重重迷雾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Accounting Standards Update (No. 2010-26 October 2010)
[2]2011 annual report of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范文6
据调查,网友母亲购买的是“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接保险”,2001年7月25日开始购买,共5份,连续投保十年,每年固定保费6060元,然而在保单即将到期时,网友母亲的账户却只有65000余元,十年总投入收益才4400余元,与当初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十年内收益30万元大相径庭。
投连险实质上是集保险与投资于一身的理财产品,注重长期收益,但近几年也很难摆脱同基金一样的命运,在2012年三季度之前,由于股市惨淡的表现,与之相关的账户长期表现糟糕,令投连险早已经没有了当年“万人空巷”的情形。
压抑多年的投连险
2007年至2009年投连险经历过一段辉煌时期,然而由于股市惨淡,以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等原因,投连险逐渐被人遗忘。依据新会计准则,投资型保险中用于投资的资金不计入保监会统计的保费收入。以投资为重的投连险2011年上半年保费收入严重缩水,只有1.36亿元,而2010年上半年的保费收入却是15.45亿元。新会计准则的实行,将保险公司的重点重新拉回保障型业务,而投放在投连险上的精力只有减少,再加上接连爆出收益低、出现亏损的消息,投连险及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受到一片质疑。
2012年终于取得正收益
根据华宝证券数据显示,在2012年纳入统计的29家保险公司的187个投连险账户中,有162个取得了正收益。
长期回报依然难看
在投连险各类账户中,2012年大部分类型的账户都取得了正收益,只有混合激进型账户的正收益不足一半。债券型由于受到债券牛尾行情影响,收益比较突出。但从长期来看,整体的回报率是非常有限的,目前为止还难以保证客户的长期收益。
未来激进型恐将超越债券型
如果宏观经济大背景触底反弹,股票类权益资产的回报将超过债券,板块轮动行情将使主动激进型账户的价值得到体现,债券型账户的高收益或许将告一段落。
完败于基金
部分投连险账户采取的管理模式类似于FOF,这与开放式公募基金产品相似,因此,开放式基金累计回报率也成为投连险账户最佳的参照对象。2012年,投连险账账户没有一种类型跑赢可比公墓基金,可谓完败于基金。在各类机构理财产品井喷的趋势下,管理能力成为产品最重要的价值所在,这方面投连险还需要加强。
别交了钱就以为万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