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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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准则

财务制度准则范文1

一、 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 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 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 standards 或accounting 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 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 general 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 accounting 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财务制度准则范文2

[关键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009

[中图分类号]R197.3;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13-01

1 我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管理费用核算不足

我国当前的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医院行政部门及后勤部门在管理费用核算时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不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目核算,而是另立科目核算。按照当前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作为一项间接费用,管理费用是依据药品与医疗部门的人数比例进行分摊的。很显然,此种分配方式的缺陷性较为突出,对控制医疗成本也不利。

1.2 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

通读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可发现在其对医院现金流量表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医院筹资等详细情况也很难被准确反馈给各产权主体的受众。同时,对筹集资金的具体来源等信息收集更是乏善可陈,这也导致此类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难以体现。伴随我国市场竞争机制的深化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社会各界和各个产权主体都对医院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医院在运营决策制订和执行层面,也越来越重视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反馈。毋庸置疑,只依靠几张报表并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医院的经济运营情况,为此从实践需求层面上对医院自行制订相关会计报表就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在既满足医院内部经济管理需求,又能保证会计信息系统与科学管理要求相一致。

1.3 资产增值核算的缺陷

《医院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规定中的坏账准备作出了规定,这显然和谨慎性原则不完全一致。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减值风险都不容小觑,医院应创设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以为其核算业务中的计提减值做准备。按《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各类物资和药品均要按历史成本核算,存货跌价损失并不为其承认,基于以上原因,也让医院会计核算体系很难对其资产减值情况准确计量。

2 新会计准则对当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启示

2.1 新会计准则中的财务报告规定在医院财务报告制度中同样适用

新会计准则代表着财务报告向国际先进国家学习的趋势,也准确反映了医院会计损益情况,同时,对医院财务各产权主体经济利益结构作出准确公平的反映。依据新会计准则对医院财务报告列报等方面的阐述和修正,医院在出现相似或相同交易事项时能借鉴先进国家的通用报表体系,从而促使会计信息口径能保持一致,相互间可进行比较。新会计制度与当前现行制度存在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于:在所有者权益同为净资产的基础上,结余分配和利润分配明显不同,为此应构建和运行现代管理制度,以明晰和保障医院各产权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能有效实现。

2.2 新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医院会计制度同样适用

当前医院不断向企业经营化方向靠拢,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两种性质往往同时展现出来,为此医院应秉持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经营业务中的资产、净资产等予以规范和准确核算,以促进医院产权制度的良性改革,进而实现管理机制、经营业务等方面的创新,同时也能为相关机构提供更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例如,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则在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计提、减值等方面的核算中同样适用。医院通过运行新会计准则进行负债核算,可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负债准确核算出来,通过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等科目准确反映资产结构信息,满足债权人、相关部门和个人等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3 完善我国医院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途径

3.1 完善相关财务报告制度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至少应涵盖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内容,这对医院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非常有帮助,还能有效实现医疗资本经营和服务产品经营,对区域内整体卫生资源利用情况充分掌控,压缩了医院财务数据。在实践运营中,针对医院财务数据进行转换,对资源成本进行调整,为此应首先对收支总表列表和资产负债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依据非营利性与盈利性区分标准,两者在收费价格、利润分配方面存在差异,且医院各类经济业务在性质和运行中较为相似或直接相同,这些因素都成为实现财务报告制度统一的基础。

3.2 制定医院会计基本政策

医院应将新会计准则作为借鉴样本,对会计处理程序中的资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医院要继续实施药品经营与其医疗服务经营相区分,坚持独立核算原则,依据医院经营发展实际,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有效规范和统一医院的基本会计模式。基于此,在政策制定中首先应突出实用性,遵循谨慎性原则,明确计量报告政策,提高医院的资产质量,要依据新会计准则对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等多项损失予以科学计量和确认,并防止医院资金结余行为中出现的人为调节控制现象。其次,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突出应用性,将新会计准则置于恪守准则地位,依据医院的实际环境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增减,运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应严格谨慎,强化医院的负债核算。结合上述方式适应医院的负债经营实际,从而解决分摊不均、费用过大等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玉红.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对现行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思考[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2009(1).

财务制度准则范文3

2012年,财政部先后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制度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过对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以加深认识和理解,为执行好这些制度提供帮助。

一、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联系

首先、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2012年2月7日,财政部第68号财政部令,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第72号财政部令,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均是由财政部以部门令公布实施的部门规章,因此它们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两者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其内容体现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基本要求,它们既是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制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制定本文由收集整理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也是所有事业单位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公布实施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为事业单位依法理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有相同的适用范围。财务规则第二条与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规则(准则)适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说明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适用的范围是相同的。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分布于十多个行业,事业单位性质又可以分为许多种,由于行业、性质等方面的差异,原有的财务制度曾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区别对待,引起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等方面的诸多不同,造成了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困难。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也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趋势,新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第三、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同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包括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制约制度等。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两项重要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财政部门制定并实施一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区别

首先,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调整的对象不同。财务规则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据此可以看出,财务规则针对的是事业财务管理,调整的是财务管理行为;会计准则第一条则提出,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准则。由此可见,会计准则针对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调整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

其次,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中的层级不同。财务规则是财务制度中顶层的制度设计,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设定;而会计准则则是中层的制度设计,是会计方面的方法性的设定。例如:财务规则第四十条对固定资产的表述为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此条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一种政策性的规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对固定资产的表述是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此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规定。

第三,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内容上涵盖的范围不同。财务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两者都与资金的运行有很大关系,但范畴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内容范围上的不同。财务规则涵盖了财务活动的所有方面包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活动。而会计准则则仅涵盖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几个方面。财务活动包含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仅仅是财务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第四,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对财务事项的处理不同。财务规则是对财务事项的规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会计准则则是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如会计准则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财务制度准则范文4

关键词:研究新财务制度会计管理方式

一、新会计体制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

(一)新会计体制影响企业的运营成果

新会计准则和传统财务制度有很大差别,新的会计模式对企业某些特殊经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影响,给企业带来了丰厚了经济效益和创新了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业务范围产生了改变。主要表现在:原会计模式条件下,传统的处理制度中效益是逐渐增加的。可是通过研究新会计制度,不难发现,短期的资金股利不归为收益,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做填补短期投资账面效益。而且新财务制度和传统财务模式不同,只有在短期投资转变后才可以确定成投资价值。根据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新财务制度仅仅在现金股利转换后才认为是收益。新会计条件下不可避免会产生缴税与原来多的和原来财务制度的区别。

(二)新会计体制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影响

新会计体制与传统财务制度最终的目的是一样的,可是经过全面探讨能够看出,在侧重点上存在明显差异,新会计制度在有些方面还是比传统会计制度优越的。新会计制度的出台让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中不完善的资金管理得到很好管控。这样一来回降低公司的净资产,必然会对企业未来的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少数经济实力较弱的企业将会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现象,企业有必要全面考察市场环境,降低不必要的浪费,确保企业能保持平稳良好的发展。此外,因为新旧体制更注重资金控制,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升了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作业方式的影响

在原来旧的财务制度中,会计管理制度非常严谨,传统的财务制度很呆板,大大减小了实施范围,并给财务管理人员提高了考评标准。这在管理方式上就是一种革新,这让很多财务从业人员无法很好适应新会计准则发展的需求。毋庸置疑,在新的会计准则背景下对会计师的整体专业素养有很高要求,由于会计管理人员直接影响到会计管理的质量,如果不能保证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那么将无法保证财务管理质量。

二、新会计体制下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新会计体制背景下,国家事业单位及各行企业应着手全力改进传统会计管理制度,然后结合自身的具体状况,实施分权式会计管理模式与或是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

(一)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

在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背景下,总公司紧紧把持着会计管理决策权,各分公司只具有很小的会计决策权,并且分公司的会计资源与人力资源均受到总公司的严格管控。此外,在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下,总公司会实行直接管理的手段来监督和管控分公司的生产运行状况,由此不难看出,分公司就其本质上来讲就是总公司的某个分支,全部的经营活动均来自与总公司。该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拥有其独特优势,首先,其有助于采取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管理业务,所以能够节约管理费用。其次,总公司紧紧把控会计管理决策权,可以对分公司开展良好管理与控制,能够让公司坚持统一的会计目标,有助于达到利润最优化。再者,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有助于总公司统一集合财务资金,这样一来就能够统一调用财务费用,不但有助于减少成本费用,还有助于实现统一集中投资。最后,使用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能够充分发挥出总公司会计师的职能作用,这样在最大限度上减小了分公司的会计风险,保障了财务管理的可靠和安全。

(二)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

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和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时互相对立的,在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下,分公司对会计管理的业务拥有较大的支配权与管控权。在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喜爱,分公司在会计管理上享有很大的决策权,对会计资金的投入运营、财务日常支出、财务人员的招聘和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等诸多方面能够自由决策,并且分公司还能够结合市场实际状况与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就公司的会计管理决策实施合理的调整。由此不难发现,在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背景下,总公司主要使用的是间接管理的手段来管控分公司的经济活动,而很少采取指令性措施来干预分公司的会计管理。该分权式会计管理体制具有本身的优势,其让分公司在会计管理上享有很大决策权,所以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激励企业的热情,增加企业的创新力,此外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源于总公司的管理压力,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及水平。

三、结束语

通过上文讲述可知,新会计体制对财务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新会计体制背景下的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了会计管理的目标,增强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对保障市场环境的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进步有重要作用。但是,尽管新会计准则相比于旧的会计制度有了很大进步,可是自身还是存在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这些不足之处不可避免的会阻碍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因此,企业要着力改进创新技术,加快在新会计制度条件下财务管理职务的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先治,于悦.会计准则变革、企业财务行为与经济发展的传导效应和循环机理[J].会计研究,2013(10):3-12+96

[2]杨攀,曹丹艺.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探析——以ST上控为例[N].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4(06):71-76

[3]陈晓园,赵丽.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体系的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08):241-242

财务制度准则范文5

[关键词]新《企业财务通则》;财务管理;特点评析

[中图分类号] F23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6-0091-04

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1](以下简称新《通则》),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新《通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以新《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财政监管规定为配套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将逐步建立完善。新《企业财务通则》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同时实行,构成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完整框架。

新《通则》在财务管理体制、内容等方面有诸多创新,本文在对新《通则》进行仔细研读的基础上,将新《通则》的创新归纳为十大特点,并逐一加以评析,以有助于新《通则》的顺利实施。

一、明确了功能定位,转换了财务管理观念

国家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构成了企业重要的财务管理环境。

我国原有的《企业财务通则》[2](以下简称旧《通则》)是1992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制定的,当时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因而仍然带有“财务决定税收,财务决定会计”的烙印,财务管理模式强调国家宏观理财,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因此,1993年实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在内容上,是以《企业财务通则》为纲领,以10大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为主体,以企业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的,而在形式上,则表现为似乎完整的、却是封闭的制度体系,缺乏发展的余地。[3]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的培育、完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企业成为了市场的主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转移到以市场主体为中心。所确立的企业治理结构,严格划分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贵和权限。因此,客观上要求财务通则应侧重于企业微观财务,更多地强调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从财务管理的主体、范围、方式、内容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4]

同时,新的经济环境要求政府作为宏观财务的主体,在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证经济目标实现上摆脱传统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角色,从机制上实现微观财务行为的合理化,通过法律规范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财务行为提供指导,为企业微观财务活动创造有利环境。

并且,近年来,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对《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亦进行了修订,使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环境逐步完善。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分离了政府作为出资人与社会管理者之间的不同职能,从而对财务通则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由于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进行了重大改革调整,企业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通则》转换了财务管理观念,适时调整了国家在新形势下管理企业财务的目标、方式和途径,规范了政府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作用,厘清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出资人管理职能,使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形成宏观财务管理和出资人财务管理两个领域。明确指出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改革了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实现了企业财务制度的创新。

二、还原了财务管理的本质,体现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财务制度是决定企业和国家之间利润分配、利益调节的重要工具。财务制度根据财政政策制定后,企业就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缴纳税款、分配利润、进行会计核算。因而,1993年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十大行业财务制度,具有税收、会计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以及企业纳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税收制度逐步健全,1994年国家实行税制改革以及2000年后,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了税收管理制度,专门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纳税扣除管理办法》,全面地将税收职能从企业财务制度中分离出去。同时,随着会计制度的不断健全,其覆盖的领域不断扩大,1997年起陆续的具体会计准则以及2001年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基本吸纳了《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确认和计量内容;2006年2月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实施)更是构建了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因此,财务制度作为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功能也已经基本被会计准则所取代。

由于会计、税收职能日趋健全,因此,新《通则》交还了会计与税收承担的功能,还原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本质,明确了企业财务管理要素是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动态的财务活动,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作出规范,引导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真正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改变了过去“重会计、轻财务”,“重核算、轻管理”的倾向。

同时,新《通则》还很好地体现了与会计准则的协调,以及与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的街接。如:对政府补助内容的规范,新《通则》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前提下,明确了企业取得的政府投资等五类财政资金的处理方式,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基本一致;对资产减值内容的规范,新《通则》在保持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一致的基础上,还在财务方面提出了建立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对计提减值后的资产应该实行监督管理、对发生的资产损失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等进一步的要求;新《通则》还相应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做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公司法》中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关于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规范,也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

三、适用范围发生了显著变化

原《通则》规范的对象为在境内设立的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也包括外资企业;既包括金融企业,也包括非金融企业。而新《通则》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同时规定“金融企业除外”。对于其他企业,规定为“参照执行”,同时把实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比照执行”的范围。[5]这种变化,体现了新时期财务管理的阶段性特征。

新《通则》之所以这样规范其适用范围,是因为:对于非法人企业,由于其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从法律上很难区分投资者个人与企业的财务关系,其财务活动更具有自然人的行为色彩,因而不属于《通则》的适用范围。至于金融企业,由于其在资本结构管理、资产运营管理、财务风险控制以及财政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特殊的要求,为了便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财政部专门颁发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使其财务管理制度自成体系,因此,新《通则》不再将金融企业纳入适用范围。而对于已经按照企业改组转制的事业单位,其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事业单位的序列,故应当执行《通则》。

四、构建了多层级财务主体的财务管理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主体包括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主管财政机关、追求投资回报的企业投资者、实现经营业绩的经营者。而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完善,面临着产权是否清晰的问题,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对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和政府的监管部门有一个合理的职权与责任划分,以确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框架。

因此,新《通则》适应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顺应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了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新《通则》专门新增了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规定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清楚界定了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以保障企业在同一财务行为中,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对待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

政府宏观财务强调政府应将主要职能定位于检查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实施财务评价,监测财务运行状况,履行着社会管理者的职能。投资者财务对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尤其强调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履行对经营者的激励、监督、重大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和重大财务活动的决策权;投资者亦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能授予经营者。经营者财务是企业财务的精髓,其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和财务协调。

五、收益分配一视同仁,明确了多元化分配标准

在收益分配规范中,新《通则》在兼顾公平与稳定的原则,处理国家与企业、职工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企业资本积累与投资回报的关系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创新,取消了按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和提取公益金的规定,扩大了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主体的范围,明确了企业应付国有利润直接上缴国库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企业收益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性问题。

公益金,又称“法定公益金”,是指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按法律所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专项资金。然而,在非国有经济逐渐壮大,公有制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企业的出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条件下,从企业税后净利润中强制性地提取一部分,用于非企业投资者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严重违反了所有权理论,容易引发企业投资者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6]因而,新《通则》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由于新《通则》执行对象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国有资本,便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新《通则》明确要求企业应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以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的利益。

现代企业应该实行按劳和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收益分配制度。新《通则》明确了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可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确定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主体地位,规范了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思想。同时,还可激励企业的经营者和员工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六、强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财务风险不仅会使投资者遭受损失,而且还可能会转化为政府的财政风险,进而影响到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者职能的发挥。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大都是在有风险的条件下进行的,但有些风险是可以规避和化解的。因而,企业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就在于建立预测、防范、监控、化解财务风险的机制,在充分预测、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转移、分散或接受财务风险,使企业财务活动在风险中获得较高的报酬,从而实现财务目标。

为此,新《通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新《通则》还首次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新《通则》关于财务风险管理和财务预警机制的规定,为企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7]

七、突出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点,拓宽了财务管理领域

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8]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日益壮大,并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而随着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其管理链条较长,内外部财务关系逐渐复杂。因此,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新《通则》对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除必须符合一般企业的财务要求外,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范要求。如: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组织形式及实际管理需要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还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企业财务制度应该适应企业财务活动的外部环境及企业内部机制的变化要求,并有利于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由于企业财务行为是不断变化的,各时期财务管理的重点也有所不同,相应地,企业财务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为以后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企业财务制度留下接口。为此,新《通则》将企业重组清算、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予以规范,提出了财务风险、财务战略、营运资产等新的理念,并明确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为建立开放性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也便于日后根据企业财务运行、国家法制建设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不断地调整、改革和发展企业财务制度。

八、加强了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了财务信息用途

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构建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可以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实现风险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还可以带动其他管理环节的高效运转。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为此,新《通则》第八章“信息管理”专门围绕财务信息管理,从企业财务信息的生成、报送、审核、披露及使用等各个方面首次进行了规范,还规范了财务信息使用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9]

九、建立了有效的企业财务监督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自特别是财务自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落实,但由于缺乏企业财务监督制度、所有者主体监管“缺位”、企业内部约束机制流于形式,导致不少国有企业存在财务滥收乱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经营者、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等问题也非常普遍。因此,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一个设计科学、运转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以强化有关财务规定的执行效力。[10]

为此,新《通则》新增了第九章“财务监督”内容,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实施内部财务控制,对财务监督的主体及其监督行为做出了规定,明确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财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确定了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具体措施与途径,为规范管理企业财务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十、规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

新《通则》首次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11]

对于企业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涉及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对企业关闭、依法破产等也做了具体规定。

在收益分配规范方面,新《通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较好地确立了企业收益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性问题,协调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此外,新《通则》还明确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财务决策制度和财务决策回避制度的建立是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上述规定表明:新《通则》不在于给各项财务收支范围及其标准作出规定,而是立足于保护国家财产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稳定,治理经济秩序,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得到统一,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总之,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出台,是我国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出台之后,完善企业经济法律法规环境的重要举措。[12] 新《通则》绝不是对旧《通则》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彻底改革。它既不跟税收制度重叠,也不重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内容,而是跳出了传统框架,进行财务观念的转变,重新界定了财务管理职责,并围绕财务管理环节对企业财务管理内容进行了创新规范,从而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控制财务风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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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创新企业财务制度 促进企业规范发展[J] .财务与会,2007,(1):1-2.

Analysis on Characteristics of New General Rules of Enterprise Finance

ChenQing

(Accounting school,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NanChang, 330013, China)

财务制度准则范文6

【摘要】财务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中是至关重要的,我国在 2013 年初颁布了新修的会计准则,相对原会计准则,新准则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在许多地方也有很大的改进,本文就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 新会计准则 财务管理 影响

一、前言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如实反映财务情况;明细收入和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重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

在新制度的指定,需要依托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方针,财务制度也是如此,必须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客观实际情况联系在一起,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准则实施,并在进行财务行为时要遵循财务制度,事业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支出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办事,防微杜渐,及时改进弊端,节约资金,检查经费上的不必要浪费,从而提高事业单位资金的利用率。

(二)更加满足预算管理要求

以前主要看重预算,不重视财务会计,新准则要求必须重视预算和财务会计,预算可以确保事业单位的更加良好的运作,而财务会计又有助于提供会计信息,同时新准则也全面体现了收支管理,因此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系统才能更好得到加强和完善,同时新准则的颁布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进入了更好的科学化管理。

(三)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在会计核算时,事业单位必须以真实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作为依据,真实客观事业单位的会计的相关情况和结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把经济业务或事项一起纳入到会计核算中来,从而全面又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开支收入情况、效益情况、预算执行等情况,新准则在所增加的“全面性”强调会计核算需要将经济业务或事项并入进其中,从而使得会计信息的更加完整和全面,同时新准则也对以往的相关性、可比性和及时性原则进行了说明和排列。

(四)引入权责发生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引入权责发生制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还可以缩减成本,并且和决策的有用性是紧密相连的,后者的会计信息与会计核算基础也是密不可分的,不同的事业单位有不同需求,在新准则下都被有所涉及。事业单位尝试着引入责权发生制,在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模式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

(五)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1.强化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针对常见的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没有统一性,还有相关资产不入账等情况,新准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关凭据、不能取得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下,允许以取得资产作为金额入账,并且在会计报表中的附注里写清楚,这样的情况有助于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进行更好的比较,促使资金及时入账,对资金的管理有很大帮助,也保证其安全。

2“.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

新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的“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在新制度中也明确规定了,折旧和摊销不是计入支出,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这个办法充分地兼顾预算和财务管理的需求,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口径也不收到影响的情况下,更加有助于体现资产的价值消耗情况,对事业单位落实“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有很好的推进作用,针对内部成本核算,引入“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也为事业单位提供了相关会计数据的支持。

3.加强对财政和非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加强净资产的管理

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在新准则下重新作了调整,针对“事业支出”科目,面向财政补助支出会单独进行明细核算。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及结转和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上,建立了一套合理科学、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有利于推进和加强事业单位支出和分配行为,有助于事业单位的良好健康发展。也对财政资金的科学精细化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有着根本性的作用。

(六)财务报告体系得到完善

从新准则我们可以看出,原来的会计报表由财务会计报告替换,会计报表和附注组成财务报表,相对于原来的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多了很多内容。会计报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同时增加了内容和附注,对于这项调整,使得报表里的主要项目就有更加明确、有深度的解释和说明,使财务工作者对会计报表的理解和分析非常有帮助,另外,新准则对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有了明确的要求,数据的真实性,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报送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