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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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文1

第二条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办事处、三个专业招商局。

第三条考核时限:(略)。

第四条考核范围

1、市外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都市农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放宽到1000万元以上)。

2、区外市内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折半计算,认定完成数总量封顶,最多不超过年度计划的20%)。

第五条考核认定原则、需要提供的认定材料、考核认定程序参照本年度市考核办法

第六条原有中央及省属、市属企业、单位的投资,参照市考核办法。

第七条外来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在我区设立的首家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高于1000万元的按照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计算招商引资数额;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1000万元计算。首家机构设立后派出的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投资低于1000万元的不再认定。

第八条鼓励没有分配任务的区直部门积极招商引资。区直部门(三个招商局除外)引进3000万元以上市外项目,在年终政绩考核中给予激励加分。

认定要求:在项目落地之前,需先到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做相应备案登记,项目信息由多家单位提供的,以第一个备案登记的为准。项目开工后能提供所需认定材料并经项目单位、项目所在地镇办盖章确认引荐身份。

加分方法:引进工业项目外来投资3000万元至1亿元的、服务业项目外来投资3000万元至3亿元的加0.5分;工业项目外来投资超过1亿元的、服务业项目外来投资超过3亿元的加1分。每个项目只给一个区直部门加一次分。加分项目所在的镇、办当年减半计算该项目的引资额。

第九条镇、街道办事处引进项目,本辖区内无法落地但引荐到本区其他镇办并落地的,经项目单位、项目落地镇办盖章确认引荐身份,与项目落地镇办平分认定的引资数额。

第十条各专业招商局洽谈引进的项目,在各镇、街道办事处落地的,经项目单位、项目落地镇办盖章确认引荐身份,与项目落地镇办平分认定的引资数额。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大市场、大商贸、大物流”工作要求,围绕建设服务业区域中心这一目标,立足新起点、干出新水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确保完成全年服务业发展目标,加快现代商贸名城建设,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规模与发展。包括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人均服务业增加值。

(二)质量与效益。包括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服务业税收总额,服务业税收增长速度,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三)结构与协调。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交通运输业客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邮电业务总量增长速度,旅游业总收入增长速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

(四)其它。包括培育大市场,培植大企业(商办工业),发展大物流,推进农村服务业,服务业大项目投入,服务业出口创汇和利用外资,服务业引导资金,组织领导,争创名牌情况。

三、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评分办法

考核实行千分计分制。以下1—28项考核指标设基本分,基本分总和为1000分,第29项考核指标为加分指标。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一)服务业增加值:满分60分。绝对额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二)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满分6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三)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满分60分。占生产总值比重最大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四)人均服务业增加值:满分40分。人均增加值最多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五)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满分30分。生产率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六)服务业税收总额:满分20分。总额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七)服务业税收增长速度:满分3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八)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满分30分。占全部税收比重最大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九)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满分20分。总额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满分2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十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满分20分。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最大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十二)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满分40分。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最大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十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满分40分。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最大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十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满分20分。总额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十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满分2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十六)交通运输业客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满分2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十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满分20分。1.存款增长速度最高者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2.贷款增长速度最高者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十八)邮电业务总量增长速度:满分2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十九)旅游业总收入增长速度:满分3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二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满分2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二十一)培育大市场:满分60分。1.市场年交易额满分30分。市场交易额最高者得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2.市场交易额增长速度满分1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得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3.每有一个过10亿元的市场加2分;每有一个过20亿元的市场加5分;每有一个过30亿元的市场加10分;每有一个过50亿元的市场加15分。4.当年投资改造、规范和升级的大型批发市场加10分。5.每获得一项国家级市场称号的加20分,每获得一项省级市场称号的加10分。6.对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进行考核,销售总额最高者得2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二十二)培植大企业(含商办工业企业):满分60分。1.对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考核,销售收入总额最高者得2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销售收入总额增长速度最高者得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2.对年利税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考核,利税总额最高者得2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利税总额增长速度最高者得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

(二十三)发展大物流:满分60分。1.物流配送额满分30分。物流配送额最高者得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2.物流配送额增长速度满分10分。增长速度最高者得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3.当年新增投资过千万元的物流企业满分20分。总投资额最高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二十四)推进农村服务业:满分50分。对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考核。1.对配送中心配送率进行考核,配送率最高者得2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2.建店规范满分20分。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满分10分。

(二十五)服务业大项目投入:满分40分。对当年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服务业项目进行考核,完成投资额最高的为3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对列入2008年全市重大服务业项目计划的,当年投资最多者得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二十六)服务业出口创汇和利用外资:满分50分。1.出口创汇额按当年完成绝对数最高者得25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2.利用外资额按当年完成绝对数最高者得25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二十七)服务业引导资金:满分30分。服务业引导资金设置比例最高并落实到位者为满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最后得分。

(二十八)组织领导:满分30分。1.服务业管理机构健全、职能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2.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得5分。3.及时上报季度统计报表和运行分析得15分。4.服务业信息、情况调度上报及时得5分。

(二十九)争创名牌:年内每获得1项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华老字号、中国服务名牌、五星级酒店加30分。年内每获得1项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山东名小吃、山东老字号、山东省服务名牌、四星级酒店加20分。

以上29项指标,根据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人行、信息产业局、旅游局、房管局、招商办、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提供的数据,由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考核认定。

各考核对象综合得分,由上述1—28项指标得分与第29项指标加分相加得出。

五、表彰奖励

对综合得分前6名的考核对象,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六、组织领导

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在市服务业发展推进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并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共同做好服务业经济指标的测算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文3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编制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年初确定的计划指标任务和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各经济主管部门和乡镇2009年度经济工作、争资金跑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汇总排序。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在区委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期间进行了奖励和兑现。二是在分析2009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预测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突出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年度主要调控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了全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经区人大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区执行。三是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制定2009年全区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经济责任书,明确各经济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年度经济责任目标和工作重点。

(二)突出项目为纲,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全区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调度管理。继续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旬调度、月分析、月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每月对纳入全区重点调度的建设项目深入项目责任部门和实施单位进行督查,了解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及时汇报区上领导予以协调解决,确保了全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截止十月底,全区共实施50万元以上各类建设项目208项(含前期项目16项),已开工建设181项,建成102项,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55713.93万元,占年计划的102.5%,同比增长45.1%。列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120个项目(含前期项目16项),已建成45项,开工建设98项,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6096.51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15309万元的100.7%,同比增长10.2%。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不断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崆峒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进一步加强了投资监管,规范了项目管理。

(三)抢抓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认真谋划,筛选申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共向省发改委上报争取投资的项目18项,总投资1.58亿元,计划申请投资1.2亿元,涉及城市基础设施、企业技术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公检法司、社会事业等方面。已到位资金4200万元,其中:平凉城区集中供热XX万元、崆索公路1280、赵西公路500万元,生态移民113万元,其它项目资金308万元。

(四)拓宽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按照区上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和企业参加了“第八届国际博览会”、“西洽会”,先后三次随区上主要领导赴东南沿海城市及国内知名企业上门招商,利用全国武术散打精英赛暨2009’中国·平凉崆峒文化旅游节在我区召开的有利时机,广交朋友,捕捉项目信息,拓宽了招商引资渠道。全区共洽谈各类项目83项,签约项目40项,协议引进资金36.41亿元,落实到位资金3.97亿元。

二、2009年工作打算

(一)抓好综合计划工作。一是客观分析2009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认真领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区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当好排头兵,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和2009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明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编制下达200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二是按照区上要求,完成2009年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经济责任目标的考核兑现。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调度管理工作。对区上确定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旬调度、月分析、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依托我区资源优势,调研、论证一批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项目。不断规范项目管理,促使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达到39亿元,其中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达到20亿元。 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积极做好投资争取工作。一是做好已上报项目的投资争取。平凉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争取到位资金3200万元;崆麻路争取到位资金900万元以上;转闫路争取到位资金1200万元;乡计生服务站建设1400万元。同时,加快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乡镇卫生院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太统林场生物质能扩繁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争取年内下达投资计划。二是积极捕捉国家和省上投资政策信息,再申报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的项目,多方争取投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年内通过发改渠道争取投资5000万元以上。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做好已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加大对外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利用多种方式积极招商引资,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亿元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文4

一、项目要求

坚持高新追求、高端导向,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外资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既突出招选基地型、龙头型和创新型项目,又注重招选成长性好、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中小项目、传统产业项目。项目体量要求为,协议注册外资超800万美元或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项目落户范围为高新区、新区、农村经济开发区和大纵湖旅游经济区等开发园区(以下统称开发园区),重点向高新区、新区集聚,以支撑国家高新区创建。

开发园区招引项目的重点产业分别为:高新区围绕风电及高端装备制造这一主导产业,侧重招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项目,同步引进科研院所、研发机构、金融平台等配套项目,大力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加快注入科技元素,提升高新内涵;新区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侧重招引金融、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消费、汽车服务等第三产业项目;农村经济开发区以台资项目为重点,侧重招引设施农业、种源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项目;大纵湖旅游经济区以景点建设为重点,积极招引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旅游开发,突出做好东晋古城BT招商和疗养中心、度假宾馆等配套项目招商。

二、目标任务

局领导班子成员、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区环卫处年内为开发园区招引项目1个以上。

三、认定标准

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招商选资工作的意见》(都发〔2014〕2号)明确规定:每个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单位,与项目落户地不重复统计。新征地项目开工手续齐全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在考核时即认定为成功引进。按照开发园区建设需要,经区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搬迁至各开发园区的项目,考核时视同招引项目。房地产项目、区内其它异地搬迁项目不列入考核范围。农产品加工项目和外资项目的考核投资额按1:2进行认定,按实际投资额进行奖励。凡未完成为开发园区招引项目任务的单位,一律取消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奖参评资格。

四、奖励办法

(一)区级层面:对成功招引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奖金由区财政拨付给项目落户的开发园区,由相关开发园区负责兑现。外资项目按照注册外资实际到账额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8%、内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7%进行奖励。奖金兑现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外资项目分三次兑现,在注册外资到账时兑现20%,在设备进场安装时再兑现30%,其余部分在投产纳税后兑现;内资项目分两次兑现,在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额达到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50%时兑现30%,其余部分在投产纳税后兑现。对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奖励标准“一事一议”。

(二)局级层面:协议注册外资超800万美元或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项目落户高新区、新区、农村经济开发区和大纵湖旅游经济区等开发园区的项目,经过区里考核被认定为成功招引,同时,局里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奖的,对招引人员专项奖励3万元,并全额报销招引该项目而产生的工作经费;如没有获得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奖,只获得招商选资工作奖,局里对招引人员专项奖励1.5万元,并全额报销招引该项目而产生的工作经费。

(三)其他待遇:对成功招引项目的功臣,局里将作为推荐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和新提拔后备干部优先人选。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系统上下要牢固确立招商选资是全局性工作、重点工作和本职工作的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及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科室招商选资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具体履行好工作责任,造浓招商选资工作氛围,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招商选资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里成立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局招商选资激励文件、年度工作意见和督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组织召开招商选资和项目推进工作各类会议;汇总通报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招商选资工作进展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市服务业载体考核调度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服务业发展及载体培育建设情况,促进全县服务业跨越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服务业实行月调度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调度范围

(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山生态保护区

(二)服务业相关部门与单位

(三)市、县服务业载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调度内容

(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山生态保护区

每月报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商品销售额及增速,规模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服务业地税收入及增速等指标(调度表详见附件2)。

(二)相关部门、单位

统计局: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增速及占GDP比重,每月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及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批发业商品销售额总额、增速,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总量、增速,住宿业营业额总量、增速,餐饮业营业额总量、增速,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总量、增速及其他服务业核算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分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山生态保护区服务业税收情况、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个数、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销售额及增幅、服务业投资完成情况。

地税局:每月报送服务业地税收入总额、增速(具体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山生态保护区),不含电信业的营利业营业税总量、增速,分别报送县统计局与县服务业办公室。

国税局:每月报送服务业国税收入总额、增速(具体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山生态保护区),分别报送县统计局与县服务业办公室。

财政局:每月报送财政支出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额、增速。

工商局:每月报送专业市场数量、成交额及增速。

人社局:每月报送新增服务业从业人员数。

交通运输局:每月报送交通客运周转量总量、增速,交通货运周转量总量、增速。

邮政局:每月报送邮政业务总量、增速。

人民银行:每月报送存款余额总额、增速,贷款余额总额、增速。

中国联通公司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中国电信公司分公司:每月报送电信业务总量、增速。

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公司:每月报送保费收入总额、增速。

以上部门调度表详见附件3。

(三)服务业载体

1、重点服务业城区:生产总值总量、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增长速度及占GDP的比重,服务业税收收入总量、增长速度及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服务业投资总额、增长速度及其占全社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新增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增长速度,新开工、建成投入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情况,服务业招商引资总额、增长速度及其占全部招商引资的比重等。

2、重点服务业园区:园区销售(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及人均销售(营业)收入,实现税金总额、增长速度及人均实现税金额,从业人员总量及增长速度;专业指标包括专利授权数量、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在孵企业数量、举办会展数量等。

3、重点服务业企业:企业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实现税金总额、增长速度,从业人员总量、增长速度等。

4、重点服务业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投资情况、形象进度等。

以上服务业载体调度表详见附件4、5、6、7。

三、调度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范文6

一、科学编制计划,严格做好年终考评

认真总结201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在反复衔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201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计划草案报告”,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结合市绩效考核目标,编制“全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并由市政府文件下达。严格对照考核办法,牵头完成2014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考核工作,协助市效能办将2015年度对我市综合考评的专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

二、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形成了全市一季度和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认真落实转型升级、城乡发展一体化各项目标任务,定期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了全市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推进情况报告。

加强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围绕电子商务和吸引外地服务业企业在靖开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组织对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新兴业态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运营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向省农村现代化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组专题汇报我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船舶、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情况调查和天然气使用、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情况调查。

三、加快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一是抓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通过多次反复排查和衔接,编制完成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分解下达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突出产业项目建设,明确开发区(园区)、各镇(办事处)产业项目建设任务。二是抓制度,完善推进机制。先后起草制订了《2015年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考核办法》、《市重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和26个城乡重点工程项目的跟踪,每月汇总月报,定期协调开展督查,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第一手基础性资料。三是抓管理,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1-6月份共审批项目22个,核准项目8个,备案项目20个,办结率达100%。积极推进联审会办,加速项目推进步伐,1-6月共完成联办项目5个。启动与镇、园区重大项目对接活动,逐一走访重点项目,梳理排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市政府协调解决。1-6月份,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32亿元,同比增长23.8%。

四、加强上下协调,积极做好上争工作

通过梳理排查,35个项目被列为市转型升级“双百”工程,1-6月份实际完成投资18.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4.6%。积极主动指导企业做好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跟踪和跑办力度,今年以来完成6个项目的省发改委备案、核准工作,组织对天力燃气天然气高压管道、中科睿凌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等项目进行申报。包钢天彩通过市工程中心认定,并组织其申报省级工程中心,完成大中电机智能变频高效电动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工作。积极向上资金争取工作,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获中央投资3000万、省级投资1500万;组织组织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4个,获批省补助资金300万元;组织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人民法院斜桥审判庭等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补助资金进行申报。有序推进企业债券发行,港口公司8亿元公司债券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城司15亿元公司债券正在省发展改革委审核中。

五、围绕改革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特色发展现代服务业。组织召开全市服务业推进大会,研究制订《关于实施“一二三四”行动计划(2015-2016)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出台《市服务业发展引导鼓励办法》。科学制订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各项发展目标并分解下达到各有关单位。完善服务业考核办法,增强激励效应。1-6月,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53.02亿元,同比增长11.9%;占GDP比重43.3,高于去年年底1.2个百分点;生产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比重41.3;市本级完成服务业税收19.47亿元,增长8.5%,占全部税收的54.2%;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79.48亿元,同比增长24.5%,占固定资产投资的45.3%。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省服务业集聚区三江现代物流中心入驻企业达405家,1-6月完成开票销售197亿元、入库税金2.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3%、33.7%。服务业集聚区城南市场集群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国际汽贸城3家4S店建成营业,另外4家正在建设,还有2家正在完善手续;万都五金机电城招商进展顺利,万和天地拆迁工作取得进展。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上半年,市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81.9亿元、利税2.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和35.6%;实现农业加工产值34.7亿元,农业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82:1。编制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组织实施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灌区末级渠系建设项目。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开展深化改革工作情况调查,征集整理各部门2015年改革工作计划。学习贯彻省发改系统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引导各部门了解掌握近期改革的主要领域和方向。开展我市“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调查,通过梳理上级下放权力,汇总各部门承接下放、自发改革方面的情况,掌握我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基本情况。根据上级要求,总结我市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完成了经济体制改革调研汇报。

六、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做到平时个人自学,周五集体学习,每半月进行一次讨论交流,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大力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作表率”和“强业务、提素质、争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征求意见。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上级转变作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消费。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开展“阳光发改”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努力提升机关规范运行透明度及依法行政水平。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机关“中梗阻”清障专项行动,对照岗位工作职责,认真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效能风险点,并通过全面公开,促进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及时受理、妥善办结、投诉、咨询等事项,确保群众满意。畅通内部工作机制,加大委内各科室间的沟通协同力度,保证全委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主要目标任务

1.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7.5亿元,增长19%;

2.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3.3%,其中生产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比重达41.3%;

3.全年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达96.5%;

4.全年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5:1;

5.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6.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7.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和35个“双百”工程的监测分析;

8.做好26个重点工程项目秘书组工作。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围绕全年目标,加强跟踪监测,及时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形成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向人大提交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深刻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研究,及时提出应对预案和对策建议。

2.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制订编制工作方案。坚持开门搞规划,进一步加强协作、集中民智、创新方式方法,下半年重点完成确定前期课题、开展前期课题研究、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评估、向市政府汇报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着手开始起草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3.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重点项目走访频率,通过深入现场察看、开展交流等方式,逐个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在前期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月报制度,对照全年目标,对投资和项目建设未达序时,下达督办单,责成其迅速整改,限期达标。按照重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会前议题的搜集、整理工作,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提交专题会议讨论。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按季更新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增强发展后劲。积极试行联合预审,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分工安排,认真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和“双百”工程项目月度统计汇总工作,协调开展项目督查,努力保证项目按序时推进。主动帮助上报审批项目单位完善前期手续,加强对上报项目的跟踪对接,努力加快项目报批进程。

4.全力化解要素制约。加大中央、省投资项目争取力度,对照中央、省资金投向,编制好项目并及时上报。对已上报项目,加大衔接力度,逐项进行落实。有序推进公司债券发行,跟踪城司15亿元债券项目的国家发改委申报工作。探索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努力为经营状况良好、成长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5.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1234”行动计划,推动生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发挥生活业引导消费、保障民生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业总量。加强对鼓励服务业发展各类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确立正确发展方向。狠抓集聚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集聚区不断做大做强。切实做好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跟踪、督查和服务,努力提高建成项目的亩产税收水平。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规模,重点培育万林、东华测试两家企业创建省服务业百优创新示范企业,推动飞羚运业、南园、农商行、长江商行等企业创建市服务业名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