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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核算准则范文1
就目前而言,国内的大多数供水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亏损现象,由于供水企业水价形成机制缺乏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干涉,城市管网的改造等因素,直接影响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供水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存在一些不足,成本核算的基础缺乏真实性和完整性,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供水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其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费用范围规定的不够明确,给工作人员带来困惑,致使成本核算不确切,因此,要研究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该方法要和国家会计制度统一,便于实际操作。
二、对供水企业带来的重要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进行了系统规定,重点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这也是会计改革的一大内容,公允价值的应用和计量是准则修改的一大环节,公允价值模式顺应发展的趋势,对反映供水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市场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进先出法及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法,更好的反映企业长期经营的状况;新债务重组,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并将债务重组收益纳入营业外收入,对于用实物抵债的状况,可以将公允价值引进,作为计量的属性;新会计准则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较为彻底的修改,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可以有效反映出其对未来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准则改革的内容:合并报表的基本理论,其合并理论发生了变化,从母公司理论转向实体理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化,中国的供水企业都是统一控制的合并企业,不代表公允价值,新准则的出台,对供水企业合并报表利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阻止个别供水企业利用若干分离子公司,将持股比例缩小,将经营不好的业务从合并中去除,进而粉饰企业集团的业绩的行为,阻断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伎俩。
三、供水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1.分类核算成本费用项目。
现阶段的相关制度规定了供水单位的成本核算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经营,另一类是公益服务,供水企业的成本费用项目不能包括供水单位发生的所有成本,即不能将和供水经营不相关的费用纳入供水成本中,进行企业经营成本核算,要将成本项目费用和期间费用进行合理的划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将真实且完整的原始成本资料作为依据,将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应该计入的成本不能遗漏,不该计入的成本一定不允许计入,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应该计入,而供水企业超编人员的费用则不应计入;会计核算人员要结合各种成本核算原则,进行严格成本核算,将供水企业生产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划分为制水成本、税金及期间费用三大项目,制水成本是合理的支出,一般分为直接工资、福利费、材料、修理费等六类明细项目;期间费用成本是合理的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税金是供水运行成本的税金,上述各供水项目之间不能混淆;公益服务成本采取一定方法进行合理分摊。综上所述,只有通过项目分类核算,才会获得准确的会计数据,进而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掌握水价成本费用的组成,形成完善的供水成本核算体系。
2.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
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要积极建立供水成本控制体系,并加强监督、分析和考核制度的建立。对供水成本开支要做到预测、控制和分析,分析出核算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对成本控制目标的业绩进行评价,并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出有效降低成本的方案,管理人员要制定科学的考评奖惩制度,并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例如:对于供水成本的分摊、单项工程的结束等要有明确的规定;制定的奖惩制度要结合企业实际,做到因地制宜,并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像电话费、办公费等,要适当调整;对于企业内的维修材料、物资领料卡等的控制要计入本月月度考核中去,同时还要将财务评价指标纳入考核中,财务分析要遵循科学、实用、可比、全面性原则,凭借科学的分析方法,运用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动态、静态财务指标,反应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
3.建立责任成本中心。
现阶段,我国供水企业的总成本呈上升趋势,因此,企业要想保证自身的发展和运营,就要从成本中收回运营成本,从利润中获得投资成本,所以,要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人员要立足实际,建立责任成本中心,确定成本控制总目标,健全水价成本费用组成,做好企业总体规划,培训员工,提高员工成本核算意识,实现全员控制成本的目标。
四、结语
企业会计核算准则范文2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石油企业 会计核算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发展速度有明显的提升,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考验与挑战。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民企企业必然陷入这场白热化的竞争。新会计准则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会计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企业会计工作也必须顺应形势而发展作出一定的改善,对应的创新才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但是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必然也会带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一定的影响,而石油企业会计实际工作中,为了加强会计工作的水平,就必须对新会计准则进行分析与研究,并深入到石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进行阐述。
一、新会计准则的作用与现实意义
(一)加强会计信息质量
首先,新会计准则将会计核算的标准进行了必要的统一。不同的行业与企业必然有差异性,石油企业经营业务纷繁复杂,但是新会计准则的提案为不同企业提供了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并对企业会计核算中所涉及到计量、记录、报告等等过程有了具体的规定,有助于会计核算工作行为与秩序越来越规范;第二,加强了会计信息的权威性,使新会计准则成为会计核算与会计业务的依据。制定与实施新会计准则整个过程都在国家权威机构的严格指导与审核下切实执行的,一定程度促进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而且也能帮助社会公众做出一些理性的决策,这样才能满足投资者的现实需求以及债权人等等利益涉及者对会计信息的实际需求。
(二)为进入国际经济打下基础
新会计准则将国际财务报告当中的精华进行归纳与分析,在对我国当前会计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之后,进行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提升对外开放的水平,具备一定国际大局势的竞争能力。例如: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是想分离的,新会计准则充分吸取了国际同行会计的优秀经验与惯例,重点强调了会计与税收的分离。一旦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时,可以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完成会计核算。
(三)新会计准则的制度效应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收入明确、成本核算以及资产计价等等相关的财务工作有了一定的规范标准,有助于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公正性、客观性以及可靠性,对石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这些经济指标也非常重要,对石油企业的生产、利润、税收成本等等有一定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石油企业财务控制展露方针的制定,为企业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过具有一定的制度效应。
二、新会计准则下对石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所得税影响
会计准则以计税为基础,强调收入、费用与纳税收益、纳税扣除之间存在的差异性。而新会计准则以余额角度展开分析:重点针对企业在某个时期的资产、负债的情况与计算基础之间存在的差异性或者说暂时差异性,而旧的会计准则一般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旧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款税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而新的会计准则要求石油企业在对所得算核算的过程中,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针对减值确认,旧会计准则中关于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新会计准则必须基于当前的企业实际需要,针对某些特殊情况,对减值准备进行计提,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在相关规定之后及时进行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充分体现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变化,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之后将应付税款等等当前使用的会计实务所使用的手段一一废除,明确指出要用资产负债务法进行相关会计核算。这是与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的一个充分体现,对我国当前日常会计事务、会计理论方面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主要使用这些基本概念:负债计算基础、暂时性差异、资产计算基础等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对企业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石油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必然面临一定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现,会计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并且为石油企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新会计准则必然给当前石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尤其是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对对石油企业的影响最大,必须要得到重视。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相关概念,有效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则实际应用的范围,能进一步有效判断资产减值的迹象。另外,新会计准则的诞生在这方面的要求更加明确,尤其是体现在可收回金额计量原则操作性更强这个方面。由于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这样就需要将历史成本价值计量所涉及到所有财务工作暂停。还需要注意的是,公允价值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资产减值准备,而在之后的会计期间不能进行转回,这是新会计准则减值准备差异性的主要体现。
(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影响
固定资产计量中“正常的信用条件延期支付若是被购买的价款超过”,新会计准则有这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若是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限度,其本质上已经拥有了一定程度的融资性,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限制为基础来进行明确。购买价款的现值与实际支付的价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差额,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给予资本化的以外,而企业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需要在信用有效期间将当前的损益准确计入。
三、新会计准则下石油企业会计核算的改进建议
新会计准则也必须在一个实践的过程中才能更加完善,而且随着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速度,有必要在某些方面进行充实,从当前环境来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这些方面进行改进:
(一)强化石油企业内部控制
新会计准则明确提出企业会计核算人员在判断资产减值的过程中需要有新的标准。通常是会计核算人员独自进行判断,由于能力方面的影响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难以顺利完成。首先,需要对石油企业资产的质量实际状况进行明确的掌握,这样才能进一步科学合理的开展计提工作。石油企业有必要建立资产管理部门,实用内部的控制制度必须切实制定与完善,这样才能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还能加强各个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进而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问题解决,最大限度控制资产减值的现象出现。石油企业的内部审计隶属单位领导层的管辖范畴中,关于内部控制的现实意义在认识上其实还不够,缺乏必要的控制力度。基于素质角度来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还没有深入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也就影响到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作用。因此,要尽快构建石油企业内部要素与相关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实现全面控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目标设定等等目标,要覆盖石油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战略方针以及财务管理等等内容。并着力构建石油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真正意义上将石油企业的内部监管效果加强,顺应形势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切实制定会计准则实施细则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时间比较晚,经济基础薄弱,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必然存在,笔者认为就《企业会计准则》的操作所遇到的问题,对应制定出一套详细具体说明和操作细则来支持石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例如:资产减值损失的测试、公允价值的计算、非货币利的确认与计量等等相关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指导性规定。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要充分扩展新会计准则的广度与深入,进一步提升操作的正确性与灵活性。
总之,随着新会计准则的诞生我国会计事业必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我国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石油企业要对新会计准则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会计核算在企业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尤其要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力度,这样才能真正提高石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曾婷.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会计文苑,2010(10).
企业会计核算准则范文3
关键词:政府补助,无偿性、直接取得、不征税收益。
“递延收益”科目,是《小企业会计准則》负债类科目,是用来核算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是国家为促进小企业发展无偿拔给,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技术改造资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经费……等巳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其特点:1,无偿性,小企业不需偿还或承担债务,政府不亨有小企业所有权或其他权益;2,直接取得,是从政府直接取得的相关资产形成小企业收益;3,不征税收益,是从政府无偿取得不征税收入资产。“递延收益”科目,其借方登记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或用于补偿小企业己发生的或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亏损,贷方登记小企业收到相关资产的政府补助,本科目的余额在贷方,反映小企业巳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税[2011]70号文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折旧、摊销扣除……相关规定,结合筆者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体会,试谈“递延收益”会计核算方法,望与探讨。
一、用于补偿小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
举例说明:某高新技术企业,于2011年5月收到从政府无偿取得自行研究开发新产品专利技术的专项拨款100万元,该企业将此项资金用于购置一套新产品开发专项设备,价值5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额为8.5万元),6月份,该项设备己投产使用,且达到预期用途,为核算方便,暂不考虑其残值,采用直线法10年折旧;将剩下的41.5万元,全用于该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开发,即:研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万元、人员工资10万元、折旧费用2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万元;支付项目设计费1万元、装备调试费1.5万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万元、其他费用3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38万元,研发项目预期完成,且达到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并预计10年摊销);2011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适用税率15%,为核算方便,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作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政府专项拔款時
借:銀行存款100
贷:递延收益100
2.支付专项设备款時
借:固定资产5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銀行存款58.5
3.提取专项设备折旧時
借:制造费用0.4167
贷:累计折旧0.4167
月折旧费0.4167=50÷10÷12
4.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時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3.5
——资本化支出38
贷:原材料20
应付职工薪酬10
累计折旧2
长期待摊费用2
现金或銀行存款7.5
5.研发项目达到预期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時
借:管理费用3.5
无形资产38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3.5
——资本化支出38
6.期未分配递延收益時
借:递延收益19.1
贷:营业外收入10.6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
分配递延收益19.1=2.5+5.25+2.85+8.5即:
A,专项设备:2011年7-12月份折旧费
2.5=50÷10÷12×6
或=0.4167×6
B,研发项目:末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的50%加计扣除
5.25=3.5×100%+3.5×50%;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2011年7-12月份摊销2.85=38×150%÷10÷12×6
C,进项税额:该项目用于支出专项设备的进项税额8.5万元,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分配“递延收益”处理。
附带说明:1本项目政府补助属该企业不征税收益,分配递延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同样为不征税收入;
2本例研发项目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化支出”已作为递延收益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专项设备的“进项稅额”也作为递延收益分配转出,以后期间其“费用化支出”和“进项稅额”不再分配递延收益。
7.计提应缴所得税時
借:所得税费用7.5
贷:应繳税费——应缴所得税7.5
应缴所得税7.5=(50-2.5-5.25-2.85+2.5+5.25+2.85)×15%
或=50×15%
8.缴纳所得税時
借:应繳税费——应缴所得税7.5
贷:银行存款7.5
二、用于补偿小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
企业会计核算准则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电力企业会计核算
作为电力企业会计工作的基础处理环节,会计核算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对电力企业甚至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存在一定的影响作用。那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我国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形成了怎样的影响与挑战?而电力企业又应如何在应对挑战的基础上对自身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有效的调整?以下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下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与探讨。
一、新会计准则对我国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与挑战
理论上来看,会计准则是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处理的基本规范与指南,各项会计行为的发生都需要将会计准则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和归宿。新会计准则自制定和实施以来,已经深入到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各个方面,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经济效益的实现都带来了相对深远的影响与挑战。
从影响的角度上来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内部借款费用的核算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内部所得税的核算处理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内部政府性补助的会计核算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当然,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形成的影响,同时也是对企业内部传统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种挑战,基于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以上四点影响,企业内部会计处理工作同时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第一,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使电力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面临一定的挑战;
第二,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使电力企业内部会计核算信息以及相关数据的可靠性与有效性面临一定的挑战;
第三,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使电力企业内部原有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的可操作性面临一定的挑战。
由此来看,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全面推进与落实,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也因新准则的影响而面临一定的挑战。因此,要在实践中推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落实,保证会计核算的整体质量,电力企业应当对现有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完善。
二、新会计准则下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调整与完善
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调整,电力企业应当转变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通过集中化会计管理和集约式的会计核算模式对内部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调整。但要实现这种会计核算模式的有效转变,电力企业首先要从基础准备环节着手进行调整与处理,进而按照系统且严谨的程序推进新会计核算模式的构建。
(一)做好各种基础性的转变与调整
这里所谓的基础性的转变与调整主要是指企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三方面的内容。
1、思想观念的转变与调整
要通过集约式的会计核算模式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优化,电力企业需要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关系,根据会计核算的信模式,明确会计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角色定位,保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要满足制度的要求,同时又应对政策进行合理利用,以便于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进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
2、工作方式的转变与调整
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要转变工作方式,处理好管理跟经营之间的关系。由于会计核算的质量直接决定着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进而对电力企业乃至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形成影响。因此,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必须转变粗放的核算方式,将会计核算的管理功能与企业整体的经营联系在一起,以精细化的工作方式进行会计核算;
3、管理模式的转变与调整
从管理模式方面来看,要积极构建集约式的会计核算模式,电力企业还必须对管理真空的问题进行防范,切实处理好管理半径与管理效率之间的关系,以期通过对会计处理整个过程的全面管理来提升会计核算的整体效率和质量,避免因风险因素的扩张而使企业陷入到风险当中。
(二)根据科学规范的程序推进新会计核算模式的构建
要按照规范化的程序推进电力企业集约式会计核算模式的构建,则需要从会计核算的制度和流程进行统一,对内部的各种财务要素资源进行集中,并在实践中积极构建企业会计处理的信息化系统。
1、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及流程进行统一
(1)会计核算制度的统一
制度方面的统一要求电力企业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进行一体化的整合,对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的凭证模板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统一,保证会计核算可以始终保持统一的口径。如此一来,在统一的核算制度下,所出具的会计信息与会计数据才具备较强的可比性;
(2)会计核算流程的统一
从核算流程方面来看,电力企业首先要对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基本的梳理,并通过制度规范对会计信息的证实行和其决策价值进行必要的保障,同时还需要对于与企业整体经营相关的成本核算流程、资金结算流程、售电核算流程、资产管理核算流程以及税金核算流程等进行统一的规定,保证会计人员可以按照会计核算的统一路径对企业内部的信息数据进行有效的核算。
2、对内部财务要素资源进行集中
要保证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准确性,就必须保证核算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你给和及时性。因此,在集约式的核算模式下,电力企业必须对企业内部的财务要素资源进行必要的集中,通过系统性的财务体系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基础信息的完整与有效、保证核算行为的规范和核算结果的准确,进而为推进企业会计核算的专业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积极搭建会计处理的信息化平台
当然,在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高度发展的信息化环境下,基于电力企业会计核算数据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要从根本上保证会计核算的整体质量,避免各种核素误差的出现,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还必须借助信息化的处理方式,通过对会计信息化处理平台的搭建,来推进企业会计的信息化核算,保证在输入数据准确的基础上,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和质量。
三、结论
综上分析和讨论来看,要顺应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对企业现行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调整与完善,这是目前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处理、财务管理甚至是整体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因此,在实践中,电力企业必须从思想、方式和管理等方面理清思路,通过适当的方式推进内部会计核算工作的调整与完善,以期在保证核算结果的基础上,为企业发展决策的制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师建华.浅析新会计准则在电力供应企业执行中面临的挑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04)
[2]张瑜.浅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2,(02)
企业会计核算准则范文5
一、新旧收入准则对比
收入对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少数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利用财务人员职业判断的差异,控制收入的确认时点和金额,进而达到粉饰报表或者隐瞒利润等目的,对于政府部门的经济管理及投资者决策造成不利影响。为弥补收入核算的漏洞,提高企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新收入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收入确认的标准,减少了财务人员职业判断偏差的可能性。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主要做了以下修订:
(一)建立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原有的收入相关的准则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的适用边界不够清晰,造成部分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比较灵活,影响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新收入准则建立了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取消了单独的建造合同准则,降低了具体业务中需要职业判断的工作难度,有利于相同业务会计处理方式的统一。
新收入准则将经营业务分为控制权转移“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和“在某一时点履行”两种情形,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业务:一是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是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是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并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业务,应当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上述情况之外的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业务,在履约的时点确认收入。
(二)改变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原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判断标准是风险和收益的转移,新收入准则改为控制权的转移,控制权转移的模式偏向于定性分析,可以缩小人为判断的空间,得出的判断结果一致性较高。但从总体上来看,新收入准则依然存在一定的财务职业判断空间。
(三)明确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处理方式
对于具有多重交易安排的业务,新收入准则要求首先明确计量单元,分析交易中包含的多种商品或者劳务是相对独立的还是不可分割的,需要区分好履约义务;其次,对于相对独立的履约义务,按各业务相对独立的售价占售价合计的比例来分摊交易价格,确认营业收入。
(四)明确特定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的交易,如可变对价、总额法和净额法、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统一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方法,提高了特定业务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二、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在原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标准为风险和收益的转移,不同的房地产企业对于收入确认标准有不同的理解,即使是公司治理比较规范的大型上市房地产公司,也存在着收入确认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比如万科、金地集团等,在商品房完工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而保利地产、招商地产等,在商品房实际交付时确认收入;此外,首开股份、深深房A等,没有明确具体的收入确认时点,上述情况影响了上市房地产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在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标准改为将商品房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且规定了控制权的转移分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和“在某一时点履行”两种情形,如何确定控制权转移的标准?如何界定控制权转移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成为房地产企业需要切实研究的课题,也是监管机构需要予以明确的重要事项。
(一)对于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收入确认的影响
如果是现房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业务,房地产企业应在履约的时点确认收入;如果是期房销售,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收到客户支付的房款(含贷款),客户取得固定房号的商品房,房地产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并且,客户也可以取得商品房价格上涨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笔者认为达到上述条件的期房销售可以初步认定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业务,房地产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可以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2017年9月11日,在香港上市的碧桂园的2017年中期业绩报告披露,由于提前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和新收入准则,对于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销售业务,采用按履约进度确认销售收入的处理方式,导致2017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增加了147.5亿元,占当期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9.8%,影响非常大。
按照国家规定,新收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碧桂园的做法对未来国内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时间问题提供了比较有价值的参考。
(二)对于代建的商品房收入确认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帮助客户建造商品房,双方签订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的计量,并且客户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则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业务,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三)对于出租的商品房收入确认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出租商品房的合同期间超过一年,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业务,房地产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依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期确认商品房出租收入。
三、新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应对建议
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较大,尤其是新收入准则执行初期,对于符合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业务将集中发生,可能造成房地产企业经营业绩的大幅波动;并且,新收入准则中依然存在一定需要财务人员职业判断的事项,需要房地产企业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统一收入确认原则
按照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等将逐步执行新准则。鉴于新收入准则对于房地产企业的重大影响,需要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掌握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通过内部学习和外部交流,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的应对方案,在正式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确保公司整体收入确认执行统一的标准,实现财务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合理设计合同条款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是以合同为基础,采用“五步法模型”来确认收入:
第一步是识别与顾客签订的合同,确认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被签约方一致认可;
第二步是识别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即明确签约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区分其是独立履行的义务还是一个整体,比如对于售房活动期间购房的业主,房地产企业提供免三年物业管理费的优惠,业主支付的款项中包括购房款和未来三年的物业管理费,财务人员需要区分合同中的应履行义务;
第三步是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业务,需要考虑时间价值、信用政策等,尤其是对于期房销售,从收到房地产企业收到购房款到交付商品房可能持?m两到三年,持续时间较长,应考虑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是将交易价格分配到各履约义务。按照识别出的履约义务,用各项履约义务的价格占比,将交易价格分摊到相应的履约义务,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合理的确认各项收入。如对第二步中房地产企业识别出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和物业管理收入,应按照各项目价格的占比对收到的款项进行分摊;
第五步是当企业履行责任时确认收入,即达到新收入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第四步分配好的金额确认收入。
“五步法模型”为企业确认收入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房地产企业应按照“五步法模型”的规定,梳理商品房销售等相关合同,明确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控制权转移的认定标准、交易价格等重要内容,利用好政策,规避合同风险,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经营要求。
(三)完善财务信息系统,优化企业内控设置
针对新旧收入准则中存在的差异,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时调整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使之适应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并相应调整企业内控制度,重点针对涉及财务职业判断的收入确认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四)调整绩效考核指标,应对政策变更影响
房地产企业实施新收入准则后,由于部分业务可能满足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造成新收入准则实施初期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大幅波动的情况,并且,由于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对于房地产企业今后的经营业务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对新收入准则实施初期及中远期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应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企业会计核算准则范文6
【关键词】会计准则 企业 薪酬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 职工薪酬中内容:(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比如,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虽然企业并不直接与合同下雇佣的人员订立单项劳动合同,也不任命这些人员,但通过劳务用工合同,这些人员在企业相关人员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提供与本企业职工类似的服务;换句话,如果企业不使用这些劳务用工人员,也需要雇佣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提供类似服务,因而,这些劳务用工人员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该公告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从中得出,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包括公司交纳的五险一金,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其它相关费用的扣除依据工资、薪金总额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用工单位接受劳务工的劳务时,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生的工资应当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而支出的公司支付部分的社保,个人理解,可按照正常情况处理。而个人部分的社保、个人所得税,都在工资里面包含了,用工单位这部分的会计处理可按正常员工处理即可。
目前企业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当中的问题,一是发放时直接进入费用,不经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二是对于五险一金当中的个人负担部分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三是计提工资时通常没计提相应的公司承担的相应五险一金费用。四,只核算正式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内容,不核算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性支出,未全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到公司工作,开具服务业发票,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分三步:计提,发放及缴纳社保、个税等。
一、 职工薪酬中工资和社保的计提
借:相关成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等二级明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等二级明细。
二、 职工薪酬中工资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上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现金或打到工资卡中的金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工资表中计算出来的个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1.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实际公司+个人合计缴纳给社保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金额)
2.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合计金额,与个税明细申报金额要一致)
为便于区分劳务派遣等临时性用工的职工薪酬核算,可以在三级明细核算里面进行区分。
企业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接受用工,相关人员的工资统一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对外列报披露个人理解,计哪个科目,应视交易实质而定,而不是依据什么样的发票或凭证,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披露时其发生额中需要反映该部分员工工资的变动情况,余额是记入应付职工薪酬更为合理;现流中是计入支付给职工的现流流出。
三、 其他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发生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提示:现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实际发生额在工资总额的14%、2%、2.5%范围内限额扣除,一般单位不再单独计提这些费用,而是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成本费用)
2.对外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