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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建议范文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青海西宁810000)
[摘要]自2012年2月15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后,城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在我国全面展开,如今已拥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现阶段,如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本文以西宁城中区为例,首先指出目前社区矫正存在的缺陷,同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针对我市社区矫正建设提出对策性建议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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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矫正;矫正人员;矫正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人”逐渐演变成了“社区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外来人口已开始大量进入社区,社区人口总量大大增加,人员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违法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现阶段,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如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城市社区自治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社区矫正工作概况
“社区矫正”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区志愿者的协助下,通过矫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从2003年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的试行,再到2012年1月10日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之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规定,正式在我国刑事法典中确立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制度。通过近十年来的探索,各级政府和公检法司机关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基层社区组织、志愿者等给予了积极地支持、配合,在改造和预防犯罪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工作初见成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现在作为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被确立之后,怎样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就是一个亟待解决问题。
目前,西宁市城中区已建立了7所司法所,正式在编人员6名,协管员1名。从矫正工作在城中区开展以来,近五年接受矫正人员情况:2009年27人,2010年接受矫正人员38人,在2011年接受矫正人员88人,2012年接受矫正人员134人,2013年接受矫正人员144人。截止2013年10月底,全区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36余人,累计解除矫正92人,现社区矫正人员14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自实行后,虽然取得了成绩,但在工作开展中也遇到了较大的法律障碍和瓶颈问题。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社区矫正中必须发挥政府和社区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即既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同时亦要尊重社区的自治。如果在社区矫正中只有硬性的法律规定,没有社区一些相应的措施配合,此刑罚实施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也是难以落实的。
问题一:社区矫正工作繁重、而专业人员的极度缺乏,长此以往社区矫正工作将流于形式,监管对象将处于失控境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司法所应当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据调研城中区有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仅就所长一人,辖区矫正人员32人,“矫正责任书”签订后如何落实?
问题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据调研社区有的矫正人员的工作普遍带有季节性,夏季要外出打工数月,冬季回来,不让其去是断其生路,让其前往又不符合规定,请假、移交又不现实,监控无法实现,缺乏有效机制。
问题三:定位手机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用于实施定位监控和实现动态管理的专用通信工具,具有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的作用。《西宁市社区矫正定位手机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中第2条第3款规定:“县(区)司法局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各司法所及时启用,资费由县(区)司法局核定交纳。”第3条第1款规定:“凡是在西宁市区域内被判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配发gps定位监管手机。”定位手机是免费发放,因定位所产生的费用也由政府承担,在调研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若是矫正人员不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如何定位?怎样监管?
3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议一:强化队伍建设,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数的同时设专职矫正人员,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战斗力。切实提高司法所矫正工作者的待遇,有效解决矫正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矫正建设工作中来,充分调动矫正工作者的积极性。
建议二:司法所将有关矫正工作与所辖社区的综治工作,采取合约形式依靠社区进行。譬如:被矫正对象在向社区移交时采取签订合约方式,司法所与社区签订矫正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司法所负责被矫正对象的资料、档案等文字工作,社区则要承诺,在司法所指定下,采取专人帮教,家庭帮扶,社区志愿者的教育、感化等矫正措施,以家庭安置、企业接受等安置形式,对被矫正人员进行日常走访、管理。在矫正期间,司法所随时可进行抽查,待矫正期限完毕进行验收,对未尽责者,可以追究其责任。同样,司法所对矫正中的某些事项,也可与志愿者采取合约形式进行协商,按照“权责统一,费用紧随”的原则进行操作,这样就可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问题。
建议三:矫正人员的移交体现人性化管理。建议针对矫正人员所剩矫正时间不足1年的,应由其司法所决定是否移交矫正权等内容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规章,让其更具可操作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居所变化不论外出工作、学习,需搬离此地,变更居住地的,矫正权的移交不应作硬性规定,应当由司法所视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移交矫正权。譬如:某矫正人员考上外省大学,所剩矫正时间仅剩半年,该矫正人员悔过态度积极,有上进心,无再次犯罪的可能,可否由其司法所决定是否移交矫正权较为人性。
建议四:将定位手机设置声纹识别系统,这样就可有效地克服定位手机监控系统“只认手机,不认人”的致命缺陷,能很好地阻止人机分离——金蝉脱壳现象。
综上所述,社区建设关系到每个社区成员的切身利益,“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只有政府、社会、公民三方共同参与、良性互动才能不断推进社区自治建设。
参考资料:
[1]刘爱童.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探究——以城市社区为视角[J].法学评论,2012(06).
[2]郭秀云.大城市外来外来人口管理模式探析——以上海为例[J].人口学刊,2009(05).
[3]俞德鹏,柴小华.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社区建设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群众文化;社区建设;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5-0272-0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经济建设不断完善,文化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区是社会的基础组成部分。因此和谐社区的建设对于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和谐社区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文化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要通过对群众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将其有机地纳入和谐社区建设中,为社区建设带来创新,推动其再上一个台阶。
一、群众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对此,群众文化在此关键上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更为和谐社区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发展群众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创建和谐社会的灵魂支柱,而和谐文化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赖以体现的基础。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必须要通过导引导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创造,打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相违背的理论,通过强化群众文化工作,创建和谐文化,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发展群众文化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方式
改革开放首先促进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文化建设的步伐。但是,对于内地以及西部一些山区来说,并没有实现国家所推行的文化体制改革,在这种情况下,不文明的生活方式依旧残留,并且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并且在缺乏引导的前提下,不文明现象有可能滋长。尤其是农村地区,优秀的民间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一些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意识到群众文化建设在农村推行的重要意义,通过合理规划,一步步推进群众文化建设,从而多方位地、全面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良好文明的社会氛围。
(三)发展群众文化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精神生活需求
生产力的发展必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科技的应用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多元化。以往,人们对物质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对精神文化的享受,更多的人宁愿沉迷吃喝玩乐、追求奢侈品,不愿意投资高品位的文化精神享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以及在信息时代下对人才提出的新要求,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并有意识地不断加强自身的文化素质修养。除了读书看报外,人们还需要通过网络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知识理念来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因此发展群众文化已经成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的一种必要手段了。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加强和谐社区的建设
一个国家是由多个地区组成的,而一个地区又是由多个社区组成的,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加强和谐社区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谐社区的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
(一)和谐社区的定义。总书记对和谐社会的论断是这样定义和谐社区的:和谐社区是讲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的居民和谐相处的有活力、有秩序的社区。它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强化居民的民主意识,结合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这样的和谐社区的构建,最终将推动和谐社会成为现实。因为社会是建立在社区的基础上的,只有从点上和局部上把握好,才能实现全局的优化。和谐社区的建设不仅依赖于社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有力领导以及居民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还需要依靠群众文化的建设,来不断完善。
(二)和谐社区与群众文化的关系。群众文化是一种广泛、极其丰富的社会文化现象,是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的、以满足自身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学艺术为中心的文化活动、文化工作和文化事业,涉及到文艺、科普、体育、教育、娱乐等人们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针对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群众文化具有独立性、广泛性和多元化等特点,而对于这些特点,它们也具有双面性。群众文化的对象是广大人民,而群众文化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和行动,则是反映着人民群众的思想与行为。一个社区需要的是一种文化的支持才得以兴盛,而群众文化更是在和谐社区的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群众文化建设,不仅是巩固了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而且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构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必要条件,而社区里的群众文化会一直影响着社区是否达到和谐的要求,这是直接关联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因此,和谐社区建设与群众文化建设的关系之间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
三、发展群众文化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群众文化建设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群众文化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和根本。失去了群众文化的支撑,构建和谐社区的工程尤如无本之木,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中心。
(一)群众文化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精神支撑。群众文化是群众所集合的一种文化表现,要创建和谐社区,必须从群众文化中着手建设。搞好群众文化,有利于促进国民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最终能促进社会的文明、发展与进步。
(二)群众文化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谐社区的建设需要群众的力量与智慧,一个社区的建设成果不能只靠管理层的行政人员或者街道办事处来完成的,它是一个集体,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去维护和创建。群众文化中有很多值得借鉴和采用的经验,社区管理者应该注重对优秀文化的总结和宣传,并加强对群众文化中的不足之处的改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区建设。
(三)群众文化为和谐社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群众文化建设需要一个平台,而社区作为这样一个平台既能支持群众文化建设的进行,又能从中得到熏陶,群众文化的建设给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因此,推进群众文化建设,使社区里的群众能更好地开展文化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对和谐社区建设有积极作用。
四、发展群众文化,为和谐社区建设多作贡献
目前和谐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社会投入少、基础设施落后、居民文明素质相对较低、社区管理体制不完善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只有加强群众文化发展,通过多种方式巩固,例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保护传统文化工艺技术,开展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群众需要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等等。和谐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时期下重要的社会政策,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群众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在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重要介质。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应更好地发挥群众文化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社区建设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务工人员子女;社区安全教育;教育模式
当今社会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有自然因素,更有人为因素。事实上,我国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外来务工子女的安全教育,王秀明先生在《外来务工子女安全教育的问题研究》中指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安全教育必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重视,同时指出了国内目前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教育不完善、不系统。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教育问题,国内学者也在不断探索和深入。与此同时,国外很多国家也意识到了安全教育对学生的重要性。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教育现状
安全教育已成为世界教育领域高度重视的问题。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教育模式进行研究已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此研究,我们科研小组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在“关于以社区为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暑期安全教育模式的构建”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自我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安全知识比较缺乏。例如:暑假期间乘车时,不会系安全带的人数所占比例为16%;未经父母同意去游泳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为27%。
2.家长的防护意识有待提高。暑假期间家长对孩子的安置方法主要有三种:40%的家长让孩子上暑期班,27%的家长让孩子独自在家,23%的被调查家长选择将孩子放在亲戚家中照看。
3.社区安全教育形式分析。目前,安全教育的开展模式以演练和观看安全教育视频为主,安全讲座与安全书籍在社区的普及率不高。在安全模式的构建方面,首先要保持演练和安全视频的频率,其次要做好安全讲座和安全书籍的普及工作;由于各阶段孩子心理、性格各异,要做好开展形式的多样化,开展形式的多样化能保证受众在接受宣传教育时更好地适应,以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
4.其他隐藏问题。学校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缺乏实际应用;家长和教师重保护,轻教育;安全教育缺乏安全习惯的培养;社区安全教育存在只有口头宣传、缺乏演练的问题;社区内部信息交流机制有待完善等。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暑期社区安全教育模式的构建
这一系列问题也就给我们一个疑问,安全教育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安全教育是不是真正做到位了呢?安全教育的形式确实有其所无法触碰到的角落,我们亟待一个更完备的安全模式。针对上述调查中的问题,我们科研调查小组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暑期社区安全教育模式的建议如下:
1.建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保障机构。关于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保障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建立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安全保障问题的核心问题,旨在全方位、专业化地解决社区内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及各方面问题,确保社区内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障。机构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保障工作及各方面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2.构建社区安全馆,明确其功能定位。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来自我国不发达地区的农村,这就决定了其子女对城市及社区知识的缺乏,也就意味着初入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对社区安全知识的缺乏。同时,这也是造成他们安全问题的源头。社区安全馆的建立,旨在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熟悉及掌握正确的安全知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功能定位方面,利用高科技及各种手段让孩子了解及熟识各种交通标志、日常生活标志等,正确引导孩子对网络、社区内部安全、城市安全、社会常识等的认识,从而指导孩子的日常行为。
3.关于第三方机制的建设。资源共享,支持各方志愿组织的投入。同时,建立各社区间激励联动机制,促进各社区对“小候鸟”安保机制及机构的发展。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暑期社区安全教育新模式结构图
社区建设的建议范文4
论文摘 要在国家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大潮中,智能社区的构建成为信息化建设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从构建智能社区网络系统的目的出发,分析论证构建智能社区需要遵循的原则,并提出智能社区网络系统构建的几点建议。
我国社区智能化起步比较晚,随着近年来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住宅小区的智能化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智能化小区的技术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其相应产品的开发也还停留在单一功能阶段。因此,大力发展智能社区网络系统的构建,使小区智能化产品向集成化发展,由单一功能的专用产品向多功能集成化、一体化系统发展成为社区建设的重点。
1构建智能社区网络系统的目的
智能社区系统是将现代建筑技术与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及自动控制技术进行密切结合,为小区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和管理,为居民生活提供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社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以实现快捷、高效的物业服务,为居民提供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1)物业服务与管理。包括如下几项:物业的综合信息服务,如收费、结算等信息服务;远程抄表及管理,如水、电、煤气、暖气的抄表与收费等;车辆的出行、停放管理;公用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如垃圾储运、园林浇洒、排污等;电子公告牌的管理、小区广播或音乐播放的管理等。
2)安全防卫。小区出入管理、社区周界防卫、电子巡逻、电视监控、对讲与门禁控制、防盗防宰报警、紧急求救等。
3)多元信息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如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Internet等;公共电视、VOD点播;开关的远程控制等。
4)家庭办公智能化。家庭远程办公、室内环境的调控、家电智能化控制等。
2构建智能社区网络系统需要遵循的原则
从构建智能社区的目的可以知道,社区的智能化就是为了综合提高居民居住环境的质量。因此,构建智能社区网络,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前瞻性原则。住宅智能化建设是以适应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要求为前提的,因此,构建智能社区要有前瞻性。例如,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家庭的家用电器是非常缺乏的,住宅建设也就无需考虑电气设备的所需的配套设施及放置空间,而近些年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已经普及到家家户户,因此,住宅建设中就要通盘考虑相应的配套措施。如电话、电脑的布线及相关信息的接收平台等,都需要考虑在内。此外,小区是一种使用寿命很长的大件商品,所以,要选择具有一定超前性的智能化系统技术和智能设备,以免因为技术的落伍造成智能化社区性能太低而被淘汰。
2)成熟性原则。在考虑技术设备前瞻性的同时,也要注意所选技术的可靠性和成熟性,保证智能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3)兼容性原则。作为依托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智能化设备系统,因其技术更新换代升级比较快,所以,无论是系统设备还是操作软件,都要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以避免因为硬件种类的不同而系统不兼容。 转贴于
4)升级性原则。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区智能化系统的规模、技术水平、功能都将不断的提高,居民对住宅社区的智能化需求也将不断变化,因此,智能社区系统要把未来的可能性和系统的适应性放在一起考虑,以满足智能化小区服务的升级发展要求。
3构建智能社区网络系统的建议
构建智能社区网络系统不但是企业单方面关注的课题,也是政府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构建智能化社区也要综合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要统观全局、科学规划,加速发展社区的智能化。
1)政府与企业形成联盟,共建智能化社区。社区智能化是政府推进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能够更好的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社区智能化建设也为企业开辟了一片新市场。如果政府能够积极引入企业投资,在相关项目上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并给予企业以政策支持,不但可以减轻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负担,还能壮大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队伍,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2)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选择发展模式。因为每个国家的具体状况不同,因此,各个国家的社区智能化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中国是个幅员辽阔的人口大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质量及地域特点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在构建社区智能化系统的发展模式时,绝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点,制定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外的某些比较成熟的社区智能化发展模式,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完善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已开展了社区信息化服务工作,如社区网站、社区娱乐系统等,为市民提供了各种智能化服务(餐饮、教育、维修、家政等)。但是因为没有健全的宣传系统,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居民并不了解社区所提供的这些服务,这就使得很多社区的智能化设备形同虚构,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参与企业投资效益很低。这样,肯定会影响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也未能够达到社区信息化利国利民的目的。所以,应该加大社区智能化的宣传力度、完善宣传模仿,让社区居民都能够了解并意识到智能化服务带给他们的便利和好处,并促使其尝试使用。
4)利用智能化设备提供教育学习机会。随着我国计算机网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产品的普及,网络成为最便捷、信息量最丰富的媒介。如果能够通过社区服务网站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信息,将会迅速的促进社区智能化的发展。针对我国目前部分中老年居民缺乏使用互联网能力的现状,还可以通过社区智能设备,为居民提供网络教育培训,给居民提供学习的机会,这将会培养社区居民使用互联网的能力和习惯,促进社区智能化的普及和应用。
参考文献
[1]韩玉坤.居民社区网络管理平台的开发[J].信息技术,2006,06.
[2]李凤安.网络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探索[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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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建议范文5
为适应社区建设发展需要,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创建现代化新型社区,借鉴外地市、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数字丛台”、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社区管理为龙头,社区服务为重点,利用2至3年左右的时间,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手段,搭建一个网络互动平台,拓宽政府与居民、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升丛台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力,探索实施一条具有丛台特色的建设数字化社区的新路子。
二、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宗旨,按照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要求,积极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各类传输网络、资源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的作用,以区机关为中心,街道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数字化建设。同时,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需求拉动数字化社区建设,努力推动全区信息产业的发展。
4、注重实效,梯度推进。坚持“以需促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应用,突破重点,以数字化社区建设为突破,带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努力建设现代化新型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全区网络平台建设。全区整个网络建设实行双系统,分为内网和外网两个部分。在内网建设上,利用现在比较成熟的adsl宽带网平台,搭建内网专用网络,实现区政府对各街道、社区的联网,保证组网的安全性。同时,加快推进全区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公,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在外网建设上,区信息中心单独建设一条光缆连接互联网,用于区政府网站、社区综合服务网及其他对外应用服务。社区居民通过城域网以及adsl宽带网平台实现访问、采集信息等各类需求。
(二)加强“三级四网”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四网”。一是社区综合服务网。以区、街道、社区互联网联接为基础,建设包含各种政务、商务、公益等信息服务的网站,最大限度的为社区公众提供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二是建立服务热线电话网。在最大限度整合全区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统一明确一个社区服务专用呼叫号码,并充分利用通信公司现有资源,通过租赁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24小时快速便捷的服务。三是建立实体服务网。整合各社区的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社区门诊等便民资源,发挥社区综合服务网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的中介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实体服务。四是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网。采取区、街道、社区分布式三级管理系统,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网上信息查询、信息汇总、文件传达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数字化社区的硬件建设。区级硬件建设,原则上以区信息中心现有设备为基础,以现有机房为中心机房,增配网站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等配套的基础设施,提高网络中心的数据处理、系统维护、网络安全和日常管理等能力。街道一级,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重点是做好街道内部的网络建设,基层科室的微机配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的配备,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等工作,提高街道的现代办公条件。社区一级,是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服务居民、提高效率的原则,重点是加大社区内部的网络建设,以及网络教育中心、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力度。
(四)加强网络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定,实现网络接口的标准化,信息采集、报送和应用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有关网络运行、信息维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数字化社区的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丛台区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督查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五)加强街道、社区两级信息化工作培训。针对目前全区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在加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同时,重点围绕信息采集、网络维护、网页更新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聚地加强对街道、社区两级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需要。同时,要在各社区组建一支10—20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由区、街道负责对社区志愿者进行信息化业务培训,形成一个“社区建设为大家,人人参与社区建设 ”的浓厚氛围。
四、推进步骤
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200*年*月至*月):试点探索阶段。启动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初步建立一个区、街道、社区三级统一的数字化网络平台。通过实地考察筛选,确定光明桥、丛东、联西3个街道,地质局、煤炭设计院、永新里3个社区作为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第二个阶段(200*年*月至*月):逐步推广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选择5个街道、10个社区,进一步扩大数字化社区建设范围。
第三个阶段(200*年*月至200*年*月):全面实施阶段。力争到200*年上半年,将我区所有社区全部建成数字化社区。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关系全区居民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乡、街道和社区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作为构建和谐丛台的重要内容,尽最大努力从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投入,确保整个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杨晓和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继臣,区长韩咏梅为副组长,区发改局、民政局、人劳社保局、残联、计生局、卫生局、财政局、文教体局、司法局、建设局、综治办、科技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建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白周廷、詹金东同志兼任。
社区建设的建议范文6
1 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定义
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管辖范围区域内,以街道、镇或者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由本街道、镇或者社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组成、举办的,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依法开展活动,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赢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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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桂林市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现状分析
在社会发展与经济促进作用的推动下,社区社会组织在我国东部地区的发展与成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桂林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也在不断发展与强大。据民政局调查数据显示,截止至2012年年底,在桂林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704家,共有个人会员70973个,单位会员8644个,覆盖人员近28万人[[]],分别分布在社区文化娱乐、便民服务、养老托幼、医疗保健等各领域,形成了各具区域特色、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以秀峰区博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其由桂林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发起成立,于2012年5月在桂林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公益性民间组织。该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基础、专业理论为依据的运作机制,承办了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广西民政厅‘三区’计划服务项目”、“桂林市农民工子女社区成长课堂发展示范项目”与壹基金会资助的“桂林市中低收入家庭聋哑儿童康复融合救助项目”等项目。其中“广西民政厅‘三区’计划服务项目是基于社区照顾模式,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行动提升龙胜县城北社区中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社区社会福利,通过社区居民参与,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协助社区社会基本建设并对当地的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育,以实现社区自助持续发展的目标。
3 桂林市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存在问题
3.1官方色彩浓厚,政府导向严重
目前桂林市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大都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来获取主要资金,活动开展较多地受制于政府,政府对其管理过严、过死,行政审批事项繁琐,办事周期长,影响效率,导致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效应减低,职能不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3.2体制不完善,缺乏科学管理
所谓“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指那些由社区成员组成、以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为主要业务的基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等。其中,有些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型的社区群众性团队,例如社区群众性文体团队、志愿服务团队等,不具备登记条件,是以备案形式存在的,但我们也应该视其为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是那些以“自娱自乐”为主要活动的社区群众性文体团队,也应该视其为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因为他们的主要活动至少属于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总体系中的“自我服务”范畴。而有些“草根”型的社区群众性团体,是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只能以备案形式存在。而且这些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于这类组织的管理没有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系统管理模式,仅仅是局限于流水账式的职能分配与工作安排。
3.3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桂林市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组织机构,社团章程的社会组织大多是依托桂林市本地高校教师资源登记注册成立的,拥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底蕴,其主要负责人均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与心理素质。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博仁”这类组织在实际展开社会服务工作时,明显带有学术性思想,在与被服务对象交流沟通时也多带有专业性的阐述,无法真正的使基层被服务群众所了解与接受。并且该组织在2014年度共举办了53次活动,约有2/3的活动参与人数大多不超过40人,受众范围小。活动开展地多为七星区、秀峰区、龙胜县、永福县,仅为桂林市行政管辖区的1/4,群众知晓度及认可程度不高。
3.4经费紧张,资金来源单一
资金是一个组织形成与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观念以及社会组织自身方面等的影响,社会组织的经费基本上难以维持。缺少经费是目前中国大多数社会组织面临的普遍难题。根据各大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见表1),在2014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速度中,桂林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所占的投资额度比重是非常小的。而且我国尚未形成强大的对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起支撑作用的资金网络系统。社区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单一。由于难以达到登记注册的要求而没法获取合法性身份,极少会获得政府的资助;身份的模糊性也使其难以在社会中募集捐助,企业或个人的捐助由于没有适当的制度与政策支持,即使有也为数很少而且不稳定。
4 桂林市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
4.1完善登记注册制度
政府有责为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在内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基本法律规则和保障,改变当前部分由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寻而导致的登记管理不规范和发展混乱的局面。应该紧紧把握当前国家积极促进发展社会组织的时机,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因地适宜地制定“社会组织法”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4.2加强政府帮扶力度
桂林市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可以采用多样化的形式。政府可以转移部分政府职能给社区社会组织,并支付一定费用;政府可以在财政预算中将部分列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专款。此外,政府可以以补贴的形式为社区社会组织在水电费、房屋租赁方面减负,并且可以年度性地为优秀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奖励性补贴,激发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再者,细化税收优惠政策。在培育和支持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该类社会组织而言是一项财税补贴的措施,亦是一种激励方式。
4.3优化管理体制,提升公信力
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在需要外力推动的同时,也需要自身的不断完善内部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这将成为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面对经济市场化和福利社会化的重重挑战,必须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完善运作机制,健全职能,要融入群众。而专业性强的组织更应将自身的专业知识转化为能被普通群众所能接受的形式。改变只为学术而忽视实际性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