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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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

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2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我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要制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层层落实

1、明确医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定期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坚持“服务患者,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患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医院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患者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医院食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医院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医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医院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医院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医院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医院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积极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完善食堂食品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需要整改的方面积极完成。

3、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3

关于开学工作检查整改报告

                                       

 

2018年8月31日,我园迎来了镇宁县教科局领导对我园开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在此次检查中,各位领导给我们提出很多的宝贵意见,让我们及时的发现了我园工作中的众多不足,我园将针对教科局领导提出的问题做出相关整改,现将整改事项整理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教学常规方面

1.班级环境布置没有完善;

2.部分学期计划有网络痕迹,不够贴合本园实际。

(二)安全工作方面

1.部分表册制作不细致周全,不能体现具体工作,如:安全隐患排查表、外来人员登记表等;

2.安全预案及措施做得不够详细,安全职责没有安排到人,可操作性不强;

3.保安室安全八件套不齐全(差一副甩棍)

(三)食堂管理方面

1.留样标签填写不详细;

2.储藏室物品摆放不合规;

3.食品安全预案不全面。

二、整改措施

(一)教学常规方面

1.督促各班教师尽快完成各班的班级环境布置,要求符合各班年龄特点,有区域设置;

2.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撰写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

(二)安全工作方面

1.重新制作周全完善的相关安全表册,要求表册能一目了然的反应出我园实际工作;

2.重新撰写安全预案及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完善安全制度及方案,设直接责任人及成员等;

3.购买甩棍,补齐保安八件套,让保安人员成为遇到危险时师幼身前的一道坚实防线。

(三)食堂管理方面

1.督促留样人员完善留样标签,标签上要有餐别、食品名称、留样时间以及留样人员签字,且留样时间要精确到分;

2.储藏室中做到干湿分离、生熟分开,凡是没有标签标识的食材一律不能放在储藏室,更不能用在幼儿食物里;

3.完善食品安全预案,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出了任何问题能直接追溯到直接责任人,使所有相关人员都能打起十二分小心,保障幼儿的食品安全。

三、整改时间

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整改时间定为一周,以上整改措施将在一周之内完成。

以上就是我园在此次开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园将时时自查,力求将问题解决在刚出现的时候,同时欢迎各级领导莅临我园,对我园的工作进行实时监督。

 

 

 

六马镇打帮幼儿园

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4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

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5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2018-2019学年教育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便签【2019】104号)要求,各考核组于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深入到全县32所公办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细致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中值得借鉴的方面

1、多数学校对目标考核工作较为重视,能按照考核细则规范整理考核相关材料,能客观进行自评并有规范的自评报告,如县一初、县一幼、仁和镇中学、夹寒箐中学等。

2、多数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干净整齐、宿舍内务管理规范,食堂管理到位,安全台账规范整齐,如县一初、金厂镇中心学校、县一幼、健康小学等。

3、部分学校在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有创新,教室卫生区角有特色,成效明显,如古林箐小学等。

4、多数教师备课认真,教案详细、教学反思到位,作业批改细致。如大栗树中心学校多数教师,南捞小麻栗坡小学的教师等。

二、检查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1、部分学校安全台账不规范、不健全,对政安股下发的安全台账不够重视,记录不完整。

2、部分学校卫生意识仍然较差,校园环境卫生有待加强。如夹寒箐尖山小学校内蜘蛛网较多,教室卫生差;达布斯小学生活垃圾堆放不合理,出现卫生死角;保良街小学、马主小学食堂、宿舍卫生差;古林箐普元小学学生宿舍卫生有待加强。

3、食堂管理中,部分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对冷藏设备、消毒设备使用方法缺乏常识,导致留样柜、冰柜、冷藏柜温度调节不合理,易造成原辅料、留样品变质;多数学校食堂未按照“六T”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食堂区域及周边脏乱差现象依然突出。部分学校食堂没有按要求做好“三个公示”,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

4、校舍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小坝子金竹鹏小学通往临时餐厅的通道较矮,极易引发碰头现象;古林箐乡中心学校学生沐浴室墙体开裂、教学楼外瓷砖脱落,学生宿舍楼窗户有损坏;八寨镇中心学校礼堂后面挡土墙有裂缝;大嘎吉小学、八寨镇老厂小学、大丫口小学、夹马石小学、尖山小学体育器材活动场地无安全防护措施、无警示标识牌;八寨镇中学女生宿舍和洗澡室交界处后面的山体有垮塌的风险;浪桥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后面地基塌陷;篾厂乡中心学校因运动场未建设,校园处于半封闭状态,临时围栏损坏严重,学生随意出入现象突出;都龙镇冬瓜林小学、浪桥竹棚新寨小学男女生同住一幢楼,且未采取任何隔离防护措施。

5、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且有损坏。八寨镇马主小学、竹棚新寨小学、浪桥中心学校、夹寒箐尖山小学部分灭火器失效;都龙镇中心学校、八寨镇中学、健康小学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损坏;夹寒箐达布斯小学消防通道上放置晾衣架;小坝子半坡小学配电箱线头裸露,都龙镇茅坪小学体育设施乱堆乱放,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6、流行性疾病追踪不到位,专任教师对班级因病缺课学生无登记或病名登记不全;管控不到位,部分已患病学生在无医院治愈证明情况下擅自批准复学,导致疾病交叉传染流行;未定期开展环境消毒或疾病流行后消毒频次达不到每天一次的要求。

(二)教育目标考核方面

1、考核得分情况:2018——2019学年度考核最高得分分147.23分,最低得分70.84分,相差分值76.39分。除城区学校外,乡镇学校考核最高分113.76分,最低分70.84分,相差42.92分。从得分情况看,教学质量的高低和积极组织课题研究并结题、参与各类竞赛并获奖均会对考核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2、考核发现的问题:一是受奖金激励的影响,对考核工作不够重视,材料准备不充分,部分学校是考核组到达后才临时收集考核所需资料。二是部分学校未对照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评,自评不够客观,自评分与实际考核得分差距较大,如山车中心校自评分95分,实际考核得分70.84分。三是在党建工作中,部分学校民主生活会、理想信念教育、党员会议等较少,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党建材料仍不够完善。

(三)教学常规检查方面

1、教案。电子教案规定不一: 部分学校的老师教案全部是电子教案,交到教务处,并未打印出来,检查是在电脑上看;部分学校教师打印出来的电子教案未作任何批注,甚至连原文格式都未作修改,仅仅将电子教案作为应付检查的材料。

2、听课记录。部分学校教师听课较少,记录不全,个别学校教务处未对教学常规进行检查记录。

3、各功能室。部分学校功能室各种表册不完善,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科学实验表册不完善,没有按时填写使用登记、借还登记、破损登记、实验报告单、通知单等;大部分学校音体美功能室无本学期使用记录,借还登记、破损登记,兴趣小组资料也不完善。部分完小因为缺少专业教师,部分音乐器材和美术器材还没有开封使用。部分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对学科实验不了解,不了解所管理室的实验,不能胜任本实验室管理任务。

4、校长及任课教师任课情况。大多数学校校长未任课,部分学校因为班级少,音体美教师任课节数严重不足。

5、作业批改情况。部分教师批改作业马虎了事,不作细致批阅,仅以一个“√”或一个日期代替,甚至部分教师批改作业是由家长取而代之;一些教师的作文批改过于简单,只有一个分数,无评语。

6、部分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方面存在偏差,音乐、美术、科学、道德与法治等科目虽然反映在课表里,但未实际开展教学活动,课表形同虚设。

三、整改建议

1、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安全隐患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在存在安全隐患地设立警示标语和警示牌。如金竹鹏小学应在较矮的通道处张贴警示标语,同时用软物包扎横梁;体育器材活动场地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学校应立即增设体育设施场地安全防护措施等。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教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3、各校要严格按照政安股下发的安全管理台账和要求完善安全台账。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5、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做好“三公示”和食品留样等工作,严格按照“食堂6T”模式进行管理。

6、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整理各类材料,以便考核组考核。切勿因考核没奖金而忽视此项工作。

7、狠抓教学常规,确保教学质量提升。严格按照《**教体局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学反思、听课、评课等工作,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8、建议各校把党建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管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工作带动促进学校全局工作良性发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6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为*绿色食品生态城市和中国食品名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主要是以整治为手段、以公正为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安全为标准、以发展为目的,通过整治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大幅度地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普遍达到“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标准要求,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大幅度地提升,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有力促进我市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国食品名城”新形象。

(二)具体目标

1、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上

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力度,对农药、兽药、饲料实施有效监控,杜绝销售、使用国家要求禁用的农药、兽药、饲料,切实规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药、兽药使用行为。通过整治,使农产品(包括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率明显降低,使农产品其它方面的安全性指标达到标准。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

全面提高大、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促进大型食品企业的健康发展,引领全市食品经济的迅速提升;把所有中小型食品加工场所纳入监管视线,从根本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性需求。杜绝使用非食品原辅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卫生环境得到全面提升。畜禽的私屠乱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上市肉品达到票证齐全的要求,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3、在食品市场流通环节上

通过整治,使大小食品商店、城乡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促使食品经营业主按照有关制度规范经营;每个业户采购食品要达到索证索票、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货台帐;杜绝在市场和店铺当中出现“三无”食品、过保质期食品、劣质食品;市场、商店等场所销售散装食品行为要按照“两罩一套一帽”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帮助和促进食品经营主体达到市场准入的标准,经营食品的行为达到规范。

4、在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上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得到全面推行,《卫生许可证》发放合格率明显提高。餐饮消费行业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营业操作卫生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大型企业食堂能够按照要求进行供餐管理;城乡开办酒席场所、农村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全面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有较大提高。

三、任务分工

(一)整顿农业投入品的市场销售秩序

1、清理整顿农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农药、经营国家禁用农药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2、清理整顿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兽药、经营国家禁用兽药行为。(责任部门:牧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3、清理整顿渔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渔药、经营国家禁用渔药行为。(责任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4、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为载体,净化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广电中心)

(二)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业的药品使用行为

1、指导管理种植户正确使用农药,做到科学规范使用农药。(责任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广电中心)

2、指导管理养殖户正确使用兽药、渔药,做到科学规范使用药物。(责任部门:牧业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广电中心)

(三)清理整顿饲料市场

规范饲料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查处向饲料当中添加违禁药物现象。(责任部门:牧业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工商局)

(四)深入开展药物残留监测工作

对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按计划实施药物残留监测。(责任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

(五)加快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步伐

加强对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

(六)清理整顿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

对全市小食品加工点、小豆腐坊、小粉坊、小熟食加工点等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有步骤、有计划地促其整改,不具备食品安全条件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明确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通过培训使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普遍了解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从业人员每年经过健康体检;生产设施设备有所改善、生产工艺更加趋于科学合理;生产原料的采购及管理水平有所加强。由质监局牵头协调卫生、工商形成一个具体办法,整顿标准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广电中心、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对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依法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按照本系统的监管要求,促使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

(八)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辅料添加剂的监管

制定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制定使用非食品原辅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管措施,并落实该措施。(责任部门:质监局)

(九)全面开展实行生产许可(QS)工作

规定的28类的相关食品,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期间内完善生产条件、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取得相关证照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

(十)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整治

对涉及食品加工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帮扶措施,根据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逐步达到标准,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工商局)

(十一)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行业

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加强对屠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于2007年下半年,对每个畜禽屠宰厂进行验收检查,对达到标准的屠宰厂换发《畜禽屠宰加工许可证》,对拒不整改或不达标的屠宰厂要取消其屠宰资格,由当地政府在社会公开出让屠宰权。坚决取缔非法屠宰黑窝点。通过整治,促进定点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肉管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

(十二)对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整治

1、整治城乡食品超市、食品商店、蔬菜商店、调料商店、粮油店等食品经营店铺的经营行为,促使其按照规范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杜绝“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劣质食品上市销售。积极扶持“万村千乡”连锁店的发展,加强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公安局)

2、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的小食杂店、食品超市进行整治,促使其经营规范化。(责任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

(十三)建设完善农村集贸市场

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把农村集贸市场的改造完善纳入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改善集市面貌,达到集贸市场的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实施,使我市乡镇街的农村集贸市场得到全面恢复并完善。(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肉管办、牧业局、财政局、城管大队)

(十四)加强城区室内市场的监管

对红旗大市场、*市大市场、东五道街批发市场等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卫生局、水利局、肉管办、公安局)

(十五)对街路两边及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进行彻底整治

重点清理整顿昌盛街、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点等主要街路和学校周边等场所附近的食品摊点小店的销售行为。(责任部门:城管大队,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的监测工作

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充分利用检测设备,对上市食品执行有效监测。(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卫生局)

(十七)加强肉品经营销售的管理

1、对销售畜禽及其肉品的经营者,指导并规范业户经营肉品行为,符合管理规定要求后,办理《肉品经营许可证》,消除无证经营肉品行为。(责任部门:肉管办)

2、严厉打击经营销售未经检疫的畜禽和肉品,打击经营注水肉、病害肉、药物残留超标肉、有毒肉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肉管办,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八)加强水产品经营销售的管理

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防止有毒水产品、劣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上市销售。(责任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九)整治酒类市场

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的生产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防止假酒、劣酒上市销售。(责任部门:发改局、质监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二十)整治食用盐市场

以食用盐、小工业用盐、食品加工酿造用盐等为主要对象,严厉打击违法加工、储运、销售私盐的经营行为,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盐市场,彻底整治盐业市场秩序。(责任部门:盐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二十一)整治陈化粮市场

规范陈化粮流通秩序,杜绝陈化粮进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卫生局、粮食局、建设局、教育局、广电中心)

(二十二)整顿餐饮业的经营行为

1、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标准,促进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地提升。(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肉管办)

2、采取帮扶和教育整改等措施,促进食品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肉管办)

3、整顿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同时,要对学校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卫生局、肉管办)

4、整顿规范建筑工地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卫生局、肉管办)

5、整顿规范大型企业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卫生局)

6、整顿规范食品外卖、送餐、送盒饭、销售饭包等即做即食的食品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城管大队)

7、深入规范农村自办酒席行为,整顿农村自办酒席场所。(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卫生局)

(二十三)对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报导

加强宣传报导力度,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整治工作给予及时全面地报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广电中心,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继续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06]26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到位。要重点抓好“三个网络体系”的建设。一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实行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社(组)长层层对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二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协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利用乡、村、社三级计生网络体系,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促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促使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畅通;三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动员经营者参与“万村千乡”连锁店活动,为农民提供安全食品。(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搞好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解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杜绝以罚代刑、一罚了之的现象;对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要督促、教育、帮助其整改,促使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牧业局、肉管办、水利局、发改局、盐务局,配合部门:公安局、广电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六)充分发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的作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预案”的培训演练、抓好“预案”的落实,使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培养和树立应急处理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发挥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食安委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七)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

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付,并做到逐年增加。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在食品安全工作上投入足够的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食安委办、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二十八)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对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组织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部门:市食安委办公室,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

1、研究制定并下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07年1月前完成。

2、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精神,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使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于2007年2月完成。

3、动员部署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召开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动员大会;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发改、盐务、水利等部门要采取电视宣传、会议宣传、发放宣传单、组织培训等多种有效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培训行政相对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此项工作于2007年3月完成。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4月)

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发改、盐务、水利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对涉及本部门食品安全职能所管辖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清理登记,并对详细情况登记造册,认真分析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彻底摸清本辖区内种植、养殖户情况,摸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摸清食品流通企业的情况,摸清食品消费企业的情况,为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整治阶段(2007年5月至2007年10月)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的要求,服从全市整治工作大局,责任部门要负起牵头的责任来,配合部门要承担起配合工作的责任来,积极采取帮扶整治措施,坚决克服重视罚款收费、忽视整改教育的错误工作理念,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实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好转。

3、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实效、不走过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普遍达到“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目标要求。

(四)组织验收阶段(2007年11月)

1、验收检查的内容

(1)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肉管办、发改、盐务、水利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要具体,可操作性要强。

(2)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肉管办、发改、盐务、水利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系统,实事求是。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方案”和“总结”要贯彻体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06]26号)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精神。

(4)建设、教育等部门的“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5)广电、财政、城管等部门把涉及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07年工作计划,以及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总结。

(6)对以上各乡镇、各部门的“方案”和“总结”与实际工作比照,进行核实。

(7)现场抽查涉及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的企业,检查各部门工作是否到位。

(8)抽查的范围包括:农药商店、兽药商店、渔药商店、农产品种植业户、畜禽产品养殖业户、水产品养殖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食品加工厂、小作坊、食品商店、超市、小食杂店、市场、繁华路段、主要路段、酒店、饭店、小吃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村屯自办酒席场所等,预先准备多套抽检方案,由政府临时选定。

(9)现场检查上述被抽检场所的经营管理状况,看这些场所有无监管部门所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有无真实完整的经营管理记录,有无合法证照,有无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记录,人员、场所、设备是否符合管理基本要求。

(10)现场检查上述场所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有无经营销售违禁商品行为。

2、验收检查的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与分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市食安委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检查组,邀请省、长春市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目的就是要把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出来,便于强化整治效果。

3、检查情况汇总反馈

将实际检查情况汇总后,反馈给相关部门,立即完善相关工作。

4、跟踪督导

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看是否及时进行完善整改,看整改效果如何。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主抓,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抓,并将人员名单报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通力合作,统筹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服务于建设*“中国食品名城”的高度上来,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