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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1
一、XX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位于XX县XX乡,实际办公场所设在XX市区,有15辆箱式货车装运液化气瓶,往返于XX市各县市区,由于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变化,导致安全管理台帐不规范、软件资料零乱,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进展较慢。
整改措施:我局联合县安监局于12月30日到XX危货运输公司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在15日内整改完毕,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加快熟悉业务知识,加强GPS动态监控,所有软件资料必须按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检查规范整理。
二、XX旅游公司。该公司现有旅游车辆21辆,驾驶员23人,公司管理人员5人,车辆大部分运行于XX省内各旅游景点,偶尔也会发车福建、浙江各景点,车辆安全例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整改措施:加强其安全隐患排查频率,要求运管所加大对该企业的帮扶力度,查看安全例检原始记录凭证,加强GPS动态监控,坚决杜绝凌晨2时至5时发生营运现象。
三、汽车站。该站建于1989年,随着人流、车流的增加,目前的车站显得相当拥挤,站内出、入口较多,黄包车、摩托车经常出入接送旅客。现在公交公司没有专用场地,大部分公交车停靠在汽车站院内,使得拥挤的车站更是雪上加霜,容易产生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要求汽车站、公交公司加强客运车辆进、出站的安全管理,对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目前城北客运站、公交公司用地暂未确定,希望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确定用地建设新车站及公交公司,早日将车辆迁移,消除隐患因素。
四、货车检测隐患。原有货车的二级维护检测全部在长运公司检测站内完成,但由于检测站检测期已到期,新批的检测中心在近期内无法投入使用,致使元月份起,我县的货运车辆无法完成车辆二级维护,使货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
整改措施:新检测中心也完成地面平整,希望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让检测中心尽快动工。
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和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筑牢安全“红线”,努力把城管系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全年消防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到既管业务又管安全生产,既管行业又管安全生产,把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责任体制。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要明确专(兼)职安全员,基层队、所(站)要明确责任人,并明确工作职责。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一项不漏地开展大排查,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局负责人要按照所分管的工作,抓好每个环节和细节的安全检查,系统各单位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统筹好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段、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并查明隐患存在的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3.全面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局分管负责人按照分工,对相关科室、单位隐患整改措施抓督查、抓落实,监管有力,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排查的隐患挂图作战,限期整改,每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局上下要常抓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11·9消防安全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并参与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积极开展业务竞赛和实际演练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同时创新机制,激活安全生产管理的活力。
5.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局机关及下属三个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以及不合格的设备、设施、车辆等,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要确立舍得花钱保平安的理念,该添置的安全生产装备要迅速落实资金,采购到位,使用人员培训到位。
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3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化工企业、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
3、县污水处理厂、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4、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各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环保部制定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环保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从2017年4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向县环保局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县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后,将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保险政府。
(四)严格验收销号。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
(三)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交通、食品、治安等方面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保障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二、活动步骤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结束。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各行政村及各宗教团体要根据市民宗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情况,制订行政村及本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使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开展好这项活动。所有经民宗部门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认真检查本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行政村要将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镇统战办。各行政村应将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治措施和整改期限进行汇总,于月日前报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处。
(三)整改落实阶段(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各行政村和各宗教团体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整改措施,要采取限期督办、挂牌整改、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突出问题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协调解决。整改工作要注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不走过场。
(四)总结提高阶段(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为巩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同时,各行政村和各宗教团体要对本辖区和本教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对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场所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场所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设施及防火通道建设情况:包括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和物资是否完好及备存等;消防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2、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包括电路布设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规范、电路和电器的老化是否更新,对圣油、长明灯、香烛和燃气使用管理是否到位等;
3、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卫生制度是否落实、食物采购保存、烹饪等环节是否落实、食物采购保存、烹饪等环节是否有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等;
4、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盗措施落实情况;
5、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建筑安全情况,包括要建的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危房及其附属物(塑像、钟鼓支架等)的加固修缮和安全措施情况等;
6、宗教活动场所的应急措施及落实情况,包括雨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大型集会和人员密集时防止人员伤亡的应急措施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7、其它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切实开展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镇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督查。各行政村、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辖区和本教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各行政村由统战联络员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责任,所需场所整改资金由各宗教活动场所自筹,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要及时向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行政村要根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切实加强对存在的消防、交通、食品、治安安全隐患的整治,可以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因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区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区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对全区冶金起重机、工业压力管道、汽车罐车、移动式起重机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锅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领导机构
滩城分局成立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为组长,特监科、稽查队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监科,统一组织领导区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区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要突出对工业压力管道、汽车罐车、冶金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锅炉的专项整治。
五、方法步骤
这次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分四个步骤进行:
㈠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6月11日-6月20日)。根据区政府的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真正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切实做好经费、人员保障。
㈡自查自纠(6月21日-7月31日)。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彻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㈢组织专家“会诊”(8月1日-9月30日)。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聘请相关的特种设备专家,会同省特检院分院,深入排查特种设备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建立隐患排查档案,落实相关的隐患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㈣巩固提高(10月1日-12月10日)。在自查自纠和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排查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㈠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督促企业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
㈢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对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㈣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专项整治,总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经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巩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效果。
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规范监管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有关责任主体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建管股、市政股、村建办、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三、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办。
2、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检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保障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4、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整改全面落实。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四、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城市供气、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质量安全管理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五、检点及分工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质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方面(市政股负责)
1、城市供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
(三)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建办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六、检查方式
1、责任主体自查。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2、县规划建设局专项检查。县规划建设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由领导带队,于每月15日前对所有燃气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迎接省、市督查。在各燃气企业、建筑工地自查自纠和县规划建设局专项检查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市督查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
全县规划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警醒起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
1、明确责任、落实整改。企业自查及县规划建设局专项检查后,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及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做到“五落实”。
2、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县规划建设局专项检查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时挂牌督办。
3、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县规划建设局专项检查组对查出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将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警示约谈制度。对今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及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2、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县规划建设局专项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和情况,并做好向市规划建设局汇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
3、总结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我县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18日前上报市规划建设局。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措施和建议。9月25日前向市规划建设局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