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整改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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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整改方案

房屋征收整改方案范文1

建设区域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因实施诸暨市2021年“三改”专项行动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对诸暨市暨南街道城新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孙陈村袁家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暨阳印记”项目涉及人民中路、朱公湖新村等局部区域、浣东街道诸中村新东自然村和城东村东山吴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浣东街道盛名路以东工业园区、浙江恒久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陶朱街道迎宾路8号)、白门至大路杨公路建设工程、绍大线改建工程、G60科创走廊诸暨创新港项目、店口镇集镇改造及大唐街道集镇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务院 590 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目的

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新型集镇建设、及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相关地块实施综合改造,并对改造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补偿安置。

二、房屋征收范围

诸暨市暨南街道城新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孙陈村袁家村(局部)城中村改造、暨阳街道“暨阳印记”项目涉及人民中路、朱公湖新村等局部区域、浣东街道诸中村新东自然村和城东村东山吴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浣东街道盛名路以东工业园区、浙江恒久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陶朱街道迎宾路8号)、白门至大路杨公路建设工程、绍大线改建工程、G60科创走廊诸暨创新港项目、店口镇集镇改造及大唐街道集镇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补偿资金情况

项目所需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由各相关出资单位筹措解决,并已全部到位。

四、征收补偿方式

1.住宅房屋的补偿

实施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公寓房安置(包括市场化安置)两种安置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再给予15%的货币补助。产权调换公寓房安置实行拆一还一”补差价,被征收人也可选择市场化安置,通过向被征收户开具《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的形式发放安置房补助,鼓励被征收户向房产市场购置商品房用于安置,房产企业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向征收部门结算安置房款的安置方式,并按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结算。

2.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其中用地性质为工业及参照工业类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成本法对土地及房屋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再给予15%货币补助。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再给予15%货币补助。

五、相关政策补助标准

1.住宅房屋

(1)搬家费:按照2000元/户计发两次,其中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80㎡部分按标准再给予10元/㎡计发两次搬家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或货 币补偿并自行解决安置用房的,过渡期限为20个月,市区范围内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0元/㎡发放(镇乡按照当地住宅房屋市场租赁情况确定),计发 20 个月;每户每月不低于500元。

(3)装潢补偿:按照评估的价格补偿,放弃评估的按 照 500 元/㎡补偿。

2.非住宅房屋

(1)搬迁费:工业及参照工业类的按被征收合法土地面积200元/㎡计发;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的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200元/㎡计发。

(2)临时安置补助费:工业及参照工业类的按被征收合法土地面积200 元/㎡计发;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的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200元/㎡计发。

(3)职工歇业损失:凭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参保依据 及征收公告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册,补助一年期的生活费6000元/人。

(4)停业停产损失补助;依据被征收单位有效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按被征收房地产的评估价值的 6%给予补助。

(5)机械设备的补偿:按照评估的价格进行补偿,可以拆装的补偿拆装搬迁调试费用。

(6)装潢补偿:按照评估的价格补偿。

六、签约及搬迁期限

房屋征收工作计划在2021年4月下旬开始实施至2021年9月下旬结束,为期半年,其中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搬迁截止日前签约并搬迁完毕的发给按时签约搬迁奖,按合法房屋征收建筑面积550元/㎡计发(其中工业及参照工业类用地的除外)。逾期签约或搬迁的,不再计发按时签约搬迁奖。

房屋征收整改方案范文2

城市管理工作是与群众接触最密切、最广泛的一项工作,我局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积极开展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需求,把城市管理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努力做市民的“好管家”。

1、深入学习,提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详细的学习计划、宣传工作方案、督导工作方案等。全局31名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和4名非党员股室负责人全部参加了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参与率达100%,做到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全覆盖。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集体观看了《焦裕禄》、《红色故事汇》系列专题片,从焦裕禄、龚全珍、柯善梅等先进人物的事迹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学教对象还结合各自实际认真书写了心得体会文章。三是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了“再调查”活动,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群众,搞好调查研究,书写调研文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学习,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2、立足民生,征集意见。积极畅通思想通道、感情通道、民情通道、民意通道,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服务对象等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学习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1000余份。通过网络和宣传栏公布征集意见建议的电话、手机和邮箱号码,真正做到了细致入微。至目前,共征集意见建议154条,其中领导班子“”问题26条,工作意见建议128条,征集意见活动使我们明确了问题的所在和整改的方向,征求意见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紧密结合实际,边查边改。针对征求意见所收集的各种问题,专门制定了销号整改方案,建章立制,并依据工作职责,对号入座,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对意见建议实行销号整改。我们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紧密结合,做到学习整改两手抓两不误。在学习教育期间,先后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3次组织班子成员及股所队长走访基层群众,面对面收集意见建议,要求党员不限时、不限对象,利用工作之余,走访服务对象,听取基层群众诉求。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和群众诉求及时归纳整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能够立即改的,马上行动,立行立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提早谋划,明确时间,现行限期整改。目前,在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已有80多条整改到位。

二、改进思路,科学管理,打造城市新环境

按照“无处不精细、无处不精美、无处不精心”的管理标准,在优化管理执法模式,整合执法管理力量,创新执法巡查方式上狠下功夫,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1、突出重点,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改善。一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将校园周边流动商贩、乱搭乱挂摊点作为整治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三二五小学出入口的占道建筑沙石、中学、二中等学校占道经营进行了集中整治,共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6起,拆除违章搭建7起。二是制定《高考中考应急预案》,在高考、中考期间组织力量全程巡查治理占道经营、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工作,要求晚班工作组组织夜查,给广大考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三是利用城区更换LED路灯的机会,对校园周边有些路段缺少路灯的问题,及时维修安装,共安装校园周边路灯56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2、依法规范,做好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对未经审批和过期、破损、残缺等影响市容的户外悬挂物进行清理;对缺字、错字或脱色、残旧的广告牌,督促产权单位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拆除;对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设置筑物立面广告的,依法予以查处。拆除破旧店招2块,查处违法立面广告6处。

3、多管齐下,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违章搭建得到有效治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管理原则,集中治理违章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店外维修和占道洗车等行为,实现座店经营;治理不到指定场所消纳建筑垃圾而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整治店面装修无序无遮挡,滞留及乱倒垃圾行为;拆除占用公共场所违章搭建行为。上半年,我局开展现场执法160余人次,当场责令整改违章搭建13余宗,发现处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8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违章搭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的蔓延,有力地维护了城区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权威。

4、全面优化,环境卫生明显提升。一是全力抓好160万平方米主次街道和小街小巷的日常清扫保洁、10公里长水域面积的保洁和日清运110多吨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开展东江源水质专项治理,聘请了专人打捞清理河道漂浮垃圾;严厉查处乱丢乱倒乱排行为;规范操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作业程序;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正常。三是坚持组织开展了全民卫生日活动,动员各单位全面清扫垃圾,清除杂草和杂物。

5、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日趋规范。制定《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与县交管大队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一是整治城区道路、居民区主要通道上乱停乱放的各种车辆;二是整治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载人、闯红灯、遮挡污损号牌、随意掉头或变更车道、客运车辆慢行拉客、物流车辆随意占道装卸货物、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在城区道路上乱摆摊设点、堆放建筑物、倾倒垃圾、随意树立或张贴广告等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共发放《关于加强县城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1500余份,出动工作人员277人次、车辆98辆次,在手机报、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发稿件21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25起,拆除占道遮阳棚30顶,清理路沿下的水泥堆斜坡200余米,纠正(清理)非法占用临时停车位的石墩、水泥块、堆筒及其他杂物40个,铲除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垃圾)600余平方米,强制拖移非法停放车辆2部,录入违法处理平台的违法停放车辆164辆次。城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各类车辆规范停放。

6、加强监管,市政设施不断完善。一是加强城区路灯设施的日常监管,做到路灯故障发现一起维修一起,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二是加强城区10平方公里内道路、下水管道等市政设施的监管,对4个公园、2个广场及所有道路、下水管道等市政设施做到及时发现,迅速维修,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

三、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2014年县重点项目建设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县城管局发扬“白+黑”、“5+2”、“雨+晴”的工作作风,明确时限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项目的开工率、完工率;配备了专业技术强、落实得力的领导小组,全力协调,为项目推进做好保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赢得了县委县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1、公园建设。东入口景观工程已完成绿化苗木补植;园路系统及林相改造工程除房屋拆迁未到位,部分工程不能施工外,其余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已对枯死树木进行了补植;绿化工程共分三个标段实施,已完成30万㎡的绿化种植任务;已完成给水设施安装、铺设园路2公里、仿木坐凳80张及广播系统的管线安装工程;山顶房屋征收工作正在走依法拆迁程序。

2、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共计改造路灯999杆,1736盏,铺设线路43137米。

3、大型垃圾中转站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和施工图纸设计,正在图审。

4、排水管网续建工程。城东停车场排污管网工程已全面完成,进入审计结算阶段;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新罗南路潘屋小组排污排水管网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岳家庄大道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图正在设计当中;城北出口路(廉租房至博豪至行政中心段)排污管网工程已完成地质勘查及施工图设计;长安大道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正在设计当中。

5、街道整治。已完成项山街人行道铺设工程300米的污水管网铺设及车行道硬化工程,现已铺设人行道路面。

6、新东大道整治项目。对现有房屋进行了丈量并已公示完毕;已制定征地拆迁方案并正在完善。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大舆论宣传,迅速形成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结合“三送”工作进村入户,通过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便民服务卡》、《致全县领导干部的一封信》,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着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无处不在、全面覆盖。二是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快干部作风转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即知即行,立行立改。通过走访座谈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群众代表,充分掌握群众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上来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同时,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重新明确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做到办公用品定点购买,数量较大的集中采购;执法用车加油实行专人负责,一卡加油;车辆统一摆放,统一调配,杜绝公车私用。四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建设。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副职分管、主要领导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和“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最后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切实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及社会评价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股、所、室、队须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通过发放《共同参与、客观评价、促进廉洁、振兴发展--致全县人民一封信》、《党风廉政建设便民服务卡》和《社会评价“四问四答”》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高广大市民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率。六是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则办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出重拳、严惩戒,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追究到位,绝不姑息。

2、征地拆迁工作。为加快推进肖木坑棚户区整体搬迁工作,一是成立精干的房屋征收队伍,选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做思想工作的干部组成。二是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摸清征拆户的家庭背景、生活习惯、业余爱好、收入来源等。三是树立打大仗、打大硬仗的思想,利用早中晚时间,上户去做思想工作,做到不厌其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任务未完成,力量不减少。

3、招商引资工作。由县城管局、城司组成的招商4队,发扬不畏艰难、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广泛联系客商,不断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对接,对有意向来我县投资的企业加大跟踪力度。目前,由我局和交通局共同引进沥青搅拌站项目正式落地生根,该项目可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3万吨乳化沥青,产值达亿元,年上缴税收可达450万元,可解决60多人的就业岗位。条件相对成熟在谈项目有光伏微型逆变器研发生产、儿童游乐园、新区幼儿园、城市综合体、城北广场地下商场及停车场馆建设等项目。

4、维稳工作。半年来,全局上下不断加强维稳综治工作,认真办理件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至目前,共接待群众上访、投诉39人次,登记处理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各类服务热线转办单13起,处理件、领导批示件7起,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件,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处理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大大提高了城管在人民群众中良好形象。

5、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全方位做好柑橘黄龙病宣传与干部职工柑橘黄龙病树排查登记,做好思想工作劝导干部职工及时清除病树,并积极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群防群治,防止柑橘黄龙病蔓延扩散。

6、法制宣传工作。3月21日,我局与县公检法及工商、安监、等25个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了在老县委广场开展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帮助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中,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印发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法规咨询。本次活动中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10份,现场解答咨询18人次。

7、“三送”工作。一是进村入户走“群众路线”。深入征求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对城管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意见建议。二是开展集中宣讲。5月22日,局长林佛招到“三送”挂点的乡村和村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三送队员深系户家中,发放《共同参与、客观评价、促进廉洁、振兴发展--致全县人民一封信》、《党风廉政建设便民服务卡》和《社会评价“四问四答”》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筹资金,为民办实事。2月份,我局向乡村捐赠20吨水泥,用于桥梁、水渠、水坝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余万元,安装路灯37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同时,分别赠送村、村各一台电脑和打印机,完善村委办公设备。

房屋征收整改方案范文3

市场承包经营合同范文1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XX市场的资产、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收益,根据XX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同共遵守:

一、XX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XXXXXX,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参加投标前所考察现状为准。大铁棚内的铺位、猪肉档、鱼档、冰鲜、烧腊、熟食、咸杂,毛鸡档、光鸡档、瓜菜档、水果档,临散档以及地摊,原供销社铺位,牌坊以内的档位,牌坊以内的档位,农商行门口的夜市档位(附图),如政府整治时则必须配合,同时不影响道路畅通为原则,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和作出处罚。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XX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 9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交租时间以及分期租金的升幅

1、因涉及到甲方在承包前已签定铺位租用期,部分还未到期,因此第一期、第二期的承包租金都按中标价人民币 万元计算。经甲、乙双方协商,承包期限为9年,第一期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期的租金同样是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期开始承包租金按中标价为基数每年升幅5%,即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租金采取按月缴交当月租金,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支付每月租金,乙方需于每月5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由甲方开具缴款发票,其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管后,原来甲方与档位使用者的合同到期后,才能与档位租用者重新签定合同,乙方在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及租赁合同等规定,自主经营,保持市场稳定。

四、合同定金的交纳

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投标时所交的押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或不续约时,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上述定金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在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好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在合同期内需维持现状,在承租户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用者应有优先承租权。

六、甲方原来与档位租用者的合同到期后,乙方才能重新与档位者签租用合同,收押金的额度应是档位每月租金的三倍,并且押金的收取是由甲方暂收代管,目的防止乙方收取押金后,弃场不理、不管,从而带来甲方无法运作和损失(如乙方接管后,不等于原租用档位合同未到期就取消,重新签约,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和后果,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七、自交接之日起,XX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发票税费、管理费以及国家的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格参照相关政府部门对本市场的经营秩序、卫生管理的要求。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市场混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定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必须管理好市场的秩序,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对市场范围的乱搭乱建的临时物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认为需要对市场进行改造或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或整改方案(改造或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拆。改造及整改部分,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与市场摊档经营者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最后期限,不得改变原摊档的种类分布格局,如需变更必须向甲方提供变更方案,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作乙方违约。

十一、合同期内,若遇政府部门征收,XX市场原有建筑设施及土地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XX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监督的责任,联同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对XX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十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XX市场用于经营农贸市场,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乙方对本市场的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负责,市场范围的用电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在乙方承租期限内必须对本市场购买 万元的财产险,受益人必须为甲方,以及市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

十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限缴清租金,若延迟交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市场承包期满后,原承包者如有意向继续承租时

,在期满前三个月应向甲方提出意见,同时甲、乙双方协商定出承包价,重新签约承包租用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承包经营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沙湾市场”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内,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以及沙湾市场建设、经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成为规范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承包经营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根据甲方拥有位于 的使用权,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为沙湾市场的所有商铺、摊位及所有附属设施提供给第三人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效益。

1.2 乙方愿与甲方签定承包经营合同,成为承包经营沙湾市场的经营者,乙方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3 承包金:乙方承包沙湾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而按约定数额、方式、时间向甲方交纳的款项。

1.4 营业总额: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 设备从事的任何经营及利用摊位或其附属设施、设备,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 附件和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别约定若与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特别约定为准。

1.6 本合同中关于期限的计算,按年计算的,从当年1月1日起算至该年12月31日为满一年;跨年计算的,至下一年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年;按月计算的,从月份的第一日起计算,至该月最后一天为满一个月;跨月计算的,至下一月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月,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1.7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说明或者就特定情况达成共识,本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历年、月、日,均包含中国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数。 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内容涉及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

第二条 承包经营范围

2.1 甲方将沙湾市场的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其设备交由乙方承包经营。(该商铺、摊位位置以及交付时的已有的附属设施、设备,见本合同附件;现有商铺482间11568平方米、摊位446个之平面图,市场测量总面积:69000平方米均属乙方承包范围。)

2.2 根据甲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乙方按照自己的整体规划,自主从事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

3.1 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在内的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自行收益和承担因其自身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利润和亏损。

3.2 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除房屋出租税(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以外的所有经营所需各项费用。如因乙方行为导致被有关单位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证照责任:乙方从事经营所需许可证件由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领。(见本合同附件:证照交接清单)。

第四条 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 承包期限为:貮 拾年,从貮零壹肆 年 壹 月 壹 日至 貮零叁叁 年 拾貮 月 叁拾壹 日。

4.2 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满后续经营的,应于距期满日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承包条件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条 承包金、税金及其他费用

5.1 乙方承包经营的承包金采用以甲方2013年的原应收租金标准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数;每五年为一个增长率调整周期;逐周期递增的方法,先缴纳后经营的原则。

5.2 承包金基数:(2013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 万元人民币。

5.3 调整周期

5.3.1第一周期: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3.2第二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3.3第三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5.3.4第四周期:2029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

5.4 增长率

5.4.1第一周期总增长率为10%,但2014年度租金按2013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不变。

5.4.2第二周期总增长率为20%

5.4.3第三周期总增长率为30%

5.4.4第四周期总增长率为40%

5.5 承包金的计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数×对应周期总增长率。

5.6 承包金缴纳时间:乙方于当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当年度承包金。

5.6 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除房屋出租税以外的(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各类税,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 保证金

6.1 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条件的保证金。

6.2 承包期内,保证金交由甲方委托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内,如乙方忠实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项条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改造、新建方案的 ,甲方将其保证金全额无息奉还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16年度承包金。

第七条 装修、改建和新建

7.1 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施、装置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来添走弃”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改造、装修、新建,在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7.3 乙方改造、新建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第八条 逾期支付

8.1 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甲方承包金, 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金自应付之日起算,

直至实际付款日止,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9.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9.2 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标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权。

9.3 对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装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时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9.4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及时将沙湾市场移交给乙方经营管 理,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 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9.5 甲方将沙湾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线路图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9.6 甲方负责沙湾市场统一证照的办理、换证和年检后提供给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0.1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10.2 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10.3 乙方应当爱护沙湾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乙方负责向使用人统一收取并开支,乙方自负盈亏。

10.4 乙方确需改建或新建市场内结构设施的,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 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有关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定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7 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外经营活动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收益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8 承包经营期内,遵守政府有关防水、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的规定及要求,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承包经营标的物交还

11.1 本承包经营合同届满或因乙方承包期内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并须在30日内完整地将承包标的物交给甲方,乙方在撤离后承包经营区储存的所有物品视作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进行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的处理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责任的免除

12.1 若因甲方无法控制或不可归责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以及其他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市场不能正常营业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或损失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免除乙方在此期间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费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证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13.1 甲方主体的变更:合同有效期间,如甲方将沙湾市场转移给第三方或者权属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个月明确告知乙方权属变更的情况,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让的权利。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本承包经营合同对新业主及乙方继续有效,新业主及乙方均必须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甲方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经营履行,甲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唯甲方应与新业主办妥交办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4.1 合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双方签定合同解除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1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离沙湾市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承包金不退还乙方,同时乙方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4.3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全部承包金,同时甲方还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乙方营业总额及改建、新建投资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 条违约责任

15.1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均须向受损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受损方的可证明之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倍,违约方应在受损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支付该等损失赔偿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6.1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7.1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17.2 双方声明

17.2.1 双方声明: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在鉴定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已对涉及到各自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告知,并达成了共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认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则,且愿意接受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约束。

17.2.2 乙方特此声明:本合同内容及附件内容已经完全明了和统一,并且了解沙湾市场现状。

17.2.3 甲方特此声明:在签定本合同时没有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责任进行了充分说明。

17.3 条款标题:各条款的标题为方便参阅而设,所起的作用仅为提示和说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者描述各具体条款的范围和限度。

17.4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解释或者描述有争议时,应当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释。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承包经营合同范文3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责职、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概况

佳诚农贸市场位于罗甸县边阳镇大桥旁,占地面积约 12000平方米。市场各项设施及附属物状况以乙方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现状为准。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转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佳诚农贸市场承包费为第一年为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正)。以后每年递增2万元(大写贰万元正)。承包费用采取按年缴纳,年初缴纳的方式。

四、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好佳诚农贸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老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新农贸市场被征地农户,乙方将市场商铺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五、自交接之日起,佳诚农贸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由乙方自行办妥市场开业所需要的各类证照,甲方在职权范围内进行配合。证照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

的协助。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乙方认为需要对该市场进行改造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之日起,佳诚农贸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服务标准(经营摊户退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5万元。

九、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出工作人员对佳诚农贸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3、甲方考虑到乙方的经营困难,特补助乙方经营管理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甲方按三次拔付给乙方,从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止。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佳诚农贸市场用于经营原老农贸市场经营的种类 ,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市场名义对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由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